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完毕,众人走进院内,相互祝贺悲悼的日子终于过去。他们向王龙的新灵牌鞠躬,因为旧灵牌已经烧掉了。他们还在新灵牌前供上了酒肉。这块新的灵牌是永久性的,这块灵牌是上好的硬木做的,下面有一个小木盒托住,这种永久性的灵牌一般都是这样的。给灵牌上漆的周时,王龙的儿子就去找镇上最有学问的人为王龙的牌位题词。
镇上最有学问的人要算是老秀才的儿子了。老秀才曾经当过大家的私塾先生,年轻时也曾进京赶考。不错,他没考中什么,但总比从未进京赶考的人学问大得多。如今,他把自己的学问全传授给了他儿子,他儿子也是个秀才。接到邀请来做这么荣耀的事情之后,他便像秀才们那样,甩着袍子、踱着方步,大摇大摆地来了,鼻粱尖上还架着一副眼镜。一到之后,他先在牌位前按规矩行了礼,然后便在牌位前的桌子旁边坐下。接着把长袖往里一捋,把驼毛毛笔的笔
锋舔得尖尖的,准备动笔丁。毛笔、砚台,墨全是崭新的,作这样的题词,这些东西必须是崭新的。就这样,他开始挥毫题词了。写到最后一个字的最后一笔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等于一会,闭上眼睛,沉思片刻,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抓住王龙的整个灵魂并且在最后一字的最后—:笔之中充分表现出来。
沉思片刻之后,他想起了这么一句:“王龙,其肉体与灵魂之财富均属于土地的人。”想到这一句之后,他仿佛觉得自己抓住了王龙这个人的实质,于是也便牢牢地抓住了他的灵魂。他用毛笔蘸了点朱砂,在灵牌上写下了最后一笔。
灵牌写好之后,王大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他们一起跟着他,把灵牌放到楼上一间专放灵位的房间里,里面放着王龙的父亲和祖父的牌位。这两位先人的牌位现在放在这么阔气的房间里,这是他们活着时想都没想过的事,在他们看来,只有阔人们才搞牌位之类的东西。即便他们想到过牌位,那最多也不过是请一位识点字的人在一片纸上写好他们的名字,然后贴在屋里的土墙上,能贴多久就算多久,风吹走了也就算了。但是,王龙一搬进城里的这间房子,他就为他的这两位先辈搞了两个牌位,似乎他们也住在这里,其实,究竟他们的灵魂在不在那里谁也不知道。
王龙的牌位也放进了这间屋子。当他的两个儿子做完了该做的事情,关门离开那间屋子时,他们内心深处不觉暗暗感到高兴。
现在该是大宴宾客、高高兴兴的时候了。荷花穿了件丝袍,耀眼的蓝底上配着大花。对她这么个又老又胖的女人说来,这件衣服未免太刺眼了,不过大家都只顾大吃大喝,没有人去说她,再说大家也都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宴席间,人们又说又笑又喝。王大喜欢热闹的宴席,于是一遍又一遍地大声嚷道:
“喝干!喝干!把杯底亮出来!”
他喝得太多,结果双颊和眼圈都慢慢泛出暗红色。他夫人此时正在另一个院里和女眷们在一起,听说他快要醉了,立即派了个丫环传话说:“喝醉酒不是什么体面的事,特别是在今天这种场合。”这么一来,他终于清醒了一些。
不过就连王二今天也觉得挺快活的,一点也不吝惜什么。他抓住机会悄悄同一些客人交谈,以便弄清楚有没有人想买地,而想买的地又比他能拿得出的数目还大。他东转转西转转,不断地对人说,他有些好地打算卖掉。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兄弟俩各自都很满足,因为他们都终于挣脱了亡父原先套在他们身上的枷锁。
有一个人没有参加这次宴席,那是梨花。她托人带话说“我照顾的那个姑娘今天有点不舒服,我不来了”。反正她不来也没有人惦着她,于是王大派人传话说,如果不愿来也可以不来。只有她一个人还没有脱去孝衣,白鞋没脱,白头绳也还没解掉。她也没给傻姑娘脱下或解去这
些象征悲哀的东西。其他人大吃大喝的时候,她在做自己爱做的事情,她搀着傻姑娘的手,领着她到王龙的墓边坐下。傻姑娘在那儿玩耍的时候,梨花坐在那儿看田野,心里很满足,因为她和喜欢过她的人离得那么近。眼前的田野是由横一块、竖一块错落有致的绿色的田畦组成的,一直向前、向左右延伸出去,直至她看不见的远方。远处有一个蓝色的小点,或站或动,那是一位农夫在侍弄他的春麦。王龙也曾这样弯腰侍弄他地里的庄稼,梨花想起了许许多多王龙讲给她听的事情。王龙上了年纪之后,老喜欢给梨花讲很久以前梨花尚未出世时的事。他特别爱讲给她听,他以前是怎么犁地、又是怎么种植的。
王龙一家人的这一刻、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可是,即便是如此重要的一天,王龙的三儿子也没有回家来看看。他是不会回来了。不管到哪儿,一去他就扎在那儿了。他忙忙碌碌地过着他自己的生活,与家中的其他人隔开了。
五
有些大树的树杈是从强壮的主干上发出来的,但是一旦发出来之后就按照自身的方式向四面八方伸展出去,尽管它们的老根只有一个?王龙的三个儿子也是这种情形。王龙的小儿子王老三是三兄弟中最壮实的一个,也是意志最坚强的一个,他现在在南方的某省当兵。
接到父亲病危消息的那一天,王老三正好站在郊外的一座庙前,他的司令住在城里。庙前有块空地,正好用来操练他的士兵。他还教他们战略战术。那天,他在练兵的时候,他哥哥派来送信的人急急忙忙地跑来,气喘吁吁地说:
“三少爷——您父亲,我们老爷快不行了!”
