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理查•福茨说,“要你是我,你会怎么认为——你、戴维斯、你的女友,说的是三个不同的地点。你明白我在讲什么吗?”
“不明白。”
“就是说,你们当中,必定有两个人在说谎。”
“噢。”
我的声音听上去比较无力。受挫的感觉从电话线传过去,理查•福茨在那边觉得很来劲儿。他冷冷的兴趣也顺着电话线传过来。我说:“对不起,我正在换衣服。我马上给你打过去行吗?”
他知道我想溜,要不就是想喘口气再来好好同他周旋。他说:“你换吧,我可以等着。”
他的意思是绝不给我缓冲、调整的间隙,他宁愿在我跟前守候。我把话筒放在写字台上,脱下另一只睡衣的袖子。我看见自己肌肤白里透青,一粒粒鸡皮疙瘩又大又饱满。在冷空气中,餐馆制服的假绸缎质料显得僵硬而冰凉。那是国旗的大红色和暗金色交织的图案,假得实实在在,一点儿冒充真货的企图也没有。这样的廉价东西普遍被认为是中国特色。一切低品格、廉价的东西都被当成中国特色而允许存在。你可以低俗廉价,只要你自己对低俗廉价认账,就随你去。我打工的餐馆就让我们大胆地俗艳,让它自己坦荡荡地廉价,以俗艳廉价收买浩浩荡荡的异族食客。我真不愿意去触碰它——那经纬里渍透了低档菜肴的气味。各民族的低档菜肴都是这股油腻得让人反胃的气味。
这时搁在写字台上的话筒轻轻响了一下。像是那端的人打翻了什么,打翻了半杯咖啡,或碎了一个盛麦片粥的碗。他真的在等我换衣服。理查•福特真的一声不吱,眼睁睁等着这个中国女人更换衣服;他瞪着她片片断断的裸露,闪闪现现的私处。气氛中的侮辱使我动作更加缺乏准确。我脱下绒布睡裤,却找不到合适的内裤,赤裸的两条腿扭绞在一起,在特务福茨轻慢的冷冷神色下,它们你掩护我我掩护你,陷入了绝望的慌乱。
我忽然想起洗净烘干的衣服仍留在地下室的洗衣筐里,所有的内裤都在那里。我只得找出一条原打算丢弃的短裤。它是浅黄色,最初很可能是乳白色。假如任何人对我的穷困尚未彻底信服,这件短裤足以除去他最后的怀疑。我尽量缩小动作,怕难听的之声从话筒传过去。这场面已相当狼狈,特务理查实在够损的,居然就这样稳稳地守着,等着我又脱又穿,手忙脚乱。他面带寻开心的微笑看黑色假缎子宽腿裤怎样一次次从我腿上滑落:餐馆制服是按最胖和最瘦两个极端之间的尺寸做的,因此谁穿都费事,谁穿上它看去都长了副十分马虎的身材。黑色话筒不动声色地看我在裤腰上别一根巨大的别针,总算阻止了裤子的下滑。理查•福茨居然一点儿也不难为情,就这么干巴巴等我从内到外地脱衣穿衣。
“换好了吗?”黑色电话沙沙沙地说。声音好狎呢。
我停止了一切动作,看着它。不能想象执行保卫国家的正义使命的理查•福茨会有这样的见鬼声音。那声音从送话器细密的小孔里“咝咝”地冒出来。将浮在桌面上那层极薄的灰尘轻微吹动。
“哈罗?你换好了吗?”
黑色电话里的理查•福茨“咝咝”地同我耳语,同我挤眉弄眼。我觉得他一定把什么都看在眼里了;我的赤裸,我的羞耻,我的最不该示人的女性动作,我的丑陋的浅黄短裤。
我抓起话筒:“哈罗。”
“你们三人间,到底谁说的是真话?”
“对不起,我要去上班了。我得挣钱。”
“其实我只想跟你随便聊聊。这绝不是正式讯问。”
我不语,对着墙上的椭圆镜子飞快地梳着头发,梳了一半,再把电话换到右手,梳子用左手握着,梳另一半头发。
“是不是你也跟不少美国人一样把FBI看成反派?”
我企图用一只手把头发绑成马尾,却一再失败:“噢,美国有不少人把你们看成反派?为什么?”
