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IIyetseeSpringandsunlightinourhome.
在此我可以列举一个更悠久的作品。它是中国的华滋华丝、唐代诗人杜甫的一首诗。下文我首先给出我的英文翻译,其内容为:
MEETINGWITHANOLDFRIEND
Inlifefriendsseldomarebroughtnear;
Likestarseachoneshinesinitssphere.
To-night-oh!whatahappynight!
Wesitbeneaththesamelamplight.
Ouryouthandstrengthlastbutaday.
YouandI-ah!ourhairsaregrey.
Friends!Halfareinabetterland
Withtearswegraspeachother’shand.
Twentymoreyears-shortafterall
Ionceagainascendyourhall.
Whenwemetyouhadnotawife;
Nowyouhavechildren-suchislife!
Beamingtheygreettheirfather’schum;
TheyaskmefromwhereIhavecome.
Beforeoursayweeachhavesaid
Thetableisalreadylaid.
Freshsaladsfromthegardennear
Ricemixedwithmilletfrugalcheer.
Whenshallwemeet?’tishardtoknow.
Andsoletthewinefreelyflow.
ThiswineIknowwilldonoharm.
Myoldfriend’swelcomeissowarm.
TomorrowIgotobewhirled.
Againintothewidewideworld.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37)
我承认,上述译文几乎是拙劣的,它仅仅译出了汉语诗的大意而已。但是,这首诗中,它那如口语般简洁的行文,却带着一种无法言说的优雅、高贵以及悲伤,所有这些我都无法用英
语表达。或许,那是永远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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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史密斯在中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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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其他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
——歌德
斯特德(39)先生曾经问道:“玛丽·科雷利受大众欢迎的秘密何在?”他自己的回答为:“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阅读小说,沉醉于玛丽·科雷利世界中的忠实信徒约翰·史密斯们,将她捧为这一领域的权威。他们生活于其中,活动于其中,并在其中体现其价值。”在英国,玛丽·科雷利之于约翰·史密斯们,就如阿瑟·史密斯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但是,那些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的人们的差别也在于此。真正受过教育的人都想读那些能告诉事物的真相的书,而半受教育之徒,他们宁肯读那些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虚荣心的刺激,而想使事物成为什么样的书。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都想成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优越者,但是阿瑟·史密斯则基于此,而写了一本书,最终他证明他以及约翰·史密斯实际上比中国人优越得多。因此,阿瑟·史密斯自然成了约翰·史密斯很亲近的人了,他那本《中国人的特性》因此而成了约翰·史密斯的圣经。
然而,斯特德说:“正是约翰·史密斯以及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因此,最近我不厌其烦地阅读那些给约翰·史密斯提供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观念的书籍。
那个早餐桌上的独裁者将人的心灵分为两类,一类是算术型智能,一类是代数型智能。他阐述道:“所有的经济和实际智慧,都是‘2+2=4’这种数学公式的延伸或变化。而对于每个哲学陈述而言,则更多地具有‘a+b=c’公式的一般特性。”现在我们来看,整个约翰·史密斯家族,自然是属于独裁者所称的“算术型智能”的心灵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成假名约翰·布尔,他将自己的前途与简单的‘2+2=4’公式联系在一起,并来到中国出售他的曼彻斯特产品。为了挣钱的目的,他和中国人约翰(40)相处很好。因为他和中国约翰,他们都明白并完全赞同‘2+2=4’的公理。但是,如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一样。他来到中国,但满脑子都是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他也不再满足于出售曼彻斯特产品,并且还想开化中国人。或如其所言,即“传播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结果是约翰·史密斯与中国人约翰关系破裂。并且进一步恶化的是,由于受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影响,中国人约翰已不再是曼彻斯特产品诚实好主顾了。他们忽视商业,并跑到“张园”去庆祝立宪,事实上已变成了一群疯狂的改良者。
不久前,我受辛博森(41)《重塑远东》和其他一些书籍的启发,我试图去编撰一本关于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手册。结果是,迄今为止只是以下的一些东西:
1.——人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给大英帝国增光。
2.——你相信上帝吗?
