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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羡林 当前章节:1522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06:29

要待在人间,就必须受时间的制约。在时间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想不通我在上面说的那一些并不深奥的道理,时间就变成了枷锁,让你处处感到不舒服。但是,如果真想通了,则戴着枷锁跳舞反而更能增加一些意想不到的兴趣。我自认是想通了。现在照样一抬头就看到书桌上座钟的秒针一跳一跳地向前走动,但是我的心却不跳了。我觉得这是时间给我提醒儿,让我知道时间的价值。“一寸光阴不可轻”,朱子这一句诗对我这个年过九十的老头儿也是适用的。

2002年3月31日

成功

什么叫成功?顺手拿来一本《现代汉语词典》,上面写道:“成功:获得预期的结果”,言简意赅,明白之至。

但是,谈到“预期”,则错综复杂,纷纭混乱。人人每时每刻每日每月都有大小不同的预期,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总之是无法界定,也无法分类,我们不去谈它。

我在这里只谈成功,特别是成功之道。这又是一个极大的题目,我却只是小做。积七八十年之经验,我得到了下面这个公式:

天资+勤奋+机遇=成功

“天资”,我本来想用“天才”;但天才是个稀见现象,其中不少是“偏才”,所以我弃而不用,改用“天资”,大家一看就明白。这个公式实在是过分简单化了,但其中的含义是清楚的。搞得太烦琐,反而不容易说清楚。

谈到天资,首先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天资是不相同的,这是一个事实,谁也否定不掉。“十年浩劫”中,自命天才的人居然号召大批天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至今不解。到了今天,学术界和文艺界自命天才的人颇不稀见,我除了羡慕这些人“自我感觉过分良好”外,不敢赞一词。对于自己的天资,我看,还是客观一点好,实事求是一点好。

至于勤奋,一向为古人所赞扬。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等故事流传了千百年,家喻户晓。韩文公的“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更为读书人所向往。如果不勤奋,则天资再高也毫无用处。事理至明,无待饶舌。

谈到机遇,往往为人所忽视。它其实是存在的,而且有时候影响极大。就以我自己为例,如果清华不派我到德国去留学,则我的一生完全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

把成功的三个条件拿来分析一下,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勤奋一项完全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必须在这一项上狠下功夫。在这里,古人的教导也多得很。还是先举韩文公。他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两句话是大家都熟悉的。

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静安先生第一境写的是预期。第二境写的是勤奋。第三境写的是成功。其中没有写天资和机遇。我不敢说,这是他的疏漏,因为写的角度不同。但是,我认为,补上天资与机遇,似更为全面。我希望,大家都能拿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从事做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2000年1月7日

爱情(1)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艺创作的永恒的主题。不同意这个意见的人,恐怕是不多的。爱情同时也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即使后来出家当了和尚,与爱情完全“拜拜”;在这之前也曾淌过爱河,受过爱情的洗礼,有名的例子不必向古代去搜求,近代的苏曼殊和弘一法师就摆在眼前。

可是为什么我写“人生漫谈”已经写了三十多篇还没有碰爱情这个题目呢?难道爱情在人生中不重要吗?非也。只因它太重要,太普遍,但却又太神秘,太玄乎,我因而不敢去碰它。

中国俗话说:“丑媳妇迟早要见公婆的。”我迟早也必须写关于爱情的漫谈的。现在,适逢有一个机会,我正读法国大散文家蒙田的随笔《论友谊》这一篇,里面谈到了爱情。我干脆抄上几段,加以引申发挥,借他人的杯,装自己的酒,以了此一段公案。以后倘有更高更深刻的领悟,还会再写的。

蒙田说:我们不可能将爱情放在友谊的位置上。“我承认,爱情之火更活跃,更激烈,更灼热……但爱情是一种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它狂热冲动,时高时低,忽冷忽热,把我们系于一发之上。而友谊是一种普遍和通用的热情……再者,爱情不过是一种疯狂的欲望,越是躲避的东西越要追求……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弱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

