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由书香门第【、追夭夭的囡囝】为您整理。
注册请戳→http://bbs.txtnovel.com/?fromuid=1601060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打拼——六个人的江湖路》 作者:sky浪翻云
黑道小说《打拼》自2008年11月在网络连载至今,首发主贴点击超过1200万,回复超过10万条,成为整个中文互联网上最红的长篇小说之一。全书共四部。
20世纪80年代末,一个瘦弱的少年从市里回到了故乡九镇。这是一个普通的南方小镇,正处在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喧哗与骚动之中。失学的少年、下岗工人、无业游民、捞偏门的流子和寻生计的外乡人,小镇上到处是焦虑和病态的身影,致命的危机隐藏在繁华的街市和错综的小巷中。
这个瘦弱的少年,刚刚在市里刀刺了仇人,回到故乡避祸。父母希望安详的小镇生活可以安抚他的年少叛逆。但事与愿违,少年胡钦重逢黑帮老大三哥及其他五位兄弟,从此开始了六兄弟刻骨铭心的友情,也开始了一段充满刀光剑影的血色青春。
六兄弟模仿着《蛊惑仔》中的情节,拜三哥为大哥,开始了他们的“江湖”之路,并且越陷越深。当他们手染鲜血之后,心态开始了剧烈的变化,单纯的青春叛逆走向了犯罪的前夜。与此同时,一个南国黑道王朝也正悄然兴起……
精彩书评:
金庸曾经说,皇宫和妓院是天下最无耻的两处所在。借用这句话,官场和黑道则是天下最黑暗的两个场所。不同的是,官场的黑暗往往借着阳光明媚而行,而黑道则只能凭借黑暗而存在。《打拼》是一本了不起的书,因为它将黑暗的力量呈现在人们面前,这种呈现需要非同一般的勇气。
——许开祯(西北知名作家)
从某种角度讲,流传最广的所谓正史,并不能告诉人们真相。在这个前提下,野史才有了令人惊讶的生命力。《打拼》借着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传达着边缘暗处的黑道历史,给人们了解真相提供了有趣的渠道。
——贾志刚(知名体育记者、小说家)
《打拼》所表现出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是近年来少见的。在浪翻云的笔下,九镇成为茂密的丛林,而黑道则是华南虎。在何种前提下,文明才会遭到原始力量的反噬,值得沉思。
——曹寇(青年学者、小说家)
这是一个关于血液的故事,它让人看到血液的所有秘密——它的炽热,它的冰冷,它的鲜艳,它的暗淡,它的咆哮,它的绝望……
——而戈(知名诗人)
《打拼》是偏门小说,它只有血淋淋、湿淋淋地呈现出江湖的丛林生态,以及江湖人物的的弱肉强食心理,才是类型小说的王道。这部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对人物的刻画,所有的人物都是活的,都可以想象出他们的形态和面容,看不到那些喝三鹿长大的男女写的小说里苍白的卡通面孔。
——九卦(《寻找乌鸦》作者、天涯知名网友)
《打拼》给人的印象更近于纪实。不论是故事的进程,具体场景的描写,还是人物性格表现,很难想象它是一部虚构的作品。令人震憾的喋血事件,少年意气的冲动鲁莽,险恶阴鸷的背后算计,都让人有亲历其事的感受。这并非因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而在于书写情绪的真实性。在意淫小说充斥市场的当下,这种情绪的真实性令人迷恋。
——江寒烟(出版人)
关于《打拼》的争议热点
1.《打拼》的作者究竟是什么身份?
黑道小说《打拼》自2008年11月在网络连载至今,首发主贴点击超过1200万,回复超过10万条,成为整个中文互联网上最红的长篇小说之一,但作者的身份一直未曾曝光。以下根据实体书的简介、网友的猜测、灵通人士的透露等,列出几种最具人气的身份猜想,请网友根据自己的理解投票。
A,据自称认识浪翻云的某留法网友透露,浪翻云系湖南某中央直属企业高管之子,很早即留学法国,现在法国拥有自己名下的企业,产品返销国内,身家过亿。在法国普罗旺斯购有一处19世纪的乡间别墅,喜欢开路虎越野车,身边常伴身材高挑的T台靓模,但业余最大的爱好即在线写作。
B,根据云南人民出版社首版《打拼》的简介,作者本名王歆华(《打拼》的主角名为胡钦),为法国一所知名学府的硕士研究生,习练泰拳九年,爱好文学。
C,众多网友根据小说的内容中诸多蛛丝马迹猜测,作者即《打拼》的主角胡钦本人,目前仍然为黑道大哥,隐姓埋名写下自己的经历,只为立此存照纪念人生。
D,一则小道消息证实,胡钦的真实身份是南方某黑道大哥的弟弟,与其兄在一次大案中落马,后双双被捕。其兄被判无期,胡钦则被判十五年有期,本书其实一直以手稿写成,由其亲友带出转录上传,以在线写作的形式轰动网络。
2.民主法制和兄弟义气孰轻孰重?
