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我是冯骥才》作者:冯骥才【完结】 > 【书香门第】我是冯骥才.txt

第01章 文学的无主流状态第02章 银幕上的东方故事第03章 关于假画第04章 关于“建设性磁坏”第05章 走出“现代化情结”第06章 疾进的东方与返回的西方第07章 深度旅游第08章 整旧如初第09章 伪文化之害第10章 文化收藏第11章 文化眼光第12章 翻开“国家的履历”第13章 魂归来兮,年画!第14章 失落的年文化.5

我却并没有感到尴尬与困窘。相信此时的路霞也有许多话而不愿意说出来。我第一

次感受到,一个人把话存在心里,他才是充实的。

路霞站起身要走了。我和朱丽送她下楼。外边真黑,朱丽叫我送送路霞,她也

没拒绝,我当然高兴这样做。

走了挺长一段路,谁也没说话。还是路霞首先打破沉默,谈起了她春假的计划,

她谈得倒是蛮有兴致的。

“最好到野外去,愈远愈好。约上朱丽、你姐姐、林娜娜,再把我哥哥也拉去,

他太古板了,整天看书,应该到郊外透透空气去。春天的空气最好,那时草都绿了,

河也开了,哎,你可以把鱼竿带去。我也想学学钓鱼。我看了屠格涅夫的《白净草

原》以后,就特别想学会钓鱼,还特别想到野外去……”她说着忽然戛然停住,然

后仿佛自言自语地说,“但愿我妈妈的病见些好转。

要不……”“要不怎么?”我问。

“唉,别问了。我连想都不愿意想。”我俩又沉默了。却感到有种沉重的东西

压着她。

这夜晚很美。虽然树都是光秃秃的,空气却一点也不冷了:没有一丝儿风,也

没有树枝轻微的响动。路灯把柏油路照得像冻了一层冰那样明亮;在路灯周围的秃

枝,横斜交错,穿插有致,好像用浓黑的墨笔划上去的那么好看……

“我真不想离开这儿。”路霞忽然说。

“离开这儿?你要去哪?”我听了这话,感到惊奇,突然,又茫然不解。

路霞把脸一扭,朝看我。她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接着她刚才的话说:

“我也不想离开你们!”那那黑盈盈的眼睛闪烁着一种激情。

我们已经走到她家附近的苗圃了。这段路很黑,格外宁静,偶尔从道旁的树旁

会闪过一对青年男女的身影——这环境、这气氛、这夜,以及她这黑盈盈的目光,

混成一种模糊、幸福、温存的感觉;好像新月,带着一片云影、星光、银白的境界,

在天边升起,改变了大地上的情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莫名的东西在我心中鼓动着,

弄得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我脑袋嗡嗡响,似乎要说,要表达,要吐露什么,我需

要鼓起全身的勇气来,可是此时我的勇气全是不中用的了。

“我知道……”我费了很大力气,只说出了这三个字,而且声音特别小。

她没说话,低下头来。

“我知道……”我再次鼓足劲儿,但最多还是说了这三个字,声音似乎更小。

这时,不知怎么回事,我们已经站在她家门前。她直条条地站着,看着我,直

看得我都听见自己胸前“怦、怦、怦”心跳的声音了,她一扭身,掏出钥匙迅速打

开门,跑进去,带上门;从门里传出了她的声音:

“再见!”随后便是她穿过大小院跑进屋的一连串的脚步声和开门关门的声音。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那个夜晚,从路霞家回来路上的情景:乌蓝的天,缀

满亮晶晶的星星,像闪闪发光的宝石;沿路上一幢幢房屋高低错落的黑影,金黄色

亮灯的窗子,都像假的,像童话剧里的布景;大圆月亮跟着我走,一会儿躲到烟囱

后面去,一会儿又在矮房上露出它圆圆、明亮、可爱的脸来;苗圃的地刚刚翻过,

发出潮湿的泥土和腐叶所特有的气息,这气息预示大自然一轮新的开始、新的繁华

已经来临。虽然没有风,这气息却更有力地扑在脸上,使人感到清新、振作,心里

跃动着倾向于所有美好事物的朦胧的欲望……

(8 )

