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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铁生 当前章节:1531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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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事》作者:史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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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思想随笔集。中国当代的作家中,恐怕很难再找出第二个人像史铁生这样爱好玄思并且擅长此道的了。所谓擅长,是指他能够从现实的琐事里撷取那些闪烁着思想光芒的片段,而又能表达得优美、机智、引人入胜,让人不忍释卷。这是一个文学家所表达的人生智慧,而不是枯燥的哲学专著。当然,更不是肤浅的廉价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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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盲童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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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盲童朋友,我们是朋友。我也是个残疾人,我的腿从21岁那年开始不能走路了,到现在,我坐着轮椅又已经度过了21年。残疾送给我们的困苦和磨难,我们都心里有数,所以不必说了。以后,毫无疑问,残疾还会一如既往地送给我们困苦和磨难,对此我们得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想,一切外在的艰难和阻碍都不算可怕,只要我们的心理是健康的。

譬如说,我们是朋友,但并不因为我们都是残疾人我们才是朋友,所有的健全人其实都是我们的朋友,一切人都应该是朋友。残疾是什么呢?残疾无非是一种局限。你们想看而不能看。我呢,想走却不能走。那么健全人呢,他们想飞但不能飞——这是一个比喻,就是说健全人也有局限,这些局限也送给他们困苦和磨难。很难说,健全人就一定比我们活得容易,因为痛苦和痛苦是不能比出大小来的,就像幸福和幸福也比不出大小来一样。痛苦和幸福都没有一个客观标准,那完全是自我的感受。因此,谁能够保持不屈的勇气,谁就能更多地感受到幸福。生命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一个不断超越自身局限的过程,这就是命运,任何人都是一样,在这过程中我们遭遇痛苦、超越局限、从而感受幸福。所以一切人都是平等的,我们毫不特殊。

我们残疾人最渴望的是与健全人平等。那怎么办呢?我想,平等不是可以吃或可以穿的身外之物,它是一种品质,或者一种境界,你有了你就不用别人送给你,你没有,别人也无法送给你。怎么才能有呢?只要消灭了“特殊”,平等自然而然就会来了。就是说,我们不因为身有残疾而有任何特殊感。我们除了比别人少两条腿或少一双眼睛之外,除了比别人多一辆轮椅或多一根盲杖之外,再不比别人少什么和多什么,再没有什么特殊于别人的地方,我们不因为残疾就忍受歧视,也不因为残疾去摘取殊荣。如果我们干得好别人称赞我们,那仅仅是因为我们干得好,而不是因为我们事先已经有了被称赞的优势。我们靠货真价实的工作赢得光荣。当然,我们也不能没有别人的帮助,自尊不意味着拒绝别人的好意。只想帮助别人而一概拒绝别人的帮助,那不是强者,那其实是一种心理的残疾,因为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不需要别人的帮助。

我们既不能忘记残疾朋友,又应该努力走出残疾人的小圈子,怀着博大的爱心,自由自在地走进全世界,这是克服残疾、超越局限的最要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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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本义断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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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能行动的人重新可以行动,使不能工作的人重新能够工作,为丧失谋生能力的人提供生存保障,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若仅此而已便只能算作修理和饲养,不能算作康复。(就像把一辆破汽车、一台坏机床修理好,就像在笼中养肥一只鸟儿。)康复的意思是指:使那些不幸残疾了的人失而复得做人的全部权利、价值、意义和欢乐,不单是为了他们能够生存能够生产。

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完成一连串的生物过程,而是为了追寻一系列的精神实现;不是为了当一部好机器,而是为了创造幸福也享有幸福,倘有人说他不渴望幸福,方便的话我们可以给他一点教训,为了他竟敢说谎竟敢亵渎全人类的方向。(至于对幸福的不同理解,至于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必然散布着痛苦,那是另外的问题。)

正因为行动、工作和生存保障,可能提供给我们创造幸福并享有幸福的机会,它才是重要的,才可算作康复的步骤之一。但是,是不是一个能够行动、工作和生存的人,就一定能够如醉如痴地成为一个幸福的创造者和享有者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只需记起一件事就够了:一个身体健全且衣食住行都不愁的人,也可能自杀。

我曾在另一篇文章中谈到过自杀,我以为那是人类的一种光荣品质,是人与其他动物的一个分界。只有人会自杀,因为只有人才不满足于单纯的生物性和机器性,只有人才把怎样活着看得比活着本身更要紧,只有人在顽固地追问并要求着生存的意义,因而只有人创造出了灿烂的文明和壮丽的生活,于是人幸运地没有沦落到去街头随了锣声钻火圈。我不知道这值不值得人类骄傲,但我相信我们要以一个人的资格活下去就必得保持这种骄傲,所以我们的康复工作万万不能轻视了这种骄傲。

如果我们终于承认了残疾人也是人,如果我们终于相信了人不是为活着而活着的动物,也不是为了生产而配置的机器——如果这样的前提已经确立,而我们要是还说:“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尚且没有完全解决,哪还顾得上其他(譬如说残疾人的爱情问题)呢?”那么,要想证明我们的思维能力还是健全的,就只好把上述前提光明磊落地推翻。

上述前提当然不容推翻。应该推翻的,是对康复工作的某些简陋的理解,是无意之中仍然轻蔑了残疾人的人权的某些逻辑。譬如说,没有爱情的生活对于健全人来说是不人道的,那么同样的生活对于残疾人来说就应该是可以将就的吗?平等二字忽然到哪儿去了?

