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他出发那天我起得很早。我买了一套女装在房间里换上,又细细地描眉点唇。但到了最后一刻我还是换上了我常穿的那袭黑衣,把脸洗干净,然后背上他送我的筑,匆匆向易水边赶去。
他的车马在易水的彼岸,正要启程。我策马向他飞奔,大声喊他的名字,风将我的声音送到彼岸,我看见他回头,他的白色衣裾在风中飘飞,使他看起来像一只一去不返的鹰。离得太远,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来不及渡河了,我就地坐下。拿出我的筑,弹着最悲伤的调子,嘶哑着嗓子唱着: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到后来我已泣不成声。我左手的手指流出了血,我趴在筑上失声痛哭,冰凉的弦深深嵌入我的肉中。易水的风真大,吹乱了我的发,长发一缕一缕垂下来,随风而飞。
再抬起头来时,彼岸已是空空如也。他和他的随从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离开。
二十一
在他死后的第四个月,我回到了咸阳。
我没有见秦王没有入秦宫,只是在一个贵族家随便找了份差,做了个不起眼的下人。
贵族家在城内比较偏僻的一角。从后门出去出了城墙便是一大片乱葬岗。有些夜里我会偷偷出门,在乱葬岗里徒劳地想找到荆轲被葬的地方。但我什么都找不到。只有寒冷的月光掠过枯树,在地上投下一大片摇曳着的萧索影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的调子流入了咸阳,开始为大家所传诵。
他们好像都很喜欢这样的曲子。我所在的贵族家也特意请了个琴师来弹。
我知道他弹的和我弹的相去甚远,他无法体会那种悲伤,他只是竭力模仿着那种曲调,同时在里面加入一些咸阳人所喜欢的热闹的东西。但是没有关系,大家一样听得津津有味。
每当他们在听琴时,我便会在窗外的长廊上深深地叹息。
二十二
有天家中的主人接见了我。他问我,为什么每次我听琴时总不像其他人那样满意,难道我能弹得比那些人更好。
我说,是的。
他说:“那你可弹一曲与我听听。”
我回到房中,细细换上女装,抹好粉描好眉点上唇,然后拿出他送我的筑。
筑上有凝固的血滴,手按在弦上会莫名地生痛。那时才发现,我已很久没碰过筑了。
我抱着筑穿过长廊走入他们的大厅。厅里全是喧闹的欢快的人。看见我他们都呆住了,一下子整个大厅内变得肃静无比。
我没有在意他们的目光,轻轻迈着属于女子的步子走上厅台,放下我的筑便开始奏。
这里温暖而无风,但没有关系,每当我击出一个音符,眼前便出现那难以忘怀的脸。荆轲,这支曲子,永远只属于你一个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二十三
咸阳很大又很小,一点消息总能很快地传开。第二天早上,院中便有了秦王来接我入宫的马车。
我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躲开,只是穿着女子的衣裳走上了马车。
我的心已淡漠如水。没有名利没有仇恨没有憧憬,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也只是一种叫哀伤的东西。只要我一直抱着这把筑,它便一直存在。
在咸阳宫中堂皇富丽的大殿上,我又遇见了那个叫嬴政的君王。
他静静端详了我一阵然后笑了,他说:“想不到真的是你。”
我轻轻点头。
“你干什么都那样厉害。听说你一支曲子惊动了整个咸阳城的名流。”
他看着我的目光有无限赞赏又有无限痛惜。
我依旧无语。
“我才发现用了你那么久,还没听过你奏筑。你且奏一曲与我听罢。”
我放下琴,席地而歌。我的悲伤已不需要酝酿,在任何时候它都能水一般从我指间倾泻而出。我依旧无语。
一曲终了,我在他眼中看到了巨大的震撼。周围的穿着华丽的侍从们也在唏嘘着。
末了他终于又笑了。
他说:“我很幸运,初见你时没叫你弹一曲。如果当时就听了你弹的曲子,我不会再有征服天下的欲望。”
“那现在呢?”