路霞和我来往只有这么一年。这年夏天,路霞的妈妈就死了。她正好初中毕业。

她爸爸把她家那所两层楼的小房卖掉,带着她和哥哥路安去鞍山了。

她临行前还来向我和朱丽辞行。不巧,那年暑期,我爸爸去北戴河疗养,把我

和姐姐都带去了。我回到家,路霞早已走了。我带着一种重温梦境般的心情,去到

她家门前看看,那所房子已经住进新人,她在这个城市里便一点痕迹也没留下。朱

丽交给我一个小纸包,说是路霞留给我的。我打开一看,原来是《格列佛游记》,

上边有路霞和路安的赠言和签名,这是路霞留下的唯一的纪念物!我一直保存着这

本书,而且决不是把它当做一般书籍收藏。因为它给我的内容是任何书所不能比拟

的。这是一本神奇的书——它的内容是双倍的,尽管一半内容没写在书页内;它中

间还有我,虽然在字面上找不到我的名字……

路霞到了鞍山之后。曾给朱丽来过几封信,信中还问我好。朱丽很懒,只回过

一封信,慢慢她们就断了联系。但她始终没有单独给我写过一封信。

是呵,就是现在,我始终不明白,那个夜晚究竟在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却

使我曾经一度胡想了许多日子。记得一次上课时,我竟糊里糊涂地在桌上写了一大

片“路霞”的名字。可是,路霞在那个夜晚之后又来过几次,她见到我,脸上没有

任何异样……是呵,是呵,那夜晚,她说了些什么呢?

我又说了些什么呢?似乎什么也没有。回想起来,那曾使我颤栗不已的话,不

过是一些极平常、极普通的话而已。然而,在路霞与我后来的几次接触中,她却从

来不提那个夜晚。那个夜晚是否于她毫无印象,而只是我的多想、错觉和一种幼稚

的痴情呢?

这以后,我再也没见过路霞,也不曾听到关于她的任何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

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朋友。好像朝日、曙照、云霞、露珠一样,总是属于那一段时光

里同时出现的,互相为伴,汇成一片灿烂缤纷的景象,过后就纷纷散失了。路霞不

过是我少年时代这样的无数朋友中的一个,早已无踪无影,深藏在重重叠叠的往事

之中。对于我这个饱经风霜、世事娴熟的人来说,那童年和少年就好比一条干涸已

久的小溪,再也看不到它澄澈透明的流水,闪光的泡沫,感到它的清甜和凉爽。然

而在我的心底却永远潜下它迷人的淙淙的清响……

有些时候,一个完全偶然的意外的影响,路霞的影子会很快地从我心中一闪而

过。我会十分清晰地记起我们相处的时候,她某一个细小的习惯动作,一个特殊的

眼神,或她那清脆而开心的笑声。每每在这个时候,我就会感到一种新鲜、畅快和

甜美,引起我对少时的深深的怀恋……

那时,我对路霞是一种什么感情呢?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这正像我们相处一

起的那个早春的日子——整个大地还没有从冬眠中睁开它的睡眼,梦境缭绕;早来

春意在这灰茫茫的背景上忽隐忽现,模糊不清;微风吹来,你会一下子感到春之将

至,感到大自然的萌动和它无限的生机。但这种感觉游离不定,转瞬即逝;你睁大

眼睛,在田野、在山坡、在林间、在枝梢,却找不到一块春天的色彩。

等我20 多岁时,认识一位几乎是一见钟情的女友,我们一起谈生活、谈理想、

谈爱、谈未来的时候,那就像从碧绿的山野和芬芳的花丛中来认识美丽的春天一样

了。

8.告别梦境

我在读过的一些名人的传记中,发现到一个荒唐的公式,即这些大人物们早在

童年时就心怀伟大抱负的梦,此后历经磨难,苦力奋争,终成大器。

倘若如是,这些人物真非肉骨凡胎了?当人们再想想自己的童年,大都一片浑

沌,毫无鸿鹄之心,岂不自悲自弃?