“他们选择好莱坞的操蛋编剧、导演的立场。这些编剧和导演实在没丑角了,就弄出两个FBI到他们的故事里去。”
“对不起,我必须赶八点的地铁去上班。”我说着,一只手挖了点儿底色抹在脸上。餐馆老板对化妆化得好的女雇员没那么凶恶。
“……如果我让你害怕,我很抱歉。”理查声音诚恳起来。“我个人对你一点儿问题也没有。可我个人在这个案子里不算数。”他既诚恳又婆婆妈妈:“我的意思是,我完全赞同你和我们的优秀外交官戴维斯恋爱。”
我拿出袜子,用一只手往脚上套。这个唠叨得没完的电话非常碍手碍脚:“谢谢。谢谢你的赞同。”
“哪里的话。”
我出了地铁站就狂奔。不过还是迟到了四十分钟。四十分钟的迟到在餐馆严格的考勤制度下就算半旷工。只有一半工资。理查•福茨该对我的经济损失负责。老板暂时没注意到我的迟到,他和我的一位女工友正在吵架。女工友四十多岁,从来不肯把长波浪束到脑后。老板在一盘菜里扯出一根一尺多长的弯弯曲曲的头发,要她赔那盘菜的钱,她自然不肯赔,俩人便由此吵闹起来。由于他俩的吵闹,其他工友都心情很好,面孔都因享受了难得的清静而变得眉舒目朗。
中午十二点,每张餐桌都坐得满满的。我一眼看见一个不很高大的身影混在人群里。理查•福茨装得极好,似乎他和我的不期而遇让他过度惊喜,以至他明目皓齿的笑容里出现了一丝放肆。
我捧着的托盘上放了六盘菜和六杯饮料,对他撇一下嘴。他穿着米色风衣,紧紧束着腰带,因而从肩到腰的形状极见棱角。得承认,脱离了杰克逊街×××号的大背景,单单来看理查•福茨,他相当英俊潇洒。他的笑容该属于一个法学院或医学院的毕业生。他像是刚结束繁重的学习,尚未来得及长起美国式的膘,浑身是年轻的敏捷。他以那敏捷脱下风衣,搭在椅背上。他的座位不在我负责的四张桌。他微笑地从领位小姐手里接过菜单,从他嘴蠕动我读出“谢谢你。这是个迷人的餐馆。”领位小姐欠身,他对她说了一句颇长的话,一只手不太经意地挡在嘴旁。领位小姐突然转脸来看我。她脸上的神情带淡淡的醋意:你要打听她吗?
无出路咖啡馆part 1(7)
更新时间2009-4-22 12:03:40 字数:4390
我将盘子一一卸下,然后是饮料,与此同时,我接受那位黑人女子的请求,我说:没问题,我马上给你送过来。除了两小袋辣酱,你还要别的什么?……便衣福茨看着我的侧影,继续打问着我非凡的曾经。十八岁的军队记者,二十五岁的女少校,这绝对不平凡吧?他这样问道:即便在中国,这样一个女人的经历也属于超常,对吗?女领位抱歉地笑笑。我一眼瞥见她的歉意笑容;她帮不了他的忙,因为这餐馆的工友之间从来没人谈自己的曾经。如果到了一个遥远陌生的国度,还不去改变或推翻自己的曾经,这远走高飞还有什么飞头。
理查•福茨不知道,我们这些人都不大喜欢自己的曾经,我们的背井离乡证明了这一点。这份“不喜欢”微妙丰富,同理查•福茨是讲不清的。女领位穿着粉红长旗袍,亮晃晃假缎子造成她肉感的假象。她指点着菜单上的一只只招牌菜,连笑容都廉价起来。她比我大几岁,还在大学做本科生,还要靠亮大腿挣口粮,她怎么可能喜欢我的曾经。
我背转身,麻利地将一个客人留在桌上的一元钱小费抓过来,塞入围裙中央的兜里。我感到理查•福茨的目光瞄准着我,我肩上、背上,后脑勺都负载着一种奇特的压力。我的肩膀单薄,上面曾挎过武器。
晚上下课时间是十点半。所有的同学都说要去学校隔壁的酒吧喝啤酒。我像每次一样,先是借故有事,再是托辞不舒服,但末了都一样:跟着他们进了带男性头油气味的这家酒吧。我硬不来面子上挂不住,等于告诉全体同学我多么穷。如此之穷,他们也帮不上忙,你要他们怎么办。穷到这地步,就不合群了。这点我相当明白。因此我来是来了,却不喝啤酒,只要了一块钱的玉米花和一杯白水。这个班曾在学期刚开始时有过一个男同学,叫汉斯,一头浅色头发近乎雪白。他羞怯文静,从来不换衬衫。一次他向一个女同学借了六块钱吃晚餐,从此再没回到教室来上课。大家认为他穷得过火也自尊得过火。直到今天,一提汉斯人们还会哈哈地笑,为了赤贫和清高,汉斯把自己给放逐了。而我明白,汉斯若不放逐自己,这个集体也早将他逐了出去。那么穷谁受得了?那么穷不是对所有人都是个颇大的嘲讽吗?
因而我对我的贫穷守口如瓶。
进入地铁站已近午夜。尽管啤酒会上谈的话题都很高雅,我对自己仍十分恼恨。我难道高雅得起?是什么让我跟着他们在酒吧里高谈阔论?是虚荣。可我虚荣得起吗?
