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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赢得了与橙橙之间争夺战的第一回合,艰难的一个回合。.5

作者:sky浪翻云 当前章节:1465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1:51

这场本不是江湖的事,现在只能江湖来了。

这点,我懂,他也明白。

一百五十

看着这样一个年纪比我大很多,势力也比我大很多,曾经呼风唤雨,只能让我仰望不及的人在我的面前变得恐惧、慌张,垂头丧气如同一只待宰羔羊。

我的心底,实在是忍不住有些得意。

虽然这不是一个去得意的时刻。

“简杰,你们几个过来,给我按好!”

看着葛总颓然垂下的头,我尽量保持平淡地说出了这么一句。

葛总再次飞快抬起头来,眼神中也没有了几秒前的那种灰心丧气,一股极为恐惧、绝望的神色冒了出来。脸色“唰”地变为惨白,看着我嘶声说道:

“你要干什么?你们要做什么?妈的逼。你们到底要搞什么?”

我没有说话。

在他的喊声中,简杰、周波、贾义、小黑四人全部走了过来,一把将葛总摁到在地上。

贾义很利落地从包里拿出白天在省城一家超市买的毛巾,小黑和简杰掰开了葛总的嘴,把毛巾塞了进去。

然后,又用绳子把他的全身五花大绑,捆了起来。

“小黑,把刀给我!”

他们捆好之后,我看着躺在地上,嘴里只能发出含糊不清的“咿唔”之声,身体一动不能动,却依然挣扎不停的葛总说道。

“钦哥,要不,我来?”

小黑手上拿着一把同样是白天在超市买来的崭新菜刀,走过来说道。

我摇了摇头,把手伸向小黑,接过他手里的刀,蹲了下来。

我是流子,如同大部分的流子一样,在心底我并不喜欢动手砍人。非但不喜欢,而且很讨厌。

但是这次,我只能自己来。

葛总不是别的人,这次,他不见得会死在我手上。万一日后某一天,活下来的他要报复,就必定不是一般的报复。这种事,我如果让小黑来,那就是当大哥的不义道。

因为,我让他替的这一刀,也许就是让他走向死路的一刀。

葛总含糊不清的叫声更为频繁。

我知道他又以为我要杀他了。

我难道看上去很像是一个爱杀生的人吗?

哎,这个人怎么老是这样呢。

我不杀他,我只是要他身上的一点东西而已。

本来我想要的是耳朵,但是蹲下去的那一刻,我看见了他被反绑在背后的左手。

在左手无名指上,有着一个很漂亮的白色戒指,戒指上镶嵌着一颗就算是在这样没有光线的地方,也在闪闪发亮的钻石,少说也得有个三四克拉。

等下还要赶路,血流满面谁都看得见。但如果是手上有事,只要放在口袋,谁人能知?

所以,我改变了主意。

后来,我曾经把这个精致华美到让人看了就会动心的戒指拿在手上观摩了半天,我看见戒指的背后刻有一行英文字母“CHOPARD”。

当时,我不认识。

几年后,在陪一位朋友选礼物时,我知道了,这叫做“萧邦”,一个来自欧洲的珠宝品牌。

那个时候的我,同时也知道了,欧洲的萧邦弹得是夜曲,流芳百世;中国的这些“萧邦”,散发的却是带着社会腐朽与百姓苦难的血腥味,遗臭万年。

我让简杰他们松开了葛总的左手,在附近找了一块相对平坦的大石头,再抓起葛总的手掌,他可能意识到了我想要做什么,死死攥着拳头,力气极大。

我和贾义两人掰了半天,掰得一身臭汗都还没有掰开。不再啰嗦,我反转刀背,对着葛总后脑就猛敲了下去。

“唔~~~~”

低沉而痛苦的闷喊传来,葛总的手掌也一下子松开。

我抓住他的左手无名指,整个手掌握紧之后,另一只手抓住手腕,双手力道交错,将手指反方向往手背上大力一扳。

“咔嚓”

一声极为清脆地骨头折断声音响起。

我明显感觉到身体一麻,手上鸡皮疙瘩冒了出来。

与此同时,葛总嘴里发出了一个不像是人能发出的声音。原本被捆得严严实实的身体,腰部猛地往上一挺,再重重落下。不能伸直的双腿好像在那一刻,想要用尽生命中的每一滴力量来伸直,然后再突然一下回缩弯曲。