其实这都是些蹩脚的传记作家,为了树立他们笔下名人的高大形象,所做的虚

伪铺垫,任何一个未入社会、未经世事的人,童年时节的想法都是虚无缥缈和幼雅

可笑的。

拿自己来说,我姥姥喜欢吃鸡皮,我童年时就发誓将来要做飞行员,长大驾飞

机到最远最远的地方给姥姥买最好最好的鸡皮吃。当时发誓的神气庄严不已,实际

上最好的鸡皮可能就在街口的食品商场里。再比如我一次用螺丝刀拧了拧一只坏表

的后盖,碰巧那只停了许久的表走起来,父亲说我将来能做一名出色的机械师,我

当真了,自信不疑,这却招致我一连把家里两个闹钟都拆毁了……

在那一切全由兴趣的年龄里,我最喜爱的莫过于小人书,收藏最多时达三四百

册。许多连环画家都被我崇拜之极,例如:颜梅华、赵宏本、笔如花和张令涛等等。

崇拜过分便会模仿。我便自编自绘起小人书来,大小也裁成六十四开,用线整整齐

齐——其实是歪歪扭扭——订成一本本,封面画成彩色,还写上“冯骥才绘”,煞

有介事地自己出版。现在如果还保留着那些自制的小人书,拿来一看,准会捧腹大

笑。

想做一位很棒的连环画家,倒是我童年一个挺具体又挺悠长的梦。但不知何时

这个梦竟被我毫无觉察地丢掉了。到了少年和青年还有过许多梦,想做过篮球国手,

绘画大师,中国的普希金,为此我还写过一本本诗集,也是精心抄集成册,现在想

起来也都要暗自失笑了。这些梦真是可笑又可爱。

回顾昔时,儿时的梦叫人迷恶,是因为在那扑朔述离中间包含着一份稚子的纯

真和傻气,包含着属于自己的过往不复的一任自然的经历,有如包含在种子里的一

团绿色的希望与缤纷的遐想。但人生中这些梦终难实现,生存环境和社会现实只给

可行的想法开绿灯。

我却从来没有对这些梦的消失与破灭而唏嘘感叹过,因为生活中有更博大和内

在的东西吸引着我。

梦想与理想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境界。

梦想再美,仅仅从属个人,它是满足自我的一己追求,精致细小地囿于狭窄的

内心天地里。理想却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

追求。尽管在理想的追求中也要遭到困扰和阻挠,我却喜欢它壮阔的气势,集体的

荣誉感,强有力的有血有肉的硬碰硬的奋争,无论它成功或失败都富有同样的人生

价值。成年人未必没有梦想,但只有把梦想转化为理想,才能获得人生意义上的升

华。

夜深人静,把昨日梦想和今日理想放在一起体味,我听到了一片深广与醉人的

人生交响曲。有如天上的浮云汇成雷雨交加的浩荡天空,又如碧澈的江流涌入汹涌

的大海。这才是享受。

9.我的“三级跳”