地铁车厢里只有三个人。我迅速在两个旅伴中做了选择,走到那个梳马尾辫、穿一身黑的亚洲男子身边坐下来。第三个人在我上车时朝我堆出一个很大的笑容,这不是什么好事。在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我选择一身黑衣的亚洲男子做我的旅伴,并不是认为他完全没有危险。只能是两害取其轻。
亚洲男子眼神遥远,看着漆黑的窗外。他眨眼眨得极慢,细长的手指在椅子上的敲击却颇激烈。我从书包里翻出巨大的笔记本和书,发现他敲击的手指停止了,却不是休息的停止,似乎是被我这边的忙碌打断了,那些手指不耐烦地僵滞住,等着我忙完,它们好继续刚才的敲击。
顺着那些细长的手指,我眼睛看上去,看见一层淡得难以捕捉的笑意,就在他苍白的皮肤下。当那笑意慢慢泛上他面孔的表层,向他的颧骨和眼角、甚至耳根聚集时,你仍旧不能确定那是个笑,只是个笑的许诺。这个时候他眨了一下眼,似乎打发掉那个令他发笑的荒唐念头。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这罕见的宁静中存在着危险,内向的危险及他自身的危险。
我翻出书包里的字典,迅速查出在课堂上记下的两个生词。我查字典一贯有这种按捺不住的急切响动。这响动在别人听来大概十分乱心。他湖面般的宁静侧影动弹起来,向我转过脸,浓黑的眉毛微微拧起。
我惊讶地发现,他苍白的五官十分俊秀,窄长的鼻梁下,一副严酷的嘴唇,再往下,是略向前翘的下巴。我发现自己看他看得很细,连他右眼下面一颗很小的痣也看见了。看着看着,我笑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三更半夜对着一张陌生的男人面孔色迷迷地笑一下,算是什么意思?
他马上还我一个笑。他笑起来露出一口女孩子的又小又齐的白牙齿。
我想,可以了。我马上合上字典,拿起笔,刚刚查过的两个生词,忘得十分干净。我朝着笔记本眨巴着眼,咬着圆珠笔屁股。在课堂上我最腻味别人咬笔屁股。除了我之外,几乎全班的人都会这一着。而这时我竟也犯这毛病,似乎要给这年轻的陌生男人看看:你看看我有我的要紧事要做;我做得这么专注,根本顾不上你的存在。我感到他的视线落到了我的笔记本上。我不愿他看见纸面上的空白,便从嘴上抽下笔。现在他的目光焦距又在我的笔尖上了。而笔尖仅点下一个黑点,随车厢晃动,黑点渐渐肿大。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我终于承认我并不打算写什么,我这套动作是虚拟,充满表演性。我在表演给一个陌生的亚洲男子看,看我思考起来多么有模有样,看我有副姣好的思考姿态。这个发现让我大吃一惊:原来我的心竟这样不老实!
忽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你做不出功课吗?
我抬起头,见他正看着我。
我笑笑。赶紧在纸上“刷刷刷”写下一行字:亲爱的安德烈……我头也不抬地说:不,我在写信。紧急中写下这样一行字是什么意思?安德烈和我从来是不通信的。
我们的对话就这样撂下来。五分钟后,我说:你的中文说得很好。
他说:你的也说得很好。
我笑起来。这笑声是我十年前的。我一面笑着,心里便想,停止,可以啦!
又是五分钟过去,他问我:你怎么知道我平常是不讲中文的?
我说:不知道。我一看你就知道你平常不讲中文。
我九岁来美国的。
从哪里来的?
印尼。你呢?
从北京。他的手指又敲击起来。手腕上有条细长的伤疤。他之所以危险,我似乎找到了根据。他已经又转回脸去看窗外,但我很快发现他始终以玻璃的投影在观察我,正如我对他干的是同样的事。
他问:你住哪里?
艾文斯顿。你呢?
那你完蛋了,下不了车了。他平稳地看着我,手指敲得更激烈。
你什么意思?
