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少年啊,知道你为什么历经了爱情的曲折和苦难吗?他摇头。佛说,因为前世,你曾让这个女子爱上了你,而你没有娶她又负了她,这一世,你要来还的,感情往往是这样,你欠了人家多少,就要还给人家多少,十分公平。
少年顿悟,明白爱情是禅,什么时候拥有了,一定要好好珍惜,千万别荒废了那些爱的光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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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
曾经,她和他特别相爱。相爱到离开半步就要想念,他亦对她说了很多海誓山盟,但这一切没有挡住他变心的脚步。
他还是厌倦了,提出了离婚。
她哭了又哭,求了又求,但是,男人的一颗心没有回来,他说自己不爱了,轻易地,他就放弃了一段感情。
她不许他放弃,于是与他死缠烂打,就是不离婚,抱着鱼死网破的决绝,反正心已死。于是,一个空房子出现了,他常常不回家,回家亦和她没有什么联系一样。十年,他们过了十年无性的婚姻。
那十年,她形容枯槁,甚至不唱自己最爱唱的歌,甚至不穿自己最喜欢的衣服,甚至远离了朋友,她心如死灰,准备在一棵树上吊死自己。
那间大屋子里,没有男人,她一个人守着一屋子的寂寞,想等待那个变了心的男人回来,但等来的,是他冰凉的言语和没有温暖的眼神,那眼神,足可以杀死她吧?
终于,她心死了。十年,足可以杀掉一个女人所有的情与爱,所以,她终于放弃了,以为自己不会再爱了,最好的青春在等待和折磨中过去了,多么不甘啊!可是不久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爱她的男人,她才知道,自己虚度了多少光阴啊,爱情再来的时候,她简直不相信自己还可以光彩夺目,还可以像从前一样开朗、神采奕奕、有着花一样甜美的笑容……
她后悔死了,早知如此,何苦把十年的光阴压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的不值啊,憔悴了青春憔悴了心,把光阴酿成了一杯苦酒,其实,她完全可以把爱情调成蜂蜜的。
重新找到爱情的她,事业和爱情一样又辉煌了。她出唱片开演唱会做太太口服液的代言人,她大度地笑,开心地讲自己的故事,开演唱会时唱那首《恰似你的温柔》时她问观众:这是一首老歌吗?大家说是。她笑着,歌是老了,但我不老,老了的只有歌。
四十多岁的她,轻轻地骄傲地昂起头,说:我是女人中的极品。
一个经历过婚姻风雨的女人,一个把自己沉溺了十年的女人,见到了自己的彩虹。
你可能已经猜出我说的是谁。蔡琴,在音乐剧《天使不夜城》中唱着《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那时,她刚从与丈夫十年无性婚姻中解脱出来,刚刚知道回家要有一个男人等待着拥抱你,或者喜欢喝你亲手煲的莲子汤,而那样的幸福看似容易,其实,里面装的是爱情。
蔡琴,用十年的时间换来心清心明,换来了一句没有男人的房子不叫家。所以,我知道好的婚姻应该是有个好男人好女人,在房子里过着柴米夫妻的生活,一起做饭一起看电视一起吵架一起研究明天吃什么一起想想明年买个什么车……那样活色生香的日子,才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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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
那年,刚刚十九岁,她跟着他跑到青海。那么偏远那么冷的一个城,因为有他,她感觉是快乐的,那快乐里,是漫天的金粉,如张爱玲看胡兰成在她雅质的客厅里,漫天的金粉是什么,当然是爱情。
她是跟着他私奔的。
家里反对她和他来往,他是个坏男人,吸烟喝酒打架,穿怪异的衣裳,鼻子上打两个洞,喜欢画一些乱七八糟的画,可她就是喜欢他。
女人是犯贱的,爱起男人来,不管这个男人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何况,坏男人天生具有一种侵略性。
就那样义无反顾地跟着他跑了,他说喜欢青海,你跟我走吧。她就跟着走了,被他牵着手拉上了火车。三天三夜,坐在硬座车厢里,她发呆地看着他,然后问了一遍又一遍,你不会不要我吧?你会不会啊?你会永远爱我吗?她是个傻孩子,总想得到一个确定,她并不知道,最不确定的就是男人心。可她爱疯了他。到了青海,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胸口上刺了青。
那上面,有六个字,三个字是我爱你,三个字是他的名字。
男人伏在她胸前哭了,她也哭了,她说,我想成为你爱情的刺青,一辈子在你心里。
能成为一个人的刺青是件幸福的事情,无论这刺青深与浅,痛与不痛,即使岁月的烟花闪了灭灭了闪,她愿意成为一个人心底的刺青。
他们在青海待了三年,看得繁花落尽,看得大漠孤烟直,她想与他这样一直到地老,到天荒,到岁月无涯。但他却按捺不住寂寞,以自己的才气考上了美院,他走了,留下了她。
为了爱情来到青海,最后,却一个人留在了青海,这孤独的寂寞的城。
她胸前还有我爱你,还有那曾深深爱过的人的名字,此时却已经是隔山隔水,那前尘旧世已经碎裂。她去镜子前看自己,红颜辞镜花辞树,她已经老了,二十七岁了,与十九岁的少女比起来,她脸上堆满了岁月的痕迹。
去洗胸前的刺青,那人问,你可怕疼?