是的,当我去教堂的时候。
3.——但你不在教堂时,你信仰什么呢?
我相信利益,什么东西能给我带来报酬。
4.——什么是合理的信念?
相信人人为己。
5.——工作的合理理由是什么?
把钱装入你的腰包。
6.——何为天堂?
天堂表示能入住百乐街,并且开着敞篷车。
7.——什么是地狱?
地狱意味着失败。
8.——人类的完美状态是什么?
赫德(42)先生在中国海关工作。
9.——什么是亵渎神灵?
否认赫德先生是一个伟大的天才人物。
10.——什么是最大的恶?
阻碍不列颠的贸易。
11.——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四亿中国人?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12.——你是做什么祈祷?
感谢主!我们与邪恶的俄国人和残暴的德国人不一样,他们想瓜分中国。
13.——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传播者。
莫理循(43)博士,《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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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史密斯在中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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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以上是对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真实陈述,那可能有失偏颇。但是,任何人只要努力地阅读一下辛博森的著作,他就不会否认以上内容的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的书的约翰·史密斯所传播的盎格鲁-撒克逊的观念的公正陈述。
最奇怪的事是,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居然在中国产生了实际效果。受此观念的影响,中国的那些约翰们便急不可待地想去实现中华帝国的光荣与辉煌。八股文是一种空洞但无害的东西。在外国朋友将会看到,在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下喧嚷着建立的新式中国文学,将是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之物。最后,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将发现要完蛋的不仅仅是曼彻斯特产品,此外他还被迫花费另一笔开支,用以派遣一个戈登(44)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消灭他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即那个因接受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影响而成了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只是题外话。
于此,我想简明说明的是,这就是理智的英国人。在我看来,那些只是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获取乱七八糟的言论的外国人,当他们来到中国后,如果还能同他必须打交道的中国人和睦相处,那简直是一大奇迹。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题为《远东:历史及其问题》中举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书中说道:
“影响在远东的西方列强的所有问题的因素,在于如何鉴别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不仅看待问题的方式与西方人立场不同,而且他的整个思维和推理模式也与西方人存在差异。那种亚洲人所特有的知觉,与我们所赋予的知觉恰恰相反。”
在中国,一个英国人在读完最后一句话后,如果他遵循逻辑混乱的克劳斯先生的忠告,则当他需要一张白纸时,他就会对他的孩子说:“孩子,给我拿一张黑纸来。”我想,出于维护那些在中国的追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名声考虑,当他们来中国并与中国人生活在一起之时,应该抛开那些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事实上,我坚信那些与中国人相处很好的外国人,是那些坚持2+2=4,而抛弃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关于那些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即a+b=c这种理论的人。确实,当人们想起以前的日子,在阿瑟·史密斯撰写《中国人的特性》之前,大英的公司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45)与中国买办(46)的关系是那样亲密无间,而且代代相传。当人们对此记忆犹新的话,他就向问道,无论对于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和坚持关于a+b=c的东方本质理论、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
