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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小禅 当前章节:11813 字 更新时间:2026-7-23 20:44

这样的情痴,有一份傻,一份真,更有一份心疼。

有一个女友,也是情痴的人,面对一份不可能的情感,死死地追赶着,只为他说过一句:“我上飞机买保险,从来都填你的名字。”生死之间的契约,总让他想着她,这还不够吗?纵然知道良缘是孽缘,纵然知道情痴亦不能让他真正地属于自己。

那天,听到一首叫《无所谓》的歌,最后一句是:心碎就心碎,你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你才能高飞。

真正痴的人,是放不过自己的,宁愿一生孤独相守。关锦鹏拍的《画魂》,让我感动的是三个人的情与痴,玉良不曾负了潘赞化,而田守信为玉良守护了一辈子,一辈子啊,多么漫长,守着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就那样寂寞着。他说,遇上了,我情愿憔悴一生。

能遇到这样一个男人,是每个女人的梦想吧?

情痴的人,要的是一个完美,所以,从不肯放过自己。放过了自己的人,算不上情痴。今生,无论是谁,有资格做情痴的人是傻子,但做了傻子依旧没有爱的人却是可怜人,但,谁能拦得住我们中爱情的毒,然后做一个情痴。

即使明明知道他坏,他是流氓,甚至他品质恶劣,但爱上了,就顾不得了,男人女人,都有做了情痴不悔的人,人生苦短,能够死气白赖地爱一个人多不容易啊,毕竟,现实中这样的人是越来越少了。现在的爱情,掺杂了多少条件啊,那些条件,甚至超过了爱情本身。

所以,我喜欢那些做了情痴的人,不知道自己有多执著多傻,一往情深里,早就不知今夕何夕,不然,忘年恋、姐弟恋又如何解释?

爱情最是难以解释,风月无边,我们恨的是人生苦短,怨的是缘分来去,独独没有自己对感情的执著,那份执著无关风月,但刻骨铭心。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能对一个人痴上一次,那是你或者他的福分。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称得上情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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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还是不碰

 我觉得女人是非常非常特别的动物,之所以用了两个非常,是因为在很多时候女人太过于口是心非。

所以,碰还是不碰,这是一个问题。

因为女人说不要的时候往往是要,说NO的时候往往是YES,她们特别口是心非,比如对待男人的态度,无论是爱情还是性,无论是暧昧还是取悦,都是欲说还休欲拒还迎。

很少有女人是生猛的,她们侵略男人的时候不多,潜意识中,女人都希望是被侵略的,这是波伏娃说的,在《第二性》中她说,女人都希望被男人占有,但却总嚷着不行不行。

说不行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应了,男人若是傻,真就不碰她,女人会生起气来。据说,现在有好多女人在法院里离婚时明目张胆地说:性生活不和谐。真直接啊。

女人对男人的索求往往很隐忍,所以,希望男人是一头兽,爱情有时候就表现在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身体的迷恋上,假如他连身体上的冲动都没有,怎么可能爱你?他爱你的思想,鬼才相信。张爱玲说,千万别相信男人会爱一个女人的思想,那是最可怕的。

一个女人被爱着的男人碰了,往往觉得委屈,倘若是处女,就更觉得男人要担起责任来,哭着喊着你要对我负责,大多数是这样。也有例外的——是那种过尽了千帆的女人,她把男色享用了,所以,男人会觉得被侵犯,但到底是少数。

倘若不碰,我是说,一对男女谈了一年恋爱还处于坐怀不乱的柳下惠阶段,那真是爱情的悲惨世界,也许称不上爱情,女人会很失望——对男人的失望。我分析,这样的爱情最后总以分手而告终,没有一个女人希望男人把她当做神仙或圣女,某些时候,她宁愿这个男人当她是个有点儿“坏”的女人。

就像女人喜欢坏男人,明知他“坏”,他“流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爱着。一个女孩子爱过一个通缉的杀人犯,明知他杀了人,明知跟着他没有出头之日,但还是为了这份爱情亡命天涯,因为即使他是杀人犯,但他对她的爱是真的,所以,傻了的女人为爱痴狂了。

还有一对看起来十分和睦的夫妻却离婚了,女人的离婚理由是,他没有激情他太彬彬有礼,他总把我当成客人,而从来没有把我当做一个女人!这样好的男人是一种罪过,他怎么能明白她希望他偶尔“坏”一点儿、要把她当成“坏女人”来看呢?