总之,在蒙田眼中,爱情比不上友谊,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个人觉得,蒙田的话虽然说得太激烈,太偏颇,太极端;然而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有合理的实事求是的一方面。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思考,我觉得,世人对爱情的态度可以笼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是现实主义,一派是理想主义。蒙田显然属于现实主义,他没有把爱情神秘化,理想化。如果他是一个诗人的话,他也决不会像一大群理想主义的诗人那样,写出些卿卿我我,鸳鸯蝴蝶,有时候甚至拿肉麻当有趣的诗篇,令普天下的才子佳人们击节赞赏。他干净利落地直言不讳、把爱情说成是“朝三暮四,变化无常的感情”。对某一些高人雅士来说,这实在有点大煞风景,仿佛在佛头上着粪一样。

我不才,窃自附于现实主义一派。我与蒙田也有不同之处:我认为,在爱情的某一个阶段上,可能有纯真之处,否则就无法解释日本青年恋人在相爱达到最高潮时有的就双双跳入火山口中,让他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像这样的情况,在日本恐怕也是极少极少的。在别的国家,则未闻之也。

当然,在别的国家也并不缺少歌颂纯真爱情的诗篇、戏剧、小说,以及民间传说。莎土比亚的《罗米欧与朱丽叶》,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世所周知的。谁能怀疑这种爱情的纯真呢?专就中国来说,民间类似梁祝爱情的传说,还能够举出不少来。至于“誓死不嫁”和“誓死不娶”的真实的故事,则所在多有。这样一来,爱情似乎真同蒙田的说法完全相违,纯真圣洁得不得了啦。

我在这里想分析一个有名的爱情的案例,这就是杨贵妃和唐玄宗的爱情故事,这是一个古今艳称的故事。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歌颂的就是这一件事。你看,唐玄宗失掉了杨贵妃以后,他是多么想念,多么情深:“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这一首歌最后两句诗是“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写得多么动人心魄,多么令人同情,好像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真正纯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但是,常识告诉我们,爱情是有排他性的,真正的爱情不容有一个第三者。可是唐玄宗怎样呢?“后宫佳丽三千人”,小老婆真够多的。即使是“三千宠爱在一身”,这“在一身”能可靠吗?白居易以唐代臣子,竟敢乱谈天子宫闱中事,这在明清是绝对办不到的。这先不去说它,白居易真正头脑简单到相信这爱情是纯真的才加以歌颂吗?抑或另有别的原因?

爱情(2)

这些封建的爱情“俱往矣”,今天我们怎样对待爱情呢?我明人不说暗话,我是颇有点同意蒙田的意见的。中国古人说:“食、色,性也。”爱情,特别是结婚,总是同“色”相联系的。家喻户晓的《西厢记》歌颂张生和莺莺的爱情,高潮竟是一幕“酬简”,也就是“以身相许”。个中消息,很值得我们参悟。

我们今天的青年怎样对待爱情呢?这我有点不大清楚,也没有什么青年人来同我这望九之年的老古董谈这类事情。据我所见所闻,那一套封建的东西早为今天的青年所扬弃。如果真有人想向我这爱情的盲人问道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看法告诉他们的。如果一个人不想终生独身的话,他必须谈恋爱以至结婚,这是“人间正道”。但是千万别浪费过多的时间,终日卿卿我我,闹得神魂颠倒,处心积虑,不时闹点小别扭,学习不好,工作难成,最终还可能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真是何苦来!我并不提倡二人“一见倾心”,立即办理结婚手续。我觉得,两个人必须有一个互相了解的过程。这过程不必过长,短则半年,多则一年。余出来的时间应当用到刀刃上,搞点事业,为了个人,为了家庭,为了国家,为了世界。

已经写了两篇关于爱情的短文,但觉得仍然是言犹未尽,现在再补写一篇。像爱情这样平凡而又神秘的东西,这样一种社会现象或心理活动,即使再将篇幅扩大十倍,二十倍,一百倍,也是写不完的。补写此篇,不过聊补前两篇的一点疏漏而已。

