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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小禅 当前章节:15094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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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签约作家时尚随笔:《爱情禅》

作者:雪小禅

内容简介:

本书是备受国内读者喜爱、以散文随笔著称的新锐女作家雪小禅的心灵励志书。

雪小禅为国内发行量最大杂志《读者》的签约作家,其作品在诸多的报刊杂志中有很高的转载率。

本书由70篇左右短小精悍的美文和随笔组成,文字犀利而凄美,直面所有女性读者敏感而纤弱的内心和情感世界,表现了作者的深邃。书本内容平淡质朴,同时,还蕴含着无尽的韵味。值得我们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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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野生的女子

我一直喜欢那种美得蚀骨的东西。从人到事物。

所以,在喜欢了文字之后,我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私秘而芬芳的出口,生活有时是个神经问题,我们不断地与光阴纠缠,也许疼多于喜,文字是个私秘的出口,我找到了,然后一直走下来,有野生的骄傲和卑微。

人生几度花与月,我有“斋居自诩尘心尽”的秋凉,也有“多情又作一番愁”的惆怅,这人生,长的是寂寞,短的是欢颜,可因为这人世的一点点喜,我努力地往前飞,往前飞,为的是,化蛹为蝶。

常常与几个散淡友人喝茶谈戏说文章,恹恹慵倦,侧卧沙发上看红烛点燃,散淡柔情于每一寸光阴,这样的生活,可以活到老。

野生的、自然的女子,染了这个世界的白,是那一点点的青,晕染开来时,我们的生活,就有了几分神秘的颜色。

野生的女子,一定是在云端,看似离红尘很近,其实离红尘很远,她是寂寞的,是风景的,是丰子恺的那幅名作《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空灵的,只剩下一钩新月和冷掉的茶,而人,已经孤独于月下寂影里。

野生的女子,有“艳不求名陌上花”的妩媚和妖娆,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一意孤行下去。要的只是赏心只有两三枝,要的是独自芬芳的快乐与沉溺,独上高楼,望尽天涯。

一个人,大多数时候是一个人在路上,你奔波,你喜悦,你悲伤,最能解你的药,是你自己,没有人比你更明白你,也没有人比你更不明白你。

《我为了我》。这是墨西哥的一幅油画的名字,我一直印在心里,这些年,我写字唱戏,娱人娱己,也只是“我为了我”,为了活出一个真,活出一个我。

我的阳台上有红沙发,软软的黄色的靠垫,小小的茶几上,有泡好的1975年的普洱茶,我常常坐在那里,就那样坐着,感觉到无限地惆怅,却又无限地美。

偶尔我抽一支烟,偶尔我不抽。

那些烟,散淡地落在茶几上,烟灰就那样寂成不成形,我披了刚洗的头发,听张火丁唱《梁祝》……

孤独生涯经历惯,自吹炉火夜煎茶——在这样的夜晚,是适合一个人发呆的。一个人,并不是孤独,如果你喜欢,它就是喜悦,是意境,是海棠花里寻往昔,那往昔,处处是醉人的旧光阴

而文字,我亦愿意它是野生的,散发着寂寞的湿气,犹如戏子上了妆,锣鼓点响了,大戏开了,大幕拉开,声音先出来,这厢人就呆了。我愿意,我的文字,是上了妆的戏子,你坐定了看时,总有几分期待。

好也罢坏也罢,这上了妆的戏子,唱下去吧。

这文字,你也读下去吧,中毒也好,中邪也罢,只要你喜欢,有什么不可以?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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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序:禅是一枝花

雪小禅的名字,读者不会陌生,随手翻开一本杂志,她的文章便悦然纸上。她以细腻的笔触,敏锐的观察,写下一篇篇优美动人、沁人肺腑的情爱故事。字里行间散发出悠悠暖意,行文如水蕴含着丝丝禅机。让人欲罢不能,一看再看。流连于纤细思绪之中,沉醉在机锋妙语之间,自参自悟,参透情的智慧,顿悟爱的真谛。

情需要智慧吗?爱的真谛何在?

只有真正爱过、体验过爱的迷乱、销魂、孤独与无助的人才知道。

情与爱,是感性的产物,正因为此,如果不加以理性的约束,智慧的疏导,就象冲破堤岸的河水,奔腾咆哮,恣意妄为,在享受速度与激情、狂乱与迷醉之后,落得玉石俱焚,遍体鳞伤!

