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唯一值得珍藏的,是那只沧海蝴蝶,那些年轻的笑容和泪水,都在上面,变成了心中的琥珀,一个人,在午后的角落里,慢慢地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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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螺春的爱情
那年,他还小吧?正是最青涩的年纪,茫然间,却喜欢了一个比自己年长的女子。
那女子,是他的语文老师,十七岁的他,迷恋上一个二十二岁的女子,上她的课时,他阵阵晕眩,以为眼前的人,是自己找了又找的女子。
听她的声音、看她的微笑,甚至,想到她就会脸红心跳,他捧读《少年维特之烦恼》,知道自己正暗恋着她,也知道她是喜欢喝茶的,一种叫做碧螺春的茶。
于是,他把父母给的零用钱攒到一起,去茶叶店买价值不菲的碧螺春,去买的时候,他问:茶怎么会有这么好听的名字?卖茶的老人告诉他,曾经,有一个动人的传说,是关于碧螺春的。
从前,有一个叫碧螺的姑娘生长在太湖边,她美丽而善良,可是湖中的一条恶龙看中了她,于是想强占她。一个始终爱恋着碧螺的小伙子挺身而出,和恶龙战斗了七天七夜,他打败了恶龙,但最后自己也倒在了血泊中。碧螺来到他们交战的地方,发现了一株茶苗,碧螺为了纪念小伙子,把茶苗带了回来,很快茶苗居然长出了芽苞,但茶苗惧怕寒冷,为了让茶苗活下去,每天清晨,碧螺都要把茶苗的所有叶片含一遍。有一天,碧螺摘下茶叶为小伙子冲了一杯茶,没想到茶香四溢香气缭绕,小伙子喝了以后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但碧螺却一天天憔悴下去,因为她的元气都给了小小的茶叶,茶叶摘走,碧螺的元气再也回不来了,后来碧螺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就把这种茶叫做碧螺春。
他听完,泪眼婆娑,原来,这种茶有这样动人的爱情传说啊!怪不得她爱喝呢,他仔细观察碧螺春:茶叶纤细,蜷曲成螺状,绿色上是层淡淡的白毫,银丝条、螺旋形、浑身毛,冲出的茶味道芳香、色泽碧绿,简直就是饮品中的上品。
但她却不知道那是他偷偷买给她的,因为他总是趁人不注意悄悄放到她抽屉里,那是他的秘密,一个少年最幸福的秘密。
第二年,他考上大学走了,可还是在四月的时候,他把明前茶寄给了她,当然,他寄的依然是碧螺春。
而此时,她刚刚新婚,脸上常常挂着的是新妇的甜蜜,她不知道一个少年的暗恋,不知道那袋碧螺春里有多少爱情的滋味。
每年的碧螺春,他寄了十年。从少年寄到了自己成年。十年间,他也恋爱,也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去玩啊笑啊,但她始终是他的一个心结。
期间,她却经历了太多,不再当老师,成了有钱人的太太,然后离婚,被抛弃,带着孩子一个人过。让她能旺盛地活下去的,是那每年寄来的碧螺春。
虽然她一直在找,一直想知道到底是谁这样执著地把她最爱的茶寄给她,但总没有结果,可是她知道,一定有双眼睛在注视着她,一定有颗心在爱着她,不然,不会有这芳香的碧螺春年年寄予君来!
她幸福的时候,他没有想去打扰她,当听到她离婚的消息后,他第一个念头就是买一张飞机票飞到她身边,这次,他要亲自将碧螺春送到她手里。
但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要走的时候,在他等了十年之后,他浑身发烧,感染上了非典,那是2003年的4月,正是他要把刚刚上市的碧螺春送到她手里的时候,他倒在了医院里。
他想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关于碧螺春的爱情传说,不禁潸然泪下。此时,他和她,隔了四千里路云和月,此去关山多歧路,他自己生死未卜,有什么未来可以许给她啊?但他还是嘱咐好友把已经买好的碧螺春寄给了她。
隐隐的,她感觉到了什么吧,所以,没顾得非典形势迫人,竟然按照地址寻来,那是他唯一留下地址的一次,只因为好友不知道其中隐情留下了地址。
她还是来晚了一步,甚至,连见他一面亦是不能,甚至,她想不起她教过的学生里他是长得如何的一个男孩子。怎么会一个人默默地爱了她十年呢?十年啊,那是多么漫长的光阴啊?