《打拼》红透网络的一个原因,是其内容对兄弟之情的真切描写,九镇六帅历尽艰险,甚至江湖决裂,但相互之间的感情一直比天高比地厚。这种不顾一切的兄弟友情,甚至超越了法律和道义的界限,成为书中人物至上的信仰。在令人感动之余,也有一部分读者提出了疑问:在现代民主与法制文明成为共识下的社会基础时,这样对友情的弘扬是否有失偏颇,而对成千上万的《打拼》书迷来说,在面对同样的局面时,将如何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请您发表精彩的个人观点。
A,现代文明下,法制精神是至高无上的,我们应该首先要做合法的事,其次才是兄弟之情和道德规范。
B,任何社会,法制不能涵盖一切,没有对友情和一般道德伦理的敬畏和尊崇,我们的社会将失去坚固的基础。将哪个放在首位,要视情况而定。
C,友情胜于法制,如果连兄弟之间的友情都不能放在第一位,法制精神便无从谈起。
D,不关心此事,这不是我管的事情。
3.《打拼》的腰封宣传应该用小沈阳还是用春哥?
在已经上市的《打拼》一书的腰封上,赫然有“小沈阳正在追看的超人气黑道第一书”字样,此推广措辞引发网友热议,除了针对出版商过度营销的批评,还有对引用名人的定位的争议。甚至有不少网友推举春哥代言,以提高“纯爷们儿必读书”的品质。以下选取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请广大书友发表自己的高见。
A,小沈阳的阴柔气质与黑道的阳刚之气背道而驰,对本书的推广弊大于利。
B,作为一部“纯爷们儿必读书”,春哥是当仁不让的形象代言人。
C,这两个人作为推广的形象代表,都是对本书的侮辱,随便找个打酱油的都比这强。
D,恨腰封,好书都被腰封害了。
那些成长年月里的风景
网友:樱樱
“这是一个故事,而不是传记。故事就难免夸张,难免有些艺术化的地方。不管怎么样,这对我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纪念。纪念我们这一代的迷茫的、渐渐逝去的青春。希望知道故事原型的朋友,可以把他当做一个故事,而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这段文字,成为《六兄弟的血色往事》开场白。第一桩鲜血事件,发生在被学校里恶霸学生恐吓之后,一个中学生看完《古惑仔之人在江湖》,然后,将刀捅进了另一个中学生的肚子。
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简单的人物介绍之后就是第一个冲突。在我们都曾经历过的学生年代里,面对强势的孩子,曾经被欺侮过的孩子该何如?这个事件让少年彻底改变,曾经的他被人欺负却不敢反抗,现在,他不欺负人,也绝不再让人欺负自己。这个原则如同那些古惑仔,很讲义气,混淆是非原则,然而有时候,他们显得如此可爱。英雄主义的港片让少年的想象力找到渠道模仿。六个从小玩到大的孩子:我、险儿、小二爷、武昇、袁伟、地儿,这些年近二十的孩子,象火一样炙热,一旦投缘,只需要一场球,一顿酒,一场电影,就能建立起一段坚固的感情。一次玩命打架,六名少年瞬间成为生死与共的兄弟。他们没有什么现代价值观,他们的理念很大部分由港片中的英雄形象塑成,在都市与乡镇里出没,讲义气,忠于朋友,做事有自己的原则和底限。只是,人一旦身在江湖,终就身不由已。少年当然从来不懂得敬畏一词,年轻时候,谁不认为命运就在自己手心?
