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可惜妾有意郎无情,第一回合,芸萝公主显然败了。.27
虽然这少年的眸子有着勾魂摄魄的魅力,但此时他目光寒如冰,更似隐着只有冥狱里才会燃着的冰蓝火焰,那淡淡的一瞥,便让那胆大的小姐吓的向后踉跄了好几步。
如若不是身边的丫环拦着,恐怕她早已跌坐在了地上。
这美丽少年眼中的意思实在是太过明显,那就是:不要来惹我。
虽然没有明确表示若是真的不顾后果的惹到他会有怎样的结局,但那小姐却也还是落荒而逃。可见少年目光的威慑力并不简单。
在俊熙稍稍停顿的片刻,老老实实跟在他身后的小夕颜因为始终低着头,脚步也没有停,就这样结结实实撞在了他的后背上。
“啊。”
夕颜下意识间喊了一声,好在身后还有李泽扶着她,没有真的让她跌倒在地。
当李泽的目光接触到俊熙回过头时那不冷不热的淡淡一瞥时,顿时一个哆嗦,惊的差点没有再次将公主扔在地上。
看来少爷就算是生了气,也绝对不允许别人这样亲昵的对待公主。
可怕的独占欲啊。
李泽在心中不由得暗暗感叹着。
手中的玉佩掉路在了青石板路上,因为是环形的,所以很快便滚落在了黑暗的角落里。
夕颜一时着急,也顾不得许多,连忙不顾自己的身边,趴在地上伸出手摸索着寻找着那块消失的玉佩。
俊熙看着夕颜的样子,微微凝眉,心中不快仍未褪去,便站在一旁冷冷看着夕颜的动作。
李泽哀叹一声,心想这少爷也不发话,刚刚自己不小心抱了公主一下,少爷的目光就恨不得将自己杀了一样。这如今他要是开口帮公主找玉佩,少爷是生气,还是不生气呢。
正文 1107.难成大事
于是在李泽纠结着到底帮不帮公主找玉佩的时间里,夕颜自己终于找到了。
“找到了,还好没坏。”
夕颜也不顾自己的手沾上了青石板上的土灰,随便在身上擦了两下,便用干净的袖口仔细的擦拭的手中的玉佩。
“不过一个玉佩,这么宝贝。”
俊熙清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夕颜慢慢站起身,抬起头看着俊熙哥哥,他目光中的不屑让自己的心微微一痛。
“俊熙哥哥不喜欢这块玉佩吗?”
夕颜不由自主低下了头,语气中满是失落。俊熙没有回答她,只是瞳仁微缩,凝看着面前的小人。
“我还以为俊熙哥哥会喜欢,所以才会想要套到这块玉佩。我觉得这块玉佩如果别在俊熙哥哥的腰上,一定是很好看的。”
说到最后,夕颜的声音便渐渐如蚊子一般,很快便被夜市中的繁华给吞没了掉。
李泽一个惊呼间,便看到公主不知何时已经被少爷抱在了怀中。看来这少爷的脾气到真是越来越古怪了,他不由得哀叹着自己怎么摊上了这样一个主子。
夕颜感到自己的身子被人猛地抱起,一个失神间,自己便落在了俊熙哥哥的怀抱之中。
而她手中的玉佩,也不知何时落在了俊熙的手中。
“你是为我才要的这个玉佩,你想把她送给我?”
少年的声音依旧冷冷淡淡的,却有了不复往日的一丝颤抖。仔细听去,竟仿佛带着一丝压抑的兴奋。
夕颜看着俊熙哥哥望着自己有点炙热的目光,心中微微有些慌乱。连忙躲开他的注视,低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嗯。”
“我很喜欢。”
俊熙的眼角终于有笑意蔓延开来,这一次,再也无法压抑,随时蜻蜓点水般,那薄凉诱惑的冷唇,却还是吻上了夕颜樱红的小嘴。
这一次,夕颜终于华丽丽的傻掉了。
这一次,李泽的嘴终于张的可以吞下两个拳头了。
俊熙的心情又变的好了起来,他将玉佩挂在了腰间,然后又重新牵着夕颜的手逛起了夜市。
夕颜看到路边有个小吃摊,是卖馄饨的。虽然摊子看上去有些简陋,可是却很干净,煮着馄饨的大锅一直都在冒着热气,飘溢出香香的味道。
也许是因为肚子饿了,夕颜竟然会觉得这馄饨的味道比起皇宫中的美食还要诱人食欲。
“饿了。”
俊熙了然的看着夕颜,目光柔和。
夕颜乖乖的点了点头。
“那我们就吃点东西。”
俊熙说完后便牵着夕颜在一处空下的桌子上坐了下来。
这下子李泽又傻眼了。
虽然少爷是身份尊贵的宁王,不过当初他带兵打仗的时候,为了以身作则,也从来不顾自己尊贵的身份,甚至在艰难的时候,还与士兵一同食用糙饼菜粥。尽管在李泽看来,吃着如此简陋食物的少爷也同样高贵的一塌糊涂,但他始终还是男儿身,哪个男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吃过一点苦。
若是连一点苦都吃不了的男子,又怎么能够成大事呢。
正文 1108.抵死不从
不过公主可就不一样了,她好歹也是金枝玉叶,不但身份尊贵,而且身子也是真正的娇贵。她的胃能受得了这粗糙的食物吗?
