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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小禅 当前章节:151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6:29

这几句淫艳入骨,但淫却淫得好,艳又艳得美,有人还嫌不艳不入骨,其实已经酥到了软处,杜丽娘的水袖已经和柳梦梅的交织在了一起,衣袖牵缠,好似鸳鸯交颈,真个是你侬我侬,“咱一片闲情爱煞你哩”!

可惜只是梦。

梦醒后她有多怅然呀,曾经打动你的东西,有多销魂就有多伤人,从此一病不起——

“罢了,这梅树依依可人,我杜丽?若死后,得葬于此,幸矣。”……“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这段的曲牌儿叫做《江儿水》,那调儿一声声散漫无稽,听着就是一个小可怜,春闺梦里的少女,害死了相思!相思也害死了她!

“待打拼香魂一片,月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

早年我收到这条短信时还不知这是《牡丹亭》中的句子,只觉得无限好,特别是最后一句,生生把人惆怅死。

等待真看到这一幕,却是杜丽娘香泪流满腮,香魂欲去,我看着就心疼——好好的一个女子,因了一梦,就要魂断,生生是爱情惹的祸呀。

可她很无悔,心甘情愿在地下埋骨三年,直到复生——古人也喜欢大团圆的结局,柳中了状元,丽娘复生。其实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结局,如果我写,我宁愿让柳落魄到衣衫不整,再扑到丽娘坟前挖白骨,那才是——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却原来,这才是——三生梦断,一世闲情呀!

朝阳沟:二见钟情

我并不喜欢现代戏。几乎一点也不喜欢。

八个样板戏,我根本没看过。因为会唱程派,别人误以为我所有戏都会唱,一到歌厅就说,来来,你的阿庆嫂。

从来没有唱过。

那太流行的《智斗》我从来未曾唱过,有时候也觉得遗憾——居然没有赶上那么轰轰烈烈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我也一定是个切格瓦拉一样的狂热分子。

不久前参加过一个老知青的研讨会,那帮老三届,依然有饱满的热情,回忆往事时,依然纯粹、干净、透明,在又贫又穷的日子里,青春是火热的丰盈的。

前几天又去798闲逛,在艺术画廊里看到旧时的工厂墙上依然写着:我们要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与我同去的朋友说:“现在都觉得798前卫先锋,其实,我们最大的行为艺术就是上山下乡!让全世界都傻眼。”

798那些红卫兵的旧照片,那些火车上的拥挤,一张张年轻而动人的脸,怀着热情去了农村,以为等待他们的是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银环也是这样想的。

作为当时的一个时代产物,《朝阳沟》有它特定的历史意义,是时间和空间里的一种必然。

时间是个可怕的东西,那时最流行最迷人的东西也许很快就会过时,这就是经典与非经典的区别。

前些天中央11频道播放河南礼堂上演《朝阳沟》,我从头看到尾。这是我第二次看《朝阳沟》,第一次顶多七八岁,我姑姑正谈恋爱,对象是一个石油工人,在霸?大礼堂演《朝阳沟》,当年演银环的魏云来到霸州。

万人空巷。

我姑父为讨好我姑姑找了两张票,我姑姑为了避人耳目带上了我,好说歹说人家才让进。我看不懂,也是第一次听豫剧。觉得这个剧种怎么这样闹,是有点闹,最俗气的那种闹,简直有点惊天动地。

但我喜欢看银环与栓保。他们有一种年轻似笋的茁壮——我后来终于睡着了。

事隔多年,我由喜欢摇滚到戏剧,对豫剧重新品味,觉得它终究在我身外。不似昆曲与京剧的贴心贴肺,到底隔着很多乡土味道。豫剧和河北梆子,一直游离于我的身外,近不得身,它的野气太重?味道浓烈,而我,更靠近那些缠绵那些小令,那些花间细腻的落叶与芬芳。

请原谅我过分自恋的表述。

常香玉那种天宽地阔的长相我就不认同。太正宗的唱法,不分男女地浩荡着。豫剧有一种中性之美,想找出婉约来,不容易。

但我父母都喜欢唱《朝阳沟》,不光他们,我认识的几个朋友,年长我几岁,一张嘴也能来几句——

咱两个在学校整整三年,

相处之中无话不谈。

我难忘你叫我看董存瑞,

你记得我叫你看刘胡兰。

董存瑞为人民粉身碎骨,

刘胡兰为祖国把热血流干。

咱看?一遍又一遍,

你蓝笔点来我红笔圈。

我也曾感动的流过眼泪,

你也曾写诗词贴在床边。

咱两个抱定有共同志愿,

要决心做一个有志青年……

唱得人想起同窗三载的青涩岁月,也算是青梅竹马的少年。

其实是对青春的怀念。

银环上山下乡了,跟着恋人栓保到农村去了,不会锄地,有城市女孩子的娇气,小姑子和婆婆全宠爱着她。二大娘和全村人都当了宝似的,开始的热闹劲过去了,闹情绪了,再加上那个落后的娘,一生气离了朝阳沟,左思右想泪水涟涟,感情深呀。于是又回来,这次扎根到底了?连娘也叫来了,说尝尝朝阳沟的大西瓜。

最后一段“亲家母你坐下”我下载了,听了好长一段时间,自己都觉得俗气,怎么会听这么俗气的唱段?

