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已经尽力地快了。”
学姐说:“咦,你是新生吧?”
“嗯。”
“唉,算了,下次别再忘了。”
沈安若正努力地调整呼吸,顾不上解释。她刚才跑得太急,觉得口干舌燥,呼吸困难。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句:“健忘,迟到,这跟新生非新生有什么关系。”那声音非常有磁性,语气却不冷不热。安若一抬头,便正对上了一张可称之为英俊的脸。虽然如今长得不歪都可叫做“帅哥”,但可以用这个俗之又俗的“英俊”一词来形容的男生,毕竟还是少数。安若正在心头算计着给这男人的长相气质以及表现打几分,只听学姐说:“浩洋,到时间了,咱们该走了。”她心头一亮,啊,原来是他,不禁多看了几眼。
江浩洋明明语气冷淡,表情却很柔和,非常具有欺骗性。“道貌岸然”这个词在安若脑中轻轻浮起,打了个圈,安若努力把这个念头压下,却忍不住弯起嘴角。
江浩洋斜靠在桌旁,微微侧头看她:“你怎么没带工作证?”
“可我不是……”
学姐说:“走啦。”
江浩洋从抽屉里抽出一张工作证递给她:“戴好。你们那组人已经走了吧?跟我们一起走吧。”又往她手里塞了一瓶矿泉水,“以后早起跑操,上个楼就喘成这样?”
沈安若突然从心中钻出小小的冒险念头,对这次活动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乖乖地跟在他们后面。
他们那次是到近郊的一家福利院去做社工。江浩洋在路上就发现了她误打正着的冒名顶替,不过并没说什么,到了集合地后,把她扔到一个组里就走了,后来沈安若发现那其实是工作最轻松的一个组。
直到晚上,沈安若想起江浩洋那仿佛很镇定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幻了好几种颜色,仍然有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窃喜,仿佛替素不相识的女性同胞报了一点小仇。上铺孙冰冰想是白天累了,早早躺在床上抱着小说看,想到了什么,探出头问:“安若,你今天怎么也去了?”
“大概他们缺人手吧。”安若也觉得累,躺下看着双层床的床顶,“唉,孙冰冰,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千万要冷静,别跳到我床上来。”
孙冰冰十分配合:“哀家准许你说。”
“我今天是跟你心爱的江浩洋学长一起同行的,如果你自己去送文件的话……”
“啊——”孙冰冰整个晚上就这样不停地制造噪声,一想起她的浩洋学长的名字,就痛心地惊声尖叫。沈安若被吵到忍无可忍:“江浩洋到底有什么好啊?”
“你这个得便宜卖乖的坏东西,我掐死你!江学长哪里不好啊?高大英俊成绩好,篮球足球都很棒,人缘也佳,听说连他家里条件都很优。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
沈安若很没气质地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反正没有人看见。
经济院一年一度的传统大戏普通话大赛开始了,沈安若所在的211宿舍被班里指派代表班级参赛。她们班级四十几人,一共只有六名女生,恰在一个宿舍,虽然不是每人都貌美如花,却也个个生得整齐干净,又常常集体出行,排在一起算是校园里养眼的一景,工商2班众男生对此感到非常荣耀与自豪。
她们准备的节目是一个模拟法庭场景,根据当年晚报上连载的一个非常热点的民事纠纷案改的。一位女职员被同事诬陷后家庭破裂精神崩溃,最后把诬陷者告上法庭。
之前的参赛节目无非都是诗和散文朗诵,舞台剧独白,还有快板绕口令,无甚惊喜。211女孩们一上场,先扮作八卦女长舌妇,唧唧喳喳窃窃私语搬弄口舌是非极尽毒舌之能事,把女主角气得发抖,很有喜剧效果,台下已是低笑声不绝。到第二幕,现场立即改作法庭,除了女主角和诬陷者,其他四人迅速捡起藏在台角的戏服,十几秒内就由恶女分别扮作一本正经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双方律师,台下的笑声更响了。
她们事前已经排练无数遍,此刻虽然紧张无比,却觉得那些已经熟背于心的话完全不用经过大脑,便自然地脱口而出。许芝与沈安若分别扮作被告及原告律师,她俩本来就口齿清晰,如今各自戴上眼镜,很像回事。受害人白欣雅长一副清纯面孔,带一副软软的腔调,显得十分楚楚可怜,被告孙冰冰则是彻底的恶女相。张俪的声音珠圆玉润于是派她去做法官,至于普通话不太好,带一口乡音的赵慧,则让她扮只有几句台词的书记员。剧本是她们自己写的,很粗糙,又有多处法律错误,庭辩场面场面更是胡乱综合了港剧美剧以及古装戏种种。但一群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在台上这样的装模作样一本正经,是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安若记得,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她们宿舍收到大捧的花,落款写道:工商系全体男士敬献211的小妹妹们,祝贺以及感谢你们终于打倒会计系,替我系争光。
当时安若正与许芝在台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正辩到精彩处,偏偏台上灯光闪了几下,突然灭掉了,大家一时傻了眼,台下立即开始鼓噪。白欣雅最沉不住气,直扯沈安若:“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没想到那话筒还是通电的,白欣雅的声音立即通过音箱传到台下,台下有哄笑声,场面很尴尬。沈安若也不知自己哪来的急智,把话筒举到嘴边,用了辩论的腔调一板一眼地说:“俗话说,好事多磨。你放心,胜利会属于我们。”许芝的反应也极快:“现在胜负还未分,你们说什么大话呢。”法官张俪也反应过来了,用木槌敲着桌子,口气严肃地说:“肃静!肃静!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庭纪律?双方律师继续!”
台下安静了几秒钟,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沈安若她们的节目便得以在黑暗中继续进行。没有了几百双眼睛的注视,又经历了刚才的紧张与尴尬,她们反而沉静下来,完全超水平发挥。很巧的,快到结尾,灯光系统恢复了正常,舞台一片明亮。按剧本设定,沈安若一方赢了官司,与被告方的律师握手。许芝与沈安若用力地握手,在台下看来状似还在继续较劲,安若当然明白她们分明是在庆贺刚才两人的配合默契。
工商2班的节目无争议地得了第一名。江浩洋与院领导一起坐在评委席里,轮到他举牌时,他嘴角噙着笑意,给了她们一个十分。
很快就到了学生会换届,大四生退出,大一生补进。孙冰冰与许芝最积极,连日在宿舍准备拉票演讲,总拖着甚少去自修室学习,整晚混在宿舍里的沈安若当观众兼评委。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日,沈安若下课后抱了课本慢腾腾地下楼,碰见几个熟识的同学,均朝她道“恭喜”、“加油”,沈安若一头雾水,直到遇上孙冰冰:“沈安若,你行啊,跟地下党似的。”