在旧社会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办法,男女青年不必伤任何脑筋,就入了洞房。我们可以说,结婚是爱情的开始。但是,不要忘记,也有“绿叶成荫子满枝”而终于不知爱情为何物的例子,而且数目还不算太少。到了现代,实行自由恋爱了,有的时候竟成了结婚是爱情的结束。西方和当前的中国,离婚率颇为可观,就是一个具体的例证。据说,有的天主教国家教会禁止离婚。但是,不离婚并不等于爱情能继续,只不过是外表上合而不离,实际上则各寻所欢而已。

爱情既然这样神秘,相爱和结婚的机遇——用一个哲学的术语就是偶然性——又极其奇怪,极其突然,绝非我们个人所能掌握的。在困惑之余,东西方的哲人俊士束手无策,还是老百姓有办法,他们乞灵于神话。

一讲到神话,据我个人的思考,就有中外之分。西方人创造了一个爱神,叫做Jupiter或Cupid,是一个手持弓箭的童子,他的箭射中了谁,谁就坠入爱河。印度古代文化毕竟与欧洲古希腊、罗马有缘,他们也创造了一个叫做Kāmaolliva的爱神,也是手持弓箭,被射中者立即相爱,决不敢有违。这个神话当然是同一来源,此不见论。

在中国,我们没有“爱神”的信仰,我们另有办法。我们创造了一个月老,他手中拿着一条红线,谁被红线拴住,不管是相距多么远,天涯海角,恍若比邻,二人必然走到一起,相爱结婚。从前西湖有一座月老祠,有一副对联是天下闻名的:“愿天下有情人都成了眷属,是前生注定事莫错过姻缘。”多么质朴,多么有人情味!只有对某些人来说,“前生”和“姻缘”显得有点渺茫和神秘。可是,如果每一对夫妇都回想一下你们当初相爱和结婚的过程的话,你能否定月老祠的这一副对联吗?

我自己对这副对联是无法否认的,但又找不到“科学根据”。我倒是想忠告今天的年轻人,不妨相信一下。我对现在西方和中国青年人的相爱和结婚的方式,无权说三道四,只是觉得不大能接受。我自知年已望九,早已属于博物馆中的人物,我力避发九斤老太之牢骚;但有时又如骨鲠在喉不得不一吐为快耳。

1997年11月22日

知足知不足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fèn)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涵义则有差别。

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2001年2月21日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嘛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2001年2月23日

漫谈伦理道德(1)

现在,以德治国的口号已经响彻祖国大地。大家都认为,这个口号提得正确,提得及时,提得响亮,提得明白。但是,什么叫“德”呢?根据我的观察,笼统言之,大家都理解得差不多。如果仔细一追究,则恐怕是言人人殊了。

我不揣谫陋,想对“德”字进一新解。

但是,我既不是伦理学家,对哲学家们那些冗见别扭的分析阐释又不感兴趣,我只能用自己惯常用的野狐参禅的方法来谈这个问题。既称野狐,必有其不足之处;但同时也必有其优越之处,他没有教条,不见框框,宛如天马行空,驰骋自如,兴之所至,灵气自生,谈言微中,搔着痒处,恐亦难免。坊间伦理学书籍为数必多,我一不购买,二不借阅,唯恐读了以后“污染”了自己观点。

近若干年以来,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人生一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也就是天人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第三,个人身、口、意中正确与错误的关系,也就是修身问题。这三个关系紧密联系,互为因果,缺一不可。这些说法也许有人认为太空洞,太玄妙。我看有必要分别加以具体的说明。