她摇头,不。
洗时,疼是疼的,但难以掩的是心里的疼,她冷笑着,笑自己曾经的痴狂。
曾为一个男人刺青,那是爱疯了才会做的事情啊。
一个女子,一生能为几个人疯?
再看镜子中的自己,胸前没了刺青,她以为一切了然,于是打算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同事给她介绍对象,那男人的名字没记住,她只记得,那男人亦姓姚,与他一个姓。
心里一震,当时就心酸得要流泪,原来,那刺青不是在皮里肉里,那刺青一直在心里!
皮里肉里的刺青可以借助工具除掉,那么心里的刺青呢?这样一想,眼泪掉下来,有微咸的滋味,染了今年的新衣。
那新衣上,有微热的圆点,慢慢地散开了,慢慢地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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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青瓷的初恋
初恋是什么?一千个人有一千个答案。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初恋一定是最难忘的。
正因为青涩才难忘,正因为是第一次,正因为好多初恋有花无果吧。
十七岁时,默默喜欢了一个男生,他帅气俊朗,含蓄内向,气质超群。他,符合我对爱情蓝图的全部想象,我疯狂地迷恋上他,他笑的样子,他微微蹙眉的样子。
甚至迷恋到跟踪,他哪天穿了什么衣服,他哪天理了发,我一清二楚。最迷恋他有一件蓝色的球衣,那时,他骑一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他把球衣围在腰间,在风中骑车经过我的旁侧,春天的槐花落在他的身上,这样的美少年,这样倾国倾城的美。
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犹如但丁见了贝雅特丽采。我写了很长的情书给他,那个等待他回应的过程,是烈火焚心一般漫长。
在那棵开花的树下,他说:“也是喜欢你的,长长的发,高高的个子,白得近乎透明的肌肤,还有,你芬芳的文字,可是,我就要走了,去老家考学,此去经年,我们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见面。”
我和他的恋爱,短到只有几天。那几天,我坐在他自行车后面,穿过樱花大道,他的白衬衣飞起来,似一千只鸽子在里面飞,而坐在后面的我,黯然神伤。
他果真走了。这有花无果的初恋、这犹如惊鸿一瞥的情愫让我感怀不已。
我一直怀念,一直忘不掉。
甚至多年以后,我找男友,亦喜欢这种高高瘦瘦的男子,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我与他,再也没有联系,也没有相见。
今年我去开笔会,路过景德镇,去看那些陶瓷。
那些薄的青瓷十分让我迷恋,其中一个透明的莲花一样的花瓶让我那样迷恋,因为以后还有好多行程,况且,我以为,还要回到景德镇,虽然喜欢,我却没有买。
其实已经还好了价格,但是,我却没有买。
坐上车就开始后悔,一直后悔,导游说,直接奔徽州那里去了。
这更让我后悔不已,那样的青瓷是我最喜欢的,简单透明,却又充满了空灵。我明白,我一见钟情的东西全是这样的,因为,它似我的初恋。
整个行程,我一直惦记那个瓶子,它透明的光泽,它简单而朴素的样子,它白里泛出的青,我越是惦记,我越后悔。
回来后和老公说起,他说:“人总是这样,得不到的东西总是好的,如果真买下来,也许它就是一个普通的瓶子而已,也许到不了三个月就会让你送了人,你根本不会珍惜。而身边的好东西你总是看不到。”
说完这句话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是啊,他多委屈,我一直生活在初恋的阴影中,一直难以忘记,甚至,叫错过他的名字,他说得对,我初恋成功了,我和那个男孩儿结婚了,就一定会幸福吗?
就像那个瓶子,真得到了,我还会珍惜吗?