也许我们应该先来认真想想什么是人道主义了,虽然这四个字现在已经不太陌生。我们对它习惯的理解大约来源于这样一句话:“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但是我们现在更想知道的是:我们从濒死中活了过来,我们的伤病已然治愈或已然固定为一种残疾,在这之后,人道主义对我们还有什么见教或效用?如果再没有了,便难免会得出一个骇人听闻的结论:没病没伤且衣食饱暖的活人,是无需人道主义的。也许现在倒是轮到我们来拯救人道主义了:人道主义不仅应该关怀人的肉体,最主要的是得关怀人的灵魂。把一个要死的人救活,把一个人的伤病治好,却听凭它的灵魂被捆缚被冷冻被晾干,这能算是人道吗?一面称赞着他们的身残志不残,一面漠视着他们爱的权利,这能算是人道吗?当一切健全人都赞美着爱的神圣,讴歌“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之时,我们却偏偏对残疾人说:“你们的就业等等问题尚且艰难,怎么有时间来考虑你们的爱情问题呢?”这应该算是人道还是应该算作歧视?

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不能活着又怎么去爱呢?所以他们主张爱情问题当然要放在就业等等问题之后。但是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不能去爱又怎么能活呢?看来,这绝不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式的争议,这乃是对于生命意义的不同理解。限于篇幅先不去论谁是谁非,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懂得爱并且可以爱的人,自会不屈不挠地活着并且满怀激情地创造更美的生活;一个懂得爱却不能去爱的人,多半是活不下去的;而一个既不懂得爱也得不到爱的人,即便可以活下去,但是活得像个什么却不一定。

人道主义指引下的康复事业,是要使残疾人活成人而不是活成其他,是要使他们热爱生命迷恋生活,而不是在盼死的心境下去苦熬岁月。所以我以为爱情问题至少是与就业问题同等重要的。生与爱原本是一码事。如果偏要问先迈左腿还是先迈右腿的话,回答是:没了这条腿你休想迈动那条腿——你残疾了你就知道了。况且渴望前行的不是腿,而是人,人之不存,腿之焉附?

我有时候担心:我们费力救活的人,会不会是(或者将会不会是)一个不愿活下去的人?我们隆而重之送去的轮椅,会不会倒为一个孤苦难耐的人提供了寻死的方便?如果爱情对于残疾人来说总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总是望而生羡生畏生惭生叹的事,如果他们总是被告知:爱情不是你们生活之必需,而是可有可无的奢侈品,——那么上述担心绝不是多余的。

自杀并不一定就是软弱,常常倒是一种坚定的抗议,是鲜活可爱的心向生命要求意义的无可奈何的惨烈方式。要是我们说“不自由毋宁死”,大概谁都会赞同,但是不能爱者恰似奴隶的身份。要是我们说“人活着不能没有理想”,大概没有谁会反对,可是爱情正是理想之一种,甚或是一切美好理想之动因。没有人无缘无故地想死,一个为得不到爱情权利而死的人,至少不比无缘无故地活着更值得嘲笑。照理说上帝是公正的,他应该在给每一个人生命的同时也给每一个人爱情的权利,要是上帝也有错误也有疏忽,让我们原谅他并以康复工作来帮他纠正和弥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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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本义断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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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使一个人愿意活着比使一个人活着重要得多,也有效得多。(正像有人说过的那样,是不断地给一个人输血呢?还是设法恢复他自身的造血功能?)美好的爱情可以使人愿意活、渴望活并焕发出千百倍创造生活的力量。还能说这是不如就业重要的事吗?

生命的意义当然不只是爱情,但爱情无疑是生命的最美好的意义之一。倘此言不错的话,现在该说说具体事了:为了一切残疾人都可能享有美好的爱情,康复工作应该给他们什么帮助?也许有人会提醒我们注意:“健全人也未必都能享有美好的爱情。”但我想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求一切人都有机会站到起跑线上来。大概又会有人说了:“这太容易了,没人不让残疾人站到爱情的起跑线上来。”这让我想起一位康复工作者的话,他说:“让残疾人与健全人站到同一条起跑线上,这本身就不平等。为了平等,残疾人必须要得到一些特殊的帮助。”这话对极了。

譬如说,为性功能有缺憾的残疾人,提供性科学咨询和性工具,这事使得使不得?