万一吃坏了肚子,到时候受罚挨板的人,岂不是自己了。
李泽想到这里,便想上前劝少爷带公主去一家高档的酒楼消费,但少爷那淡淡的一瞥,又是成功的威慑住了他,只好让他认命的坐在了这里。
卖馄饨的是一对老实的老夫妇,老妇人将三碗馄饨端上来的时候甚至还很是喜欢的摸了摸夕颜的头,在这个一头花白的老妇眼里,夕颜并不是什么身份尊贵的公主,而不过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可爱女娃。
夕颜看着这个衣服简朴,双手粗糙的老人家,心中竟是升起了一点的温暖。
虽然这样的动作在宫中是大大的不敬,甚至要处死。但是夕颜却一点都不反感。反而还有些喜欢。于是莫名的,便对这个老奶奶有些亲昵了起来。
“老奶奶,为什么这么晚了,您和您的相公还要在这里卖馄饨啊。现在天寒地冻的,怎么不让您的儿子儿媳替你们呢。”
夕颜童言无忌,也不明白人间疾苦。在这样的夜晚出来卖馄饨,又是年龄高旬,若不是有难言之隐,谁不想在家中好好休息呢。
老妇人的表情便变得悲戚了起来。
“若是我的儿子儿媳还在的话,他们的孩子,也该像你一样大了。可惜老天不长眼啊。”
老妇人一声感叹后,两行老泪便情不自禁掉落了下来。
俊熙与李泽都明白这个老妇人定是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于是并不作声。这种事情民间常有,便也不觉得奇怪。倒是夕颜听了,心中难免有些难受了起来。
“您的儿子儿媳没有了吗?他们是生病死了吗?所以您和您的丈夫才要夜夜摆摊挣钱吗?”
问完以后,夕颜的声音里已经开始哽咽,并且眼泪也如晶亮的珠子般,啪嗒啪嗒的掉落了下来。
“真是善良的好孩子,不过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怪只怪我和我的丈夫不过是平民百姓,儿子儿媳死的那么惨,也只能打落牙齿吞进肚子里。”
老妇人见眼前女孩为自己掉泪的样子,心中不免勾起了陈年往事,难受了起来。
“老太婆,不要胡说八道。”
一旁正在煮馄饨的老头一声呵斥,老妇人才惊觉自己的话有些多了。便连忙伸出袖子胡乱擦了擦脸,说了声你们慢慢用,便又佝偻着身子同自己的老伴一起忙碌了起来。
夕颜依旧沉浸在伤心之中,也没有了什么胃口。
而俊熙则同一旁的李泽对视一眼,他们显然已经从刚刚那老妇人的口中听出了一些异常。
看来,老妇人口中的儿子儿媳之死,并不是那样简单。
于是在俊熙的授意下,李泽走到那两个老人面前,过了一会便将事情的缘由套了出来。
原来这老妇人曾经有一个儿子,并且还有一个儿媳妇,曾经一家子也生活的十分和美。但是奈何天公不作美,在七年前,也就是老妇的儿媳在街上被刑部尚书的小公子看上,便强行将人带走。因为当时她的儿媳妇已经有了身孕,她抵死不从,惊动了胎气,血流不止,人便也回天乏术,终于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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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09.吞噬入腹
老妇的儿子找上门去,却被刑部尚书随便找了一个借口将其判刑入狱,最后冤死狱中。
好好的一家子,就这样被突来的横祸彻底瓦解。
到了最后,要弄的白发人送黑发人,好不凄惨。
“刑部尚书吗?”
