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记得秋天的雨后,捧了线装书在“老书虫”读书,桂树还小,可也开着浓浓的花,一小朵,又一小朵。在雨中,分外的缠恋——这是八月与桂花的相遇,是爱情与爱情的痴缠,你让我如何忘记你?忘记这八月里的相遇?忘记满城风动,忘记一树又一树桂花香呢?
从南方回到北方后心就寡了下来——注定有些事情一定是一场梦境,一定是此时此景才会脆生生让人心疼吧?我几乎忘记南方那场丰盛的花事了,但她寄来信,信打开,是一朵又一朵桂花,干的、瘦小的,但骨力仍在的桂花。
她说,我知你爱闻桂花香,夹在书里吧,闻闻就会想起南方的。
我把那些桂花轻轻地夹在新书里,我的新书,散发着厚实的油墨香,有着我喜欢的温暖和味道,我看着自己在里面写的行书:放眼众山翠,风动桂花香。喜欢桂花的,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人。那一城的香,任是多清冷凛冽的人,也会怦然心动吧?
还是应该满足。 毕竟有过这样灿然一季,那招摇到放肆的桂花香,其实最有一颗空灵的心,它敏感脆弱,知道过了这一季,下一季要等待整整一年,所以,用力地开,用力地开,一直开到荼靡。
如果我是一朵桂花,如果有一阵风吹得面来,我也会轻轻地笑,用力地开,然后问:嘿,你也会这样吗?
桂
桂,我宁愿叫桂花或桂树叫这一个字,桂。
有时候,叫一个字,忽然就简洁了,就明了了。就像她叫我,“雪”。只有她这样叫我,雪,一个字,空灵得让人心颤,所有人叫我小禅或雪小禅,只有她,一意孤行地叫我雪,我想,我愿意叫桂花或桂树“桂”,是有道理的。
桂花是俗的。很多女人叫过这个名字,也有叫桂兰的,总之,在我少年的记忆中,桂这个字,几乎是脱不了一身俗骨的这么个东西——乡气十足,是未出阁的乡间野丫头,一脸的无知,但带着茫然的天真。
喜欢了这个字,是从电视剧《八月桂花香》开始。
人随风过
自在花开花又落
不管世间沧桑如何
一城风絮
满腹相思都寂寞
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我忽然意识到桂的好。
桂是姿色一般的村中少女,十多岁时夹裹在一帮半大少年里,再几年,十七八,忽然出落得动人了,这种意外之喜,比开始是一个小妙人儿要惊喜很多。
桂花香呢?
第一次闻到桂花香是在杭州。
我才二十多岁,到了西湖。是秋日,山寺月中,寻了桂子。我并不知是桂,在灵隐,只觉得香得灵幽——那香,不是人间的香,似附了体的小女妖,钻入我的心里。
这是什么香呀?我轻声小问。
桂花呢。有人答我。
哦,桂花。
我抬眼望去,看到秋天里一树的小黄桂花开得热烈,直把整个秋天都铺满了似的。不华丽,却热闹,一朵又一朵,小小的,黄花的,拥挤着,带着几分羞涩与喜悦,我惊喜地摘了一朵,然后别在发间,那黑发,立刻就香了起来。
整个杭州,都在桂花里似的。
那个秋天,与一场桂花相遇,我做了桂的学生,上了一堂桂花课。有导游说,桂花做的糕点最是好吃,吃过杭州的桂花糕吗?还有桂花米粉,艳得很。
她用了“艳”这个词。
吃花,当然是雅事。
只记得小时候吃过榆钱儿,我外婆把采来的榆钱儿放进玉米面里,鲜嫩的香,我却不喜欢吃。现在想吃,来不及了——一是少有榆钱,二是外婆去世了。吃花在《红楼梦》里到处都是,但凡是花好似都能吃似的,但桂花是凡间的民意,随便谁都能摘了,放在新沏的龙井茶里,这样的茶,真是细软温玉,如果喝普洱或大红泡,放几小朵桂花,那碗是宣德年间青花瓷,想起就生动得心跳,仿佛一个好男人配了一个温婉好女人……
桂,有一种清幽。
不惊扰人的——姿态实在很低调,可是,香气也实在太灵动。
你意识到满城桂花香时,它已经准备退场了。
喜欢在桂树下发呆,就着一树桂花的香,感觉很牢靠,桂是最贴心的那个女人吗,知冷知暖的,不招惹是非,安静地待着。开的时候,稍微的抒情就是它的香气了,至于花容,一点也不妖娆,那清淡的样子,十分配得上“桂”这个安静的字。
“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这是写桂的里面我最喜欢的句子,王维的诗一如他的人,清幽得很。让他写牡丹,永远写不出那种跋扈和霹雳吧,国色天香的东西,写不好就是流俗,如同穿金戴银,没那个贵气,还是朴素一些的好。如果给桂太多粉饰,不是夜静春山空,桂就成了最俗气的女子,哪怕着一身最素的白衣,亦是脱不了凡俗的眼风。
山风吹尽桂花枝时,就总想约个人去杭州闻一次桂花,呆坐在灵隐寺里,看李叔同修炼过的小屋前,亦有一棵桂,开得很素淡。但香气飘逸得很,桂花有稀有浓,少年时会贪恋桂的浓,现在,我喜欢素淡一些的,人生最后删繁就简,赏心不过两三枝,那么多的桂,开给谁看呢?