爱情不等于性,性也不等于爱情。但是世所公认:美好的爱情必须要有美满的性生活,而美满的性生活,当然必得是出于爱情。至少,在我们梦寐以求着美好爱情的时候,我们得有机会商量商量这个不可低估的性问题。

一对真诚相爱的男女,如果因为性方面的缺憾而难成眷属或终致离异,实在是太大的悲剧。其悲尤其在于,我们不见得没有办法使其得到弥补,只因为我们一直没来得及想想办法,或者因为我们稀里糊涂地有着一张薄脸皮。幸亏多少人多少代的痛苦终于在今天化作清醒,确认此事与脸皮无关,悲剧多半还是出于毫无道理的旧观念,还是因为对人道主义的理解太浮浅。

性生活是美好的还是丑恶的?是丑恶的为什么大家都不放弃?是美好的,为什么一谈及便把一些人羞杀、把另一些人气死?为什么残疾人的婚姻问题已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而性康复工作却羞羞答答地迟迟不能开展?(出了一些有关书籍,也总是吞吞吐吐像在撒谎,躲躲闪闪像在造着一个谣言。)莫非残疾人结婚单是为了找一个帮工的和壮胆的,并无获得婚姻的全面幸福的必要?为什么可以为肢残者提供拐杖和轮椅,却不能为性功能缺憾者提供性工具、性咨询,以及其他有助于性生活美满的方法?

如果认为这些事是淫秽的、是低级的、是流氓的,那可真是天大的误会。淫秽和低级不是因为涉及了性器官,而是因为这种涉及既非为着科学也不是出于爱情。流氓的特征也不在于发生了性行为,而在于他们以强迫和欺骗侮辱了别人并且也亵渎了性。倘一谈及性便想到淫秽和流氓,我们的出处可真惨到头了。流氓不是性知识造成的,倒常常是因为缺乏性知识,缺乏对爱与性的理解,缺乏人道主义精神,甚至可能因为他们自己就生活在不够人道的境遇中。(譬如得不到异性的爱,以至于过度的性饥渴使他们忽然不能自制。)

总之,在爱情的引导下,无论多么丰富多彩的性行为都是正当的、美妙的、高尚的。为挚爱的夫妻提供任何利于性生活美满的指导和器具,都应该是必要的、人道的和理直气壮的。

有性功能缺憾的残疾人,仍然有性要求和享受性欢乐的能力,这已为医学专家们所证明。如果性咨询和性器具有利于他们弥补缺憾,从而使其爱情更全面地实现,我们不赶紧做起来还等什么?

在我们做着上述呼吁的同时,我们当然应该懂得,性生活的美满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差不多是个艺术问题,就是说,那不能单是肉体的接洽,必须是精神的结合,是心灵的贴近与奉献。没有真诚的爱,温暖的肉体也可变成冰冷的机器。而在倾心的爱慕之下,满怀的激情便会驱动起美妙的想象力,使残损的肉体也变得丰盈,使人造的器具也有了生命,一个平素拘谨的人也可能忽然有了艺术灵感,创造出无穷的令人销魂的形式。那时,就连上帝也要惭愧,也要感谢我们原谅了他的过错和弥补了他的疏忽。

最后我想我们还应该冷静。在我们热烈追求爱情的幸福之时,在我们绝不放弃我们应有的权利之时,残疾的朋友们,我们还得冷静。如果我们的残疾导致我们爱情的破裂(这是可能的,不仅仅因为性,还因为许多其他缘故),我们这些从死神近旁溜达过来的人,想必应该有了不太小气的准备:我们何必不再全力地做些事,以期后世残疾者以及全人类不要像我们这样活得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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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断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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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认为,用人为的方法结束植物人的生命,并不在“安乐死”的范畴之内,因为植物人已经丧失意识,已无从体尝任何痛苦和安乐。安乐死是对有意识的人而言的,其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危重濒死状态时,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或亲友的要求下,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全过程(引自《安乐死》第15页)。

在弄清一件事是否符合人道主义之前,有必要弄清什么是人?给人下一个定义是件很复杂的事,但人与其他东西的区别却是显而易见的:人是这星球下唯一有意识的生命。(《辞海》上说,意识是“人所特有的”。)有意识当然不是指有神经反射或仅仅能够完成条件反射,而是指有精神活动因而能够创造生活和享受生活。而植物人是没有意识的。那么植物人还是人吗?这样问未免太残酷,甚至比听说人是猴变的还要感觉残酷。但面对这残酷的事实科学显然不能回避,而是要问:既然如此,我们仍要对植物人实行人道主义的理由何在?我想,那是因为我们记得:每一个植物人在成为植物人之前都是骄傲的可敬可爱的堂堂正正的人。正因为我们深刻地记得这一点,我们才不能容忍他们有朝一日像一株株植物似的任人摆布而丧失尊严。与其让他们无辜地,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无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状态下屈辱地呼吸,不如帮他们凛然并庄严地结束。我认为这才是对他们以往人格的尊重,因而这才是人道。