沈安若费了很大劲才得知,原来孙冰冰并没进入院学生会的侯选人名单,而沈安若的名里却列在其中。安若大吃一惊,立即跑到学生会办公室,屋里几位面熟的学长正在忙。“我是沈安若。对不起,我想知道,我没有申请入会,为什么候选人里有我的名字?”
“江浩洋帮你报的名,做你的推荐人。”上回见过面的那位学姐很和气地朝她笑。
“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浩洋吧。唉,他来了。”
沈安若回头,看见江浩洋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江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江浩洋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沈安若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江浩洋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沈安若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11的姑娘们一致认为,沈安若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概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11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孙冰冰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沈安若,你若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她们正式上任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江浩洋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安若身边的邹佳佳就小声说:“浩洋学长真有型啊。”
沈安若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江浩洋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安若抬头朝江浩洋嫣然一笑:“江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沈安若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江浩洋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江浩洋喝太多。饶是如此,江浩洋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沈安若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江浩洋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沈安若过得游刃有余。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沈安若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江浩洋。
沈安若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暧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江浩洋,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沈安若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吗,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江浩洋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沈安若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安若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咦,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沈安若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沈安若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江浩洋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唧唧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吗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拔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有许多特色小吃的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得……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城市,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的力量多么强大,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正文 番外二:程小二是这样得逞的(贺秋雁)
我是贺秋雁,JJYY杂志社传说中的拼命三娘,相亲女王,以及八卦小强。
话说那一天,我到一个不幸的家庭采访,刚出来,天上便下起了瓢泼大雨,我躲闪不及,一身湿透。正是下班时段,可怜的老娘我,竟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本来也差点拦到一辆,但那车却越过了我,停在我五米之外另一位女士身旁。匆匆一瞥间,那女士其实比我更年老更色衰,可是她的衣领比我低裙子比我短。对不起,容我鄙弃地“靠”一声。
我正在凄雨冷风里被虐得楚楚可怜,脑中灵光一现,啊,这里离沈安若那死女人工作的地方不过十分钟的车程,现在她应该正在回家的路上。
不好意思啊各位,我知道我是啰唆了点,但我做一回主角容易吗我,不多浪费点胶卷实在对不起我的人生。
朋友就是要互相利用以及互相陷害的。一个电话,那女人在十一分十一秒后准时到达我身边。
车上我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事实上我是被雨淋感冒了。“亲爱的,今晚到我那儿去陪我睡吧,你那奸夫不是又到外面去寻欢作乐了?你自己正独守空闺吧?”