李商隐也写桂,远不如别的诗写得好,“榆荚散来星斗转,桂花寻去月轮移。人间桑海朝朝变,莫遣佳期更后期”,桂花寂寂,只用芳香来袭人,说到底,它还是小家碧玉。
友从南方寄来一包干桂花,说可以放在屋里,有暗香。
果然是暗香。
特别是天冷的时候,冷香袭人。闻起来有些许的腻——香的东西就是这样,挤在一起就腻了,不似梅,梅的冷香不腻,有种孤单,而桂,实在是过分的热情,它的香是过分的,实在的,根本不容你多想,扑面而来。
就像一个略笨的乡下女子,无端地把自己的爱全给了一个人,却让人嫌弃着说:“哎,你怎么这么笨呀,这个奶昔是不能这样吃的……”桂,实在还有乡气,不洋气,入得画来,即使画得再好,品也不高,格,只能是赏之,绝不是动心到惊艳想霸占了的,可是,因为如此,也就妥当得很,它本来无意苦争什么,宁肯在秋天媚这把晚凉,也要香它一城的风动,于一朵花儿而言,还求什么呢?
已经,已经很好了呀。
花 事
一、牡丹
我当然不喜欢牡丹。太壮丽的东西总是与我有深度的隔阂感。
何况它真的是富贵样子。一副正房太太的雍容和大度。一副不冷艳又花团锦簇的样子。牡丹的态度真从容呀,一点不紧张,一点不羞涩,一副见过世面的壮阔。
我对它的态度显然是冷落的,清寂的。不冷不热的。就像有些人,我天生不喜欢她,她再热情,也激不起我的涟漪。我仍然选择疏离。
春天,去洛阳看过牡丹。
成片成片的,大壮丽。颇为壮阔,我却了无情趣。看看就走了。不拍照,不留影,好像与我没有干系,成片的东西总是会让我产生倦意。
杨玉环是牡丹,唐代也是牡丹。那样大气而夺目的壮丽,它的高挺和美丽都不是我所偏爱的那种。我喜欢略带伤感气质的花朵,比如蔷薇,比如樱花,或者说,芭蕉。我对于它们的态度更加宽容和放纵。
但我迷恋唐代。唐代是中国的牡丹花。从前有一个乐队叫唐朝乐队,疯狂得很,都接近一米九的身高,长头发,后来,一个人死了。有人写他说“牡丹凋了”。牡丹贵气太重。不懒散,总端着,像一个没有秘密的人,华丽的表演给人看,而你一眼就能洞穿它,其实它没有任何的意味。
到底有意味的东西才是有味道的。
它开得太倾倒了,太热情了,让人无法招架。一个女人的爱情似的,太热情,会把男人吓跑的……爱情最好的状态是什么?箭在弦上,将发未发。男女之间,知道彼此喜欢,不点透,最玄妙。说出来,脚踏实地了,一览无余了,立刻了无意味。而牡丹,连一点暧昧都没有,从容地成为一个人的妻,明媒正娶,一开到老。
也许我心里总是阴暗的,对于这种太隆重开花的牡丹总是怀有着敌意。更或者,我根本不是牡丹这种人。那些大的、隆重的、太过美丽的东西我从心底拒绝,就像拒绝泰山。汪曾祺说,“我害怕大的东西。”我认同这句话。牡丹,它太壮大,有种欺人太甚的感觉,它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其实我更喜欢那种懒散的,小私的,闲来无事的感觉,牡丹,不符合我的胃口。
但牡丹忽然就来到我面前。
有一友人,她说,我送你什么呢?你看,过春节了。
我正犹豫,她就说,我买了两盆牡丹,送你吧。
彼时,她在山东,在离荷泽极近的城市,这是冬天,她把两大盆牡丹送到长途汽车站,然后千求万求才给我装到大巴车上——当然是后备厢。
罩上了塑料袋,千里迢迢送牡丹。你让我如何再拒绝牡丹呢?