当然,植物人也已无从体尝人道。事实上,一切所谓人道都是对我们这些活人(有意识的人)而言的。我们哀悼死者是出于我们感情的需要,不允许人们有这种感情是不人道的。我们为死者穿上整齐的衣服并在其墓前立一块碑,我们实际是在为包括我们在内的人类唱支赞歌。人是不能混同于其他东西的,因而要有一个更为庄严的结束;让我们混同于其他东西是不人道的。让一个人仅仅开动着消化、循环和呼吸系统而没有自己的意志,不仅是袖手旁观他的被侮辱,而且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自由和尊严的严重威胁,所以是不人道的,那么,让一个实际已经告别了人生的植物人妨碍着人们(譬如植物人的亲属)的精神的全面实现,使他们陷于(很可能是漫长的)痛苦,并毫无意义地争夺他们的物质财富,这难道是人道吗?当然不。

总之,人为地结束植物人的生命无疑是人道的。至于如何甄别植物人,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技术问题,技术的不完善只说明应该加紧研究,并不说明其他。

真正值得探讨的是(符合前述定义的)“安乐死”是否人道,是否应该施行?

譬如,一个人到了癌症晚期,虽然他还有意识,但这意识刚够他受尽精神和肉体的折磨,除此之外他只是在等死,完全无望继续创造生活和享受生活了。这时候他有没有权利要求提前死去?医生和法律应不应该帮助他实现这最后的愿望?我说他有这个权利,医生和法律也应该帮助他实现这一愿望。反对这样做的唯一似乎站得住脚的理由是:医学是不断发展的,什么人也不能断定,今天不能治愈的疾病在今后也不能治愈。保证他存活,是等待救治他的机会到来的最重要前提;而且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医学的发展而造福于后人。但是首先,如果医学的发展竟以一个无辜者的巨大痛苦为前提,并且不顾他自己的权利与愿望,这又与法西斯拿人来做试验有什么两样呢?法西斯的上述行为不是也使医学有过发展吗?看来,以促进医学发展为由反对安乐死是站不住脚的,这是舍本求末,丢弃了医学的最高原则人道主义。况且,医学新技术完全可以靠动物试验而得以发展,只有在这新技术接近完善之时才能用之于人,绝不可想象让一个身患绝症的濒死的人受尽折磨,而只是为了等待一项八字还没一撇的医学新技术。其次,医学的发展确实是难以预料的,有时一个偶然的机会也许就能使绝症出现转机。这又怎么办呢?一边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无可救药,一边是百分之一的对偶然的企盼。我想,所以安乐死的施行第一要紧的是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科学不能以偶然为依据,但科学承认偶然的存在。医生把情况向患者讲明,之后,患者的意愿就是上帝,他宁愿等待偶然或宁愿不等待偶然,我们都该听命于他。当然,如果他甘愿忍受痛苦而为医学的发展做出贡献,他理应受到人们加倍的尊敬。但这绝不等于说别人可以强迫他这样做。

另外我想,安乐死的施行,会逼迫人们更注重疾病的早期防治与研究。如果能把维持无望治愈者暂时存活的人力物力,用于早期患者的防治上,效果肯定会更好。

据说,发生过极少数“植物人”苏醒的病例。但这除了说明有极少数误诊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一项正确的措施显然不能因为极少数例外或失误而取消,因噎废食差不多是最愚蠢的行为。难道我们真要看到盒中的每一根火柴都能划着,才敢相信这是一盒值得买下来的火柴吗?倘如此,人类将无所作为,只配等死,因为现行的很多诊断和治疗方法,都有着被科学和法律所允许的致死率。甚至在交通事故如此频繁发生的今天,也没有哪个正常人想到要把自己锁在家里。

“只要是生命,就应该无条件地让它存活下去,这才人道。这才体现出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这样的观点就更糊涂,糊涂到竟未弄清人与某种被饲养物的区别。人是不能无条件活着的,譬如,不能没有尊严。人也是不能允许其他东西无条件地活着,譬如,当老鼠掠夺你的口粮的时候。而且我们倡导人道,并不是为了体现出社会的进步,而是为了所有的人生活得更美好,如果人道主义日益发达,人们生活得日益美好,那么体不体现出社会的进步就不是一件需要焦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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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断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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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残”、“严重缺陷”、“智力缺陷”、“畸形儿”,就施行安乐死来说,这些都不是严格的标准。我想,无论有何种残疾或缺陷,只要其丧失了创造生活的能力(譬如完全不能动也不能说话的人),或丧失了享受生活的能力(譬如彻底的白痴和植物人),那么,他就有权享受安乐死,人为地终止其生命就都是人道的。但是,一个虽无创造生活的能力但还有享受生活能力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就有继续生存的权利,社会也就有赡养他的义务。(享受生活,是指能够从生活中获取幸福和快乐,而不是指单能吃喝拉撒睡却对此毫无感受者。)

