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绝色美人(1)
“麦子啊,我的麦子!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知道人世间没有比你再倔的汉子啦……”
“知道就好。”
“你生出了一个念头,会一条道走到黑哩。”
廖麦坐起来看了美蒂一眼,又仰躺下。他一直在看窗外的星月。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不对。因为那可不是什么念头。你以为那是睡觉一类的事儿,只是一股念头……那可不是。”
“那是什么?”
他的眼睛从窗上挪开,盯着她的脸。此刻这张脸遮在暗影里,只有一双眼睛在熠熠闪光。他注意到她稍稍有点胖了,很快就要有两层下巴了。他抚摸一下她的肩和臂,但马上就把手移开了。他把头转开,仍旧看着窗外:“咱用一句书面语来说,就是我对自己、对自己一颗心的忠诚。你别笑我的咬文嚼字,因为我不这样说,就找不到更合适的词儿。对我来说,或者忠诚,或者死亡——就是说,我如果背叛了自己,我宁可去死。”
美蒂一时无语。她紧咬嘴唇抑制着。她知道自己不会像丈夫那样说话,但完全明白这些话的意思,明白他在关键时刻真会孤注一掷的。她只在心里默祷那个时刻不要来、至少是晚些来再晚些来。可她不知道该怎样阻止——这是她最深处的恐惧和疼痛。她从来没有这样害怕过,她害怕的是自己的丈夫并不知道妻子为何恐惧、恐惧到什么程度……但她心里明白自己有多爱他:一丝一丝、永远永远的爱,还有依恋。当然,他们之间也曾发生了一些事情,但却不能因此而否定这种爱,绝不能哩——在眼下这种困难的日子里,她越发这样认为。
廖麦把头蜷在她的身后,这使他整个人都笼在一团阴影里。他像问这团夜色:“那你以为,我们这片园子真的要——肯定是要——卖给唐童了?”
“我说了呀,咱会拼命顶住哩。咱们会顶到最后一分钟,除非……反正得咬紧牙顶住啊。”
因为她的最后一句话,他特意伸手摸了摸她的嘴巴,发现牙齿真是咬紧的。多好的牙齿,洁白润滑,有时让人看一眼就会心头发紧。他摸了一会儿忍不住了,因为他的手正被这牙齿咬住:轻轻的,含住,舌头的抚摸。他坐起,偎在她的胸部,像是寻索自己那块永恒的面包。这样一会儿,他被湿湿的东西惊了一下:她的泪水正一滴滴落下。他想安慰她,可是没用。“前天我打得太狠了。从来没有这样,我当时昏了。对不起啊,老婆,如果让小蓓蓓知道了,她再也不会理我了……我算什么啊!”
“孩子这辈子都不会知道。”
廖麦一下一下抚摸她的后背,牙齿磕打着,说下去:“我可能是被逼昏的,或许这一段还有些疯了。眼看着唐童一寸寸吃光了山区和平原所有的庄稼地、村子、园子、水塘,心都碎了。他这个金矿主自从变成了天童集团董事长,就成了一个杂食怪兽。看看四周吧,谁能阻止他?他自己有一排排警车,保安跟在后边开过来,再要哭就晚了。他对我们已经是够客气了,让那些体面的头头脑脑来当说客,他身边的人也亲自登门——这面子实在太大了,我知道这是你的面子,而我,从来都是他的死敌。”
美蒂的泪水倏然止息:“别,别这样说了好不好……”
廖麦感受着妻子——其实他们这样日日相偎的日子只有十年,她每一天里都是他的新娘,因为这样的日子来得太晚、太不易了,可以说是大把的血泪换来的——我谜一样热恋的宝物啊,你这会儿心跳为何如此急切慌促?悲伤?绝望?愤恨?不,肯定是无边无际的爱情——这个时代最为稀有之物,今夜却在诱惑你和我。
夜深了。他们无法入睡。许多天里都是这样。不过像往日——催眠曲一样的叙说没有了,代之以凝重的、向往的语气。每逢这时他就有点咬文嚼字了,好在妻子对这些早已习惯:“……我奔跑得太久,全身落满了伤疤、伤疤又叠着伤疤。最绝望的那些日子里都在想着你,后来还想着孩子。我是一个亡命徒、一个孤儿,最后进了大学校园,又有了公职,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可我还是不能停下脚,因为心里还在疼,疼得忍不住。我知道只有找到你才算找到了家……多么不容易啊,你真了不起,不光活下来,还筑起了这么大一片园子——一个农场,甚至在这里为我准备了一大间书房!我知道只要回来了,再多的辛苦都不算什么,我们可以从头开始过人的日子了,咱要像绣花、像写字一样一点一点侍弄这片农场。再累再苦也不觉得了,我们又一起苦干十年,把它变成了眼前这个模样。我从来没有这样满足过、幸福过,你心里明明白白。我开始在雨天、在夜间读书了,并且随手记下一些字。这些字乱极了,你看不懂,我也不指望你来看它。我前几天告诉过你:我要在空余时间写一部‘丛林秘史’,这可不是说说玩的。因为如果不能一个字一个字记下来,山地和平原这些事就成了一场梦,我们家、我生生死死的经历也成了梦,完了也就完了。写出来,全写出来,这个心愿好像隐藏了三四十年呢——我相信父亲活着也会这样做,他会摸出被唐家父子一再砸毁的老花镜,一个字一个字去记下来。如今他的儿子要做这件事了。我将把这些字献给一个人,我一笔一画记它的时候,都在想啊、想啊,一直想着那个人……”
夜色深浓,四周越来越静。远处湖塘里有嗵嗵声传来,廖麦知道那是他的黄鳞大扁。它今夜像他一样激越不安。是的,只有这种鱼才能在深夜高高地跃动。
“那个人?那个人是谁?”