但真好听。

透着世俗的烟火——自从银环离开家。

二大娘也唱得好。

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银环永远留在了农村,栓保更要扎根一百年——现在听来真是笑话,谁能保证一百年的事情?三年五载都说不好,我搞不清银环和栓保现在干什么呢,也许银环开了一家美容院,栓保开了一个小超市,如果他们仍然老老实实种地,那真让我失望。

可我喜欢那个年代的纯粹与干净。?粹与干净多难得呀,每个人的过去都是一个汪洋大海,留在记忆中的有几多风浪呢?肯定爱情是难忘记的。在年轻的时候,如此真的爱过一个人,跟着他到农村去,睡到土坑上,有公婆小姑子,还有一个二大娘,这样纯粹的生活于一生而言不是坏事。

生命的趣味与无奈就在于过去之后我们频频回望,燃情岁月,有那样一段,终归是好的。

《朝阳沟》真适合怀旧,如果曾经上山下乡过,如果想知道那段过往,去看《朝阳沟》吧,去看看那时的人有多真,有多纯,有多美好。

听 戏

从前我总说去看戏,有一天遇到一个听出耳油的老戏迷,鼻子往上翘着,然后慢条斯理地吐出了几个字——“你真外行,真正的戏迷,全叫听戏,只有刚入门的,才?看戏”。我看了十几年,才刚刚入门,脸上的汗未免下来,流得紧。他又说:“听戏,听出耳油来才好,知道老谭吗?”我赶紧点头,他又说:“听过《碰碑》吗?”我又点头,他方才流露出稍微满意之色,慢悠悠地说:“老谭的《碰碑》,一上台就满目黄沙,几句反二黄三眼,你就立刻觉得一片荒凉,那意味,滋滋……”

听戏的人都有把风致骨头。从前听戏是流行,放三四十年代,干什么去,最时髦最流行的娱乐活动大概就是听戏捧角儿。现在不行了,这个星那个星太多,戏,倒成了小众的东西。张爱玲在《洋人看京戏及其他》里问自己,“为什么我离?了京戏呢,因为我对于京戏是个感到浓厚兴趣的外行。”对于人生,谁都是一知半解的外行吧?在她眼里,戏就是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玉色裤管里露出玫瑰色紫里子,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而于我而言,听戏是听人生,一出出——才子佳人、嫌贫爱富、唱腔委婉高昂……或者性与爱的冲突,秦腔和梆子我总觉得是性压抑,所以拼了命的嘶或吼,简直是不顾一切了,能喊的都喊出来了,昆曲的雅也和那个曼妙的小城有关,苏州不产生昆曲,时间都不允许……

我爱听程派,自然观察演程的人。程砚秋先生去得早,我只能当追梦人——他天生脑?音,人又生得高大,我想象不出他现场是怎样的端倪,唯一留下来的影像资料是《荒山泪》,高,大,胖,眼袋极厚……半点也不翩翩,声音却如深山古钟,照样惊魂。我常常看得忘我,那穿青衣的胖胖的程砚秋,倒比曼妙的梅兰芳更打动我,他的眼神,有着凄寂的味道,不圆润了,不光洁了,可是,却是寥落的清丽,听得我心里一颤一颤……

火丁天生适合演程派。从长相到气质,脱俗自然,如淡泊一秋菊。在天高远处看到飞白,分明的冷,分明的艳。可是,却又有着紧紧的丰腴。那丰腴,你得细听才听出来,她脑后音更重,许多唱程的不认可,我却偏偏?有独钟。又因为她曾经在廊坊评剧院,我路过那破落的小院子时,总喜欢瞄上几眼,仿佛那院子还有她的味道。去长安看戏,我唯一难忘的就是火丁,她的表情,总是寡寡的,铅华洗尽的干净,不讨俏,不张扬,倒似她的做人,有人说火丁家门槛高,不好进,我听了,倒觉得正应该如此。她是《锁麟囊》中送去的那块素白白的帕子,早生了几十年,有格格不入的迹象,但我分外迷恋这格格不入。

迟小秋的戏唱得苍老浑厚了。暗藏波澜,在台上非常大气。不适合演小女儿,《锁麟囊》剧中,她唱最后一段最合适,有种兼容并包的痛快。台风也好,一出来,能?住人。在廊坊演出时,邻座的小伙子总是把“好”嚷得恰如其分,每次总是戏迷老友老卢同志嚷“好”,这次让人家抢了先,他有些许郁闷。据说有一次在长安唱《三让椅》那段时昏倒了,我总觉得《锁麟囊》最后几个唱段太过紧密,如果不是长期练内功的人,就那一段《三让椅》的原版足以让人崩溃——那段也的确好,线条流畅,洗净铅华,也是程派的写照——似杜鹃,啼别院,巴狭哀怨动人心弦……我总听得泪水涟涟,程先生的录音我听过,赵荣琛的录音也听过,最爱听的是王吟秋的,又深沉又艳丽,深也是那个深法,艳也是那个艳法——火候是小锅炖了红枣?莲子、银耳、枸杞,银耳正白,红枣正红,莲子已经炖出糊糊来,那段唱腔,可以叫炉火纯青了。