你没注意?你乘错车了。艾文斯顿在你背后。他说。
这时车停在一个站台上,我一看,他是正确的,我的确乘的是相反方向的车。这是向南走的车,终点是芝加哥有名的贫民区。那里的夜晚游荡着许多孤独的人,凭空骂着大街或一声不响地狂怒,偶尔过路的人反而要夹着尾巴,忍气吞声,而正是人们对他们的躲避惹出他们满心仇恨。那区域维系着芝加哥的坏名声和阴惨凶恶的面目。
真倒霉透了!我嘟哝着向车门口奔去。车门却已关上,比我印象中关闭得果断、迅速。我心想这可是活该,遇上一个稍对胃口的亚洲男人,东南西北都乱套了。我转过身,车厢里的第三位旅客又抓紧时间对我笑一下;这副笑容由东倒西歪的牙齿和乱七八糟的皱纹组成。我赶紧避开他,去看那黑衣男子。他刚才也跟着我站起身,但没有离开座位,见我这时毫无出路地又回来投奔他,他笑笑,轻蔑和哄慰都有了。
他说:用不着那么害怕。
我说:你当然不怕。我心想,人家弄不好会怕你。
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就不怕了。他见我趔趄着,伸出手及时扶我一把。或许我先伸出手去找他的手。
告诉你,我也坐错车了。他见我眼睛猛一瞪,又说,真的,我住罗杰斯公园。也坐反方向了。
罗杰斯公园离我住的地方有四五站,那一带聚集不少穿一身黑的人。那里有家咖啡馆在我的同学中享有盛名,他们时常去那里朗诵在别处绝对没人懂得的诗或小说。我只去听过一次他们的诗朗诵,见到的男人全梳辫子,女人一律剃大兵头。
你什么时候发现乘错车的?我问道。
比你早五秒钟。他神色一本正经。
可是为什么你反应得比我慢?你的反应至少比我晚十秒钟。
嗨,你在用FBI的语言跟我说话。他的轻蔑加深了,哄慰消失了。
最初他容貌中那种独特的情调;由黯淡的忧郁和消极组成的情调此刻都不见了。我发现他其实非常主动,机敏,或许在不屑于看我的时候已把我看透,把我对他的猎奇,甚至一点儿着迷都看得一清二楚。很可能是他在猎我,而我一直以为我主控了猎手的位置。
你不信吗?他拍拍他身边的位置:来,坐下,我说给你听——
我不久意识到我紧挨着他坐下来,车的每一个不规则的晃动,都使我的腿碰到他的腿。腿与腿之间虽有两层牛仔裤的厚实作为最后界限,但那触碰有种赤裸的敏感,使我觉得越来越危险。
我发现乘错了车,不过马上意识到这是末班车了。他对我说着,眼睛却在说别的,在发问:使我和你乘错车的原因是不是同一个呢?他说:就是马上下车,也赶不上往北边走的末班车了。因为我知道那趟末班车的发车时间是十二点整,你看现在几点?他把手腕伸到我面前,手表的长短针指到十二点一刻。
他看着我,要我看他多么死心塌地。他要我学他,索性踏实下来,把剩下的歧途好好走完。
那我们怎么办?我说。
我们?他咬文嚼字,又用英文强调一遍:我们?他的强调不是用音量,而是用发音的细致,唇齿动作过程的大大放慢来体现的。他的一点儿暗示和挑逗,我马上接受过来。一个年轻女人,在异国异地的午夜同一个不知底细的年轻男人一同误人歧途,什么样的后果,什么样的意外等在前面,简直太未知大叵测。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全部精神都调动起来。
你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用猎物的乞怜目光看着他。
他耸耸肩,说:我不在乎。我常常错过末班车。
那我呢?我其实已不怎么恐惧,可我不能不装得恐惧。我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在装蒜。难道我不是在十四岁时就独自在深夜站过若干班岗?十八岁的我,难道不是独自押车,车上满载着年轻士兵的尸体?我说: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我对这个萍水相逢的人信任得过分了。因为信任便是压力,再邪恶的动物在信任的压力之下,多半不会乘人之危。我的故作弱小,故作轻信使这黑衣男子绝不占我便宜。
他笑笑:你这么害怕?他认真起来,打算为我独当一面了。下车你跟着我就是了,他说,其实我们这样的穷光蛋,还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没什么可失去的。
他连续用着“我们”。穷光蛋识辨穷光蛋总有好眼力。这大概是为什么我一上车就看上了他,迅速在他那儿找到了认同感。
车这时向前踉跄一下,又向后来个趔趄,不动了。喇叭里传出口齿不清的声音。终点站到了……别忘了检查您的随身物品——提包、帽子。晚安,诸位。
我忽然问道:喂,你叫什么名字?
里昂。他定定地看着我——
似乎必然有一场悲惨的失散,至少得有个名字去开始广漠的苦寻。
然后我告诉了他我的姓名。
他看着我:你没有英文名字吗?