自从愤然离家出走之后,王老三再也没和他父亲有过来往。他之所以生他父亲的气,是因为当时已经年迈的父亲居然把养在家里的年轻丫环梨花娶为小老婆,直至听到这件事之后,王老三才发现自己早已爱上了梨花。那天夜里,他闯进了他父亲的院子。白天他听到这个消息后已经生了一天的闷气了,他憋得实在受不了,终于冲进了父亲的房间,看见父亲和她在一起。她面色苍白,静静地坐在那儿,他很清楚本来自己是可以爱她的。对父亲的愤怒像大海的波涛一样,简直无法控制,他知道倘若自己留下来,任凭愤怒的情绪继续发展的话,非气死不可。当晚,他便逃出家门,由于他从前一直渴望成为一名闯荡江湖的英雄豪杰,于是他花光了所有的钱,尽可能往南方走,终于投奔到一位当时有名的绿林司令手下。王老三又高又壮,黑黑的脸,杀气腾腾的,硬嘴唇、大板牙,那个司令一眼就看中了他,并且要王老三在他身边做事。他再三提拔王老三,比通常的提拔快得多。他之所以如此得宠,一方面是因为他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很快获得了司令的信任;另一方面是因为他性情暴躁,一旦脾气上来什么都敢干,要想招募到这样勇敢的士兵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除此之外的原因就是战争。一打仗,士兵就有机会得到较快的提升。王老三的情况就是如此,他上面的军官战死和被撤之后,司令就不断地提升他,从普通一兵一直升到连长,他回乡为父亲奔丧时就已经混到连长了。
听完送信人带来的消息之后,王老三便支走了手下的士兵,一个人在练兵场上踱来踱去,送信的人远远地跟在他后面。那是初春的一天。以前,在这种日子,他父亲王龙总是会早早地起身,走出去看他的庄稼,或是扛起锄头到麦田地松土。别人也许看不到任何新生命的迹象,但是他却从中看到了幼苗茁壮成长的势头,看到了一种变化,看到了丰收的苗头。现在王龙去世了。他的三儿子觉得,在这样一个初春的日子很难想像到死。
王老三也以自己的方式感到了春天的气息。他父亲坐卧不宁地走到庄稼地里去的时候,王老三也在这里坐卧不宁。每年春天他都要想起自己心中的大计,那就是离开老司令,自己招兵买马,另立山头。每逢春天一到,他就觉得自己可以做而且也必须做成这件事。他年复一年地计划着怎样才能做成这件事。这件事成了他的梦想和野心,这种梦想和野心越来越强烈,到了今年春天,他暗暗对自己说,今年非动手干不可了,他再也忍受不了在老司令手下跑龙套的生活了。
实际上的情形是王老三十分痛恨老司令。当初他刚投奔到老司令麾下时,老司令正领着一帮人反抗贪官的压迫,那时司令还年轻,因此可以讲出一大套革命道理,以及所有勇敢的人为什么要为一项正义的事业而奋斗等等,而且他声音洪亮,口若悬河,不知不觉地就把听的人感动了。
王老三第一次听到这些振奋人心的美好言词,也受了感动,他这个人心地纯朴,于是暗暗发誓一定要站在司令一边,为正义的事业而战,这种崇高的目的在他心里深深地扎了根。
起义成功之后,司令从沙场上退了下来,选了一块山清水秀的河谷地带安营扎寨,看到一个沙场上的英雄一下子变成了沉湎声色的凡夫俗子,王老三确实感到震惊,司令忘本到了如此地步,王老三觉得实在不能原谅他。王老三觉得自己受了欺骗,被人夺走了些什么,具体被夺走了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正是这种痛心疾首的心情使他萌发了自己出去另闯一番事业的念头,他想离开司令,尽管从前他曾在沙场一心一意地为司令效劳过。
这些年来,司令再也没有号召力了,他既不下地也不打仗。他自己越长越胖,每天大鱼大肉地吃,喝的是国外搞来的催人肚子发福的烈性酒。他闭口不谈打仗的事,整天谈的是某某厨师在海里抓来的鲜鱼上所浇的什么调味汁,以及这位厨师居然能烧出皇上都喜欢的某种菜肴,等等。除了吃之外,他所知道的唯一一种娱乐便是女人。他搞了五十多位小老婆,而且他还挺有兴致地罗致各种不同类型的女人。有一个洋女人的皮肤雪白,眼睛碧绿,头发跟大麻似的,这也是他花了一大笔钱从不知什么地方搞来的。不过,他也害怕这个女人,因为这个女人一肚子不满意,整天愁眉不展,还不时用她的外国话嘟嘟囔囔,像在念咒语似的。尽管如此,老司令还是觉得她挺有意思,不时把她当自己的本钱,吹上一通牛,甚至还在他的小老婆们面前吹。
司令是这副德性,下面的营长、连长也都越来越不像话,整天聚在一起吃喝玩乐,也不和当兵的住在一个地方,当兵的全都恨透了司令和他手下的那帮当官的。由于长期不打仗,有抱负年轻人感到压抑,感到不知所措。王老三不和那帮当官的同流合污,仍然过着清贫的生活。对于女人,他甚至连看都不看一眼,这帮年轻人便一个一个地、一帮一帮地聚集在他周围。他们互相议论道:
“他就是能带领我们闯出去的人吗?”