那天她一直等待大巴,第一趟到廊坊的大巴已经过去了。那天三九,极寒。她站在雾里等待到廊坊的路过大巴,一等两小时,而牡丹,坚持着这样的等待。
牡丹到了廊坊,我去接牡丹。
太壮观的两大盆,高足有一米多,盆亦是花开牡丹的图案,我所厌倦的俗气在这千里迢迢来的牡丹前溃不成军,这不是千里送的鹅毛,而是牡丹,牡丹呀。
牡丹的根原来黑紫黑紫的,有古意。枝丫张狂,不稳重。古老的枝,盘在盆里,花却妖娆得那样热烈,牡丹,一朵又一朵地开了。
每开一朵,我便拍下来放到博客上。我在显摆我的牡丹——这千里之外送来的牡丹。
原来,有了温度的牡丹多么让人疼爱。
我更一改从前的态度,对于热烈的事物有了自己明媚的态度。
花开富贵有什么不好?俗气有什么不好?坚持着寡言与清冷就好吗?我在一个麻质的黑衣上画上了牡丹,黑衣配上红牡丹,我觉得艳极了,好看极了。之后,我上街,看着春节时代广场挂的红灯笼,穿过那些灯笼,去闻鞭炮的味道,真好闻呀。
红灯笼上有的画了牡丹,我给她发短信说,这红灯笼上画着牡丹,多好看呀。
她回短信说,春风牡丹,都美,你尽情美吧,趁着还年轻。
我知道,年轻什么都好,就像这牡丹,因为放肆,因为尽情,因为,无所谓。
二、梅,零落的孤寂
我想,我是喜欢梅的。
梅有一种凄苦和伤感。
仿佛经历一个冬天的暗恋,自己苦苦挣扎着,暗自芬芳着。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有关梅的诗句总是隐隐透着怅然的感觉。
它是孤寂的女子。从不争艳。又似闺阁中那知书答礼守着一院子花香的女子,饱读诗书,却未遇知音。梅像一生没有遇到爱情的女子,独自眠餐独自行,巴金《家》中的梅表姐,就是一枝瘦梅……梅清瘦,但有傲骨,不肯媚俗。清香,附在瘦的枝干上,花开得料峭清奇,只觉得这世间俗物,原来真的是俗。而红梅我不喜欢,只喜欢那些杂乱颜色,特别是有一枝绿梅,在雪中,亦是让人心惊,艳也是那个艳法,只觉得生生世世,应该当这样一枝梅。
都当梅是君子。其实梅是寂寞的女子。满腹的诗书,说不出口,只有一怀清寂,交给自己担当。
广州花市,有人卖梅花。生意不如那些发财树好,但亦有女子,抱着梅,三两枝,散淡地开着,远远看去,就有欢喜。
汪曾祺说,我不喜欢画名花,只喜欢画喜欢的。汪老大概喜欢画梅,梅多有清骨,梅画出来,如果自己贪恋,是多喜欢的事情。
写梅的诗句太多。伤感的居多。有一种零落的惆怅,梅,必须是清瘦的女子,不,不丰盈,一点也不。牡丹是丰盈的,云鬓高耸,不茂密,不丰盛。牡丹是华美的女人,梅就是清冷的寡妇,或者,一个终生不遇爱情的女子。不愉悦,薄薄的花蕊里,透出一生的怅然。
零落里的孤高,梅最有。
我总是采几枝梅,插入瓶中。一屋子的清香。相对别的花,梅开得小心翼翼,很自制,很冷淡,很压抑。这个郁郁寡欢的女子,表现出来的克制与忍让让人觉得凄清。无论如何,它只是像一个喝得薄醉的女子,在箫或埙的声音里,独自老去了。
有时会想起石评梅。名字中有一个梅字。死得太早。因了一场爱情,生生地耗尽最后一息。想想亦真是倾情。我母亲与姑姑的名字中都有梅字,但与其他字配得非常俗艳。我姑姑说,我实在不喜欢这个梅字。
早年看过一部电视剧。叫《梅花巾》之类,女人把私情绣于帕子上,因为自己名字有梅,白帕子红梅花,赠心上人。后来,心上人变了心,于是自杀了。血落到白巾子上,和梅花都惊心。那是我看过的梅的一个爱情的电影。用得非常粗糙恶劣。还不如喝碧螺春,得用大瓷碗,大瓷碗上,也印梅花。从前的雅士们,喜欢用梅,到处画梅,其实有烂俗的表现,真正的好梅,旁飘逸出一枝,就那样懒散着,寂寞着,我认为的梅,就是这样。
看过一块布,黑地,上面是白梅。仿佛一个女人依在一个可靠的男人怀里。但是,又是短暂的。黑色总是这样盛大而神秘幽深,像一只怪诞的带有灵异的兽,加上梅,更显得有几分的突兀。我看了好久,不知要拿它做什么,还是买了回来,后来铺到茶几上,洒上了水渍子,后来褪了色,我倦褪色的东西,于是,扔到角落里。
再后来,当了抹布。
那么好的梅。