我说:没有。
无出路咖啡馆part 1(8)
更新时间2009-4-22 12:03:59 字数:4530
他说:谢天谢地。他声音很低,面孔也转开了去。完全是他自言自语不留神嘟哝出声音来的。
车门帷幕般的,带一丝老奸巨猾的迟缓在我们面前打开。他先我一步迈进寒夜。我紧随他身后,竖起衣领,手缩进袖管。他对寒冷似乎很麻木,领口的纽扣都不系。他走到一排公用电话前面,其中百分之七十的电话被拆掉了,他语气平淡地向我解释:那些毒品贩子一般就在这个时刻,在这些电话上办公。因此警察把电话拆了。他边说边伸手去上衣口袋摸索,然后又去摸裤子口袋。我赶紧递上一枚二角五分硬币,托在掌心,捧给他。他却弓下腰,从旧牛仔靴的鞋帮里摸出一小卷钞票,里面裹着几个硬币。他像是完全没看见我动作中的讨好。我要他明白我彻底落在他手里,我是自找的要同他沦落天涯,他可得好好待我。
车站被灰色的灯光照得通亮。一切都带着冰冷的清晰。所有墙上,柱子上,椅子上狂舞的涂鸦都在这冰冷透彻的能见度中显得格外生猛。悬在候车长椅上方的电取暖器尚未关闭,在银灰色空间聚起一蓬蓬橙黄光晕。有两张长椅上暖洋洋躺着两个流浪者。他们的姿态和神情是夏威夷海滨浴场的。大概是他们俩拧开了所有取暖器。他们要抓紧时间在警察把他们驱人寒冷之前豪华地暖和一回。
电话在一分钟之后才通。对方显然不高兴在这样的寒夜中被打扰。里昂连央求带威胁,最终总算协议达成。他对电话大声说:你要敢晚过半小时我踢你的腚!挂上电话他转脸对我说:好了,他们马上来接我们。
他们是谁?我问。
跟我们一样的艺术瘪三。似乎他看出我想顶撞他:谁是艺术瘪三?!他说:恐怕你只把我看成瘪三,拿掉前面的修饰词“艺术”。我说对不对?
我说:你怎么知道我这瘪三前面也冠有艺术两个字?
我看见你笔记本上有一页写:塞万提斯时代的骑侠小说影响。
你怎么看见的?!
从玻璃窗里看见的。他看出我做好一切准备,驳斥他“并非存心”的辩解。他马上来一句:我就是故意看的,我从来不会无意间看见什么;只要我无意识,我什么也看不见。
你倒蛮诚实。我向他慢慢点着头,笑得老谋深算。
一流骗子必须是超级的诚实。我的朋友都这样,一会儿你就看见了。
你是画画的?
他们俩是画画的。就是要开车来接我们的两个朋友。一个是我过去的女朋友,另外那个是她眼下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是我的至交,从画画改行,搞装置艺术。懂什么是装置艺术吗?他见我摇头,又说:知道马歇尔•杜香吗?……
我觉得我可不能这么土,对什么都摇头,便含混地“嗯”了一声。他很深地看我一眼,把我的无知一眼看到底。他说:马歇尔•杜香是装置派大师,观念艺术的首创人之一。我的朋友就想哪天变成马歇尔•杜香。我打击他,想变成马歇尔•杜香就已经不可能成马歇尔•杜香了。
我们并肩走出站口。他见我冷得缩作一团,脖子也消失了,便将一条胳膊搂过来,让我的右肩贴着他瘦骨嶙峋的左胸。这样没给我添多少热度,但是个令人暖和的意念。抑或说,是种非物质的暖和。
我想他一定比我年轻。我偷偷看一眼他毛茸茸的鬓角。
你不是画画的?我问。他的气味远淡,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他有段很短暂的抽烟或抽大麻的历史。
你为什么认为是艺术瘪三就一定去画画?他说:我是弄音乐的。
真的?!
他一眼看出我的美好误会,马上说:唉,不是写那种奶油音乐的!他停顿一会儿又说:你看上去是听门德尔松的那种人。或者威尔第。
我说他过高估计我的品位了。他间我喜欢什么音乐。我说眼下我最喜欢没音乐,喜欢耳朵里清静。我问他到底搞哪一类音乐,他指的奶油音乐范畴怎样划。他却打听起我的行当来。
没等我回答,他说:你要是真是学文学的,你可惨了,连在地铁站里拉拉琴,挣个小钱的机会都没有。
那你呢?是不是在地铁里拉琴挣小钱?
过去干过,好多年前了。他看出我松了口气。他又说:贪图那点儿小钱,把琴都拉坏了,变成油条。
他看着灯光之外的黑暗,又说:学文学?拿他们的语言,学他们的文学,除了你嫁个阔佬。嫁了阔佬别说学文学,学哲学都行。
我说:你看,出路不是有了?
你的男朋友是阔佬吗?就是你在车上给他写信的那个?他眼里有损我的意思。
他不是我男朋友。
里昂搂住我的姿势变得很僵。
我说:他是我的未婚夫。
他怎么样?可以供你学哲学吗?