沈安若见怪不怪地从车镜里看我一眼,随手扔给我一个袋子:“换下来吧,我刚买的衣服,还没穿过。”将车停在一个无人处。
我的鼻涕流得更肆虐:“安若,可惜我不是男的,而你又不是蕾丝边,白白让程少臣那家伙得了便宜去。”
她说:“淋得这么惨,还这么有娱乐精神。你是打定主意这辈子都不学开车了?”
老娘我小时候遇过一次重大车祸,侥幸捡回一命,那时我发誓,我这辈子都不学开车,免得去祸害别人。于是我郑重地说:“是。据我看小言得来的经验,不会开车的女人正常艳遇的概率通常更大一些。开车的女人大多碰上的是逃犯跟流浪汉。你今晚到底去我那儿不去?”
沈安若斜睨了我一眼:“他今天就回来,现在应该快到家了。你晚上也到我家吃饭吧,我做鱼丸汤。”
我知道沈安若一直是美丽的,柔和清浅的美丽。可是刚才她睨我那一眼,竟然说不出的妩媚妖娆,连我都心跳加速了几拍,怨不得程少臣那强势的家伙竟然心甘情愿地吃回头草。
我说:“靠,你那眼神怎么那么勾人?自从上个月你从那小岛上培训归来,就成天这么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刺激得我等大龄女青年没法活。我是不是也该请假到那里去修炼一下,指不定回来就有桃花了。”
沈安若不理我,专心地重新上路,我又说:“都这样了就赶紧去登记结婚呗,连咱们阿伟哥跟嘉玲姐都结了。”
“他们不是处了二十年才结的嘛。”
对不起,容我再靠一声。沈安若这女的,从小就比我乖巧比我安静比我懂事比我理性比我保守比我……这些我都认了,但是为什么她竟然同时可以比我先失身比我先结婚比我先离婚现在还可以这么时髦地跟前夫同居不结婚?而我还在充满了荆棘与泥泞的漫漫相亲路上步履蹒跚,迷惘彷徨,犹豫徘徊。相比之下,我的人生,那叫一个灰暗着的失败!
路上塞车严重,走走停停,交通频道的DJ如小学生念课文一般播报路况信息:某某路段车拥堵,某某路段畅行……放音乐。
“咦,这曲子这么耳熟。”我说。
“《布拉格之春》的插曲。”沈安若随口说,她记性也一向比我好,然后她仿佛自言自语,“竟然放这么不合时宜的曲子……”
她的手机恰在这时响起,沈安若低头看一眼,转头对我说:“麻烦你帮我接一下,说我一会儿会给他回过去。”她的确不敢接,此刻满路的车子正塞作一堆一点一点地挪,全神贯注都难免出状况。
我合了手机:“不用回了,只是跟你说一声,你奸夫有点事情,回家会晚一些,你自己吃饭吧。”
沈安若诧异:“是他打来的?刚才明明是……”
“不是他。那男的音色还不赖。奇怪,那声音怎么就那么熟呢?”
“不就是不幸被你放了两回鸽子的林虎聪同志嘛,这次他跟程少臣一起出差。”
“靠,怪不得。他以为我是你的时候,那么温柔有礼,一听到我的声音,立马儿就变了腔调。臭男人!”
“全是你自找的,怨得了人家吗?”
交通频道那声音腻得跟猪油似的小妞儿又开始出声:“四十分钟前,从机场路通往市区的××隧道发生九车连环相撞事故,目前伤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抢救……”唉,这位DJ女同学,人家都死伤未明了,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嗲?真是受不了,伸手把广播关了,却见沈安若弹簧一般地拿起了手机。
她拨的是程少臣的电话,始终是关机。后来她终于想起来应该拨小气林的电话,终于拨通了,不停地问:“你们在哪儿?”