他们把期望的目光转到王老三身上。
只有一件事叫王老三感到不好办的,那就是他没有钱。自从离家出走之后,他除了每个月底从司令那儿领一份可怜的军饷之外,一点富余的钱都没有,有时甚至连这份钱都领不到,司令总拿不出足够的钱付给他手下的官兵,他自己的花费太大了,家里那五十个女人个个都贪得无厌,经常为了珠宝和衣服等等争得不亦乐乎,有时大哭大闹,有时抛媚撒娇,总之要把东西搞到手为止。
于是,王老三觉得要想实现他所希望的事情就非得领着一帮人当一阵子强盗、土匪不可,许多像他这样的人已经这么做了。等抢了一阵,抢够了之后,他便可以等待合适的战机以便同政府军队谈交易,最后可以要求被政府军招安。
再说,当土匪太不配他的胃口了,他父亲一辈子老老实实的,不论在什么饥荒或战乱的年代都没有轻易去抢过别人的东西。王老三并没去当土匪,他只是在等待时机。由于多年的梦想,他相信苍天早就照他所想的那样为他安排好了命运,他只需等待时机、抓住时机就行了。
他是个急性子的人,有一件事使他几乎不可能再耐心等下去,那就是,他打心眼里开始讨厌他现在生活的南方农村了,他想回到自己的老家北方去。他是个北方人,南方人爱吃的没完没了的米饭,他有时连一口都咽不下去,他非常想再尝尝死面饼子卷大葱的滋味。他常常用粗嗓门大声说话,因为他打心底里讨厌那些油头滑脑的南方人,太圆滑了就给人一种狡猾的感觉,从人的本性来说,人不可能总是那么文质彬彬、唯唯诺诺。他认为一切聪明人的心都不是那么实在的。他之所以常常用凶狠的目光瞪他们,之所以常常冲他们发火,就是因为他想再回到自己的家乡去。那儿的人,个个体格魁梧,像个男子汉的样子,不像这些南方人,一个个长得像小猿猴似的。北方人说话不多,干脆利落,心地纯正,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因为王老三脾气
太坏,所以手下的人都怕他,怕看到他两道浓眉皱起来的那副凶样和他那张凶恶的嘴,由于他这副尊容再加上他那白白的大板牙,大家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他王虎。
晚上,在他自己的小屋里,王虎常常会在那张又硬又窄的小床上辗转反侧,琢磨他的计划,琢磨怎么才能实现他的梦想。他心里很明白,如果他父亲去世,他便可以得到一笔遗产。但他父亲就是不死,为此,王虎常常在深夜恨得咬牙切齿。
“老家伙再不死就把我的好日子全耗光了,他再不快点死,我就来不及干一番事业了。也真怪,这老家伙就是不死!”