如果不想成为情感世界的伤员和烈士,就要学习一点情爱智慧。

与许多女性作家一样,雪小禅对情爱——这个古老而又永远年轻的话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倾注更多的笔墨。许多生活中的平凡琐事,一些不为人注意的细枝末节,经她细致入微的描绘,变成寓意深刻、引人入胜的美文。她对情感世界的描绘与解剖,令人神往,让人陶醉,但又保持着足够的清醒和理智。在静谧的喜悦中,给人意料之外、富有禅意的顿悟。

与许多女性作家不同的是,雪小禅不愿将情感和现实割裂开来,她更愿将二者溶为一体,置于同一境地。她笔下的人物,大都置身俗世之中,充满烟火味。虽不够“纯情”、“唯美”,然而更接近生活的真实,将读者带入深遂的思想和丰富的意境之中,同时作者对情的智慧、爱的真谛的参悟也逐渐呈现给读者——情与爱,就在一衣一钵、一食一蔬中。不食人间烟火,恰恰说明不懂真爱,她只能发生在小说和银幕上,存在少男少女的梦幻中。

这,或许就是雪小禅深受读者喜爱的原因吧。她不是单纯记录一段段爱的历程,她是在文字编织的隽永世界中,凝神聚气,参禅悟道,并将修习禅定的智慧之花奉献给读者。  

相传,佛祖释迦在灵山会上,对着百万弟子僧人,默然不说一句话,只轻轻地手拈一枝花,向大众环示一转,众人不解其意,只有大弟子摩诃迦叶心领神会。于是释迦当众宣布:“吾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这便是禅宗的开始。

雪小禅立文字,教外传,是尘世中开出的一枝花吧。

这枝花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只为让更多的读者心领神会。

200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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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一个“词”的雪小禅

张立勤

我对雪小禅说,我在看你的词!这是我读雪小禅的《爱情禅》等书的第一反应。雪小禅能够让词花瓣似的,绽开在自己的文章里。一瓣一瓣的花瓣,之间有间隙,每一瓣有跃动,然后它们就开了。它们开得那么的自由,那么的蹊跷,也那么的美丽。

我在想,雪小禅的什么在打动我?尤其是,她让我觉得爱情怎么会这样写呢?爱情的内容不说,因为爱情会为全部的写作者提供内容。还是形式问题,在雪小禅这里的形式,即花瓣一样的形式。那么,我又在此停了下来。这时,我看到了白裙乌发的她,穿透了词的遥远。词其实是很遥远的,遥远的无以名状和不可企及。但是,雪小禅却让词,有了自己的体味与体热,于是,词回到了她身边。真的,很身边!于是,雪小禅写出了属于她的文字的爱情,它们带着爱情发生的鲜艳,或带着逝去的薄凉。“薄凉”,是雪小禅的词。即使,她写的爱情,出自耳闻,出自俯拾,但都注定浸染着自己的目光。就是这样,没有办法的爱情,让雪小禅“有办法”的书写着。我认为,拥有着如此文字来历的雪小禅,她的爱情的文字是写不尽的。并且,她很会写。

雪小禅的写作,也许有一点儿不失时机,也许有一点儿不“纯文学”,也许更有一点儿“也许”本身的诡异与张力。我十分想在四季之外,来看她与词的关系。雪小禅是否在文字的第五个季节,与自己的词在一起纠集繁衍。我似乎觉出了,她与词有一种不同寻常的亲昵,宛若她对写爱情也有一种天生的感觉似的。她分明时刻都可以让一些词,成为“雪小禅式”的词,比如:“青涩”与“年龄”放在一起——青涩的年龄,一下子就让我感到有了故事。还比如:“蝴蝶蝴蝶你爱过吗”、“一个禅意的拥抱”、“海伦。他叫她,这个神话里的名字,真好。”……其实,故事不都是非用许多词去写的。很多时候,故事就在一个词里面,就一个词!一个词顿生故事,这是高度,便是天份了。我忽然觉得,文章的惊人之处,往往就在汉语言最小的单位“词”里面。

雪小禅的文章,没有了一层一层的,十分逻辑的,平铺密集的大段叙事。这大约对于小说的、散文的写作是一种违背?当然,雪小禅的写作,不是不再叙事,而是她的叙事与许多人的叙事不一样了。不一样在哪里?她有了一定的戏剧因素,有了骨感,有了削减,有了缺憾。而这些,正是她的优势吧。雪小禅的文章篇幅短,但又要去写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字数在局限她,或许还有心性也在局限她。在种种局限中,她不懈地写了下来。一个词,让你动心。一句话,让故事转折。生死结局,只一词之隔。

写作的雪小禅,就是这样朝我走来。她有时给我一种恍惚之感,那是她的词带给我的,我明白。我喜欢她的词承载着暧昧的、跳荡的东西,向确定进入。那是她自己的一片写作的大地,那上面的泥土是颗粒状的,而不是团块与堆状的。它们在生命的月色下,闪着迷离的光泽靠近你,接着还叫你掉眼泪。当然,词以外还有许多装备和技术,是写作者必须要有的。但是,对于词有感觉,是最基本的资质,不然就不要写作。我肯定,雪小禅的文章里非习惯性的一些词的出现,带着一些妄自感,反而呈现出诱惑力。我喜欢她写爱情的文字,她写的凄然,荡漾。写的不冷,妩媚。