学哲学和文学有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只不过这两样是不用学的。尤其用不着嫁个阔佬去学。
他不是阔佬。
跟我比人人都是阔佬。他笑笑,既温情又自豪。那是他对音乐的温情,是由于自己能对音乐如此钟爱而产生的自豪。
我看着他精细的侧面轮廓:他欠缺营养的面色,他有上顿没下顿的细长身板,心想,他还认为我惨呢。
在站外空旷的停车场上,他要我和他来回走动,免得冻死。他告诉我千万别寄希望于他的朋友,他们至少要给他一小时的罪受,才会姗姗出现。这一小时不错,足够我们混熟。他可以告诉我有关他的家庭,他的音乐,或许还有他的女朋友。他说他父亲是天津人,童年去印度尼西亚,他的一家是在六十年代中期迁移美国。谈这些,他似乎拿不出劲头,能省略的全省略。我非常想把话题转向他的女朋友。我的兴致不够单纯,不是那种纯粹的无聊。我似乎感到一丝不好受。而我吃不准我妒忌什么。
他却说:你一会儿就见到她了。
你们怎么分手了呢?我装得自然活泼,无心无肺。他很生硬地突然陷入沉默。我只得自找台阶下台;你不想说没关系。
我和他闷着走了一个来回。我受不住这沉闷,同一个大致是陌生人的男性相依相偎,又谁也不理谁,气氛很古怪。
我说:喂,要不要听听我的身世?
他说:要听。他这么老实巴交,我出声地笑起来。
你能猜到我过去干过什么吗?
他站下来,转身正面看着我,把我从头看到脚,然后说:不知道。他稍微想了一下,又说:你刚上车的时候,我想,这女人穿得这么规矩,肯定是个护士,要不就是个会计。
我说:你肯定会想,她这么土。
他笑起来,他确实在心里用的是“土”这字眼儿。
你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想,还好,气质还好,穿着方面,我可以劝劝她……
我说:噢,像你们这样,穿得脏兮兮的,就艺术了?
我当时还想,这女人走路背挺那么直,像大兵操演。
还有什么像大兵?
我从来没接触过大兵。他说着,手又搭回我肩上。风从西北方向来,他的脊梁找着风口。他和我离得近极了,相互的呼吸都受些拘束。他说:这样你还冷吗?我摇摇头,看见他的马尾辫梢给风吹得很乱。我大体上估算出了他的年龄:他与我该是同龄。
我说:我当过大兵。
他看我一眼,没把它当真。他刚才说我像大兵的时候其实是把那个可能性排除了。
真的,当了四年大兵。
是吗?一定是奶油兵。他还是不拿它当真。同不少美国人一样,他认为实在当不了别的才去当兵。他笑着问:后来呢?
后来?后来当军官了。
有意思。他说:挺有趣。
你不信?
我信。
我手枪打得特准,也打过卡宾枪。上过前线,搬过尸体,喝过钢盔里煮的鸡汤。除了杀人放火,我什么都干过。
他看看我,意思是:就你?!
我还发现了一个快死的伤兵,下巴被打没了,爬满了红蚂蚁。怎么样,不是奶油兵吧?我感觉他搂在我肩上的手松懈不少。我奇怪自己竟让这个叫里昂的人了解我这么多。连安德烈都不知道我的戎马生涯中有这些血淋淋的细节。我是特别信任这个萍水相逢的男子,还是在虚张声势,让他明白我是可以张牙舞爪的,一旦他动我什么不良脑筋,收拾我可不怎么省力。假如我对他的坦白出于信任,我是哪里来的这份信任?
只因为他和我同是黄皮肤黑头发?同样自命不凡地认为自己所干的是什么艺术?同样在挣扎着付房租吃饱饭从而可以从事一种无聊从而把这无聊当做高贵的情操?……这个荒寂的深夜,给了我们天涯沦落的假象。这假象掩去了我们彼此陌生的事实。
他迅速看我一眼说:能看得出来。
我问他看得出什么来。
他说:你是个大兵。
你讨厌大兵?
我可以试试看,我会不会讨厌。他搂住我的臂膀恢复了自然。他笑笑:可能大兵会好些,不那么麻烦。
我问他指的是什么麻烦。
他说:你知道的——女人都很麻烦。他深喘一口气,胸脯挤了我一下。不过换一个人,肯定认为你很乖——穿这样一件雪白衣服,牛仔裤一尘不染,好像天下人只剩了你,也轮不上你去打仗。可是我看得出你很强,他改口讲英文:你是块啃不动的饼干。
你骂人吧?我大声说。
看你怎么理解了。也在于谁来理解。有人喜欢啃不动的饼干,有人讨厌。对于喜欢的人,就不是骂人。
我笑起来。我这种笑法十五年前就停止了。我看见自己的笑在寒冷中形成久久不散的一团白雾。这个夜晚把我弄得有些反常。极其反常。
一小时零十五分过去。我和里昂同时听见一台拖拉机的声响由远而近。两分钟之后,那响动震得空气都哆嗦起来。里昂说:来了。从停车场进口处,一辆六十年代末的巨型凯迪拉克开了过来。它是银灰色,不像是漆,而像是原始金属就那样一丝不挂地袒露着。它气势磅礴地转了个弯,仿佛它是艘航空母舰。它的造型带有侵略性,人对宇宙和海洋的扩张狂妄,就在这形状中。车窗被摇下去,一个嗓门从里面射出来;他妈的里昂,除了你还有谁了!……
车近了,我看见驾驶这个不可多见的怪物的是个娇小的金发女郎。她旁边坐的是个壮硕的中国男人,操着北京垮音极重的英文。
里昂说:知道你就会迟到!你有不迟到的时候吗?他双手拉住后车门,整个身子向后倾斜。门沉重地开了,他比划着请我上车。嘴都没闲着:你恐怕参加你自己的葬礼都会迟到!