这一年的春天,王虎觉得自己得赶紧下决心行动,再不能等下去了。他刚要下决心去抢劫的时候,传来了他父亲病危的消息……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他穿过田地走回驻地,心跳得很剧,因为他看到眼前有一条清晰、平坦的道路可走,他可以不必去当盗匪了,这给了他多大的安慰!要不是生性好静,他真会高兴得喊出声来。这个想法是高于一切的,他相信自己的命运没相信错,有了遗产他就可以得到所需要的一切,老天爷在保佑着他。这个想法是高于一切的,现在他可以跨出第一步,继而在无穷尽的命运之路上不断往上走,他知道他天生就是要成为伟人的。
不过从他脸上,谁也看不出他的狂喜。从他那张凶恶的、毫无表情的面孔上,谁都不曾看出过什么;他母亲把她自己那双坚定的眼睛、嘴巴甚至那岩石般的肌肉都传给了他。听完消息之
后,他什么话都没说,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为北上准备行装,他告诉四名亲信,要他们与他同去。把简单的行装准备好之后,他便进城去找司令了。司令在城里有一所老房子。他先叫卫兵进去通报,不一会卫兵出来说他可以进去。他把四个随从留在门外,一个人进去了,司令正在吃饭。
司令低头弯腰坐在那里吃饭,两个小老婆站在一边伺候他。他脸没洗,胡子也没刮,上衣扣子都没扣。他年轻时就很邋遢,现在老了更是不修边幅了。年轻时,他曾经是一个非常普通、低下的工人,只是他不肯做工,于是开始抢劫,后来由抢劫又转到干土匪这一行。不过,他倒是个和蔼可亲的老头,说话非常随便,对王虎很热情,也很尊敬,因为他自己现在岁数大了,人又胖,懒得很,再也干不动王虎所干的事情了。
王虎进来向他敬完礼后说:“今天家里来人说我父亲快不行了,我两位哥哥等我回去为父亲办丧事。”老司令把身子向后舒舒服服地一靠,说道:“去吧,孩子,回去尽尽孝道,这是应该的。完事之后再回来。”然后从身上摸出钱包,打开之后取出一把钱给他,并且说:“赏你点盘缠费,一路上别太委屈自己了。”
他朝后一仰靠在椅子上,突然喊起来,说有东西掉进他那蛀空了的牙齿里了。他的一名侍妾从头发里抽出一根细细的银簪子递给他,于是他便自顾自剔起牙来,把王虎撂在一边不管了。
王虎就这样回到了父亲的家里。尽管心里火烧火燎般地着急,他还是耐着性子等到遗产分配完毕,等到他可以再次急匆匆地离开家里的那一天。不过,三年服丧期没结束之前,他是不肯实行他的计划的。他在这方面是一丝不苟的,只要做得到,该尽的孝心总要尽到才是,于是他一直等着。现在要他等就不难了,因为他的梦想最终已经落实。在这三年中,他不断想法使每一个步骤都十分完善,不断地省钱,而且注意挑选那些他希望今后能够追随他的人。
正像树杈再不会去想念主干一样,王虎既已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便再也不去想他的父亲了。王虎是个好钻牛角尖的人,一个时期他脑子里只能惦着一件事,他心里只放得下一个人。目前,只放得下他自己,除了他自己的梦之外,他没有别的梦。
然而,他的梦似乎也在膨胀。在他呆在哥哥院子里时,他看到了他俩有而他却没有的东西,他羡慕他们。他不羡慕他们的女人、房子或财产,也不羡慕他们那种欣欣向荣的气氛或到哪儿都有人冲他们行礼的那种地位和派头。不,这些他都不羡慕,就羡慕一件:那就是他们有自己的儿子。他呆呆地看着哥哥家的孩子们,看着他们玩呀,吵呀,闹呀,他平生第一次突然产生
了一个念头,他希望也有一个自己的儿子。对于一位武士说来,能有自己的儿子该多好啊!除了自己的儿子,谁也不会全心全意地忠于你的。他真希望自己有个儿子。
想了一阵之后,他又把这个念头搁到一边去了,至少目前不能考虑,因为现在不是他停下来在女人身上花功夫的时候。他讨厌女人,在他看来女人对于他只会是一种障碍,尤其是当他要开始一番冒险事业的时候。他也不肯草草结婚,撂下老婆就走,因为既然讨老婆是为了得儿子,那么就应该娶一个正儿八经的老婆,养一个货真价实的儿子。于是,他暂时把自己的想法抛去一边,让这个想法深深地藏在心底,等将来有机会再说吧!
六
王虎此时正在南方积极准备,打算拉一帮人闯出去干一番自己的事业。有一天,在家乡的王二对大哥说:
“要是明天上午有空,咱俩上紫石街茶馆吧!有两件事我们得谈谈。”
老大听弟弟这样讲,里不免纳闷,因为他知道肯定要谈土地的事,可是他不清楚还有哪件事要谈,于是他答道:
“明天我一定去茶馆,不过,还有哪件事要谈?”
“我收到三弟写来的一封怪信,”老二答道,“他主动提出来让我们的儿子上他那儿当兵去,只要我们舍得,去几个都行。他正在计划搞一件大事,身边需要几个靠得住的自己人,可他自己又没儿子。”
“我们的儿子!”王大吃惊地重复了一遍,由于惊讶,他那张开的大嘴都没合拢,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他二弟。
王二点了点头。“我不知道他打算叫他们去干什么,”他说道,“不过明天到茶馆咱们再慢慢聊吧!”他摆出要走过去的样子,他是在从粮市上回来的路上叫住他大哥讲话的。
可是,王大这个人不论谈什么事都不会这么快就住嘴的,再说,他有的是时间,这些天心情又不错,于是他说道:
“一个男子汉想有自个儿的儿子还不容易!我们一定得给他寻个媳妇,老弟!”
他把两个眼睛一眯缝,脸上露出狡黠的神色,仿佛他要说出什么惊人的妙语似的。看到老大这副样子,王老二微微一笑,冷冷地答道:
“要论同女人打交道,我和老三可都不如您老兄那么得心应手啊!”