一项调查资料表明,男人和女人都有冲破禁忌的那种冲动,在某种特定的时刻都想打破常规。为什么我要做淑女?不不,我要做曼妙的女子,风情万种千娇百媚。

所以,如果爱你的女人,就不要怕碰她,偶尔亲她一下,或者给她一个拥抱,或者在自己的床上捣点儿小乱,她是喜欢的,如果她不喜欢,嘻,她是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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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臀的风花雪月

 好像没有哪一个时代让我们对臀部这么关注过。一个在过去被羞于提到的部位,堂而皇之成了最性感最引人的部位,突然一夜间风花雪月起来。被小资女人们热衷地说着,称之为美臀。

电视上有专业的教练教你如何提臀,如何让它看起来更翘?或者直接说,更性感。更有多种美体内衣一次次说着自己的产品有如何如何的提臀效果,穿上后让我们的美臀看起来如两个绽放的苹果。呵呵,美有什么不好?只要能足够吸引男人。

女友小毒的臀部不够美,因为瘦,所以,看起来几近于无,常常不敢穿牛仔裤,怕看起来那么平坦让男人没了兴趣。她和第一个男友是因为她的臀部没有质感而散伙的,所以,她花了大价钱在自己的臀部上,一张如花似锦的脸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实在有些良辰美景虚设的。她去做了一些有关美臀的健身活动,结果是兴师动众之后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花了几千块买塑身内衣,最小号穿上还荡来荡去,于是只好放弃。有人说生了孩子女人的臀部会发达起来,小毒只有寄希望于生孩子了。当然,生孩子的前提是有一个男友,如今的男人都好色,喜欢女人有丰满的胸和翘翘的臀,但愿她早日美梦成真。

美臀也有美臀的烦恼。另一个女友小妖身高一米六八,花容月貌的脸和完美得如模特一般的身材,她代言了一家产品的美臀广告,因为那美臀生得实在是好,饱满而翘,真是生动,如何让男人不爱女人不妒?据说她每天要保养自己的美臀,那是她挣钱的资本啊,身体某个部位的代言最近真是流行,手或者长发长得好,被人一拍再拍,而美臀长得好,自然也会有人找上门来。我看钟丽缇代言的欧莱雅的广告,只羡慕她的美臀,好像无人能敌,上面是细细的腰,下面是修长的腿,脸自然不必说了,但纤腰带动美臀一扭的刹那,我还是傻了。真真是妖精啊。美轮美奂。别说男人蠢蠢欲动,就连我这小女子,也是眼馋得不行,美丽,谁不喜欢啊?何况又美得这样艳这样妖?甚至,有些肆无忌惮。

于是我天天做健美操,买美体衣,为的是有一个美臀,为的是,有一个懂得的男人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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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颈

一个男人说,一个女人如果颈太短,就惨了,多美丽的脸也是良辰虚设,但是倘若这个女人一般的容一般的貌,她有细长而雪白的颈子,那么再平淡的女子,也会添上七分的神采。

这句话我信。

因为十五六岁的时候有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哪里都好,比现在的章子怡要长得好看吧,但只一样不好,脖子太短,短到几乎看不出来,一年到头,她只穿那种无领的衣服,露出一块胸来,显得头重脚轻的,而长发是不敢留的——皆因脖子太短,年龄越大她的苦恼越多,因为什么都可以改造得好看些,脖子却不能——只可惜了她那么好的五官,全在一个短短的脖子上。

另一个女孩子恰巧和她相反,只是一张平常的脸,却长了一个美颈,细长而雪白的脖子,好性感啊,让男人如何不喜欢?她又会穿,穿那高领的黑色毛衣,长长的海藻一样的头发披下来,美死了,直把女人男人全看呆了。