廖麦还顺着刚才的思路说下去,语气非常肯定:“是的,我要把日后写成的东西献给这个人。”
“那人到底是谁啊?”
“一位绝色美人。”
“啊啊……这是……真的?”
廖麦坐起来,“真的,当然是真的了。不过我们算来也有二十一年没有见面了。”
“我真忌恨这个人哩。还好,二十一年没见了,你是和我在一起。”
美蒂移动了一下身子,这样窗上的星光如数洒在了廖麦的脸上。她回身去看丈夫,半晌无语。又是湖塘的嗵嗵声。她笑了,笑得很难看,但夜色里廖麦看不清。她开口说话时白亮的牙齿倒很清晰地闪动:“那个人真就长那么好看?你可从来没使这样的口气夸一个女人家。”
“岂止是好看。我说过,她一直在我心里,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余下的时间我就为她做这个,在自己的园子里做。”
美蒂想从炕上下来,可是一动就是一阵疼痛,下身尤其痛得厉害。她抚抚头发,头皮也在痛。好像是这痛促使她说出了下面的话:“如果园子非要搬迁不可,那你读读写写的事儿就得耽搁了。”
廖麦声震夜色:“所以我要守在这儿。你会看到我怎么守在这儿。”
余下的时间只有黑夜,没有声音。他们都不愿出声儿。有一根弦绷在夜色里,绷得越来越紧,它可不能断掉。在美蒂记忆里,丈夫归来的十年中从未得过这么重的病,这一次真是可怕啊。他自己也知道身体走到了一个坎上,所以才让她熬起了黄鳞大扁。他对这种枪药味儿的鱼简直有一点迷信。美蒂想起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事儿,但一经说出却一下缓和了整个夜晚,她问:
“我想知道她,那个女人,她现在哪儿?”
廖麦摇摇头:“这个嘛,大概是你最不愿听的了。她死了。坏消息是一点一点传过来的,最后我才敢相信,她真的是——死了。”
美蒂一直屏着气,这时长长地吐出一口。
心花怒放(1)
周末这个字眼儿了不得。这两个字真是要命,一个年近五十的男人竟然听不得它,一听就变得兴冲冲的,两眼就要烧起快乐的火苗。他心里总是盘算:再有一天就是周末了,我的小蓓蓓就要回家来了。可是后来这样的盘算总要落空,她竟然一连两个周末没有回家,而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的!美蒂说:“孩子大了,她如今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了,她怎样忙你都想不到!”
廖麦当然想不到,因为他想不到一个稚气逼人的小娃娃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决断事情的人。想不明白索性不想,只想她安静的样子、笑的样子,想她从小到大的一个个细节,而且乐此不疲。他曾经想过:美蒂能为自己生出这样的一个孩子,简直是建立了奇功大勋,将来犯了什么过错都可以原谅。他只想了“过错”两个字,还从来没有想到“罪过”。只有近来他才稍稍试过这两个字——如果是“罪过”呢?
小蓓蓓二十岁了。其实她成熟得远远超出父亲的预料。她在他眼里永远是个娃娃,一朵不可触碰的娇嫩花瓣,露滴颤颤欲坠。美蒂私下议论说:“孩子比我当年还要好看!她比妈妈强多了,她合起了我和你的优点哩!”廖麦不知该怎么说,他对蓓蓓失去了所有的比喻,因为淹掉一切的疼爱和怜惜会让人陷入迷茫。美蒂说:“你瞧她顺顺溜溜的,两条腿多么长!看她的手啊,小手儿,指头倒这么细长!看她的眼,这才是真正的紫葡萄呢,以前对别人都是胡乱比喻哩!小家伙啊,像一头花鹿一样,该安静的时候安静,该蹿跳的时候小蹄子一刻不歇——麦子,你嗅到孩子身上的香气了吧?她一进来满屋子都香,这可不是什么香水呀胭脂呀……”廖麦乐于听妻子这一番数叨,他真是佩服她头脑的清晰和旁观的眼力。不过他始终不明白:既不是香水之类,那为什么会这么香呢?为什么?还能是什么?对此美蒂毫不犹豫地断言:
“是身子香!真的,一千一万个人里面也没有这样的小香孩儿!”
廖麦永远不忘她那种肯定自信的神气,只是有些胆怯,问:“一直会这么香吗?”