鸡血为盟、永结兄弟之情。《人在江湖》讲的是少年的成长。他们还没有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充分展开拳脚,还囿于街道争斗,打架惹事阶段。在这个阶段,还没有高尚情操与低俗卑劣灵魂的对峙。然而,帮派之间争端在所难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意气风发之后,少年终于付出了兄弟的代价。《人在江湖》的结局定于六名主角之一的倒下,无所畏惧的少年第一次必须面对朋友的离去,他第一次后悔,从清纯的校园里走出,成为九镇的第三个老大,获得权力的代价是失去朋友的可能。小说的结尾,五名少年黯然走在街头,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悄然开启…
《六兄弟之血色江湖》是大陆版的《古惑仔》系列,烙上了我们这一代青春的烙印。那些香港电影的教化,那些成长年月里的风景…成长漫长而痛苦,鲍伯.迪伦苍老的声音仍然在唱:“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称做男人?白鸽要翱翔多少海洋,才能安息在沙滩之上?”我们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最终学会成长。
眺望黑暗的对岸
眺望暗黑的对岸
——关于《六兄弟的血色往事》的闲话
我喜欢的小说有两种,一是那种有卓越叙事和文字才能的小说,另一种是自传性的高仿真小说。前者享受的是文字与叙事的快感,是与才华的锋芒对视的美感,后一种享受的是像生石灰撒入眼里、齿轮碾碎手指的没有被修辞玷污过的感觉。
这两种小说都不好写,前者需要天赋,后者需要勇气。
《六兄弟的血色往事》就是后一种小说,说它是一部引我入胜的小说并不过分,因为我很久没有一口气看完一部小说的冲动了,这部小说给了我这样的阅读感受。它很流畅,很真实,没有现今绝大多数小说那种便秘的感觉,故事是流出来的,不是挤奶一样挤出来的,人物都带着各自变化的体温,而不是如冷血动物或者流感爱好者一样,始终保持低位整理或高位震荡。
而在阅读的初始,我对它并没有多高的期望——我一贯如此,这不完全是我的原因,是这个该死的文字瘟疫横行的时代导致的——因为类似的小说太容易写成传奇,太容易成为美女照镜图,而且我对能真实地写出这样故事的人的智商和文学才能表示怀疑,我还很怀疑他的写作动机……所以我觉得它基本上会和类似的小说一样,成为一个在道上混过的兄弟擦粉抹胭脂的自传,一部有脑残气质的江湖段子集锦,一部九镇版的《蛊惑仔》。
而在我阅读了几页之后,这个念头就消失了。
小说开始就很流畅,不仅是故事本身流畅,而且写得也顺溜,很耐读。作者很聪明地将评书的技巧引入了这部小说,关子很多,卖得也很好,吸引读者在“悬置”中不断前行。尤其是整个故事自然妥帖,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九镇这个地方,真的有这么一群人,真的发生过这么一段往事……
除了有志于打流的人,我想没多少人指望在这样的小说中获得什么人生经验与智慧——这样的智慧与经验对常态的人生没有任何借鉴与指导意义,相反会有害,和读其他的描述常态人生的小说不同的是,读《往事》更多的心理是猎奇。
所以我就担心一个问题:作者会不会出于满足猎奇心理而生造出许多迎合读者的东西。要避免这点,就一定要有足够多的真实素材得以临摹,因为猎奇的根本就是真实,失去真实的背景,不过是好莱坞电影。
而这个作者基本上真实地写出了这个偏僻而生动的故事——真实的甚至让人希望它是假的。在这个被狗屁一样的穿越、滥情、恐怖、戏说历史之类的小说统治的时代,真实是如此的稀有与珍贵,这就是我要为它写点什么的主要原因——尽管作者身上也有外壳、脸上也有油彩,也有言不由衷,也有自相矛盾——或许更多的时候是作者的无意识,但是恰恰是这样的矛盾和分裂使得“我”在合理的时候又非常合情,可以隐约感到几许暧昧的、立体的人性。
作为一部第一人称的小说,如果“我”不可信,那就无须继续阅读了。而这个小说基本成功地塑造了“我”——没有说它完全一是因为完全成功根本不可能,二是作者有所保留。“我”的可信,在于作者以原生态的方式展现了一个打流者的成长史和瞬时心理。作者是一个打流者,他将自己希望表达的、无意识流露的,统统都呈现在“胡钦”身上了,“我”很生动。
同样,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基于作者对他们的熟悉,他们也都基本在作者的笔下如饥饿的鱼一般活跃。
如果作者不是在卖弄叙事圈套,那么如他的开篇所言,这是一部自传性的小说,那么对他而言,笔下的这些人物并不存在刻画的问题,只是回忆并记录就可以了,所以我们看到了很多生动的细节:对父亲咆哮的“黄皮”,看动画片的“三哥”,“老鸹子”吸毒的细节,挑脚筋的细节,赌场的细节……
《六兄弟的血色往事》是偏门小说,它只有血淋淋、湿淋淋地呈现出江湖的丛林生态以及江湖人物的的弱肉强食心理,才是类型小说的王道。这部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对人物的刻画,所有的人物都是活的,都可以想象出他们和她们的脸,看不到那些喝三鹿长大的男女写的小说里苍白的卡通面孔。
