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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154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02

我对结婚没有什么研究,所以我在四十六岁以前,一直是单身汉,我大概是中国最有名的单身汉;但我对离婚倒颇有研究,在《李敖全集》第一册里,就有一篇九十五页的文章,叫《宋代的离婚》,那是我二十年前的大学毕业论文。

根据我对离婚的一点研究,我发现男女之间该离婚的理由,有时候比该结婚的理由还多一百个。从人类婚姻史上看,一夫一妻的制度,本来就是一种过渡现象。不错,有人一夫一妻、有人白头偕老,但是那种婚姻,我怀疑是“美”的。我认为男女之间,最重要的一种关系,是“美”,是唯美主义下的发展,是美的发展、是美的开始、是美的结束。

——上电视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秦楼楚馆

中国的女人结婚后,相夫教子,做黄脸婆,已无罗曼蒂克余地;男人结婚后,如果想爱你爱在心坎里,对象却很特别,被选中的对象,不是别人,却是青楼情孽——妓女。

以前的妓女和现代不一样。现代妓女都很忙,忙得不打话,就上床,实不考究任何水准与情调;以前妓女却斯文扫床,大家得先“小红低唱我吹箫”一番,绝不许公鸡见母鸡、公鸭见母鸭式办事。骚人墨客去找她们,必须经过基本的过门儿。这种情形,在唐朝发展得最具“规模”。这说明了男欢女爱,不在别处,正在秦楼楚馆之中。秦楼楚馆是中国式爱情的大尾闾和大市场,中国式爱情沦落至此,想来也真可悲。

——大中华·小爱情

打倒王宝钏精神

平剧“马派”(马连良派)的《武家坡》里,有薛平贵的一段道白如下:

“哎呀!且住。想我离家一十八载,也不知她的贞节如何?我不免调戏她一番:她若守节,上前相认;她若失节,将她杀死,去见我那代战公主。”

这种可耻的片面的贞操观念,就是中国人肯定过的思想:不但受益的男人肯定,甚至吃亏的女人也肯定,这真是不可思议。如今,在新时代里,我们不但要打倒“薛平贵思想”,也要打倒“王宝钏精神”。只有这样,我们的两性生活才有一条活路。

——王宝钏精神

过去婚姻的特色

过去的婚姻有两个特色。第一是“奉父母之命”。“奉父母之命”的婚姻,新郎新娘都没有独立人格,新郎属于新郎的爸爸;新娘属于新娘的爸爸,我们现在用的“婚姻”两个字,“婚”字的原始意义就是指新娘的爸爸——就是岳父;“姻”字的原始意义就是指新郎的爸爸——就是公公。婚姻、婚姻,结来结去,结的其实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家人。两家的老太爷、两家的老太太。

过去婚姻的第二个特色是“奉儿女之命”。“奉儿女之命”的婚姻,说结婚是为了生儿育女,为了达到亲子之情、母爱等目的。这种理由,是跟人类发展历史不合的。人类本是动物,动物对下一代,是一视同仁的。你看母狮子、母老虎,当别家的小狮子、小老虎跑到怀里吃奶的时候,它来者不拒、不分彼此。人类后来花样多了,多得发生了产权问题、发生了占有问题,由产权、占有发生了婚姻问题,于是母爱开始收缩,抱住自己的,推开别人的,直到人道主义者出来,呼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大家才恍然大悟人类错了,人类本是“幼吾幼也幼人之幼”的。

现代的婚姻,应该单纯是男欢女爱的结合,不“奉父母之命”,也不“奉儿女之命”。

——上电视谈现代婚姻的悲剧性

层层设限

变相的沦落,是佛寺道观的媒孽。由于传统中男女交际层层设限,大家只好藉可以公开见面的所在、公开见人的职业,得到不少偷情的自由。唐朝的女道士,许多都是私娼。其中水准与情调,有的很高,自然就是大家漫爱的最佳人选。李白有送女道士褚三清的诗,施肩吾有赠女道士郑玉华的诗,例子举不胜举。这种文人和“尼姑”的恋爱,相对方面,也就是太太小姐跟“和尚”眉来眼去的张本。传统里所以有这些畸形的爱情故事,究其原因,都是社会环境封杀爱情的缘故。