刘桂娟像小花旦,过于喜庆。拿手的是《陈三两爬堂》,师从李世济,那夸张也像。我和别人说,我顶不喜欢听李世济,因为夸张得厉害,欲于表现。正和程派背道而驰,程派讲究的是低温低调隐忍,驰马观书,不炽烈,却绿意铺张得到处都是,如飞舞着的蜻蜓,落处有静,静处有动。风骨之中,看得到清幽似深山古泉,只这一点,别的派别无法模拟。周总理说:“程派是知识分子的流派。”

我颇以为。

听刘桂娟唱《春闺梦》,太俏。俏得举?若轻,不是地方,但分明是放错了位置。不似张火丁唱,张火丁有陈老莲画的味道,又清又寒,能把人的心尖尖唱酸了,忽上去,忽又下来——死活跟着她了。但桂娟唱戏,总是在唱戏。天分仍然在。台上的她,当评委眼睫毛接得太假,一根是一根地闪着,穿衣服也乱,不像火丁,只穿黑和灰,照样艳压全场。如果刘桂娟唱花旦,一定也不错。

说起花旦,看过小翠花的录像。那叫俏死人。一句“奴家,白素连”。穿了月白小短衫,满场皆惊。鸭雀无声。黄裳曾经说“然而描写荡妇,写最毒妇人心,则只有小翠花”。实则是最大褒奖。虽演俗艳女子,亦不单?浅薄,那叫真本事。

她也演《水浒传》中阎婆惜,欺负死宋江,到底被宋江杀掉。

宋江问,“手拿何物?”她便答:“你的帽子。”

他说:“分明是一只鞋,怎么说是?子?”

她骂他:“知道你还问!”

这是京剧的可爱,小翠花演起这种戏来,驾轻就熟,如称惯了一斤的糖,一把抓上去,就知道几斤几两,一点含糊没有。听戏听到叹息一声就知道是谁来,耳油算出来了。

我比较喜欢听赵荣琛清唱,嗓音极浑极厚,穿透力如闲云野鹤,散淡之中柔肠百转了。

后来亦迷恋上听老生。喜欢言菊朋,言慧珠的父亲。《让徐州》唱得好,一句“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唱得人心酸,味道就在那句“珠泪滚滚”,四海之内,此句算上上佳。后来听言慧珠,虽然梅派也唱得珠圆玉润,到底差了火候。在昆曲《?园惊梦》中演梅香时和书卷气极重的俞振飞配戏,后来结了姻缘,其实后来证明,很多姻缘是孽缘,如此张扬明快的言慧珠,配上太书卷的俞振飞,其实是秀才遇上兵。

刘海粟说程砚秋是“雪崖老梅”。极好。避短扬长他算极致,荀派我不太喜欢,太佻达,尚派没落得没了踪影,梅派华丽,是没骨花鸟,一团团牡丹富贵,真适合《色戒》中王佳芝和易太太打着麻将听。

也听过孟小冬。骨力强劲,不过听说她晚年打麻将时只唱梅派,那小曲哼得呀,听过的人说,“比梅大爷唱得不差”。

后来有王佩瑜,除了个子矮些,实则是大家。挥洒得十?浓墨重彩,有人说她唱《乌盆记》中的一轮明月,那个“一”字唱出来,满场风搅雪似的静,回肠百转,悲在其中。我喜欢听女人唱老生,有大处落墨的清丽,也喜欢听男人唱旦,底气足,有异样的感觉……到底是男人呀。

武戏看得少。爱看《长坂坡》一出,非常纵横驰骋,那杨小楼听说长靠短打非常出色,先声夺人,靠旗飘带,纹丝不乱,听得我耳朵痒,从网上下载了他的唱段,哗啦啦地风声紧,听得到战马雷动似的,耳油似乎要冒出来。

有老戏迷,听完戏,怕散场乱,为保留那留心中的锣鼓点,要把提前准备的棉花塞在耳朵里,然后再慢慢退?。

我听得目瞪口呆,只觉得自己才刚刚听戏,离着听出耳油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戏 看

我喜欢看戏,是从小时候开始。

故乡在霸州,出了个唱老生的李少春,家乡人以他为荣,他唱的《野猪林》无人能越,“大雪飘扑人面,朔风阵阵透骨寒,往事萦怀难排遣……”那时我外公天天唱这几句,我外婆一张嘴是“苏三离了洪洞县”,外婆人美,好像她真是苏三一样。

我最初被外婆带着去看戏,是乡下的戏台子,草席围成的,一人多高,也有灯光,极暗。但台上的人儿如此吸引我,小戏子画得美得似天仙,穿着绸啊缎的,一张嘴,更是婀娜。

《玉堂春》最是精彩,苏三一身罪服,却艳得惊人,红与黑配,再跪在那里泪眼婆娑。在我看来,她是最美丽的人儿了,我恨那些冤枉她的人,恨不能上去打人家。

我不肯和外婆坐在那里看戏,去扒着台子看,扒长了,非常累。因为离得近,可以看到那戏子的眼睫毛,演《六月雪》,她真哭,妆被冲了,有黑线流下来,我也跟着哭,台上是疯子,台下是傻子。