我隔了半米都能听见那男人在一遍遍地重复:“我们没事儿,真的。他手机没电了,他现在真的不方便接电话。唉,你得相信我,我们真没事儿,我若骗你我就是猪八戒,我们全家都是猪八戒。你在开车吗?你要过来?拜托你换辆出租车吧。”
我常常佩服沈安若的敏锐。虽然有时候未免有点神经质,可大多数时候都十分准确。我心惊肉跳地看着她把车开到医院,陪着她一路小跑地冲进急诊大楼。
医院里一团混乱,形色匆匆的医护人员,痛哭失声的家属,还有很多大盖帽。有手术车从我们身边推过,一路淌着血。我抓紧了沈安若的胳膊。
我们遇见了传说中的那一只林虎聪。他看了我一眼,轻轻点一下头,就只顾着跟沈安若说话了:“跟你说不要来了,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本来不想你知道。真的没事,他现在有点情况走不开而已。”
“他在哪儿?”
“手术室……唉,你不要紧张,做手术的不是他。”
那个看模样本该伶牙俐齿的林同学,偏偏就是解释不清这句话,哪里能怪沈安若纠缠不清呢?我倾向于他暗恋她,男人只有这时候才会反应如此迟钝。不过似乎也不能怪他,连我都没见过沈安若这么不镇静,我也搞不定她。
总之就是乱,具体细节我也记不得了。总之后来沈安若看到了一团被血浸透了的衣服,偏偏有个白痴小护士说那是程先生的。于是沈安若抓了林虎聪的衣襟开始哭:“你说过他没事的。”
“他真的没事啊,那不是他的血。”
混乱啊混乱,也不知混乱了多久,终于有一个听起来能够令人神清气爽一点的声音响起:“怎么回事?不是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吗?”
我回头望见程少臣,一身洁白,脸色苍白,我第一次觉得他长得像天使。但他却露出惶恐的表情,做出失态的动作,我迅速扭头,沈安若那女人竟然晕倒了,还好没摔倒,而是倒进林虎聪的怀里。也算上帝同情他的暗恋之苦,给他谋那么一丁点的福利,虽说很可能是饮鸠止渴。对了,林同学抱住沈安若的那一瞬间,脸上露出狰狞的表情,噢,错了,是痛苦的表情。后来才知道,原来林同学的胳膊本来就受伤了。得,看在他带伤救了我姐妹的这种英勇行为的分上,我对他就既往不咎了。
好了,趁沈安若那没出息的还晕着,我快速解释一下这事件。林虎聪啊,即使我对事情真相还不算太了解,也不至于弄得像你那么白痴地越描越黑。
首先这两个幸运的家伙真的没受伤,喔,没受重伤。姓林的笨蛋的胳膊伤了一下下。其一他们的车子在外围,其二他们的车子性能好。这一点说明,同等条件下,一般来说贵的车子比便宜的车子在关键时刻更能够保全性命,大家要切记啊切记。
其次程少臣那家伙身上的血的确是别人的,据说这家伙见义勇为了一回,在交警还没到的时候从一辆马上要起火的车子里拖出一名重伤员,结果染了自己一身的血。这一条说明,同学们,有时候眼见和耳闻的未必就是实的啊,一定要经过调查才有发言权。
再次程少臣这家伙血型很特殊,所以就很高尚地去给人献血了。谁能料到这看起来那么强势的家伙竟然晕血呢,救人时弄了自己一身血已经在强撑着,再从身体里抽走更多,于是很快他也需要被急救了。这一条说明,耶耶,无论多么强大的敌人,他总是有像纸老虎的时候。所以当我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我们要信心百倍地期待,总有一天,对手会比我们更挫折,更失败。
最后之所以他没亲自给沈安若打电话,第一是因为他手机真的没电了,第二他不想让沈安若知道担心。至于为什么后来事情败露了林虎聪也没让他出面说句话以安抚住沈安若呢?林虎聪不是说了吗,他在手术室。重症手术室怎么能随便进人随便讲电话呢?至于他为什么会在手术室,对不起,这个问题我没能力解答,请咨询医院,或者无聊的作者某。
(作者某:请大家要有小言精神,不要凡事追根究底,不然这戏还怎么继续往下唱啊?)