首先谈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在人类成为人类之前,他们是大自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等到成为人类之后,就同自然闹起独立性来,把自己放在自然的对立面上。尤有甚者,特别是在西方,自从产业革命以后,通过所谓发明创造,从大自然中得到了一些甜头,于是遂诛求无餍,最终提出了“征服自然”的口号。他们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人类的衣、食、住、行的所有资料都必须取自大自然。大自然不会说话,“天何言哉!”但是却能报复。恩格斯说过: 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在一百多年以前,大自然的报复还不十分明显,恩格斯竟能说出这样准确无误又含义深远的话,真不愧是马克思主义伟大的奠基人之一!到了今天,大自然的报复已经十分明显,十分怵目惊心,举凡臭氧出洞,温室效应,全球变暖,淡水短缺,生态失衡,物种灭绝,人口爆炸,资源匮乏,新疾病产生,环境污染,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其中哪一项如果得不到控制,都能影响人类的生存前途。到了这种危机关头,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才幡然醒悟,开了一些会,采取了一些措施。世界上一些国家的领导人也知道要注意环保问题了,这都是好事。但是,根据我个人的看法,还都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努力发出狮子吼,对全世界发聋振聩。

其次,我想谈一谈人与人的关系。自从人成为人以后,就逐渐形成了一些群体,也就是我们现在称之为社会的组织。这些群体形形色色,组织形式不同,组织原则也不同,但其为群体则一也。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利益一致,有时候也难免产生矛盾。举一个极其简单的例子,比如讲民主,讲自由,都不能说是坏东西,但又都必须加以限制。就拿大城市交通来说吧,绝对的自由是行不通的,必须有红绿灯,这就是限制。如果没有这个限制,大城市一天也存在不下去。这里撞车,那里撞人,弄得人人自危,不敢出门,社会活动会完全停止,这还能算是一个社会吗?这只是一个小例子,类似的大小例子还能举出一大堆来。因此,我们必须强调要处理好社会关系。

最后,我要谈一谈个人修身问题。一个人,对大自然来讲,是它的对立面;对社会来讲,是它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它的细胞。因此,在宇宙间,在社会上,一个人所处的地位是十分关键的。一个人的思想、语言和行动方向的正确或错误是有重要意义的。一个人进行修身的重要性也就昭然可见了。

写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你不是谈伦理道德问题吗,怎么跑野马跑到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上去了?我敬谨答曰:我谈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正是谈伦理道德问题。因为,三个关系处理得好,人类才能顺利发展,社会才能阔步前进,个人生活才能快乐幸福。这是最高的道德,其余那些无数的烦琐的道德教条都是从属于这个最高道德标准的。这个道理,即使是粗粗一想,也是不难明白的。如果这三个关系处理不好,就要根据“不好”的程度而定为道德上有缺乏、不道德或“缺德”,严重的“不好”,就是犯罪。这个道理也是容易理解的。

漫谈伦理道德(2)

全世界都承认,中国是伦理道德的理论和实践最发达的国家。中国伦理道德的基础是先秦时期的儒家打下的,在其后发展的过程中,又掺杂进来了一些道家思想和佛家思想,终于形成了现在这样一个伦理体系,仍在支配着我们的社会行动。这个体系貌似清楚,实则是一个颇为模糊的体系。三教信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绝不是泾渭分明的,但仍以儒家为主,则是可以肯定的。

儒家的伦理体系在先秦初打基础时可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孔子的学说的中心,也可以说是伦理思想的中心,是一个“仁”字。这个说法已为学术界比较普遍地接受。孟子学说的中心,也可以说伦理思想的中心,是“仁”、“义”二字。对此,学术界没有异词。先秦其他儒家的学说,我们不一一论列了。至于先秦以后几千年儒家学者伦理道德的思想,我在这里也不一一论列了。一言以蔽之,他们基本上沿用孔孟的学说,间或有所增益或有新的解释,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不足为怪。不这样,反而会是不可思议的。

多少年来,我个人就有个想法。我觉得,儒家伦理道德学说的重点不在理论而在实践。先秦儒家已经安排好了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大家所熟悉的。这样的安排极有层次,煞费苦心,然而一点理论的色彩都没有。也许有人会说,人家在这里本来就不想讲理论而只想讲实践的。我们即使承认这一句话是对的,但是,什么是“仁”,什么是“义”?这在理论上总应该有点交代吧,然而,提到“仁”、“义”的地方虽多,也只能说是模糊语言,读者或听者并不能得到一点清晰的概念。

秦代以后,到了唐代,以儒家道统传承人自命的大儒韩愈,对伦理道德的理论问题也并没有说清楚。他那一篇著名的文章《原道》一开头就说: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勿待于外之谓德。