他的故事,她是听他好友说的,她几乎流泪到崩溃,有的人,因为错过了一步,真的就错过了一生啊。
回来的飞机上,她翻看着他的相册,那个笑着的大男孩儿,在阳光下站着,额头的散发在空中飞扬着,而面前,是一杯上好的碧螺春,那是她和他的爱情,不曾说过的爱情,她不曾知道,但那些碧螺春知道,因为它们从远方寄来时,曾经在她的杯子中怎样沸腾过啊。
刹那间,眼泪滚滚而下,转瞬,又将她如洪水般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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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袜子的椅子
他那时一直冻脚,是乡里的小学教师,在冰冷的屋子里,没有暖气,只有很小很破的小蜂窝煤炉子。他为学生批改作业到深夜,慢慢地,脚就冻了。生了很多冻疮,甚至,弯不下腰,自己穿不上袜子。
那时的她,在乡下种地,心疼自己的男人,于是一针一线织毛袜子,然后在他回来之后,把他的脚抱在怀里,一点点替他温着,他说,臭。她说,不嫌。
那时他们还年轻,不过三十多岁,生活的辛苦被爱情的温暖照耀着,于是也不觉得多苦了。
他穿的袜子全是她亲手织的,因为买的袜子太薄,根本不抗冻,有了他的袜子之后,他的冻脚慢慢好了,后来,就不再冻了。
再后来,他们搬到了城里,他吃上了商品粮,她跟着来到城里,当了清洁工,每天四点多起来去扫街道,供儿子在外面上大学,他说,跟着我,你一天的福都没有享过,而她说,好日子肯定在后面呢。
可好日子没有在后面。
她早晨起得太早,出去扫街时让车撞了,一下子撞成了痴呆。不知撞了哪根神经,基本上谁也不认识了,每天就知道傻吃傻喝,他抱着她,叫着她的名字,她傻傻地笑,根本认不出他了。
她总担心家里的煤气没有关,于是总是跑到厨房去开煤气,明明是关着的,她却要打开,他寸步不离,跟着她,她开开,他就关上。
她还在不停地做另一件事情,只要是有关这件事情,那么,她会极其安静地做,即使她正在哭正在闹,只要他说,我要穿袜子,她就立刻停下来,拿起毛衣针开始织袜子。
那些年,她一直在织袜子,不停地织,各式各样颜色的袜子。织上还不算,她还要给家里的椅子腿穿上,一边穿一边叫着他的名字,来,穿袜子,穿上就不冷了。
她穿,他脱。如此反复,二十年。
二十年,是的,整整二十年。
二十年里,她织了多少双袜子呢?总在织,抽屉都织满了,全是袜子了,而他给椅子脱了多少次袜子?记不清了。
穿过袜子的椅子腿,已经磨得光滑了。
儿子大学毕业留在了北京,她还在织袜子,他还在脱袜子。
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们家的椅子穿袜子,有时她出去,有人和她开玩笑,又给椅子穿袜子了吗?她傻傻地笑着,穿了穿了,穿上就不冷了。
此时,他鬓如霜,她发如雪。
六十岁了,他拉着她的手散步,家里仍然一贫如洗,他唱年轻时候给她唱过的歌,她如婴儿一样看着他,嘿嘿地笑着,但她抓他的手抓得很紧很紧。
女人是安静地离去的。
他出去买菜,回来时,她没有孩子似的跑过来给他开门。
他掏出钥匙开了门,看到她安静地倒在沙发上,手里,有一只没有织完的袜子。
安葬了女人之后,男人常常会发好久的呆。一个人,整理这二十年她拆拆织织的袜子,很多的袜子,细细密密的针角,男人总是给椅子脱袜子,从来没有给椅子穿过袜子,那天的午后,他拿出两双袜子,然后猫下腰给椅子穿袜子。
很不好穿。
要先把椅子倒过来,然后一只只地套进去,还要和女人一样,把袜子抻平抻舒坦了。
并且,口中要念念有词。
要叫着自己的名字,来,乖,来,穿上袜子就不冻脚了。
他泪流满面。
面对着那些穿着袜子的椅子,他知道,那个疼他爱他的人去了,而这二十年,他没有嫌烦,天天脱那些袜子,他也知道,那穿穿脱脱的二十年,是他和她的爱情,刻骨铭心、一生不忘。
那些穿过袜子的椅子,想必也能理解她和他的爱情吧?丝丝缠绕,在风雨同舟的柴米里,在相濡以沫的日子里,那最平凡的爱情,也应该是人世间最动情的一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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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毛巾,小毛巾
那年,他娶了美丽而骄傲的她,她问他,你准备怎么爱我?
她以为,他会说,我会爱你一生一世,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这样的情话,是她喜欢听的。
可他没有说,他说,我们单位发毛巾,总是一条大的一条小的,大的擦脸小的擦脚,如果娶了你,我就让你用大的,我用小的,你一直用大的,我会一直用小的,行吗?