他记得美蒂当时眼睫垂了一下,咕哝:“谁知道呢,一般做闺女的时候是不会有一点点改变的……”
她的话倒让他回想起妻子十几岁时的气味。那当然是不会忘记的,那是茫野之气、绿草的青生气,还多少掺杂有一点麝香味儿。可那是多么使人迷恋以至于深陷其中的气息,这气息无所不在,先是从胸窝那儿弥漫开来,逐渐形成一团无色无形之雾包裹了她,一到了夜晚又悉数蓄入头发之中。这密挤如苘麻的浓发啊,让他长时间把脸埋于其中。至于后来她走向成熟,她与他潜回之夜怀上孩子的那个时刻,这种气味就变得更加浓烈了——有几次差点使他晕厥。再后来呢?他极力回忆,这会儿想一点一点还原某种气味,竟发现这是十分艰难的一件事。他记得美蒂在用大剂量的化妆品遮掩身上的鱼腥气:她越来越贪吃那种模样丑陋的鱼,结果老要沾上它的邪味儿。尽管如此,他还是能从中分辨出那种令人不悦的气息,因为它是从汗腺中分泌出来的。每当她大呼小叫“妈呀,真逮住汉子啦”的时候,一股混着泥腥和水草藻类的气味就疯狂弥漫,不可遏止,这浓浓的气息仿佛将他托举在半空,又让他觉得自己在浓得化不开的泥浆中挣扎、游移,最后连软着陆的机会都没有:纯粹是砰嚓一声掉下来,跌得七窍生烟。他忍不住问妻子这是怎么回事?妻子用一张大嘴撮成的小嘴巴一下连一下亲他,说:“傻孩子,还用问吗,你老婆是劳动人民哪,整天泥一把水一把的;怎么?头晕?悠悠乎乎?那就是你老婆好啊!你老婆过了这个时候就不再夸口了:你打着灯笼也难找!你、你!你这个掉进蜜罐子的福人!”
廖麦一再发现,美蒂每到夜晚柔情蜜意的时刻,立刻变为一个野性而傲慢的、高高在上的女王了,而自己却越来越退向一个角落——那儿是专为笨手笨脚的书呆子准备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如此,妻子才不止一次劝阻他:“少看一些书吧,少划拉一些字儿吧,那不过是你从大学堂里染上的毛病,不得不用这种方法解闷儿罢了!”
小蓓蓓与母亲无话不谈,母女俩在一起嘀嘀咕咕时,廖麦心上空得慌。他这时总要走近她们一点儿,小蓓蓓这才转向父亲。孩子偶尔搂住他的脖子,让他的胡子扎一扎、叫一叫。她的个子快像母亲一样高了,可她还会做鬼脸!“蓓蓓,蓓蓓啊!”他这样叫着,在书房里搬动几本书,想让她看,又小心地剔掉其中的一本,她大笑。
她是他心中的花,永恒之花。
她真是香透了这个家,这个小花鹿蹄子——她的外号就这么产生了。她从来没让父母忧心,除了毕业就业这一关——孩子早一年上学,考的是大学专科,一所民办学校。“她太贪玩了呀,要不她会上第一等的学校。”美蒂嚷嚷着,长时间心有不甘,到了孩子就业的关头更是焦躁无比。最后他们总算松了一口气,蓓蓓找到了一家相当不错的股份公司。可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这家公司又被天童集团收购了,它转眼之间姓了唐!廖麦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做出一个决定:蓓蓓要离开那儿!“那她去哪儿?你得听听她自己想些什么啊!”美蒂有些急了。廖麦说:“孩子嘛,就回家来!我们有两百多亩的农场呢,咱家正是需要帮手的时候。”
小花鹿蹄子压根儿不把父亲的决定当一回事,她亲父亲的耳朵那儿,对耳朵上的一块疤痕特别感兴趣,说:“这肯定是流浪在大山时冻的吧?”父亲苦笑一下,不想在这一刻讲疤痕的故事,只说:“孩子,公司一换主人,你就不能在那儿呆了。”小蓓蓓大笑:“什么呀,还是我们原来那些人,不过名义上变了。谁认识那个‘老童’是谁?再说天童集团收购的公司呀企业呀多得数不完,我们小职员才不去管它呢,照旧还得上班下班。”
廖麦发现美蒂与女儿的意见完全一致,她甚至说:“谁的公司都一样,蓓蓓如今拿钱还多了一点呢!”他那个周末是说话最少的一天,因为他在心里一直重复一句话:不,这可不一样。
时间一晃又是多半年过去,小蓓蓓竟然升任了公司某部主任,工资成倍增长,奖金则是数倍增长。美蒂兴高采烈:“咱的孩子就是不一样啊,你看到了吧?”廖麦严肃地向她指出:“她已经有两个周末没有回家了!”“这不算什么,这说明她忙嘛!”廖麦声声生硬地告诉她:
“我想让她像过去那样,每个周末都回家。”
紧接着的一个周末小蓓蓓回来了,她一进门就扑到父亲屋里,嚷着:“听说有人生气了?”廖麦故意板着脸应道:“是啊。”
一股比往日浓得多的香气使廖麦抽了一下鼻子。他一抬头发现孩子比过去胖了,耳朵上多了一副金闪闪的坠子。孩子依偎了一下,正想离开却被他喊住了:“你已经够美了,你不需要金子点缀自己;更可惜的是,我的孩子本来完美无缺,这会儿却让什么把耳朵扎了个洞……”
蓓蓓刚要说什么,一抬头发现父亲阴沉的脸上,那双眼睛里有浅浅一层泪光!“天哪,”她哈气一样叫了一声,怔在原地,然后轻轻取下了耳朵上的坠子。
蓓蓓再也没有戴一次首饰。
这个周末又来临了。一辆酒红色的车子碾着满地暮色开进园子,几只鸽子旋起,复又落在车后。“小花鹿蹄子!”廖麦在窗前已经站了许久,这时见到车子就喊了一声。他大步出门,可是一阵头晕又让他放缓了脚步。他看见美蒂已经早他一步站在了门廊里。
“小花鹿蹄子,来,爸爸有极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谈,要征求你的意见……”晚饭后,廖麦把女儿叫到了书房里。
小蓓蓓秀美的脸庞似乎苍白了一点,一进门就倚在了高靠背木椅上,微笑着,掩饰着一丝疲倦。
“是这样,”廖麦坐在她的对面,“可能你什么都知道了,唐童要逼我们扔下园子,把我们赶开。他要在这里盖工厂,从西边南边一直盖到大海边,我们的农场挡了他的路。”
“他愿出多少钱呢?”女儿像一个行家里手,这时面部的微笑没了。
“哦,好孩子,这远远不是个钱的问题。”
“可是我们先要确定对方的出价。据我所知,以前唐老板买四周的类似地方,每市亩只出几千元——这是荒唐的!我们如果依照这样的价格不过是换了百把万,当然,我们的房子、树木和其他还会有一些补贴,但也没有太多!我们用这点钱连同样大的荒地都买不来!这肯定是不行的……”
廖麦惊疑于女儿的精确和熟稔,先是大张着嘴巴,后来点头:“是的,这就是血腥掠夺。他一直在这样掠夺。我们最后只好扔下园子,或者出门打工,或者到西河去重新找一块大荒租下来……”
蓓蓓睁大眼睛:“西河口老珊婆有一些房子,从那儿往西走二十多里就是水洼地了,没有人烟……”
“是的,就是那里,就在老珊婆西边二十里……唐童想把我们逼到那里,答应我们的钱要多得多。可我说过孩子,这不是个钱的问题。”
“到底多少钱?”