句子读起来铿锵有力,然而他想什么呢?他只有对“仁”字下了一个“博爱”的定义?而这个定义也是极不深刻的。此外几乎全是空话。“行而宜之”的“宜”意思是“适宜”,什么是“适宜”呢?这等于没有说。“由是而之焉”的“之”字,意思是“走”。“道”是人走的道路,这又等于白说。至于“德”字,解释又是根据汉儒那一套“德者得也”,说了仍然是让人莫名其妙。至于其他朝代的其他儒家学者,对仁义道德的解释更是五花八门,莫衷一是。我不是伦理学者,现在也不是在写中国伦理学史,恕我不再一一列举了。

我在上面极其概括地讲了从先秦一直到韩愈儒家关于仁义道德的看法。现在,我忽然想到,我必须做一点必要的补充。我既然认为,处理好天人关系在道德范畴内居首要地位,就必须探讨一下,中国古代对于这个问题是怎样看的。换句话说,我必须探讨一下先秦时代一些有代表性的哲学家对天、地、自然等概念是怎样界定的。

首先谈“天”,一些中国哲学史家认为,在春秋末期哲学家们争论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天”是否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这些哲学家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个阵营主张不是,他们认为天是物质性的东西,就是我们头顶的天。这可以老子为代表。汉代《说文解字》的:“天,颠也,至高无上”,可以归入此类。一个阵营的主张是,他们认为天就是上帝,能决定人类的命运,决定个人的命运。这可以孔子为代表。有一些中国哲学史袭用从前苏联贩卖过来的办法,先给每一个哲学家贴上一张标签,不是唯心主义,就是唯物主义,把极端复杂的思想问题简单化了。这种做法为我所不取。

老子《道德经》中在几个地方都提到天、地、自然等等。他说: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

在这一段话里老子哲学的几个重要概念都出现了。他首先提出“道”这个概念,在他以后的中国哲学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这里的“天”显然不是有意志的上帝,而是与“地”相对的物质性的东西。这里的“自然”是最高原则。老子主张“无为”,“自然”不就是“无为”吗?他又说:

漫谈伦理道德(3)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五章)

明确说天地是没有意志的。他又说: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五十一章)

道德不发号施令,而是让万物自由自在地成长。总而言之,老子认为天不是神,而是物质的东西。

几乎可以说是,与老子形成对立面的是孔子。在《论语》中有许多讲到“天”的地方。孔子虽然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在他的心目中是有神的,只不过是“敬鬼神而远之”而已。“天”在孔子看来也是有人格有意志的神。孔子关于“天”的话我引几条: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等等。孔子还提倡“天命”,也就是天的意志,天的命令。自命为孔子继承人的孟子,对“天”的看法同孔子差不多。他有一段常被征引的话:

天之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其所不能。

在这里,“天”也是一个有意志的主宰者。

也被认为是儒家的荀子,对“天”的看法却与老子接近,而与孔孟迥异其趣。他不承认天是有人格有意志的最高主宰者。有的哲学史家说,荀子直接把“天”解释为自然界。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重要也非常正确的解释。荀子主要是在《天论》中对“天”做了许多唯物的解释,我不去抄录。我想特别提出“天养”说:“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意思是说人类利用大自然养活自己。这也是很重要的思想。多少年前我曾写过一篇论文《“天人合一”新解》,我当时没有注意到荀子对“天”的解释,所以自命为“新解”,其实并不新了。荀子已先我二千多年言之矣。我的贡献在于结合当前世界的情况,把“天人合一”归入道德最高标准而已。这一点我在上面讲天人关系一节中已经讲到,请读者参阅。

我在上面只讲了老子、孔子、孟子和荀子。其他诸子对“天”的看法也是五花八门的。因为同我要谈的问题无关,我不一一论列。我只讲一下墨子,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这同儒家的孔孟差不多。