“现在?已不可能回头了。”
他久久地笑着。
“但我还是很失望。我宁愿你一直是个成功的筑者,或者成功的我的手下,而非两者皆是。你为一个该死的男人背叛了我,这样太不理智。
“如果你没有遇见他,你会是将来这个天下的栋梁之臣。
“但现在你的罪已无可赦免。你几乎害死我。没有人能够轻易背叛我。
“本来你死十次也不够抵偿你的罪,但你的琴实在是太动人。我不会杀死你,但也不会就这样放过你。我会弄瞎你的眼睛,把你留在我身边。你穿女装的样子很美,我以前怎么没有想到。”
“我不愿意做你的臣妾。”
“那你可以随便找个偏僻角落住着。因为你瞎了眼睛没有杀伤力,秦宫内你可以随便行动。但你不可以离开宫殿,你要一直住在这里直到你死。这是对你的惩罚。”
二十四
“你知道清角吗?那本是天上的神听的音乐。但很多年以前,一个叫师旷的琴师向晋平公演奏了这支曲子。当时有大片的乌云从西北渐渐蔓延到整个天空,有风呼啸而过,带来冰雹般的大雨。屋上的瓦全部被风掀下在地上跌得粉碎,台上挂的帐幔也被撕得粉碎,盆碗都从中间裂开。后来晋国遭了三年大旱,晋平公也生了一场大病。
“师旷是我的师祖。他纤长的手指他天赐的琴艺他哀伤的灵魂被一代又一代地传下来并继承。普天之下,没有另一个人的琴会弹得比我更好。如果你愿意,我现在就可以为你演奏一曲。”
眼前那守城的侍卫笑了,然后一手把我拨开。
“我听说过你,你是第一个背叛了秦王却能活下来的人。听说你的琴声能让天上的云停住脚步,能让河里的流水改变方向,能让战栗的人们变得平?,能让鲜血上开出花朵。
“但我不会听的。因为听了你的琴便不会再有欲望有活下去的本能。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守门的士兵,我不要音乐,我要赚钱养活我的家人。”
“那你能开城门让我出去一趟吗?我就去一趟乱葬岗,天明之前一定回来。你应该相信我,因为除了这里我别无他处可去。”
“你能去哪里与我无关。如果是其他人来请求兴许我还会放他出去。但你是不可能越过这道墙的。秦王下了令,绝对不能让你出去。这是对你的惩罚。”
“好了,我不出去了。那你能帮我找点铅来吗?”
“你要铅做什么?”
“只是为了我的音乐,没有别的企图。我眼睛瞎了做什么都不方便,求你帮我。”
二十五
又是冬天了。
我在城墙上站了一夜。风不断呼啸而过,冰冷的墙砖冻僵了我的手。
我向东而站,眼前是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我不知道现在的天上是乌云密布还是繁星满天,也不知道周围有些怎样的人,会不会有他站在人群中默默看着我。
我想,是离开的时候了。
我差人送了个信给秦王。我说我作了新的曲子,希望他能做我的听众。我要在城墙上为他演奏这首曲子,这曲子会是过去那个时代的绝唱,从此以后,几万年内,不会再有第二支类似的曲子出现。
听别人说这天阳光很好。但我的眼前依旧是一片黑暗。
黑暗是好东西,不会有人打扰我,无论是灯火还是阳光,都再不可能影响我的哀伤。
我在城墙边席地而坐,风夹着我的音乐送向人群的方向。我的曲子哀伤到决绝,我知道,这是最后的筑音。
我忘乎所以地奏着,我奏出哥哥干净的面容纤长的手指、蓟萧索的土地、杨柳浅笑的脸、燕王迷茫而愤怒的声音、咸阳的桃花、易水的风、香浓的狗肉气味,还有滴血的筑。
周围渐渐安静下来,我知道他们被我的琴声感染然后沉醉。如果现在有人流泪,所有人会跟着一起哭。
还剩下最后一个音,我的手停了下来。我知道他们一直都在等,但最后一个音,不属于我的手和这琴弦,它属于这把琴,和我、和荆轲的生命——
在他们回过神之前,我用尽全身力气,把灌满铅的筑,狠狠向着秦王所在的方向扔去。
最后一个音,应该是这把筑撞击后碎裂的声音。
他们都会听见。
而我终于没等到最后一个音出来,在人群发出骚动声之前,我轻轻跃下了城墙。
风拂过我的脸我的衣裾,我的长发在空中散开来然后飘飞。我知道我终于还是越过了这面墙。最后一次,我还是背叛了秦王。
向着未知的遥远的地面一直飞着,我轻轻地笑了。
二十七
过了很久,嬴政和他的侍从们才从惊惧中醒过来。有穿甲的卫兵纷纷拥入,围在他们四周,手中的刀戟在冬日的阳光下散发着明晃晃的光。
他摆出一副镇定的样子,回头看见身边断裂的筑,有灰色的铅缓缓从筑内流出。周身渐渐渗出冷汗。刚才那一下,真的好险。
可惜了这把好琴、这个好琴师,他又想到,不过这首曲子的结尾倒是真不错。几万年内不会有比这更动听的音乐出现了。
人们的说话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回过头,看见文武百官纷纷跪在脚边,大声念着“陛下洪福齐天”之类的话。
他挥挥手,一副山崩于前而
色变的样子。
“死了吗?”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
人们一时觉得局促,不知他在问什么。过了一会儿才有伶俐的官员把头探出城墙往下看,然后回过头来说:“死了。”
死了就死了罢。
只是不知到底是荆轲成就了他,高渐离成就了他,还是天成就了他?两次这么危险的行刺都杀不死他,不是真龙又是什么?