——大中华·小爱情

愚贞

在近代世界的贞操观中,大家公认的事实是:提到贞操,男女是相对的,不再是女人一方的。整天在外面胡搞女人的丈夫,没有资格谴责自己的太太在家里偷汉,太太也没有独守空闺的义务和必要。这种认识,根本否定了“王宝钏精神”,并且认定“王宝钏精神”像“愚忠”、“愚孝”一样,只是一种没有意义的“愚贞”而已。

——王宝钏精神

婚要离得漂亮

男女之间有许多梦、许多情、许多幻,……这些都不是实际的,男女关系搅进美以外的,我深信都是很差劲的。但美本身是不够的,它需要有大智大仁大勇的大丈夫气象去做推动力。举个例,一九八○年我离婚的时候,我真的用了“大丈夫的气象”,去“面对”了。事后许多人对我说:“你这个婚,可真离得漂亮!”

——我的座右铭

性是“地下的”问题

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历史上,“反对‘性’的”现象,至少在表面上占了上风,所以规律、约束,乃至压抑“性”的理论与事实,总是层出不穷。而经典、政府、理学、教条、迷信、教育、舆论等所层层使出来的劲儿,大多是在“解淫剂”上面下功夫,在这种层层“解淫”之下,善于掩耳盗铃的人们,总以为“没有‘性’的问题”“中国是礼义之邦”!流风所及,一涉到“性”的问题,大家就立刻摆下面孔,道貌岸然的缄口不言,或声色俱厉的发出道德的谴责。因此,“性”的问题,终于沦为一个“地下的”问题。这样重大的问题,居然千百年不见天日,怎么能不发霉呢?

——中国民族“性”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李敖语萃爱情哲学男人的本钱

男人的本钱

男人吃亏,不能靠原始的本钱占便宜,尤其是现代的男人,连“面首”也没机会做了,除非是做拳王,但是拳击宝座的得来也良非易事,要鼻青眼肿几千次才行,最后若不及时耍狗熊退休,还得鼻青眼肿地被打下来。呜呼!本钱饭岂是男人所配吃者乎?

——中国小姐论

奴才味的男人

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脾气柔和的男人,她们喜欢男人向她们低三下四摇尾乞怜,喜欢他们再接再厉尾随不舍。换句话说,她们喜欢有点奴才味儿的男人,这种男人会伺候、会体贴、会受气、会一跪三小时,他不怕风雨、不怕等待、不怕女生宿舍的传达、不怕女孩子的“不”字、不怕碰任何号码的钉子!

——一封神气的情书

学文史的男人

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农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

——假如我是女人

异端的独身之道

不论在“绣幌”里做少奶奶也好,在“尘土”中做窑姊儿也罢,反正女人总是叽叽喳喳的。

有人专门喜欢她们那种叽叽喳喳的骚劲儿,我非神父,当然也未能免俗,只是年来看破红尘,颇萌出世之想,出世未成,遁世倒做到了:独个儿迁居碧潭,与埤腹慎思堂遥遥相对,令人油然而起仰止之忱,且自思神父可独身,为什么我不能?Quo Vadis中那个不信教的名士向那个基督徒说:“我们也有我们的死法。”套他的话,我也可以说:“我们(异端)也有我们的独身方法。”我反对娼妓制度;反对“不愧衾”式的理学家禁欲法;反对中国这种“一与之齐,终身不改”式的浆糊式的婚姻,但我同时又找不到开化的爱情至上的女人来做爱;找不到逼真的橡皮女人来性交,只好仍旧过着“李敖式的自淫生活”,这就是人生,我忽然想到动物园中那只自遣而手淫的黑猩猩,人与它们有什么不同?

——上帝与手淫

独身主义

一个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样提倡一阵子独身主义,就好像维纳斯丢了那条胳膊一般。换言之,一个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时间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无金屋可藏、无孺子可教、无脸色可看、无小心可陪、无冤大头可当。……而孑然一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遨游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纵浪大化以自适其适,这是何等气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儿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泪耶!

——独身者的独白

独身主义之二

独身不但可无妻儿之累,而且可益寿延年:牛顿没结婚,可是活了八十岁;康德没有老婆,活了八十四岁;米开朗基罗打了一辈子光棍,却享年八十有九,独身之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宠召”延期,又可兼做伟人,无怪乎老祖宗们要以“君子必慎其独”来垂训吾等了!