如同是一条被扔在了油锅中的活鱼,而油锅中的油恰巧又被烧的冒出了青烟。

葛总的嘴里还在发出轻轻的呻吟,但是他的人却已一动不动,那个样子,很像是晕过去,却又好像没有。

整根指头被扳得反贴在手背上,虽然只是一个指头,但是这样突兀地出现在手上,却也让整个手掌看上去不再像是手掌,恍如来自地狱最深处的异形,那么恶心、怪异、恐怖、肉麻。

三年前,我如果见到这个场景,除了呕吐之外,一定再也做不了什么了。

只可惜,现在不再是三年前。

胡钦也不再是当初的胡钦。

虽然鸡皮疙瘩还在层出不穷,我却能硬生生忍住那种恶心,拿起了葛总犹如房事之后的阳具一样软绵绵的那根指头。

放在石头上,把刀高高扬起,剁了下去……

一百五十一(9.9)

葛总身体再次剧烈一弹,平瘫落地之后,除了那只被砍下无名指的左手在泥地上微微抽搐,如同一只被斩断的壁虎尾巴之外,整个人变得无声无息。

十指连心,他真正晕厥了过去。

这,就是我方才一直在思考的事情。

葛总,动?还是不动?

动吧,他是何等来头的人。今日一旦结下血仇,就算逃过此次劫难,日后难免落下祸根。到时候,他的报复,我扛得住吗?待到那天,庞廖等人为我撑腰也就罢了。只怕世间险恶,人情素来如纸。

不动?

那我连眼前的这次劫难都逃不过去,不要说张总出不来,就连我等下去救他,可能都是有去无回。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狠下这个心,手里没有一点说话的本钱,江湖上打滚多年的龙云又岂是那么轻易可以搞定。

但是,真正说服我的还是片刻之前,我与葛总间那几句关于报警的对话,当葛总表现出不会报警的神态的那一刻,让我想通了另一句话。

廖光惠说的一句话:

“平安是福,张总平安就是福。”

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

不管我们做了什么,只要张总不出事,这笔生意拿下来,我们就没事;如果张总出事,这笔生意拿不下来,就算我们什么得罪人的事都没做,我们也完了。

两害相权,君子取其轻。

我不是君子,却也不是傻子,而是一个吃这行饭的流子。

纵然千般不愿,却又可奈何之。

在头脑里又一次梳理了下各种头绪之后,我交代小黑用一个塑料袋子把葛总的指头装了起来。

再拿出葛总的手机,很容易就翻到了一个号码,拨了出去。

“喂,葛大哥哎,这么晚哒,还没有睡啊?有么子事咯?我都困觉哒类。”

电话里传来了龙云熟悉的,带有浓重省城口音的话语,语气含糊,睡意朦胧。

“龙哥,你好!”

我尽量保持平淡的语气,发出了一句问候。

“你是哪个?”

龙运的声音转瞬变得清醒起来,电话里还隐约听到了床的响动声,他应该已经坐起。

我没有说话。

“你是哪个?葛总类?”

龙云的语气更加严肃。

“张总呢?”

我依然淡淡地反问了一句。

电话中一片沉默,只是在我的耳边清晰听到了龙云变得极为粗重的喘息声。

我想,此时的他应该切身体会到了我早上发现张总失踪的那种心情。

惶恐,无助而又怒发冲冠。

“好,胡钦,你有种!”

接下来几句无聊的威胁与反威胁之后,龙云告诉了我一个地址,一个在省城可以说是声名赫赫的地址。

这,就是我和他相见的地方。

挂掉了龙云的电话,我再拿起自己的手机,给办葛总之前就先下车走人的猪娘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很简单。

我告诉了他那个地址之后,只说了一句:

“猪娘,等哈我就来,你也莫管我。只是记着,从我进去开始起,你千万时刻注意人,不管我出不出来,你都莫管!!只要发现出来的人不对,你个人揣摩,发现不对,马上就打周波的电话,告诉他,晓得吧?”