喜欢看戏,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

后来我听磁带,刺刺啦啦的,是些老带子,程砚秋先生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录的,那时录音质量不好,可我听起来,是前世今生之感。

去石家庄读大学时,跑到平安剧院去看戏,有戏就要去看。有一次看到李世济,她唱《锁麟囊》,已经六十岁的人了,仍然美到惊艳,一张嘴,还是那样绕梁三日。

后来工作在廊坊,离北京近,更有机会去看戏。坐火车四十分钟到北京站,北京站对面就是长安大戏院,那是中国最好的戏院,我看完后再乘火车回来。寒冬里,一个人奔跑着赶火车,回来时往往是半夜,我哼着新看的戏,边走边唱,无限的美。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看张火丁的戏《春闺梦》。

是和朋友一起看的,火丁一出场,他就嚷,好……然后眼睛就发着贼光,好像全世界只有火丁了,他平时是个极其沉静的人,但那一刻,却非常忘形。其实我也同样被吸引,张火丁如一只蝴蝶,在台上翩翩飞着,她人冷艳,不轻易和人热络,正是我最喜欢的性格。

去后台看她,她正在镜子前,我看着镜子中的她,俨然不是人间的女子,好像在云端,分外的薄凉。

我和她,谁也没有说话,我看着镜子中的她,她看着镜子中的我,她或许知道我的喜欢吧?京胡响起来了,她上台,一张嘴,满场的好。“被纠缠陡想起婚时情景……”我站在侧幕边上,惊得失了魂,这台上台下的人生,有几个识了人间的真味呢?

也去看过野戏班子演戏。

陶然亭公园,每周有京剧票友在那里唱,我被朋友拉去,唱一段《大登殿》,因为有人看,我红了脸,唱走了板,旁边的人说:“别紧张,反正是玩。”

我还是紧张,还是喜欢看戏,然后为人嚷那一声“好”。

看戏二十年了,慢慢养成淡泊性格,人说戏如人生,我说人生也似戏,一出出,总演呢。你哭也罢笑也罢,你累也罢苦也罢,总得演下去,上了台,大幕拉开了,没有退下去的可能。

演得好呢,台上就有观众;演不好,就给自己看。

有什么大不了呢,无非是一场戏,再回头,满城灯火已黄昏,转眼就老了,就这么快。

我记得昨天我还在外婆怀中,月亮升起来,雾水来了,外婆背了我回家,今天外婆已经在天堂,而我茕然独立于花廊下,再回首,已过小半生。韶华中,只听到有人唱:未开言不由我珠泪滚滚。

一梦二十年,何时到康桥?

我总以为自己是看戏?人,其实,我也是戏中人呢。其实人生何其容易又何其难,想看戏,看到最后,能戏看了,才能解人生的真味吧?而演呢?我想,唯有好好演下去,好也罢坏也罢,我不要掌声,我只要人生两个字——不悔。

第三部分 色彩篇

我还嫌不够的粉啊

我喜欢粉色。粉色很艳,很妖,很有说不清的风情和艳阳天。苏童的小说《粉红》,这名字真是艳,里面的女子唤作秋仪,青楼女子,痴情地爱着老浦,最后削?为尼,王姬演的,还算过得去。配得上“粉红”这两个字。

粉,重庆好看的女孩子就叫粉子。这个字生动,米加分,为什么是粉?我不晓得,婴儿面是粉,少女的初恋遇到心动的男子是粉,粉面桃花的男子,在韩国电影《王的男人》中,那个男人,便是粉面。

张爱玲说,太太穿红,姨太太穿粉红。可见,粉红是不上大雅之堂的,妾穿最好,有偷情女子,总穿粉红衫子,十分勾人。粉总与艳有关,和爱情纠缠上,又十分寂寞,越粉越寂。

《金瓶梅》中金莲会穿衣服,粉红的衣服多,也俏,深得西门庆喜欢。《红楼梦》中最不适合穿粉红的是?玉,史湘云行,人俏也活泼。可是,最能穿的是尤二姐,大概是身份和气质。

有一次和女友说起粉,她直言不讳:粉,是二奶的颜色。

我却喜欢。因为,粉有百转柔肠的艳在里面,《牡丹亭》中,杜丽娘着粉装出场,让柳梦梅迷恋着,却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

穿粉的女子,脸色越凄白越有妖气越好,倘若长得黑大三粗,千万别尝试,那是年戏里踩高跷的丑角儿,我自认还算凄白,所以,有几件粉色衣服,特别是初春,简直是和春天比赛着谁更嫩似的,没完没了地穿着,最后自己都觉得怎么这么矫情了。

我配过许多眼镜,足有十几?。但我最喜欢的是我的粉红眼镜,别人亦说我戴这眼镜有别样的风情,所以,我几乎只肯戴这一副眼镜,满大街的人,戴粉红眼镜的只有我一个人,我有时穿白衣,就更扎眼,我要的就是扎眼,虽然自恋,但并不觉得自欺欺人,倒有一种风日洒然的好。

有一次去北京天上人间唱歌,朋友说这是北京最奢侈的娱乐场所,我看到一个粉红女郎,比陈好还要万人迷,她身材极性感,那粉红又艳惊四座,男人们女人们的眼光全被她吸引了去,她也不避嫌,尽情地招摇,我并不讨厌,因为,如果女人有资本,招摇一些也无妨,比如章子怡,就是我心中的粉红女郎,无?地招摇,很多人看她不起,因了她的放肆性格,不内敛,不温厚。我却原谅并且理解,因为,她有这个资本。

还有一种大粉花,唤荼蘼。

荼蘼色香俱美,《红楼梦》中有这样的联语:“吟成豆蔻诗犹艳,睡足荼蘼梦亦香。”我每看到这句,都觉得天地间有一种风物格致的风情,梦都是香的,那是怎样的粉呢?