对于雪小禅文字的阅读,你是可以掠过的,你又是不想放下的。

                 2007年5月16日 于河北省廊坊市文联

(张立勤,冰心散文奖,庄重文文学奖得主.著名散文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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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苦茶香

他爱上她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女孩子是如此地爱喝茶,而他从来不爱喝茶,入口就是苦涩,所以,冰箱里总是各式各样的饮料,而她总是笑着说,早晚有一天,你会爱喝茶的。

他想,江南的女子大概都爱喝茶吧,一杯上好的龙井或者碧螺春往往就是一首诗呢,这是她说的。所以,他以后去江南出差,总是买了最好的明前茶给她,爱情就是这样吧,如果爱了,就愿意给爱人最好的。

而他依旧喝他的饮料,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打即喝,不像她似的要那么讲究的茶具,还要一步步慢慢地运作,他像在看茶艺表演,多累啊。他总是笑话她,说她注重过程比结果更甚,而她说,没有精彩细致的过程,怎么会有好的结果?

但他爱看她喝茶,她手捧一本旧书,放了古筝的曲子,长发柔柔地飘下来,然后手执那精致得不像样子的茶具,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真是一幅好画,仿佛仙女下凡吟诗,那一刻,他是喜欢的。

她和他说过,一斤茶叶要采七万个幼芽呢,那一刻他惊住,不相信要采七万个才得这一斤茶?她笑说,就像好的爱情,也许要历经很多次的风雨才能达到吧,而他不信。当然,依然坚持喝自己的饮料,这般的方便和刺激,像广告上说的,晶晶亮透心凉,夏天里一杯冰凉的饮料,多爽啊,比喝那热热的茶要舒服多少?

后来结了婚,她依然是积习难改,只是生活的忙碌让他有些看不惯她的作派了,永远一副懒散的与世无争的样子,像泡在杯子里的那温温的茶。其实,她的性格也像那茶,温润的、散漫的、自然的,只是他,越来越不习惯了。于是他说,别把那些光阴浪费在那些茶上吧,你也可以尝试着喝饮料啊。

而她笑说,不习惯。第一次,他讨厌她那慢吞吞的样子,永远和现实有一步距离,不像那些和他一起泡酒吧的女孩子,真炫啊,什么都敢喝下去。而她,单薄到只是喝茶,而且长年一个人在家里喝,一个姿势,仿佛永远不厌倦。

但他倦了,对于婚姻的厌倦就像讨厌那屋子里散发着苦涩味道的茶香。很快,他们分开了。她走了以后,屋子里没有淡淡的茶香,开始他觉得很好,还找了一大帮臭味相投的人来家里喝酒聊天,结果弄得乌烟瘴气,烟草味混合着酒精味,家里再也没有那种清香的气息了。

他一个人过了很久。

他还是喝饮料,但久了才发现,这种东西喝多了胀胃,而且色素太多,刚喝下去很刺激,时间越长胃越不舒服。有一天,他一个人实在闷,整理旧物,忽然看到抽屉里还有一罐封存得很好的碧螺春,于是他找了一套她留下的茶具,然后自己简单地冲了一壶茶,放了一年多的茶,居然还是那么清香。很快,茶的清香弥漫了整个屋子,他忽然感觉到眼睛酸酸的,这么久了,他才知道,那些气息对于他来说是如此的熟悉,甚至有了一种久违的亲切。

他喝了第一口茶,苦涩,先是舌尖,然后迅速达到舌根,他皱了一下眉,然后再喝,居然喝出了温润,一下到了胃里,极温暖,像是一把熨斗在熨。他想起她说过的话,喝茶是在品生活的味道,喝到第二杯,如在空灵的雨中禅寺,于是想起恋爱时她喝茶的样子,那样的清丽与不俗,喝到第三杯,已是有了淡淡的甘甜,他才知道,茶到三杯原是淡淡的香和淡淡的甜,只是,他一直没有耐心喝到第三杯,就像他们的爱,没有等到好好体会到爱情的美好就中途散了场,落得了无言的结局。

后来,他也爱喝茶了。当然,又结了婚。新婚的妻子问他,怎么这么爱喝茶啊?他总是笑着,淡淡地说,茶苦茶香,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品味出来的,因为很多人没有耐心品到茶的甘甜就放弃了。

所以,他总是还会想起她来,只不过是在那偶尔喝茶的午后,因为是她教会了他——原来,爱是一个慢慢等待的过程,就像茶苦到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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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意的拥抱