她扑哧就笑了,这算什么爱情诺言啊。但因为是新婚,也就觉得是甜蜜的情话了。
以后,果然是他用那一块小小的毛巾,把软软的新新的毛巾给她用,她用的毛巾永远是大的新的,他用的永远是旧的小的。
当然,还有,吃鱼的时候,她永远吃鱼的中断,他永远吃鱼尾和鱼头,他说他喜欢吃。
吃咸鸭蛋的时候,她喜欢吃那红红的鸭蛋黄,于是所有的蛋白全是他来吃,结婚五年,他吃了多少蛋白了?没有人记得清,但她记得清的是,他没有吃过一次蛋黄。
走路的时候,他永远在马路的外侧,她永远在他的右侧,她并不知道,那一个个细节里就是爱,时间长了,她麻木了,反而觉得那是他的天性。
一个人的天性怎么会永远是骄纵一个人——如果不是真真切切地喜欢着?
五年了,她习惯了他的呵护和宠爱。时间长了,她有些腻,这样琐碎的男人,有什么意思啊?她觉得他是个木讷的男人,不知道浪漫,不知道风花雪月,所以,她有了情人,和她的情人相比,他少了野性和激情,少了男人吸引女人的那点儿坏。
所以,她决定离开他。
一起去和情人旅行时,她发现情人和她的丈夫比起来是那么自私。
吃鱼时,他的筷子伸向鱼的中断,她以为是夹给她的,但他夹向了自己的盘子中,美滋滋地吃着,根本没有问她一下。
去爬山时,他一直往前爬,还嫌她爬得慢,没有替她背一个包包,她想起与丈夫一起爬山时,所有东西全是他背着,并且他总是在走在她的后面,看着她的背影,他说过,你的背影总是那么美。
他们带了两条毛巾,一条新的,一条旧一点。洗浴时,他果断地把新毛巾拿去用了,她待在浴室里,忽然蒙住了脸,眼泪,就那样肆无忌惮地横流着——以往的五年,她是多么自私的一个女人啊,忽略了一颗男人的心,并且以为他就是那样贱,却原来,那低头与忍让里全是爱啊。
提前结束了情人之旅,提着包进门时,他正等待着她,为她收拾好了东西。
走之前她提出了离婚,没想到他会提前为她收拾了东西,那包里,有许多条大毛巾,软软的粉色的白色的黄色的大毛巾,他说,你用惯了大毛巾,都带走吧。
她用一条大毛巾蒙住脸,好久,抬起头说:以后,让我们一起用大毛巾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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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爱情的地方是天堂
换了大房子之后,我的小房子一直就出租着。
前一个租房子的搬走了,我马上去《消费广场》登了广告,刚登出来,电话就响了。
是一个嗓音有些吵哑的中年男人,他说,我想租你的房子。
可以呀,我说,一月八百。
我的房子八十平方米,两室一厅,旧家具都有,而且有双气电话,还有空调电视洗衣机,八百块钱很便宜。
你租多长时间?我得提前说好了,房租必须一下子付清。因为我的房子,大多数会租半年以上,所以,半年下来,我可以得到四千八百块钱。
我租半个月,行吗?
我愣了一下,说了一句,开什么玩笑,“啪”就放了电话。
大早晨的,这纯粹是给我添堵。
放了电话没有五分钟,电话又响了。
我看了看,还是他。
有完没完?我说你捣什么乱啊,不想租房还来掏乱?
不是不是,他解释着,我有特殊情况。
什么特殊情况?我不想听,我说我只想出租房子,这世界上也没有说租房子租半个月的,不够费事的,这样吧,你如果想租半个月也行,一千块,少一分也别来掏乱了。
这次,是他放了电话,放电话之前,他还说了句,对不起。
之后,我又接了几个电话,其中有一个理发师,想把房子租下来,我说,好吧,你下午来签合同吧。
事情,基本上就这样说定了。
中午我在单位餐厅吃饭的时候,门口的大爷叫我,说外面有人找你。
谁呀,大中午的。我匆忙吃了两口饭就出来了,出来一看,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很矮,腿有点拐,正一步步向我走来,我说你谁呀,我不认识你。
他一开口,我才知道他是那个打电话的人。
很毒的阳光,我用手遮着头,我说你快说,我的皮肤受不了晒。
他说,我找你来,还是要租房子,而且,就想租半个月。
真是有病,我转身想走,他叫住我,他说,我有特殊情况,我媳妇和孩子要从乡下来,我一直告诉她们我住的房子特别好,有电话电视,还有空调和洗衣机,她们从来没用过这些,她们只来半个月就走,我想,你如果能租给我,我就太感谢了,我自己是不用住这么好的房子的,其实,我就是想让她们娘俩知道,我在城里过得不错……
我愣住了,只觉得心里忽然酸酸的,这个男人,如此难看,在城里奔波着,想必乡下是有老婆孩子惦记着,想必他打电话告诉她们,我在城里好着呢,和城里人一样,也住楼房,家里什么都有了,你们来住段时间吧,他这样说,是为了让她们高兴,但没有想到她们会真来,他出租这半个月,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妻知道,他过得很好……
你是做什么的?你住在哪儿?