对初生的重残儿童怎么办?一个无辜的儿童来到这世界上,而且他注定要有一个比常人百倍严酷的人生,对于这样的儿童我们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我觉得对他们施行安乐死的标准应该放得更宽些,我们何必不让这些注定要备受折磨的灵魂回去,而让一些更幸运的孩子来呢?这本不是太复杂的事呀。我从感情上觉得应该这样做,但从理性上我找不到可以信服的理由支持这样做。我知道感情是不能代替科学和法律的。这是件非常令人沮丧和遗憾的事。我希望人们终于有一天能够找到一个办法,至少使所有的人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都站在一条平等的起跑线上,尽管他们前面的人生仍然布满着坎坷与艰难。

安乐死还有“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安乐死”之分。前者指在医生的指导和监督下,用药物结束患者的生命。后者指撤除对患者的一切治疗,使其自行死亡。我以为很明显,前者是更为人道的。因为,当已经确定应该对某人施行安乐死之后,哪种方法更能减少其死亡过程中的痛苦,哪种方法就是最人道的。

还有“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之分。前者是指本人要求安乐死,或对安乐死表示过同意。后者是指那些对安乐死已不能有所表示的人,和以往也不曾对安乐死有过确定态度或干脆是持反对态度的人。对前者施行安乐死,显然是无可非议了。那么对后者呢?对那些对安乐死不曾表示过确定态度的人,或许他的亲朋好友还可以代他做出选择。但是,对那些反对安乐死而又譬如说成了植物人的人,又当如何呢?真是不知道了。就像不知道一个无罪者的行为既不能利己又损害了他人,面对这种局面人们应该怎么办?这值得研究。

不过我想,如果使每一个人在其健康时都有机会表明自己对安乐死的态度,则肯定是有益的。而且我相信,随着人们生命观念的日益进步,反对安乐死的人会越来越少。

还有“自杀安乐死”和“助杀安乐死”之分。前者是说,确认了一个符合安乐死的标准,但是医生(或其他人)不予帮助,死的手段由其自己去找。后者是说,医生(或其他人)为其提供死之手段并帮助其施行。我觉得前者除了像拿人开心之外,别的什么都不像。

现在从《安乐死》一书中引一段文字:“1961年9月的一天,英国‘圣克里斯托弗安息所’的花园林荫小道上,一位中年男子和一位年轻的女子,推着手推车慢慢行走。手推车上半躺着一位老人,脸色苍白,十分清瘦,看上去就是一位重病人,这一男一女一边推着车,一边与老人轻轻交谈。他们像是父子,像是祖孙,老人不时地被小辈的话语所打动,轻轻地点头,时而也做做手势,表达自己的意思。明媚的阳光照在老人的脸上,给他十分苍白的脸上增加几分精神。老人神情安逸,心绪稳定。”

“其实他们是医生、护士和病人。老人已患晚期肿瘤,即将离开人世。医生和护士坦然地与老人一起讨论‘死’,讨论‘如何无痛苦地死’,讨论‘死给你带来的感觉’,讨论‘死是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讨论‘应有选择死亡的权利’等等。”“这是目前在西欧、北美国家大量存在的安息所。它是60年代后出现的医疗保健系统中的一种新形式,旨在使临终的病人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得到很好的照顾。”这也是安乐死的一项内容,甚至可能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如果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条件,那么像《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也许就应该担当起这样的职责,使人们对生和死有更为科学的认识,更为镇静和坦然的态度。

以上是我对安乐死的一些看法,肯定有很多毛病和错误。我非常感谢《中国残疾人》杂志辟出版面开展这样的讨论。我也非常感谢他们给我说出上述观点的机会,以便有一天我不幸成了只能浪费氧气、粮食和药品的人,那时候,人们能够知道我对此所持的态度,并仁慈地赐我一个好死。

再从《安乐死》一书上引一段话,作为此文的结尾:“1976年在日本东京举行了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其宣言中强调,应尊重人‘生的意义’和‘庄严的死’。这样的提法究竟能够为多少人接受,眼下还难以确定,但把人的生死权利相提并论,至少可以说标志着人类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认识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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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位官位心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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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心人劝我去庙里烧烧香,拜拜佛,许个愿,说那样的话佛就会救我,我的两条业已作废的腿就又可能用于走路了。

我说:“我不信。”

好心人说:“你怎么还不信哪?”

我说:“我不相信佛也是这么跟个贪官似的,你给他上供他就给你好处。”

好心人说:“哎哟,你还敢这么说哪!”

我说:“有什么不敢?佛总不能也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吧?”