成也颈子败也颈子。

看那文学书上写的女人,几乎个个有美颈,说她们那长长的颈子伸出来,看得见上面的细细的汗毛,男人们便心动了,于是只想去亲。

那样的描写,总是让人心里怦怦乱跳。

后来谈了恋爱,男友夸我颈长得好,我知道他是看过那些书的,于是他买了好多丝巾给我,丝绸的、蕾丝的,或者是那带着缨络的,戴在颈子上,很是风情,而他吻过来的时候,总是把热热的唇趴在我耳朵后面的颈子上,痒得不行,我憋着想笑,但总是笑了,他说,你笑什么?我说,我痒。

然后我们静下来,我把头靠在他肩上,多想,就这样一生一世。

后来看到一本杂志,说有一个民族以长颈为美,于是女人们把各式各样的项圈套在颈子上,反反复复,重重叠叠,结果是脖子夸张的长,长得你不能忍受,因为实在是太长,几乎和脸一样长了。我给小时候的朋友打了电话,她说你不知道吗?这样的方法我早知道了,并且你再见我会发现我脖子真的长了。

我才知我们已经十年不见,后来同学聚会看到,果然长了,人显得漂亮了许多,颈子上戴着珍珠项链。她问我,你的脖子上怎么什么也没有?我才发现,有好长时间我忘记装饰我的美颈了,不戴丝巾,也戴不项链,就那么空着,仿佛一段接不上下一集的电视剧,仿佛已经断了线的珍珠,还有,已经过去了好久的爱情。

我黯然下来,然后抚摸着自己的颈子,我知道就为自己,我也应该在上面挂些东西的,所以,明天起来化妆的时候,我准备戴上那串琥珀项链,然后围上那条绣了大朵莲花的丝巾。

只是为了,我自己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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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而性感的背

那日,在他面前换衣服,轻解罗衫时,他惊艳道:一直被你的表面迷惑着,原来,你的背部居然这样性感。

背?那是被我所忽略的一个身体部位。一直以来,我描眉画眼浅施粉黛全在脸上,即使颈和足也让我照顾到了,但是为什么没想到呵护我的背?

因为他说,开始留意自己的背部。洗澡做SPA时,常常会把背部仔细地保养着,我的背纤细光滑,有很美丽的曲线,但还不是绝世倾城,在镜子中,我常常看到一滴滴水珠从背部滑落,像性感的雨水一样。

吸引我的背部,是张曼玉和钟丽缇的背,那样让人迷醉,别说男人,女人亦是爱到不能自拔。

那日看张曼玉做的康佳手机广告,一袭耀眼的红裙子,她转过身的刹那,我惊艳了——天啊,那是怎样一个绝世倾城的背!因为看到那个性感十足的背,我顿觉女人最性感的地方不是脸不是唇而是一个这样的背。那样妖娆的曲线,那样半遮半掩欲说还休,腰线快到了底线,就那样展露给了你,然后是她忽然一个回头展颜一笑,你说,男人女人怎么能不崩溃?

就那样迷上了张曼玉的背。以后看广告,眼光多停留在那背上,真是美啊,那样妖气,身段一扭的时候,足以抵得过千军万马吧?

又看到过钟丽缇的《晚娘》,最初的引诱也是在背部。钟丽缇很婀娜地趴在床上,整个背部玲珑地展现在少年眼前,然后上面是浮动着的水,别说少年,我喉咙里也只有饥渴。这样的引诱于谁也是在劫难逃的。

后来钟丽缇代言欧莱雅,来回展现她的美好身材,当然会有美丽的背部,她的背部是性感的,而张曼玉的背是妖娆的。

就这样迷上了背部。

所以,也学着明星们知道用沐浴液按摩膏和芳香浴保持它的香肌和娇柔,据说她们花在背上的银子一点不少于脸,我听后只觉得自己落伍。有时想想,单为他手滑过我的背时说,呵,真光滑美丽。就为这句话,也是值得的。说了半天,还是因为爱情,没了爱情,一切美丽好像会失色不少,有了爱情,再不好看的背,也会动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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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腿

朱丽叶·罗伯茨给我最深的印象是那双美腿,《风月俏佳人》里她一出场,先把美腿伸到长靴子里,真是惊艳。

后来看齐秦和王祖贤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恋情,总是想,齐秦先爱上的,是不是王祖贤那双又长又直的美腿?