我啊,擦鞋,火车站擦鞋的,我腿脚不方便,能干些什么呢?我住浴池,大众浴池,晚上去帮他们看门,然后让我免费住。
我能想象那脏兮兮乱哄哄的大众浴池,怕是很晚了,他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才能入睡吧,可是他和妻子说,我住得好着呢。
没有再问,我把钥匙给了他,他说,这是四百块钱,您收着。
我摆了摆手,算我送你个人情,半个月之后我再出租吧。
那哪行?他极力要给我钱,那四百块钱,崭新的,他说,是用一块一块的钱从银行刚换来的,因为给人家一大堆零钱毕竟不好。我能想象,那四百块钱,是一大堆一块的钱,擦鞋挣来的,一块一块的,脏的黑的,这样的小细节,他都替别人想到了。
交给他钥匙的时候,他笑了,露出很黄的牙,我带他去了我的房子,他看了又看,一直说,真好,真好。
他的妻子终于来了,一个黑胖黑胖的女人,嗓门很大,我把自己不穿的衣服给她送去,她说,城里人原来这么好,孩子小黑,十多岁,不爱喊人,他说,喊姑姑。他给妻子介绍我,我的老客户,咱房东,老上我这里擦鞋。
半个月后,他老婆孩子走了,去还我钥匙的时候说,我媳妇说这半个月在天堂里一样呢,我得拼命攒钱,争取有一天在城里能买上房子,让她住上这样的房子。
我笑着说,其实,你给她的,就是天堂呢。
他送了好多家乡的土特产给我,小米、苞米……还四处找我的鞋,非要给我擦鞋不行,他说,就这点能耐,不知道怎么报答你。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知道,这个世界上,即使最寂寞的角落,也会有爱情的阳光,有爱情的地方,到处都会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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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戒指
一向不喜欢戒指。因为它被赋予了太多含义,里面的承诺和爱情太多,沉重到不能呼吸,而那些钻石戒指的广告铺天盖地,没有一个饰物有这样深刻的内涵,把爱逼到没有退路,把男人逼到没有退路,仿佛没有戒指就没有爱情,完全地形式化,陷入形而上学的结局。
我不愿意。所以,宁肯赤裸着手,不肯戴戒指。
很少有女子不戴戒指。年轻的女孩子,没有爱情,也有戒指,因为心中向往着爱情,总想有一个男人为自己的手指戴上那圆圆的小圈,仿佛真的会圈住一生,其实如果爱情能用一个东西圈住,我哪去管它价值连城?
总是为女孩子们感到悲情,为什么,非要让男人给一个这样的承诺?为什么,对爱情的信心这样单薄,薄到如纸,一捅就破,所以,要一枚最坚硬的东西来平衡,不管爱不爱,只要有一枚男人的戒指,便会和这个人天荒地老一样。
多么悲情的女人。爱情岂是一枚小小的戒指能圈住的?但是,大多的女人都希望有一个男人,送自己小小的戒指,哪怕是银的、铜的、草的……只要是戒指,便会满心芬芳。
所以,当说自己不喜欢戒指时,他大吃一惊。
很少有女人像你啊。他说,这么不在乎爱情?我笑着说,爱情与戒指无关,有了爱情,没有戒指照样有;没有爱情,再有十枚戒指也是枉然。
但是,当他把那刻着我的名字雕着玫瑰花的戒指送到我手上,心,还是有柔软的痛,我能说,我不喜欢?我不感动?