脸上带着笑意,他的目光越过百官越过城墙,越过咸阳城内层层叠叠的院墙,越过城外驻扎的戒备森严的军队,一直落向未知的遥远的东边。冬日的太阳将一切照得明朗通透,锦绣山河,本该属于这文成武治的国家。
死了就死了罢,冬天仍在继续。
——原文见西汉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
后记
如果说《刺客列传》中诸刺客以荆轲名气为最高,相信并不会有多少人提出异议。
很小的时候,便听说过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虽然并没有成功,但总觉得从“风萧萧兮易水寒”那一句离歌开始,他的传奇便注定要为后世所知。
在故乡萧索的易水之畔,英雄唱着离歌,走向一个一去不归的地方,这样的情景,如此悲伤,却又如此美。
长大一些后才知道,原来“风萧萧兮易水寒”这一句词并非由荆轲所唱,而唱歌之人高渐离,竟也有着与荆轲不相上下的壮举——荆轲死后,他隐姓埋名,设法接近秦始皇,用铅灌于筑中,举筑击秦皇,不中而为秦皇所诛。
也许是嬴政注定成为那天命所归的人罢。荆轲的命、高渐离的命,加在一起竟都不能伤他分毫。在那之后,他一统七国,他改朝换制,他让那充满动荡与不安的朝代终于一去不复返。
可也就是在那之后,任何一本史书中都再也找不到刺客的影子,没有了琴师也没有了义士,历史变得功利、单调而充满阴谋。
并不是说这样就好或者是那样就不好。完成统一大业结束了数百年的动荡与不安,大兴土木却留下了值得中华民族世世代代骄傲的宏伟建筑,从来没人否定秦始皇对历史作出的贡献。
只是有些美好的东西,注定要被时代所湮没,成为最后的绝唱。
(三)《广陵散》
一
年少的时候,她希望自己长大后成为一个女侠。
要穿雪白的绢衣,在风中翩然若仙;要有一把宝剑,是最好的铸剑师从荒蛮之地找到最好的石头,穷尽一生守在炉旁炼出的宝剑。当她伴着血花剑影飞舞时,天下人都将记住她的名字。
还会有爱情。也许会恋上一个隐居于市的琴师,有着深邃的秀目和纤长的手指。每个冬天来的时候,他们在雪中相爱,春暖花开时,便去闯荡江湖。
然后,十七岁那年,她走上了一个齐国商人前来迎娶她的马车。
二
华丽的马车停在家门口,女儿身着彩绣裙,头顶流苏冠,安静地站在马车前朝屋内张望。
屋是破败的棚屋,窗户纸破了,天花板上有了豁口,地上也是坑洼的洞。这屋里什么都是破的,唯有通向房间的那扇门,几个孔被人细细用败絮堵上,从里面闩上后,便没有一丝光透出来。
女儿静静地看着那扇门,似是在等待着什么。
她站在屋门口,看看女儿又看看那扇门,看看那扇门又看看女儿。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门内依旧一片死寂。
她终于再也无法忍耐,扑到门前,泪如雨下。
“政儿,姐姐就要走了,你难道真的不打算再见她一面吗?
“政儿,娘知道你心中有气,但她毕竟是你的亲姐姐,你为什么不肯原谅她?
“你说姐姐嫌贫爱富,你说姐姐抛下我们嫁到他乡去,可是你为什么不设身处地为姐姐想一下,难道她就那么愿意嫁给一个比她大那么多的商人吗?