那是一次笔会,他和她,忽然遇到。

在此之前,他们只是听说过彼此,也许出于文人相轻,或者根本不想进入对方的世界,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尽管他们都很欣赏对方的文章。

很欣赏很欣赏。他曾对自己周围的人说,那是一个有灵性的女子,文字让人感觉到禅意芬芳,她亦和自己的朋友说到过他,他的文章让人看过柔肠百结。

但是仅止于此。内心的矜持让他们连一次电话也没有打过。

偶尔的这次笔会,他们相见,几乎第一眼,他们就认出了对方,没有经过别人的介绍,三十岁的人了,却是彼此逃避着,有着羞涩的笑,他和她,悄悄地躲开了。

七天笔会,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忽然站在她的门前,几乎没有一句话,他开了口:不如我们去海边散步吧?

那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他来过无数次,但因为这次,他觉得这个城市如此美丽。

一直走了很久很久。话极少,但是他们一直在用眼神交流,有的时候,所有的话语只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在海边的时候,他们一起拾起那些美丽的贝壳和小海螺。多美丽啊,他说。

到最后,他却又把它们放回了大海,他说,这些美丽的生命就应该属于大海,那一刻,她看到了他内心的善良和单纯。

天黑下来,他们去海边的大排档里吃海鲜喝啤酒,他递过一支烟,然后掏火来为她点上,并没问她吸不吸烟。

她是不吸烟的。但那一刻,她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就接了过来。

酒喝到半酣,他微醉,轻轻地问她:可以喜欢你吗?

她亦微醉,脸有些稍红,摇着头:我们在对方的世界中都迟到了半步。

那夜,他们喝到不省人事,话不多,但是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喝酒。很多年后,这个海边的大排档,一定是他们最怀念的地方。

后来,他们再次来到海边,海边已经空无一人,空旷的海边像是孤独的巨人,所有掩藏在心里说不出的话都随着海水一波波涌走了,久久地,他们站在海边,对着寂寞而黑暗的大海,没有一句话。

其实他很想亲吻她一下。此时,此刻。

但他知道,这个亲吻会结束一切,所有曾有过的好感、幻想和梦境。

所以,他只是轻轻地牵起她的手,然后问她:三十年后,你会忘记今夜吗?

她摇头。不,你说错了!不是三十年,是一生一世。

眼泪刹那间在他眼中汹涌,早已不是做梦的年龄了,但此时她的一句话让他感觉自己是在来生。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

不要太多了。太多了,他们要不起。

错过是永远地错过了,因为很多事情,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他们不再是那张没有画过任何图案的白纸,那上面,有了太多生活的痕迹。

他们就那样在海边坐了几乎一夜,天快亮了,她有点冷,单薄的衣裙让她瑟瑟发抖,他脱下衣服为她披上,在接触到她身体的刹那他忽然有一种冲动,拥抱她一下,无关风月,无关爱情,只是想轻轻地拥抱她一下。

可以抱一下你吗?他问。

她没有回答。而是张开了双臂,如一只蝶一样扑到他的怀里。

那个拥抱有多长?一秒钟?一分钟?都不重要了,在那个寂静的无人的海边,那个拥抱是他们的诉说,他们的真,他们的纯,他们的缘。禅意芬芳。

天亮了,他们分手,没有说一句话,有一个拥抱足够了。

很多时候,爱不能说,一说就破,爱亦不能肆意燃烧,它只能是那个拥抱,所有的惦念和牵挂,所有的愿望和梦想,有这个禅意的拥抱,足够了。

因为刻骨铭心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云淡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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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把爱情当药吃

有的人可能一生得不到爱情,但没有人一生不渴望得到爱情。

爱情注定充满了玄机和劫数,它如同我们必得的一场病,怎么躲藏都不会躲过,你敢说,这一生,你不会感冒一次?

爱情其实就是我们得的病。我们为此病入膏肓,在劫难逃,爱上了,就无路可逃,所有的酸甜苦辣让我们尝遍,但没有一个人会让爱情走开,即使苦多于甜,辣多于酸,又有什么关系?因为我们那么愿意为爱受罪。

甚至可以把爱情当药吃,以毒攻毒。

我的朋友梅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从十七岁开始初恋到现在,没有一次恋爱是一帆风顺的,不是被人抛弃就是婚姻变故,但她是快乐的,每次有了新爱情,她就会面若桃花。在我的记忆中,她至少恋爱了五次以上,每次都是惊心动魄的,可以和琼瑶阿姨的小说相媲美,每次都说伤透了心不再爱了,但下次看到她时,却又总是为了爱情而在烦恼。