挂掉了猪娘的电话,我从周波手里接过了本田车的钥匙,一个人走向了小车。

除了周波外,另外三个人都表示要跟着我去。

我拒绝了他们。不由得我不拒绝,因为这不是露脸,而是送死。

多一个人不会多一份帮助,只会多一具尸体。

在车子发动之前,周波突然靠在窗边,对着我说:

“钦哥,万一有事,我就弄死他。”

我微微思考了一下,说道:

“随便你吧。都不要紧,到了时候,我还不回来,你们记得赶紧回去就是,廖老板和小二爷那边都会给你们安排。”

“要得,钦哥,我晓得怎么做。你放心。”

“好,我走了。”

“钦哥……,保重!”

周波不待这句话说完,就低下头,飞快转过了身去。

透过车窗,我四周望了一下,简杰和小黑正在帮葛总止血。

贾义站在四五米开外处也一脸不舍看着我,表情非常复杂。

眼角突然有些湿润起来,我猛地一踩油门,车子彪向了来时的旧路。

该做的已经做完。

接下来,等待我的只是龙云,以及他出了名的霸蛮。

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龙云,我来了。

一百五十二(9.12)

车子很快又开进了城区。

我已经感到很疲惫,踏着离合器与油门、刹车的双脚伸展不开,让人非常憋屈;身上的牛仔裤又好像变得非常紧,不断地抬起屁股,调整坐姿,扯动裤子,却依然如同在裤裆处和两腿上绑了一层密不透风的保鲜膜般让我透不过气来。

我只想脱掉所有束缚,什么都不穿,躺在一张又大又软又干净的床上,一觉到永恒,不再醒来。

但是,相对于倍感疲劳的身体,我的头脑却在极度亢奋之中。

一种本能被鲜血和生死刺激到最浓烈境界的亢奋。

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直到嘴中再也感觉不到一丁点的烟草香味,余下的只是满嘴苦涩,喉咙发麻。

父母,外婆,家人,前程,三哥,廖光惠,结拜的那一夜,元伯的坟、龙云,葛总的指头,我放在抽屉里那把漂亮的手枪,以及医院里与她的诺言……

无数的事情如同幻灯片一样在脑中闪过,却又没有丝毫关联。

就在这样恍恍惚惚中,终于,我看见了前面街上那个巨大闪亮的霓虹招牌。

那一刻,所有的思绪片段都抛出了脑外,牛仔裤的紧箍感也消失不见,我变得精神起来。

因为,我已经到了地方。

与龙云约定的地方。

九十年代末期到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年的那几年,在我们省份兴起过一段极为流行的听歌风潮,也出现了几位在全国都有一定知名度的演艺明星。

所谓听歌,并不是听人唱歌这么简单。这只是我们省百姓间流传的一个简称。实际上,这是一台小型晚会,什么节目都有,以搞笑为主。

这种风潮也就导致了歌厅、演艺吧在我省各大城市,遍地开花。

早在很久之前,我就听说过演艺吧与黑道挂钩,或者直接被黑道控制的传说。甚至,一个我省范围内知名的笑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都曾经讲述过,他在最当红的阶段被黑道威胁赶场演出的事情。

但是,今天我才知道。

这是真的。

因为,龙云约我见面的地点就在一家演艺吧。

一家省城方圆非常有名,生意非常火爆的演艺吧。

整条大街空无一人,现在已经午夜,客人们早就散去,霓虹灯却犹自闪烁不停。我找了几下,道路两旁都看不到猪娘的身影,甚至连停靠在路边的车都没有一张。

但是,我知道,也相信,猪娘一定在某处地方,一言不发用目光安静地迎接着我的到来。

当我开着车子来到霓虹灯跟前的时候,每晚都爆满的停车坪在凌晨的昏灯之下空旷宽广,只有最靠里面的一排位置,稀稀落落停着七八张轿车和中型巴士车。

刚到门卫处,我就被拦了下来,两位保安脸色非常凶狠地走过来问我是做什么的,我说我叫胡钦。

他们显然早就得到消息,马上打开了铁门。

车开动之前,我看见一个保安一脸警惕地看着我,另一个保安则飞快走进门卫处,拿起了桌上的一个对讲机。

自动铁门在身后缓缓关闭,轮子混动在轨道上的响声穿破黑夜,聒噪刺耳。

这个声音让我更加清楚,今天我还想再出去,很难。

本田在停车场的一处空地停了下来。

我还没有完全熄火,就看见从演艺大厅旁的一条通道上,走过来两个人。

两个非常年轻,一身流子气息的人。

他们径直向我走来。

我下了车,站在原地看着他们。

“你是姓胡不咯?”