后来,我在北京的景德镇瓷器展销会上又看到了那个瓶子。
而我轻轻走过,并没有买下它。
我知道,我和它的缘分,只是想念它,如此而已。人生有的缘分只能擦肩而过,而留在身边的人,一定是缘分最深的人。
晚上下班的时候,我提前给老公打了个电话,他以为我又要出去应酬,但我却问他,你穿多少号衬衣?我发了一个票,我给你领一件算了。
电话里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我知道我不是个称职的妻子,居然连老公穿多少号衬衣都不知道,可是,学会爱,什么时候也不算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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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禅
那天,我坐火车去石家庄,是慢车,要九个半小时。
很烦恼,本来也是和老公吵了架出来的,加上还要坐慢车,五个小时的车程要坐这么长时间,而且几乎是半个小时就要一停,而满车的民工更是让人非常郁闷。因为是慢车,所以,票价非常低廉,因为没有赶上另一趟车,而那天又必须赶到石家庄,所以,坐了这辆非常慢条件非常不好的火车。
车厢里很挤,好多人站着。到了天津,挨在我身边的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下车了。我刚舒一口气,一个提着尼龙袋子的六十多岁的老头上来了,胖而黑,穿着过时的中山装,一双很破的大头鞋,身上散发出烟草和别的东西混合的一种难闻的味道。
我厌恶地扭过头去。
“小姐,这里有人坐吗?”他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我,本来坐这趟车心里就烦透了,还遇到这样一个旅客。于是我没好气地撒谎:“有,去厕所了,马上回来。”撒谎之后,我心里隐隐地不安,因为他好像很累了,长出了一口气遗憾地说:“这样啊?”我不由得又可怜他,于是说:“你先坐吧,他来了你再让开。”
他感激地看着我,然后冲着后面几排的一个老女人嚷着:“芬,我有座了,你好好地睡一会儿吧。”
我回过头去,看到那个叫芬的女人,老,瘦,脸很黄。看到我看,他解释着:“我老伴,肝病,每周来天津看一次病,看,这是我给她拿的药。”我低下头看那尼龙袋子,足有好几十斤,在男人的脚下堆着。
男人说,从和我一结婚就是个病人,这么多年了,一直看病,到老了,还是看病。他的口气很平淡,并不是抱怨,说完了,他又回头嚷了一句,芬,想着吃那个苹果,还有九个小时呢,芬,想着喝水。
周围的人都乐了,因为他一叫芬,声音就很温柔,大家说,看看人家这老伴。
他说,我得疼她,我不疼她谁疼啊?
每周一次,坐九个半小时的火车,没有空调,这么拥挤,他拉着她来看病,风雨无阻。
而她不是美貌如花,亦不是倾国倾城,他们只是平淡生活中的柴米夫妻,有两女一男。用他的话说,年轻的时候,吵架老鼻子了,差点把房点了,但还是要在一起过,她病了,他急得跳墙。
他快言快语,不停地说着,唱着河北梆子,十号车厢顿时热闹了起来,大家鼓掌,因为他唱得实在是好,那个叫芬的女人在后面嚷,又露脸呢又露脸呢。
掌声越热烈,他越得意。索性从包里拿出唢呐为我们吹起来,喜洋洋的调子充满了车厢,这个每周奔波于石家庄和天津之间的老人,这个拿着一袋子药的男人,脸上并没有生活的愁苦。
我开始用眼光注视着他,他脸上有很多皱纹,甚至,眼角还有许多眼屎,想必是为了赶早车没有睡好。我看到他的手有好多皲裂的口子,那样干燥、那样粗糙,想必是干庄稼活累的吧?但他脸上全是笑,告诉我他的老伴多娇气,一个小虫子都怕,而且就喜欢吃他做的菜,他是厨子,在村子里很有名。
那个叫芬的女人总是在后面嚷他:“你别卖弄了,别得脸了行吗?”
他更开始得意,给每个人看手相,周围很快围了一大群人,芬终于急了,叫着他:“死老头子,你再胡乱看,我就生气了,死老头了,你找死啊,死老头子,你有完没完,跑这丢人现眼来……”她一句一个“死老头子”,周围的旅客说:“阿姨,你还真生气啊,大伯他不过是为了活跃气氛……”但芬真生气了,她冲过来,纠住男人的衣服说:“让你不看了你还看!”
男人立刻笑了,抱住芬说:“不看了不看咱不看了,我这不是闷得慌吗,我这不是逗自己和大家开开心吗,你不让我看我不看了还不行吗?咱别生气了,大夫说,这病就怕生气,千万别生气啊,姑奶奶,我跟你叫姑奶奶行吗?”