我们做爱总得结束吧?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们正做到一半!壮硕男子说。他调转过身,正面朝着我和里昂,伸一只手过来:海青——大海的海,青天的青。我握了握他正方形的手掌,说了句非常高兴认识你之类的礼貌废话。
驾车的金发女郎也朝我扬扬手,问里昂:收到我寄给你的生日卡了吗?
里昂说收到了,谢了。
海青后背朝着前方,两个胳膊肘平趴在前排座位的靠背上。他笑着说:不告诉我名字没关系的。我完全理解——里昂这小漂亮哥儿常常在街上勾搭无名少女。
里昂笑嘻嘻地说:你闭嘴。
海青说:真的真的,他勾搭成功了,就领到我那里去开房间。
我说那你可是间接地祸害少女。
海青洪亮地笑起来。里昂看我一眼,像是我很给他面子,这么开得起玩笑。海青的五官相当端正,脸形也不错。他和里昂一样,梳根马尾,只是他的马尾比小手指还细,因为他的头顶彻底秃光了。
无出路咖啡馆part 1(9)
更新时间2009-4-22 12:04:35 字数:4372
唉,她到底是谁?我正经问你啊。海青对里昂说,不是你女朋友吧?
女朋友怎么了?女朋友未来时。里昂说。
海青马上转身回去,拍拍金发女郎的肩膀:嘿,听见没有,里昂今晚是什么艳福——一个过去的女朋友,一个未来的女朋友!
金发女郎从后视镜里看看我,温柔得很。她穿一件黑色的大毛衣,很可能是海青的,领口太大,她一个肩头露在外面。她的金发不像其他美国女性那样闪着清洁的光亮,它像是有些起粘。她抿嘴朝我笑一下。里昂怎么舍得这么温柔美丽的小姑娘,让她落到侉头侉脑的海青手里去了?在她的目光离开我时,我突然捕捉到什么:同情。仿佛她的潜语是:我受完了,现在轮上你了;又仿佛是:你要好好待他。你会好好待他吗?……
里昂靠在椅背上,眼睛看着飞快刷过窗口的灯火。对于我,他似乎是说得过去了,为我找到了这一夜的避难所,并且有海青七拉八扯地和每一个人说话,他也不必再尽职地和我对话。他和我之间有了种奇怪的距离。我很快发现他和所有人之间都有这个距离,它给了他一副挑剔的,抑或是大度的神态,局外地听着看着周围的一切,似乎不懂所有人在热络地交流什么,是什么使这些蠢话变得有趣,而他对一切热络的愚蠢都可以海涵。他就这样把海青、我、金发女郎之间的蠢话听进去,含着轻蔑的微笑,允许这些蠢话进行下去。
海青要照顾前后都有听众,因此音量放得很大。他说:里昂你知道吗?王阿花找了个工作,上星期三去面审了。你知道工作是干什么的吗?就是在台灯罩上画工笔画。画一个灯罩十二块钱。不错吧?其实画一个要不了一小时。王阿花眼睛都画成斗鸡眼了,阿花对吧?他拍拍金发女郎的肩。
我这才明白过来,金发女郎的名字叫王阿花。
海青说:怎么样?王阿花这名字棒吧?是里昂勾搭她前期为她起的。他又说:阿花,我沾你的光,今年冬天可以享受暖气了。唉,里昂,你上次出车祸的钱,什么时候保险公司才能赔给你?
里昂一声不吭。
你小子是不是已经把钱贪污了?告诉你,你不还我我只好一直让王阿花画灯罩画下去。她毕业作品画不出来你的罪过。阿花,你心里有数:谁是真正的吸血鬼。
里昂说:你们那儿有吃的没有?