——独身者的独白

独身主义之三

“老而不死谓之贼”,先贤早有明训,垂暮之年,虽然“戒之在得”,可是孤家寡人,毕竟形迹可疑,说不定那天出了什么盗宝案,受了牵连,落得老扒手之谥号以殁,忝为盛名之累,那又何苦来?

——独身者的独白

不亦快哉

一、 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决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快哉!

二、 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三、 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四、 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快哉!

五、 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六、 有帐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七、 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忻然色喜,面向本人做“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

婚变是小俩口自己的事

所谓“婚变案”,“双方家长”都出面说了不少话,甚至说了太多的话,我看不论孰是孰非,“老一辈”出面总是不好的。因为这本是当事人和小俩口自己的事,老一代们根本管不着。如今事情闹起来,双方老者皆慷慨陈辞,反倒令人不乏有双方家长介事其中的错觉,这是我们的时代,不是我们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公公婆婆泰山泰水的时代,你说对不对?

——论婚变

红帖子

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帐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独身者的独白

军人生活

在许多方面,军人生活更接近男子汉的生活,因为只有男子汉,才能过那种需要靠“坚忍”来挺下去的生活。

——牛肉面老板的七封信

抄袭情书

男女间事,本来都该在床上办的;不在床上办而在纸上办,总难免抽象,缺乏动态,缺乏立体感。情书云者,一言以蔽之,都该总批为“可爱的废话”。虽云“废话”,可是却不得不说,不该不说。“霸王”对女人是“不打话”的,所以只是“硬上弓”;公鸭对母鸭也是“不打话”的,所以也只是按倒在地。如果你是一个真正文明的男人——不是“霸王”也不是公鸭,那么你总该买一本《情书大全》或《情书十日通》之类,抄它几封算做文明。当然在抄袭过程中,你不能抄我的,这就如同小偷可以偷别人,却不能偷贼祖宗一样。我李某人写情书,本是十段以上之人,你偷抄我的情书,就好像偷印吴清源的棋谱一样,任你改头换面,也是欲盖弥彰。职是之故,李敖的情书,对一般叫春成性的人说来,只合荣居高山仰止的地位,可望而不可即。你若傻不鸡鸡,硬抄几段给你的情人,她不给你耳刮子吃才怪!

——霸王·公鸭·情书

思想家的老婆

思想家是不宜有“对我丈夫的思想一点也不懂”的太太的,思想家讨错了老婆,在他死后,对他思想的流传必是一种妨碍,从托尔斯泰到胡适,无一例外。

——我的殷海光灵肉问题李敖语萃灵肉问题

——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唯灵论

基督教的理论家和“文字警察”们,认为人类灵魂的永生,有赖于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对肉的控制。对肉的控制,本是哲学家宗教家的一个老题目,但到了中古教棍手里,却变得走火入魔。中古教棍提出一种毫无根据的怪论,叫做“唯灵论”,或叫“灵魂至上论”,或叫“崇灵贬肉论”。这种怪论,不论怎么巧立名目,怎么叠床架屋,怎么演绎,它的基本论调,不外“灵”是高的、圣的、好的;“肉”是低的、邪的、坏的。

——灵肉可以分家吗?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李敖语萃爱情哲学崇灵贬肉

崇灵贬肉

唯灵论的种种怪相,它的基本魔障,就在将人“灵”“肉”二分。误信灵肉二分的人,他们在生理构造上,好像多了一层“道德的横膈膜”。膈膜以上,是仁义道德,是上帝;膈膜以下,是男盗女娼,是魔鬼。他们认为:灵是清洁的,肉是肮脏的,因而崇灵贬肉。这种崇灵贬肉一蔓延,即使教棍以外,许多知识分子也大受感染,而绝对的灵上肉下起来。

——灵肉可以分家吗?没有上下

真正开明智慧的人物,当他起居饮食寻欢作乐的时候,绝不背着灵上肉下的错误思想去苦恼自己。所以,一旦当他有机会去摸修女的乳房,他没有大道理,也没有罪恶感,他是快乐、温柔而一致的,他的灵魂,就在他的手上。

