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看照片的时候,就给他的朋友和熟人打电话。他的妇女朋友们什么都不了解,但建议他过去谈谈,男人们他一概不打电话。于是他就在街上走着逛着,听着没有响的电话,等着邮件,最后打定主意回骑士岛去。从那里出发去找到她。他把钥匙连同晚餐和照片留在桌上,到了飞机上仍是坐立不安;坐在海滨的石墙上依旧坐立不安,于是他就站起来,朝市场走去。特蕾丝或许在那儿。
午后的阳光驱走了早些时候的凉爽,空气潮湿而且太热。一小伙当地的购物人和外来的旅游者在摊位和货柜前转来转去。卖东西的人比买东西的要多。他在一个肉饼摊前停住脚步,想买一个,但那气味让他反胃,他便走开了。再往前,他看到一箱箱的亮晶晶的红色苏打瓶子。他想,喝点冷饮可能更好。他向那个方向转过去时,撞上了两个带照相机的德国青年。他不由自主地向他们相机对准的方向望去。她在那儿,草帽完好,嘴上露出瞬间的微笑,破损的眼睛带着愉快的邪恶神色。他跨步到相机前面,对德国人说了声不。边说不,边摇头。两个小伙子一时露出愠色,随后相互对视,耸了耸肩,就向前走了。他靠近特蕾丝站了足有一分钟,她才认出他来,尖叫着:"吃巧克力的!吃巧克力的!"差一点把她那盘熏美洲鳗打翻到地上。
"这地方不卖了,"她对一个要买她的东西的顾客说,"收摊了,夫人,收摊了。"她收拾起她的鳗鱼,拿起帐篷凳和板条箱--哪样东西她都不让他拿,两人一路上坡走向粉色房子。特蕾丝在路上又说又笑,谈着天气和她的少女时代,但一进家门,她立刻变得羞怯和正经,弄得他很不舒服,都无法坐下去了。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他讲起了有针对性的话题。
"你回过那边吗?"他问她。
她向地上淬了口唾沫算是回答,再没补充什么。
他笑了笑。"吉迪昂现在干什么活儿?"
"让人雇去了,"她说,"给开出租车的人干活。"
他琢磨,是到机场和旅馆为那些有出租车的人兜揽生意去了。他可以从为他们赚到的车费中抽头。特蕾丝又沉默和郑重起来。她像个陪伴少女的年长妇女似的回避他的目光,却时时盯着他看。一声不响地(她只需要摆弄手中的花边)捍卫着仅仅存在于她心中的美德。这种僵滞的气氛一直到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才算打破。他把飞机上发的塑料包装的便餐放在他的手提袋里了:一卷烟熏五香牛肉,一小块灭过菌的奶酪,一点芥末和一个苹果。他打开袋子,把那份食品送给了特蕾丝,直把她高兴得不但没有笑逐颜开,反倒十分深沉庄重了。
"吃吧。"他对她说,但她没有动手。她把所有的吃食都原封不动地留在桌上,只是爱不释手地轻轻拍打着包装。尔后,她转过脸来对着他,说:"我原本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他看着她,心想可能是吧。他说不准,也不在意。"漂亮"这个字眼用不到他喜欢她的理由上。她又说了一遍:"我原本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我肯定你一定是的。"他含笑说。
"眼下没人记得我当初的模样了。我原本是个漂亮的小姑娘。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轻拍着便餐包装,他看得出来,在他给她的这份礼物和她对自己的青春和美貌的回忆之间有某种关联。他以为她要就此说下去,可她停了下来,一边让那思绪萦绕,一边亲切地拍打着那塑料包装。他决定找个借口摆脱这种尴尬,出去走上一圈,这时吉迪昂走了进来。他一看到儿子,一天的失意迅速掠过他的面孔。他把手中的纸袋放到桌上,搂住了儿子。
"你怎么又回来了?"他想弄个明白。
"有点事要办。"
"骑士岛吗?"
"对。"
"我希望是去杀人。"吉迪昂脱下衬衫,走到水池前。
儿子摇摇头。"我需要一些信息。"
吉迪昂趴在水池上洗脸、洗手。他冲洗干净以后,特蕾丝从一个钉子上取下一块布递给他。
"你想了解什么?"吉迪昂边擦耳朵边问。
"她是不是在那儿。要是不在,我需要她的地址。"
"天啊,"吉迪昂说,厌恶地拧着毛巾,"我早就知道。那个美国妞。我怎么跟你说的来着?嗯?"
"我得找到她。"儿子的声音有气无力。
坐在录音机旁的特蕾丝摇晃着脑袋,像是刚刚醒过来。当儿子用无动于衷的口气说出"我得找到她"时,她伴随着摇晃,轻轻哼哼起来:"嗯,嗯,嗯,嗯。"
"别哼哼了!"吉迪昂说。"弄点吃的,看在基督的份上!"
特蕾丝慢慢腾腾地站起来,抚摸了一下她那份飞机上的便餐,把它放在没开的录音机上面,然后把一壶水坐到火上。她忙着从米里向外挑砂子,这时吉迪昂告诉儿子,那美国妞已经走了。
"她来过这儿?你怎么知道的?"儿子问。
"有哪个黑姑娘从这儿坐飞机我不知道的?再说,阿尔玛·埃斯忒看见她走的。她在机场搞卫生。她亲眼看见的她,还和她在厕所里搭了话。特蕾丝,去叫阿尔玛·埃斯忒过来。"
"我不知道她在哪儿。"特蕾丝不情愿去。
"在她妈妈那儿。现在就去吧。"随后他对儿子说,"一星期以前,也许还不到。阿尔玛看着她走的。让她去吧,伙计,让她去吧。"
儿子瞅着特蕾丝,似是在问她为什么还不走。她看出了他的不耐烦,便把未拣完的米放下,走出了屋。儿子听到这消息大为沮丧。他来以前在纽约等得太久了。但他当时坚信,她不会当真走掉,像人们所说的"一去不回头"的。他觉得,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像往常一样,砰的一声推门进来的。因此除去短时间外出,他不能离开那公寓。不能出现她打电话来他不在,或者她按门铃他不在的情况。有一星期的时间他都在默默地踱步--夜间也难以成眠--最后决定去找,从吉迪昂所说,一周以前她在这儿;这么说她是几乎当时就走了。
吉迪昂打开他的纸袋,取出一瓶啤酒。他在儿子身边坐下来,请他喝。
"你会慢慢习惯的,"他说,"在美国待了那么多年,我觉得只能喝冷的。冰镇的。我还是喜欢喝冷的。不过我现在又能喝温的了。回到先前了。"
儿子看着啤酒。一想到不冰的啤酒在空腹中那种感觉,就不舒服。他谢绝了。
"你有病,伙计。不只是脑袋出了毛病。你怎么能让她走呢?"
"让她走?"儿子反问,还撇嘴笑了笑。放走一个你到处找了多年的女人,只因为她难对付吗?因为她有脾气,有能力,有自己的主意和跟你还手吗?放走一个眼眉要你端详,脸蛋足够你盯上一辈子的女人?放走一个不仅是女人而且是一种声音,你想演奏的全部乐曲,是一个你想沉醉其中的世界和方式的女人?让那一切都走吗?"我不能,"他说,"我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