“孩子你还小,可是等你长大后你会明白,其实不是她负了你青阳哥哥,不是她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负了她……
“孩子,开开门罢,姐姐去了以后可能就不回来了。你难道就那么狠心,不愿再见她一面吗?这可能是最后一面……”
门里依旧一点声音都没有,沉寂如同空无一人。
她流着泪,想要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去敲开那门。可屋外的街上却传来了马车开动的声音。
回过头,门前已空空如也。
可是泪流干了,生活依旧要平静下来。
平静地活着,平静地度过荒年,平静地将儿子养大,平静地变老……
她的儿子,长着与女儿一样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眉宇间有贫贱消磨不去的英气。
她从来不知道儿子长大后想要做什么,正如她从不知道女儿那些死去的梦想一样。可是没有关系,他们都活着,健康地活着,这已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所企求不到的幸运。
儿子长大后成了个屠夫。可即使穿着粗布的衣服,身上沾满猪血的腥气,那一双眸子依然黑白分明,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他的手艺是这一带最棒的,他卖出去的肉也是最令人满意的。生活渐渐富足起来,曾经如影随形的饥寒与不安,也仿佛远离了。
她渐渐老了,双手不再灵活,双足不再矫健。每日的生活,便是坐在烧得温暖的炕上,吃儿子用最好的猪颈肉为她准备的饭菜。虽然总是猪肉,并无什么新鲜的花样,但也足够令她在满意与从容间度过她一生中最后的时光。
天气好的时候,她会慢慢踱到肉店前,看着自己的儿子挥汗如雨,为排起队来的顾客切割出他们想要的肉。他是那么出色的一个年轻人,身材高大,身躯像树干一样坚韧结实。年轻的女孩子看到他脸会发红,年长的人看到他会流露出羡慕的眼神,可他总是不以为意。他或许一辈子都只会是个屠夫,但毫无疑问他将是齐国最为出色的屠夫。很快他会有自己的妻子,有自己的儿女,他们一家都会衣食无忧。也许她不会看到那一天,但是只要她的双眼仍能看到,她便可以一直露出满意的微笑。
她就这样笑着、笑着,一直笑到了她六十岁生日那一天。那一天天气特别冷,但新修的瓦房却结结实实地挡住了所有的风。屋内的炉火烧得很旺,她打开门,看见屋内摆好了满满的一桌宴席。
那是她从未见过的奢华,物器杯盘都是描着金线的乌木,里面盛着她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山珍海味。她的儿子站在宴席边,骄傲地对着她笑。
他还带来了一位客人。那是个瘦削苍白的中年男子,穿着华美的锦袍,却恭恭敬敬地向她行晚辈礼,用冰凉的手扶她上座。
她有些迷惑,但还是坐了下来,茫然地接受着他的祝贺与慰问。他定是一个来自不同世界的人,但他的言谈举止间,却并无分毫倨傲的意味。她突然有些恐惧起来,恐惧于这些她从未见过的美食,恐惧于未知。
喝到酣醉时,那男子捧出了一百镒黄金,说是与她的生日礼物。一百镒黄金整整齐齐地列在眼前,散发着炫目的光彩,让人如堕梦中。
她看见儿子的脸红了起来,连连摆着手说这怎么使得。那素来骄傲的目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只是一种极度的受宠若惊与不知所措。
“严仲大人,这怎么使得?您身为韩王卿相,聂政只是一介屠夫。您屈尊与我交往,已是我毕生的幸运,如何又敢?您的重金?
“严仲大人,您为老母准备了这一桌宴席,已是极大的心意,真的不必再送金了。
“严仲大人,聂政一介屠夫,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您的这笔钱,我真的不敢接受。”
她猛然站起身来,将面前的杯盏尽数扫到地上去。
然后她指着面前那光彩夺目的黄金,横眉立目地对着那苍白男子说,滚。
“滚。我们不需要你。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而来,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赠我们重金。但像你这样身份的男子,根本不应该出现在我们这里。
“你如果说真的是看得起我儿子与他结交,那就与他结交好了,没有必要再设这样的宴席款待我们。如果你真的想与我们宴饮,那喝完酒便走好了,更没必要赠我这么重的礼金。
“我只是一个粗陋的村妇,上流社会的大道理我并不懂。但是我知道受人恩惠必要替人办事。
“一百镒黄金,对你来说也许只是沧海一粟,但对我们来说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得到的数目。我想你也明白这个道理。你难道就想用你的沧海一粟,来让我们背负用生命也还不清的债?
“一百镒黄金是很多,但我们并不需要这笔钱。我的儿子,他虽然只是个山野屠夫,但他挣的钱也足够给我养老送终。我不需要吃什么山珍海味,我只需要坐在炕上,吃粗瓷碗盛的猪肉,看着我的儿孙们平静地长大。
“滚罢。我们不需要你的钱,也不需要你。”
三
面前的妇人,苍老的脸上却有着凌厉的神情,花白的眉高高地竖起,似挑起的战旗。
又似是面对鹰隼的母鸡,羽翼尽数扬起,平时再温顺不过的眼中也出现了不顾一切的敌意,是为了保护什么呢?