“我的小花鹿蹄子,这得问你妈去。我说过了,这不是个钱的问题。”
“那到底是个什么——问题?”
廖麦看着女儿耳垂上尚可辨析的那两个洞眼,叹一口气,捉起了她的两只手。修长的手指——很小的时候他只见过她一面,她在睡梦中,他动她,她就紧紧握住了他的一根手指,是食指;她还在酣睡,他站着一动不动……那个月夜如在眼前。他咳了一声,把她的手放下,抬头去看外边。云彩遮住了月亮。“孩子,你该多知道一些过去的事情,这片山地和海滩平原的事情,因为一转眼你就这么大了,世界变得真快……”
“我常听你和妈妈讲过去啊!”
“不,那还远远不够,远远不够……”
红蛹(1)
美好而神秘的饥饿年代缓缓消逝的日子,是逐渐告别食土的日子。许多人相信神灵在用一种特殊的饥饿疗法医治这个世界:将流动着霍家血脉的人剔掉。最艰难的时光镇上人还指望啃食树皮和叶子,可是自占山的响马再到唐老驼几年下来,全镇街巷上已没有一棵树木。平原上的某些小村一眼望去还有一两棵高树,这在镇上人看来简直是耻辱的标志。后来食土法门一开,红光满面的人就多了。可惜这些人徒有其表,胖而无力,比如说眼看四处的灌木生出来都不能砍伐:提不动镢头。
那时小廖麦衣兜里装满了指顶大的炒泥丸,一天到晚咯嘣咯嘣吃。他一天早上踏向街头,发现昨天还见过的男人女人都睡在了冰凉的石板地上。他摇动呼喊他们,一个个就是不醒。从那会儿他才知道:长梦等于死亡,睡着,一直睡着,就成了碍事的物件,就得埋到地下了。母亲早亡,父亲千方百计要让独生儿子活下来,他见小廖麦吞吃黏土的难过相,就为其炒制了泥丸,它们变得香喷喷的,小廖麦高兴了。
他嚼着泥丸跑出镇子,在大海滩的灌木丛中来去自由。这里没有人,也没有大野物,它们随着大林子一起消失:镇上人说变成蓝眼人跑到大海另一面去了。沙地上的一些小动物,如小蜥蜴小蚂蚱蝴蝶们,都成了他的知心好友。他的到来是灌木林中的小小节日,小野物们围上他说东道西,打听镇上的趣事,还好奇地看他解了裤子撒尿。它们盯住小廖麦突出的、不停喷吐水流的小管子,大呼小叫:“天哪,原来洪水就是这样泛滥起来的呀!”