全车厢的人都乐了。我的眼角却泛上了淡淡的湿,这是怎样的爱情?或许,他和她,一生都没有说出那三个字,没有花前月下,没有诗情画意,但他们爱得那样真,那样朴素。在九个小时的旅行中,他一直照顾着她,每隔一个小时起来一次,问喝水吗,吃点什么吗?后来,我和芬换了位置,他们可以坐在一起了,芬睡了,倚着他的肩膀,他一动不动,我去厕所时他还开玩笑,说自己是妻管炎,改不了了,一辈子了。
九个小时,他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芬,芬的脾气不好,一会儿嫌这个一会儿嫌那个。总之,男人的缺点很多,他却总是笑着,然后和大家解释:“她有病,有病的人心里就烦,所以,我习惯了。”
那句习惯了让我这样感动,他们只是生活在底层的一对贫贱夫妻,老而多病,为生活奔波,吵过闹过,打过哭过,可却那样相依相偎,不离不弃。
或许他们一生都没有问过你爱我吗,或许根本不曾为爱情争论过,或许他们过的日子比爱情本身重要得多,但是谁能否认,那,就是爱情。而历经几十年,那几句嗔骂里,那被人笑为妻管炎的玩笑里,都有爱情,那爱情里,是芬芳的禅意,远远地透过来,整个车厢都闻得到芳香。到最后,我们怀着敬意听他唱河北梆子,是王宝钏和薛平贵那段,他唱得认真,我们听得陶醉。
出差之前和老公吵了架,我说他不如以前爱我,说他出门前再也不会拥吻我一下。打开包才看到常用药和下载了京剧曲目的MP3,之前还想要不要和他说声对不起,在看了这一幕之后我发了一条短信,我没有和往常一样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因为我知道这三个字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所以,我发给老公的短信是这样的:等我回来,咱一起包饺子吃。
因为他说,我可想和你一起包饺子吃了。我说过他俗,就知道吃。但今天我知道,爱情的禅意,其实,就在生活里。就在那一粥一饭里,就在那琐碎的日子里和相濡以沫的深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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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茶香
他喜欢喝茶,最喜欢的是陈茶,隔年的大红袍。滚烫的水,沏入壶中,茶叶沸腾涨落,慢慢浸开,十分钟后,他就唇齿留香了。
以前,他是不喜欢喝陈茶的。
那时,他的前妻喜欢喝陈茶,前妻说,陈茶,有光阴的滋味渗入其中,淡淡的陈香,经过了四季的沉淀,更是别有一番滋味的。
那时,他不喜欢喝陈茶,也不喜欢前妻温暾的性格。七年后,他觉得渐渐失去激情,起初的爱恋变得日渐麻木,甚至,他觉得前妻的性格如同一杯陈茶:绵软,没有激情,永远沉淀着隔年的芬芳。最初的喜欢变成今天的厌烦。他提出了分手,以为她会叫会嚷,如果她吵,他是不会分的。毕竟,有了七年的相濡以沫,七年柴米夫妻生活,爱情已经转成了恩情。
但她竟然默默不语。没有说什么,甚至连眼泪都没有。这让他十分恨,他嫌她没有一般女人的娇柔和放纵,即使她和他闹,和他撒娇,他都是喜欢的,可她如一朵幽兰,那样的隐忍,倒显得他那些突兀和不堪。于是他们离婚了,极平静地离婚,他说,咱这不是中国式离婚,是外国式离婚。
她主动要求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他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可恨,竟然坚强到这种程度,他不领她的情,觉得是她看不起他。
不久,他认识了一个年轻女孩子,江南女子,有着一身温柔的媚骨,巧笑倩兮,与她是两重世界的女子。
他任由她撒娇使性,和她在情缘似水的茶楼里约会,点的总是今年的新茶。女孩子说,隔年的陈茶我从来不喝,只喝新茶,新茶清香扑鼻,而且锋芒毕露,新茶如同新人呢。说完,温柔甜美地看着他,他心里一动,觉得女孩子说的话有道理,新茶,那刺鼻的清香,那舒卷的叶子,似新妇初来,而那香,也分外扑面。
过了一段时间,他和女孩子结婚。女孩子说,你是倒掉陈茶喝新茶呢。
他笑,新婚时,觉得新茶好。女孩子果然温柔似水,日子长了,渐渐露出心机,一时一刻看得他严,如果他稍有端倪,她便哭啊闹,撒着娇,开始觉得这是女子的可爱之处,时间长了,他烦了。
真的烦了,因为她总在闹。
而且,她俗。把钱看得太重,他口袋里的钱也要翻,翻看他的短信。他恼过,她便撒着泼地哭,完全没有女人的文雅。这让他想起前妻来,那样温文尔雅的女子,没有和他闹过一次,亦不会翻他的口袋和手机,她是隔年的那杯大红袍,越是时间长,越是散出淡淡余香。
他过起了凡俗日子,以前和前妻,吃过了饭听听音乐看看碟,他总觉得日子寡淡。现在,那样的日子简直是不可能的,她吵得厉害,今天抱怨谁买了车谁当了处长,明天说房子太小连个露台都没有,她关心的物质生活远远超于精神世界,她曾形容自己是新茶,他想,新茶,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那层华丽,那芬芳太刺激,所以,容易让人迷惑。
可他已然没有回头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
那天前妻生日,他去看她,他知道她还是一个人生活。
她还是那样淡然的微笑,开了门,接过他的衣服,递给他拖鞋。他的眼圈有点热,好像他出了趟差,但那小屋不是他的,只有二十平方米,收拾得简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沏了陈茶给他喝,这是她的习惯。茶,要放到陈了她才肯喝,那放茶的,是她亲手挑的青花瓷器,美丽异常。