荼蘼藤蔓若以高架引之,便可成“风动天宠出莓墙”的绝妙景致了。这样的景致像是恋爱到了尽头,再往下,就是败了的痕迹,粉,其实比红更忧伤,因为有欲拒还迎、欲说还休的味道。

开到荼蘼花事了。亦舒有小说,开到荼?,我分外喜欢,爱情也一样,荼蘼到最后,就是你,就是没完没了,尽情地开,尽情地要。“尘烟过,知多少?”多么绝望与颓废的荼蘼花!荼蘼的花语也好,末路之美,这粉,好像又有了绝望与悲伤。

粉的诱惑来自于本身。它天性的风流,却又招人,只能轻薄地对待它,粉是妖艳女子,格外引人,但人缘一定不好。好多画家不敢用粉,因为粉是贱的薄的。但亦有用粉用得好的,那些水粉画,有粉嫩嫩的花,但到底显得轻浅,不及油画的凝重与哲学,我一向不喜欢工笔画,因为太过细致,这样的人生,一定是带着一层纱的,过分的美,反而显得不真实。即使那里面的粉,也是艳粉,透着轻浮。

记得看过一部片子,印象最深的是女人的手,染了粉红的指甲,那叫个艳啊。那女子的手细而长,无限的长,又瘦,骨头那样性感,那指甲,分外惊心。是一部色情片,她的手不停抚摸着男人,看得让人脸热心跳。

我不是为爱情脸热,是为那粉红指甲。

我才知道,我一直渴望粉红,就像渴望堕落。那是一种致命的诱惑,粉,本性难移,说出来就让我心猿意马,但心猿意马又这样无比的正确,我怦怦地心跳,原来是,原来是我是这样一种人!看似冷静凛冽,内心里如此狂野,就像我贪恋着粉,如同杜拉斯说:“下一辈子,如果我不当作家,我就当妓女。”

这句话掷地有声,金石裂帛。当夜,我梦到一片花海,净是粉,粉艳艳一片,我还嫌不够,还嫌不够!

黑,墨的魂

我曾经不喜欢黑。觉得有莫名其妙的压抑。有时写无聊的个人爱好,填写最讨厌的颜色,我一直锲而不舍地写着:黑。

黑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沉闷,只要想象在?间黑屋子待着,别说待着,一想就要发疯。

记得小时候看京剧《玉堂春》,犯妇苏三穿着罪服,黑红相间,我觉得有恐怖的美。更害怕黑。

电影里黑社会一出场,无一例外是黑西服黑镜,气势上先吓住了人,所以,有好多年,我迷醉于白色,对黑,拒绝得完全而彻底。

黑有鬼魅之态。我记得去过子牙河的河堤,夜色如墨,我在月夜中走着,想象一个鬼魂,如果是年少的女子,穿着黑衣,哪里是在吓我,她是在寻爱,遇见风,与风走;遇见水,跟水流;遇见我,笑我痴吧。

她一定穿着黑衣,有惨白的脸,这样一想,有聊斋意味。我?欢带鬼气的东西,并不觉得怕,只觉得无限的神秘。黑的夜,再往更黑里走,哪怕一个人,哪怕,孤单到想落泪。

后来去中国美术馆看过李老十的画展,他那时已经死了,喝多了酒,然后从一个五星级酒店的顶楼跳了下来,留下一大批画里的残荷。

他画的残荷我真喜欢。我真喜欢。

用墨之黑,用墨之狠,用墨之凉,让人无端悲起来。

中国美术馆,三楼,对面的墙上,劈面而来恐怖的一片黑,到处是残荷,伸展、扭曲、凋零、哭泣的荷,哭泣的黑。

我瞬间爱上这悲壮的黑。

无以诉说,不黑如何?只能是这颜色,只?是黑!

名字也让人心折心酸——《十万残荷》,扑面而来,砸向我,顿失颜色,十万残荷,残荷十万?这是怎样凋零的心,必须的黑、必须的墨、必须的忧伤,没有留白,不给自己留下余地,一意孤行,孤单至死。谁可相依?