从未有人对他这样失礼过,但他也只是淡淡地笑,看着她的眼睛笑。
曾经有一个人教会过他,带着刀的笑永远胜于没有后路的骂。可惜当他学会这一切时,他已经带着耻辱失去了曾经的乐土,那个人却在他的乐土上留了下来,坐着本应由他坐的位子,淡淡地笑。
他斗不过那个人,但眼前的老妇,他还是能够轻易对付的。于是他只是看着她的眼睛笑,所有的话语都化作了笑意,淡淡地由他的心中,直接抵达她的心里。
“你害怕失去什么?你又能保护什么?
2
“须知道,你的儿子,他并不同于你。他并不是那只安于现状的鸡,也许他是一只自认为被束缚了羽翼的鹰。你所能给的世界,并非他所追求的世界。
“我最初听说他的名字时是在遥远的韩国,他们说齐国的一座小城里有个屠夫,却有着一双只属于侠客的眼睛。
“于是我来到这里见到他。我坐着东海珍珠装饰成的马车,马鞭上镶着黄金。我在那家肉店前停下来,走下车与他说话。你真应该看看他当时的神情,仿佛全世界的星星都落在了他眼中不停地闪烁,的确,对于一个屠夫来说,那应该是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我所给他的,的确只有一点点,但却是他所拥有的十倍、百倍、千倍都不为过。即使他知道这一切又如何?
“有些人用一辈子的时间忙忙碌碌地做了许多事,却似是从未活过;有些人一辈子也许只做了一件事,却让后世的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你希望他是前一种人,但也许他注定要做后一种人。
“你现在叫我离开,我可以离开。但总有一天,我会再回来。”
四
年少的时候,她一直希望长大后可以嫁给邻街的那个少年。
那个高大的少年,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脸上天生带了些骄傲。即使他站在人群中一言不发,她也能轻易用目光将他找出来。
普通人家的孩子懂事得早。八岁那年她目睹了大姐的出嫁,十岁那年又送走了二姐。于是早早地明白了婚姻是怎样一回事,也早早在似真非真的憧憬中等待着自己的婚姻。
二姐出嫁后,看米店的任务就渐渐落到了她身上。那并不是有趣的工作,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只因为每个月总有一天,她能看见他迈着矫健的步子向她走来。当他停下后必然是双手叉在胸前,以洪亮的声音说:
“一升米,一升粟。”
不像别的客人,他从不讨价还价,亦不无中生有地计较斤两。他总是漠然接过她红着脸递过的粮食,像提起一匹布般轻松地提在手中,不卑不亢地道声谢,然后扬长而去。
村口的蕙兰花开了又谢,而她也在懵懂中从女孩变成少女。
一日,远远地又看见他迈着矫健的步子向店中走来,待走入店时,她早已将精心选好并包好的米和粟递给他,说,一升米,一升粟。
他略微惊讶地看了她一眼,这一眼让她鼓起了勇气,望着他的眼睛微微一笑。然后他也笑了。
她有些发怔,因为这是印象中她第一次见到他笑。听人说他有一些不愉快的往事,听人说他是个从不笑的人。但此刻她只是看着他,看着他脸上带着的真诚的笑意,仿佛积冻已久的冰原,正在一点一点融化。
母亲说:“今日我去聂家肉铺,店主竟多给我切了一块。”
母亲又说:“今日我去肉铺,那孩子又给我留了最好的肉。我连话都没和他说过,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兰蕙,他是不是看上你了?”
母亲还说:“今天我总算弄明白了,原来是你这个小妮子先看上他了啊。嘿嘿,别害羞,女大当嫁,娘也没说你什么。那孩子我看着还不错。虽然是外地迁来的,但又能干,又孝顺,别的地方也找不出这样的了。哎,兰蕙,你别脸红……”
庚帖是他母亲亲自送上门来的。围观的人站满了庭院。从他们发亮的眼睛她能看出来,这的确是一桩值得祝福的婚事。
她穿了红罗襦,耳间坠着明月珰,款款走出屋去,将他母亲看得两眼发直。她握着她的手,满意全写在了眼角眉梢,自豪地说:
“能娶到你为儿妇,真是一辈子都没有过的高兴的事啊!”
宾客散尽后,她突然又想见见他。即使不合乎礼仪,但远远地望一下也是好的。即使有那么漫长的一生可以共对,但此刻少见一面,心里便似有虫子在爬。
她偷偷出了门,仍然系着红罗襦,耳坠明月珰。她似是飞舞在空中的雪花,舞着,舞着,便舞到了他的肉店前。然后,她看见一辆极其华丽的马车在门口缓缓停下。马车上走下来一个衣着华贵的人,走到他面前,亲热地与他说话。
那一刻她有些茫然,只因她在他的脸上再一次看到了笑容,那笑容和曾经对她笑的那个不一样,和她以往见过的任何笑容都不一样。那不是缓缓融化的冰,那是五月间明媚灿烂的晴日。她突然有些失望,因为她本以为他不会再向别人露出笑容。
邻居们说:“兰蕙,下个月是不是该喝你们的喜酒了?”
