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年间,清政府在云南、贵州、 四川、广西、湖南等西南各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规模地废除由少数民族上层头目世袭统治和霸占土地、人民,“世袭继承官职”地位的土司、土官制度,而推行和内地一样的由上级政府任免的流官制度,这是雍正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多民族的封建国家统一的一项重大措施,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社会政治 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