他边说边走开了,因为他不想在大街上站着听他大哥海阔天空地聊个没完,来来回回那么多人,让人听去算什么意思。
于是,这弟兄俩第二天一早在茶馆碰头了。他们挑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他们往那儿一坐哪儿都看得见,可是别人看他们却不太容易,更听不清他们俩在讲些什么。王大坐在里面他常坐的那个上座上。然后他喊来了茶馆里的跑堂的,点了些吃的:热的糖饼,清早吃了提胃口的咸肉,一壶热酒和下酒的菜,吃点下酒菜可以冲淡一点酒劲,免得一清早搞得醉醺醺的。王大又点了几个他喜欢的菜,他是个讲究吃的人。王二坐在那儿听老大点菜,听着听着终于坐不住了,因为他不知道到底要不要他付账,最后他直截了当地说道:
“大哥,这些肉和吃的如果是为我叫的,那么我跟你说,我可不要,因为我饭量有限,胃口很小,尤其是在早晨。”
没想到王大却慷慨地说:
“今天你是客人,你放心,我做东。”
这下他让他二弟放下心来,等肉菜一上来,老二便尽可能地大吃起来,他总是忍不住要留小心眼,尽管他很有钱,他还是能省就省,碰上吃白食的机会不狠狠地吃一顿不就亏了吗?别人要是有点旧衣服或者其他不要的东西,一般就送给家里的用人算了,他可不舍得送,总要悄悄地拿到当铺去,好歹闹回点钱来。一旦当客人,他总要想法多吃一点,尽管他胃口不大。他强迫自己尽量多吃,最好吃到第二天、第三天都不感觉饿才好,这也真奇怪,他哪至于需要这么干呢?
这天早晨,他又重演故伎,而且弟兄俩吃的时候根本顾不上说话,即便在等下一道菜的时候,他们也不说话,而只是四周环顾一下;一个人吃东西的时候如果开始谈正经事,这对他的食欲是很不利的,因为一谈正经事就没有胃口吃东西了。
他们俩不知道,原来这个茶馆就是他们父亲王龙当年曾经来过的茶馆,并且就是在这个茶馆里王龙找到了歌女荷花,后来荷花当了王龙的小老婆。对王龙说来,这是个奇妙的地方,这是所具有魔力和美感的房子,四面墙上挂的是画在绢丝画卷上的仕女图。可是,对他们俩说来,这是个极其平常的地方,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个茶馆对他们父亲说来意味着什么,也想像不出当年王龙第一次以乡下人身份挤进城里人行列时的那副腼腆、害羞的样子。绝对想不到的。现在,这弟兄俩身穿绸缎的袍子坐在这儿,悠闲自得地四下里看看。碰上他们找座儿的时候,认识他们的人便急忙站起身来向他们行礼致意,跑堂的也赶忙过来伺候。茶馆的老板亲自跟着端着热酒的跑堂走到他们俩跟前,老板说:
“这酒是新开的,酒坛里的,酒坛上的封条都是我亲自为二位老爷拆掉的。”老板又再三问酒菜是否合他们的口味。
因此,王龙的儿子们居然和荷花的画像在一起。画像挂在尽里边的一个角落上,那是画在绢丝的画卷上的,当时的荷花是位纤细的姑娘,手中拿着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王龙当初看这幅画时曾经心跳不已、失魂落魄,然而现在王龙已经去世,荷花同以前已判若两人,挂在茶馆里的这幅画也已经被烟熏得不像样子,甚至还有苍蝇屎在上面。谁也不会去欣赏这幅仕女图,也不会有人想去问问:“挂在这角落上的美人究竟是谁呀?”王龙的这两位儿子也绝对想不到这就是荷花,或者说想不到荷花还曾经这么漂亮过。
他们坐在那儿继续吃着早点,周围的人个个都挺尊重他们。王二尽管拼命地吃,但还是吃不过他哥哥。王二吃饱喝足之后,王大还在那里继续猛吃,一边喝酒一边咂嘴品着酒的香味,直吃得汗流满面,就跟在脸上抹了一层油似的。老大再也吃不下时,便靠坐在椅子上,跑堂的及时送来了从开水里拧出来的热毛巾。他们俩用热毛巾擦头、擦脖子、擦手,擦胳膊。跑堂的端
走了残酒剩菜,擦干净了桌上的骨头等杂物,然后送来了新沏的绿茶,直到这时,这二位才算准备停当,要正式谈话了。
此时,上午已过去了一半,茶馆里坐满了人。这些人和他们俩一样,也都是撇下家里的老婆、孩子到茶馆来图清静的,吃完早点和朋友们品品茶、聊聊天,听点新闻。在家里呆着,男人们别想找清静,女人们又喊又叫,孩子们又哭又闹,反正他们天性如此,谁也没办法。在茶馆里就布一样了,尽管说话的嗡嗡声响成一片,但仍然给人一种宁静的气氛。在这种宁静的气氛中,老二从胸前掏出一封信,从信封中取出信来摊平之后放在老大面前的桌上。
老大拿起信来,清了清嗓子,大声地咳嗽了几下,看信时一边看一边还轻轻地读出声来。几句简单的平常问候话写完之后,王虎接着往下写,他的信和他人的性格一样,又粗又直:
给我寄点银子来,有多少都行,我很急需。你们要是肯借给我银子,那么将来我事成之后一定连本加厚利还你们。如果你们有十七岁以上的儿子,也送到我这儿来。
我一定好好栽培他们,你们做梦都想不到我会怎么提拔他们,我周围要几个靠得住、信得过的自己人。寄些银子,送几个儿子来,我自己没有儿子,你们知道的。
看完信之后,王大看看他弟弟,他弟弟看看他。王大满腹狐疑地说:
“除了说他在,南方一个司令手下当兵之外,他到底还跟你说过些什么没有?他到底在干什么事?究竟要我们儿子去做什么呢,也不跟我们讲,这也太奇怪了。总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把儿子送出去呀!”