王阿花说:有,海青说:没有。俩人同时开口。然后海青说:王阿花就这点没劲,除了实话什么话都不会说。
王阿花是个寡言的女孩,同意什么不同意什么都是笑笑。但从她的笑中你看得出她的同意和不同意都是多么肯定,多么执拗。
进了海青和王阿花的家,我发现它是个旧仓库,非常辽阔荒凉,天花板有两层楼那么高,窗子巨大,上面有无数块玻璃。一些玻璃碎了,被三合板取而代之,没碎的玻璃全成了铅色。
里昂的手忽然捏了一下我的手,对我耳语:别露出你的恐惧。
我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笑笑。在凯迪拉克车厢里,我和他中断了对话,而对话之下的却都在进行。了解在持续的无言下面飞快成熟,此刻我们相顾一笑,已熟得令人怦然心动。
海青和王阿花进门之后就飞快消失了。里昂把我领到一个空荡荡的场地,一个电炉在赤裸的水泥地面上,上面坐了口不锈钢大锅。整个空间的阔大把原本不小的物件弄得不成比例。我和里昂都显得不成比例地小。我环视周围,看见一个冰箱,一张餐桌和四把形状各异、新旧有别的椅子不着边际地搁置在空旷中。里昂招呼我坐下,交待说那把白色椅子比较牢靠,也比较舒适。他像主人一样走向冰箱,拉开门,眼睛在里面搜寻。冰箱没有启动,里昂告诉我它即便启动也不会比这房子本身的温度低多少。他在昏暗的冰箱里翻箱捣鼓了一阵,找到两捆芦笋。走到远远的角落,消失在一块布门帘后面。我发现在这房子内,从一处到另一处必须步行颇大的距离。从冰箱到电炉至少得步行二十秒钟,而从我所坐的椅子到角落的布帘,就不能迈方步了,就得像里昂刚才那样小跑。此时从布帘后面传出哗哗的水声。声音在光秃的墙壁与地面上飞溅,回音十分喧哗。
里昂手捧着洗过的芦笋从布帘后面复出,告诉我可以进入帘内去方便。
我步行了颇长时间,才到达这个“写意”的卫生间,发现只有一个水泥砌的方形水池,和国内的公用水池近似。水池上方有个粗大的水龙头。大概在三十年代这仓库刚建成时它就在这里了。我研究着水池的多用性,判断是:只有攀到它的一掌宽的池沿上,两只脚各踩住长方形的一条边,面朝池内蹲下——一个多么不雅的、杂技般的姿势。
这时里昂遥远地指教着我:手抓住水龙头,抓稳了再蹲下。没错,姿势很难看,不过谁也看不见你!
我按他的教练进行每一招式,完成了动作,放出碗口粗的水流,冲洗了水池,下水道发出低回深沉的声响,如同消化力极其强大的肠道。我系着裤子,一面任水龙头宣泄。我想,清洗食物和排泄之间,只隔着这股水流。正如流浪汉们和海青、王阿花之间,仅是墙外野营和墙内野营的区别。
我对着水池上方一块镜子理头发,隔着布帘大声问里昂:洗澡也是这里吗?
里昂大声回答:对呀。所以海青和王阿花从来不感冒。
我走出“洗手间”,说:冬天怎么办?也洗这么冷的水?
很多阔人不是自找的洗冷水澡吗?在阔佬那儿,什么自作自受都是疗法。
我徒步走到电炉旁,大锅里发出轰轰的响声,如同一只锅炉。里昂揭开锅盖,把芦笋一根根掰断,舍弃尾部。我照他的样子做起来。芦笋应该在两星期前被吃掉,现在只剩前面三分之一的绿色了。我学着里昂把择出的芦笋投入沸腾的大锅。里面是半锅气味丰富的汤,一些禽或兽的白骨沉沉浮浮。里昂告诉我,这是海青和王阿花的“天长地久汤”。不断扔生肉、鲜蔬菜进去,锅内永远不枯。
我说:这些芦笋可不能算鲜了。
他说:很新鲜啊——上礼拜才买的。
我说:芦笋应该这礼拜买,这礼拜吃。
他说:你想吃这礼拜的新鲜蔬菜?他笑眯眯搅动稠厚的一锅汤,接着说:那你下礼拜再来吧。
我说:你常来这里?
他“嗯”了一声。稍稍沉吟,他说和王阿花分手之后的四个月,他没来,直到他和她见了面都满不在乎了,他们才又密切走动起来。
我别有用心地说:王阿花很好啊。
是很好啊。
她很漂亮。我又说。
是很漂亮。
也很温柔。
非常温柔,并且刚强。
他这样和我看法一致,我就没法打听下去了。他用这法子截断我对那个秘密的接近,游击也好,正面进攻也好。他态度很鲜明:你想猜疑就去猜疑吧,我绝不会帮你忙去驱开你无论多么大的疑惑。他转移话题,说这个“天长地久汤”是王阿花的伟大发明。所有朋友都认为这是王阿花了不起的地方:她从来不管任何人,其实谁都在她的照顾中。她从跳蚤市场买回过期的菜、肉、蛋,塞进冰箱,谁来了爱吃什么都有,谁都可以各取所需,在同样的汤里煮出不同的菜肴来。
里昂拿出两只青花粗瓷大碗,为我舀了一碗稀里糊涂的食物。它看上去大致可食,但闻起来十分鲜美。里昂说:吃起来不像它看着那么可怕。
我壮着胆子舀一勺汤,里昂担忧地看着我,见我没有什么意外反应,才放心去吃他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