那么,吉卜林那句著名的“东就是东,西就是西”,难道一点道理就没有吗?当然是有道理的。当你接触2+2=4时,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有当你面临像a+b=c这类问题时,东西方之间才存在很大的差距。但是要真正解决东西方之间的a+b=c问题,一个人必须具备高等数学的功底。当今世界的不幸在于远东a+b=c方程的解答,掌握在不仅统治大英帝国,而且与日本结盟的约翰·史密斯手中,但他甚至连基本的代数都不懂。东西方之间关于a+b=c方程的解答,其中存在许多未知数,因此是非常复杂困难的问题。在东方,孔子、康有为先生以及端方总督之间的理解不同,即使在西方,莎士比亚、歌德以及约翰·史密斯之间的理解也存在区别。事实上,在你解答a+b=c方程之时,你将发现其实东方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之间的差别很小;反而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与阿瑟·史密斯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别。为了说明这一点,请看我下面列举的具体例子。
阿瑟·史密斯牧师在谈论中国历史时说:
“中国的历史很悠久,这不仅表现在他们试图回到衣不蔽体的时代作为出发点,而且也体现在他们那无休止境的停滞和混乱。在他们内心中,不仅存在过去时代中那种很单调的生活,而且也包括像木头、干草和稻麦杆等那种流逝的东西。除了中国这个民族之外,再也没有其他民族能形成这样的历史了;也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能将这样的记忆储存在他们宽厚的肚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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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史密斯在中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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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让我们来听听理雅各博士在这个问题上的论述吧。在谈及中国23个正统的王朝历史时,理雅各博士说:
“没有其他民族的历史能如此完整和贯通了,并且就整体性而言,它是值得信任的。”
在谈及另一本伟大的中国文学选集时,理雅各博士说道:“我原以为这本著作是不会出版的。但事实上,它在乾隆最后执政的第九年(47)就编辑出版了,这是在两广总督阮元的督促和资助下(同时还有其他官员的资助)。如此大规模的出版物,这充分显示了当时中国高官具有一种公益精神和对文学的追求。这一点值得思虑重重的外国人学习。”
以上我表达了下述意思。不仅在东西方存在很多不同,就是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那个能看出中国官员热心文学的学者,和西方的阿瑟·史密斯牧师——那个为中国的约翰·史密斯所
爱慕的人之间,也是存在很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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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汉学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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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48)
——《论语》
我最近翻阅了一下翟理士博士所著的《翟山笔记》(49)。在读此书的过程中,我不禁又想起另一句话,那是英国驻华领事霍普金斯(50)先生所说:“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在谈论起某某汉学家的时候,总是把他们当作傻瓜看待。”
翟理士博士早已享受大汉学家的美誉。如果仅从其出版著作的数量来看,他不是浪得虚名。但是,我觉得现在是对其著作的质量和价值进行真正评估的时候了,而不能仅仅看其数量。
一方面,翟理士博士与其他所有汉学家相比,具有特有的优势,即他具有文学天赋,能写出非常流利的英文。但在另一方面,翟理士博士则缺少哲学洞察力,甚至有时候连普通常识都不懂。他能够翻译中文的词句,却又不能解释和理解中国的思想。在这个方面,翟理士博士具有与中国的文人一样的特征。孔子曾云:“文胜质则史”。
对于中国的文人而言,书记和文学作品只不过是他进行写书所用的材料而已。他们生活、行走于书本世界,与现实的人生活的世界没有什么联系。对于文人来说,著述立言不是实现目的的唯一手段。对于真正的学者,著述立言和文学研究只是他们解释、批评、理解和认识人类生活的手段而已。