俊熙一双幽潋的重眸微微眯起,泛过一道危险的寒芒。
“俊熙表哥,那个刑部尚书太可恶了,明天我就告诉父皇,让父皇惩治他。”
小小的夕颜双手握成一团,心中十分愤懑。
“这件事情我明天会向皇上禀告,你若是说了出来,那么今天晚上我们出宫玩,岂不是再也成不了了秘密。”
俊熙伸出手轻轻揉了揉夕颜的发丝,声音柔和道。
夕颜吐了吐舌头,便继续吃面。
离开时,俊熙让李泽给了那两位老人家一些银票,足够他们下半生生活而不用再辛苦养活自己。两个老人如同见到了上天派来的菩萨,颤巍巍的想要给俊熙下跪。
俊熙却是上前一步,伸出手阻止了他们。
离开后,夕颜因为走的路多了,便被俊熙抱在怀中。一双湛亮的眼始终落在俊熙的脸上。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俊熙微微笑着看向夕颜,夕颜便连忙摇了摇头。
“俊熙哥哥,其实你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可怕。”
夕颜说完后,又恍然觉得自己似乎说错了什么,便低下头,不再说话。
俊熙的眼底划过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却什么都没有说。
将夕颜送回宫中,看着夕颜睡下后,俊熙才离开皇宫。
“少爷。”
一抹黑影自李泽身边离开,李泽看到出来后的俊熙时,脸上有着还未退去的严肃表情。
“什么事?”
雪衣少年一身清越高华,在月色下竟隐隐有着倾城的容华。然那一双犀利的眉眼,却蕴着一团让人无法忽视的冷芒。
“紫卫报,说那语嫣小姐今夜又给边城中的‘爹娘’写了一封家书,想必明日就会摆拜托我送出去。”
李泽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俊熙脸上的表情。
只见俊熙脸上表情淡淡,唇角似笑非笑。
“还以为那魏国派来的是个多么厉害的角色,本王不过随便放了一个饵,便轻易上了钩。不过这样最好,倒是替本王除去了一个麻烦。”
俊熙淡淡说着,便同李泽施展轻功,离开了皇宫。
李泽看着豪华马车里闭目休息的王爷,心中不由纳闷想着,这个夕颜公主怎么就将少爷当成了一个好人。
哎,看来她果然还是一个小孩子,根本就看不透少爷的真实本质。太可怜了。
五日后。
魏国。
一场冬雪刚刚降完,阳光普照,明媚的衬托的冬雪一片莹白银亮。
然魏国的鹿台之上,却满是血腥的气息。
只见露台高座上坐着一个十九岁的少年,那少年一身明黄龙袍,容颜俊美邪肆,一双已于常人的银紫眸底,满是嗜血的戾气。
此刻,他正目光兴奋的看着鹿台下一狼一人的角斗,狼很凶猛残暴,不过片刻之间便将与它打斗的瘦弱少年撕咬成了碎片,吞噬入腹。可见在打斗之前,它已经被活活饿了好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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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110.你输了
眼神残戾的少年有些兴致怏怏,原本还以为能够多看些时间,却不想这么快就结束了。
他身边的公公早已见怪不怪,倒是一旁伺候了少年大半年的一个小宫女身子瑟瑟发抖不已,虽然已经在王的身边伺候了这么久,但承受能力到底还是不行。这样残忍的画面如不经过两三年的锻炼,是很难吃消的。
“王,是小语姑娘从夏国传来的密件。”
华公公从一个侍卫手中接过一封信,小心递到少年的身边。
炎夜从公公手中接过信件,阅看着信中的内容。
一双如狼般嗜血的眼顿时变的阴测难定。
“好你个晋国老家伙,竟然敢背着本王攀结夏国。本王看在你才将自己的宝贝女儿送给本王,大发慈悲暂且放过你的国家,如今一看,你这晋国,始终还是要提早收入到本王的羽翼之中了。”
将手中的信件揉成一团,炎夜从座上起身。
目光微眯,眼底有着骇人的猩红之色。
让人看了,不寒而栗,瑟缩发抖。
夏国。
摄政王府。
昱远的书房内,他与自己的儿子俊熙各坐一方榻上,二人面前摆着一盘棋局,以目前的情况看来,胜负难分。
“听说两日前晋国被魏国以一夜的时间拿下,速度之快令人咋舌。这魏国虽然过去不过一个游牧民族,但嗜血本性却也可见一斑。但为父困惑的是,晋国本是魏国的同盟国,他怎么会突然之间想要攻打晋国了?”