如果我很多年前读到这部小说,我会比现在激动,一来我应该和小说里的人物差不多大,我的荷尔蒙多得几乎可以自燃,二来那时我应该还是一个原始意义上的故事享用者,我会一边喝着啤酒听着硬歌一边看,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像一个手工艺人,戴着花镜端详这件工艺品是怎么做出来的。这对于我是一种悲哀,对于其他作者是利空。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地阐释这个故事,任何阐释都带有过度解析的嫌疑,我当然可以从文学发生学、原型批评等角度评判它,但是这不是一部复杂的需要动用那么多工具的小说,它很直白,它要告诉读者的,都写出来了,没有掩埋,没有闪躲。
我宁愿相信这是作者的处女作,因为处女作中有很多宝贵的、连作者自己都意识不到却再也不会有的东西,我很喜欢这些,它不精致但耐人寻味,它技术含量不高但经得起推敲。这是成功的自传类小说必须达到的,而它做到了。
有的小说能让人进入思考,有的小说能让人动情,《六兄弟的血色往事》不是这样的小说,它让人打开眼界,让人看到世界还有这样的群落和生物。作为一部呈现性质的小说,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他想让我们看到的东西,这就够了。
当然,要挑毛病很容易,比如作者的文字才华没有让人惊艳的地方——虽然这种朴素的文字和这个小说很贴合,比如作者的非零度,不时地跳出来指手画脚,比如有些应该深入挖掘的地方,作者却有意识地滑过去了——不管是他不能还是不愿。
我不想在这里树立小说的标准——小说他妈根本就没标准,但是我的阅读经验和天性决定我还是有很多关于小说的标杆和栅栏,这样不好。
心中无物方能有物,这才是好读者的心态。
应该理解:每个回首往事的人,都会身不由己地从现存的价值体系中为自己的过去寻找一个或几个体面的、说得过去的理由,无论他或她起初是多么的信誓旦旦,多么的坦诚,但是人性就像一个衣冠楚楚的漂亮婊子,我们谁都有忍不住从她身上扯掉一件或全部衣饰的冲动。
也许对我来说并不完美的地方和环节,对其他读者却是好得让他们和她们肝儿颤的情节,这是一定的,这也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也许不该苛求这些,艺术在再现、还原生活的时候充当的往往是窃贼或者婊子的角色,类似这样的小说有时候是一种救赎,是站在旷野独自面对苍穹的忏悔,是自以为无声的呻吟,是一种仪式化的祈祷。
其实所有的小说都是一种表演,从这个角度讲,开头说的两种小说并无高下之分,而之所以前一种小说被赋予了更高的荣誉,很多时候是出于一种审美习惯的延续和垄断。对于我这样的一个十分苛刻又刻薄的读者而言,我必然的阅读命运是越来越喜欢后者:它粗糙但原始,更接近真实;他充满矛盾但是有人的体温。而那些精致的小说,它们看上去的无比真实,是和精心拍摄出来的电影是一样的,那是由刻意的光线、台词、背景、演员共同堆砌的,而如同《六兄弟的血色往事》这样的小说,更像是纪录片,它总让我想起《北方的纳努克》。
《北方的纳努克》为弗拉哈迪带来了巨大的荣誉,但是纪录片中的主角,那位“原始的”爱斯基摩人纳努克,却因为没有储备足够的食物饿死在一个冬天。
和纳努克不一样的是,纳努克只是一个被弗拉哈迪拍摄的人,而《六兄弟的血色往事》是作者写自己,他既是弗拉哈迪又是纳努克,这里当然有很多疑问。比如我至今仍想象不出作者的动机——准确地说我没有完全想明白。
在看完第一部的时候,出于习惯,我甚至开始自己构思这个故事的结局,谁和谁会冲突,如何决裂,如何化解矛盾,虽然我不熟悉那样的世界,但是任何世界都是一样的,并不难想象,但是即便这样,我还是很期待,因为我虽然可以想象到结局,但是我绝对想象不到过程,就像人都要死一样,但是不能因此忽略过程直接结果自己。
所以,我很期待后三部,希望作者能更多地将自己感受到的江湖、人物的心理叙述出来,对自己再狠一点,再裸露一点……
黑暗其实是没有对岸的——这依然是一种不要脸的修辞,一切都是幻象,在修辞的世界,我们不过是上帝某个句子里的某个名词、介词和语气助词,我们甚至连动词都不是,但是我们无法抛弃对修辞的渴求与依赖。不管是自欺欺人还是掩耳盗铃,我们都离不开这样的事、摆脱不了这样的命,所以我还会像少年盼望假期一样盼望小说的后三部,因为我可以通过别人的眼睛眺望自己的青春,那个我们一生中的理想国和梦魇源头。
要问江湖事,尽在此文中
要问江湖事,尽在此文中
——关于《打拼》
网友:sky狼翻裙
浪迹天涯多年,相声、小品、小说、聊斋、笑话等每每得见,笑骂之余,从未泛起涟漪,忽一日,见一标题——《打拼:六个人的江湖之路》,感觉竟是那么的熟悉,点击之,随着阅读的延续,恍若走进回忆里…
年少轻狂,不知江湖险恶,忠肝义胆,成就江湖大哥。
从未有如此真切的文笔,让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文字,变成字字珠玑,也不曾得见文中有如此的波折,扣人心弦,于是乎,天涯内外,通宵达旦;QQ群中,喋喋不休;似曾相识的经历,同样的成长过程和不同的结局,让各位看官在漫长的等待和短暂的阅读中唏嘘不已!