甚至,她没问他为什么来。
两个人淡淡喝茶,他说,好香。
她答,里面有光阴的花朵呢。
他心里浮上泪来,却忍着。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依然如初识一样动人美丽,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
下楼时,他听到她在身后说,好好的。
只三个字,却是他的惊涛骇浪。这个女子,什么都明白他。想他必是心中有了烦闷,或对新人的不满,但她是聪明女子,没有张扬到要问,也没有乘虚而入,如果她抢他回来,他是应该回来的,可她没有,因为她知道,她和他的那段情缘,已然过去。
回家后,他沏了一杯陈茶,前妻送他的,第一口,淡淡苦,第二口,淡淡香,第三口,淡淡的甜。
他昂起头,把眼泪咽了下去,这陈茶的香,注定是他一辈子的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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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棵爱情树
她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五十岁了,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还不结婚是不正常的。她比他小二十岁,三十岁的她花一样,虽说要开败了,可还是美丽着。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了大款,只有她知道他到底是个怎样的男人。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甚至还够不上普通,黑,丑,一口的黄牙,媒人当初说的时候可没这么说,只说是个过日子的男人,因为阴差阳错的各种原因耽搁了,一直没找上媳妇,那阵没找上媳妇的都去山区带媳妇,有四川的,有承德的,有湖南的……几千块钱就带个媳妇来,男人也拖人带媳妇来,就是这个死了丈夫的女人,媒人说男人富着呢,改革开放后靠手艺吃饭,小日子殷实着呢。女人因为当时想急切地逃离那个家庭,她问都没问是什么手艺就过来了,过来才知道原来他的手艺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补破鞋,再加上男人长得困难点,这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她想回去,可是已经没有退路了,婆家的人管她叫丧门星,说是让她克死了第一个丈夫,其实不是。是她丈夫喝多了酒和人赌博打架打死了。从她结婚那天起她就没过一天好日子,丈夫喝醉了酒就要打她,她生了女儿婆婆要骂她,在贫困的山区她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她认为这就是她的命,她在又嫁之后才知道男女之间居然还有一种叫爱情的东西。
结婚之后男人很宠她,隔三差五给她买些小玩意儿来,一盒粉饼,一支口红,几串荔枝……长到三十岁,她从来没有使过口红,更不用说吃荔枝,她觉得自己比杨贵妃还要幸福。吃荔枝的时候男人却不吃,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她让他:“你也吃。”他说:“我不爱吃那东西,看你吃我就高兴着呢。”后来她偶尔上街,一问吓了一跳,荔枝竟然二十元一斤,她一下子就泪湿了,他怎么可能不爱吃荔枝?他是舍不得吃呀。她更加疼他,晚上回来做好热乎乎的晚饭等他,早晨总是早早地起来给他做饭。冬天的时候男人在街上冻一天就冻透了,女人就把男人的脚放到自己怀中暖着,直到男人身体不再僵硬了为止,男人也很知足,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才会娶上她,自己为什么到五十还没结婚?等她呢。说得女人心花怒放的。
女人在家清闲了一年,男人不在家的时候她觉得时间过得真慢,也无聊,看着男人那么累她也心疼。男人说活儿越来越多,大概是鞋的质量越来越次吧,他都忙碌不过来。女人说,给我买台机器吧,我和你一块修鞋去。男人不许,说能挣到钱养她,可女人认了真偏要去。于是街上总能看见一对老夫少妻在修鞋,两个人紧挨着,有修鞋的两个人就修,没有就有说有笑地聊天。冬天的时候刮大风,街上人越来越少,他们俩在大风中说着什么乐事,女人的手都冻裂了,耳朵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时男人买来一块烤红薯,红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男人剥开,用嘴吹着,却没吃,他把红薯送到女人嘴边,女人幸福地吃了一口,又吹了吹,让男人吃。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吃着,好像吃着一顿美食,好像吃着爱情的盛餐。我们常常在风花雪月中追寻爱情,常常在虚拟的网络中编造爱情,而这个男人和女人并不知道,那一块红薯里面有多少爱情的哲学。
有一天,男人对女人说,总有一天我要走在你前面。女人就哭了,说,那我和你一起去,男人说,那我会生气的。男人说,咱们现在的钱还不多,我们再挣几年,给你养老应该没有问题,还有,我给你在一个地里种了五百棵树,等有一天我去了你也不能动了,那五百棵树也长大了,我相信那五百棵树能养活你了!
