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赵复民开始讲抓捕李阳光的具体经过。讲完之后,他从衣兜里掏出一
盘磁带说:“有关李阳光的交代材料,全都记录在这里面,大家听听吧。”
一些常委这才发现,丁书记的办公桌上,早就准备了一台收录机。赵复民把磁
带放了进去,不一会儿,便传出了李阳光的声音……
常委们点燃烟,认真地听着。整个办公室里,除了李阳光的声音外,连一丝杂
音也没有。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李阳光的交待才播放完毕。一个个常委大惊失色。
如果说高在尚收受贿赂在他们的意料之中的话,那么高在尚收受五十万的回扣就在
意料之外了。他们没想到,两百万的工程,高在尚竟要了五十万元的回扣。他们更
没有想到,高在尚为了五十万元的回扣,竟给李阳光出谋划策,叫他去搞虚假公司
和伪造营业执照;而后来当“5.13”惨案发生后,他怕殃及自己,又叫李阳光逃跑,
并给他办理假身份证和准备资金。
小小的办公室顿时哗然了,常委们纷纷议论。他们由此可以看出,公安局的这
项工程,高在尚并没有对外公开招标,而是以公安局第一副局长的身份擅作主张,
将它承包给没有任何执照的李阳光,其目的显而易见,那就是李阳光给的回扣高。
如果换一个正而八经的建筑公司,是决不会给他那么高的回扣的。
丁岚山和关长天议论了几句后,望着赵复民提高声音说:“老赵,你现在把你
们检察院的打算谈谈吧,也就是现在你们准备对高在尚采取的具体措施。”
赵复民说:“根据李阳光的交代,我们可以看出来,高回扣是‘5.13’惨案的
原因之一。高在尚是犯了受贿罪,且数额巨大。‘5.13’惨案发生后,高在尚身为
公安局副局长,不但不抓捕李阳光,而且还吩咐他逃匿,并为他逃匿提供假身份证
和巨额资金,情节严重而恶劣,明显是犯了包庇罪。”
“由于高在尚双罪并发,罪证确凿,市检察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决定实施逮
捕,由检察院反贪局执行。现在,只等你们常委会表态了。”
说完,他看看了书记,又望望关市长。
丁岚山毫不犹豫地说:“我表示赞同检察院的意见,立即对高在尚实行逮捕。”
关长天接着说:“我也表示完全赞同。”
丁岚山望望大家说:“你们呢?有意见吗?”
常委们异口同声地说:“没什么意见,完全赞同。”
丁岚山说:“那好,大家算是一致通过了。老赵,现在只等你们反贪局抓人了。”
赵复民说:“丁书记、关市长,我还有一个问题要请教你们,由于高在尚是市
公安局第一副局长,按照一般司法程序,一还应该报省检察院批准。但据我们所知,
高在尚与省检察院的检察长林向强关系十分亲密,他们不仅是同学、战友,而且还
是很好的朋友。据说林向强的女儿林晓玲,高在尚认作干女儿。他们的关系如此亲
密,我们还向省检察院汇报不汇报?”
关长天双眉一锁问:“你们检察院的意思呢?”
赵复民说:“我们打算先不汇报,想来个先斩后奏,主要是害怕林向强走漏风
声,高在尚采取某种措施。如果这样的话,事情就难办了,因为高在尚不是一个普
通人。”
丁岚山说:“高在尚和林向强是同学是战友,这不是什么秘密,我早就知道了,
在座的各位肯定也知道。鉴于此情,你们检察院的考虑是非常正确的。这个叫以防
万一。我们现在是打老虎,可千万别还没有动手就被老虎咬伤了。老赵,我赞同你
们的意见,来一个先斩后奏。”
关长天和其他常委也表示赞同。
丁岚山看着赵复民,又说:“老赵,你说得好,高在尚不是一个普通人,由于
杨局长到中央党校学习去了,他实际上行使的是局长的权力,他身上肯定随时都携
带武器,你们抓捕他时可千万要小心呀。还有,他在公安局经营那么多年,肯定有
一帮铁哥们,你们可千万要谨慎呀。”
赵复民说:“是的,丁书记说得非常正确。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们的初步方
案是智取而不可强攻。还有,丁书记、关市长,你们顺便研究一下,由于杨局长在
中央党校学习,再加之高在尚又被逮捕,谁又负责公安局的工作呢?临江市这么大,
社会治安这么差,公安局不可能群龙无首。”
丁岚山点点头说:“对,这个问题你提得很对。”
于是便与大家一阵商量。最后决定,暂时由公安局第四副局长韩少波负责。
这次秘密会议一晃就开了一个多小时,常委们听取了赵复民有关“5.13”事件
的汇报,也一致同意逮捕高在尚的方案,现在该结束了。这时,丁岚山再一次威严
地对大家说:“我再次声明,任何人不得将有关高在尚的事泄露出去,否则后果自
负!你们一定要意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弄不好高在尚会伤人的。俗话说,兔子逼
急了也会咬人,就是这个道理。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但市委书记丁岚山并没有走,市长关长天和检察长赵复民也没有走,他们还有
要事相商。其实也不是什么要事,只是想认真地研究一下“智取而不可强攻”的逮
捕方案。
翌日上午8 时30分,高在尚像往常一样准时来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