他们坐在那儿喝茶,谁也没说话,但各自心里都有点疑惑,什么都不清楚就把儿子送出去实在有点太悬乎了,可是想到“我一定好好栽培他们”这句话时,又觉得反正自己有一两个儿子,不妨送一个去碰碰运气。王二小心翼翼地说道:
“你有几个儿子已经过了十七岁吧?”
王大答道:“是的,有两个过了十七了。可以送老二去。我从来没想过该拿他们怎么办,在我们这种家里,他们从小到大日子过得够舒服了。老大是不能出去的,我们家除了我就得靠他了,不过我可以送老二去。”
王二说:“我们家老大是个闺女,下边一个是儿子,要是有你家老大在家顶门户的话,我想我这个儿子倒是可以去的。”
他们俩坐在那儿,各自都在考虑自己孩子的情况,考虑自己有些什么,而孩子们的一生对自己有多大的价值。王大同太太生过六个孩子,有两个夭折了,同小老婆还生过一个,这个小老婆再过一两个月又该生第二个了。除了老三儿子有点毛病之外,其他孩子身体都很好。老三几个月大的时候让用人不小心摔到地下过,于是他的背部靠肩膀的地方拧成一个结,头长得太大,结果脑袋缩在那个结里,像乌龟的头缩在壳里一样。王大叫过一两个医生来看过,甚至还到某个娘娘庙去许过愿,说假如娘娘显灵治好他儿子,他就给娘娘一身衣裳,尽管平时他根本不信这些玩意儿的。这一切都没有用,这孩子到死也得背着这个包袱了,唯一叫孩子他爹感到庆幸的是,他到底没有给娘娘奉献一身衣裳,因为她没为他做什么事。
王二有五个孩子,中间三个是儿子,两头两个是闺女。不过他老婆还正当年呢,肯定还要生,她那副膀大腰圆的样子至少得生到四十多岁。
有这么多孩子,真送出去一两个也不算什么。最后,王二抬起头问道: “你看该怎么给三弟回信呢?”
这时,王大倒有点迟疑了,他不是一个能很快自己拿主意的人,这么多年来,他一向是靠他太太做决定,太太让他说什么,他就说什么,王二也知道这一点,因此他问得挺巧妙的。
“要不,我这么回答他,你看好不好?我们俩一人送一个儿子去,至于银子,我能寄多少就多少。”
王大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很高兴:“好啊,就这么办吧,二弟,我们就这么定了。其实我倒真愿意送走一个儿子,有时候家里真是一刻也安静不下来,不是小的闹就是大的吵。我送去二儿子,你送去大儿子,万一家里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事,反正我大儿子还可以顶着。”
事情就这样定了,他们俩又喝了一会儿茶。接着他们就开始谈地的事了,谈他们要卖的东西了。在他们坐在那儿小声议论卖地一事的时候,他们俩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件往事。某一天,他们俩第一次谈起卖地的事,王龙已经上了岁数,他们俩在土房子附近的地里说话,他们想不到王龙还有力气爬出来偷听他们说话。但是,王龙的确出来了,当他听到“卖地”两个字时,立刻怒气冲冲地大喊道:
“好啊,混小于,想卖地?”
他气得不得了,要不是他们俩一人扶一边的话,这老头非气得晕倒不可,他嘴里一个劲地嘟囔:“不,不,我们决不能卖地。”为了安慰他,考虑到他年纪太大不能生气,他们俩在他面前保证,今后一定不卖地。即便在他们做这个保证时,他们俩还会意地相视而笑,因为当时他们就预料到,将来总有一天他们还会走到一起来商量卖地的事的。
到了这一天,他们都急于凑钱,但是父亲在地头训斥他们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因此他们谈起卖地的事总不像他们想像的那么轻松。各自在心中都有点保留,万一老头的话倒是对的怎么办?谁都不肯一下子把地全卖光,那样是不行的。万一生意不好了,总还可以有几亩地养家糊口。要知道,在那种年代,谁也说不准哪天会打仗,什么时候会来个土匪头子把村子给占了,或者摊上什么其他倒霉的事情,因此最好能有点永远也丢不了的东西,那就是地。然而,地卖了可以有银子放债,那利息钱对他们俩的诱惑太大了,这就搞得他们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王二问道:
“你打算卖哪几块地?”