我就是这样无情。不好的东西,不喜欢了,就扔掉。不可惜。哪怕它是梅。
我用来擦桌子。因为布厚,吸水,桌子擦得很干净。没有人知道上面曾经有一朵梅花。没有人知道,我曾经这样爱过这块布。
梅的芬芳扑鼻,梅的轻盈,我只有在遥想的时候才更有意味。真实的情况是,我往往很轻易地就把那些凋谢的梅扔掉了,扔掉的时候,不疼惜。
三、水仙
水仙美得不染尘。近乎妖气。质本洁来还似洁的样子,凛凛的,似一个年过三十的女子,仍然干净得似少女。
总会想起一些这样的女子来——张艾嘉、吴倩莲、桂纶美……美得那样干净,透明,整洁,美到和年龄完全没有关系,美得那样似一株水仙,即使自恋,亦有叫人完美的心动。
喜欢水仙因为那个神话故事。
名唤纳西瑟斯的美少年,对水自恋,看到与自己一样完美的人,嫉妒得要发疯,一头扎到水里,少年死于耽美。
想起河北梆子李慧娘,只因在游船上看到了裴少年,不由心里生出喜欢,脱口而出:美哉呀少年郎。这五个字,简直要人命。似一株翩翩的水仙,那少年郎,一身白衣,站于西湖边,要人命的好看,要人命的有才情,杨柳依依间,这五个字是配得上他的。
她为他没了命。让贾似道用剑杀了,好色从来没有好下常虽然他真是美少年。
后来的戏颇为曲折,为救少年,又从阴间回来,裴已然明白她为他而灭亡,当然要嚷着同死,李慧娘唱的一句词真让人落泪:莫负我赞你一句美哉呀少年郎。突然想起那水仙,一直自恋着,一直等待被人辜负着,自恋的人都轻狂,轻易看不上别人,可是,不自恋的人,会恋别人吗?
女友说,张艾嘉这个女人,仿佛没有年龄。我感觉她永远是学生。记得上高中时听《爱的代价》,看到一个男孩儿与一个女孩子在海 边追赶着,心里扑扑地跳着——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也不凋零的花……心里就发酸,年少时,我们全是那一朵朵的水仙,为了干净而努力地开着,后来,水就浊了。
记得第一次看桂纶美演戏,演一个高二女生,那电影叫《蓝色大门》。她,高,瘦,倔犟,有反骨,帮人递纸条,却被男生喜欢上,而她本身,是有同性恋情结。那是我第一次被一种深蓝色的东西所打动,电影中,散发出一种迷人的味道,带颜色的!深蓝,有些凛冽,有些疼痛!可是,如此击中我,让我喜欢上短发,喜欢上瘦而高的桂纶美,干净到比水仙更水仙!
比水仙更水仙!
那些干净的清澈的东西总是把我打动得没有退路。我绕来绕去,在人世间不停地寻呀找呀,却原来是想寻一方安宁与干净。
有时去教堂听一些《圣经》里的音乐,一边听一边感觉到,水仙的味道弥漫着,从顶上的哥特式建筑的玻璃窗,反射到了我的内心,我的耳朵……
水仙总是在春节前后才会上市,卖水仙的人很多,几块钱,又便宜又乖巧。在临近春节的时候,我总是会买上两盆水仙,抱着它们回家,似抱着一怀的空灵的清幽梦,走在寒风里,天渐向晚,耳边疾驶过那骑着单车的放纵少年,手里夹着烟,一脸的不屑……我喜欢那少年的神情,喜欢暗自叹人家一句:美哉呀少年!
水仙在水里自顾自地和自己恋着。暖气烧得好的话,几天就开花了,小小的花,散发着水一样的清香。似中国写意的画,大面积的留白,杀伤力却极强。就像好的爱情,一定最干净最单纯最饱满,但是,浓度一定最烈,一个清洌的眼神,就可烧得狼烟四起了。
看日本的一些电影,总会想起水仙的味道。淡淡的,羞涩的,泛着青。恰到好处的隐忍,我喜欢日本电影那种唯美与凋零,形式感有些过分,但过分得让人欣喜,看着很妥协,其实很坚强。至少,让人觉得心里很绵密,如岁月在光影中织线,刷刷的,过去了,还没有来得及认真爱。
水仙开花,不过几天时间,转眼就谢了。
多似青春,以为永远过不完,还没有来得及珍惜,没了踪影,再找,花魂都逝去,只留下那念想,想想就心疼。
我当然热爱着这水仙。一如既往。迷恋它的自恋与不染尘,就这样独自开着吧,管他呢,只要自己喜欢!
其实我知道,这样的迷恋,是一种吞食。
而吞食,有什么不好。
如果,爱。
如果,很爱,很爱。
四、莲花
莲花是俗物。
我这样想。它是俗的。因为过分的清高。一大片接天荷叶,开着一朵又一朵的莲,不俗吗?
