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镇子?"吉丁叫嚷着,"看着也就是一个街区。城里的一个街区。比如在昆斯区①里。"
①纽约市内的一个行政区--译注。"小点声,"他说话时搂紧了她的腰,"这里不仅是个镇子,还是县城呢。我们管它叫城市。"
"这就是埃罗?"
"不。这是庞西。埃罗是个小镇。我们还有十四英里要走呢。"
这时她才明白,他为什么要租一辆车,开到佛罗里达来。坐飞机是飞不到埃罗的。他们得先到塔拉哈西或者宾萨科拉,然后乘汽车或火车到庞西,随后再开车到埃罗,因为那里不通长途汽车,至于出租车嘛--唉,他怀疑是不是有人肯让他们搭车。依他之见,开车去不成什么问题。她的行李中装进了他所有的一切,当他们从长途汽车上下来时,她看到在儿子叫做车站的前面,有八九个黑人在闲逛。儿子和其中的一个人至少谈了五分钟。他们在售糖机旁边又等了半小时,才有一个叫卡尔的黑人开来了一辆四门的"普利茅斯"轿车。
那黑人开车把他们送到埃罗,一路上都在直截了当地问这问那。儿子说,他是一个叫做士兵的人在军队时的战友--是他们从布鲁顿到盖因斯维尔的路上结识的。他说,他想顺路去看望一下老士兵。卡尔说他听说过士兵,可是从来没见过。他从来没见过带帽兜的开斯米毛衣,也没见过"查克瑞尔"牌皮靴,还不知道他们能够把牛仔裤做得这么紧身,要是他们有人穿这样瘦的裤子,除非是孩子,就没法好好干活了。因此他带着不相信的目光向后视镜里瞅着。在阿拉巴马州的布鲁顿,没人穿这种衣服,而且他怀疑在蒙特戈梅里也没人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