女人扑到男人怀里就哭了。五百棵树,那只是五百棵树吗?这一辈子没有人这么替她想过,男人甚至给她想到了老年,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现在城里人时兴种什么夫妻树同心树爱情树,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些树珍贵一万倍!两年后,他们有了个儿子,儿子的名字极通俗,叫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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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痛处
过了三十岁,大家都很少再提爱情,仿佛再说就太矫情了,同学朋友到一处,说的是老公孩子,男人吹的是自己的事业和老婆,没有人说爱情,那次同学聚会也是这样,大家嘻嘻哈哈地笑着闹着,说当初为什么没有追求谁,说为什么没有以身相许私订了终身,但是没有一个人和他们俩闹。
因为他们的确和大家都不一样。上学的时候只有他们有过那么一点儿意思,还被老师点过名,但是谁也没有说破,但是大家都知道,他们彼此地喜欢过,所以,没有人和他们开玩笑。后来,那个男生考上大学,那个女生没有考上,很快就结婚了。他们后来再没有联系过,男生分在了湖北,这次聚会特意回来的。
后来大家都喝高了,说话更是不着边际,MTV放着《同桌的你》,反反复复地放,提醒着我们的青春和回忆。喧闹着的声音渐渐越变越小,连最爱闹的男生都安静了下来,有的女生眼圈红了。那个男生突然笑了,来来,大家每人祝福我一句,谁祝福对了我就喝酒。
于是,大家都很踊跃,有的祝升官,有的祝发财,有的祝健康,有的祝快乐,有人竟然祝他早日找个情人,还有人说祝你长生不老,他都没有喝。
那满满一大杯酒一直在他眼前。后来人们又开始热闹起来,忘记了他的话,人人喝得人仰马翻,有人去唱《大约在冬季》、《一场游戏一场梦》,全是我们青春时候的歌。这时候我看到那个女生坐到他的身边,然后低下头,那个男生一下子端起酒一饮而尽。这个细节几乎没有人看到,我那时十分感动,不知道她对他说了什么,从一开始他们就没怎么说话,好像要故意躲避什么,我知道往往越是想逃避的东西越是最真实的,每一个相爱过的灵魂一定知道那种真实。正因为爱过,我才看出了他们之间的躲避和尴尬。
后来,我坐到那个男生身边,他淡淡地笑着,问我,想知道我为什么喝了酒吗?想知道她对我说了什么吗?我点头。他说,你也笨了,你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我一下子悟到,那个女生什么也没说。是的,她什么也没说,只要她坐到他身边就是最好的祝福,有时祝福是不需要言语的,言语说出来的毕竟是有限的有所指的,而无言的祝福才是无边无际的,仅仅为年少时的那份朦胧的情意,仅仅为相对时的那种尽在不言中,那杯酒也值得一饮而尽的。
有的时候,爱到痛处,不是死去活来,不是天崩地裂,不是山盟海誓,而是无言的关怀和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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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被
她们结婚时候的被子都是那种手工被子。记得当初准备嫁妆时,自己的娘跑了很多山路从外面买来了棉花,是那种从弹棉花的人家里买来的一小卷一小卷的棉花,看着像一个个雪白的蚕宝宝,被里是纯白的棉布,被面是托人从杭州买来的丝绸,大红或大绿,上面或者鸳鸯或者蝴蝶,看着就喜庆。然后娘找来街坊四邻的那些女红好的“全人”为她做被子,“全人”就是那些有爹有妈有夫有女没有什么邪事妖事的人,能被找到真是一种荣幸呢。
她看着她们一针一线把那些被子做好,然后给那里面放上花生和红枣,那几床被子在屋里一放,喜庆的气味来回地张扬着,提醒着她的婚期。
结婚好多年,一直盖着手工缝的被子,盖上后踏实、稳妥,有一种妥帖在里面,那温暖,几乎是丝丝入扣的。
她和丈夫一直是一人一个被子,自己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亲热时再到一起,只一会工夫,然后再回到自己的被窝里,渐渐地习惯了。
后来去逛商场,那些售货小姐嚷着,快来买爱情被子啊,快来买。
她疑惑地走过去,什么是爱情被?她问。
小姐笑了,一种促销手段,就是这种两个人可以盖的大被子,想想,冬天两个人在一个被子里,多好啊。亲亲热热的,可以在自己爱人的臂弯里。
她看小姐的年龄并不大,说起话来却很露骨,真和以前她们谈恋爱不一样了。小姐向她推荐了好几种,太空棉的,加莱卡的,还有鸭绒的鹅绒的,最后,她真的买了一个爱情被,只是想和他睡在一个被窝里,想着想着就脸红了。
开始的时候很不习惯,两个身体在一起总是觉得有阻碍,何况被子盖不严,总有缝隙,难免受了风着了凉,何况那被子真轻啊,盖起来虚飘飘的,像是没盖东西,晃晃荡荡的。他们在被子里你捅捅我我捅捅你,好玩儿死了,果然是激情四溢啊。于是尽管不习惯,还是没来由地爱着那被子,真是爱情被啊。