我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将近20 年,换了三种职业。先是专业篮球运动员(故

此我常说自己是“运动员出身”),而后改为从事绘画,近两年终日捏着笔杆,开

始了文字生涯。这好比职业上的“三级跳”,而每一跳都跨进一个全新的领域。这

三种职业又都是我热爱的。有的同志对我的经历饶有兴趣,问我怎么从“打球”跳

到“画画”,又从“画画”跳到“文学创作”上来的。

谈谈这“三级跳”的过程,恐怕能给一些同志有点启发,从中悟到某些道理。

我上小学时就淘气得很。功课勉强过得去,全仗着记忆力强和有些小聪明。兴

趣都在课下。那些在孩子们中间一阵阵流行起来的小游戏,像什么砸杏核啦、抓羊

拐啦、拍毛片儿啦、捉蟋蟀啦等等,我都予以极浓厚的兴趣。

尤其爱玩球和画画。下学铃声一响,就和一群同学飞奔到操场,把书包、帽子

往地上一扔,摆个“大门”,一直踢到天黑也不肯回家;有时一脚把球踢远,都不

易找到。在课堂上课时,则是我画画最好的时刻。将课本像个小屏风那样立在前边,

挡住老师的视线;再从作业本扯下一页白纸,便开始大画起来。起先是一边听讲一

边画。画飞机、大炮、舰队、小人。画得入迷时,嘴里便不自觉地发出枪鸣炮响,

小人呼叫的声音。忽然,只听一声喝斥,老师已站在面前,严厉地板着面孔,把我

这些心爱的画没收了。记得我小学时的课本从来不是干干净净的;封面、封底和所

有空白处都挤满了我想象出来的奇怪而稚气的形象。

这些在课余练就的“本领”总算有用。到了中学,我就成了学校篮球队的队员,

还是常常赢得学校里的球迷们掌声的一名主力中锋;同时也是学校美术组的积极分

子。寒暑假期里,同一位私人教画教师学习中国画。高中一年级时,我以一幅题为

《夏天》的国画作品参加市里举办的中学生美术展览而获得了奖状和奖品。可惜由

于年深日久,这张能够做为纪念的奖状不知何时丢掉了。这时,我又爱上了文学;

一个人在少年时代,总有一部分时间生活在幻想里,对万物充满好奇,感情混在热

血中,炽烈又易于冲动,因此特别容易迷恋于诗。许多从事文学工作的人,开始起

步时,大都是在日记本上写满一页页不成样的、却是真挚的诗句。于是,在我的小

小书桌上,唐宋大诗人们的集子,以及普希金、莱蒙托夫、海涅、拜伦、惠特曼的

集子,就把课本埋了起来。我爱那些诗,常常一连半个多小时独自在屋里充满感情

地背诵那些诗,也模仿着写了一本又一本诗集。取了些自以为很美和很深奥的名字,

自己做插图和封面,自己出书。并把这些自制的诗集和我所崇拜的巨匠的诗作放在

一起,引以为快……

想想看,我有那么多爱好,学业自然不大出众。尤其在理工科方面,往往必须

补考才能将就够上及格的分数。我在历任的数学教师的眼里,是个缺乏数字概念、

不可造就、低能的学生。前不久,我中学时代的一位老师来信说:“你给我留下的

印象是,爱打球、贪玩、画儿画得不错。你挺聪明,但决不是模范生……”他说的

一点儿也不错。高中毕业后,我被一位有名的篮球教练一眼看上,选入了天津市男

子篮球队。这是我“跳”的第一步。

这里没有更多篇幅来尽述我那段时间的迷人和有趣的运动员生活。我虽然渴望

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球手,但不知为什么,始终抛不开书和画。每当周末休假,我就

急急渴渴跑回家,脚上穿着球鞋,一双胳膊就架在书桌上,画上整整一天。在我那

运动队宿舍床位的枕边,总堆着书。那时球队正采用日本名教练大松博文的大运动

量训练。晚间,同屋的经过一天紧张训练的队员们都酣睡了,鼾声如雷;我却捧着

一本书,对那些跃动着动人形象的、富于魔力的文字,极力张开疲乏的眼皮……

这时,我已隐隐地感到,打球还不是我最终选定的职业;好像一只暂时小憩花

枝上的鸟儿。花儿虽美,香气扑鼻,却还不是它的归宿。

在一场比赛时,我受了伤,离开了球队。这一下,我就跳进了十分喜爱的、渴

望已久的绘画中来了。这便是我的第二“跳”。

开始,我在一个画社,从事古画仿制工作。我当初学画时,入手于宋代的北宋

画法。我摹制的画,大多是宋代画家范蠡、刘松年、马远、夏圭等人的作品。由于

我对风俗画抱有兴趣,也刻意于酷肖地临摹过苏汉臣的《货郎图》和张择端的《清

明上河图》。这时我对艺术的兴趣就广泛展开了。人类文化有如广袤无际的天地,

各种文学艺术之间息息相通;若在这中间旅行,跑览过一处名胜之后,自然要想到

另一处有着无穷情趣的千岩万壑里遨游一番。由中国画到西洋绘画,由中国文学到

外国文学,由古典到现代,由正统艺术到民间艺术,我差不多都涉猎了。而各种文

学艺术所独具的艺术美互相不能替代,几乎差不多以同样的魅力磁石般地吸引着我。

我深深所喜爱的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名画,一口气是数不尽的。曾有一段时间,我致