自古乱世出英雄,楼主的亲身经历,实际上也描写了整个中国社会逐步转型的一个漫长而又短暂的过程,中国社会,一直在摸索中前进。这之中,造就无数个机遇,无数种前途,而楼主,抓住了其中的一个。
狼,独行无人惧,成群则人见人虚!但最终,每个人为的,是自己吃到肚子里的山珍海味、是写着自己名字的存折、是属于自己的洋房;但楼主,凭借超人的智慧和勇气,建立了自己的江湖乌托邦,让所有的狼共同享受了各种争斗之后得到的成果,这一点,跟当初毛主席闹革命的理念非常一致,值得在现在的中国社会大力推广。
六个人,不同的性格,相同的命运,可能现在的人不懂异姓兄弟结拜的意义,但对于传承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来说,其影响深远,最出名的有桃园三结义,有勇无谋跟有谋无勇完美的结合在了一起,命运相互捆绑而最终成就刘备的雄才大略,在我看来,胡钦智勇双全,也是成就今天霸业的主因。
团结、信任,是每一个成功团队必备的核心。从这篇文章看出,每一个人,都曾有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最终都服从大局,统一了思想,难能可贵!故而能做到无坚不摧。相信这一点能给现在办企业和干事业的同志们以深刻启迪。
整篇文章的主线非常的明确:从屈到勇,从勇到义、从义入情、从情到利,整个过程描写的看似一个学生蜕变到所谓的社会渣滓的过程,实则是一个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的转变,因为传统的那条生存的道路上需要面临的问题更多,一样可能因为江湖骚扰而把命丢掉,且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很小,所以,主人公选择了一条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道路!这相当于给那些一味只想着小朋友好好读书的大人们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他们眼中的天之骄子眼下多半成了啃老一族,当他们都不能自己养活自己的时候,这个社会的教育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就不如江湖上那一套上位的制度来得科学!
文章的主题看似很黑,但从主要描写的事件来看,除了被老鼠歪曲宣传的那部分,他们兄弟并没有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人在江湖,争斗在所难免,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生存法则,小钦仰仗着聪明和机警,化解了一次次的江湖恩怨,最终,得到了江湖地位,亦达到了获取暴利的最终目的!
文中这条人生路,只能是在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得以成立,任何人的成功之路都不可能原样复制,所以,我们看这篇文章的目的,只是怀念一下曾经有过的懵懂岁月,只是景仰一下楼主过人的胆识和气魄,只是借以平复浮躁的社会带给我们的浮躁的心情,让之恢复往日的平静,如水……
生活总会继续,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也以此文敬献作者,鄙人最深切的希望,你能将如此文笔,用来正道之上,借以远离是非,修身养性,成就江湖大佬完美结局!
一个关于血液的故事
网友:而戈
“打流”,就是去超社会,去搞黑社会,或许这是比古惑仔更高级的一种态度。
古惑仔,仅仅是混混级别,无头无脑,搞些姿态,消磨乏味的青春。而打流意味着一种全身心的投入,一种职业态度,一种确凿的理想。这是我看完这个故事的感觉。
六兄弟的故事让我感到肌肉一阵一阵的紧,它让我回忆起多年前周围发生的那些事,那些在校园追砍的少年,那些拿着“管杀”的少年,那个脸上有一条横切的刀疤的少年……在少年时期,唯有毫无端倪的荷尔蒙和肾上腺素分泌,这一切唯一的指引方向就是古老的英雄主义情节。
对于任何一个人的少年时期,谁不想去做个老大?哪怕没有行动,我相信在内心都有过这样的幻想。这是一种雄性特征出现之后的必然欲求,也是一种对血的恐惧和饥渴的本能。
而对于任何一个少女,谁不青睐一个迅猛的少年?哪怕她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哪怕她拿着书遮住脸,正襟危坐,一脸鄙夷,这一切只是一种抗拒的姿态或者捍卫自己自尊的姿态,因为她认定自己是一个正派的少女,怎么能接受自我内心暴露出来的那种喜欢和青睐?