——寻乐哲学

灵肉平等

最早坦白承认灵不比肉高肉不比灵低的开路人,该是十九世纪的英国大诗人勃朗宁。勃朗宁曾用美丽的诗句,巧妙指出:

“……灵之对肉,并不多于肉之对灵。”

这是何等灵肉平等的伟大提示!勃朗宁又指出:肉乃是“愉快”的象征,是可以给灵来做漂亮的“玫瑰网眼”的,这种卓见,实在值得满脑袋“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卫道者的反省。崇灵贬肉的论调,早已是落了伍的论调。只肯定灵的快乐而否决肉的快乐,乃是对寻乐本身的一种残缺、一种怪症,并不值得神气活现。

——寻乐哲学

灵肉应合一

女人“灵”的一部分,已上升到月满西楼的修道院;“肉”的一部分,已下降到江山楼的“卡紧卡紧”(快快)派,以致心物二元起来:形而上者有灵无肉,形而下者有肉无灵,前者启灵过分,后者泄欲太多,两相辉映,终于变成了现代的不灵不肉之人。目前我们眼之所见的现代人,十九都是不灵不肉的,而不是“灵肉合一”的,这是现代人的一大失败。

我这里说现代人失败,并非说老祖宗们“灵肉合一”得成功,而是觉得:以现代人的进步和头脑清楚,理应比老祖宗们处理得高明、处理得漂亮、处理得达生近情、处理得和谐有致,可是细看之下,显然并不如此。现代人仍在灵上肉下里兜圈子,又不能不肉,结果只好在“灵魂纯洁”“肉体不纯洁”的迷宫里打转,在忏情与罪恶感之中周而复始。现代人一方面追寻琼瑶“窗外”的纯情派十七岁,一方面浪迹宝斗里巷内的人肉市场,这是他们最大的羞耻。真正的灵肉一致者,绝不如此。他的境界,是《列子》书中的“心凝形释”的境界,他发乎灵,止乎肉,但绝不花钱买肉。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形式上是逛窑子,实质上该是因妓谈情,因灵生肉。他若是花钱打炮的粗汉,也不会“赢得青楼薄幸名”了。

——灵肉可以分家吗?

不可二分

人的生命是一个有机体,各部的功能虽异,同体共济的运作则一。除了盲肠等捣乱鬼外,没有器官不该发挥它的功用,或不该得到它的休息、营养或满足。

最明显使人惊异的态度,就是所谓“灵肉二分”。中部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中部课堂上,总用上部讲精神文明经典文化;可是一到北部来,他却用下部去反对《诗经》中“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人性论史。所谓灵肉(如果还有灵可说的话),对这种人说来,只是以灵骗钱,以钱买肉而已。他们的灵肉一致,只是在卑鄙上一致,并不在和谐上一致。

——寻乐哲学

一致的愉快

有灵固然高级,有灵有肉又何尝不高级?一般说来,唯灵者常常过度自豪他们灵的成分,甚至武断的抹杀有灵有肉者中灵的成分——总以为“那些人只是一堆肉,只是一幅裸肉横陈的春宫图”!殊不知灵肉一致的愉快,远不是一般“芽芽爱情”者所能领略的。

——又见灵肉

处女膜主义

在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中,有一个重要的主义,它曾被人信奉遵行,却未曾被人一语道破,这个主义,我把它定名为“处女膜主义”。

所谓“处女膜主义”,用抽象的字眼,就是“处女主义”。“处女”,照传统说法,它的定义该是指没跟男人性交过的女人。这个定义,除了对耶稣的妈妈不适用外,按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正的麻烦出在对“处女”的鉴定上面,传统的鉴定办法很简单:只是看处女膜破不破,出血不出血,不出血的,就被看做非处女。反之,就是“守礼谨严之处子也”!

——论“处女膜整型”

处女膜主义之二

“处女”与“非处女”之分,端在一“膜”耳!一“膜”之存否,端在“落红”“流丹”耳!这种看法本是毫无生理常识的皮“膜”之见,因为用处女膜来做贞节的证明,是大有问题的。处女膜的存在或不存在,大小与厚薄,根本是因人而异的。跌跤、碰伤、意外、手淫等等缘故,就可以使某些女人的处女膜破裂;在另一方面,生理上的因人而异,甚至在妓女身上还有处女膜!