他们并没有顾及到我是否能听懂,左边的高个子用一种居高临下,不屑一顾的表情,非常屌地操着省城方言劈头就问了我一句。

“是滴,是我。”

我也舍弃了原本就说得不好的普通话,很礼貌地用我们市的方言回答道。

“过来咯,跟我们走。”

高个子对着我一挥手,两人不再多言,转身而去。

我不是第一天出来打流,砍人或者被人砍的事情都已经见过无数次了。但是当我跟在两人身后,穿过停车场,拐了个弯,来到演艺大厅后面的庭院时。

一个场景出现在了眼前。

那一刻我的感觉是八个字:

胆气顿泄,浑身发寒。

一百五十三

还记得,当年备受欺凌的我,无奈之下跑到学校旁的小录像厅看到那部改变我一生的电影——《古惑仔之人在江湖》时,曾经见过一个很难忘怀的场景。

B老大死了之后,退隐江湖的陈浩南过来祭拜,却被洪兴的人所阻拦。长长的通道通往B哥的灵堂,而通道两旁却站满了义愤填膺,面目凶狠的彪形大汉,陈浩南一人孤单走在道路的中央。

陈浩南捱了过来,遍体鳞伤地走到了B哥的灵前,泣不成声。

当时尚为年幼、懦弱胆小的我非常佩服他,佩服他以己敌百却一往无前的悍勇,佩服他的对B哥忠心与义气。

但,这毕竟是电影,不是生活;他们饰演的也是真正的黑帮,而不是流子。

生活没有电影这么的精彩;流子也及不上黑帮那样的有钱。

大部分当小弟,混在底层的小流子们,甚至连买包上档次好烟的钱都经常拿不出,又哪里来的能力去买电影中那样笔挺的名牌西服来为大哥充排场。

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在现实中见到这样的场景,当然也就更不会预料到自己也有亲身体验的这么一天。

庭院不大,最里头,正对我的地方有着一栋很平常,好像是办公楼的两层小楼房。这栋楼房的底层正中央,有一道通往二楼的楼梯。

楼梯不宽,大概两到三个人可以并行。

但是现在,连走一个人都很困难了。

因为楼梯两旁顺着台阶而上站满了人。

各式各样,高矮胖瘦,打流的人。

他们确实没有装备名牌西装,甚至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是统一的黑。

有些人还穿着白天的短袖T恤;有些人却因为凌晨的寒意,套上了薄薄的秋衫;有些人染着满头的黄毛、红毛,有些人则很利落地留着光头;有些人手上夹着烟;有些人嘴里“咂吧咂吧”嚼着槟榔。

总的来说,他们很没有型。

不但不像电影里面的黑帮小弟一样笔直站立,酷劲十足;甚至大多数人都是站没站相,半依半靠在扶手旁,墙壁上。

但是我眼前的这些人和电影中的场景却有着惊人相象的一点。

他们都是目露凶光。

这些凶光的焦点汇集处,就是越走越近的我。

人们左右分开,闪出了一条通道,待开始领路的那两个人飞快地跑上了楼之后,通道也马上随之关闭起来。

我站在了离他们两三米远的地方。

我很想描述出自己当时是多么勇敢,就像是陈浩南一样根本不怕,而且心底还在不断嘲笑着这些人的装逼,带着蔑视的笑意昂然而过。

但是我不能。

因为,我明白,郑伊健是在演戏,打在他身上,他不会疼。

而我,这么多人的拳头落在我的身上,我不但会疼,也许还会残废。

所以,当时我一点都不勇敢。

我很害怕。

直到现在,我都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刻,我用无法控制,一直在微微颤抖的双腿踩在地上那种软绵绵的感觉。

就如同一口气爬过了八座高山,再陷入泥泞中一样,举步维艰。

我不仅害怕这些人的拳头,我更害怕的是龙云。

在这么晚的深夜,这么短的时间叫来了这么多的人,他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向我示威。

而这种示威本身就表明了一个态度。

那就是他不准备屈服。

他不屈服,我也不屈服,我必死无疑。

他不屈服,我屈服,我也必死无疑。

一百五十四

我脑子空白一片,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停留了大概有七八秒钟的时间,直到我看见位于楼梯最前面几个人望着我的脸上,不约而同出现了那种鄙视,讥笑的表情。