后来终于习惯了,不把身体缠在他的身体上她几乎是不能入睡的,而自己的头必然要放在他的胳膊上,这样睡了几年,熟悉得如同走的一条路,怎么样地来怎么样地去都明白。
那些旧的手工的被子被冷落到一边,几乎再也没有盖过,她如此贪恋这个爱情被子,其实是贪恋他啊。
终有一日,他不再回来,住在了新欢那里,而那大大的被子只剩下她一个人了,又空又大,怎么也暖不过来似的,到处是空空落落,到处是缝隙,伸出脚去,仿佛永远没有尽头,而手居然无处可放,到处都是空空的,像是一个没底的深渊。
终于,她又换回了那旧被子,蓦然发现旧被子如此沉,但心里终于踏实了,有了一种稳妥感,而当她把自己重新裹紧时,以为已经密不透风的心,却慌张得只想流泪。
原来,爱情真的需要一些空隙,那样的缠绕和不留空隙是没有后路的,有的时候,一个人睡一个被子没什么不好,并不是说爱情被子不好,只是说,总是睡那种被子,会渐渐地没有了自己,没有了自己的日子,其实就是没有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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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跳舞吧
他没有想到她会变得那么漂亮,记得上学时她皮肤黑黑的,头发少而黄,而且个子不是很高,那时她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她的学习好,不是一般的好,总是全校第一名。他却是全校最帅的男生,不仅长得好,什么都好,是所有女生心中的偶像,他被许多女孩子喜欢着,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他没想到她也喜欢他,在即将毕业的一个下午,她在路上拦住了他,然后递给他一个纸条,然后逃也似的远远地跑开了,那个纸条上写着:我可以喜欢你吗?
他后来一直记得那个下午的阳光,明晃晃的刺眼,他很随意地就把那个纸条扔掉了,因为他以为那个女孩儿是配不上他的,他要的是那个如花似玉的校花,要的是在别人看起来郎才女貌的那种感觉,最起码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男人都是有虚荣心的。
后来女孩儿考上了一个重点大学,他却落选了,那个校花也不要他了,他当了石油工人,去了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有时候他累了一天,就倚着那汽车的大轮子坐在沙上看长河落日圆,大漠孤烟直,这时候他想的最多的不是校花,而是那个递给她纸条的那个女孩儿,他想他是喜欢她的,偏偏就错过了,都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
他却不知道自己给女孩儿的自尊心造成了多大的伤害。那个女孩儿一直没有忘记那一天,那是她再也忘不掉的一天,她所有的自尊全抛弃了,换来的是他的无言和沉默,以后那个女孩儿再也没有和任何一个男人说过她爱。 是的,即使爱,她也不说。但是她越变越漂亮,成了大学里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头发又黑又长,身材又高又瘦,皮肤白得吹弹即破。什么时候毛虫蜕变成了蝴蝶了呢?其实她已经成了学校的校花,很多男生都来追她,但是她总是想起他来,那个让她受到伤害的男生。
后来的一次聚会他们见面了,那次聚会只有他们还没有结婚,都成了大龄青年。见面的瞬间他就呆住了,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那个黄毛丫头竟然出落得如此亭亭玉立。她看出了他的后悔,心里更凄凉,她想,她终于赢了这场战争,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
他走过来,轻轻地说,我可以喜欢你吗?这句话说出来她眼里就含了眼泪,如此相同的情节相同的话说出来,此时却是天上人间了,她不再是那个惴惴不安等待他裁定的小女孩了,这次是他等她。而她说,不。
她想,他要是不说出来她还会想他爱他,说了出来反倒无聊,那么低贱,让她一下子看轻了他,那一个瞬间她就解脱了,缠了十年的一个情结解开了,她想她只是眷恋少年时代自己的执著,只是活在一个自己编织的梦中,原来当爱碎裂成泥,只是一堆没有任何形状的泥啊。
他没有想到她的拒绝,没有想到也想到了,他以为她是报复,其实不是的,是的,不是的。她是在他说出的那一个瞬间开悟的,当爱已成往事时,再找回来也不是原来的那个样子了,她爱的是他少年时的他,他爱的却是她的现在,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她,所以,她不再要这段感情。
她看出了他的沮丧,就微笑着拉住他的手说,我们跳一支舞吧,三毛说,如果没有过去,如果一切已经过去,那么跳一支舞也是好的。
那天,他们跳了今生的第一支舞,也是最后一支舞,曲子却来来回回地只放了一支,他和她都会永远记得,是刘德华的《忘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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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屋里的555香烟味道