邻居们又说:“你们是不是打算等到过完年?也是,冷天办酒多有不便。”
邻居们还说:“兰蕙,你这傻孩子,他不急,你也不知道催催他。”
到后来,邻居们便不再说什么了。
陪着他一同处理他母亲的后事时,她再一次看见了那个衣着华贵的男子。
他带来了檀香木板打造成的灵柩,成群的挑夫挑着北方运来的筑墓用的上好的青石,器皿首饰等不计其数,是这安睡于地下的老妇一百年都享用不尽的奢华。
葬礼结束后,那个男子默默离去,而他只是淡淡地与男子道别,并无多说一个字。
她有些好奇地问:“他为你做这么多事,为什么你谢都不谢一声?”
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说:“因为有些事情单用言语无法报答。”
后来,有一天,他说他要离开。
知道这消息时,他已准备启程。她心中一惊,马上就想跑出去见他,但随即又悲伤地想,要打扮一下再出去,要让他记得她最美好的样子。
订婚时做的红罗襦,颜色已有些陈旧了;明月珰掉了一颗珠子,有一种怪异的残缺美。但她还是穿戴好了它们,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走到他面前,说:“我送你出城罢。”
她默默地送他离开。她以为她会哭,会怨,甚至是责备与怒骂,但是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平静地迎来分离,平静地记住了他对她说的最后一番话。
“兰蕙,对不起。
“我知道你心中怨我,但我真的别无选择。
“请相信我,曾几何时我最大的心愿的确只是娶你,只是和你终老。
“但在遇见严仲大人之后,我发现原来此生还有更大的心愿。
“有些人用一辈子的时间忙忙碌碌地做了许多事,却似是从未活过;有些人一辈子也许只做了一件事,却让后世的人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安分守己地做前一种人,但遇见严仲大人之后,我发现我注定只能是后一种人。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那天我就应该离开了,但当时母亲仍在世,我的生命是她给的,所以在给她养老送终之前,我不能自由。
“现在她已安睡于地下,我在这世上也再无什么牵挂了。我终于可以去做我命中注定应该做的事情。
“这世上只剩两个人会让我担心。但你是那么好的女子,你一定会再找到一个值得你爱的夫婿,很快把我忘掉。
“至于另一个是谁,罢了……你不必知道。”
五
最初搬到齐国的这座小城时,他的母亲是个鬓插山茶花的丰韵妇人;离开时,母亲已成为安睡于地下的一堆白骨。
母亲是个了不起的女子。魏轵县一户殷实家庭的女儿,恋上了邻村英武的铁匠,不顾家人反对走到一起。先生下一个女儿,又生了个儿子。可是丈夫却因杀了征税的官吏入狱。娘家的人来接她,要她扔下孩子再嫁。她却毅然出走,带着一双儿女来到遥远的齐国。
替人洗衣、缝补,甚至采野菜、沿街乞讨。也许曾有过别的梦想,但所有的梦想都随着丈夫的惨死而一同死去了。从此生命中只剩下唯一一件事,就是将一双儿女养大,让他们过上安稳的生活。
年幼的他,便在母亲和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听着父亲的故事,一天一天地长大。
那些血腥的故事,年少的他听来却并不觉恐怖,相反还生出几分崇拜的感觉来。他希望他长大后会变成像父亲那样的人:勇敢、坚强、坚决、果断。虽然一辈子仿佛只做了那么一件事,却已足够周围的人代代传颂下去。
但母亲的忧劳与坚忍又让他似懂非懂地觉得,也许他应该走的是另一条人生的道路。
最后他下定决心是因为那一年的饥荒。本以为他们一家三口能够互相支持着度过这难熬的年头,姐姐却在最困难的时候离去,登上了一个齐国商人的马车。
那个齐国商人,五短、痴肥,全身的皮肉都散发出铜臭味,可姐姐竟然为了一口饭答应他。
这是无可置疑的背叛,背叛了那个有着深邃的秀目和纤长的手指的琴师,他心目中唯一可以成为他姐夫的人;同时也背叛了他们的母亲,还有他。
他将自己关在屋中一日一夜,任凭母亲在门外喊哑了喉咙。待姐姐灰心离去后,他才打开门,冷冷地说:
“娘,我们忘了她罢。没有她我们也可以活下去。我一定不会再让您挨饿,会让您过上很好的生活,会让您在平静和安详中终老。我一定能!”