修长的手上,终于有了一枚戒指,因为是心爱的人送的,所以,分外小心。
原来,我的不喜欢竟然是道貌岸然,心底里,我盼望着这样一枚亲爱的戒指,戴在我的手上。
常常会一个人盯着那枚玫瑰花的戒指发呆,只是一枚小小的银戒指,他说,有了钱,我会给你买铂金的戒指,我希望,一生一世,你只戴我一个人的戒指。
当然喜欢。喜欢到不肯摘下,洗脸洗澡甚至去游泳,都会戴着这枚戒指,无名指上,因为这枚戒指,好多男人都退避三舍了,他们懂得,我是名花有主的人了。
那天,和他吵了架,吵到要崩溃,一下看到自己手上的戒指,猛然摘下就扔掉,落到了茶几下,他摔门而去,我不要再戴他的戒指。
但,手上居然有了戒痕,我倒茶时,我打开电脑时,我吃饭时,那个戒痕提醒着我,这里,曾有一枚戒指,就像告诉我,曾经爱过,哪能淡到无痕?
终于有一天,我扑到桌子上大哭,因为任性,我居然失掉一份这样美好的爱情吗?分手后,脑海中全是他,他的笑他的坏他的好他的眉毛眼睛性感的嘴唇,原来,我是爱他的。
就是不肯低下头说错了,明明是我错了的,直到他打电话来,然后问,你是不是嫌戒指不好?是不是想要一枚新的戒指?
他不知道,我早趴在茶几底下把戒指捡了回来,我舍不得,只是不肯戴,明明自己扔掉的,怎么再戴上去?
见了面,他果然从背后拿出一个盒子来,周大福的戒指,闪着灿烂光芒的铂金戒指,嫁给我好吗?他说。
我扑入他怀中,让他用戒指套住我,不仅套住我的手,更套住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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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爱你半小时
那时,他和她都在大学里读书,热恋中的男女,往往是刚刚分手就想见面。
他每隔三天就去东区找她,然后两个人散步吃饭,无话不谈。也许所有的恋人都一样,在一起都有无数的话可以说,所以,他总是拖到最迟才回西区。
坐14路可以直接到西区的校门口,可是,他每次都要坐16路。
最晚一班车,16路比14路晚半个小时。
一个十点半收工,一个十一点收工。
但是,16路离学校还有两公里,就是说,他还要步行两公里才能到学校,就是说,每次到学校就已经午夜。他记得那些冬天的夜色,星光下,雪地里,一个人往学校走,分外美。
后来她知道后感动了好久,她说,太苦太累了吧?何况,冬天真的很冷。
可他说,心中有爱,不觉得累。
也许恋爱中的人总是盲目多于理智,他还是坚持,这个习惯,坚持了四年。四年,他说,我多爱了你好多天。你想想,每隔几天,多爱了半个小时,这四年,得多少天?
她是城市女子,为了这句话,跟着他回了家乡小城。
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的。
但是,一个肯多爱她半小时而自己走回去的男子,是可以让人托付终生的。
后来,他们在小城市结婚生子,后来,他们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
后来,他突然病倒了。
是很厉害的病,她要照顾他,还要上班,为了早晨去医院看他,她要提前早早起来,煮好他喜欢喝的汤,再带着他喜欢吃的小点心,匆匆上路。
其实她可以晚一点儿去的。
可是,为了能和他多待一会儿,她坐最早的班车,五点钟的车,去下一站坐。
和他当年一样,为了那半个小时,她要四点就起来,然后做饭煲汤,然后坐最早的班车去看他。
他知道那辆车最早,心疼地看着她说:别这样早起了,你看你都瘦了。
她就打趣他:我想把你多爱的半小时,全部还给你。
说出这句话时,两个人怔住,她看着他,不再年轻了,三十多岁的人了,脸上有了皱纹。他亦看着她,从前玉面朱颜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女人,如果她不嫁给他,她可以嫁得更好的。留在大城市,过着幸福的生活。
病好了以后他问她,后悔过吗?
她摇头,爱情从来不后悔。
为了那多爱的半小时,她觉得值得。
后来,他们上了电视台的一个节目,有很多对夫妻参与的互动节目,就是通过摸对方的手找到对方,当然,前提是把眼睛蒙上。
结果,只有他们找到了彼此。
主持人问,为什么你们能找到彼此?
她微微地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因为,他每天都要牵我的手,他说,不牵我的手,睡不着觉。
他也不好意思了,说,我就这习惯,一睡觉就要握她的手。握了她的手,我觉得,心安,幸福。
他们之间,已经没了当年的缠绵悱恻,可是,在牵手的刹那,他们的眼中,都闪着泪光。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牵了你的手,漫步在人生路上。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我为了等你,为了多爱你半小时,宁愿多走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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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花朵
十六岁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叫凌青的男孩儿。
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儿。他是老师和家中的坏孩子,打架动刀子,野性十足,学习成绩总是排倒数。
可我喜欢他,他的眼神那么动人,长大以后我才知道那叫性感。只要被他看一眼,女孩子们都会激动半天。
那时,不仅我一个人喜欢他。
也许女孩子天生喜欢坏男孩儿,我的暗恋如一条长长的青藤,在十六岁的花季里伸展着,缠缠绕绕着我的心。
他个子很高,人又瘦,走起路来如一阵风,他爱穿一件红色的衬衣,在足球场上跑的时候,长头发飘起来,我多喜欢他的长头发啊。
可老师说是他痞子,这样的人只能是人渣子。
老师这么说他时我非常难过,我喜欢的男子怎么会是人渣子?