马修·阿诺德曾言:“只有通过理解全部的文学——人类精神的整体历史,或者把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当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理解时,文学的力量才能显现出来。”但是翟理士博士著作中,没有一句话能表明他曾经或试图把中国文学当作一个整体来理解。
正是由于哲学洞察力的匮乏,导致翟理士博士在他的书中,在组织材料方面显得那样的无助。让我们来看看他的那本大字典,它根本一点都不像一本字典,仅仅是一本汉语词句的大杂烩。书中他的翻译,没有任何选择与组织的标准,以及顺序与方法。作为一本为学者而著的字典,他的这本字典肯定是不如卫三畏(51)博士所编的旧字典。
必须承认的是,翟理士博士那本《中国名人谱》(52),的确是一本花费了巨大心血的著作。但是在这里,它同样显示出作者对普通的判断力的缺失。在这样一本书中,人们总是希望能找到即使是真正名人的一些注解。
这里有一些为国家战斗而受伤的人,
还有一些在世时为圣洁的祭司,
当中,有的是虔诚的诗人,曾吟唱出
不逊色于费布斯的诗句,
有的则是具有创造精神的艺术家,
他们让人民的生活变成多姿多彩,
还有一些人也留下了让人怀念的业绩。
我们发现,在他的这部“名人谱”中,他将古代的圣贤与神话中的人物混杂在一起。在他看来,陈季同(53)将军,辜鸿铭先生,张之洞总督和刘布船长之间,他们仅有的差别为:后者习惯以无数的香槟来款待外国人。
最后,翟理士博士最近出版的这些“笔记”,我谨慎地认为,它是不会提高翟理士博士作为一个有判断力和辨别力的学者的声誉的。里面所选的绝大部分主题,都是没有实际或人道意义。这给人造成一种印象,即好像是翟理士博士不厌其烦地写书,不是想告诉关于中国人和中国文学的任何东西,而只是向世人展示一下翟理士博士比其他任何人更为了解和理解中国。而且,与别的场合中一样,翟理士博士在这里也同样表现出一种缺乏哲学思维,不符合一个学者的、让人感到不高兴的武断。正是因为翟理士博士之流的汉学家的这些特点,就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那些实际上远居远东之外的外国人,留下了名不副实的笑柄,并被人耻笑为傻瓜。
我将选取翟理士博士最近出版的两篇文章,以此试图说明迄今为止,如果外国学者关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的著述都缺乏人道或实际的意义,那么这种错误是否在于中国学问和中国文学本身。
第一篇文章的名字叫《何为孝》(54)。这篇文章的观点主要集中于两个中国汉字的理解。孔子的一个弟子问他“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
翟理士博士说:“问题是,两千多年过去了,到底这两个汉字是什么意思呢?”在引证和排除了国内外相关学者的解释和翻译之后,翟理士博士自然而然地找了它的真正含义。为了让大家看清翟理士博士那与众不同的粗率与武断态度,我将引证他宣布他的发现的言辞。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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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汉学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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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弯腰时,它在那里,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55),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好一个聪明且合适的回答。”
在此,我不想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士博士的错误之处。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翟理士博士把那汉字设想成动词的话,则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就算是不谈语法的精确,翟理士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你真的是认为这就是孝吗?)好,上述全部观点已陈列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而在于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