有个男人说,女人,除了一张脸,就是那双美腿最重要了,因为很直接,没有女人不穿裙子,能把一条普通的裙子穿得倾国倾城的,只有那双美腿。胸在其次,因为毕竟被隐藏在里面,有时看起来很大的胸,也不过是良辰虚设,因为文胸,那文胸,是有钢丝的,为了要美,女人什么都敢做。

比如去纹眼线唇线割双眼皮垫鼻子,像是《红岩》中渣滓洞那一套,但女人们自己喜欢,所以,受尽了苦也是甘愿,但仿佛只有腿没有办法改造,多长就是多长了。没有女人不希望自己有一双美腿,男人看了,叫他如何不爱?但胸可以隆,腿却不能拉长,有想去拉长的,结果腿落了残疾,为的是让男人喜欢,想想,替女人悲哀起来。

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喜欢美腿。男人和女人其实一样,都是喜欢那些女人中的极品,像张曼玉,一双美腿伸出来,加上那细细的凤眼,让多少男人魂牵梦萦?

庆幸的是,我也有一双美腿,一米七的身高,加上一双美腿,足够让我在花样年华中爱得轰轰烈烈。那个爱我的男人说,第一眼看到你,那么细长那么直那么白的腿,我就晕了,而很多次,我梦到和你的美腿纠缠在一起,像四条蛇一样。

我听了只是心动。能说出这番话来,想来他对我动了真心。

所以,总是穿他买来的牛仔裤,比利的、苹果的,总之他说,只有美腿穿上牛仔裤才是绝世倾城。

为了露出这双美腿,在整个夏天,我穿着迷你的短裙子,即使知道短裙并不适合我高高的个子,但还是穿,就像爱了,还是一直要他说爱,永不厌倦。

后来,被他用脚踏车带着,坐在前面,穿过杨花开满的四月,我的美腿在前面晃来晃去,那么长那么白,穿着丝袜和薄呢子的裙子,长发在他脸上拂来拂去,他轻轻地在我耳边说,这样的人间四月天,一霎是永恒。

我无端地落下泪来。为这永恒,为这四月,为这美腿。

分开时,我看到自己的腿就会想起他来,然后几乎是带着惩罚开始恶狠狠地吃,体重像吹气球一样涨了起来,又细又长的腿变得像个大萝卜。没了爱情,我成了一个肆无忌惮的孩子,任性而倔强,直到再遇到新爱情,我才又开始把那双美腿露了出来——因为终于又变得美丽。

多年后我们再遇见,他第一眼看的居然还是我的美腿,只不过那时,我不再穿短裙了,而几乎只穿长裙,因为从他那里知道,有些东西是不适合自己的,比如短裙,比如初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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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眸

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如果让你选择去掉身体上的某个部位,你会选择去掉哪里?几乎没有人选择把眼睛去掉,那几乎是接近于生命的一个身体器官,没了眼睛,世界从此黑暗一片,活着的意义刹那间芳华尽去。眼睛多被比喻为心灵的窗口,没了窗口,心灵黯淡了是自然的事吧?

有两个故事关于眼睛和爱情。

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总是恨不得把对方沉浸在自己的眼睛里,相爱中的男女,眼睛就是一片爱海。不幸的是,女孩子在一次事故中突然毁容,于是花容失色,再也不是那个美貌靓丽的女子,她提出了分手。男人说,你以为,我只会爱上你的容貌吗?那样的爱情怎么会天长地久?如果你觉得因为自己的容貌难看而想离开我,那么,我可不可以把自己的眼睛刺瞎,这样,我就看不到你了!而爱情,仍然在我们身边。那个时刻,女孩子扑到男孩子怀里,泪流满面,因为从此懂得,爱情,原来是摒弃了一切附加条件的。

还是一对相爱的恋人。只不过,男人是个盲人,先天的盲人,女孩子因为喜欢他的博学多才幽默风趣而爱上了他,最爱的时候男人问,我多想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看你啊。而女孩子的回答是,因为爱你,我多想给你一只我的眼睛,因为我要留一只给自己,那样的话,我也能看到你啊。为了爱情,原来,什么都可以舍得。

这是两个关于眼睛和爱情的故事。并不是没了眼睛就没了爱情。

总有人用明眸来形容一个人眼睛的美丽,再美丽的眼睛,没有爱情也是一潭死水,你可曾见过正爱着的女子,那双眼睛,真是风含情水含笑啊,只有眼睛是会说话的,只有它,能洞悉你到底爱还是不爱?