——论“处女膜整型”

得不到正常待遇

由于“处女膜主义”到“泛处女主义”的作祟,一个把“处女膜”给了男人的女人,再想凭无膜之身,博有膜之报,自然就难难难了。所以寡妇再嫁也好,离婚改嫁也罢,都得不到正常的待遇,得到的反倒是嘲笑与讥讽。

——论“处女膜整型”

羞忿自杀

“处女膜主义”的抽象扩大与建构化,变成了“泛处女主义”,“泛处女主义”的最大流毒是它导引出一个错误的思想——被强奸后的错误思想。

按照中外的传统,一个女人不论未婚已婚,如果不幸被人强奸,她最该走的一条路,就是所谓“羞忿自杀”。

——论“处女膜整型”

男女之事,一如饮食

中国的圣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明明指出男女之事,乃一如饮食之事。试问饮食之事,是道德的呢?还是不道德的呢?我们必然会答说:这是不可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至少是不可全拿道德标准来判定的事。按照中国圣人的说法,男女之事,也正是如此。完全拿道德的眼光来看男女之事,是会把自己也搅乱的。曾国藩一直以克欲存诚告诫友朋,并以自勉,但终为了讨姨太太惹得自己气沮,朋友不欢。这一混乱,也就是不明男女之事本质的混乱,把道德标准硬来搅到“人之大欲”里去,其结果必是吃力与伪善,道德的约束有它一定的范围,超过了这范围,道德就失效,人就难能、人就气沮。道德可以约束人杀人越货,但道德约束不了人不吃不喝,约束不了男女方面的要求与满足。

——论淫

国粹思想与强暴

在国粹里,一个女人被强奸,摆在她面前的路,有这样七条:

一、 她要先拼命拒绝,最好“舍命全贞”、“拒奸殒命”。因为“‘生命’事小,失节事大”,拒奸而死,才是烈女。

二、 不得已而求其次,她应该在“清白被污”之后,“羞忿”一番,然后自动“自尽”。

三、 如果她不肯自动魂归离恨天,她的父母等便该出面,责备她真不要脸,还活着干嘛?所以“逼令自尽”。

四、 再不得已的办法是,这女的应该“就奸而嫁”——就干脆嫁给那强奸犯,因为这样,总算符合可“不事二夫”的大规范,总算没有跟第二个男人打过炮,总算生殖器只让一个男人“专利”,——虽然在“专利”之前,歉未“申请”。

五、 再不然,就要讨价还价了,反正父母觉得女儿总归是女人耳,早晚还不是在聘金和红饼下嫁出去?所以既然这强奸犯不能和自己女儿白头偕老,干脆就要“遮羞费”。因为被强奸是“羞”,这个“羞”,只有可爱的钞票才能“遮”得住。

六、 另一个办法是,一个被强奸的女人最好聪明点,干脆就别声张,死心塌地吃哑巴亏算了,因为这是“丑事”,以“一切都遮盖”为上策。所以,一切强奸的累犯便因此一再横行了。

七、 最后一着是“不甘受辱”,诉诸法律。结果呢,最占便宜的是“舆论喉舌”的报纸,而这女的本身此后若想嫁人,因“已非完璧”,所以受了很大的影响;若已经结婚,那就要看她丈夫大脑的构造了。

上面七种,都是从国粹思想层层蜕变出来的众生相,都是会使瑞典人、法国人、美国人感到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众生相,所以,这是一个值得再深入研究的题目。

——论“处女膜整型”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李敖语萃爱情哲学中国的娼妓文化

中华的娼妓文化

“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分,只做为“提倡”“倡导”来用——自己不介入声色场所,清高起来了。

中国娼妓的语源,既然一开始就“穷声色之娱”,外加饮酒助兴,所以,在称呼方面,就有“声妓”、“歌妓”、“酒妓”、“饮妓”、“酒纠”等名目,这些名目所象征的文化特色,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

——且从青史看青楼

废娼与性开放

娼妓制度是人类最可耻的制度。废止娼妓制度的呼声,是近代文明中的主要呼声之一。今日世界中,废止娼妓制度最成功的国家是北欧的瑞典。这个国家是有名的现代化国家。她的社会福利,全世界第一;她的性开放,也世界第一。