在此我想说明的是,翟理士博士错误地认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然而,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有效之处却恰恰在于此。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做。这二者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也即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家告诉你的是,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而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他却不仅仅告诉你这些。作为真正的宗教导师,他不光要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而且更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是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
这就是马修·阿诺德在他的教学中所说的基督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寡妇给他一个八分之一的小硬币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的是她给了什么,而是她以什么方式给。道德家们说:“不许通奸”,但是基督说:“我想说的是,无论谁,当他满脑子欲望去偷窥一个妇女时,事实上已构成了强奸罪。”
同理,孔子时代的道德家认为这才是孝,即儿女们必须为父母砍材挑水,将家里最好的事物留给父母。但孔子不以为然:“不,那不是孝。”真正的孝并不仅体现在履行对父母的义务,更体现在以什么方式、态度,以及精神状态去完成这些义务。孔子说,什么是难的?用什么方式和态度去履行才是最难的(色难)。我将最后说的是,孔子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如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言,只是一个道德家,这是通过教义中的这种力量,将人的道德行为看作是内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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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汉学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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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叙述之后,就宣布它的意思就在表面上,这恐怕有点武断。但是,你必须所做的,就如这首诗所言:
弯腰时,它在那里,
但要拾起时,却悄无踪影。
“当子夏问孔子‘何为孝’时,孔子简单回答:‘色难’(55),色是描述它,即描述它是很困难的。好一个聪明且合适的回答。”
在此,我不想运用精确的中国语法来指出翟理士博士的错误之处。我只想说的是,如果翟理士博士把那汉字设想成动词的话,则在文笔顺畅的中文里,这句话将不是读成“色难”,而是“色之维难”。如果这里“色”字是作为动词,那非人称代词“之”是必不可少了。
就算是不谈语法的精确,翟理士博士所翻译的孔子的回答,如果联系整个上下文来看,也是根本没有把握住它的实质要点的。
子夏问:“何为孝?”孔子答曰:“色难。(其困难是方式)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当有事需要做的时候,年轻人应该努力去做,而有酒食之时,应先让长者享用。——你真的是认为这就是孝吗?)好,上述全部观点已陈列于此——重要的不是你应对你父母尽什么义务,而在于你以什么方式,以何种精神面目去履行这种义务。
在此我想说明的是,翟理士博士错误地认为只是在名义上履行道德义务,然而,孔子的道德教义的伟大与真正有效之处却恰恰在于此。事实上,孔子所主张的不是在于做什么,而在于如何去做。这二者的区别,也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和宗教之间的区别,也即仅仅作为道德家的准则与伟大的真正的宗教导师的教义之间的区别。道德家告诉你的是,什么行为是道德的而什么行为又是非道德的。但是,对于真正的宗教导师而言,他却不仅仅告诉你这些。作为真正的宗教导师,他不光要教诲人们如何去行事,而且更注重行为的内在部分,即注重行为的态度。真正的宗教导师告诉我们区分道德的与不道德的行为,这并不是在于我们做什么,而在于我们以何种方式去做。
这就是马修·阿诺德在他的教学中所说的基督的方法。当一个可怜的寡妇给他一个八分之一的小硬币时,基督提醒他的门徒的是她给了什么,而是她以什么方式给。道德家们说:“不许通奸”,但是基督说:“我想说的是,无论谁,当他满脑子欲望去偷窥一个妇女时,事实上已构成了强奸罪。”