(林虎聪:大家明白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解释不明白了吧?我的智商是正常的,好歹大学时也得过一个半个诸如最佳辩手之类的小奖,但是我受到了无良作者的胁迫啊。)
楼上的二位闭嘴,抢镜头是很没有道德的行为你们知道吗?我当一回主角容易吗我?虽然只是一个区区番外的搞笑主角。诸位读者,不理他们俩,咱们继续,继续。
接下来的剧情大家用脚趾头都能猜到了吧。什么,你猜不到?这么程式化的桥段你都猜不出来难道你是第一次看小言啊?什么?读者就是上帝……呃,好吧,就当我前一句话没说。
沈安若这笨女人当然是怀孕了,所以才这么容易紧张这么容易激动这么容易晕倒(作者啊我谢谢你让她倒进林虎聪的怀里而没让她倒在地上你就是亲妈大亲妈我要收回之前几个月披着马甲对你进行的挑衅与谩骂)。以下省略本该记叙这历史性的一刻的前因后果复杂过程三千字以及描述程少臣那个笨男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一分钟内那副变幻莫测的白痴表情两千字,因为小气的作者说胶片有限让我省着点用免得我们搞不到结尾就得CUT。
后来当然沈安若醒了,知道了,低着头,一言不发,而程少臣的神经质有越发严重的趋势。沈安若坐起来他紧张兮兮地说“你躺着,千万不要乱动”,她咳嗽了几下他差点按了紧急呼救,在屋里走来走去,每过半分钟就要发布一条命令:
“明天我陪你到公司把事情安排一下,然后就不许再上班了。林经理你跟她做一下交接。”
“贺小姐如果方便的话,可不可以请几天假到家里来陪一陪她?”
“我后天就去把爸妈接过来,你觉得我们住在一起好,还是在我们附近另外准备一套房子?”
我看得出,沈安若一直处于一种隐忍的状态,在他打算发布下一条命令时终于很小声地开口:“我没说我要生。”
她声音非常的轻,但我们还是都听见了。我惊出了一头汗,看一眼林虎聪,他躲在最远最避嫌的角落里,与我面面相觑。
程少臣没发出声音,但站在我的方向,恰能看见他摆着口形,无声地对沈安若说了两个字:“你敢。”
呃,好怕怕。貌似我再继续看戏下去,马上就要成炮灰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见风使舵是英才,我立即去扯了林虎聪的胳膊,他丝丝地抽了口气,噢,我忘记这厮受伤了。
“你好你好,林虎聪先生是吗?久仰久仰,认识您我太高兴了。可否赏脸请我出去喝杯长岛冰茶?”
“不胜荣幸。”
我挽着林虎聪没受伤的那只手,优雅地向男女主角行了个礼,姗姗退下。
其实我们还没走出五米远,我立即甩了林虎聪的手,踮着脚尖回到那间病房门口,小心地将耳朵贴到门上。
他们说话的声音不是很清楚,但我是谁?我是贺秋雁,别人听不清的我也能听清。
我听得正起劲儿,林虎聪突然过来拍我肩,我做贼心虚,吓得差点就叫出声来,怒视着他,把一根手指狠狠地竖到我的嘴上,示意他不许添乱。我的眼神清楚地透露出一个信息:挡老娘窃听者,死。
真是不好意思,后来我才发现,我用来作手势的那只手指,竟然是中指。
他们的声音太轻了,累得我耳朵疼。我听到的差不多就是下面这些内容:
沈安若好像又哭了:“程少臣,你算计我。”这女人,竟然这样没出息,让我说她什么好。
程少臣说:“我发誓我没有。你那天那样诱惑我,我哪里还顾得了别的。”哎呀,这一句****,请无视,请无视。
沈安若又说:“你还狡辩,明明就是你趁我神志不清陷害我。”哦哦,这一句……奴家此刻脑海里浮想联翩。
滋滋啦啦……信号中断……信号继续……
程少臣:“明天我们就去登记。等妈和大哥静雅他们回来,我们再举行个仪式……不会有很多人,我们只请家人。”
“我不结婚。”
“沈安若,你想让我的孩子成为私生子吗?”