刺猬出现了。它们羞红的小脸、灵动的眼睛,更有一身带着尖刺钉的衣装,都让小廖麦惊喜不已。它们带领他串遍了最偏僻的角落,从那儿找到了最甜的浆果。因为一只只老熊于两年前走开了,所以海滩上所有的野蜜都归小廖麦所有。刺猬每找到一处野蜜就要放声歌唱:那歌声如同风吹柳叶,沙哑而温情,让人一听就要陶醉倒地,仰卧于热乎乎的沙地上再也不想起来。
小廖麦自己一次也没有找到野蜜,这事只得依仗刺猬。他将一生不忘那种源于茫茫海滩的甘味,那种一切甜汁都不能取代的东西,是能够解掉十八辈馋虫的美味!这味道让他第一次知道了自己拥有多么发达的味蕾,知道了茫茫荒野里最大的秘密其实就是隐藏的野蜜。
可是他必须让刺猬带领自己游走,然后在它们的拍手歌唱中一起陶醉。有一天他躺在热沙上半天了,一直在倾听刺猬的咳嗽——吭吭声一时不出现,它们也就一时没有影子。他仰脸看天上游动的白云,想着父亲:偷偷戴上眼镜,不时瞥一眼窗户,一听到响动赶紧把眼镜藏了。他想着想着饿了,伸手掏衣兜里的炒泥丸,这才发现兜里空空的。他想野蜜想得心疼,饥饿像锤子一样咚咚敲打胸口、后脊梁。他两手在沙子上挖找、划动,想找到不小心撒下的炒泥丸。这样翻着,突然沙子里露出一个紫红色的东西,闪着荧光。他又扒了一下,整个紫红色的东西全暴露在了阳光下:一个大大的红蛹,比人的大拇指还要大,像成熟的枣子那样的颜色,身上有三个小眼睛似的斑点。他小心地捧起来,刚用三根手指撮起它的屁股,它就轻轻转动起尖顶。他相信它在说话,它使用的是自己的语言,这就像哑巴说话靠打手势一样。
“我从哪儿才能找到我的刺猬朋友啊?红蛹儿帮帮我吧,你只要向那个方向动动你的尖顶,也就等于是伸手指路啦!”他这样央求,看着它。手中的红蛹儿真的动起来,尖顶指向了西南方。
他迎着它指的方向走去、走去,最后真的看到了两只大大的刺猬——原来它们正偎在一块儿,那是忙着相亲相爱,所以顾不得他和它们的约会了。它们羞涩无比地劝他背过身子、再背过身子,说这事儿美好而麻烦,当然了,在你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充分地理解……他背过身等了足有半个多小时,其中当然少不了偷偷瞥过几眼,这就惹得两只刺猬十分不快。事后它们说:“如果不是老朋友了,你这样瞅来瞅去的咱绝不算完!这事儿是很大很大的,非胆大心细嘘寒问暖情投意合不可!这事儿平时没有,说急起来风雨无阻啊!也罢,这些话也不是你这样的年纪所能体恤和理解的……”听着这些唠叨、责备,小廖麦一直低着头,心里自认倒霉。
它们消了气之后,总算又像往常一样,再次领他去寻找野蜜了。吃野蜜时,小廖麦悔不该又问了一句傻话:“到底是吃野蜜好,还是刚才你们那档子事好?”刺猬喷气、打嗝,显然是又气着了。但它们最后还是因为他的幼小而多少原谅了,答:
“只有傻子、痴士们才这样问这样比哩!天地间没有什么比得上那档子事儿更好!”
小廖麦愣怔怔看着,将信将疑地舔着嘴角的野蜜,走开了。他小心谨慎地捧着大红蛹儿,每次疼怜地亲它、用脸庞触动它,它都要兴奋地蠕动。
一路上他都在对红蛹说话,对它哈气儿。他认为它大概怕冷,特别需要温暖,就把它放在贴近心窝的部位。当真的挨近肌肤——胸部和肚子时,它就害羞地活动了。他感知着一种无可名状的滑润,一种像玉石一样的凉爽。多么神奇的苍茫海滩,原来这里什么都有啊。他抬头去看,一片雾霭般的灌木直接连结了邈远的山影和高天。他四下遥望。突然,当他低下头再次仰起时,方位感消失了!哪是南和北?哪是镇子的方向?他的心嗵嗵跳,有些慌了。他怕父亲在家里焦急,因为每一家都发生过这样的事:孩子出门再也回不了家了,走着走着身子一歪倒下来,成了一名“路倒”。
正这时他想起了怀揣的宝贝,于是又一次用三根手指撮起红蛹说:“好蛹儿你快帮帮我吧,你为我指一下镇子的方向吧,俺回不了家了!”红蛹先歪向他的脸,像是注视了一会儿,然后尖顶就缓缓转动起来,最后停住,指向了一片低垂的乌云的方向。他含泪说:“知道了知道了,”大步向前走去。
天黑之前小廖麦终于回到了家里。门一响,父亲刷一下收起眼镜。
从此小廖麦可以无所顾忌地穿越无边的茫野。他在红蛹的指引下,不止一次找到了正在相好的刺猬。他不由得埋怨起它们:“你们总是这样总是这样,这要耽误多少事儿呀!”刺猬答:“没有办法,就是这么个季节。我们不能错过这个季节,嗯,嗯嗯。”
除了在受到无端的打扰所表现出的烦恼之外,刺猬们十分和善乐观,不是唱歌就是念出一段长长的韵文。有一天它们兴致特别高,甚至在柳棵下坐成一排,一齐拍动着小巴掌念道:“俺刺猬,心欢喜;半辈子,遇见你;手拉手,找野蜜;挨近了,小心皮……”
“为什么‘小心皮’呢?”