意识形态中,它最脱俗——出污泥而不染,能不染吗?不染体,也不染精神吗?长期和龌龊肮脏的人在一起,难免就脏了,荷也不例外。不要以为她是谁。她是一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植物,如此而已。
我这样的态度必定遭人厌恶。多少赞美莲的词语呀,近乎圣洁,近乎崇拜,连佛都坐莲花,连手指全是莲花指,那出水的白莲呀,摇曳着,风情着,我真是不喜欢,因为她看着纯洁,却一脸的风尘相。
我突然想起那些貌似纯粹的女子来。而骨子里无限的肮脏。以一朵莲的姿态出现,不蔓不枝,却最会见风使舵,最会让人体会到她的婀娜,她的多姿。不,我不喜欢。我拒绝这种阿谀奉承。
看过很多人画荷。都是俗笔。
而端然开着的荷,真是风情万种的小戏子一般,楚楚可怜的,一脸的让人心疼状。粉红的、纯白的、紫色的……接天荷叶之上,我看到盛大的莲花,一片又一片。我站在岸边,我无动于衷。
对于盛开的事情,我向来的态度很素淡。因为与己无关。与想念和彻底无关。盛开,只是了讨俏,为了取悦,与灵魂,有多少干系呢?
“你像六朝的佛像。”张爱玲在《小团圆》中这样写道,是九莉说给之雍听的。九莉是张爱玲,之雍是胡兰成。佛像都似莲花。其实,她也许是说他的俗。
整个夏天,我在不以为然中度过。甚至根本不怜惜楼下水池边开着的一朵又一朵水莲。很多人在楼下的小亭子里打牌。一共三拨。一拨是中老年,主要是打扑克,另一拨是老女人,还有一拨是中年女人。其中一个年轻女子在里面,手里夹着烟,一边抽,一边往水池里面弹烟灰,有时把烟灰就弹在那朵白色的睡莲上,弹得很得意,很流畅。
那是夏天里最烟火的情景。我不觉得浪费。还有那多情的每天早上来拍莲花的男子,每天来拍。一中年男子,我想,他时间可真多呀,他可真是无聊呀。
有一次去798看画展,主要是画荷的人们。画得也俗,中国的山水画,脱不了写实的底子,转到另一家时,用银子做了变形的荷,眼前一亮,像突然的艳遇,知道不过三两日,还是欣喜若常了。
及至看到残荷。
是白洋淀。已然九月,穿了厚衣。一大片黄色残荷突兀地出现,因为大,因为壮观,又因为带着萧瑟与凉意,我都震撼得有些许冷。风穿过肥大的裤子,一下下打击着我和残荷,我满眼沧海,我满目荒愁!繁华落尽,它才真的不再做作了,才真的还原成这样一摊烂泥的样子,我却伤感起来——《意》中的玫瑰,一个努力着挣扎要把华丽演给人看的女人,拖儿带女到澳州,为了活下去和男人睡觉,最值钱的东西是那一箱子旗袍,做华丽状时可以妖娆地穿上,终于演不下去的时候,一次次自杀,最后,终于死了。舌头伸出老长,上吊了。沦为残荷了,不再为华丽上演什么而努力了,怅怅然中,觉得人生不过是一条蹦跳的鱼,想抓住它,又嫌它腥。
真的是很腥。
我在十万残荷前呆立着。好久,回过头来,看到风吹起它们,刷拉刷拉地响着,它们大概自己不觉得绝望和伤感吧。后来,看过李老十画的画,一直画残荷,画太感伤。太浓烈了,过了火,感觉要崩溃了,感觉活不下去了——果然他没活下去,据说从五星级酒店的顶楼跳了下去,据说喝了很多二锅头。也成了一朵残荷。
我至今记得他那幅画,唤《十万残荷》。一朵已经够多,十万,逼仄了。没有活路了。到此时,我才对荷生出敬意。因为,残也残了,破也破了,这人生过得可真快,张爱玲最后的小说叫做《小团圆》。小是乞求,哪有团圆?她用毕生抒写着自己的爱情,为自己,只为自己,但是,有用吗?她终于落得空空荡荡,我看她死后情景,骨灰撒在旷野中,颇觉得悲哀。
有人小说叫《莲花》,意境颇远。大雅,所以,也俗。我名字中有这个莲。我一直不喜。但老了就会喜欢了,老人们说,年轻时候不喜欢的东西,老了就会喜欢了……这句话,想起来有些怅然,但真的是这样,我今年夏天还种了一盆莲花,有阳台上,开了三两朵,摇曳着,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它兀自地开着。
而有人固执地喜欢着莲,写(北宋)周敦颐《爱莲说》,一直写,一直写。我想求幅字,为这固执的精神。“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我才知道,我一直嫌弃着自己,而到最后,我却疯狂地爱上了它,它,究竟不是别的,它,是莲,是莲呀。
玫瑰不知道