性开放并不是“寡廉鲜耻”,相反的,它是文明开化的象征。在瑞典的国境里:少年人有性教育;青年人有恋爱自由;父母们自己整天忙着去恋爱做爱,当然更没工夫去干涉青年人的自由;人人都有开旷的心胸去爱人,去被人爱,他们不需要刀子和毁容液,不需要强制性的控制不满意婚姻的法律;极少强奸案;但是丈夫不能欺负太太,太太可以告丈夫强奸,瑞典人在不愿做爱的时候,不接受强迫;愿意做爱的时候,玉皇大帝也管不着。

瑞典人性的信条是男欢女爱,只要在互相热爱的状态下,他们可以发生性行为,这种性行为,很显明的,是基于爱情,而非基于买卖。

在这种洒脱的气氛底下,娼妓制度在瑞典,已经自然的在解体、在消逝。他们的文明已经进化到不需要靠金钱来买卖肉体,他们已清楚的知道这是落伍的和可耻的行为。

——瑞典与废娼

赶紧废娼

在全省各地“有伤风化区”的弱女呻吟声里,在她们被一再蹂躏、一再贩卖、一再拷打的残忍现状里,在国际废除娼妓协会再开会的时候,坦白说,我怀疑我们还有脸面去参加。是时候了,我们不要再自欺了,我们该拿出新的改革办法,来重新向龟儿子们宣战!

——公娼的黑暗

男女之事

道德家严格限定男女之事仅限于“阃房之私”,故偶一殒越,即生悲剧。从秋明戏妻到孟子出妻,都不乏例子。其实男女之事是天下的大问题,男女之乐是人间的至乐,岂是三言两语就摒绝得了的?又岂是草草了事就带过去了的?男女之乐,不但“有甚于画眉者”,并且还有甚于草草性交者,道德之士可以想到吗?再按圣人标准,以饮食做比喻,人于吃饭,如果只是以一种责任感去填饱肚皮,试问有何意思?唯有美食当前,情调优雅,吃起来,才算不负此腹,大快朵颐。男女之事,亦复如此。公鸡对母鸡是不打话的,按倒在地,拔而起,试问有何情调?人若混到这步田地,道德再高,也无趣味。故男女之乐,理当把它艺术化、把它多彩多姿、把它千奇百怪、把它出神入化、把它淋漓尽致,惟其如此,才算不负此“生”。(生字是双关语,一为生命,一为生殖器)。

从这些角度来看男女间事,只要以男欢女爱做基础,两情缱绻做要件,没有买卖也没有胁迫(因为买卖和胁迫倒是道德的乃至法律的问题),则其他一切都可置之度外,其情可纵,其性可驰,不厌细腻,花样愈多愈好。最重要的,在这些领域里没有所谓“淫”字,有也不做卑下的解释。

——论淫

动力

性是一种最原始、最有趣、最伟大的动力。

——五十而不知天命

天命谓之“性”

古人今人乱把“性”解释一通,其实性最该有的解释还是男女那一面。“性”的古字本来没有,最早本是“生”字,在殷商及周初,都是如此。

——五十而不知天命

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

翻开日本平凡社的洋洋巨册《世界裸体美术全集》,第一使我们惭愧的,就是没有一张中国的裸体画,也没有一张裸体雕刻的图片,其中代表东方的有日本的出浴图,印度的暴露画,可是却没有中国的作品占一席地,这真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

再翻开中国的美术史,你可以看到什么“美人图”、“明妃出塞图”、“唐后行踪图”,可是你绝对找不到一张光着屁股的女人,绝对找不到对裸体艺术欣赏的观念。中国人没有这些,他们压根儿就不画正视肉体的图画,也不画一个脱衣出水的女人。他们要画就画两个,——例如仇十洲的春宫图,这就是中国人的“裸体艺术”!

中国人的“裸体艺术”表现都是变态的、可耻的,什么“男女裸逐”啦、“起裸游馆”啦、“裸身相对”啦、“帘为妓衣”啦,无一不是丢人的纪录。换句话说,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是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的观念再被“礼教大防”一阵,立刻就建构了衣裳的伟大,所谓“蔽形,表德劝善”,此“圣人所以制衣服”也!