王大带着莫名其妙的谨慎回答道:
“我毕竟跟你不一样,我没有买卖要做,除了当地主之外,我也没别的可干,因此,我卖地不能全卖光了,也不能卖得太多,能换点现钱,够花就得了。”
王二接着说:“我们干脆出去走走,看看我们的地到底有多少,都在哪些地方,连那些远处的、小块分散的地也都看一看。咱爹那时候想地都想疯了,赶上荒年,地价便宜的时候,什么地他都要,这一带哪儿都有我家的地,其实有的地才巴掌那么大一块。假如你要当地主,地还是集中一点好,好管一点。”
听起来这话确实合情合理,于是王大付了他们的饭菜酒钱,多给了点,算是给跑堂的赏银,然后他们便站起身来走了。他们俩往外走,王大走在前面,这时茶馆里不时有人站起来向他们打躬作揖,为的是让别人晓得他们是这两位镇上大人物的熟人。而这弟兄俩,老大笑容可掬,轻松自如地向每个打招呼的人点点头,因为他愿意看到别人对他恭恭敬敬、服服帖帖的样子;老二则不同,他眼睛朝下,谁都不看,很少点头,即便点头也点得很快,好像他不敢太友善了,生怕有人会把他拉到一边向他提出借钱的要求。
弟兄俩走出茶馆去看地了,老二放慢步子以便同老大保持一样的速度,因为老大又胖又沉,已经不大习惯走路了。才走到城门口,老大就已累了,于是他叫来两个出租毛驴的人,弟兄俩骑上毛驴出了城门。
弟兄俩整整花了一天工夫看他们的地,中午在路边的一个小店里吃了点东西。他们东南西北地转悠,每块地都转到了,他们眼睛快得很,佃户们在地里种了些什么,他们都看得一清二楚,佃户们在他们俩面前都规规矩矩,因为这两位就是他们的新地主了。王二把每一块最值得卖的地都做了记号。他们三弟的每一块地也都做了标记,准备卖掉,只有一块离土房子较近的地除外。弟兄俩仿佛是心照不宣似的,谁也不走近那个土房子,不走近大枣树下的小土丘,即埋葬他们父亲的地方。
快天黑了他们才骑着疲惫不堪的毛驴回到城门口,他们下了毛驴,付了原先讲好的租毛驴的钱。两个牵毛驴的跟着走了一天的路,也累得不行了,于是想多要点钱,说是走那么多路,鞋底都快磨穿了。要是王大一个人,他肯定也就同意给了,但老二不答应,他说:
“不行,该给的已经给了,你的鞋磨穿不磨穿关我什么事。”
他一边说一边走开了,背后那两个人怎么骂他,他都不理会。弟兄俩走回家里,分手时很理解地看了对方一眼,王二说道:
“要是你愿意,七天之后我们就把孩子送走,我亲自去送他们。”
王大点了点头,精疲力竭地走进自己的家门,这一天也许是他一辈子中最累的一天,他暗自在想,地主也真不好当啊!
七
在约定的那一天,王二对他哥哥说:
“要是你家二儿子准备好了,我儿子也准备好了,那么明天天亮我就带他们去他们三叔那儿,把他们交给他们三叔,他爱叫他们干什么就干什么。”
当天,王大呆着没事就把老二叫到身边,他仔细地打量了老二一番,看看他到底怎么样,到底行不行。老二一叫就来了,来了就站在父亲面前等着。他个子不高,一副纤细、瘦弱的样子,也不好看,很腼腆,胆子很小,双手总在发抖,手心里总是湿乎乎的。他站在父亲面前,下意识地搓着他那双发抖的手,耷拉着脑袋,不过,他不时鞭快地抬一下头,用眼角瞟他父亲一眼,然后又赶紧低下头去。
王大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把他从兄弟姊妹中喊出来这么单独地打量他,这还是头一趟。王大突然开了口,他一面说着话,一面在思考着:
“你跟你哥要是调个个儿就好了,要是当将军,他的体格比你好,你看上去太弱,我都担心骑到马背上你是不是坐得稳。”
听到这些话,这孩子突然跪倒在地,合起掌来求他父亲道:
“啊,爸爸,我最讨厌当兵了,我喜欢读书,我愿意当秀才!爸爸,让我留在家里守在您和母亲身边吧!我决不要求到外边去上学,我就在家自个儿读书。要是您不送我去当兵,我保证在家乖乖的,什么都不跟你要。”
尽管王大可能会发誓说他对谁都没透露过这件事,但这件事不知怎么的还是传出来了,其实,王大这个人肚子里根本存不住任何秘密。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每当他有点什么想法或是他制定了什么秘密计划,他的喘气、叹息,他那种欲言又止的神秘样子,一下子就使他露出了马脚,而且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露马脚的。他也许会发誓说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可实际上,他已告诉了他大儿子,也在夜里告诉了他小老婆,最后还告诉了他太太,实际上是不得不来征得她的允许。他把这件事说得可好了,他太太还以为她儿子马上就能当将军,因此她当然是愿意让儿子走的,她认为,对她儿子说来,这是再合适不过的事。但是,大儿子机灵得很,知道的事可多了,别人根本想不到他会知道那么多事,因为他老是摆出一副难以捉摸、没精打采
的样子,仿佛他什么都没看见似的。此时,他故意在气他弟弟,他说:
“你将来也不过就是跟在我们那个又疯又野的叔叔后面当个小兵而已!”’