就如同当年,我在学校里被莫林他们抬着“打鹅”的时候;被人摁着跪下,在教室后面给他们点烟的时候,站在旁边围观的那些高傲漂亮的女同学们脸上的表情。

捅了莫林兄弟至今,曾经很多次我在心底悄悄给自己说过,绝对不再允许任何人对着我的脸上出现这种表情。

所以,我迈出了我的步伐。

就在我踏出第一步的那一瞬间,我看见眼前所有人的姿势、神态都立马变化了起来。

他们脸上那种轻松、讥笑、鄙视的表情全部消失不见,纷纷站直身体,手脚紧绷,表情肃穆,显得警惕而紧张。

我终于走到了第一个台阶面前,那一刻我已经不知道如果他们动手会怎么样,不动手又会怎么样。

我只是很机械地说出了一句:

“麻烦让一哈。”

声音传入自己的耳朵,干枯、晦涩、陌生、忐忑,如同旁人说话。

站在楼梯最下面,直接面对我的两个人,闻言之后,稍稍一愣,表情难以形容的复杂,一言不发,身体都向两边微微一侧,让出了只能供我侧身挤过的一点空间来。

同样没有思考,没有反应。

我下意识地马上踏前一步,侧着身子挤在了两人中间。

他们居然没有动手!

只不过,他们也没有把空间让得更宽。

我就如同一条被卡在了石缝中的鱼,进退不得。

两人都牢牢地用身体挤压着我。

我的后背能够清晰感觉到左边那个人曲起自己的手臂,用坚硬肘部大力推搡着我;而直接面对我的右边这个人,虽然没有用手,却昂起原本就比我高的头,鼻息喷在我的脸上,俯视我的同时,不断微微挺起自己的胸膛,大力碰撞、阻碍着我继续前进。

我将拎包挎在手碗,奋力伸出两只手,剥开前面第二个台阶上同样紧靠的另外两人,努力的向上爬着,爬着,一层又一层……

接踵而至的挤压,越来越大力的推搡,响起于耳边脑侧的辱骂。

一直伸在身体前方,奋力拨开人群的双手手背和手臂处,都已经被摩擦成鲜红一片,火辣辣的隐隐作疼;脑袋在不断的钻空进缝、左扭右摆中,每一根头发的发根处也传来了同样的感觉。

不晓得经过了多长的时间,麻木到几乎忘却了自己为什么要上这个台阶,只记得不断往上的我终于看见了楼梯的末端。距离那里,只有三四个台阶。

我如同方才一样,依然伸出双手,试图拨开人群。

“你咯鳖杂种,你走就走,莫碰我啦,我跟你讲!”

一声极为粗鲁,带着省城腔调的辱骂语响起。我好不容易伸出的双手,意外的被人大力拨开,原本就火辣辣的手背上传来了一阵刺疼。

我有些吃惊地看向这位第一个动手打我的人。

很普通的面貌,如同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那些小流子们一般普通。

只是眉眼之间满是嚣张、得意,不可一世。

一百五十五

四周一片安静,每个人都停了下来,目光一动不动注视着我们两人。

阔别了很多年的孤独、屈辱合着愤怒的奇怪感觉,一起从心底狂涌而起。

走了这么多的台阶,面对这么多的人,我却还没有挨打。这个现象本身也让我明白他们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所以,我不久前流失殆尽的胆气多少也流回了身体。

于是,我看着他,尽量客气地说道:

“麻烦让一哈。”

同样的一句话。

不同的是,这次,我的耳朵听出了,这是我自己的声音。

属于胡钦的声音。

“迭!各大的路你不晓得走啊?你走沙,我再跟你讲一声,你莫碰到我啦。晓得不?细鳖啊!(小孩子,小朋友的意思)”