好心人说:“哎哟哎哟,你呀,腿还想不想好哇?”

我说:“当然想。不过,要是佛太忙一时顾不上我,就等他有工夫再说吧,要是佛心也存邪念,至少咱们就别再犯一个拉佛下水的罪行。”

好心人苦笑,良久默然,必是惊讶着我的执迷不悟,痛惜着我的无可救药吧。

我忽然心里有点怕。也许佛真的神通广大,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让我的腿好起来?老实说,因为这两条枯枝一样的废腿,我确实丢失了很多很多我所向往的生活。梦想这两条腿能好起来,梦想它们能完好如初。二十二年了,我以为这梦想已经淡薄或者已经不在,现在才知道这梦想永远都不会完结,一经唤起也还是一如既往地强烈。唯一的改变是我能够不露声色了。不露声色但心里却有点怕,或者有点慌:那好心人的劝导,是不是佛对我的忠心所做的最后试探呢?会不会因为我的出言不逊,这最后的机缘也就错过,我的梦想本来可以实现但现在已经彻底完蛋了呢?

果真如此吗?

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办法:这等于说我就是这么个命。

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意思:这等于说世间并无净土,有一双好腿又能走去哪里?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可惜:佛之救人且这般唯亲、唯利、唯蜜语,想来我也是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

果真如此也就没什么可怕:无非又撞见一个才高德浅的郎中,无非又多出一个吃贿的贪官或者一个专制的君王罢了。此“佛”非佛。

当然,倘这郎中真能医得好我这双残腿,倾家荡产我也宁愿去求他一次。但若这郎中偏要自称是佛,我便宁可就这么坐稳在轮椅上,免得这野心家一日得逞,众生的人权都要听其摆弄了。

我既非出家的和尚,也非在家的居士,但我自以为对佛一向是敬重的。我这样说绝不是承认刚才的罪过,以期佛的宽宥。我的敬重在于:我相信佛绝不同于图贿的贪官,也不同于专制的君王。我这样说也绝不是拐弯抹角的恭维。在我想来,佛是用不着恭维的。佛,本不是一职官位,本不是寨主或君王,不是有求必应的神明,也不是可卜凶吉的算命先生。佛仅仅是信心,是理想,是困境中的一种思悟,是苦难里心魂的一条救路。

这样的佛,难道有理由向他行贿和谄媚吗?烧香和礼拜,其实都并不错,以一种形式来寄托和坚定自己面对苦难的信心,原是极为正当的,但若期待现实的酬报,便总让人想起提着烟酒去叩长官家门的景象。

我不相信佛能灭一切苦难。如果他能,世间早该是一片乐土。也许有人会说:“就是因为你们这些慧根不足、心性不净、执迷不悟的人闹得,佛的宏愿才至今未得实现。”可是,真抱歉——这逻辑岂不有点像庸医无能,反怪病人患病无方吗?

我想,最要重视的当是佛的忧悲。常所谓“我佛慈悲”,我以为即是说,那是慈爱的理想同时还是忧悲的处境。我不信佛能灭一切苦难,佛因苦难而产生,佛因苦难而成立,佛是苦难不尽中的一种信心,抽去苦难佛便不在了。佛并不能灭一切苦难,即是佛之忧悲的处境。佛并不能灭一切苦难,信心可还成立吗?还成立!落空的必定是贿赂的图谋,依然还在的就是信心。信心不指向现实的酬报,信心也不依据他人的证词,信心仅仅是自己的信心,是属于自己的面对苦难的心态和思路。这信心除了保证一种慈爱的理想之外什么都不保证,除了给我们一个方向和一条路程之外,并不给我们任何结果。

所谓“证果”,我久思未得其要。我非佛门弟子,也未深研佛学经典,不知在佛教的源头上“证果”意味着什么,单从大众信佛的潮流中取此一意来发问:“果”是什么?可以证得的那个“果”到底是什么?是苦难全数地消灭?还是某人独自享福?是世上再无值得忧悲之事?还是某人有幸独得逍遥,再无烦恼了呢?

苦难消灭自然也就无可忧悲,但苦难消灭一切也就都灭,在我想来那与一网打尽同效,目前有的是原子弹,非要去劳佛不可?若苦难不尽,又怎能了无烦恼?独自享福万事不问,大约是了无烦恼的唯一可能,但这不像佛法倒又像贪官庸吏了。