力于考察本地的民间艺术的渊源和历史,如风筝、泥塑、砖刻、年画等等。那时,

我的桌上和柜顶便站满了从市郊和外县征集来的泥人泥马。这使我的兴趣深入到对

地方风俗和地方史的研究上。我把这些随时得到的体会写成一些小文章,开始在本

市的报纸上发表。当一个青年看到自己用心血铸成的文字出现在报刊上,他不仅会

得来喜悦,动力和自信,从此笔杆也就要牢牢握在他的手里,不再容易抛掉……

这样,我就再一次感到,绘画仍不是我最好的归宿。我广泛的爱好,我所要表

现的,如同一盆水,而绘画对于我却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碗儿。似乎我还要再一次从

职业里跳出来。

近10 多年的生活,使我一下子了解和熟悉了无数的人。那么多深切的感觉、

思想和情感有待于表现。绘画决不是我最得力的工具,我便毅然从调色盘里拔足而

起,落入了文坛,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便是我职业上“三级跳”的简要的全过程。

这样,我就如同一个迷途在外的游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故居;如同游入大海

的一条鱼儿,得以自由自在地翔游。对于一个从事文学的人来说,他的全部经历、

全部爱好、全部知识,都是有用的,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掉。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要

囊括进去多么丰富的生活!多么庞杂的生活知识、经验和感受!作者只会常常感到

自己生活浅薄,知识狭窄和贫乏,缺陷处很多,需要随时和及时加以补充。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做过运动员。除去这段生活的积累会给我写动动员生活题材的作品提供素材

之外,还使我有较好的身体基础。写东西不仅要用脑力,也要有饱满的精力。没有

精力,几十万字一贯到底谈何容易!有人以为,写书的人都是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

其实不然。手执一支笔,目对空无一字的稿纸,一写十几个小时,长年如此,难道

不是全依仗着充沛的精力吗?而精力却蕴发自强劲的体力中。因此我现在每天都要

早起跑跑步,以保持体力和精力而不衰。

我画过画。绘画锻炼一个人对可视的美的事物的发现力、对形象的记忆力、对

于想象和虚构的形象与空间境象具体化的能力。许多善画和精通绘画的作家(如:

曹雪芹、罗曼·罗兰、萨克雷等)对形象的描写都来得比较容易,得心应手,给人

以似可目见的画面感。而文学要求之一的就是“要立即生出形象”(契诃夫语)。

我深感有绘画修养,对写小说帮助可太大了。所以我现在也没有撂下画笔,而在写

作之余,时时捉笔来画一画。

我其余那些庞杂的爱好,如地方史啦,地方风俗啦,民间艺术啦,古代文物啦

等等,对于我写作,都起着直接与间接的作用。比如我写长篇历史小说《义和拳》

和《神灯》时,这些平日所留意而积累下来的知识,都变成创作时极其珍贵而随手

拈来的素材了。

我还喜欢音乐。尤爱听钢琴和提琴的独奏曲、协奏曲,以及大型交响乐。

它们启发我对美的联想,丰富情感,给予我无穷、复杂和深远的境界。各种艺

术在本质上都有着许多共同之处。长篇小说很像一部大型交响乐。小说中人物之间

的穿插不就同交响乐里各种乐器的配合一样吗?一部书中的繁与疏、张与弛、虚与

实、高潮与低潮,与一部乐曲中起伏消长的变化多么相像!

在音乐欣赏中,可以悟解到多少文学创作中应该遵循的艺术规律呢!