那时,他常常和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一起,那个女生也是学习不好,整天穿得很妖艳。这让我很伤心,我想,凌青是不能和她在一起的,她是配不上他的。
他们的早恋很快让学校知道了,不久,凌青走了,有人说他去了新疆的油田。
我是星期一上课时发现凌青没有来的,我问同桌,他怎么会没有来?
同桌说,你还不知道吗?凌青去了新疆,不是去采石油就是去当兵了。
待了好久,我才觉得眼睛酸酸的。我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那一堂是数学课,我一点儿也没有听进去,老师叫我回答问题时我说:啊?
下课后,我跑到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放声大哭,凌青,就这样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了。
三年后,我去北京上大学,开始了自己真正的初恋,爱得缠绵悱恻,轰轰烈烈,五年后,我结婚了,再过两年,有了自己的孩子。
只是,我再也没见过凌青,甚至,忘记了他长得什么样子,有时想起时,大脑中一片模糊,只记得那件火红的衬衣。
同学聚会我有两次没有去,一次去了也没有见到他,有人说他还在新疆,有人说他去了北京,还有人说他抢劫进了监狱。有人提起他时,我的心总会轻轻地跳,那种微疼的感觉无以诉说,没人知道我暗恋过凌青,甚至,我自己都怀疑:我真的爱过他吗?
直到那天我去街上买菜。
乱哄哄的菜市场,小贩们努力地喊着,我去称一斤瘦肉,准备包饺子吃,站在一个小摊前,我对小贩说,来一斤瘦肉。
他给我的肉肥的很多,我说我要瘦一些的,你不能给我太多肥的。
你别太挑肥拣瘦了。他大声嚷着。
我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变了形的夸张的脸,胖、黑,但眉宇间还是那个凌青。
他穿着带油渍的背心,一条很大很脏的短裤,对过往的行人嚷着:卖肉了卖肉了。
有人小声告诉我,别买他的肉,他的猪肉是没经过检疫的。还有,他给的不足秤。
我正呆呆地看着他,有点张口结舌,忽然有人说,快跑,城管来了。
他推起车就跑,那猪肉在车上晃荡着,我看着那车离我越来越远,忽然涌上一阵阵心酸,从始至终,他没有看出我是谁。
当初那个英俊少年,让光阴雕刻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市俗、刁蛮、能逃就逃,没了当年的野性和霸气,多的是社会底层小市民的无奈和油滑。
我以为,光阴的花朵会芬芳,我以为,再见到凌青我还会如少女一般羞涩心动,但此时我才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过去的旧时光,是印在照片上的青涩光阴,它不会伸展到今天,不会让我再怀有那样美好的心情了。
终于明白,光阴,有时是让人追忆的,而有时,是让人留下一声叹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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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菊
那年,她和他一起读研究生。
家里都不富裕,过得自然是清苦的生活。但是他总能给她一些小小的惊喜,比如亲手为她做一个头花,画一张漂亮的生日卡片,他是那种细心而妥帖的男子,在相爱之后,她更感觉出这个男子的情感细腻。
一起去吃饭时,他总爱点一个菜:苦菊。
那是一道非常便宜的菜,只要三四块钱,嫩嫩的绿,撒上点味精、盐、香油、蒜泥就行了,凉拌苦菊总是他常常点的一道菜。
他说那是他家乡的菜,有时去山里可以采一些,现在都是人工种植的。苦菊吃后可以败火、清热,现在读书和工作压力这么大,他喜欢吃苦菊。
他给她要的菜多是他爱吃的,腰果虾仁,每次他都点,因为她爱吃,虽然价格不菲。
两个菜,一个凉拌苦菊,一个腰果虾仁。再要两碗面,一碗放肉,一碗不放,放的是她的,不放的是他的。
他说自己不喜欢吃肉。
吃了两年,他们一直是这么吃饭。在他过生日或她过生日时。
她一直不喜欢吃苦菊,只尝过一次,那涩涩的苦让她的味蕾无法忍受,她说:怎么喜欢吃这种东西?