将一颗白子放下,昱远的嘴角衔着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淡淡看向对面的少年。
少年盯着眼前的棋局,凝思了一会,终于慎重的落下一颗黑子,才缓缓道。
“魏王生性多疑,宁可错杀一千,不可错过一人。这样的人虽然危险,却也最好利用。一招借到杀人倒是恰到好处。并且魏王此次突然出师,虽然表面看上去不过是夺下了一个小国,但实质却很容易引起另外两个同盟国的恐慌。他们难免会对魏王产生忌惮设防。想必出不了十日,夏国便会有两国使者暗中来访,倒是父王恐怕还要和皇上好好商议一阵子。”
“哦,不费一兵一族便将令两个国家臣服于夏国,倒是一招兵行险招的高计。你这计谋倒是很不错。”
昱远微微一笑,为自己拥有这样出色的儿子而感到骄傲。
“我不过是讨厌战场上的无尽厮杀,如果这一个程序能够节省,自然是乐的其成了。”
俊熙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见他将手中的最后一颗棋子落在棋盘之上,然后抬起那一双无波无澜的眼,淡淡看向昱远。
“父王,你输了。”
昱远微微一愣,继而看向棋局。才发现自己果然输了,于是爽朗一笑,心中并不在意。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已经可以预见将来自己的儿子将会有着一番怎样的作为了。
时光荏苒,光与夜白昼交替,仿佛须臾之间,八个春夏秋冬的轮回之间,夏国在一代新帝的管制之下,只变的更加昌盛起来。
正文 1111.十分愤怒
杨柳吹拂,江边舟舫之上,站着一男一女,男子容颜俊秀妖冶,一身紫衫飘然出尘,而他对面的女子一身淡蓝裙装,容颜秀美,与那翩翩公子相衬,倒也是一对碧玉佳人。
“郡主,您要是再不快点画,到时候被端王看到了,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小翠十分着急的看着悠然坐在一棵杨柳树下打扮成公子模样的自家主子,连忙催促道。
“怕什么,这画若是马虎了,到时候画坊不收我的画,你那分成也就自然打了水漂。”
少女十分不在乎的说道,却是戳中了小翠的弱点。
想她一个丫环,虽然在王府做下人,月俸也不少,但这世间有谁是跟银子过不去的。毕竟银子还是越多越好。
于是小翠咬咬银牙,便继续沉默了下来。
“你看,这弘文哥哥同那慧瑾小姐倒也是挺般配的。他们在江上约会的画流行出去,想必一定会轰动全城。这慧瑾小姐也是长安城的一代才女,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连歌舞也是无一不精,并且还常常喜欢同本城的才子们切磋诗文,这般才情的女子,若是成了端王府的妃子,倒也不失为一代佳话。”
琳琅一边画着画,一边优哉悠哉的对身边的小翠说道。
小翠一脸黑线,这话要是被端王听到,还不知道要气成什么样子。
不过她心中也有些奇怪,近来这端王同这个户部尚书家的女儿慧瑾小姐走的很近,难道真的是看上这个慧瑾小姐了。
论样貌,她自然与夏国第一美人的自家郡主相差甚远,论才情,郡主虽然与夕颜公主还差了那么一截,但与这个慧瑾小姐相比,该也是胜出一筹的。且不说别的,光是小姐那一曲飞天舞,便是惊艳了多少人的眉眼。
去年太上皇与太后从外游历归国,郡主第一次在皇家盛宴上跳出了一曲飞天舞,当时看的皇上久久不能反映,就连自幼与郡主最为交好的端王昱弘文也是看的呆了。
此舞真的知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从此,郡主一舞惊天下,而当时给郡主配乐的夕颜公主也是毫不逊色,她的琴技更是出神入化。
所以这个慧瑾小姐即便在京城再是出名,在她小翠看来,与公主和郡主相比,最多不过是个大家闺秀的小姐罢了。
所以,除了这个慧瑾小姐有些大家闺秀的样子,她倒是真的找不出还有什么能够比得上自家郡主厉害的。
这也不是她故意这样想,郡主虽然身份更为娇贵,但谁让她自幼顽皮,就连上树摸鸟蛋,下河抓鱼这种男孩子会做的事情她也丝毫不拉下。
她甚至还清晰的记得当时郡主八岁时,王府的后院中种了几棵桃树,到了结果的时候,与王府相邻的土财主家的张二小少爷因为忍不住馋而偷偷爬墙摘了几个桃子吃。
被郡主知道,很是坚持不懈的将张二小少爷抓住,并且亲手将他打的几乎连爹娘都不认识了。后来被王爷王妃知道,十分愤怒。第一次将郡主关进房间里整整三日不让她出房门,并且让她吃了整整一个月的萝卜青菜,很是可怜。
正文 1112.怏怏欲睡
但也由此可见郡主同大家闺秀真的差了不止一点点。
否则,她也不会在这里作画了。
“好了,已经画完了,我们回去吧。”
将最后一笔勾勒完毕,琳琅便将画收起,同小翠上了一辆豪华的马车,扬长而去。
马车在一个僻静的院子里停下,此处乃是琳琅用自己作画攒下的银子买下的一处宅院,不大不小,却是胜在环境幽雅,最适合她专心作画。
她走进一间专门准备的画室,小翠将上色的染料给她调配好,便静静侯在了一边。
琳琅便开始细细上起色来。
这还是她第一次画弘文哥哥和另外一个女子约会的场面,过去虽然也是常常画他,却都是孑然一人。像今天这样的,却是她始料不及。
因此本来还在街市上游玩的她无意中看到这样一幕,自然是迫不及待的命小翠准备好了毛笔画纸,将这约会的一幕第一时间画下来。
她甚至能够预见此话卖出后将会怎样轰动京城,毕竟弘文哥哥也是京城里的四大美男之一。
当上色结束后,琳琅在画的一角落下款:无双公子。
一切结束后,她让小翠给她沏了一壶茶,命人将画送到京城有名的浮生画坊里,自己则在清风送拂的院子里悠然喝起了茶。
看着郡主一派悠闲的模样,小翠终于还是有些忍不住开口。
“郡主,难道您就一点都不着急吗?”