再明亮的眼睛,看错了人也会黯然。有人说世上最无神的眼睛是没有爱的眼睛,冷酷而漠然,是看透了一切的冰凉似水,再也没有一丝涟漪。

儿童的眼睛是最蓝的湖水,你敢说,你没有掉进去过?少年的眼光总是最单纯的,一心想的是满眼的繁花灿烂;中年的眼光有了沧海桑田,再放进什么就难了;而老年的眼光又回到最初,如空山听雨后的蝉声,早已是心清心明,只是那蓝,已是更深的蓝。

人们最初记得林忆莲是她的小眼睛,因为小到几乎只剩一条缝,可是谁又能否认她风情万种,然后让李宗盛爱得天翻地覆?而赵薇的成功,你能说,和她那两只大眼睛不无关系?喜欢她的人咕咚掉下去,再也上不来。

而我有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小单眼皮,爱我的男人说,你笑起来时极好看,眼睛像在说话,我说是吗是吗?在说什么?

我爱你啊。傻瓜。

此时有的,除了甜蜜,还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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睫毛

 我喜欢长睫毛的人,无论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所以,一直盼望着有长长的睫毛,但我没有,睫毛稀疏而短,这几乎是我对自己最不满意的地方。

小时上幼儿园,我羡慕一个叫明明的男孩儿,睫毛长得一排排伸出来,可以当扇子。我嫉妒得要死,然后问人家:可不可以把你的睫毛给我?他当然是不给,我们打起来,动了手,这样的记忆,总是可爱的。

像张爱玲的弟弟。张爱玲说,喜欢人家夸他长得漂亮睫毛长,但张爱玲却不,所以,更显得如此与众不同。

我不喜欢男人长得太英俊,让人不信任,但睫毛长却不反对,因为看起来舒服,如梦如幻的。

所以,谈恋爱的时候我注重一个男人是否睫毛长,这很奇怪,我近视,就趴在人家脸上数人家的睫毛,男人总是吓得七魂去了三魂,以为我要非礼他。我嘻嘻笑着说:我不过是想数数你多少根睫毛而已!

据说睫毛长的人都是懒惰的,我表妹睫毛长,她果然懒,贪吃贪睡的,但人极漂亮,所以,有很多男人追。我又羡慕人家了,于是买了假睫毛粘上,看上去自己也灵羽闪动,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但总是会感觉别扭,因为毕竟不是自己的眼睫毛。

出去和男友约会,两个人吵了起来,于是只有哭,忘记了假睫毛,眼泪和睫毛一起掉下来,男友笑得肚子疼,说女人们怎么会这样,为了美丽什么都敢做?

我取下假睫毛,几乎生气撒娇地说,还不为了讨好你。

他笑笑,其实没有长睫毛也一样的,爱情不在睫毛上。

但我还是喜欢长睫毛的人,特别是那些自然的睫毛,长长的,伸出来的时候,总会让我有刹那间晕的感觉。

现在流行的各式各样的颜色的假睫毛又炫目又刺激,我不太喜欢,黑眼睛还是要有黑睫毛才好看,否则真有些风马牛不相及,就像两个看起来十分没缘的人却结了婚,这样的婚姻,总也逃脱不了离婚的命运。

那天我照镜子,数着自己的睫毛,似乎稀疏了。我叹了口气,看来真是红颜易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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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手寂寞心

那时候,他总夸我的手好看。真美啊,他说,又细又长,可以去拍钻石广告,不似在人间。

我喜欢最后一句话,不似在人间。爱了时,当真以为是天上人间,因为一丝丝,一句句,一缕缕,有太多爱的气息。

而被他用自行车带着穿越大街小巷去找那些刚开张的美甲店,心里更是惊喜到乱跳。终于知道,爱了的滋味,是甜到几乎要醉倒。

我的长发飞扬,丝丝地吹到他的脸上,他轻轻伏在我耳边,然后问,爱我吗?