“俺有一身尖刺儿呀。”
一天傍晚小廖麦正坐在白沙上与红蛹说话,突然被身边一团烤人的热气惊了一下,一转脸,见是一个女人在树棵后边探过头来——他立刻认出是镇上的珊子姑娘。她如今多么胖啊,嘴角一窝笑了。她一直盯住他手中的红蛹,坐下来,紧挨了他。
这个傍晚小廖麦永远不会忘记,因为后来他一闭眼就能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像春天的远雷。他害怕她的眼睛、嘴巴,特别是那小孩头颅一般大的双乳。他挪动身子,想赶紧离开,她说:“这不成。”她伸手要红蛹看一看,小廖麦赶紧藏了。她粗粗喘气,后来说:“喂,这样罢,你若把红蛹给了我,我就让你摸摸它——这儿。”她手指双乳。
那个时刻,那个时刻的霞光快把人烧毁了。小廖麦盯着她的双乳,使劲摇了一下头。可是她猝不及防地将他的一只手逮住,硬按上自己胸口搓弄着,说:“摸过了摸过了——红蛹拿来!”她说着,多么蛮横地压住他的腿、肚子,撕扯中不小心把他的裤子弄破了,只一心要把红蛹抢到手。小廖麦一边挣扎抵抗,一边小心地护住自己的宝贝,心里默念说:“老天爷啊,海滩上的神灵啊,快帮帮我吧,我被女响马欺负了!”这一念叨真是灵验,他只觉得牙齿发胀,胀得怎么也受不住,于是低头狠力下口,一下咬在了她的胸脯上。多么肥腻的家伙,女响马,她嘶叫嚎哭,痛得一伸腿躺了。
小廖麦撒腿跑开了。
他于是知道:大海滩旷远莫测,大动物仍未绝迹。使他更加深信不疑的是后来:有一天红蛹不知怎么了,总是固执地指向一个方向,于是他只得往那儿走去。走啊走啊,直走了一个钟点,浓雾噗噗落下。他渐渐听到了海浪的咆哮,并从中分辨出一声声动物的绝望嘶鸣。他惊呆了,接着急急向前,直觉得飞来的雾絮把脸颊都擦疼了。
一道悬起白浪、轰轰震响的海岸从浓雾中出现了。海鸥和其他不知名的鸟儿四处翻飞尖叫,但所有的叫声都被浪涛和那个动物的嘶嚎淹没了——他这时才发现群鸥为什么尖叫,它们原来都在围着一个中心飞动,它们是被一个巨大的事实吓住了、吓得不停地鸣叫相告。
小廖麦终于敢于走近。他看清了,离浪涌翻动处不远躺了一个巨大的黑黝黝的活物,它有人一样的阔脸,有四下分开的鳍或手,特别是有硕大的肚子,有紫红色的鼓胀的双乳,乳头开始渗流白色的汁液;它巨大身躯的下方原来跪了一个人,他揉了揉眼,这才看清是一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珊子!这会儿的珊子目不他顾,头发被风浪吹散打乱,四处飘扬,一挡住脸她就口不择言恶骂一声。原来她的双手正忙个不停,巨大海兽的下体在张大和蠕动,红彤彤黄蓬蓬的毛发一齐翕动,鲜血渗出,沾了珊子两手两臂。他渐渐听清了珊子的咕哝声:“可怜可怜海猪妈妈吧,海神和天上的神哪,帮帮这母子俩吧,可怜可怜它们……”
那天的雾气中全是血腥气,是吓人的海猪嘶嚎。只有一刻这嚎声中止,小廖麦看见全身都是浪沫和沙子海草的珊子深深地伏下去,就像跪拜一样——她在用牙齿咬断脐带,一个手舞足蹈却又是啊啊大嚎的小生命降生了!妈呀,瞧她举起它看了一瞬,大概在辨认雄雌吧,小廖麦却在这时看清了刚生出的怪物:双目紧闭,面庞泛红,浑身是姜黄色,四肢又像手足又像鳍,腮部有稀疏的胡须……
这是深秋与初冬褶缝中发生的事情。小廖麦将记忆终生的,是那滔天大浪与嚎哭、更有身上沾血的珊子。他好像从此不太恨那个女人了。
这个冬天奇寒。整个冬天小廖麦都把红蛹包在被窝、心窝,或包在棉絮里。它在夜间贴紧他的皮肤蠕动、一下一下揉触他。他用脸庞偎它滑润的躯体,与之悄悄叙说。
他和它一直依偎。春天慢慢来了,吃了一个秋冬的炒泥丸,夜变得更深更沉。有一天早晨,小廖麦醒来,一睁眼就看到了满天曙色,像过去一样,第一件事就是伸手去摸红蛹——它不见了。他搓搓眼,抬头去看窗子,立刻喊了一声:天哪,一只多么大、多么灿烂的大花蝴蝶落在了窗棂上,霞光正透过窗纸投向它,使它变得双翼透明,通体生辉,简直是金光闪闪。
他的泪水倏地涌出。他知道春天来了,它要飞走,今天早晨就要与他告别……
金蓑衣(1)
神奇的事情总是传得飞快,只不过半天的时间,全镇都知道良子回来了,还携了一个小不点儿的养女一块儿到了镇子上。有人?问:“谁是良子?”上年纪的人不得不从头解释一遍,叙说当年。要说清可真不容易,因为那是一桩公案,一段晦涩的历史。“他妈的一个男人就臭美成了那样?”不知深浅的年轻人从头听过,议论、嚷叫,都想挤到石头街大屋那儿亲眼一睹。可惜新人入镇的麻烦还远远没有完呢,大屋的门还关得死死的,唐家父子正在从头开审呢。老婆婆们擦着眼说:“也是的,他以为咱镇子成了什么,想跑就跑,想回就回?这工夫他恐怕得从头说道说道了,一五一十全倒出来。”
一连两天良子和领回的那个小女孩就住在大屋子隔壁,不得离开。这除了验明正身之外,还有个户口的问题。过去良子是有户口的,可是后来就自动消除了。“为什么?我还没有死啊!”良子说。唐老驼鼻子吭吭响:“林子里那些胡蹿的野物也没死哩,谁会给它们上户口?在咱看来,你这许多年就是归顺了野物!”良子无语。
由于良子能够安然无恙地吞食泥土,总算证明了自己不属于霍家一脉。接着就是小女孩的问题了,老驼当时让人同样取来泥巴,谁知她厌恶地一嗅,嚷着躲开了。“吃,张大嘴巴吃!”老驼怒喊。小女孩哭了。良子哀求:“您饶了她吧,她还是个孩子啊!”