后来她说,怎么可能不爱呢?爱情就是一件以毒攻毒的事,爱情是一场病,病了就要吃药,吃什么药?只能吃爱情,因为只有爱情能拯救爱情。

我被她的理论惊呆。却又看到她活得生机盎然像一朵太阳花一样;而另一个朋友,却是另一种样子,她也要把爱情当药吃,但那药却治不了她,因为她吃的是一种痴情药,相恋八年的男友离她而去,她选择了独身,把所有的爱和恨埋在记忆中,屋子里永远挂着的是二十八岁那年的照片,照片中的男人和女人永远地相亲相爱。爱情于她也是一服药,却是一服痴情药,吃下去,无异于饮鸠止渴,但她心甘情愿。女人一旦对爱痴了迷,就是戏台上的戏子,上了妆,由不得自己,只有唱下去——尽管结局早就安排好了,但是,谁知道爱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即使你流尽眼泪,即使你永远追求,它像一颗星星一样,看起来离你很近,其实离你很远。

但我喜欢敢把爱情当药吃的女子。这样的女子,有令人肝肠寸断的痴,有着无所畏惧的率真,比起那些把爱情看做一场游戏的人来说,这样的女子,和她爱上一场,死也心甘。

因为有时,爱情就是一副甜蜜的药,它可以让我们悲情的心,渐渐地欢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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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茶花

他和女孩子是一见钟情的。初次相遇的刹那,他把她当做自己的女神,因为清秀与美丽在女孩儿身上那般地融合与统一,而女孩儿是江南人,与他不过是偶然相遇。

他却再也忘不掉。于是两个人鸿雁传书,在南方与北方架了一座爱情的桥,每年的清明前,他会收到女孩子从杭州寄来的明前茶,淡淡的茶香让他再也忘不掉。

从来不知道茶是这样的清香,似少女的体香一样清纯,让他迷恋到无以复加。正如对她的迷恋,两个十八岁的少年,为了这份爱,竟然坚持了五年。

二十三岁他去江南求婚,没想到她居然笑着拒绝,说不想去北方,而他急切地说:“我可以来南方啊——只要你愿意。”

女孩儿仍是不应。他不懂为什么,原来以为的海枯石烂不过是过眼云烟,有谁还会记得那些纸上的诺言?有谁会相信他们真的爱过啊?

他一个人,冷冷地回到北方,很快结婚生子,过着普通男人应有的日子,但梦里依稀,总是她江南女子俏丽的身影。

却没有想到,第二年春天,依然收到她的明前茶,还是那样的清澈和醇美,却没有了往日的情愫。

妻问他:“谁寄来的?”

他答:“一个故人,她知道我爱喝明前茶。”

一直寄了七年。

而他默默地感受着这份情,却再也不明白,明明是不要他了,为什么,还要用这茶来诱惑他?

第八年,他去问个究竟。

见到的,却是一堆土里埋着的人。她妹妹说,你来那年,姐姐已染绝症,不过是强颜欢笑见你,你走后,她伤痛欲绝,因为不想毁你半生幸福,所以,宁可选择了一个人寂寞,她料定你难忘记她,所以托我每年寄给你明前茶,喝茶时,你会想到她。

已近而立之年的他,以为有足够的毅力抵挡岁月风霜,甚至早就学会油腔滑调宠辱不惊,听了这话,滚滚的热泪下来,竟是无语凝咽。

妹妹指给他看那没寄出的包裹皮子,上面一个个全是她的字迹,还剩三个。妹妹说,姐姐说十年后不必再寄给你,因为你应该有的幸福已经有了,而记忆里的江南女子也会越来越淡了。

他想起相恋时她的一颦一笑,想起那些沾着泪水的信,还有说过的那些痴心话,怎么转眼成了云烟?只有这淡淡清茶还在,但人已隔了天涯。

回来的飞机上,他和空中小姐要了一杯热水,冲了今年的明前茶,沸腾的水把茶叶冲上来,然后冉冉地再落下去,像他心底的泪,一波去了,一波又来。他喝下第一口茶,苦涩,而且有种难言的痛,像他对她的思念。再喝第二口,已是涩中带甜,犹如他们当初相遇时的纯美。再喝第三口,已是波澜不惊,淡如春风。他明白,他对她的怀念和惦记就是第三口茶,因为倘若他过得不好,会枉费她的一片苦心。

忽然,他看到茶叶中有一朵淡淡的小花,那么小,那么灵巧,已经风干了。他把它放到嘴里,慢慢地嚼着,一阵阵的苦扑面而来,这朵小小的苦茶花就是她吧?选择此时与他相遇,然后让他明白她的苦心。

他和其他乘客一样,把头扭向窗外,不是去看那大朵大朵的流云,而是想让恣情的眼泪疯狂地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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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拥抱

爱上她,只是一刹那,女孩子的清丽与不俗在那个瞬间击中了他,但他知道自己是配不上她的,自己又矮又丑,而且来自农村,而她家世良好,父母是北京的政界要员,男友在美国读哈佛。所以,也只有暗恋吧。