认识你以前,一直很讨厌香烟的味道。
甚至看了电影《半支烟》,那样让人流泪到心碎的电影,还是不喜欢香烟。我喜欢的,是电影里的悲情和舒淇的微笑以及曾志伟的怀念。
后来,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有一个细节,感动得让人落泪,王娇蕊暗恋佟振保,于是在他上班走后,抱起他的衣服,然后把脸贴在上面,闻那上面的香烟味道。还有,把振保吸剩下的香烟放在唇上来吸,十分的孩子气,但也十分妖娆,真让人喜欢,这样的女人,只会让男人在劫难逃。
爱上你,才爱上了香烟的味道。
你只吸555这一个牌子,很呛的一种香烟,但你说,像你的爱,你的人,要有味道你才会有冲动去爱上,否则,像摩尔那样旖丽的香烟,是适合调情用的。
常常,我会像王娇蕊一样,在你走了以后,抱着你的衣服,闻那上面的男人气息。还有,我舍不得打开窗子,因为我们的小屋里,有浓烈的555香烟的味道——你留下来的。那时候你总是一边吸着烟,一边眯起眼睛看着我,然后把烟雾一点点喷到我的身体上头发里。
而我喜欢。所以,几乎是肆意地让你来吸,抽屉里,总有我给你买来的555香烟,甚至你动情地说,你会惯坏了我的。
我宁愿惯坏了你,让你做我的小baby。但是,你终于厌倦,因为你说过,男人都是习惯厌倦的,像候鸟一样,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全不管我肝肠欲断伤心欲绝,全不管我已经习惯了你的味道。
但却恨不起来。
你不知道,我已经习惯了那些香烟的味道,你的味道,其实早已是爱情的味道。
没有了你,我才有了烟。于是,一个人的时候,我会点上一支烟,慢慢地在云雾中沉醉,直到把所有记忆叫醒,直到旧屋里充满着烟草的味道。
我想念这种味道。它让我迷恋到像个小女孩。其实,你走以后,我一直试图把所有窗户全打开,然后把留下来的那些味道全部清除,但是当我发现,我骨子里全是555香烟的味道时,我的泪,流了满面。
我放任自己的怀念与追忆。把所有爱过的日子一一地点燃,我数过了,我吸了二百三十六支香烟了,正是你离开我的天数。因为我的烟灰缸里有这么多的烟头,盛不下时,我把它们放在一个袋子里。当旧屋里充满了555烟草的味道时,我把自己像一条鱼一样放任着,全不知眼泪流在水里。
后来,不再想你时,我也慢慢地吸烟了,因为烟草,不仅仅是想念的开始,它,也像暗夜里跳动的红色烟头,安慰了我寂寞的心。
你说,叫我如何不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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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蝴蝶
相爱时,都是青青子衿的年龄。他是翩翩的少年,她是白衣长发的少女,像一棵开满了爱情花的树,想的都是美好的未来和梦。
甚至吵闹后的和好都别有一番滋味,他从后面,轻轻地环住她的细腰,慢声地说着对不起,于是她再也假装不下去,反过身扑到他怀里笑了。
一直到毕业还是这么好。都以为他和她会分到一起的,那么相爱,那么深情款款。但却让人想不到出了意外。
有一个女孩儿,一直默默地爱着男孩儿,她毕业前找到他,你想留在北京吗?如果想,我可以让父亲帮你。男孩儿动摇了,是的,他想留在北京,但前提是他要放弃爱情,放弃对自己爱人的承诺。
大家都以为他不会。可是他留下了,女孩儿一个人回了家乡,再也没有见他,甚至没有接过他的电话,他寄去的信,也都被退了回来,她拒绝他的道歉,她要让他心灵永远愧疚。
回忆还没有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没有说出来,关系已经不再。爱情只是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空洞得不可捉摸,曾经动听的语言变得遥远而疏离,仿佛昨天还炽热的呼吸已经冰凉得让人难过,女孩儿没有和别人一样接着爱别人,而是不停地努力读书,只为考取北京的研究生。不是为了来找他,而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难过。仅仅因为那一点点自尊和回忆。
几年之后她果然回来了。同学聚会看到了他,他胖了,不似当年那么神采奕奕,眼神里少了许多光芒。而她依然如故,追求的人总是很多,她伸出手,淡淡地笑着,过得好吗?
他黯然一笑,寄人篱下,怎么可能好?她知道他婚后一直住在女孩子家里,和岳父岳母关系紧张,最后,只剩下这张无所适从的脸。
她看出了他的后悔。他问,还爱吗?她还是静静地笑了,不是不想爱一个人,可以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可惜没有那个人,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了。他听了,又问,我们可不可以重来?
因了这句话,她更看不起他,她想,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用生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