我的补充解释就到此为止。

尽管荀子对“天”的认识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支配中国思想界的儒家仍然是保守的。我想再回头分析一下上面已经提到过的格、致等八个层次。前五项都与修身有关,后三项则讲的是社会关系,没有一项是天人关系的。这是什么原因呢?根据我个人肤浅的看法,先秦儒家,大概同一般老百姓一样,觉得天离开人们远,也有点恍兮惚兮,不容易捉摸,而人际关系则是摆在眼前的,时时处处都会碰上,不注意解决是不行的。我们汉族是一个偏重实际的民族,所以就把注意力大部分用在解决社会关系和个人修身上面了。

几千年来,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有很多形成系列的道德教条,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孝、悌、忠、信、廉、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每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排列得井井有条,比如五伦之类。亲属间的称呼也有条不紊,什么姑夫、舅父、表姑、表舅等等,世界上哪一种语言也翻译不出来,甚至在当前的中国,除了年纪大的一些人以外,年轻人自己也说不明白了。《白虎通》的三纲、六纪,陈寅恪先生认为是中国文化的精义之所寄,可见中国这一些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在他心目中的重要地位了。

上面讲的是社会关系和个人修身问题。至于天人关系,除了先秦诸子所讲的以外,中国历代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所谓“天子”,说皇帝是上天的儿子。这种说法对皇帝和臣民都有好处。皇帝以此来吓唬老百姓,巩固自己的地位。臣下也可以适当地利用它来给皇帝一点制约,比如利用日蚀、月蚀、彗星出现等等“天变”来向皇帝进谏,要他注意修德,要他注意自己的行动,这对人民多少有点好处。

漫谈伦理道德(4)

把以上所讲的归纳起来看,本文中所讲的三个关系,第二个关系社会关系和第三个个人修身问题,人们早已注意到了,而且一贯加以重视了。至于天人关系,虽也已注意到,但只是片面讲,其间的关系则多所忽略,特别是对大自然能够报复则认识比较晚,这情况中西皆然。只是到了西方产业革命以后,西方科技发展迅猛,人们忘乎所以,过分相信“人定胜天”的力量,以致受到了自然的报复,才出现了恩格斯所说的那种情况。到了今天,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其中包括一些国家领导人,如梦初醒,惊呼“环保”不止。然而,从世界范围来看,并不是每个人都清醒够了,污染大气,破坏生态平衡的举动仍然到处可见,我个人的看法是不容乐观。因此我才把处理好天人关系提高到伦理道德的高标准来加以评断。

从一部人类发展前进的历史来看,三个关系的各自的对立面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动不居的,因此制约这些关系的伦理道德教条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各个时代,各个民族,各个国家,情况不一,要求不一,道德标准也不可能统一。因此,我们必须提出,对过去的道德标准一定要批判继承。过去适用的,今天未必适用;今天适用的,将来未必适用。在道德教条中有的寿命长,有的寿命短。有的可能适用于全人类,有的只能适用于某一些地区。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地区,万古长青的道德教条恐怕是绝无仅有的。

文章已经写得很长,必须结束了。我再着重说明一下,我不是伦理学家,没有研究过伦理学史。我只是习惯于胡思乱想。我常感觉到,中国以及世界上道德教条多如牛毛,如粒粒珍珠,熠熠闪光。可是都有点各自为政,不相贯联。我现在不揣冒昧提出了一条贯串众珠的线,把这些珠子穿了起来。是否恰当?自己不敢说。请方家不吝教正。

2001年5月25日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 “信”、“义”涵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著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儿们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涵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犊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

1999年10月26日

论压力

《参考消息》今年7月3日以半版的篇幅介绍了外国学者关于压力的说法。我也正考虑这个问题,因缘和合,不免唠叨上几句。

什么叫“压力”?上述文章中说:“压力是精神与身体对内在与外在事件的生理与心理反应。”下面还列了几种特性,今略。我一向认为,定义这玩意儿,除在自然科学上可能确切外,在人文社会科学上则是办不到的。上述定义我看也就行了。

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压力呢?我认为,是的。我们常说,人生就是一场拼搏,没有压力,哪来的拼搏?佛家说,生、老、病、死、苦,苦也就是压力。过去的国王、皇帝,近代外国的独裁者,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看上去似乎一点压力都没有。然而他们却战战兢兢,时时如临大敌,担心边患,担心宫廷政变,担心被毒害被刺杀。他们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压力比任何人都大。大资本家钱太多了,担心股市升降,房地产价波动,等等。至于吾辈平民老百姓,“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这些都是压力,谁能躲得开呢?