玫瑰不知道,她被赋予的这样的饱含深情的爱情寓意的。——如果知道,她一定不肯,爱情,多千回百转,浓烈华丽凄迷悲哀,所有的绝望欣赏冲动战栗,全来自于这爱情,而玫瑰,它被叫做爱情的花。
早年看亦舒小说《玫瑰的故事》,讲一个叫玫瑰的女子如此在爱情中起起伏伏,演那个玫瑰的人早年还有一颗虎牙,呆头呆脑的样子,后来出落成妖精——她成了真正的玫瑰,一朵风中妖娆的玫瑰,而演玫瑰时,她其实只是一朵青涩的玫瑰。
她是张曼玉。一朵不会凋零的玫瑰,岁月赠给她的总是过于浓密的滋润,同样妖艳如花的女子王祖贤,当年《青蛇》中的白蛇和青蛇,一个修炼成了千年蛇精,而另一个,蜕去了蛇皮,成了一朵枯萎的玫瑰——王祖贤出了家,胖了,愚蠢了,再也没有当年的妖气,“我从哪里来,没有人知道。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我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要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今年的湖畔会很冷》里则幽幽地唱着“不要问我是谁,不要问我来自何方”。这是当年王祖贤最盛开时候演过的电影,一代女鬼,却换成了人间最凡俗的肉身,玫瑰的凋零,远比一般花草的败落更让人心痛。
其实是不喜欢花的。尤其玫瑰。太娇美的东西总是容易破碎,玫瑰也不例外——它有着一个太好听的名字,又有着让人心仪的姿态,在花市场,玫瑰是最骄傲的,红色玫瑰,蓝色妖姬,都有着别样的孤芳自赏,是花中女王的样子,在情人节到来的时候,身价百增。
不过是一朵花而已。
靠近了大众的流俗,看似脱俗,其实最俗。这一点,有些像胡兰成,张嘴闭嘴的才情,我实在是顶礼膜拜,中国文字在他手下被排列成最美的样子,可是,他为人之清浅之浮华,让我所不耻,他知道,女人的精神比肉体更容易饥渴,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我也女人,与其说是爱,宁是说知。这个知字,把他的薄情与寡义全抵挡走了,如同玫瑰,代表着爱情,以那样一个虚荣的姿势,是不是,我的心里在嫉妒着玫瑰?还是,这样的华贵的花从来不属于我?倒是那田野里的菖蒲,在刹那间就让我动心到崩溃。
没有买过玫瑰。从来没有。
即使在我生日,我也是心血来潮买一抱百合而已,我喜欢百合的干净雅致和安静,喜欢它们不张扬的态度,而玫瑰,真的不是我的。
所以,我拒绝着这种花。
多年前,在海天之恋门口,有男人买了一抱玫瑰,然后分给同去的女人们,我也分到一枝,临走的时候,我将它留在桌子上——我是故意的,我不要这样寓意深刻却又能轻易出手相赠的东西,它的形状亦是我不喜欢的——太娇美的,太强大了,太自以为是了——请原谅我真的不喜欢玫瑰,并不代表我不喜欢爱情,爱情,其实可以用更生动的更朴素的植物来代替。
比如当玫瑰陪衬的满天星。
一小枝,上面开满了白色的小星星。这样微小的势孤的植物总让我心动,不豪气夺人,亦不小心翼翼,它以自己的姿势生存着,绝不像玫瑰,有着一惊一乍的效果。玫瑰,她知道自己有多灼灼逼人么?她知道自己有多强势吗?一年四季有玫瑰供应,红玫瑰与白玫瑰,最珍贵的是蓝色妖姬,张爱玲说一个男人总得有自己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倒觉得,一个男人,有那玫瑰随身并非什么好,只要是命中注定的人,哪怕是一根蒲草,只要坚韧如丝,也就是命中之福了。
也不能怪玫瑰吧,因为玫瑰从来不知道,它担当了如此的重任,就像她自己破解不了自己,为何有如此娇艳的容颜,却又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
碎了玫瑰,也会疼吗?它会喊吗?
——我无法不想起张爱玲。这是一朵最高贵的玫瑰,出身贵族,却一直低到尘埃中,爱情,生活,都这样流离失所,她哭过吗?怒吼过吗?文字中,尽是清冷和平静,可是,我知道,她真的如凡俗女人一样求过他:爱我吧,只爱我。脆弱的何止是光阴,还有这朵易碎的玫瑰!
绝色的东西,一定命薄,无论玫瑰,还是如玫瑰一样的人。
所以,我宁愿命如草,坚韧地活成自己的样子,在旷野中,做那独特的风景——这一生,我都不要当玫瑰。
蔷薇蔷薇你爱过吗
有比蔷薇更美的花名吗?有吗?