确定吗?不确定吗?黑给了你一刀,让你一下子疼到谷底。

所有的挣扎,在黑里有了交代,有了说明。

如果明媚,就是轻浮的;如果温润,就是浅的,只有黑,才这样痛,痛到紧紧地握了手,青残了,瓣毁了,只下一茎瘦瘦的荷骨,她们残了,残到黑。

黑,原来可以这样触目惊心。

再后来,?看到一个黑衣女子。

她穿黑色透明丝袜,一件黑色蕾丝衬衣,一条黑色短裤,这些黑还不够,好像还不够惊艳,外面罩一件到膝盖的黑色风衣,纯毛的料子,软软地飞起来,她走进来时,所有人的眼睛全直了。

总以为白或者红才是那最最扎眼的颜色,不不,那黑才镇得住全场的艳,何况,她真是美,美到惊魂。

特别是那件飞起衣角的黑风衣,让我着了迷。它如此风情,如此黑得像传说,我开始满大街找这种素黑,终于,我在安瑞井专卖店看到。

2600,不打折。

我一丝犹豫都没有,买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这是第一次,我为?己买黑色。

当晚,我穿上它去和朋友喝茶,当我进去,满屋的人抬起头来,她们从来没有看我穿过黑色,何况,我素黑到没有任何颜色了。

她们说,好像是一朵惊艳的北地胭脂。

我终于明白,你开始一直拒绝一直讨厌的,甚至一直觉得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也许恰恰是最适合你的。

黑的神秘和高贵,也许真的不适合那惆怅而青涩的少年,那时,我们还一身稚气,或许也不适合二十多岁的女子,那时,我们身上有烟火和俗骨,但,当岁月沉炼,当秋意闹到柿熟了,当酒喝到半酣,当人已经褪去那薄薄的青和涩,也许,黑是最最适合的?色。

这种素而神秘,多适合当三四十岁的人的道具,所以,我理解了那些明星,在隆重场合一定要一黑到底,穿别的颜色,永远有风险,而黑,给了人最稳妥,也最神秘的隆重。

而最黑的夜里,如果掌灯看心上人,那黑夜里的人,都会有异样的温暖,给他研了墨,看他一身长衫,写字画画读诗书,即使最黑的夜,亦有最明媚的心,何况,喜欢他颈间一颗黑黑的痣,他说过,那是你前世的泪呢,滴在那里,不肯下来,就这样,一生相随。

明亮亮的黄呀

黄色总让我想起阿尔来,想起温森特·凡·高。亦有人研究过,说凡·高是色盲,这明亮亮的黄色在他眼里本是平常的黯淡,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太扎眼,那明晃晃?只是我们的感觉。阿尔的太阳,以及向日葵。

我还记得有个叫谢俊娜的女画家,也是愿意用这种黄,土黄,带着异域的神秘,我喜欢她画的那些花和植物,莫名其妙的好。去中国美术馆旁边的小书店,一眼就看中她的画册,喜欢得不行,其实只因为这个赭黄赭黄的颜色用得好。

故宫的琉璃瓦是黄的,有贵重和庄严肃穆,再加上皇上总是一身黄袍出现,黄就远离了人间,好像是天上的颜色,从前的百姓是不许穿黄的,那是皇家御用的颜色,与烟火有隔阂感。

倒是《幸福的黄手帕》心酸得让人流眼泪。高仓健早期作品,一段完美得近乎忧伤的?情,男人坐牢去了,出来时不知女人是否还在等待他,于是写信给女人,“如果你还要我,请在窗前挂一块黄手帕。”男人往小镇走着,心里充满了不确定和忐忑,当他一抬头,呆住了。女人的窗前,挂着一串黄手帕!那黄是那样招摇那样的飘逸那样的爱情,一瞬间,我的眼里充满了眼泪!

那是记忆中幸福的黄。

黄衣服不好看,发贱发怯。我记得有一年街上流行穿黄裙子,看着像一群群黄马蜂,太多了,不让人心动,反让人心烦。

胡兰成在《今生今世》里写第一次去看张爱玲,张爱玲穿宝蓝绸袄裤,戴了嫩黄边框眼镜,越显得脸儿像月亮?这嫩黄边框眼镜实在是时尚,那是四十年代啊,人们全戴那种圆圆的黑边眼镜啊,连在剑桥读过书的徐志摩都那么老土,即使今日,有多少人戴嫩黄边框眼镜?我前些日配了一副,戴上后也发怯,不好看。并不是谁都能戴这嫩黄边的眼镜的。《她从海上来》是刘若英演的,戴上这嫩黄边框眼镜根本不是这个味道,一是身高不够,二是气质略差,总之,不是张爱玲的那嫩黄边框眼镜,也不是张爱玲那滚着大黄边的蓝袍子。

谁演也不行。张爱玲独一无二,除了张爱玲再生。

有一次去江南,看到黄黄的油纸,喜欢得不行,也想起胡兰成落难温州送张爱玲?上海,张爱玲拿着胡送她的黄黄的油纸说,伞。胡马上说,布伞。她举着,在船边涕泪良久,我的眼睛也湿了,伞下的她,一片黯然。

我亦买了这样的油伞,只为情调。想必是涂了桐油的,日子久了,旧出一片黄来。

黄色亮时年轻,老了就好看了。老黄有光阴,旧信旧纸旧照片,都有老黄,我翻着九十年代和旧人通信,不仅有湿湿的苔藓味道,还有黄黄的痕迹,还有那些黑白照片,也一寸寸地黄了光阴黄了心似的,斑驳着,让我怀旧,并且终于知道,好多年轻的日子,像那渐渐沉下去的黄昏里的夕阳,沉下去,沉下去。