“六兄弟的血色往事”足够激荡起你的任何感官功能,我简直认为这是限制级的,因为太真实,太粗粝,太刺激,太迅猛而残酷。它呈现了任何一个人在少年时期生理和心理极端的一面,它包含了速度、友情、凶残、温暖、坚定、邪恶等等关键词,这一切通过原始的方式,通过飞跳的肌腱和喷涌的鲜血呈现出来。这会让你的身体感到不适,但你必须承认它存在的现实,毫无疑问你肯定感同身受。
这是一个关于血液的故事,它让人看到血液的所有秘密--它的炽热,它的冰冷,它的鲜艳,它的暗淡,它的咆哮,它的绝望……
喻人向善的苦心
——《打拼》读后
网友:汗?雨
本来,以我这奔六的年龄,是不大可能成为钦迷的。因为我平时虽然也很喜欢泡天涯,但大多是在浏览那些云淡风轻的旅游帖,像《皮皮鲁的白云深处》呀,长大妹妹的《逃到西藏》啊等等这些,杂谈里面略显沉重的帖,我一般是不会去打开的。但纯属机缘巧合,那天我恰好就点开了《打拼》这个帖子,并且一发而不可收,几个月来每天都在等着更新,成了年龄最老的一个钦迷。
之所以能够被“打拼”吸引住,最开始是因为感觉作者可能是老乡的缘故。那些熟悉的乡俚俗语,似曾相识的地理背景,都像极了我的家乡,这使我产生了继续看下去的兴趣。再看,就渐入佳境了。扣人心弦的故事展开,那些刀光剑影,血泪情仇,江湖义重,兄弟情深,豪侠之气扑面而来。再加上作者恰到好处的精心剪裁,使每次更新都能留下新的悬念,总让人在看完每天的更新后,仍然欲罢不能。无论作者如何勤奋发帖,还是不知被人骂了多少次“太监”。我也就是这样被吸引住的,每天晚上都急切盼望着作者的更新。
但随着小钦故事的发展,我感受到的不单单是故事的精彩。作者试图通过其笔下的理想人物,展示出了人格的多面性及本源性的统一。作者虽然描写的是一个偏门故事,但却是剑走偏锋,内里暗存了喻人向善的苦心。
多年来,我在现实社会中,也见到过一些打流者。实话实说,我对这个群体没有好感,我认为他们给社会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平时我对这些下八洞神仙采取的是敬而远之,确切地说,应该是畏而远之的。作者写的九镇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打流群体,特别是重新认识了打流大哥。三哥与小钦,虽然都有其暴戾残忍的一面,但时时都有其良善的本性在显现。他们虽然拥有巨大的权威,能够一手遮天,却没有横行乡里,恃强凌弱。即便在血腥火拼,也完全是冤有头债有主,再怎么铁血,也没拿无辜的百姓开涮。如果打流的大哥们,真的都是这般作为,那也是蛮不错的一种选择。
打流的群体,自古有之。只是因为当权者的需要,或褒为大侠,或贬为大盗。当然也有先大侠而后变成杀人魔王的,也有惯常杀人越货的大恶忽然成了忠义可嘉的大贤的,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多了。就像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里,至少有一半是打流出身,很多都是杀人如草芥、专卖人肉叉烧包的主。他们最后怎么能够齐聚到忠义堂里替天行道的呢?就因为他们有了一个讲义气的大哥。
小钦的故事还没有看完,但从作者的聊天中,得知九镇六帅现在都有了正常的事业与生活,与三哥的关系也取得了谅解,这是很让人感到欣喜的结局。只是希望九镇的打流群体,都能够来看看小钦的故事,最好都能够成为钦迷,最后都能够走上正道,就连黄皮老鼠缺牙齿们也全都能够弃恶从善,能够还美丽的九镇一片蓝天。
这就是江湖
网友:刘强
江湖是什么?就是一干人等杀来杀去?大错特错了。陈近南对韦小宝说过:我们要反清复明。韦小宝问:反清复明的目的是什么?陈近南说:和外头那些白痴我就讲民族大义,见到你,我们都是聪明人,直接说了吧,就是抢回我们的钱和女人。
所以,杀来杀去,刀锋见血并不是江湖人的终极目标。古惑仔电影里,B哥也仅仅是陈浩南山鸡一干人等的开门师父,真正把大家领上实业救国之路的,还是洪兴老大蒋先生。
六兄弟的江湖恩怨,看起来是那么浪漫主义,为了正义或者非正义,或者一个敌视的目光砍人,终归也就是打拼江湖这帮人里的低端市场。然而,拿着笔杆子在江湖中是站不住脚的,尤其是面对强势的刀把子的时候。于是这种集体主义的闯荡,相比于水浒那种王伦宋江式的或钻营猥琐或道貌岸然,更显得男子英雄气。
不过这个作品在塑造人物的时候,略显疲态,故事产生了,人物跟着故事去遇见故事。而不是一种超然的可以改变故事走向的强势人物。就好比小马哥可以穿着布满弹孔的风衣去码头帮助昔日的大哥,就好像《纵横四海》里的周润发坐在面包车里给小朋友们说谜语。这些经典的情节如果被作者放弃,而单纯用兄弟情义去构建故事的话,那么维系故事的除了暴力的视觉冲击,恐怕就很难再提升亮点了。
这仅仅是第一部,在这部长篇小说的后续中,我们不难预见。兄弟六人的美好愿景就是洗白,然后哥几个有可能在白或黑还是白加黑的道路投票问题上分期不断,最后要么反目成仇要么沆瀣一气要么身陷囹圄或是四海为家。黑道小说的结尾终究也脱离不开这几个魔咒一样的平淡句号。
可是如果我们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情境中,却发现了曾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十六七岁的懵懂抑或冲动抑或蛮横无知,甚至就是当年的自己,多多少少,亲近感还是有的。
也许阅读这个小说,最大的收获,就是找回自己曾经错过、曾经没敢做过、曾经做了但是结果不同的故事。
毕竟,每个人都有对暴力改变地位十分憧憬的青春期。
为什么会选择这部作品?