压力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认为是好事。从大处来看,现在全球环境污染,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出洞,人口爆炸,新疾病丛生等等,人们感觉到了,这当然就是压力,然而压出来却是增强忧患意识,增强防范措施,这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吗?对一般人来说,法律和其他一切合理的规章制度,都是压力。然而这些压力何等好啊!没有它,社会将会陷入混乱,人类将无法生存。这个道理极其简单明了,一说就懂。我举自己做一个例子。我不是一个没有名利思想的人——我怀疑真有这种人,过去由于一些我曾经说过的原因,表面上看起来,我似乎是淡泊名利,其实那多半是假象。但是,到了今天,我已至望九之年,名利对我已经没有什么用,用不着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这方面的压力没有了。但是却来了另一方面的压力,主要来自电台采访和报刊以及友人约写文章。这对我形成颇大的压力。以写文章而论,有的我实在不愿意写,可是碍于面子,不得不应。应就是压力。于是“拨冗”苦思,往往能写出有点新意的文章。对我来说,这就是压力的好处。

压力如何排除呢?粗略来分类,压力来源可能有两类:一被动,一主动。天灾人祸,意外事件,属于被动,这种压力,无法预测,只有泰然处之,切不可杞人忧天。主动的来源于自身,自己能有所作为。我的“三不主义”的第三条是“不嘀咕”,我认为,能做到遇事不嘀咕,就能排除自己造成的压力。

1998年7月8日

谈孝

孝,这个概念和行为,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都是有的,而在中国独为突出。中国社会,几千年以来就是一个宗法伦理色彩非常浓的社会,为世界上任何国家所不及。

中国人民一向视孝为最高美德。嘴里常说的,书上常讲的三纲五常,又是什么三纲六纪,哪里也不缺少父子这一纲。具体地应该说“父慈子孝”是一个对等的关系。后来不知道是怎么一来,只强调“子孝”,而淡化了“父慈”,甚至变成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古书上说:“身体肤发,受之父母”,一个人的身体是父母给的,父母如果愿意收回去,也是可以允许的了。

历代有不少皇帝昭告人民:“以孝治天下”,自己还装模作样,尽量露出一副孝子的形象。尽管中国历史上也并不缺少为了争夺王位导致儿子弑父的记载。野史中这类记载就更多。但那是天子的事,老百姓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如果发生儿女杀父母的事,皇帝必赫然震怒,处儿女以极刑中的极刑:万剐凌迟。在中国流传时间极长而又极广的所谓“教孝”中,就有一些提倡愚孝的故事,比如王祥卧冰、割股疗疾等等都是迷信色彩极浓的故事,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但是中华民族毕竟是一个极富于理性的民族。就在已经被视为经典的《孝经·谏诤章》中,我们可以读到下列的话:

昔者天子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诤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诤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诤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于父,臣不可以不诤于君;故当不义,则诤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这话说得多么好呀,多么合情合理呀!这与“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一句话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后者只能归入愚孝一类,是不足取的。

到了今天,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孝呢?我们还要不要提倡孝道呢?据我个人的观察,在时代变革的大潮中,孝的概念确实已经淡化了。不赡养老父老母,甚至虐待他们的事情,时有所闻。我认为,这是不应该的,是影响社会安定团结的消极因素。我们当然不能再提倡愚孝;但是,小时候父母抚养子女,没有这种抚养,儿女是活不下来的。父母年老了,子女来赡养,就不说是报恩吧,也是合乎人情的。如果多数子女不这样做,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能负担起这个任务来吗?这对我们迫切要求的安定团结是极为不利的。这一点简单的道理,希望当今为子女者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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