中国信佛的潮流里,似总有官的影子笼罩。求佛拜佛者,常抱一个极实惠的请求。求儿子,求房子,求票子,求文凭求户口,求福寿双全……所求之事大抵都是官的职权所辖,大抵都是求官而不得理会,便跑来庙中烧香叩首。佛于这潮流里,那意思无非一个万能的大官,且不见得就是清官,徇私枉法乃至杀人越货者竟也去烧香许物,求佛保佑不致东窗事发抑或锒铛入狱。若去香火浓烈的地方做一次统计,保险:因为灵魂不安而去反省的、因为信心不足而去求教的、因为理想认同而去礼拜的,难得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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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位官位心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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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很可能是因为中国的神位,历来少为人的心魂而设置,多是为君的权威而筹谋。“君权神授”,当然求君便是求神,求官便是求君了,光景类似于求长官办事先要去给秘书送一点礼品。君神一旦同一,神位势必日益世俗得近于衙门。中国的神,看门、掌灶、理财、配药,管红白喜事,管吃喝拉撒,据说连厕所都有专职的神来负责。诸神如此地务实,信徒们便被培养得淡漠了心魂的方位;诸神管理得既然全面,神通广大且点滴无漏,众生除却歌功颂德以求实惠还能何为?大约就只剩下吃“大锅饭”了。“大锅饭”吃到不妙时,还有一句“此处不养爷”来泄怨,还有一句“自有养爷处”来开怀。神位的变质和心位的缺失相互促进,以致佛来东土也只热衷俗务,单行其“慈”,那一个“悲”字早留在西天。这信佛的潮流里,最为高渺的祈望也还是为来世做些务实的铺陈——今生灭除妄念,来世可入天堂。若问:何为天堂?答曰:无苦极乐之所在。但无苦怎么会有乐呢?天堂是不是妄念?此问则大不敬,要惹来斥责,是慧根不够的征兆之一例。

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曾引出众口一词的感慨以及嘲骂:“美国也(他妈的)不是天堂。”可,谁说那是天堂了?谁曾告诉你纽约专门儿是天堂了?人家说那儿也是地狱,你怎么就不记着?这感慨和嘲骂,泄露了国产天堂观的真相:无论急于今生,还是耐心来世,那天堂都不是心魂的圣地,仍不过是实实在在的福乐。福不圆满,乐不周到,便失望,便怨愤,便嘲骂,并不反省,倒运足了气力去讥贬人家。看来,那“无苦并极乐”的向往,单是比凡夫俗子想念得深远:不图小利,要中一个大彩。

就算天堂真的存在,我的智力还是突破不出那个“证果”的逻辑:无苦并极乐是什么状态呢?独自享福则似贪官,苦难全消就又与集体服毒同效。还是那电视剧片头的几句话说得好,那儿是天堂也是地狱。是天堂也是地狱的地方,我想是有一个简称的:人间。就心魂的朝圣而言,纽约与北京一样,今生与来世一样,都必是慈与悲的同行,罪与赎的携手,苦难与拯救一致地没有尽头,因而在地球的这边和那边,在时间的此岸和彼岸,都要有心魂应对苦难的路途或方式。这路途或方式,是佛我也相信,是基督我也相信,单不能相信那是官的所辖和民的行贿。

还有“人人皆可成佛”一说,也作怪,值得探讨。怎么个“成”法儿?什么样儿就算“成”了呢?“成”了之后再往哪儿走?这问题,我很久以来找不到通顺的解答。说“能成”吧,又想象不出成了之后可怎么办;说“永远不能成”吧,又像是用一把好歹也吃不上的草料去逗引着驴儿转磨。所谓终极发问、终极关怀,总应该有一个终极答案、终极结果吧?否则岂不荒诞?

最近看了刘小枫先生的《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理》,令我茅塞顿开。书中讲述基督性时说:人与上帝有着永恒的距离,人永远不能成为上帝。书中又谈到,神是否存在?神若存在,神便可见、可及、乃至可做,难免人神不辨,任何人就都可能去做一个假冒伪劣的神了;神若不存在,神学即成扯淡,神位一空,人间的造神运动便可顺理成章,肃贪和打假倒没了标准。这可如何是好?我理解那书中的意思是说:神的存在不是由终极答案或终极结果来证明的,而是由终极发问和终极关怀来证明的,面对不尽苦难的不尽发问,便是神的显现,因为恰是这不尽的发问与关怀可以使人的心魂趋向神圣,使人对生命取了崭新的态度,使人崇尚慈爱的理想。

“人人皆可成佛”和“人与上帝有着永恒的距离”,是两种不同的生命态度,一个重果,一个重行,一个为超凡的酬报描述最终的希望,一个为神圣的拯救构筑永恒的路途。但超凡的酬报有可能是一幅幻景,以此来维护信心似乎总有悬危。而永恒的路途不会有假,以此来坚定信心还有什么可怕!