两年之后,他们读完了研究生,她留在一家台资的大公司里,他却非要当什么志愿者。
他们吵了很多次,她说,你要去可以,我们分手吧。话说得很绝情。她并不知道,他是那个小村里唯一出来的研究生,是全村人的骄傲,父母双亡,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说自己不能不回去。
那时,她又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海归男子,带着她到名典咖啡吃五十块钱一个冰淇淋的男人,还夹杂着英语和她说欧洲的种种浪漫。
分手,是在一个雨天,他们又去了常去的那个小饭店,还是点的那两个菜。
她却连腰果虾仁都不屑于吃了,她说,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是垃圾食品,谁还要吃?
那是他和她最后一次吃饭,他吃光了自己面前的凉拌苦菊,照样给她要了一碗肉丝面,自己要了一碗素面。
多年后,他们都结婚了。他成了小城的教育局长,出席了全国的教育工作会议。从他去后,小城的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他还是爱吃苦菊,当时吃是因为苦菊是饭店里最便宜的菜,还因为它真的能清热败火,他并不真的爱吃苦菊,但后来,他是真的爱上了苦菊了,那是一种先苦后香的菜,也是他初恋的菜。
她却离了婚,海归的人总有新潮的思想,要丁克,要找情人,她无法接受,于是只有一个人过下去。
常常一个人去吃饭,看到菜单上有凉拌苦菊时,她愣了一下。好多年过去了,她还记得他爱吃这个菜,而当时,自己只吃过一次,就嚷嚷着苦,如今,那吃苦菊的人在哪里?那给她要一盘很贵的腰果虾仁的男子还记得她吗?
她要了一盘凉拌苦菊,吃了一口,当然还是淡淡的苦,再回味,那味道里居然有了清香,唇齿之间的香让她忽然想流泪,她为什么就没有等到唇齿间回荡出香气就吐了它呢?她为什么就尝到了一点点苦就否定了它呢?
后来,她爱上了这道叫凉拌苦菊的菜,去饭店和朋友吃饭时,她常常会点这道菜,朋友说,这个菜很便宜呢。她想起当年的他,自己吃一盘苦菊,而为她要的菜是苦菊价格的几十倍,那一盘凉拌苦菊里,不是别的,是爱情啊。
苦菊,苦菊,那苦的后面,是淡淡的香和淡淡和甜啊,在历经了沧海桑田之后,那苦菊终于占满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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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棵树的守望
那年,他们曾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
恢复高考没有多久,她和他就相遇了。
彼此看对方的第一眼,便是电光花火了。他看她,如但丁初见贝雅特丽采,只觉得满眼全是这个美丽的女子了,而他是气宇轩昂清风秀骨的男子,她一见倾心,喜欢他品质优良内心向善。
她会画一手好画,他会写一手好诗,人们说他们“金童玉女”。
相恋四年,在毕业的时候,她把他带回家,母亲问他的家世,他一五一十说来,她惊觉自己母亲变了脸色,然后拂袖而去,下了逐客令。
“怎么了?”她心里忐忑地去问母亲。
母亲说,“文革”的时候,搞武斗,是他的父亲把她的父亲搞死的,那时,她刚刚一岁,母亲说:“你能嫁给他吗?你嫁给他,我宁可撞死。”
他不相信,疯了似的去问自己的父亲,父亲沉默着:“‘文革’那阵,太乱了,有些事,说不清……”之后是长久的沉默,好多事情,刹那间就会江河逆转,一对相恋的人,却因为上一辈人的恩怨就要画上句号。
怎肯心甘?她跪在母亲面前,求母亲放爱一条生路,母亲说:“除非我死,否则永远不可能。”
母亲为她,守二十多年的寡,她如何舍得这如血亲情?
她和他,绝望了,哭着分手,她说:“除了你,我一辈子不嫁。我等你,哪怕,从青丝,到了白头。”
他抱着她:“除了你,我谁也不娶,哪怕等到来世。”
那时,他给她念舒婷的诗《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他说,我是一棵木棉树,永远和你站在一起,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她说,我是另一棵木棉树,永远和你站在一起,根,相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
在八十年代,那是他们的爱情誓言。他们相约,一辈子不分开,永远为对方坚守爱情。
毕业五年后,他们依然我行我素,根本不理父母的相逼,有人给提亲,他们都纷纷拒绝,他们心中的恋人,只是对方。
二十八岁那年,他来找她了。
他说,我们私奔吧,或者,一起殉情吧!他家里出了事,母亲去世了,他是家中独子,父亲给他跪下说:“儿子,你结婚吧,我求求你,咱家的香火不能断了啊。”
为了让他结婚,父亲长跪不起!
