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之神
伍子胥是位富于远见的政治家、军事家,更是中国的复仇之神。作为复仇之神的伍子胥,是不同于作为政治家、军事家的伍子胥的。复仇之神伍子胥,作为正面人物,被广泛地写在了各种戏剧之中,吟唱不衰。他的疯狂复仇被视为英雄之举,楷模后世,激励后人。然而,伍子胥式的复仇到底有什么积极意义呢?似乎很少有人考虑这个比盲目歌颂他更重要的问题。历史的、道德的、人伦的、美学的、社会的,抑或是其他什么意义,显然都没有。只有些文学意义,还是渲染的结果。一个没有历史、道德与社会意义的人物是不会真正具有文学意义的。他的复仇事迹波澜起伏,扣人心弦,仅此而已。
楚平王杀害了伍子胥的父亲伍屠与哥哥伍尚,伍子胥借助于吴国的力量为自己复仇,无所不用其极。
伍子胥逃离楚国五年后,楚平王已经谢世,伍子胥掘坟鞭尸,以泄其愤。这一点《史记》写得很精彩:
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
《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伍子胥的朋友兼政敌申包胥不同意伍子胥的复仇之举,提出好意的规劝,然而伍子胥丝毫听不进去:伍子胥像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死人,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
《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虽知自己所作所为背天逆理,但伍子胥还是要倒行逆施。复仇,已经成为他心中惟一的、最高的理念,其余的,已经无所顾忌。这种为复仇而复仇的作法,成为武侠精神之滥觞,后来被广为演绎发扬,变为华夏文化的一个重要支脉。所谓“有仇不报非君子”,是之谓也。当然,也存在相反的文化支脉,那就是“怨怨相报何时了”。二者常常被搅拌到一起,构成戏剧冲突。作为政治家,伍子胥不乏闪光之处,但作为复仇者,伍子胥实在是乏善可陈。因为私仇而引发国与国之间的战争更是匪夷所思。申包胥的见地倒是入木三分,可惜伍子胥未予采纳。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伍屠是为小人谗言所害,伍子胥替父报仇,到头来自己重蹈覆辙,亦死于小人口舌:
吴太宰既与子胥有隙,因谗曰:“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贼,其怨望恐为深祸也。
前日王欲伐齐,子胥以为不可,王卒伐之而有大功,子胥耻其计谋不用,乃反怨望。而今王又复伐齐,子胥专愎强谏,沮毁用事,徒幸吴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今王自行,悉国中武力以伐齐,而子胥谏不用,因辍谢,详病不行。王不可不备,此起祸不难……”《史记·伍子胥列传第六》吴王听信太宰谗言,赐伍子胥死。
伍子胥的后代没有伍子胥那样刚烈执著,终未续演父辈的复仇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