老黄是让人欢喜亦?人惆怅的,白衬衣上有了黄颜色,怎么洗也洗不掉,索性只能扔掉。

泰国人喜欢用黄色,颜色明亮得让人炫目,我总觉得黄色的衣服难看,除了有特色的人穿上,一般的人哪能穿黄戴绿的?还是素朴一些好吧。

记得去北京海淀图书城,有卖盗版光盘的小贩子追赶着路人:要黄盘吗?要黄盘吗?问得理直气壮,好像每个人都要看黄片似的。黄用在片子上,真是恰如其分,和熟人开玩笑,如果她胡说八道,直接骂她:你真黄。黄这个颜色,好像有说不清的暧昧,为什么不叫绿片红片白片,偏偏叫黄片?谁知道,大概觉得黄是一片污,总也搞不清。

? 反正黄是俗的时候多,不然,为什么金子叫黄金?亦有黑社会老大叫黄金荣,无限霸气和金气,当然也俗气。

有同事姓黄,就叫黄小金。我喜欢这个名字,透着喜庆,黄小金,女孩子,温柔而动人,我忽然喜欢这黄,因为蔓延了盼望和喜悦。

可我不会穿黄色的衣服——如果不是去当演员非逼着让穿的话,我没有那个气势,镇不住。就像谈恋爱,必须找个镇得住的男人,否则,这个女人永远蠢蠢欲动,在所有颜色里,黄是最蠢蠢欲动的颜色,总想跑似的。

下班的时候看到秋天来得快,黄叶一片片,落到广阳道的冬青上,真是惊艳。更惊艳?是广阳的区委院子里,有大片大片的法桐,在深秋或者说初冬里,黄成一片散文或者电影,我走在里面,恍若隔世,那是我印象中最美的黄。

灰呀灰

最早印象里的灰,应该是失恋的颜色。《雷雨》里四风知道自己身世,天就灰了,一个电闪雷鸣,惊如炸雷,那片灰,在我十七岁的夜里,分外的惊心。

《呼啸山庄》里的灰天空,一直灰到最后,也挣扎到最后。

还记得有电影《早春二月》和《小城之春》,也是这种灰的调子,但灰得很小资,灰得很惆怅,民国时期的男女,在那样的小城里,有着说不出的风光,我迷恋他们说话的情调,有几分懒散和矫情,那时北京话还不是普通话,她们说的话带着慵懒,灰灰的,像一只只鸽子,在那些黑白画面飞着。

看过一次灰色的莲花。

当然是油画,在中国美术馆,灰得不能再灰的莲花,凋零而无奈,比红莲要孤高,比白莲要忧郁,比紫莲要清洁……我没有想到灰莲如此美如此惆怅,那灰,竟然有说不出的情调?是花间小令,是白与黑之间的调和,在断与不断之间,也喜也悲,这就是灰色。

白太纯粹,黑太执著,灰在中间,如此妥当。

它低调,温和,是大喜大悲之后的颜色,一切淡定了,远去了,只剩下这冷艳的灰,穿灰的女子,如果是年轻女孩子,就多了冷多了艳,它不矫情不夺目,白就显摆,黑就压场,只有灰,在角落里,不被人注意,但是,如果你看到灰,你注意到了它,它就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是水莲花不胜的娇羞。

想起灰,总是想起埙来。这种乐器,就是灰。

埙像一个老人,灰灰的,可是,有那种超然的稳定,没有比灰更让?稳定的颜色,踏实,温暖。

穿衣服灰很难穿,仿佛是老年人的颜色,七八十年代,灰在中国非常统一,全国人民都穿灰,那时的纪录片,中山装,灰,永远的灰。后来很多年,人们拒绝这种颜色,但我看到大师们的顶级时装发布会,灰仍然是主流,那般端然,那般的洒脱。

有一段时间我迷恋上看外国片子,欧洲的街道上,到处是穿灰的女子,灰色的大衣,衬着一张白脸,卷卷的黄发,永远裸着的小腿,修长,冰凉,黑色的丝袜,与灰配起来,分外艳。

那些外国影片中的灰让我迷恋,和整个欧洲十分协调统一。原来,灰这样洋气,但只适合?美人,中国人不适合灰,我们更适合花团锦簇大红大紫,好像过年的春联,不热闹了,不俗气了就不对了,不中国了。我们更喜欢杨柳青年画里的穿着与态度,红是红,绿是绿,青跗红萼,不厌其烦。

灰是诗意的,是小资的。

我甚至喜欢那灰的天。

太艳的阳总是大众的,灰的天,撑了油纸伞,和心爱的男子在江南漫步,有雨也好,无雨也好,一切都好,只要天是灰的,用来做谈情的道具,那么,一切都好。

去北京看过一场时装发布会,看到一个男子,穿着三宅一生的麻质衬衣,同去的女友说,穿三宅一生的男子都自恋,我倒觉得?恋没有什么不妥,因为至少有自恋的资本。

那个灰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我们好色地看着人家,他举手投足之间完全是大家派头,问了旁边人,才知是室内设计师,后来吃晚宴时在一起,我和女友故意选了他那桌。有时,即使远观美男亦是觉得秀色可餐,他不动声色,鹤立风中,我只有叹息,这样的男子,何尝不是一道风景?灰于他,如此镇定与凛冽。