把衣裳既看得如此神圣,在另一方面,不穿衣裳或露出一部分肉体自然也就要不得。因为肉体是“丑恶”的,“同禽兽”的,所以把肉体露给别人看就显得大不敬,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

——由一丝不挂说起

西方的“肉体美”

西方人继承了古希腊的对肉体美的尊重观念,这种观念最具体的表现是他们创作的艺术品,在绘画、壁画、皿画、织品、雕刻、浮雕、木雕等艺术品上,他们流露了各种对肉体的欣赏与礼赞。这种传统的代代相传,自然发展到近代的模特儿、脱衣舞、裸体会、日光浴运动,以及身上衣服的缩减、电影检查的放宽。

——由一丝不挂说起

裸体艺术

肉体暴露一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更不必用礼教的眼睛来大惊小怪。一个钢琴家,可以表现他的指法;一个运动家,可以表现他的体魄;一个美人,为什么不能表现她的肉体?肉体本身并不是什么神秘或肮脏的东西,一个以“精神文明”自豪的民族,岂可以随便遮盖它吗?

——由一丝不挂说起

胸围发展史

在过去,中国女人最缺乏胸围观念,大家都觉得乳房丰满并不好看,所以要束胸,束到“胸乳菽发”,才算好看。等到西洋的三围尺码来了以后,“大奶奶主义”油然兴起,乳房乃得解放,其上围小者不欲再小,上围大者志在更大,于是不得不乞灵于所谓“胸罩”和“义乳”,而杨贵妃时代的东方“诃子”一类的东西遂被丢掉了。“义乳”观念刚流行时,得风气之先的当然是那些在上海的名女人,当时因为用的是棉花,所以容易露马脚,名女人徐来、徐琴芳等,都有过“不幸一乳遗失”的纪录。后来“义乳”慢慢改进,由棉花而橡皮,由橡皮而塑胶、乳胶,并与“胸罩”合流,任凭女士们扭扭或恰恰,再也不必有泰山其颓的顾虑。当我们看到今天的女人们,挺着不辨真假的乳房,傲然自道她的三围数字的时候,我们怎么能不惊喜:这是何等现代化!

——由一丝不挂说起

模特儿的过去与未来

在对肉体的观念上面,最正常的合法开放是艺术家眼前的模特儿。模特儿的出现最早是在私人的画室里,到了民国八、九年,上海有人发难了,最有名的是常州怪人刘海粟,他公然呼吁:“模特儿到教室去!”主张公开在教室里做人体写生。当时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老顽固们大骂他、新闻记者攻击他、孙传芳的五省联军捉拿他,人们把他跟写性史的张竞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目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全国各地的美术学校一个一个的成立了,光着屁股的模特儿也一个一个的合法了,在道统与法律的夹缝中,模特儿几乎变成唯一的漏网者。第二个漏网者是什么,我不能想像,看到目前的所谓“歌舞团”,我想迟早大概是脱衣舞了!

——由一丝不挂说起

养女与妓女

最早来台的大陆人,不论是流民、亡命徒、海盗或猪仔(荷兰人招募的劳工),都是男性;郑成功驱逐荷兰人,带来的部队,有两万五千人,也都是男性,后来虽下令搬眷,但是女性仍有限,无家眷者约占百分之六十到五十之间。清朝消灭郑家王朝后,下令来台湾的,不准携带家眷,直到七十六年后,才准携眷来台,但限期一年。虽然官方这样不爽快,但是民间偷渡的,却大有人在。到了一七六九年,台湾已有福建移民数十万、广东移民十余万,在这样大规模的移民下,两性比例的悬殊,虽有改善,但是恶俗的形成,还是无法阻止了。

恶俗之尤者,就是养女。养女的兴起,主要原因是小户人家,为了宗祀大计,预先为自己的儿子收来童养媳,既可在家帮助工作,又可将来免付聘金;另一原因是穷苦人家生了女儿,养不起,因此送人或转让给别人家去养。以上两种原因,都不外是宗族的、伦理的、经济的,也算常态。但这一风气,在台湾蔓延的结果,却因男女比例悬殊而走样,于是,“乡间之人,至四五十而未有室者,比比皆是。闺女既不可得,或买掠贩之女以为妻、或购掠贩之男以为子”的怪现象,便应运而生。在大陆,一般着重在养子,不在养女,收养了别人女儿,也多化为家中一员,并不突出养女的身分;养女地位不佳的,也不过在家如婢,变来变去,多在家门里;但在台湾,却着重在养女,养女的作用,慢慢走了样,居然越过了宗族的、伦理的、经济的基本原因,摇身一变,变成了摇钱的,——养女作用变成了妓女作用,家门里的变成了家门外的,这种堕落,是中国文化在台湾的荒腔走板,真是台湾人的耻辱!