琳琅倒是一副不解的样子看向小翠。
“我着急什么?”
“当然是端王了。现在他和慧瑾小姐走的这样近,万一有一天他真的娶了慧瑾小姐为妃,那郡主您该怎么办呢?”
小翠的眼中竟是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出来。
真乃是皇帝不急太监急了。
“难道没有了慧瑾小姐,弘文哥哥就会一生一世都对我好么?他对我,不过是兄妹之情罢了。”
琳琅微微弯起月牙般的眼,躺在长椅上,双手为枕,目光看向一丝浮云也无的碧空,向来满不在乎的语气中竟是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怅然。
小翠微微一愣,一时间竟也找不回反驳的话来。
“可是端王那么疼你,何况更是尚未娶妻,若不是为了郡主,又怎么能够一个妾室也无呢?”
小翠不死心的为端王辩驳道。
“也许他还没有遇到一个令他心动的女子,更多的,或许是因为对于我父王母妃的承诺。”
琳琅悠悠说着,思绪又回到了十二岁的那一年。
她尤记得那一日阳光甚好,当时弘文哥哥在摄政王府与哥哥商谈着什么事情。她听到弘文哥哥来了,心中十分开心。于是向哥哥的书房跑去,却因为跑的太急而在书房的门口摔倒了,弘文哥哥一脸紧张的将自己抱起,甚至叫来了宫中的御医为她诊治。可其实她不过是膝盖磨破了一点皮。
等到一切结束后,天色已经微微黑了。
她有些累了,便怏怏欲睡,睡觉前,不肯放开弘文哥哥的胳膊。最后在弘文哥哥的劝哄下才终于睡下。
正文 1113.千般疼爱
但是睡着不久后,她便做了一个恶梦,让她冷汗涔涔的惊醒。
惊醒后,再也没有了倦意。
有些口渴,桌子上的茶水已经见底。她看了看一旁趴在桌子上睡着的小翠,打算自己出去泡壶茶水喝。
虽然贵为郡主,但母妃从小就教育自己,能够自己动手最好不要吩咐别人。
所以琳琅纵然身份尊贵,却也并不娇惯。
她经过后花园的园子里,却正好看到弘文哥哥没有走。月色下他正同哥哥下着棋,一时兴奋间便要过去。却忽然间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心中不免有些好奇,便偷偷躲在一角,想要听他们说着什么。
“琳琅如今这般依赖你,并不是什么好事。”
哥哥将一颗棋子落在棋盘上,语音淡淡道。
弘文欲要落下的棋子微微凝了片刻,才终于放下。
“表哥,你想对我说什么?”