仿佛在一夜之间,他迅速长大成人。
荒年渐渐过去,他们家竟成为城中仅有的没有饿死人的两户中的一户——另一户,是邻街的米店家。
他长大,做了屠夫。渐渐成了这条街上最好的,渐渐又成了齐国最好的。
不会再挨饿,存的钱亦足够给母亲养老送终。每日最欢愉的时刻,便是看着母亲吃着他精心为她烹制的肉炙,每一条皱纹都洋溢出安详的笑,便觉得一辈子就这样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可是一辈子那么长,又有谁能保证途中没有任何意外发生?那一天,看着华丽的马车渐渐驶近他的肉铺,心中骤然升起一种莫名的兴奋,也许是来自于惶恐,但也可能是来自于喜悦。
“我叫严仲,来自遥远的韩国,到这里只是为了见你一面。
“我没有找错人。他们说在遥远的齐国小城中有个屠夫,却长了一双只属于侠客的眼睛。当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便知道那个人就是你了。
“我为什么不可以认识你?在韩国的时候,我也与各式各样的人结交。任何一个人,我是说任何人,只要他在某一方面有一点点过人之处,我都希望与他喝酒。
“但今天是我最为开心的一天。你和我以往见过的人都不一样,你让我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我年轻时的故事?……以后再慢慢讲给你听罢。我会每天来找你喝酒,我们还有很长时间可以交谈。
“请相信我,我没有别的目的。我只是想……交你这个朋友。”
朋友。
他的生活中,应该也是有朋友的罢。有人与他一起喝酒,有人见面能与他说上两句话。但那样的交往就像不小心落在窗台上的两颗沙,风一吹,就什么都不剩下了。
也不是没有关系密切的人。米店老板的女儿,看见他时眼睛会发亮,红红的双颊似被桃花染过。她对他好,留最好的米谷给他,会偷偷为他的母亲做事,但他们都很清楚那样的关系并不是朋友。
即便是那个男子,那个教会他许多事情,唱最好听的歌给他听的男子,也不能算做朋友的罢。认识他的时候,自己还那么小,自己只是在心目中把他当成了兄长。
总而言之,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看着他的眼睛说:“我只是想交你这个朋友。”
他渐渐地也知道了关于这个朋友的一些故事,一些过去。
原来地位那么高的人,一样有他的烦恼和忧愁。他曾是韩王最为器重的人,只差一步之遥便可成为韩国的国相。可那个叫侠累的人的出现改变了一切。
侠累陷害他、污蔑他,不惜代价将他从韩王身边赶走,自己坐上了韩相的位置。而他只能带着满腔屈辱与愤怒,在异乡流连。
听到这故事时,二人正在他的肉店中围着滚烫的炉火喝酒,酒意泛上来,人有些迷醉了。他便直起身来,看着严仲的眼睛,严肃地问:
“那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呢?”
这样的问话竟让对方怔住了,过了一会,才摆着手,慢条斯理地说:“没有什么,没有什么……我只是偶尔提起。”
然后他们便陷入长久的沉默。酒喝尽了,对方起身告辞。他送严仲到屋外,听见严仲小声地问了一句:
“我们是朋友,对罢?”
母亲寿宴那一天,严仲中途离去。他站在门口,回头看了看母亲,又看了看狼狈离去的严仲,终于是下定了决心,包起桌上那一百镒黄金,追了出去。
“严仲大人,这些钱请您一定收回去,我不会收的。
“我聂政虽然无能,但赚的钱已足够母亲养老。只要母亲健在一天,我的这条命便是她的。
“您对我的好,我是知道的。但我现在无法许诺什么,更无法去替您办事。
“就当是我欠您的。请您离开罢,不要再打扰我们的生活了。”
面前的男人笑了,苍白的脸上突然有一种残忍的表情。
“我们是朋友吗?”男人问。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那好,”男人轻描淡写地说,“我走了,但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母亲的葬礼上他又看见了严仲,带着檀香木板打造成的灵柩,成群的挑夫挑着北方运来的筑墓用的上好的青石,器皿首饰等不计其数,是这安睡于地下的母亲一百年都享用不尽的奢华。
他默默地跪在墓前,任由严仲在周围忙碌着。即使最后跪在他身边给墓中的母亲磕头时,二人也不曾有过交谈。
严仲走后,身边的女子好奇问道:“为何道谢?”