关于文学与艺术的关系,姐妹艺术修养的必要性等问题,可以另写一大篇文章。

这里,我想从自己的“三级跳”引出另外一些话——从我的经历上放开看,许多人

开始从事的工作,并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人的才能是多方面的:有的人在

美术上,有的人在运动上,有的人在计算上,有的人在组织能力上;有的人手巧得

很,有的人耳朵相当灵敏,有的口才出众,有的人天生一副动听的金嗓子。但这才

能在他的本职工作中往往由于不需要,或用不上,而被埋没,如同一粒深埋在沙砾

之下的珍珠,未得发光放采,而业余生活却是一片造就人材的天地。我要对某些同

志说,如果你发现自己有某方面的特长和素质时,应当抓紧业余时间,埋头苦干,

先在这块天地里干出一番成绩来,我相信你最终会像我这样——跳进自己热爱的职

业中。你去看吧!古往今来,大部分专业人材都是从“业余”中产生的。当然这需

要一种为了革命的个人奋斗的精神!

对于某些领导同志,切不要把那些在业余时间里抱着一种正当爱好、埋头钻研

的人,看做是“不务正业”。否则,便是不恰当的、短视的、狭隘的。

在一个突飞猛进向前飞跃的社会里,必然是所有人的才能(各种各样的才能)

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只有每个人都挥尽自己的血汗与才能,科学才能进步,

文化才能繁荣,国家才能富强。

10.面对人生的转折

人生的每一个转折,必然会牢记不忘。对我来说,告别体坛就是一个大转折。

在那之前,我的全部时间,是和搭伴的队友、教练,热情的观众,球筐和球,

运动衣上的号码,严厉的哨声,还有那艰苦的训练后香甜的睡眠在一起。这中间,

有我的挚爱,事业,苦乐悲欢,希望与目标。我是被教练认定为“有前途的中锋”

选拔到市篮球队里来的。

我却在一次非正式的比赛中摔伤了。

1961 年10 月4 日——这情景真像一张拍下的照片留在我脑袋里。教练庄重

地对我说:“你的胸骨损伤,不适于大运动量训练了。”教练的表情微微有些紧张。

任何运动员离队时大都要经过一阵情绪的波澜。不过,我很快就平静下来。

我原有三个爱好——篮球、绘画和文学。初中期间,我随一位国画家习画,高

中一年级曾获得市青少年美术展览的优秀作品奖。即使我在球队集训期间,星期天

也要跑回家,穿着球衣球鞋,弯下又长又大的身躯,伏案练笔。

当时我的绘画能力,已足以承担国画社仿制古画的工作了。

在我胸骨摔伤后,从医生口中得知,体育不再是我继续拚搏的事业。我失望和

苦恼过,但不是一落千丈,我所喜爱的绘画在体坛之外等待着我。

一盏灯灭了,我点燃另一盏灯。

脱下球衣,我开始了将近20 年的绘画生涯。20 年中我画了数百幅画,出口

到港澳、东南亚和欧美。我却一直没有放弃对篮球的爱好,在“文革”期间还参加

一支杂牌军,到处去“打野球”。而我另一种爱好——文学,也依旧紧紧抱在怀里。

以后由于生活的变化等等原因,我就改换以这种更为有力的方式,来表达我强烈的

社会责任感了。我得感谢青少年时代体育恩赐给我的强健的体魄,使我在短短几年

里写了将近200 万字的文学作品。

我常常关心当年同队队友的现况。他们一个个离开球坛时,都为自己未来的理

想苦恼和茫然过一阵子,有的至今没有一个确定的奔及目标。有位队友来找我聊天,

口气里透出几分自卑。我真不愿意听到他这种自卑。运动员的甘苦我深深懂得。我

想埋怨他当年没有第二种业余爱好和特长,忽视了文化素养而把生活看得过于偏狭。

但话儿到唇边却留在口中,因为我说出来也于事无补,只能加深他们的自悔。干嘛

要在人家追悔莫及的事情上再加一个石子儿呢?