在我对花的记忆里,蔷薇是美得过分的词语,读出来就已经心神荡漾。犹记《红楼梦》中那痴心的女孩子在蔷薇花下写这个“蔷”字,满肚子的暗恋全在这个字里。八十年代有个歌星,张扬得厉害,也叫这个“蔷”字,真是红遍了大江南北,她的声音就像蔷薇,尖锐地叫着,仿佛一场蔷薇花事,万丈的光亮与璀璨,在流云似水的年华里,博取这五月里最短的一瞬。
旧恩恰似蔷薇水,滴在罗衣到死香。这是我最喜欢的蔷薇诗句,到死香,那是什么香呢?我无法想象,却也记得,猛虎,一定要来嗅蔷薇才合适,就像这两个字的美感,早就荡漾在心间了。
蔷薇是五月才开花的。
要等到许多花全开尽了,它迟迟而来。
一来,就惊天动地。铺排好阵势,是穿了粉衣、白衣和红衣的合唱团,是没有指挥没有领唱的一群妖娆却又素洁的女子,一张嘴,让人就惊了,就心思跌宕了……如何不陷落,如何不深爱?——仿佛这个春天,一见就倾心,这一场花事,是等了千年吗?一定是千年,所以,努力地开着,开着,热烈地努绽,一直到荼蘼。
蔷薇一夜雪如堆。
记得河北工业大学门口的蔷薇,铺天盖地缠绕于铁栏杆上,五月七八号,就有了预谋似的,小小的花蕾吐出蕊,我感觉到它们的蠢蠢欲动——终于等不急了,终于呀。
仿佛一场交响乐,激昂的,跳跃着,重时要把人激醒,而轻时,却又把人带向天空,终于,蔷薇们开了。
一开,就是盛世的缠绵。天地之间,阔寂安静下来了,丰满了,广阔了,堆积如雪,太过盛大和隆重,这样的花,只有蔷薇和樱花,一个要为爱赴死的女子,明知是死,因了爱,还要赶往看他的路上……真是值得。
太堆积,太炽热,我往往不敢多看——人生太过激情的演绎,拼了命的繁花似锦,未必如那安静的小花小草长久,蔷薇的招摇总让我想起言慧珠,用花比她,只能是蔷薇,如此怒放,哪怕短暂,却也心甘情愿。从来不落人后,人前,光彩夺目地开着,雨疏香气微微透,风定素花静静开。蔷薇,绝不是风定素花,也非安静地开,它是不要命地开,一夜间就给了自己前尘旧事所有的了断与决定,就是他!就是他了!
彻底地臣服于命运的安排。是春天,是春天安排了这一场隆重的花事啊!既然开了,就开得彻底吧,开过了,就不怕了——天冷风大,她买了两个热煎饼,怕凉掉,放在心窝里奔向他,然后说,吃吧吃吧。有这样温暖的尘世烟火,还怕什么呢?蔷薇呀,你尽情地在五月里开吧,你是知道别人嫉妒你的盛开的,可是,遇着了春天,不开个惊天之喜,如何算喜悦?算得蔷薇一夜堆如雪?
前些日子,折腾出三十年代一个女歌星唱的《蔷薇蔷薇处处开》,从前一直觉得艳俗,但也只有蔷薇,才配得上三十年代的样子:妖娆、湿润、茫然、惆怅、风情、带一些艳丽的俗气……
春天是一个美的新娘
满地蔷薇是她的嫁妆
只要是谁有少年的心
就配做她的情郎
啊 蔷薇蔷薇处处开
青春青春处处在
挡不住的春风吹进胸怀
蔷薇蔷薇处处开
我在上海和平饭店听过最老的上海老年爵士乐队的一帮老克腊演奏这首曲子,上海,蔷薇,是的,没有比上海更适合三十年代,更适合唱这首《蔷薇蔷薇处处开》了,一朵黯然销魂的老蔷薇,躲在暗处里,芳华不再了,最美的年华已经如豹一样迅速地走了,剩下的,是残存的记忆。
记忆里,她仍然是最美的新娘,穿了旗袍,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煲了新鲜的奶油蘑菇汤,梳了爱司头,等待着他回来……而院子里的蔷薇开得真热烈呀,她想起他来,心里暗暗震动着——花事附了男女情事,就真的有了别样的情调,她愿意鬓间插一朵蔷薇花,等着自己的恋人回来相守……
我每年都会去拍那些盛开的蔷薇,有一年晚去了三天,去时已经开始落了——我悔得肠子都青了,我是看不了落花的,一副感时花溅泪的样子,那种凋零和沉寂啊,蔷薇的颓败样子,看了真是心疼。
我心疼一种花,其实真的是从蔷薇开始的,不仅仅因为它名字的美,还因为,它开起来真是不要命,而落下去的时候,也真是寂寂艳艳,也真是独自黯然地凋落,生怕惊动了谁似的,其实她也知道了,开过这一场,死,也就死了。
春天是一个美丽新娘,这是我喜欢的句子。
我愿意当春天,当一个美丽的新娘,在蔷薇花开的五月,在他身边,燕语明如翦,在他怀里,轻风细细耳语着,烟丝醉软。
因为,蔷薇自己知道,她真的,真的是爱呀。
四 季
我喜欢四季。少年时顶喜欢冬天的素白,冷而幽。像极了日本电影《绝唱》的凄美,冬天隆重而盛大,因了雪,一切变得纯粹而干净。
我甚至能闻到那种清洌的甜味。在十九岁的冬天,我把自己的照片寄到南方去,是我在雪中的影子,空灵而漂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留着吗?