——台湾的妓女传统

台湾妓女的特殊传统

在养女作用变成妓女作用的过程中,日本文化的杠上开花,更加重了这一恶俗。日本本是很淫猥、又不尊重女性的民族,在台湾,为了巩固它的殖民地统治,对于淫业,诸多大大的方便,虽然它禁止人口买卖,但以养女名义,登录户籍而从事淫业的,它都悉听尊便。这样的宽大,更使台湾养女沦入悲惨的境地。当年在台北大稻埕做艺妓的一○五名中,养女占九十二名;做酒女的五十七名中,养女占四十七名,其他各地等而下之的妓女,更可想而知了。

台湾在经过日本人半世纪的统治后,人口方面,两性比例虽逐渐减低,而接近男女约等;但是,养女恶俗的流风,却有得消受。国民党接手后,一九五二年有养女十三万,但到六年后的一九五八年,就滚到十九万!九年后,一九六七年五月八日的第一党报中央日报上,公然承认“私娼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养女,而这些养女非但是被迫卖身,更可怜的大都是些未成年的少女,小的只有十二、三岁。……”可见台湾投回祖国怀抱后二十年,养女犹在嫖客怀抱中!国民党师承了日本人的娼妓政策,从民间妓院到军中乐园,无一不以日本为师且青出于蓝之,以致台湾今天淫业之盛,不但外销日本,且为日本观光客的温床。常言说事事“日本第一”,但在这方面,日本人差得远哪!

台湾妓女有它的特殊传统,那就是清朝以后中日提携下的娼妓政策,这政策使养女变成了妓源,恰像黑奴成为劳力来源一样。不同的是,台湾养女的遭遇,在身心摧残上,还有甚于当年美国黑奴,谁说今天是二十世纪?

——台湾的妓女传统

两性篇·谈男女之间爱情哲学李敖语萃爱情哲学泛处女主义

泛处女主义

一、女人被强奸也好,被调戏也罢,被流言所害也罢,都不必自杀或自毁;

二、这不涉及羞辱的问题;

三、于她的贞操,根本不发生丧失问题。

既然这样,我们来重看“处女膜整型”的现象,就发现很可笑了:以“处女膜整型”为号召的密医们,他们妄想“修补”处女膜,使它“童贞回复”,目的在用一点表皮的联接手术,使被修补者能重新“落红殷褥”或“流丹浃席”,从而满足对方的“处女癖”,使对方在欢畅之后,浩然有“守礼谨严之处子也”之叹,诸君试想,这是多可笑的作伪举动!

这种作伪,对中国的“处女迷信家”说来,常常是要上当的。因为在过去,科学技术的运用,还嘉惠不到处女膜,许多女人为了骗老公,只好偷偷把鱼鳔中装了血,偷偷放在要害,在黑暗中老公色急求试,只顾销魂,当然不疑有“他”,于是在仓皇之间,稳稳的戴上了绿帽子。今天在台湾的花街柳巷中,还有数不尽的逐红老公,不惜以一两千元以上的破身钱,买一个女孩子的初夜权,其实他买到了什么?真正的处女的贞操是拿钱买不到的,他们买到的不是密医手术下的杰作,就已算是狗运当头了。

——论“处女膜整型”

泛处女主义之二

以前我读六百多年前的一本老书——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里面记柬埔寨的“阵毯”风俗,由僧道来把女孩子“去其童身”;现在我环顾六百多年后,报纸上这些“复其童身”的各种广告,我真要惊讶这个世界无奇不有,更惊讶在现代化的中国,竟还有这种丑恶的现象!但是当我把这种丑恶现象的来龙去脉,做一番探源的工作以后,我就不再惊讶。我只是在心头抑止不住一种叫喊,要我向这个社会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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