他来找她,坐了十个小时的火车,想和她一起私奔。
她沉默了。这份爱情,代价太大了,她不能因为自己的爱情伤了他父亲的心,这样的固执虽然忠贞,但多么自私!
“不,”她说,“我不和你私奔,你没那个自由!我也不和你殉情,因为,你必须照顾你风烛残年的老父亲,去吧,找个好姑娘结婚吧,我不怪你,因为,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
那是怎样的爱啊,她宁可寂寞孤独一生,也愿意自己爱的人幸福。
他抱住她,放声痛哭,似杜鹃啼血呜咽。
他劝她:“你也结婚吧,别等我了,来生吧,来生,我一定娶你。”
她摇头:“此一生,再难与他人相逢相知,我就当那棵守望的木棉,站在风中,等你!”
最后一面,他给她一枚双玉蝉,珍贵的祖母绿。是他家传的宝贝。两只蝉,并肩而立,那样痴情看着对方,他说:“虽然不是价值连城,等你老了,不能动了,就把它卖掉,它,可以养着你!看到它,就是看到我了。”
她扑入他怀中恸哭,这个男人,连她的老年都想到了,怕她一个人过不下去,把传世珍宝给了她,这一生,爱一场,值了!
她给他的礼物,是一幅画。
那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幅画——两棵木棉树,开满了花,一朵又一朵,她说,那是我的盼望,盼望来生,我是其中一朵,而你把我摘下。
结婚那天,他把画挂在新房,泪流满面。那两棵木棉树,一棵是他,一棵是她啊,她没有离开,在他的心里,在他的灵魂里。
他们相约永不再见,永不再联系。是因为,善良的她,想让他把一颗心扑到家里,毕竟,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之后二十年,他们再无任何联系,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从此,真正的天各一方。
这二十年,她做生意,成了北方著名的画商,她还是一个人,虽然有很多追求的男子,可她总是微笑着摇头。
她是个奇怪的女人,有很多钱,可是,从来不去花天酒地的地方,大多时候,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家里,很多人想知道她把自己关在家里做什么,可她给你的感觉,总是很神秘。
此时,她的母亲早已经过世,过世时拉着她的手说:“孩子,妈对不起你,耽误了你的一生,你去找他吧。”
她哭了,这话,晚了十几年,他有妻有子,她还能去找他吗?
二十年后,她已经是快五十岁的人了,头发里有了银丝,额头上有了皱纹,她不再年轻,可是,她的心,还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因为,她的心里,还是他,全是他。
接到电话时,她正在去俄罗斯谈生意的火车上,是一个陌生的女人的电话。
“我是他的妻子,”女人说,“他不行了,一直呼喊你的名字,我知道你,因为,他常常在梦中喊你的名字。”
刹那间,她崩溃了,浑身哆嗦着中途下车,然后赶往机场,她必须去见他,不管别人说什么,她一定要去看他,这个春闺梦里相思又相思的人,你要等等我啊!
看到对方的刹那,他们都呆了。
少年子弟江湖老,红粉佳人两鬓斑啊!
她扑过去,看到在医院白被子里的他,骨瘦如柴,面目全非——他得了肝癌,晚期,如果不是等待她来,早就魂去他乡了。
“你怎么可以这样?谁让你变成这样的?!”她问他,满是委屈,“你说过要活到八十岁,你说过你必须是我近旁的那棵树!”
他已经说不出话,只微微伸出手去,想摸下她的脸,她把脸埋在他手心里,那手心里,是一捧一捧的泪。
他的妻子、他的女儿站在旁边,泪如雨下。
几个小时之后,他离世。
她心痛如死,去布置他的葬礼,他的衣,是她给他亲自穿上的。
为他穿那件贴身衬衣时,她呆住。
他的胸口上有刺青,是一朵莲花,清秀无比。别人只当他是信佛的,只有她泪如雨下,她的名字,原本是青莲。
青莲,那是一朵刺青的莲花啊。
而她的刺青在心里,他的人、他的名字、他的容貌,全在她的心里,也是一道道刺青,一生无法去掉。
葬礼之后,去他的家,才知道他过得这样清贫。做了一辈子中学教师,家里徒穷四壁,妻子下岗,女儿上大学没钱,而他如果有钱,也不至于把病拖到这时候。
他明明知道她有钱啊,她的消息在网上有多少啊,好多拍卖会都有她的身影,她一出手就是几千万啊。可是他居然没有张过口,这才是他啊,一棵朴素的树,可以远远地望着她,可是,绝不纠缠她。
她做了让所有人想不到的事情,给他妻子买了一栋当地最好的别墅,送他女儿出国留学,然后留下一大笔钱,悄然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