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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3)

作者:邵丽 当前章节:23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5:50

我没有报。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录取的。

切!她把笔帽含在嘴里,直直地盯着黑板。

过了一会儿,却又自言自语地说,你们这些个老二伯伯啊!

到了大学快毕业的时候,王祈隆才知道“老二伯伯”是对农民的戏称。

到了大二的下半年,同学中已经有人开始谈恋爱了。中文系的李彤和体育系的宋大伟是最打眼的一对。他们两个人都来自南方的广州,听说是在中学里就认识了。李彤甜美,身上尽是南方女孩的柔,宋大伟却是高大伟岸的漂亮小伙。他们常常毫无顾忌地拉了手在校园里走,一边谈笑一边时不时地交换上一个动情的眼神。

做的人不觉得,看的人都傻了。

女生们都说那宋大伟像极了正走红的日本影星三浦友和。男生不轻易发表这类看法,可他们心里觉得那李彤确实不比日本影星山口百惠差呢!

这样的两个人,代表了大学里男生女生心中隐晦而又清晰的思想情节。那时候

的国门刚刚打开,西风正小小地吹过来。得风气之先的大学里的他们,被一种执拗

的情绪牵动着。他们在心里不断组合着自己的想象,却又总是被现实弄得垂头丧气。

看着牵着手的人家,放牧着内心的躁动不安。

而王祈隆始终是孤独的。王祈隆没有事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在校园的僻静处漫无目的地瞎转。王祈隆常常能碰到一些谈恋爱的校友。他们并坐在某一个地方,有时候拉着手,碰得巧了还会有一对亲嘴儿的。那个时候王祈隆的心就会剧烈地跳起来,好像身处其中的是他自己而不是别人。受了刺激的王祈隆下了决心不再去那些危险的地方,可他的脚步总是身不由己地步入一些更隐秘之处,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到了晚上就会做一些奇怪的梦,他把自己搞得昏头涨脑。

王祈隆亲眼看到过白雪公主李彤和白马王子宋大伟在校园的后山抱在一起。两个人都沉浸在他们那忘情的世界里,他们甚至没有看到走过他们身边的极度慌乱而又惶惑的王祈隆。王祈隆非常近距离地看到了陷入到欲望里的宋大伟的脸,毛孔都是清晰可辩的。那脸在那一刻竟是那样的丑陋,丑陋得让王祈隆都想呕吐了。回到宿舍,王祈隆把自己关在厚重的粗纱布蚊帐里,他第一次像观察一个植物的胚芽那样对着镜子审视自己。那是一张何等英俊的脸啊!他看着自己一点也不比宋大伟差,但哪一点也赶不上宋大伟。那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身上缺少了一种精气神,是那种城里孩子的洒脱和吊儿郎当。他把自己的脸弄扭曲了,看着自己的眼睛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粗话。他说,妈的,我操!

有一段时间王祈隆变得讲究起来,把上衣洗得雪白,把头发弄得柔柔顺顺的。还参照着同学的式样在街上买了一件港衫和一条牛仔裤。武汉热的时间长,他就脱了布鞋,买了一双廉价的猪皮鞋。这双鞋因为被他用鞋油殷勤伺候着,倒也很有些牛皮的意思了。王祈隆着实把自己弄得很像样子了。

刘圆圆读的是中文系,刘圆圆在学校的女生中间只能算个中等。但她是学中文的,又是城市女孩,因此在河南老乡中就显得很骄傲。王祈隆和刘圆圆从来就没有什么来往,在学校里碰见了,如果实在躲不过去,就打个招呼。

“五四”的时候华中大学举办了一场舞会,跳交谊舞。会跳的不会跳的都去看热闹,王祈隆被几个老乡也拉去了,那里面自然也有刘圆圆。

刘圆圆那一天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显得非常开心。她那天和王祈隆说了许多话,比如回家几趟,毕业后有什么打算。她还出主意让王祈隆继续考研究生,将来可以进农科所。后来,舞会开始了,刘圆圆一曲一曲地跳,然后又回到老乡们这里来。她原来是会跳舞的,并且跳得非常好,在舞场上她几乎是神彩飞扬。

中间休息的时候,刘圆圆仍然是跟王祈隆找话说,让王祈隆为她拿着脱下来的外套。被人重视的王祈隆,心是那样的快乐着,他为刘圆圆也为自己骄傲。他觉得人们在打量刘圆圆的时候也在打量着他,读了三年大学他都没有这么扬眉吐气过。

让王祈隆为之骄傲的刘圆圆像是喝醉了一样,兴奋得忘乎所以。中间她竟然要拉了王祈隆一起跳。王祈隆说,这个我可不会!其实心里是痒痒的。

没关系我带你,一下就会了。

王祈隆木偶一样机械地被刘圆圆拽着走,他大汗淋漓,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舞曲停下来,他一点知觉都没有了。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一个女孩拥在一起,抱着人家的腰,握着人家的手。松开了,除了激动,竟然什么感觉都没有留下。

刘圆圆终于跳累了,她在距王祈隆不远的地方坐下来,好像把王祈隆忘了一样,并不要回王祈隆为她抱着的衣服。后来有一个女孩子走到她旁边,好像是她的同学。音乐响起的时候她们就开始聊天。

她朝王祈隆看了一眼,问刘圆圆,是你男朋友吗?

男朋友?刘圆圆夸张地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你没发烧吧?

我说呢!

两个人吃吃地笑起来。她们说笑的时候并不看王祈隆,她们尽量把声音压得很低。王祈隆觉得身上的汗晾干了,凉意却是自上而下走的。

无处发泄力量的王祈隆开始在武汉的大街小巷里漫游。开始只是在学校的附近,后来行走的时间和距离越拉越长。开始只是课余随便的走,后来就是星期天和节假日有目的地游览了。他买了张武汉市的地图,图上所能标示的建筑和景区被他的双脚逐个地印证,那些建筑背后的文化和历史在他的丈量里一一盘活。他年轻的好奇被城市这双看不见的手拨弄得激情万丈,好象是他和这个城市的秘密约会。这段时间的游走占据了他课余之外的全部精力和体力,他突然决定,就这么走,要走遍武汉。他变成了一个不与人交道的怪物,旁若无人,独自游移在让自己兴奋的秘密里。他的身体却越加强壮起来,面色红润,神采飞扬,就连那股子乡下孩子的委琐竟然都被他走失掉了许多。计算起来他行走的距离也许已经有数千里之遥了。如果不是那件突兀的遭遇,他的行走该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壮观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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