那会儿唐童在一旁东看西看,一直在小女孩身边打转,就帮腔说:“她还不更事哩,等过几年再让她吃罢,反正躲不掉啊!”老驼对这个独生子格外倚重,这时吭吭鼻子,一摆手说:“那就等等看吧。”
人们发现从见面那天到现在,小女孩的蓑衣一刻都不离身,吃饭睡觉、大小解,都穿在身上。她在早晚去院里上茅厕时,那一身蓑衣毛儿在霞光里篬着,金光闪烁。几个站岗的乡棍搓着眼说:“这是什么物件?直晃咱的眼哩!”他们扯过她来闲问,对海滩林子里的事情格外好奇。小女孩有问必答,说这蓑衣嘛,是林子里一种金叶儿马兰织成的,是妈妈亲手采了为她织的,妈妈也穿了这样的蓑衣。有人记起他们父女出现那天的情景:好像一个穿了蓑衣的女人把他们送到镇边就走开了,“那就是你妈?”小女孩摇头又点头,瞅个工夫撒丫子跑回了大屋子。
关于女孩穿了金闪闪的蓑衣不离身、她和良子被一个同样穿了蓑衣的女人送回的事情,越传越奇。有人对唐老驼献疑说:“那良子本是风流后生,在林子里游荡这么多年,少不了和一些野物精灵交往,那小女孩说不定就是他和一只刺猬精生的呢!如今大林子没有了,他们无处存身,这才不得不回来落脚!”唐老驼大吸一口烟斗说:“嗯,说得有理呀!”为了弄清这些疑惑,他三番五次去传珊子来瞧:她嘛,大概闭上眼睛也嗅得出良子罢!谁知如今珊子年纪大得成了珊婆,对往日恋情心灰意冷,一提到“良子”两个字就喷嚏连连,最后吐出一个字:“呸!”至于那个小女孩是否为刺猬精所生,她咬咬牙告诉前来问询的人:
“错不了!回去脱了衣服一看就一清二楚了……”
唐老驼对儿子一说,唐童捶着拳头说:“还是珊子聪明啊,这事让打赤脚的医生办理吧,咱从一旁盯着。”
打赤脚的医生年纪有一把了,长了一只豁鼻,说话瓮声瓮气,舌头也大,只因为下药凶猛才为唐家父子所喜。除唐家以外,镇上人都在暗中将赤脚开出的药减掉一半才敢服用。赤脚把良子父女分开,只粗略地检查了一下良子的眼珠和舌苔,又捏了捏他的睾丸,一摆手就算结束。
开始检查小女孩了,她不愿脱下蓑衣,后来在赤脚的再三规劝下才算应允。不过她一见赤脚掏出的听诊器就喜欢上了,笑嘻嘻褪下了一件花内衣,最后又大大方方揪下了小短裤。正这时唐家父子进来,他们的目光一进门就投射到光溜溜的女孩身上,对老赤脚的满脸惊惧视而不见。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浑身上下都被一层又密又小的金色绒毛遮裹了,它们在室内微弱的光线下弥散出荧粉一样的色泽,在后脊沟那儿交织成一道人字纹,然后又从尾骨处绕到前面,在腹部浓浓汇拢。她温和地、略有好奇地看着旁边的几个人,并无羞涩。唐童的嘴巴一直张大,两眼在她周身磨擦,长时间盯住胸部那两只核桃大的乳房,然后又停留在小腹和大腿根上。金灿灿的绒毛在这些部位似乎变得更细小、然而颜色更浓了。
“再明显不过了,”老赤脚紧挨着唐家父子走出屋子,边摘听诊器边说,“那背上的绒毛是一身尖刺儿变成的;肚子上的嘛,就算真正的绒毛了……”
老驼一直惊喜参半,这会儿脸色阴沉沉的,看着西边的天色咬咬牙:“我在琢磨是今天还是明天,把她装进麻袋沉河……”
唐童正咂着嘴想什么,这会儿听了大叫一声:“爸!这可不行!这女孩儿说什么也得给咱留下,咱得等她长大了再说……要不咱后悔都来不及了啊,那可就全都糟了、全都糟了!”
唐老驼看着儿子急得双目圆睁,脖子都红了,于是不再坚持。他们三个反身回屋,这时小女孩已经穿好了衣服,那件金闪闪的蓑衣又把她包裹起来了。
老驼把肩上的火铳耸了耸,说:“妈的,你一天到晚就忘不了披上它!”