好吧,我收回之前说了那么多沈安若比我强的话。以前从没发现她这么没出息这么爱哭,她竟然又哭了。
然后她的哭声越来越低,越来越弱,程少臣好像一直在说话,声音也越来越小。见鬼了,我竟然一句也听不清了。再后来,一丁点声音都没有了。
真无聊,还是撤吧。没想到林虎聪一直在十米外等着我。
后来我问:“哎,你拍我做什么?看不惯啊?没见过工作状态中的狗仔队啊?”
“你千万别误会。当时我只是想问问你,需不需要我去帮你借听诊器,那样好像能听得更清楚一些。”
“你怎么不早说?”可恶,那样的话,我可能真的能听清程少臣后来到底说了什么了,扼腕啊扼腕,那些话应该真的很关键,因为第二天他们真的去办了登记。
很久很久以后,林虎聪终于忍不住问我:“那天你到底偷听到了什么?”
我朝他勾勾手指,他把头俯过来。我扯了嗓子对着他的耳朵叫:“打死我也不说!”
这个伪君子,竟想坐享其成,他想得美。
当然从此以后我嫉妒沈安若的事情又多了一条,奉子成婚,多么浪漫的人生。我没事就在心里碎碎念啊碎碎念,听得正开着车的林虎聪闲闲地说:“你想追上她的速度是有点难。不过功夫不怕有心人,你若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付诸行动的话,估计也不需要多久就能实现目标。”
“你说什么?”
“非法同居啊,奉子成婚啊什么的,你刚才说的难道不是这个?”
不会吧,难道我竟然把心里话都说出来了?我连续朝他抛了数十个白眼:“你放下一百二十颗心吧,就算全世界男人都要死光了我也不打算找你合作的。”
“我不担心我自己,我只担心你。如果不考虑我,只怕你倒贴了你全部的家当也没人敢接手这份慈善事业,你的第一个计划还好说,但第二个应该是有时间限制的吧,再晚上几年,你可能再没什么机会实现了。机不再失时不再来啊贺女士。”
我……我……我提了几次气终于提上一口气:“停车!”
无良作者:CUT。贺秋雁,跟你说过不要啰里啰唆的,你看,这下可真的没胶片了。
贺秋雁:飘导,你要想想办法啊,这故事若是卡在这儿,我会被读者和观众扔还没下锅的西红柿炒鸡蛋的。
无良作者:(内心嘀咕:你以为你谁啊?大家只关心程小二得逞了没,结果一出立即就换台了,谁管你的下场如何啊?但是迅速摆出一张亲切伪善的笑脸)
放心吧小贺我有办法让我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停车以后,林虎聪和贺秋雁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欢迎大家参与无奖竞猜活动,请编写短信YY+相应的字母发送到250250250250。
A、贺秋雁愤然下车,与林虎聪就此绝交。
B、贺秋雁出手胖揍了林虎聪一顿。
C、他们把车正好停在大型超市门口,一起进去买生活必需品。
(OVER
正文 番外三:另一个女人的故事(谈芬)
(一)
认识向楠是在一家夜总会,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
那时刚与男友正式分了手。再多的海誓山盟,到底经不起时间与距离的考验,彼此一句“对不起”,勾掉的是十年岁月。
我跟老板说:“晚上的应酬带我一起去吧。”
“今晚我去夜总会,哪是你能去的地方。”
“我要去钓一只金龟。”
程少臣斜我一眼:“那里怎么会有好男人。”
多坦率,连他自己一起骂。
最后还是去了。客户是肥头大耳的朱总,不笑的时候凶巴巴,笑的时候色迷迷。看见我眼睛一亮:“好清秀的小家碧玉啊。”
“谈芬是我远房表妹,觉得闷,出来见识一下。”程少臣在孙总的大手马上要拍到我的背上时,将我轻轻拉出他的魔掌能触及的范围。
的确是纸醉金迷乌烟瘴气的地方。大致看一眼,这儿的男人们基本可分三类,除了服务生。
三类男人如眼前的朱总,物欲横流,左拥右抱,与眼下这环境相得益彰。二类男人如我左边十米外的那一个,活活一副被逼良为鸭的凄苦相,有女子主动近身便做出嫌弃表情,放到外面去必是坚贞不屈的好男一枚,在这里就很可笑。还有一类男人,从容不迫,悠然自得,如坐在自家茶室听琴品茗,被人投怀送抱外加上下其手都能保持了最得体的微笑,如我家上司,还有他的朋友向楠。
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买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但他的家庭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堆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轻描淡写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都不会毫无用处。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