于是在每一个她出现的地方都会有他,晚自习她坐过的椅子他会再坐,好长时间体会着那留下的温暖;她摸过的东西他也会再摸,比如门的扶手,只为那上面有她的印痕。

大学四年,他暗恋了四年,毕业的时候她出了点儿意外,上体育课不小心把动脉划破,血喷涌而出,送到医院时急需输血,那是他唯一一次帮她的机会。当他的血慢慢地流到她的体内时,他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因为那一刻他明白了,爱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得到,有时,付出也是一种快乐。

分手的站台上她笑着说:“谢谢你为我输了血。”而他羞涩地说:“没什么。”甚至,表情都是腼腆的,然后她伸出了手:“让我们握个手告别吧。”

而他微笑着请求:“可以拥抱一下吗?”

“当然。”她爽快地答应了,像个男孩子。

他们礼节性地拥抱了一下,她是平静的,而他像一座火山一样,仿佛刹那间就要爆发!

转过头去,他的泪下来了,他走了,再也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有些爱情,只简单到有一个拥抱。他能得到的只是这么多了。

十年以后,他早已结婚生子,妻是个贤慧的女人,不太漂亮,但是知道疼他爱他。那个美丽的身影总是偶尔地掠过他的心田,偶然听说她去了美国,不知现在如何了!

终于同学聚会看到了她,一样的美艳一样的风华绝代,只是多了沧海桑田。她离婚了,自己带着孩子在美国,为了这次聚会专门回来的,见到她的瞬间,他的心还是颤动了一下,她还是没心没肺地笑着,开着他的玩笑:“你好像是长高了些呀。”

那天他们喝了很多酒,唱着少年时的歌,她大方地邀请他唱了一首情歌,点唱率很高的《心雨》。唱着唱着他眼睛酸酸的,因为想起她那么美丽的少女时代,如今却一个人带着孩子漂泊在外面。他又点了一首《祝福》,然后说:“这首歌送给你,愿我的祝福永远在你身边,一生一世。”

分手的时候他伸出手去,而她淡淡地笑着说,记得十年前站台上的拥抱吗?

他怎么会忘掉,他以为她早就忘掉了的,没想到她还记着。她说:“让我们再次拥抱吧,为了你的祝福,因为我要把那些祝福带回家。”

十年之后,他们再次拥抱,这次拥抱是祝福是关怀是牵挂。也让他明白,有些爱,是风飞过青山,是燕飞过屋檐,只要心里有过,就足够了。

而她,怎么会不明白他的心思?只是十年生死两茫茫,有他的祝福就足够了,因为她也明白,有些爱,只能在心里,不能说,一说就破。所以,让它在心里开成一朵花吧,那样的芬芳,就是隔得再远,他和她,都能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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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心

男孩儿从十八岁就爱上了女孩儿。他们是一届,但不是一个班,男孩儿想,等上了大学他就会表白,因为男孩儿迷恋女孩儿的笑如春花,迷恋她清纯的声音和细细的丹凤眼,他觉得这个女孩儿就应该是他的,他想,再等等吧。

他们同时考上了大学,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儿,他也选择了同样的大学,本来他可以考得更好。上大学后女孩开始了缤纷的大学生活,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男孩儿看到女孩儿过得这么快乐,就想,再等等吧。于是他仍旧没说。

大二的情人节,他终于鼓足勇气去表白,却发现女孩儿的窗前已有了一枝红玫瑰,他甚至都没有把藏在夹克中的红玫瑰掏出来。女孩儿问:“有事吗?”他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我只是想找你开个老乡会。”女孩儿失望地看着他,然后给那枝红玫瑰浇了水,说是同班的班长送的。

男孩儿失望地走了,他很快也找了女朋友,长得特别像那个女孩儿,但只是形似,女孩儿很俗,一点儿也没有气质,所以最终他们分手了。男孩儿想,他不会再轻易去爱了,那样只是对自己更大的伤害。

毕业后女孩儿结了婚,男孩儿却一直没再谈恋爱,他只是一路追随着女孩儿回到了他们的小城。本来他是有机会留在大都市的,可为了自己爱的女孩儿,他认了。

他和任何人都没有说过自己的心愿,别人为他介绍对象,他总是笑着拒绝,人们都以为他条件太高了太挑剔了,所以渐渐地很少有人再管他的事。他也总是一个人听听音乐看看书,不知道还要把这份感情守多久。

有一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喝高了,有人开他们俩的玩笑,说他近水楼台没得着月,他笑着,什么也没说,倒是女孩儿喝多了酒,看着他的眼说:“人家看不上我。”他愣在那里,想起没拿出来的那枝红玫瑰,此时已变成了他心底的朱砂痣一般,让他心疼。他本来想告诉她他的爱,可是他想太晚了,真的太晚了,他不知道女孩儿的婚姻已发生了变故,她正在办离婚。

等到女孩儿离完了婚,他想终于可以说了,因为女孩儿也爱他啊。他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错过了呢,本来上天给过他机会,给过他们一段好姻缘,可是为什么偏偏到这里才给他一个结局?