首先是作品的高人气,《打拼》长期保持着小说类高人气排名,在搜狐原创属于人气极旺的贴子,加上其他数百家转载的网站,初步估计网络总点击量在两亿以上。
其实是作品的内容,题材上比较新颖,写作功底好。现在写黑道的比较多,但在去年,这个题材还是比较少的,而能够有生活基础,写得真实精彩的更少了。《打拼》在同类题材中绝对是佼佼者。
再次,这部作品展现了现实生活中边缘人群的生活境况,具备无可替代的出版价值和社会意义,并不是只有商业出版的单一价值。这一点看过书的读者,相信都会同意我的看法。
这部作品的出版亮点是?
非常真实地展现了现代黑道在南方的成长史,以及一群“黑道从业者”近二十年的心路历程,填补了出版业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这部作品的出版的流程?
在被二十七家出版社退稿后,云南人民出版社最终同意与我们合作出版了这部巨著。
这部作品是如何推向市场的?
因为这部作品的广泛影响,在市场推广方面我们并不吃力。磨铁图书的发行能力众所周知,在所有的新华和民营二渠道,都可以看到这部书。同时,我们与各大网站的合作,比如搜狐原创频道等,都极大地推动了本书的发行。传统媒体的推广,我们也已经全面展开。
目前,《打拼》在当当网的五星图书榜上名列第七位,读者评论的积极性非常高,在上市不到一个月的新书中,这种现象非常罕见。对这本书的市场前景,我们非常乐观。
==========================================================
正文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很复杂的!不管怎么样,这条路是我自己走的,而且走到了现在。得到了一些我一心追求的,但是也失去了很多我从来没有想到会失去的。人生不如意处十之八九,话虽如此,但是过往的那些人,那些事,却是点滴在心头。也许,是时候为了那些刻骨的过往,那些不再的人事写点什么了。同时也为了我这再无选择的人生,立此存念!
这篇文章中的故事大部分是在现实中真实发生过的,是活生生的人的故事。当然这是一个故事,而不是传记。故事就难免夸张,难免有些艺术化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是为了讲好这些真实人的真实人生,为了纪念我们这一辈的迷茫的渐渐逝去的青春。希望各位理解!更希望知道故事原型的朋友可以把他当作一个故事,而我只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为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如有雷同,那不可能!
前言
1982年,己卯日,龙抬头,我出生在位于中国中南部某个省的小镇上。我父亲参加了越战,立了二等功,连职转业在我们当地的市某个部门。我母亲也随父亲去了城里。所以小时候我和弟一起是在外婆的抚养下长大的,直到10岁进城。
我的父亲一生强势。越战时,他是尖刀班班长,所谓尖刀班,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炮灰。一旦开打了,敌多我少,他们上。敌少我多,也是他们上。所以挂上尖刀班这个名字就像厕所里点灯一样,基本找死。但是据说每次他们班都极其强悍,有过呆在敌人后方侦查一周,干掉越方三十多人,全员归队的记录。直到大撤军。当大部队开始撤军时,他们班还在敌军腹地,千辛万苦杀了回来,剩下我父亲和湖北的一个战友,其他人,全部化为了他乡的泥土。
可是虎父往往犬子,从小我就十分精灵调皮,调皮到什么程度呢?我满两岁之后,奶奶一旦有事不能看着我,那么她就必定用根绳子往我腰间一系,然后捆在门口的电线杆上。不然她老人家得用一天的时间来找我,并且给邻居赔座椅瓢盆之类。我调皮是调皮了,但是从小嘴甜,见人叫人,见狗唤狗,从不怠慢。而且成绩也不错,从不打架,除了人家欺负我弟之外,我从不敢和别人有肢体冲突,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的懦弱。有一件事可以证明,当年,我妈有一块叫做山城牌的国产手表。在那个年代还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劳力士,万国之前,它就是中国的劳力士。当时我三年级,一天我偷偷带着中国的劳力士去上学,可能是招摇过度。引起了当时一位大哥的强烈不满,那位大爷把我强摁在地上,砸坏了我的表壳。各位可能会奇怪为什么他砸坏的是表壳而不是表,难道是因为中国劳力士坚固不怕砸?不,大家都猜错了。是因为砸表那位大爷,才二年级,比我小,实在是没有力气,砸不坏那块表。三年级的我哭着回家叫来了大人来找老师摆平二年级的大爷。我实在是太懂得借一切有生力量来打击敌人了!