话音落尽,周围的人脸上都显出一副看耍猴般的戏谑表情,那个人脸上的得意之色也更浓。

我一言不发,把双手放了下去,右手停在裤裆上面一点的腰边,左手前伸开路。再次抬起脚,向前探出一步。尽量将身体靠向另外一边,不碰触到这个人。

但是这么窄的空间怎么可能不碰到这个人,在我的肩膀又一次轻轻撞到他的那一刹那,他双手猛然朝我胸前一推。

就在他推我的同一瞬间,我挽着包,前伸开路的左手也抓住了他肩膀上的衣裳,他被我抓得上半身向前猛倾,弯下了腰的同时,一只手掌飞快地抓住了扶手。

所以,我虽然后跌,却也因为抓住了他,而没有仰翻下去。

周围的三四个人都因为躲避我后仰的身体,稍稍闪开了一点空间出来。

那个人在站稳之后的一瞬间,立马昂起头,拳头也高高举在半空,就要向我打来。

但是他的拳头停在了半空,脸上凶狠的表情也凝结不动,整个人宛如石化,呆在了那里。

因为我放在腰间的右手上已经多了一样东西。

那柄已经打开保险,上了膛,一直插在我腰间的手枪。

手枪的枪管直直顶在这个人的小腹上。

当时的我不是吓他,更不是开玩笑。

如果他还敢动,我一定会毫不犹疑地一枪打死他。

因为,我没得选择。

如果不摆平他,我永远都上不了这个楼梯。

周围靠得近的几个人都看到了我手里的东西,脸上几乎同时显出了害怕之色,没有一个人强出头,身体在狭小的空间纷纷后挪。

下边的人看不到这处情形,只看见这个推我的人僵在原地。不明原由之下,起哄要他摆平我。

在起哄声中,这个人的脸色更为尴尬复杂,佝偻着腰,靠着扶手站立,呆呆望向我。

通过抓着他肩膀的左手,我感觉到了颤抖。

和我上楼之前一般模样的微微颤抖。

我曲起手臂,把枪抬到了胸前开路,放开这个人。向上走去。

这次很顺利,两三步我就走到了楼梯最上层。

横在我面前的是一条不长也不宽的普通走廊,走廊外面用水泥修着同样普通的灰色护栏。

我左手边的走廊尽头,一个房间的大门打开,灯光透了出来,拉成斜长光影照在走廊上。

方才在停车场给我带路的其中一个人正站在门口,一言不发,看向我。

我把枪别回了腰间,整理下被挤压到褶皱不堪的衣裳。

向着灯光,大步走去。

一百五十六(9.16)

这个世界上,除了谭嗣同、岳飞这样极为稀有的真正的英雄好汉之外,有谁能不怕死?

不过,人们真的怕死吗?

在人类悠久而漫长的文明中,伴随着与生俱来的杀戮与征服的丑陋本性,诞生过无数千奇百怪的杀人方法。

有些方法大家耳熟能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处死;有些方法大家也许听都没有听过,比如人彘,檀香眠,过山猴,虎豹嬉春等等。

但是,无论这些方法有多么残酷,会给受刑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它们毕竟都只是一个过程。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痛苦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平静安详,远离是非。

就像是永恒的睡眠,无觉无嗅,物我两分。

所以,就死亡的本身来说,它是不可怕的,也是不痛苦的,它仅仅只是生命换成了另外一个形式。

如同我们的出生,谁曾记得出生那刻的痛苦与悲哀,仰或是欢乐?

那么,既然死亡本身不值得人们惧怕,人们惧怕的又是什么呢?

失去!

人们惧怕的是失去。

少年得意,锦衣而行的风发;饥肠辘辘时,一顿佳肴的美妙;缠绵刚过,情人温婉的眼神;闲来饮茶,膝下弄儿孙的天伦;绿的草,红的花;天空的蓝色,大海的波涛;翩翩的蝴蝶,傲雪的梅花……

这一切的一切,在最终的那一刻,都会离你而去,不再回来。

带着你如海眷念,似水深情。

纵然宇宙千载轮回,你也不再是那一个“你”。

这就是,我们,一种短暂却渴求永恒的生物,所惧怕的事情。

所以,我们惧怕的是死亡来临之前,而不是死亡已定的本身。

那一天的我也是如此。

当我知道张总失踪的早晨,当我独自开车前来与龙云相见的路上,当我见到楼梯口下站着众多流子的时候。

我都在惧怕。

惧怕这其中带给我的死亡信息,也更惧怕伴随着死亡的失去。

但是,当我踏上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整理好衣服,走向龙云的那一刻。

我突然不再怕了,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不管死活,我都脱离了那种几乎让我疯狂的等待与忐忑,结果已经正式来临。

那又何必再怕。

我刚到门口,还没有进门就看见了张总。

这是一个很大的休息室,除了门旁边的半边墙之外,其它三面都参差摆着大大小小的沙发与椅子。

张总就坐在离门口两三米之外,靠右边墙壁的一张单人沙发。旁边站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两个人。