王大的这个儿子是个连杀鸡宰鸭都不敢看的人,肠胃娇嫩得很,几乎不能吃肉,听他哥哥这么一说,吓得不知所措。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天晚上,他一夜都没睡,也干不成事,只是在等着父亲叫他去,因此,父亲一说他就跪下来求父亲可怜他,别让他去当兵。
但是,王大一见自己儿子跪在那儿求他,反而十分恼火,他是那种知道自己有权就要专横跋扈的人,他一边用脚跺着砖地,一边大声喊道:
“你一定要去!这个机会多难得呀!你堂兄也要去,你应该高高兴兴地去!我年轻时要是有这种机会,我会高兴死了。可是我却没有这样的机会,南方是去了,什么名堂也没干出来,刚呆了没多久,我妈病了,我爹就求我赶紧回来。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不听我爹的话,想都没想过!我根本就没有机会跟着有地位的叔叔飞黄腾达!”
说到这儿,王大忽然长叹了一声,因为他忽然想到要是当初年轻时也有儿子现在这种机会的话,他现在该多了不起,他穿上金光灿灿的军装,骑上高头大马又该是何等的威风凛凛!他想像着将军该是什么样的,总觉得自己身材魁梧,很有将军的气派。他又叹了口气,看着这个瘦小可怜的儿子,然后说道:
“说真的,我真希望能送走一个比你更好的儿子,但是除了你,别的年纪都不够,你哥哥又不能离开家,他是长子,家里除了我就得靠他了,你弟弟是驼背,再下边一个又太小了。你一定得走,再哭也没有用,反正你不走也得走。”说完之后,他起身急忙走出去,免得被儿子纠缠不休。王二的儿子却完全不是这个样子。他是个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年轻人。他三岁时得了
天花,为了救他,他妈妈把大拇指捅到他鼻子里。从那时起,他就落下了麻子,现在,人人都不叫他名字而叫他“麻于”,甚至他爹妈也这么叫他。王二把他叫去,对他说:“把你的衣服打成个包袱,明天跟我去南方,我要把你送给你那个当兵的叔叔。”他听了之后,高兴得跳跳蹦蹦地跑开了,他是最喜欢看新鲜事的,也最爱向别人吹自己所见到过的东西。
他妈妈这时正在厨房门边的小土炉子旁,搅着锅里的什么东西,她从来没听到过这件事,于是抬起头来,大声嚷道:
“你花钱到南方去干什么?”
王二向她解释这件事,她一边听一边不停地搅着锅里的东西,与此同时,她那双眼睛一直盯着正在洗鸡的一个丫环,生怕丫环会偷偷地拿走鸡肝或是未生出来的鸡蛋之类的东西,因此她只听到了丈夫的最后几句话:
“这件事是一桩冒险的事,我不知道他说要栽培我们儿子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生意上还需要人手,我们只有这一个儿子是够岁数的。再说,我哥也要送走一个儿子。”
听完这几句话之后,她才把心思放到了这件事上,她说:
“好吧,要是我们家儿子有机会出人头地,那么我们一定也得把我们儿子送去,要不然,我这一辈子就永远听我嫂子吹她那个当英雄的儿子啦。说真的,我们这儿子也应该干出点名堂的,个子那么大,满脑子又有那么多鬼点子。你说得对,店铺里的事还有别的孩子哩!”
第二天,王二领着两个小伙子出发了,他们各自都带着自己的衣服,不过王大的儿子挺讲究的,专门弄了个挺好的猪皮皮箱装衣服。由于哭的缘故,他的眼睛红红的,他还特意留心着,看他的男仆人搬箱子时姿势对不对,免得把里面的书搞得东倒西歪的。王二的儿子一本书也没有,就有几件衣服,用一大块蓝棉布的包袱皮一裹,自己挎着,边走边跑,看见点新鲜事就大声嚷嚷。这时正是春天,天气很好,城里街上摆满了头茬上市的新鲜莱蔬,人人都在那儿忙着做买卖。对这小伙子说来,今年是个好年,今天是个好天,他又是第一次远行去南方,早晨他妈妈又做了个他最爱吃的菜,因此,他心情特别舒。王大的儿子则慢慢地、一声不吭地跟在后面,走路都是‘板一眼、规规矩矩的,几乎从来不看一眼他那位堂兄,只是不时用舌头舔舔他那似乎很干的嘴唇。
王二跟着两个小伙子走着,脑子里却在琢磨着自己的事情,他是向来不留意孩子们的。他们到了城北边上火车的地方,王二付了钱,他们就上车了。王大的儿子这时感到很难为情,因为他叔叔买的是最便宜的车票;在王二看来,两个孩子能有车坐已经够好的了。王大的儿子不得不走进这节全是普通老百姓的车厢,车厢里的人满嘴大蒜味,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王大的儿子身上穿着上好的蓝绸缎袍子,此时却不得不坐在这群人中间。可是他也不敢说什么,叔叔脸上那种不易察觉的轻蔑的神情叫他害怕,于是他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把书箱放在身边,紧贴着书箱坐着一个农民。他可怜巴巴地看着将要与他分手的男仆人,还是不敢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