同理,孔子时代的道德家认为这才是孝,即儿女们必须为父母砍材挑水,将家里最好的事物留给父母。但孔子不以为然:“不,那不是孝。”真正的孝并不仅体现在履行对父母的义务,更体现在以什么方式、态度,以及精神状态去完成这些义务。孔子说,什么是难的?用什么方式和态度去履行才是最难的(色难)。我将最后说的是,孔子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的宗教导师,而不是如一些基督传教士所言,只是一个道德家,这是通过教义中的这种力量,将人的道德行为看作是内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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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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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为了赶时髦,一个传教士在他的一些文章的封面自称为“宿儒”,这导致了很多笑话。毫无疑问,这个想法当然是相当荒谬的。在整个中华帝国,可以肯定地说,还无一人还大声宣称他自己是宿儒。“宿”字在中国的意思为一个文人学者所能达到的最高境地。但是,我们常常听到,一个欧洲人被称为是一个中国学家。在《中国评论》的广告里说,“在传教士中间,高深的中国学正在艰辛地耕耘。”接着,它就罗列了一堆撰稿者的姓名,并说我们相信这些学者的所有研究都是可信与可靠的。
现在,如果试图了解所谓的在华传教士辛勤耕耘的高深学问的高深程度,我们没有必要把德国人费希特在《文人》演讲中,或者美国人爱默生在《文学伦理学》中所提出的高标准来衡量。前美国驻德公使泰勒先生被公认为大德国学家。事实上,他也仅仅是一个读过几本席勒剧本,在杂志上发表过翻译海涅诗歌的英国人而言。在他的社交圈内,他被捧为德国学家,但他自己决然不会在印刷品中公然自称。那些在中国的欧洲人中,出版了一些省方言的一些对话或收集了一百条中文谚语之后,就立即给予这个人汉语学者的称号。当然,取一个名字到无关紧要,在条约的治外法权条款之下,一个英国人在中国可以不受惩罚地称他自己为孔子,如果这令他高兴的话。
因为一些人认为中国学已超越了早期开拓时期,马上要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了,所以我们被引导来考虑这个问题。在新的阶段,中国研究者将不仅仅满足于字典编撰或这种简单工作,他们想写作专著,翻译中国民族文学中最完美的作品。他们不仅非常理智与论据充分去评判它们,而且决定中国文学殿堂那些最受推崇的名字。接下来,我将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第一,考察一下历经上述变化的欧洲人,考察他们具备什么程度的中国知识;第二,以往的中国学家做了那些工作;第三,考察现今中国学的实际情况;最后,指出什么样的中国学应是我们的发展方向。俗话说,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侏儒,很容易把自己想象得比巨人更伟大。但是,必须承认的是,侏儒拥有位置上的优势,必将具有更加宽广的视野。因此,我们将站在我们的先人的肩膀上,对中国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做一番审查。如果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提出了与前人不一样的意见,我们希望不要被认为是炫耀。我们认为自己仅仅是利用了自身所处位置的优势。
首先,我们认为欧洲人的中国知识已发生变化,这表明学习一门语言知识的难点已被克服。翟理士博士说:“以前人们普遍认为会说一门语言,特别是汉语中的方言是很难的。这种历史很早就在其他的历史小说中有所表述了。”确实,即使是对于书面语言也是如此。一个英国领事馆的学生,在北京住两年、在领事馆工作一两年后,就能看懂一封普通电报的大意了。所以说,我们很高兴地认为,如今在中国的外国人,他们的中国知识已发生了很大程度的改变。但是,我们对超过这个界限的夸大其辞,则感到非常怀疑。
在早期耶稣会传教士之后,马礼逊(56)博士那本著名字典的出版,被公认为所有已完成的中国学研究的新起点。无疑,那部著作留下了一座早期新教传教士的认真、热心和尽责从事的纪念碑。继马礼逊博士之后的一批学者中,当以德庇时(57)爵士、郭士腊(58)博士等为代表。德庇时爵士对中国一无所知,他自己也供认不讳。他肯定讲官话,并能够不太费劲地阅读那种方言的小说。但他所拥有的那点知识,恐怕在今天只能胜任一个领事馆中的洋员职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直到今天大多数英国人关于中国知识,是来源于德庇时爵士的书本。郭士腊博士或许比德庇时爵士更为了解中国多点。但是,他却不打算做进一步了解。已故的托马斯·麦多士(59)先生在后来揭露郭士腊的自负方面做了不错的工作。以及另外这种传教士如古伯察(60)和杜赫德(61)。在这之后,我们很奇怪地发现了蒲尔杰(62)先生。在他的新著《中国历史》中,他把上述人物引证为权威。
欧洲所有大学中最先获得汉学讲座教授是法国的雷慕沙(63)。我们现在还无法对他的工作进行恰当的评价。但是他有一本引人注目的书,它是法译中文小说《双堂妹》。这本书经利·亨德读过后,他推荐给了卡莱尔,再由卡莱尔传给了约翰·史特林。这些人读过此书之后,很高兴并说书一定是出自一个天才之手,“一个天才的龙的传人”。这本书的中文名叫《玉娇梨》,是一本读起来令人愉悦的书。但是它在中国文学中只是一个次品的代表,即使在次品中也没多高的位置。不过,令人感到高兴的是,来源于中国人的大脑的思想和想象,事实上已经通过了卡莱尔和利·亨德的心灵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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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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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雷慕沙之后的汉学家有于连(64)和波迪埃(65)。德国诗人海涅曾言,于连做出了一个惊奇的和重要的发现,即蒙斯·波茨尔对汉语一窍不通,并且后者也有一个发现,即于连根本就不懂梵语。然而,这些著作者的开拓性工作是相当大的。他们所拥有的一个优势是他们完全精通于本国语言。另一个可能要提及的法国作家是德里文(66),他做了前无古人的工作,即他的唐诗译作是开始进入中国文学的一个突破。