他没有太大改变,准确说,几乎没有改变。

除了眉眼间能明显看出的一份焦虑之外,脸色如常。身上还是穿着早上出门跑步时的短衣短裤,也许因为凌晨的寒冷,上身多了一件他穿着显得很突兀,不搭,稍微有些不合身的牛仔衫。

手上居然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根香烟。

龙云是个聪明人,比我聪明。

他没有虐待张总,我想他一定知道张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一次性搞定的话,是万万不能虐待,也虐待不得的。

如同葛总一般。

当我身体完全挡在了门口的那一瞬间,房间投射出来的光线也随之一变,张总飞快扭过头来。

与我四目相对。

从他的脸上,我见到了从来都没有其他任何人曾经给过我的一种表情。

他的嘴巴张了两张,喉咙里发出了一两声很奇怪的低吟,眼眶睁大到几乎让眼球爆出。然后,双眼突然就红了。

这种红,不是委屈,不是害怕,也不是欣喜万分。

而是感激,一种让他不可思议到有些颤抖的感激。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做个好人的快乐。

我对着张总点了点头。

那一秒钟,我突然感到身上某种一直紧绷的东西“啪”地一声消失无踪,居然也随着张总的眼神涌起了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过,我没有哭,连眼睛都没有红。

因为在那同一刹那,我看见了龙云。

一百五十七

房间左边靠里面的一套组合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

离这四五个人几步之遥的距离有两把对在一起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摆着一个小茶几。

正在和另外一个侧面对着我的人一起玩扑克的就是龙云。

“龙老板。”

我在房间中央站住,张嘴叫了龙云一声。

龙云头都没有抬,那个和他打牌的人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

当时,看到这个人,我心底真的小小吃了一惊。

这个人居然是省城一个经常在各大小演艺吧跑场主持,偶尔也表演下节目,小有名气的二流笑星。

“看么子咯看,打牌类。我继续闷五百,闷死你个细鳖!”

龙云开口了,说的是“扎金花”的术语。

听到龙云的说话,那个人赶紧回过了头去,边拿起桌上的三只牌,反反复复看着,边说:

“龙总啊,你这鳖怎么这样咯,两个人玩,还闷牌,要玩死我啊。你丢五百,我就要丢一千类。不是钱哦?”

“哈哈,不闷牌?越是人少就越要闷牌,两个人,就硬是要闷到你没得狠为止。不然怎么赢啊?不晓得我一向霸蛮啊,和我搞,就搞到底?不搞到底,哪么晓得哪个底气足些,哪个赢啊?哈哈哈,是不是?”

龙云还是没有看我,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样,谈笑自如地和那位笑星玩着牌。

我明白,他这段话的意思很多。

不过,他不急,我也不急。要人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也就安安静静站在原地,不再说话。

在来来回回又下了六次注码之后,那个笑星终于扛不住,开了牌。

自从我进来开始,他一共跟了七次注,明牌,每次一千元,手上一对五,不大不小,单挑来说,可以跟,开牌的时机也很对,打法没错。

龙云也是七把,暗牌,每次五百元,开牌之后,一对九,单挑不看牌,暗跟七把不开,不能说打法错误,但是极为冒险。

龙云赢。

他不急不忙地点好桌面上的钱,再不急不忙地和那个笑星说了几句闲话,又点燃了一支烟,才对我看了过来。

脸上似笑非笑,也不作声,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就像是我脸上长出了一朵花一样,眼皮都不眨地看着我。

好大的派头。

我本来准备开口的,话到了嘴边,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因为,我突如其来地意识到,那一刻我和龙云之间好像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僵持与平衡。

谁先开口,谁就打破了这种平衡。

于是,我也从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再望向了龙云。

也许是我这个动作让龙云有了一种被轻视的感觉,他的脸终于沉了下去,目光依然望着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你有种!小麻皮,你有种!”

听到他的说话,我飞快地吐出了嘴里的一口烟,准备答话。不过,龙云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的烟才吐到一半,他马上接着说了。

这次,他的语速要比开始快很多:

“好讲,我只和你讲一次,葛老板在哪里?”