一个人从事了体育,就往定他将来还要更换一项职业。一个人的运动生命是短

暂的。竞技和竞赛,只能在精饱力足的青春时代。体育又像接力棒,只紧紧攥在正

在全力飞奔的竞争者的手中。从事体育的人,当然要在这黄金般短暂的时机上,倾

心竭力去创造成绩和功勋。同时也要注意发展自己多方面的才智,才不会在年长力

衰、失去随心所欲的体质,或因意外变故而中途易辙时,茫然无措。

一个人的爱好,往往成为他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兴趣使他将这工作做得兴致

勃勃。一个人多一种爱好,就像多会一种语言(喜欢外语也是爱好),总会有用。

怕就怕一无所长,又不能安心于普普通通、无特长的工作。那么就难免把工作做为

一种负担,勉强去做。勉强可是一种摆脱不掉的苦恼。

如果你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我劝你不妨多读点书,它会使你增长才干,还会

使你的心境、胸怀、思想、知识都得到开阔。运动是力和智的统一。思维敏捷与思

路灵活相关,运动反应不单是身体反应。文学、音乐、知识、各种艺术,还在道德、

气质、风度、修养各方面给你以影响。改变你的谈吐,增添你的能力,加深你的思

考,使你真正认识到世界的丰富和广阔,了解与体育相联系的全部生活,使你热爱

它。那么你的精神将充实起来,你就是一个真正有智慧的运动员。无论在运动的黄

金时代,还是在将来韶华已逝的岁月,你都不会在生活之路上彷徨。

我早已离开体坛,却经常在体坛之外把目光投向年轻的体育健儿们。愿他们的

今天和明天更愉快,更美好。

11.书架

大凡人们都是先有书,后有书架的。书多了,无处搁放,才造一个架子。

我则不然,我仅有十多本书时,就有一个挺大、挺威风、挺华美的书架了。

它原先就在走廊贴着墙放着,和人一般高,红木制的,上边有细致的刻花,四

条腿裹着厚厚的铜箍。我只知是家里的东西,却不知原先是谁用的,而且玻璃拉门

一扇也没有了,架上也没一本书,里边一层层堆的都是杂七杂八什么破布呀、旧竹

篮呀、废铁罐呀、空瓶子呀等等,简直就是个杂货架子了。日久天长,还给尘土浓

浓地涂了一层灰颜色,谁见了它都躲开走,怕沾脏了衣服,我从来也没想到它会与

我有什么关系。只是年年入秋,我把那些大大小小的蟋蟀罐儿一排排摆在上边,起

先放在最下边一层,随着身子长高而渐渐一层层向上移。

至于拿它当书架用,倒有一个特别的起因。

那是11 岁时,我到一个同学家里去玩,见到这同学的爷爷,一位皓首霜须、

精神矍铄、性情豁朗的长者。他的房间里四壁都是书架,几乎瞧不见一块咫尺大小

的空墙壁,书架上整整齐齐排满书籍,我感到这房间又神秘又安静,而且莫测高深。

这老爷爷一边轻轻捋着老山羊那样一缕梢头翘起的胡须,一边笑嘻嘻地和我说话,

不知为什么,我这张平日挺能讲话的嘴巴始终紧紧闭着,不敢轻易地张开。是不是

在这位拥有万卷书的博知的老者面前,任何人都会自觉轻浅,不敢轻易开口呢?我

可弄不清自己那冥顽浑沌的少年时代的心理和想法,反正我回家后,就把走廊那大

书架硬拖到我房间里,擦抹得干干净净,放在小屋最显眼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的宝

贝书也都一本紧挨着一本立在上边。瞧,《敏豪生奇遇记》啦、《金银岛》啦、《

说唐》啦、《祖母的故事》啦、《铁木儿和他的伙伴》啦……一时我觉得自己有点

像同学家那老爷爷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快感。遗憾的是,这些书总共不过十多本,

放在书架上显得可怜巴巴,好比在一个大院子里只栽上几棵花,看上去又穷酸又空

洞。我就到爸爸妈妈、姐姐妹妹的房间里去搜罗,凡是书籍,不论什么内容,一把

拿来放在我的书架上,惹得他们找不到书就来和我吵闹。我呢,就像小人国的仆役,

急于要塞饱格列佛的大肚囊那样,整天费尽心思和力气到处找书。大概最初我就是

为了填满这大书架才去书店、遛书摊、逛书市的。

我没有更多的钱,就把乘车、看电影和买冰棒的钱都省下来买了书。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为了充实书架而买书,记不得了。我有过一种感