还记得在星空下的雪中漫步,和另一个女孩子,安静而幽素。两个人走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脸全冻麻木了,说着知心话,她的眼泪落到雪里,冻了。那年,她暗恋一个男孩儿,可是,她不说。只是暗恋。而我在星空下看着南方,遥遥无期。
至今想起,却是纯真年代无法复制的安宁。
也只有在那个年龄,才会素净到这一般。那是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冬天。不是因为寒凉,却是因为温暖。——人世间大抵的事情都是这样,忘不了的,一定是最打动你的,也可能是最伤害你的。
亦喜欢夏天。
散发着浓烈的茂盛的气质。脚穿着凉鞋,吧嗒吧嗒地走在青石板的路上,穿着吊带白裙子,素黑的短发,青石板裂开,不知哪里冒出一些野花来,那样野生的趣味真盎然。
夏天是自卑的。因为太过分浓烈——就像太过浓烈的女子,总不抵沉默如金的女子有吸引力。夏天是吉卜赛女郎,涂了野花的大裙子,蓬勃的大波浪,绵长的情绵绵意绵绵,激情浩荡——似一大杯冰淇淋,香而且艳。夏天的放浪是应该的,仿佛青春期的孩子,收不住的张狂——为什么不张狂?绝对要张狂。
夏天又是世俗的。整条街全是人,特别是黄昏来临时,碧绿的西瓜堆得到处都是,写着“大兴西瓜,沙瓤,包甜”。赤了胳膊的男子唱着《沙家浜》,小孩子穿着花吊带咬着奶瓶,恋人们依偎着,不嫌热。小孩子们放了暑假,满院全是孩子,只在这个季节,孩子才这样多。在蝉叫得最欢的地方,是小区里的广场,演着露天电影,看不懂的外国片,一个女人正在骂着一个男人——此情此景,倒也夏天。
夜深之后,月亮挂上去,灯一盏盏地熄了。只有恋人们还在黑暗中,有时传来浓密的吻声。夏天真是最好的背景,恋人们的亲吻如此和夏天相辅相成。
我总是在夏天的黄昏去散步,穿过那些热闹的街巷,偶尔买几件打折的衣服,商场的灯要到十一点才熄灭,但夜场的大排档刚刚拉开序幕,烤海鲜有着甜蜜的腥,好像与夏天一样,过分地热情着。如果是在海 边,海水真也是连朝语不歇。我看过一张油画,画的是夏日,那是凡?高的夏日,狂热到要燃烧起来,没完没了的麦田,而谁是孤独的守望者?
秋天是萧索的。在诗人或词人眼中荒凉而落寞。是《走出非洲》里的长风浩荡。但亦是心清心明,是结果,是结局,是清风明月。我喜欢秋天的阳光,薄凉而清透,发黄的树叶明亮亮的似金。这是怀斯的油画,有着苍茫的金属感。但秋天亦是烟火的,我在十字路口遇到一对老人,男人骑着三轮带着女人,两个人都飘起白发,三轮车上有菜,女人咬着烧饼,吃得自娱自乐。风大,吹起白发和他们的红衣,这是他们的人生秋天,果实累累。但也五味杂尘,一片枯叶落到头上,可曾感觉到飘零与孤寂?在盛大的阳光下,她一口一口地咬着烧饼,也是咬着似水流年,面不改色,平淡而凡俗。这是真实的生活,在秋天的街头,一幕幕上演。
我当然会写到春天。
仿佛写到初恋。
是最初的心动,毛茸茸的,欣欣然的。虽然还清冷,可是,花的苞蕾带着羞涩来了,内心似春水泛滥,一波一波涌来,花和草都分秒必争地芬芳着,一路狂奔地醉着。春天,念出来都余音袅袅,读出来都一口余香。是清淡的少女,却又怀着绯红心思,是最初的心动,却又不能言说。
维尔瓦弟的四季是动人的,小提琴上流淌着春色,我仿佛看到春天在他的琴弦上跳舞,看到它是春天的妖,被一个叫爱情的人强行带着跑……有人形容爱情,冬季恋歌,秋天的童话,夏日香气,而春天呢,春天一定是初恋的,是心动的。
我看到一只春天的蜜蜂,曾经嗡嗡地翩翩着落到我的裙子上,那时,我正坐在榆叶梅的旁边,看着这枝梅抽出枝芽,这是如何也忘不了的春天。
我的丰盈的流水年华,在四季里悄然流走,那爬上我额头的,有一丝秋霜,但我是喜悦的,因了四季,饱满了我的单薄的心。
这样想的时候,我正翻看一本经书,那上面说,愿我的四季,有如琉璃。
我要再加一句,内心丰盈,喜悦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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