灰又让我想起李白的诗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失恋的女子,心情大抵是灰的,相思这个东西,就应该是灰色的,兽炉沈水烟,翠沼残花片,这是如何?心情?薄雾是灰的,那张爱玲第一炉香第二炉香,烧成最后,也不是成灰?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这一寸相思,是要人命的相思。

李商隐说蜡烛成灰泪始干,其实亦是说爱情,爱情成灰最是无可奈何,我见过女子失恋,披头散发,状如女鬼,见了谁都要拼却一醉,可是,眼睛里没了神,灰灰的,似一只死掉的兽。

油画里,灰用得最多的也是天空,我看过米勒的《晚钟》和《拾穗》,那里面的灰,凝重而厚实,我看到这两幅画时,泪流满面。

那深深的灰啊,可曾悲可曾喜?我得一块玉,半透明,灰色,是一只手镯,我喜欢这镇?温暖的颜色,戴在手上,半疼,半喜,半惆怅。

金,明晃晃的凉

金色是不讨俏的。用在女人的衣服,穿得不好,就是暴发户的形象,再戴金货,如果这金货再是满脖子满手,这形象太适合正房,小妾永远不肯戴,一定是一脸书?气,青布衫子罩着,素着一张脸,那青和金比起来,虽然单薄,可是情调。

姓金也俗。

白先勇的小说《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很俗的名字,透着浮华的冷油,一个舞女,在百乐门,最后一夜,应该叫婀娜或妩媚,偏偏叫金大班。明显就让人感觉到世俗的恶。

记得有一年流行金色,我不怕恶俗地买了一件金色的上衣,整个人看上去明晃晃的了,在镜子里都有一种金碧辉煌,我左照右照,想起上大学时同宿舍老大曾经说,爱照镜子的女孩不是好女孩,我喜欢这句话,一直记着,我不愿意当太稳妥的女子,如果用在人生上,金色可取,管他呢,?这样闪着亮着,让人嫉妒着,用在衣服上,实在不适合我。

可我一意孤行地穿,还配了白裙子,可想效果有多么差,好似姚明的拉拉队——如果再多一个花环左右摇着,我不觉得过瘾,又配了黑,这下显得隆重而神秘了,可是,男人们见了我,分明有躲着的嫌疑了,我怎么了?他们说,有压抑感,只感觉好似要逼仄过来,明杀明打的样子,太不淑女了。

一阵金风刮过,沧了海桑了田,日子总还要过,闲情万种的时候多,岁月又厚又长,总也过不完,可论上了光阴,又觉得轻了,就像那明亮的金色,看着灿烂,一晃眼就会凉下去,有盛世的孤单。

我记得《连环套》里的霓喜,黄烘烘戴一头金首饰,这个细节的描写非常心酸,因为想过热闹的日子,手里又有钱,当然要戴上显阵势,可是后来,“她伸直两条胳膊,无限制地伸下去,两条肉黄色的满溢的河,汤汤流进未来的年月里。”读到这里,只是惊得心疼,那肉黄色,多扎眼。

那曾经的一头金首饰,如今冷了下去,她说,男人是靠不住的,钱也是靠不住的,这点我不大同意,钱总是靠得住的,钱和男人,我选择钱。

我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尤二姐吞金那段总会害怕,想了又想,不知道如何咽下去,咽下去就会冷了心吧,至少胃是?受的,我想她肯吞金是好的,如果死,总比服毒要好,至少,金是值钱的。

十六七岁的时候,看到邻居姐姐订了婚,手上有俗得不能再俗的金戒指,可她满脸喜气,因这金戒指是他打工买给她的,她说,他在深圳呢,在深圳买给我的,周生生的。

“周生生”三个字很鲜妙,又是在深圳,显得分外洋气。我看着她的兴奋,好像是金戒指带来的喜气,她新婚时整个人好像也金灿灿起来,后来好多年后我又见到她,胖了许多,手上没了金戒指,离了婚,一个人拖着孩子,可是我看到她的手上,仍旧有戒痕。

中国人向来喜欢穿金戴银,有好的东西?定要穿在身上,有富家女,手上有七枚金戒指,颈上的项链中指粗,叉着腰,指着手下的仆人骂,我只觉得这金实在是浪费,浪费得这样可耻。

也有戴金好看的人,比如我外婆,一脸温润慈祥,她戴着祖上传下来的金镯子,我不觉得俗,只觉得日月静好,天地安详。那金便有了光阴的味道,后来传到我手上,我不喜金,可仍然感觉出它的温暖与踏实。

有一天上网看到巩俐一张旧照,穿着金色的晚礼服,人也灿烂地笑着,想必那时正热恋?金色衬托得一切如此富丽,可现在看上去,它却是凉的,一丝丝凉意,渗透到金里,更坚硬,更无奈,更有流年?水的荒凉。原来,什么都会老,爱情算个什么,它不过是压在樟脑箱里一件旧衣,虽然也是金色,可拿出来时,没了光亮,只觉得过气过时,甚至带着莫名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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