我终于吐完了嘴里的烟,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大哥,这是你的地方。我调不起皮,张总我只要带走,葛总我就保证没得事。”

“哈哈哈哈哈。”

龙云笑了起来,和蹩脚电视剧里面的反派一样笑得很假很牵强。

边笑他边站了起来,突然停住了笑声,脸色也猛地变得极为凶狠阴沉,对我一指,也没有看任何人,就那么貌似随意地说道:

“帮我打死他,用手!”

我感觉满脑袋的头发在龙云这句话刚说话的瞬间,像过了静电般立了起来。我知道,赌的就是这一把了。

向两边的那几个人看了过去,一如我所料,他们全部都从座位上站起,向我走来。

坐在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老流子走的最快,他也离我最近。

我当时在心里大喊了一声“菩萨保佑”之后,向着他,用尽最大的力气飞扑过去。

一百五十八

在来之前,我就想了很多。

龙云不会低头,我也不能低头。

这是他的地盘,我只有孤身一人。

这种处境下,我想摆平他,只有一种可能。

我最怕什么人?我最怕黄皮!

因为我觉得他比我要狠得多,不要命的多。

我是打流的,龙云也是打流的。

所以,我也要龙云觉得我比他更狠,更不要命。

只有让他这样感觉了,我才能有继续下一步的可能。

当时,我扑过去的那一刻,曾经想过用枪,最终却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一,我不想死。

开始在楼梯上用枪,是因为龙云不在,我不信有人敢在我和龙云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动枪打死我。而现在,龙云在,如果我用枪,别人也有枪,保护龙云将会是一个打死我的好借口。

第二,用枪很干脆,但是干脆却不决绝,更不直观。

我想要的却是可以让龙云双眼见到就感到恐惧的那种直观。

所以,我扑了上去,没有拿枪。

说老实话,当我扑上去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怎样才能让龙云感受到我想要的那种强烈直观。

直到,那些人给了我时机与灵感。

在我扑出去的同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老流子脸色大变,明显惊诧了一下,微微愣了片刻,我的余光也看见其他的几个人在短暂意外之后,身形更加迅速地赶了过来。

下一个意识中,我和那个老流子纠缠到了一起。

我们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江湖大侠,我们不知道如何招来拳往,有守有攻。我们只是用最原始,最粗粝,也最血腥的方法,像野兽一样四肢交缠。

他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箍着他的脖子,在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感到指骨传来刺痛的同时,我的脸上也因为他的拳头而惨痛万分。

我没有机会再打第二下,因为我扬起的右手很快就被赶来的人拉住了,我的后背、腰间也同时感觉到几只脚的重踢。

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掰开我紧箍着那个人的左手。

所以,我抓住了最后一线时机。

后面有人抱着我的腰猛扯,借着这个力道,我的左手也用了最大的力气向自己身体这边一收,同时,我将脑袋迎向了那个人。

因为,我全身上下,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武器就是我的嘴,以及嘴里满口的白牙。

我咬住了他。

咬在他偏头躲避,而露出来的下巴旁边。

在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活在黑暗里面的生物,他们被上帝和光明所抛弃,也不能接受撒旦的统治。

他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和白皙到几乎透明的皮肤,却都是那么高贵、优雅,干净、敏捷。他们活在每一个日落后的凡间,呼吸着红尘中的腐朽,永生不死。

他们的食物就是人类,人类的鲜血。

他们名字叫做“吸血鬼”。

这本是一种肮脏,危险的生物,但是现在在网络上,影片中,却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对于他们的追捧,对于他们华丽、奢侈、永恒的生命生活的羡慕。

甚至有人宣称,希望可以得到他们的“初拥”。

我想,这些人一定是没有试过黑暗中的生活。

更没有试过鲜血。

人类的鲜血。

不然,他们不会有这样的要求。

我试过。

一百五十九

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就算到我马上要进入死亡的那一刻,我都不会忘怀,也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魔鬼的感觉。

当那个老流子下巴上的那一片肉被我紧咬在口中之时,他下巴上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子摩擦着我的舌苔,粗糙与轻微地刺痛,一种混杂着陈旧烟草臭味、油烟气,以及语言无法言表的人体气息充斥在我的口腔。

被上下门牙锁紧的整坨肉不断在口腔里滑动,如同一颗已经开始腐败还包裹着一层有些发腻猪油的蘑菇,让我不能呼吸。滚烫,粘稠,滑腻,带着很大铁锈味道和肉膻气的血液从牙齿边上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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