然而不幸的是这还不是结局,在他正要表白的时候却被查出患了白血病,他不忍心让女孩儿为他担心为他痛苦,所以,他仍旧没有说,他想,让他带着这个秘密直到生命的尽头吧。

女孩儿来看他,表白可以照顾他,他笑着说:“我看不上你,我要看上你早就表白了,何苦现在?”女孩儿自尊心受到了伤害,从此再不来看他。有时候,他会一个人在病床前发呆,看着窗外的树叶渐渐地飘落,他想,他的爱情也像这冬天的树叶,正在一片片地落下来,最后埋藏在地下,成为一颗玲珑心,只是,谁都不知道他曾怎样爱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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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时光老去

她一直暗恋他。暗恋的水晶总是在夜里闪光,女孩子一旦有了心事,说的和做的总是背道而驰。就像她,总是在他面前低下头去,甚至最笨拙的言语表达都没有,时光总是太匆匆,毕业歌已经唱过了,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舞会上,她把自己打扮得像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就那么一直走到他面前。

他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身边的这个女孩子如此美丽,但却一直错过着。而她这次却再也没有低下头,这是唯一的一次,就那样看着他,似乎是化蛹为蝶的片刻,那么挣扎,那么无畏。她走到他面前时是十分钟,但看他的时光却如三个光年。她颤抖着,脸涨得通红,以为时间是凝固了的,以为周围吵吵嚷嚷的人群是不存在的,在喧哗的音乐中她的声音又细又小,但对他和她来说就是平地惊雷。

“我喜欢你。”她轻声地说。喜欢是比爱更让人喜悦的,爱就有了轻浮和缥缈,而喜欢是那么禅意芬芳。

说完转身就走,不再和他目光纠缠,穿过跳舞的人群,走到一棵开满合欢花的树下,眼泪横飞。

再看表,不过十点零三分。只有三分钟而已啊。

等他一把从分别的站台拉起她到一旁,她早已心如死灰,以为不过是自己的一相情愿,以为那棵暗恋的合欢树会很快凋谢,但没想到最后一刻,他来了。

他用手抬起她低下的头:“猜猜,我喜欢你吗?”

她的目光都是颤抖的,手是冰凉的,爱一个人原来这么苦。从来不知道爱是这样让人不知所措,而列车员已经催着上车了,他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我,和你一样的。”

她的心狂喜着,不相信似的,他的目光是坚定而爱恋的,这时,她想起林忆莲的一首歌,叫什么名字忘记了,但其中一句她总是记得,因为触目惊心——我和你,恨不得一夜白头。此时,此刻,她希望一转身的刹那就是白头,她可以和深爱的男人生死相依,不要一夜,一夜太长,这三分钟就可以,三分钟时光老去,仅仅为了爱情的永远,有什么不好?

就那样挥泪而别。鸿雁传书缠绵悱恻之时,她总是想起那两个三分钟,那两个三分钟已是永恒,让她一生的爱与痴交付了出去。

从来没有想到还会再有三分钟让她肝肠寸断。他冷冷地说着不爱的理由,冷冷地吸着烟,她从来不知道烟草的味道让她如此恶心,而最爱的时候, 她甚至偷偷地把他的衬衣拿到眼前,亲密地闻着上面的烟草味道。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理由,她打断他,“不要再说了”,声音轻得如同当时说“我喜欢你”一样。她知道,当缘分尽了,感情再深也是陌路,也不过是三分钟吧,爱情已是旧山河,以后的画卷中再不会画他。

后来,她画了一幅画,画上有一个白衣女子,站在一棵树下,那个女子面目模糊,看不透时间似的,而那棵开花的树,却让她画得郁郁葱葱,生动得让她难过,女子的面前有一条河,一直向前去。而她从来不是画家,不会画画,但这幅画大家都说好,因为这幅画有一个叫人心疼的名字——《三分钟时光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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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度二

 时常想起那个外号叫三十七度二的男生来。在法国电影《三十七度二》中,那个为爱痴狂的女孩子对她所爱的人说:“我不崇拜你,又怎么能爱你呢?”当年有一个女生也和他说过同样的话,可惜他没有珍惜,对于爱情或者另外的东西,他总是若无其事的样子,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所有人都为爱情发烧,所有人都为罗大佑、齐秦发烧,他不会,他总是镇定的,宠辱不惊的,不像是那个年龄的人。那一阵我们都不喜欢他,因为他的不发烧,所以,他有了外号——三十七度二。