“我想说,如果你一直将琳琅当成小孩子看待,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你真的为了她好,要让她学会不再依赖你,这样对你们彼此都好。”
哥哥的声音回荡在后花园中。
弘文哥哥似乎沉默了很久,久到琳琅都快没有耐心呆下去了。
才终于听到弘文哥哥重新开口。
“我明白了。”
弘文话音落下,淹没在暗暗夜色之中。
后来,琳琅悄声无息的回到了房间里,没有去厨房给自己烧茶水喝。她只觉得头有点疼,胸口很闷。而从那以后,弘文哥哥也似乎不再像过去那样常常来找自己了。
她知道弘文哥哥很忙,不能总陪着她玩。
那一夜哥哥与他的对话中,琳琅也仿佛明白了一些。
这些年,纵然弘文哥哥对自己再好,自己在他心中也终不过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而已。
渐渐的,她想明白了。她不想再依赖弘文哥哥,更不希望弘文哥哥将自己当成一个小孩子。于是在十三岁的那一年,她在夕颜姐姐的帮助下,跳了那一曲飞天舞。
那一舞,她只为弘文哥哥而跳。
还记得当时她跳完,满心期待的看着弘文哥哥。她以为弘文哥哥会说出自己心中渴望的话。
但最后,弘文哥哥却只是微微一笑的看着自己,“琳琅,你跳的很好看。”
只是这一句,其实并无任何不妥。但这却并不是琳琅心中渴盼的话。
她心中希望弘文哥哥能够对她说,琳琅长大了,再也不是小孩子了。
可事实是,弘文哥哥依旧将她当成一个小孩子。
而那夜对她说她长大了的人,却是已经成为皇帝的君浩哥哥。
琳琅想,不管她怎样变,在弘文哥哥的心中都不过只是一个孩子吧。既然这样,她也不会再勉强什么。娘亲也说过,感情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你若强求,一定不会快乐。
顺其自然纵然痛苦,但她也不想要弘文哥哥为难。
她知道,弘文哥哥一直尚未娶妻,最大的可能便是因为自己的父王,她曾听过让弘文哥哥不要辜负了自己。
可是弘文哥哥一直将自己当成小孩子,纵然他可以给自己千般疼爱,却也终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感情。
正文 1114.几分憔悴
如果这样,她反倒希望弘文哥哥能够辜负自己。
两年来,她画过很多的人,也见到了很多的感情。她也渐渐明白了母妃的那一句话。
感情真的是一件很玄妙的存在。
就好像她曾画过的长安城中著名的美人绣娘阿珍。她本来有个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情郎。为了让情郎林某能够专心考官,她没日没夜的接生意,只为了多赚一些银子,好让她所爱的人能够在官场之上顺畅一些。为了她的情郎,她绣的一双眼睛渐渐模糊,却也终于熬到了情郎做官的那一日。
在大家都以为绣娘终于苦尽甘来的时候,却传来情郎即将迎娶某位高官家的小姐为妻的消息。而那家小姐听说绣娘对情郎的付出,倒也有些大度。甚至还很大方的让林某纳绣娘为妾,仿佛这便是对绣娘最好的回报。
林某虽然为人势力,但到底对绣娘还是有些感情的。难得小姐如此大度,他自然是愿意的。但是结局还是出乎人的预料之外,便是那绣娘十分决然的拒绝了那林某的纳妾一说。并且与他恩断义绝,最终凭借自己的能力开了一家绣坊,她自己的眼睛虽然不如过去,却因熟客居多,生意也渐渐大了起来。最终成了京城之中最大的绣坊,绣娘成了一段传奇。
时光变迁,四年后,琳琅因钦佩绣娘的勇敢,又听说了她的貌美,便亲自上门拜访,为她画了一幅画像。当时正在画像时,不巧正好遇到了那个已经嫁给林某的小姐,如今已经被人称为林夫人。
看到林夫人,绣娘很是一番感慨。当林夫人走后,绣娘对琳琅说,当年林夫人也是一代佳人,不过思念光阴,却已经今非昔比,看上去有了几分的憔悴。
那林某的官越做越大,纳的妾室也越来越多。林夫人在于绣娘的闲聊中,竟十分后悔当初没有慧眼识人,如今看绣娘,却是觉得她的决断是何等的精明。
闻言,绣娘也不过叹了一口气。
其实当时她又怎么能够预知今日,她当初与林某的恩断义绝,不过是因为林某伤了她的心。绣娘就是这样一个烈性的女子,付出的时候全心全意,但收回的时候也毫不拖泥带水。