这使我想到了佛的本义,佛并不是一个名词,并不是一个实体,佛的本义是觉悟,是一个动词,是行为,而不是绝顶的一处宝座。这样,“人人皆可成佛”就可以理解了,“成”不再是一个终点,理想中那个完美的状态与人有着永恒的距离,人即可朝向神圣无止地开步了。谁要是把自己披挂起来,摆出一副伟大的完成态,则无论是光芒万丈,还是淡泊逍遥,都像是搔首弄姿。“烦恼即菩提”,我信,那是关心,也是拯救。“一切佛法唯在行愿”,我信,那是无终的理想之路。真正的宗教精神都是相通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任何自以为可以提供无苦而极乐之天堂的哲学和神学,都难免落入不能自圆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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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平等墓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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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游戏,摆脱时间的刑役

设若我们不管为了一个什么目的到一个什么地方去,坐火车去,要在火车上度过比如说三天三夜。我们带上吃的、喝的以及活命72小时所必需的用物,要不就带上钱以备购买这些东西。当然此前我们先买好了车票,就是说我们的肉体在这趟车上已经确定有了一个位置。此外我们还得带上点儿什么呢?考虑到旅途的寂寞,带一副棋或一副牌,也可以是一本书,或者一个可以收听消息的小机器……很明显,这已不是活命的需要,这是逃避、抗拒、或者说摆脱时间空洞的需要,是活命之后我们这种动物所不可或缺的娱乐。如果没有棋没有牌没有书也没有消息,有一个彼此感兴趣的对话者也行,如果连这也没有,那么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还可以在白日梦中与这个世界周旋,一个超凡入圣的人还可以默坐诵经以拒斥俗世的烦恼。但所有这些行为都证明了一个共同的起因:空洞的时间是不堪忍受的,倘其漫长就更是可怕的了。

据说有一种最残酷的刑罚:将一个人关在一间空屋子里,给他充足的食物、水、空气、甚至阳光,但不给他任何事做,不给他任何理睬,不给他与任何矛盾和意义发生关系的机会,总之,就这么让他活着性命,却让他的心神没有着落没有个去处,永远只是度着空洞的时间。据说这刑罚会使任何英雄无一例外地终致发疯,并在发疯之前渴望着死亡。

我们在那趟火车上打牌,下棋,聊天,看书,听各种消息并在心里给出自己的评价……依靠这些玩具和游戏逃过了72小时空白时间的折磨(我们之所以还挺镇静,是因为我们知道72小时毕竟不是太久),然后我们下车,颇有凯旋而归的感觉。其实呢,我们不过是下了一趟小车,又上了一趟大车。地球是一趟大车,在更为广阔的空间中走;生命是一趟大车,在更为漫长的时间中走。我们落生人间,恰如上了一趟有七八十年乃至更长行程的列车。在这趟车上,有吃的、喝的、空气、阳光以及活命所需的一切条件。但若在这趟车上光有一副牌一副棋之类的玩意儿就大大地不够,这一回我们不是要熬三天三夜,而是要度过一生!“无聊”这个词汇的出现,证明我们有点恐慌;前述那种最残酷的刑罚,点明了我们最大的恐惧并不是死亡,而是漫长而空洞的时间。幸好上帝为我们想得周全,在这趟车上他还为我们预备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各式各样的矛盾和困阻。这些矛盾和困阻显示了上帝无比的慈悲。有了它们,漫长的时间就有了变化万千的内容,我们的心神就有了着落,行动就有了反响,就像下棋就像打牌就像对话等等等等,我们在各种引人入胜的价值系统中寻找着各自喜欢的位置,不管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纵使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我们就都能够娱乐自己了。谢谢上帝为我们安排得巧妙:想跑,便有距离;想跳,便有引力;想恋爱,便有男人也有女人;想灭欲,便有红尘也有寺庙;想明镜高悬,既能招来权门威逼也能赢得百姓称颂;想坚持真理,既可留一个美名也可落一个横死;想思考,便有充足的疑问;想创造,便有辽阔的荒寂;想真,便有假的对照;想善,便有恶的推举;想美,便有丑的烘托;想超凡入圣,便有卑贱庸碌之辈可供嘲笑;想普度众生,便有众生无穷无尽的苦难……感谢上帝吧,他给我们各种职业如同给我们各种玩具,他给我们各种意义如同给我们各种游戏,借此我们即可摆脱那种最残酷的刑罚了。

这样来看,一切职业、事业都是平等的。一切职业、事业,都是人们摆脱时间空洞的方法,都是娱乐自己的玩具,都是互为依存的游戏伙伴,所以都是平等的,本不该有高低贵贱之分。如果不是为了我们这种动物所独具的精神娱乐的需要,其实一切职业、事业都不必,度命本来十分简单——像一匹狼或一条虫那样简单,单靠了本能就已足够,反正在终于要结束这一点上我们跟它们没什么两样。所以我想,一切所谓精英、豪杰、大师、伟人都不该再昧了良心一边为自己贴金一边期待着别人的报答,不管是你们为别人做了什么贡献,都同时是别人为你们提供了快乐(助人为乐,不是么?),最好别忘了这个逻辑,不然便有大则欺世小则卖乖之嫌疑。——当然当然,这也不全是坏,正如丑烘托了美,居功自傲者又为虚怀若谷的人提供了快乐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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