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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第五十一章 关于汉高祖封王

作者:王文元 当前章节:118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6:28

“封王”是西汉王朝建立之后最显眼的政治现象。同姓王与异姓王之争又是汉朝初期政治斗争的核心问题。传统观点认为,汉高祖之所以封刘姓王,是为了“汉矫秦制,树屏百强”。也就是说,秦始皇无情无义,对功臣非但不封王,而且大肆诛杀。汉要吸取这一教训,要让皇恩浩荡,帝祚永延。

其实这仅仅是皮相。仅作如是观是远远不够的。从历史大势看,汉高祖之封王乃秦始皇改制之反拨。

话得从秦始皇改制说起。寻常史家认为秦始皇施行郡县制是一种历史进步,实际上,仅从政治体制角度看,郡县制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历史倒退,是从封建制蜕变为大一统皇权专制。

大一统皇权专制铁桶一般,针插不入,水泼不进,把滋生民主的缝隙基本给堵塞了,把通向民主的路基本上给堵死了。这种体制几乎失去了与体制之外的联系,政治完全在体制内运转。结果是千年如同一年,社会没有任何发展与进步。考察西方比较先进的封建制,情况迥然不同,西方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民主在一点点积累,市民的力量在一点点扩张,自治因素在一点点形成。遇到合适的机会,便嬗变为资本主义。

大一统皇权专制比封建制离资本主义更远,因为在大一统皇权专制中很少产生资本主义萌芽。

无论汉高祖自己是如何想的,他的封王之举,至少在客观上是进步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至于结果,完全是另一回事。封王之失败,必须从中国的文化、传统、宗教、地理环境、国民性等诸多方面寻找原因。中国这片国土不适应封建制,绝非汉高祖可以改变得了的。

在中国,自治的势力永远不能很好地珍惜自治的机会与权利。总是觊觎本不该觊觎的利益,逼迫中央收回自治的成命,最终使自治化为泡影,复归高度集权。这样的情形实在是太多了。大一统皇权专制不允许丝毫的“分权”,不允许地方有任何自管、自辖、自治之举。

刘姓王中,刘泽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个。

他只是在平息陈略有小功,便施诡计被吕后封为琅邪王。作为代价,他在诸臣中散布封诸吕为王的舆论,以迎合吕后的私欲。吕后一死,他诛杀吕家兄弟,当他得知汉军屯兵荥阳,他又退兵自保。之后又赶回长安拥立代王为天子。投机相暴露无遗。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投机分子,享受到了三代为王的荣誉。所以司马迁也愤愤不平:

太史公曰:荆王王也,由汉初定,天下未集,故刘贾虽属疏,然以策为王,填淮江之间。刘泽之王,权激吕氏,然刘泽卒,南面称孤者三世。事发相重,岂不为伟乎!

《史记·荆燕世家第二十一》封一个王,多一个野心家,多一份权争,这样的封王,无论如何也起不到自治与分权的作用。即使坚持封下去,也实现不了真正的封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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