在德国,慕尼黑的帕拉特(67)出版了一本关于中国的书,他取的书名为《满族》。像所有其他德国的著作一样,这是一本无可挑剔的书。书的明显意图是要描绘出中国满族王朝起源的历史。但是,这本书的后面部分涉及到一些与中国问题的信息,据我们所知,这是用欧洲文字书写的其他书中找不到的。就如卫三畏博士的那本《中国总论》,跟《满族》相比,也只是小人书而已。另外一个德国汉学家是斯特劳斯,他是普鲁士吞并的小德意志公国的前大臣。这个老臣在离任之后以研究汉学为乐。他出版了一本《老子》的译著,并且最近出版了一本《诗经》的译著。据广东的花之安(68)先生评价,他的《老子》译本中的一些部分还是不错的。他翻译的首领颂也是流传广泛,评价不错。不幸的是,我们无法获取这些书。
上述所提及的学者都被认为是早期的汉学家,始于马礼逊博士的字典的出版。第二阶段始于两本权威的著作:一本是威妥玛(69)爵士的《自迩集》;其次就是理雅各博士的《中国经典》翻译。
对于前者,那些中国知识已经超越讲官话阶段的西方人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尽管如此,它还是所有已经出版的关于中国语言的书籍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得最完美的大作。而且,这本书也是顺应时代呼唤的产物。像这种书必须写出来,瞧!它已被写出来了,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已经将现代与未来竞争的机会全部夺走了。
那些必须做的中国经典的翻译,也是时代的必然。理雅各博士已经完工了,其结果是一打吓人的卷册。无论质量如何,单从工作的量来说确实是巨大的。在这些浩繁的译著面前,我们谈论起来都有点害怕。不过坦白地说,这些译著并不能让我们满意。巴尔福(70)先生公正地评价道:翻译这些经典大量依靠的是译者所生造的专业术语。现在我们感觉到理雅各博士所运用的术语是粗糙、拙劣、不充分的,并且在某些地方几乎是不符合语言习惯。这仅仅就形式而言。对于内容,我们不敢冒昧提出意见,还是让广东的花之安牧师来代言。他说:“理雅各博士关于孟子的注解,表明了他缺乏对作者的哲学理解。”我们可以肯定,如果理雅各博士没有实现在其头脑中对孔子及其教义有一个完整的理解和把握,那么他是很难阅读和翻译这些作品的。尤其特别的是,无论在他的注解中,还是在他的专题研究中,都不让一个词组与句子漏掉,以此表明他以哲学整体来把握孔子教义。因此,总而言之,理雅各博士对于这些作品的价值判断,无论如何都不能作为最后的定论加以接受。并且中国经典的译者将不断更替。自从上述两本著作面世后,又出现了许多有关中国的著作。其中的确有几部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但是还没有一部我们觉得已经表明中国学已出现一个重要的转折。
首先是伟列亚力(71)先生的《中国文学札记》。然而,它仅仅是一个目录,并且根本不是一本具有文学气质的书。另一本是已故梅辉立(72)先生的《汉语指南》。当然,它并不能被认为是很完善的东西。尽管如此,它确实是一部伟大的作品,是所有关于中国的作品中最严谨和认真的了。而且,它的实际效用也是仅次于威妥玛的《自迩集》。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中国学家是英国领事馆的翟理士先生。与其他早期法国汉学家一样,翟理士先生拥有令人羡慕的清晰、有力和优美的文风优势。他所接触的每个问题,都立刻变成清晰和易懂。但是也存在一两个例外。他在选择与其笔相值的题目时并不是很幸运。一个例外是《聊斋志异》的翻译。这一翻译应当看作是中译英的典范。但是,尽管《聊斋志异》是很优美的作品,并不是属于中国文学的一流之作。
紧接着理雅各博士工作之后,巴尔福先生最近关于庄子《南华经》的翻译,的确是抱负最高的作品。坦白地说,当我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宣告时,我们的期待与高兴的程度,犹如一个英国人进入翰林院的宣告。《南华经》被公认为中国民族文学中最为完美的作品之一。自从公元前二世纪该书诞生以来,这本书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几乎不亚于儒家及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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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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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对历朝历代的诗歌、浪漫主义文学产生了主导性的影响,这如同四书五经对中国哲学作品的影响一样。