所以,小时候的我是非常胆小的,直到初中的某天!
十岁的时候,我父亲把我从小镇接到了城里,他自己身边.然后,我就在城里读了初中.
刚进初中,我非常瘦小.我还记得当时体育课上老师说要加强体育锻炼,不要做豆芽型的小朋友,.我就是豆芽.
这样的体型,和爱动的性格.所以我成了当时学校的小混混们欺负的对象.也导致我当年偏激性格的形成.
当时我们学校有几个特别霸道的小混混,其中一个叫做莫林.他的哥哥是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混混,所以他狗仗人势,在学校横行霸道.我不太记得我和他是怎么结的仇,但是当时我被他欺负的够惨.举个例,下课后,我经常被他和他的几个小弟抓住____打鹅, 打鹅是我们那边的土话.就是一般四五个人.三个人也可以.分别抬起一个人的四肢,然后合力摇晃,像扔沙袋一样奋力扔出去.被扔的人往往弄的天旋地转之后,一阵剧痛.这样的事情通常发生在很多的同学面前, 大家也就传来了一阵阵的笑声.我感觉我就像只猴子一样被耍猴人耍着.旁边是冷漠和戏谑. 可是没有一个人帮我,如果当时有人帮我一下的话,我想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血案发生.那么今天的一切也许都不会是这样. 可惜没有,只有我一个人.
每次,当我稍有反抗,放学后莫林和他哥哥带的几个小混混一定就会在学校门口等待着我,给我的是更厉害的一顿暴打.开始我还像小时候一样叫过妈妈来学校,但是我发现这招不再管用了,老师批评了他之后,等着我的又是一顿暴打,我越来越厌学,我讨厌去学校,我讨厌每个人都敢踩在我头上过日子.但是我不敢怎么样.我的成绩越来越差,长辈们问起理由时,我也说过我厌学的原因.但是无论家长老师,统一的回答就是为什么别人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呢?你安心只搞学习 ,谁都不会惹你啊.在他们眼中,这只是小孩子的打闹,殊不知,仇恨已经在我心中发芽,父辈遗传的基因开始复活.
两年过了,我慢慢的长大.初三的某天,下课,我又被他们几个抓着打鹅,但是这次我还手了.我抓着莫林的脖子手脚全上,把他脸上抓起了一道道的印痕.他们在极端的震惊之后,一拥而上¨¨¨¨¨¨,上课铃响了,他进教室前当着全班同学说了句 :晚上等着!
我知道我一直极端惧怕的他的哥哥晚上一定会和他在校门口等我,我不敢再上学了,我转身出了教室。
我一个人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溜达,心里极端恐慌,我不知道怎么办,叫家里人吧,保的了我一天,保不了一辈子。老师,除了批评两句,还能怎样。我根本不知道何去何从。也许是命中注定,我走到了一个改变了我的地方,如果当时我心里的恐慌和愤怒就像一桶炸药达到了爆炸临界点的话,那么这个地方给了我导火线。
大家应该记得,在九十年代中,还没有现在遍地的网吧酒吧和KTV,年轻人的业余活动就是三个地方。学校坚决抵制这三个地方,并且很形象的概括了他们——两室一厅。台球室,游戏室,录像厅。
讽刺的是,往往这两室一厅最多的就是学校附近。我到现在仍然深刻的记得,当时我漫无目的的走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车站,车站旁的街道上一排都是小饭馆和录像厅,我鬼使神差的拿出一元钱,进了其中一家录像厅。然后,我看了一部香港电影。看完,我很冷静的走到学校骑上自行车回家,拿了家里的一把水果刀。等在了学校对面的一家小卖部,并且买了我人生的第一包烟。
放学时,学生们纷纷推着自行车从学校出来,我看到莫林的哥哥和几个留着当时流行的郭富城式中分头的小混混站在学校的门口。过了不久,我们班的同学也都推着车出来了,莫林也在里面,我知道他们在等我,我走了过去!
我第一刀捅进莫林哥哥的肚子的时候,他们还在聊天。当天发生的一切,我的印象已经模糊,深刻的只有我耳边响起的无数尖叫和当时一心要杀了他们的感觉。以及那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