觉:当许许多多好书挤满在书架上,书架就变得次要,不起色,甚至没什么意义了。

我渐渐觉得还有一个硕大无比、永远也装不满的书架,那就是我自己。

此后我就忙于填满自己——这个“大书架”了。

书是无穷无尽的,它像世界一样广阔无际和丰富多彩,甚至比现实世界还宽广、

还迷人。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潮头,一页页书就像一片片浪花,书上的字便是一颗

颗晶莹的水珠。它们汇成了海洋吗?那么你最多只是站立滩头的弄潮儿而已。大洋

深处,有谁到过?有人买书,总偏于某一类,我却不然。两本内容完全是两个领域

的书,看起来毫无关系,就像各自在太平洋和大西洋的两滴水珠,没有任何关联一

样,但不知哪一天出于一种什么机缘和需要,它便也会倏然地溶成一滴。

这样,我的书就杂了。还有些绝版的、旧版的书,参差地竖立在书架上,它们

带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风韵气息,这一架子书所给我的精神享受是无穷无尽的。

1966 年,正是我那书架的顶板上也堆满书籍时,却给骤然疾来的“红色狂飙”

一扫而空。这大概也叫做“物极必反”吧!我被狂热无知的“小将”们逼着把书抱

到当院,点火烧掉。那时,我居然还发明了一种焚烧精装书的办法。精装本是硬纸

皮,平放烧不着,我就把书一本本立起来,扇状地打开,让一页页纸中间有空气,

这样很快就烧去书芯,剩下一排排熏黑的硬书皮立在地上。我这一项发明获得监视

我烧书的“小将”的好感,免了一些戴纸帽、挨打和往脸上涂墨水的刑罚。

书架空了,没什么用了,我又把它搬回到走廊上,放盐罐、油瓶、碗筷和小锅。

它变得油腻、污黑、肮脏,重新过起我少年时代之前那种被遗弃一旁的空虚荒废的

生活。

有时,我的目光碰到这改做碗架的书架,心儿陡然会感到一阵酸楚与空茫。这

感觉,只有那种思念起永别的亲人与挚友的心情才能相比。痛苦在我心里渐渐铸成

一个决心:反正今后再不买书了。

生活真能戏弄人,有时好像成心和人较劲,它能改变你的命运,更不会把你的

什么“决心”当作一回事。

最近几年,无数崭新的书出现在书店里。每当我站在这些书前,那些再版书就

像久别的朋友向我打招呼;新版书却像一个个新遇见的富于魅力的朋友朝我微笑点

首。我竟忍不住取在手中,当手指肚轻轻抚过那光洁的纸面时,另一只手已经不知

不觉地伸进口袋,掏出本来打算买袜子、买香烟、买桔子的钱来……

沾上对书的嗜好就甭想改掉。顺从这高贵而美好的嗜好吧!我想。

如今我那书架又用碱水擦净,铺上白纸,摆满油墨芳香四溢的新书,婷婷地立

在我的房间里。我爱这一架新书,但我依旧怀念那一架旧书。世界上丢失的东西,

有些可以寻找回来,有些却无有觅处,但被破坏了的好的事物总要重新开始,就像

我这书架。

12.书桌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

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

新是什么颜色。桌面又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

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把儿早不是原套的。一个是从破箱子上

移未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份模样,30 多年来,却一

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

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干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

人将就这样一个小桌子,早晚得驼背!”“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

它是件宝?你说呀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

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

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

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对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

来,倒是一种慰安。

我无法想起,究竟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

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

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

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

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干弹弓子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我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儿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钉

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

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

过的、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

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哪,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

;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削铅笔尖留下的?那

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硬划上去的?

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

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

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

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

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

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起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

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

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

上。正巧教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头痛得大叫。我的语文

教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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