但是,巴尔福先生的著作根本不是翻译,说白一点,就是瞎译。我们承认,对于我们而言,给予巴尔福先生付出这么多年艰辛劳动的作品这样的评价,我们也感到很沉重。但是我们已经对它冒言,并希望我们能够做出更好的评价。我们相信,假如我们提出庄子哲学的准备解释的问题,那么巴尔福先生很难会来参加我们的讨论。我们引用最新的《南华经》中文文本编辑林希冲在前言中的话:“但是,阅读一本书时,必须弄明白每一个字的意思;这样你才能分析句子;在弄明白句子的结构之后,你才能理解文章的段落安排;如此,最后你就能抓住整个章节的中心思想了。”如今,巴尔福先生翻译的每一页都留下了硬伤,表明他既没有明白每一个单字的含义,如此也没有正确分析句子的结构,并且没有准备地了解段落安排。如果以上我们所假设的陈述能够证实的话,正如他们也很难以被证实,则只要看看语法规则,就能非常清楚地知道巴尔福先生未能把握好整篇作品的中心思想了。
但是,当今所有的中国学家都倾向于把广东的安之花牧师摆在第一位。尽管我们并不认为安之花先生的工作比其他人的作品更具有学术价值或文学价值,但是我们发现,他的每一个句子都展示了他对文学和哲学原则的把握,而在当今的其他学者当中则是不多见。至于我们以为的这些原则是什么呢?这就应该留本篇的下一部分再谈论了。到时候,我们希望能够阐明中国学的方法、目的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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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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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安先生曾言,中国人不懂得任何科学研究的系统方法。然而,在中国的一部经典著作《大学》里,这部著作被大部分外国学者看作是一部“陈词滥调”,提出了学者进行系统研究应遵循的系列程序。研究中国的学生或许再也没有比遵循这部著作的课程所能做得更好了。这种课程就是,首先从个体的研究开始,接着从个体进入家庭,然后再从家庭进入政府。
因此,首先对于一个研究中国的人来说,必不可少的一步是理解中国个人行为原则方面最基本的知识。其次,他还必须审视一下,在中国人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家庭生活中,这些原则是如何得到运用和贯彻。第三,完成以上工作之后,他才能将国家的行政和管理制度作为他的注意对象和研究方向。当然,正如我们所指出的,这个研究程序只是能大致得到贯彻。如果要彻底地贯彻它,那就需要耗费学者几乎是一生的精力,锲而不舍地去追求。但是,毫无疑问,一个人只有非常熟悉上述这些原则后,他才能有资格称得上是中国学家或者自认为有很深的学问。德国诗人歌德曾说:“正如同在自然的造化中一样,在人的作品中,意愿才是真正值得注意和超越一切之上的东西。”研究民族性格,最重要的和最值得注意的也是这个方面。这就是,不仅要注意一个民族的活动和实践,也要关注他们的观念和理论。必须弄明白他们是如何区分好与坏的东西,以及这个民族以何种标准划分正义和非正义。他们如何区分美与丑,智慧与愚笨等。这也就是说,那些研究中国的人应该考察个人行为准则。换句话说,我们要表达的是,研究中国,你必须懂得中国人的民族理念。如果有人提问: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我们的回答是,去研究这个民族的文学,从中透视出他们最美好的民族特性,同时也能看出他们最坏的性格一面。因此,中国人权威的民族文学,应该是吸引那些研究中国的人的注意对象之一。这种预备的研究是必须的,无论是作为一种研究必经的过程,还是作为达到目标的手段。接下来,让我们来看如何研究中国文学吧。
一个德国作家曾言:“欧洲文明的基础是希腊、罗马和巴勒斯坦文明,印度人、欧洲人和波斯人都属于雅利安人种,因此从种族上说,他们是亲戚关系。中世纪,欧洲文明的发展受到同阿拉伯人交往的影响。甚至直到今天,这种影响仍然存在。”但中国文明的起源、发展,以及存在的基础,同欧洲文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对于研究中国的外国人来说,要克服因不了解中国的基本观念和概念群所带来的不便。这些外国人有必要运用与自己民族不同的中国民族观念和概念,而且应在自己的语言中找到对应物。如果缺少这些对应物,就应该分解它们,以便将他们归入普遍人性当中去。例如,“仁”、“义”和“礼”,在中国的经典中不断出现,英文一般翻译为“benevolence”,“justice”,和“propriety”。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推敲这些词语的内涵,那么就会发现这种翻译不是很合适。英文的对应词并不能囊括汉字的全部含义。此外,“humanity”一词可能是被翻译为“benevolence”的中文“仁”字最恰当的英文翻译。但这时的“humanity”,应该从不同于英语习惯用法中的意义理解。冒险的译者,可能会用《圣经》中的“love”和“righteousness”来翻译“仁”。可能这一翻译比别的任何认为表达了词的含义,同时也符合语言习惯的翻译更好些。然而,现在如果我们把这些词所传达的理念分解为普遍的人性的话,我们就会得到他们的全部含义,即“善”,“真”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