如今绣娘虽然过了嫁人的最好时光,却也追求者不断。痴情者众多。比起过去,倒是更加有选择权了。
琳琅很佩服绣娘的勇气,更是将她视为心中榜样。
她想,若是弘文哥哥真的不喜欢自己,有一日真的将娶自己当成一种责任而无其他的感情,那么这段婚姻,她是宁可不要的。
不过两年时间,她与弘文哥哥表面上看过去似乎还是很亲密。
但她心中清楚,其实他们之间早已不能够再回到过去了。
唯一与绣娘不同的,她的放手,不过是为了弘文哥哥能够幸福。
而她自己,也渐渐学会了不再依赖弘文哥哥,有了自己的理想。她想,等到再过一段时日,她便打算做一个自由的画者,走遍山川,阅览名山古迹,风土民情,增长更多的见识。
正文 1115.一阵发寒
母妃曾说,看的多了,心胸自然就会变得宽广了。
母妃不似这个时代的女子,女子的三从四德那些守旧的话在母妃看来并不在意。她只对自己说,若想要有什么要做的事情,便在年轻的时候及时做了,这样才不会让自己后悔。
琳琅在感情上虽然不甚如意,但是对于理想的追究还是没有放弃。
想到这里,憋闷的心里倒是舒缓了许多。
姿态也渐渐闲适了起来。
“我还猜你不在王府会在哪里,果然是在这里,没有让我多找。”
一个清婉的声音传来,琳琅睁开双眼,微微笑着看着眼前打扮成公子模样的夕颜姐姐。原本清丽出尘的一张脸装扮成了男子模样,非但不难看,更显得脱尘如仙,甚是俊逸。
夕颜将手中的玉扇轻轻敲了敲琳琅的额头,琳琅从长椅上起身,命小翠给夕颜倒了一杯茶,笑意盈盈的看着她。
“夕颜姐姐好好的不在宫中呆着,倒是难得出宫一趟。不过可惜的是哥哥出征在外,并未归来。你这出来又是为的谁呢?”
听到琳琅的话中有话,夕颜的脸上不禁微微一红,又将手中的玉扇提起,微微用力的敲了一下夕颜的头顶。
“你这琳琅,又拿我开玩笑了。”
琳琅嘴角弧度微微弯起,却也不再同夕颜开玩笑。
想起夕颜姐姐同自家的哥哥,倒也真是让她颇为意外。
还记得她六岁那年,哥哥从边城带回过一个美丽的少女。名叫语嫣。
当时哥哥对她十分宠爱,但一年后那语嫣却是行刺了哥哥,然后逃走。当时哥哥病了很多天,她才明白自己的哥哥原来还有受伤的时候。
后来魏国攻打边城,父王打算亲自出征,哥哥却病怏怏的从床上起身,执意去往了边城。那时母妃哭的一塌糊涂,也没有阻止哥哥。
最后的最后,永远都是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
那就是哥哥竟然拿下了魏国,并且还是在魏国的两个同盟国的帮助下,而凯旋而来的哥哥,哪里还有一点病怏怏的样子。这让琳琅十分诧异。
后来,等到她长大了一点。才从李泽哥哥那里明白了一些事情。
原来从当年哥哥宠爱那个语嫣小姐的时候,哥哥便早已放了一张网,饵就是自己。那个语嫣小姐原来是魏国的细作,留在哥哥身边,是为了获取一些机密的情报。
这一点,倒是让人始料不及的。琳琅想起那个美丽的姐姐,怎样也无法将其与细作放在一起。
但是想起自家的哥哥竟然能够识破那个语嫣小姐,心中便不由得一阵发寒。
她本来以为,哥哥对那语嫣小姐多少还是有些喜欢的。但是后来她才明白,其实如哥哥这般薄情冷血的人,对于利用的棋子,是绝对不可能产生一丝一毫的感情的。
她觉得哥哥这一生是不可能对任何人产生感情的。
却在半年前,夕颜姐姐及的那一日向皇上提出了赐婚。当时不但自己吃惊了,甚至连夕颜姐姐都十分惊讶。
正文 1116.缘由
哥哥向来做事出乎人的预料之外,就连这赐婚都十分让人意外。
她想不明白哥哥为什么要突然娶夕颜姐姐,在她看来,哥哥对夕颜姐姐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时候。
一日晚上,她无意间经过哥哥的书房。看到哥哥正手拿一个松木,细心雕刻着一个人像。她忍不住好奇心,走进去一看,那人像上的脸,赫然便是夕颜姐姐。
才明白,哥哥的感情竟然如此深沉。也明白了为什么他从来没有纳过一个侍妾。原来他是在等夕颜姐姐的长大。
想来,再有半年的时间,夕颜姐姐就要成为自己的嫂嫂了。这也是一件十分令人开心的事情了。
“最近我在宫中也闷得很,今日出来闲逛,刚好无意间听到怡红楼今晚举办花魁竞赛,据说很是有趣。怎么样,我们去看看如何?”