那时我们都去看午夜电影,在深冬的马路上和恋人来回相依着走,我们为爱而喜而悲,有时甚至不知道吃饭睡觉,我们写三十页的情书,在日记本里夹上玫瑰花,把相思的泪水染成蓝色的故事说给同样经历爱情的人听。

可是他不会。他让许多女生伤心欲绝。因为他优秀、英俊,属于冷面小生的那种,很多女孩子对他表示过好感,甚至有人为他织了毛衣,有人为他写十四行情诗,还有人为他衣带渐宽终不悔,但却都没有让他动心,他永远是不温不火的,永远站在边缘之外看着大家上演爱情的悲喜剧。我们问他,你是曾经沧海还是不知道爱情的滋味,如果曾经沧海情有可原,如果还不曾品尝过爱情的滋味,那么赶紧爱上一场吧,爱情的滋味虽然甜酸苦辣,但是却永远不能和别的感情相提并论。

于是他爱了。他爱了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女人,那个女人看起来很美丽,不像三十岁的女人,我们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爱上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女人。我们想,爱情也有错误的时候吧!我们想,他会后悔的,然后那个女人会变成可怜的美人鱼,成为清晨中海上的蔷薇泡沫,她会体会到那种灵魂疼痛的感觉,她会的。

但是后来他们结婚了。爱情是没有解释和原因的,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勇气娶一个比自己大七岁的妻子的,我知道生活不是电影和小说,但是那个男人从来没有后悔过。他说,有时候真正的爱情应该是平淡的,像一杯白开水,我们在品尝爱情时是一种休息,一种灵魂的休息。

除了他,几乎所有那时谈恋爱的人都没有结婚,然而他结了,他不发烧,一步步地把自己的幸福放到自己的生活里来,他知道对待爱情的态度,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

我又想起那部法国电影来——《三十七度二》,好美的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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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腕上的一颗红豆

他是个翩翩的少年,眉清目秀才华横溢,很多少女暗恋他,他却一个也没有爱上。

心高的少年都寂寞,寂寞中的孤独却更坚定了他找寻梦中人的决心,韶华一年年蹉跎,他不再是少年,变成了一个骄傲的男子,却总找不到自己心仪的女子。

终于有一天,他路过一棵树,一棵开满了大朵大朵白玉兰的树。他看见一个白衣少女正在树下吹箫,他的眼泪就落了下来,过尽了千帆,终于找到自己要爱的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他说,嗨,你也在这里吗?

少女应了一句,便飘然远去。剩下他一个人,朝也思暮也想,几乎一夜白头,此生,他所想所念之人只有一面之缘,他不信。

跪了求佛。佛说,两世相托的人,想再见,必有条件。

他点头,我全应。只要再见那女子。哪怕只一面。

佛说,你来世是一街头乞讨的少年,见得着见不着是你的造化了。

果然,他变成一个乞丐,行走于江湖,只为寻她。终于有一天。他在人群中看到她,那是在风月无边的三十年代旧上海,她已成众人瞩目的明星,围了貂皮的披肩,款款地从车上走下来。

他向前,小姐。只这一声,便再也说不下去,两世轮回,她绝对不会认出花树下的他。

她还是回了头,打发手下的人给了他钱,十六岁的他,用她给的钱,飞快地从花童手里买了一枝玫瑰送给她,她居然笑了,然后车开了,花被扔了出来,花瓣散了一地,像一地碎了的心。

他呆立在风中,任凭泪水横飞。

佛说,后悔吗?

他摇头。恳求佛让他再见。佛应允,只是条件更苛刻,不再是人形,自然界的植物,随便他挑。

他挑了红豆。此物最相思啊。

慢慢地长成红豆,慢慢地等待她来。终于她来,却是和男友一起到云南旅行,男人捡拾地上的红豆,而他还没有落下,只为她来,他才会落下啊。

一直是她男友在捡,捡一粒放在她手上,她就温柔地笑着,然后男友轻轻地亲吻着她的脸庞,他看到了,却并不心酸,而是为她幸福着。

终于她过来了,她说,我也要捡一颗,然后刻上你的名字。就在那时,他落了下来,为等她来,他等待了多少个春秋啊。他轻轻地落到了她的头上,她笑着,我一定和这颗红豆有缘,就是它吧。

他颤抖着,幸福着,为了她这句话。她把他带回家,请人在上面刻了男人的名,然后把所有红豆穿成一个手链,每天戴在腕上,带他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直到最后和那个男人结婚,她一直戴着那串手链。

佛说,这样好吗?后悔了吗?他幸福地笑着,能做她腕上的一颗红豆,已经知足了,爱情,有的时候,不一定要拥有,因为,人和人的缘分,有的时候只是做她腕上的一颗红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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