主任把老板的话告诉给保镖,保镖一听可以动用武力,就来了精神。老板不知道保镖的想法,保镖不会对那人手下留情,因为下手轻重可以表现出保镖的尽职程度,而万一把那人打出个好歹,也有老板在上面抗着。事情解决好了,可以拿奖金,让老板高兴,事情解决不好,也可以一走了之。
索钱的那人果然又打来电话,主任便骗他说,老板想息事宁人,不想惹事,希望给钱后事情能有个了解。索钱的一听这话,便答应会在第二天上午派人到老板所在的公司取钱。
第二天早晨9点多钟,来了一名中等身材的男子,自称是是来取钱的。主任把他“请“进办公室,然后一把将办公室的门关上。我们几个见此,便扑上来将他按住,问他电话是不是他打的。那人回答,自己只是替人跑腿取钱。我们再问他背后的主谋是谁,他怎么都不肯说。他的嘴很硬,说:“有种你们杀了我。”我一听这话就来了脾气,我的几个同事不等他话音落下就动起手。我的手边刚好有个暖壶,我想也没想抄起暖壶就朝他砸去。暖壶里有刚烧开的热水,如果砸中了,这人立刻会变成“水煮鸡”,幸好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主任抱住了我,还抢走了我手里的暖壶。
暖壶虽被抢走了,但我依然扑了上去揪住了那小子的头发就用膝盖狠命地撞,一下、两下、三下这小子的脸被我撞的像花瓜一样。另几个保镖也是一顿拳脚赏给了他,地上的血已经很多了。主任出去拿了一个洗车的桶,打满了水,用洗车毛巾擦着这个人的血脸,毛巾很快就变成了红色。我们继续问着他:“让你来拿钱的人是谁?住哪?”他像死鱼一样的躺在地上,一个保镖过去揪起了他,重新按在了椅子上,真能抗啊!我们又用大号电棍电击他,专往软地方电,什么腋下、裆下、大腿根,电击得这个人直颤抖,听见他微弱的声音:“我不能说,说了我就活不成了。”看来对方很有来头。
几个保镖看他已经开始说话了,又继续逼问他,可他却‘徐庶进曹营,一语不发’。保镖们商量了一下,决定来点新鲜的,几个人抓住他的胳膊和腿一起往上抛,抛起一人来高的又重重地摔在地上,砰的一声!虽有地毯但薄薄的化纤地毯下就是硬邦邦的水泥地。这样摔了30多次,一会大家发现地上湿了,定睛一看,原来这小子被摔得小便失禁了。
我们几个人已经打了几个小时,也有点打烦了,这时从心里多少有点佩服这小子,真能抗啊!主任这时说:“不能再打了,再打会出事的。老板已经报警了,让警察们处理吧。”大家听后,换了一桶水给他擦干净,把室内整理干净。一会,警察来了,一进门看了看他说:“就是这个人吗?”当警察看到这个人狼狈的样子问到:“你怎么了?”主任说:“这小子一进门,感觉不对,撒腿就跑。我们追他的时候,他自己摔的。”警察带走了这个人,我们看着他伤痛的样子,心里想这个人够倒霉的!
后来听说警察也没审出来,但通过侦察手段发现这个人背后是一伙凶狠的犯罪集团,他也只不过是一个跑腿的,具体情况我们也不太清楚。在那个年代保镖素质普遍不高,这些缘由、细节不是保镖感兴趣的事,只知道活已经干完了,并且打得很‘爽’。现在想想,我真为那时的自己感到后悔,我们那时就是一群法盲、专业盲,也怪不得别人说我们是打手,一点专业素质、专业技能都没有,只知道好勇斗狠。如果我举起的那个暖壶没有被主任拦住,那滚烫的开水将那家伙烫出个毛病来,我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当时,和很多保镖一样,我也有侥幸心理,总想着出了事会有老板保,老板保不住还可以拿钱跑路,根本没把法律放在眼里。可随着阅历的增加,我愈发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简直糊涂到家。
我回过神来,老师还在继续的讲着:“一旦犯罪,对公众造成的损害这是一种反对社会而违背责任的行为。社会是有秩序的,需要整个社会遵守法律,为了巩固秩序,为了维护法律,就必须惩罚违法者,没有制裁法律就失去了意义,而社会追求的秩序就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