夕颜喝了一杯茶,眼中带着几分的兴致。
“哦,还有这样有趣的事情。”
一听夕颜说,琳琅也来了兴致。
虽然那怡红楼是个烟花之地,但琳琅同夕颜并不是那寻常的女子,她们也不是在意很多。加上又是易装出行,自然也就不会被人知道了身份。
“我听说这一次的花魁大赛比起往年都会十分精彩,因为这一届的姑娘都是个个身怀绝技,想来必是让人非常期待的。”
夕颜几乎能够预见到这一次的花魁竞赛后将会有新的姑娘在京城开始盛名了。
“那我们还等什么,快点去吧。”
琳琅说罢便站起身,兴致勃勃的要去。
“慢着,不要冲动。这进怡红楼还有一点困难,我们还需从长计议。”
“有什么困难,只要银子够,难道还进不去不成?”
琳琅有点奇怪的看着夕颜。夕颜摇了摇头。
“这花魁竞赛同往年可是并不一样,据说能够看到今晚花魁竞赛的都是京城里的贵族公子,非富即贵。更是被怡红楼的老板娘亲自下帖,若是没有金帖的人,要是打算进去,可是比登天还要难。”
夕颜说完后,琳琅才明白她之前话中的缘由。
“那怎么办?这一年一度的花魁竞赛可是很难看到,我还打算进去画几幅美人图,到时候一定大卖呢。”
琳琅想着白花花的银子就这样流掉了,不免几分可惜。
“美人图?”
夕颜重复了一边琳琅的话,脑海中顿时闪过一个念头。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听到夕颜豁然开朗的自言自语,琳琅连忙凑到她身边,问道:“夕颜姐姐,你是不是有了什么主意了?”
夕颜点点头,然后微笑着看向琳琅。
她的笑容十分温婉美丽,恍如一朵幽谷中盛开的玉兰花。只不过此时琳琅被她看的却是寒毛直竖,也不知为何,她竟然觉得夕颜姐姐此时看着她的目光竟好像是猎人一样,仿佛自己是代售的猎物,正在心中盘算着她价值多少的银子。
“琳琅,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你的另一个身份无双公子不是在京城中久居盛名嘛。为了求得你的一画,多少人不惜一掷千金。所以我们可以利用你无双公子的身份进入到怡红楼里,这样非但不用花一分银子,那的老板娘没准还会给你一些银子以作酬谢呢。毕竟没有什么比能够让她的姑娘出名更让人动心的事情了。”
正文 1117.不同寻常
夕颜将心中盘算道出,琳琅也有些动心。
“可是那的老板娘能相信我的身份吗?再说了,我们这样贸贸然的去,没准她还以为我们是骗子呢。”
琳琅讲的话也有道理,夕颜有些苦恼。二人便又开始烦恼了起来。
过了一会,那去画坊送画的下人已经回来,并且还带来了一个消息。其实消息通夕颜所讲的一样,那就是今晚怡红楼的花魁竞赛。据说画坊的老板也被请到了中,很是让人艳羡。
听到这里,琳琅脑中一个主意闪过,连忙激动的抓住夕颜的手腕,对她道。
“夕颜姐姐,我怎么忘记了,虽然怡红楼的老板娘会怀疑我,却并不会怀疑浮生画坊的老板。只要有他引荐,的老板娘必定不会怀疑我们。”
“说的有道理,那我们还等什么,快点走吧。”
两个人兴致勃勃的起身,夕颜命琴儿将马车准备好,便打算去往怡红楼。
不过琴儿却阻止了她们二人。
“公主,郡主,这件事情不可为之。”
琴儿比夕颜还要大五岁,在宫中也是德高望重的一等宫女,并且心思也要比常人心思许多。
“为什么?”
夕颜和琳琅因为被阻止,有点不太高兴。她们这样胡闹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虽然这一次是去怡红楼有点夸张了,但毕竟是为了去看花魁比赛。以往琴儿也不会说些什么,并且还会帮着她们隐瞒,今日这般反常,却是为何呢?
“公主,郡主,难道你们忘记了今晚去看花魁比赛的都是京城里的达官贵族,有些甚至是朝廷里的重要官员。公主虽然久居深宫,但难免也会偶尔碰到一两个官员。纵然你们打扮成了翩翩公子的模样,却容貌未变。若是被人认了出来,这件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
琴儿冷静分析着,却是句句说到要点。
此时天色渐暗,就算夕颜与琳琅去医善堂找阿离叔叔易容,时间上也是来不及。
“没关系,我们只要让那的老板娘准备一个单独的雅间就可以了。”
琳琅倒是不太在意,她不相信事情还就真这么凑巧了。
“你说的也是,那我们快点去吧。要不然时间久了,那画坊的老板进去了,我们也不容易将他叫出来,这样就更难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