他张口欲言,却忽觉无语。一种不知从何而来的心酸骤然升起,然后他想到了很多。
仿佛都是无关的事情,譬如月光下的五弦琴,譬如坐在炕上安然笑着的母亲,还有一些仿佛被压抑在心底很久的思绪,有些感伤又很温柔,有些沉默却又无处不在,可是他到底想起了什么呢?
最后他只是简短地说,因为有些事情单用言语无法报答。
他变卖了家产,退掉了和米店的亲事,离开了这个生活了整整二十年的小城。
离开的时候,城中桃花开得灿烂,可是桃花无法留住他,正如女子的眼泪无法留住他一样。
千里之外,他找到严仲。对方看他的目光平和而淡定,并没有一丝惊讶。
“朋友,我来了。
“虽然迟了一点,但我还是带着我的命和我的刀,来到你面前。
“之前你为我做了那么多事情,现在是我报答你的时候了。很可惜我只能为你做一件事,如果仍然还不清你的恩情,那我只能来生再还了。
“不必感谢我,其实应该是我要感谢你。
“感谢你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让我不必像其他人一样碌碌无名地老去。”
其实杀一个人又能有多难?如果用尽一生只是为了做一件事的话,那么那件事无论如何也不会很难的罢。
刀刺进侠累身体时他的脸上仍保持着那种惊讶的表情,一双渐渐失去灵魂的眼睛不可置信地望着天。这是多么普通的一天啊,太阳如常般升起,相国府如常般办公。他本应如常般办完公然后回家享受姬妾们的温柔,谁曾料到当这个一身布衣的男子突如其来地闯入后,他连问都没来得及问,生命便戛然而止?
四周的卫兵过了许久才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亮出白晃晃的利刃,小心翼翼地靠近他。而他站在台阶上,侠累的尸体旁,看着周围如同惊弓之鸟般的人们,突然笑起来。
为什么笑,他不知道。也许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打算过逃。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完了罢,剩下的,便是坦然面对死亡了。
可是该做的事情真的都做完了吗?
那种异样的感觉又不合时宜地泛起来了,感伤又温柔,模糊又怅惘。到底是忘记了什么呢?
“你到底是谁?”一个大胆的士兵终于忍不住喝问道。
他终于想了起来,想起了那种奇异的感觉的来历。于是他再度抽出刀,向着自己的脸上狠狠划去——
一刀,两刀,三刀。划开脸皮,挖出眼珠,再切开腹部,掏出肠子。生命既然已完全属于自己了,那就让自己将它彻底毁灭罢。
意识即将泯灭的那一刻,他忽然看见了一双眼睛,带着泪的,哀愁的,温柔的,一直想要忘记却其实一直不曾忘记的眼睛。他奋力地喊了一声,然后死在了自己刀下。
一直到他死了很久以后,不知所措的卫兵们才战战兢兢地围拢过来,踢了踢那一团血肉模糊的躯壳,确认他死了之后,才炸了锅似的忙乱开来。
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也算是经验丰富的老兵,可是一辈子仿佛都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这样让他们觉得窝囊的事:
一个布衣男子,突然闯入杀了他们的国相。可他们既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从何而来,甚至连他临终前喊的那两个字是什么,都没有听清。
一直到他的尸体被暴晒在大街上的一个月后,那个衣着绸缎的美丽女子来到新郑,伏在尸体旁哭时,才有个卫兵想了起来:
原来他临终前喊的是——“姐姐”。
六
当那个女子进入新郑时,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也随之落下来,将这个繁忙的都城悄悄包围。
在此之前,这里有整整三年没有下雪,每一天都是灿烂的晴天。淡金色的阳光洒在鳞次栉比的屋檐上,也将他的琴弦拉出清晰纤长的影子。
他抱着琴,从一个国家来到另一个国家,又从另一个国家出发。
他只是想要记下一些美好的东西用来歌唱。
他喜欢晴朗的天气,因为晴朗的天气下的一切都显得格外美好。
曾几何时他也是个晴朗的少年,眼中没有一丝尘世的阴影,发梢衣襟都是阳光的味道。
可家乡的天气是那么多雨,雨顺着破败的茅草房一直往里漏,整个世界潮湿一片。
也潮湿了他的琴声,许多人听他的琴声会哭,他们说,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哀伤。
所以他抱着琴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
他只是想要记下一些美好的东西用来歌唱。
歌曲的开头,应该是明亮的。
在桃花盛开的山谷,他遇见一个女子,她的长发漆黑如夜,她的皮肤白如凝脂。
她如画的眉目间,竟有女儿家鲜有的一点英气。因为这一点英气的存在,她看起来便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少女,而更像是个翩然若仙的女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