老赤脚说:“让她穿吧,穿吧,脱下来,那等于是剥了她的皮……”
踢啊踢(1)
从此镇子上多了个叫美蒂的小女孩。她穿了那件金灿灿的蓑衣,跟别的女孩一起踢毽子,玩跳城游戏,后来又一起上了小学堂。只要提到她,人们只说“那个刺猬孩子”如何如何。每一个镇上人都见过她,所有人无不啧啧称奇:这孩子无论是皮肤的颜色还是眉眼,全都有些奇异,这与经验中的任何女孩都不一样。特别是她的神情、目光,只要与之对应一下,就再也忘不了。“这是个精怪哩,小小精怪哩!”他们说。
珊婆成为镇子上深居简出的人物,她只偶尔出现在石头街上,大半时间住在西河的入海口处:那儿有连在一起的几幢泥屋,是她当渔把头的男人的财产,大概那家伙一出海她就呆在了镇子上。唐童简直成了珊婆的一条尾巴,他常常跟在她的身后,她领他穿过石头街,还带他去过河口的大房子。有一次他们正走着,看到街口上围了一些人,珊婆问怎么回事?唐童就告诉她:那是有人在逗小刺猬孩子玩儿,要不要去看看她?珊婆绛紫色的嘴唇翻一翻,鼻子里哼出一声:“我怕自己见了她火气上来,一伸手把她撕巴零碎了。这类杂种我在海滩上见得多了。”唐童知道她深深忌恨着良子,对这个人死都不会饶恕。
唐童愿意背着火铳独自一人游荡,身边不要一个乡棍跟随。他在通往小学的斜巷倚靠了一会儿,又来来回回踱步。天黑了,月亮爬上来了,上夜学的孩子出来了,最后是小美蒂一个人走进斜巷。唐童把她拦住时,她一点都不害怕。他把她连哄带骗弄到一间废弃的牲口棚里,木着脸说:“检查一下吧,我要看看那些金色小毛毛如今咋样了!”小美蒂点点头,把斜挎的书包摘下来。
因为她动作太慢,他索性帮她三五下揪开衣服。唐童双目放出蓝光,像兽。他发现她脊背上的绒毛虽然没有褪光,但已经稍淡,只有腹部依然如故。他一下下抚摸着,捋着,感受着那种丝绒般的滑润。他还觉得她的小胸脯那儿凉意明显,就像深秋的两颗悬枝桃。他吭吭哧哧,嫌火铳碍事就推到一边,慌不迭地解开了腰带,指着自己硕壮的下体问:“认得这东西吗?”
小美蒂看看,在月光下仰起脸,如实回答:“见过。驴子身上也有。”
唐童哈哈大笑,说:“告诉你吧,这家伙比火铳还厉害呢!”
她一脸迷茫,他就紧紧拥她一会儿,抖嗦着,说:“快些长,往胖里长、长,你谁的也不是,你是我的,知道吗?这是我爹允了的。今后谁敢碰你一手指头,动你一根绒毛,我就把他活活掐死——不,在鏊子上活活烙死,烙得冒油儿,一伸腿,死了。”
唐童当时做了个伸腿翻眼的动作,小美蒂吓得全身一抖。
小美蒂身个儿蹿得真快啊,好像一转眼就成了个羞答答的大闺女了。再有一年就要去镇外上学,她终于再也穿不上那件越来越小的蓑衣了,可她还是把它好好收起来。不久养父良子病逝了,他入土那天美蒂哭得昏了过去。那个秋日多冷,雨水里送葬的人渐渐走光,她睁开眼时吓坏了:近旁站了一个胖胖的女人,一对红肿鼓胀的眼睛正死死盯住自己。
事后她才知道,那个墓地的胖女人就是珊婆。
美蒂成了孤女。她要用尽心力拼命躲开唐童。那个身背火铳脚蹬皮靴的粗壮汉子不止一次追在她身后嚷叫:“非要等圆了房那天?俗话说得真好:要睡刺猬就得有耐性!我的妈呀,我这个急性子非让你折腾死不可!”
对美蒂来说,廖麦那张英俊的脸庞一闪而过,开始竟然没有烙到心里,以至于后来在斜巷上迎面撞见时,大吃一惊!她那会儿在心里说:“天哪,这是谁呀,瞧他长得啊,父亲年轻时候肯定也是这副模样!瞧这个人啊,一双眼睛俊气吓人,鼻梁挺着,嘴巴有棱有角的,我只在梦中见过这样的棒小伙儿,他要是我的亲哥多好啊,那我就再也不是孤女了……”这样嘀咕,心跳怦怦,眼睛垂下又抬起,然后再也不想离开他的脸庞,两脚像被钉子钉在了石板地上。
廖麦也是一样。他好像被迎面的阳光灼伤了。
一连几天他们都设法在一起。他们难分难离,拥在一起时,彼此的手一沾上就知道往哪里游走:廖麦的手自上而下地寻索,许多问题迎刃而解。他永生都感激她在那个时刻的慷慨与信赖,毫无吝啬地将生命袒露给他。于是他一下就记住了她野蜜色的皮肤、她比野蜜还要甘美的长吻。最后,当他的手猝不及防地落在了腹部那繁密而细小的金色绒毛上时,她低下了头。久久沉默之后,她的询问是:“你不讨厌吗?”他答:“我,我好像梦见你坐在金黄金黄的草地上,等一个人——就是等我……”
美蒂的泪水哗一下涌出。
他们第三次相拥的那个夜晚,唐童出现了。十几支火铳和锈迹斑斑的刺刀把他们架住,使他们一动也动不了。这样只一小会儿他们就给分开押走,廖麦刚被拉开了几步就挨了狠力的耳光,接着是唐童的恶骂:“找死啊!那也是你沾的地方?”
唐童与廖麦两人在黑屋里呆了一刻钟。这段时间里,唐童急于要搞明白、要证实的就是:“最后怎样了?”当弄清两人不过是相拥和诉说而已,唐童就跳着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