爱爱爱。我切切地回答。

大多时候,他会买来五彩缤纷的指甲油慢慢地给我涂上,像宝玉给心爱的女子用花染指甲,那一刻,竟然恍惚到三生三世前我认得了他。

我小心地爱着自己的手,并不因为自己,是因为他爱,所以,即使是不得不做的事,也戴着橡胶手套来做,因为有人珍爱着,从来没发现,自己的手这样好看。

所以,冬天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戴着手套,把一双玉手放在温暖的手套中,就像被他温暖地握着,那么贴心贴肺地亲切。

更多的时候,是放我的手在他的手中,紧紧地握着,无论走路还是看电影,松开的时候极少,我多想,就这样让他握着,一生一世。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我并不能握你的手一生一世,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情不得已。

这是个什么理由?甚至连让我放声大哭的机会都不给。我宁愿,是一个不讲理的泼妇,指着他的鼻子骂他的负心,但我没有,我只是一个人,躲在屋里,把那些没有用完的五彩缤纷的指甲油倒掉,然后用洗甲水把指甲上描了又画的图案洗掉,让它苍白着。再用指甲刀把那没有用的长长的尖利的指甲剪掉,竟然有一种痛快淋漓的感觉。

第一次,我看到自己指甲这样的白,白到近乎于没有血色,还有,光秃秃的手指像失恋的树,冬天的树,那么孤单,那么寂寞。后来又有人说我的手好看,适合作广告或者弹钢琴,我总是微笑着说,都不会。

怎么这么快春天就过完了?冬天来的时候,我一个人在街上乱逛,把手插在兜里,兜很浅,这才发现,竟然早就忘了戴手套,这一发现让我心碎,原来,没有了他,我竟然连自己都不爱。

所以,我会站在人潮如涌的大街上哭起来,因为忽然想起《半生缘》中的曼桢,在和世钧玩儿时丢了手套,于是世钧半夜里去给她找,是从那双手套开始才慢慢有了爱情。当曼桢终于失去世钧,他们再见时,一定想起那副手套,就像我突然光着手,在冬天的大街上,一个人流冷泪。

我拿出手来,然后看了又看,真的是好看,为什么,我不能自己爱它?

走进路边的商店,我挑了最贵最漂亮的手套买下来,然后戴上,因为,没有了爱情,我还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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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丝三千

 最初的诱惑或者悸动总是开始于青丝长发吧?我指的是男女之间风月的最初。

电影《英雄》中令人惊心动魄的镜头是两个红衣女人在胡杨林中打斗,红衣闪过处,长发飞散,那样的悲壮与艳情,仿佛冰与火的缠绵,仿佛爱与情的纠缠,长发飞起时,泪水如雪飞溅,红与黄的颜色中,有黑的长发飞散如瀑,那样的惊艳,让人看后只觉得惊心动魄。

而几百年前,或者几千年前,女人们的工夫总是从一头长发开始,唐朝的人总是高挽云鬓,那样的大度与开朗,像她们那个年代的服装,低胸而透明;像她们那个年代的人,奔放着吐纳豪情,所以,鬓发就那样如大朵牡丹一样高耸起,耳边是一朵朵盛开的花,或者莲,或者山茶,或者牡丹;不像明清的女人,死死地箍紧自己的头发,生怕不小心泄露了玄机,只在后面支出一点儿,如狗尾续貂,而头发上戴着的东西并不好看,仿佛是虚张声势。

但是,对于自己爱着的男人却是一样的,轻解罗衫时,长发如瀑布飞散开来,又黑又亮的长发缠住了男人的心,所以,几千年来女人总是留长发,除非那男人变了心。在私定终身的后花园里,女人总是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然后用贴身的小衫子包裹了送给男人,那样的表达,甚过海誓山盟。在某种意义上,长发是和女人的爱情、生命紧紧连在一起的,一脉相承,不离不弃。

长发,写在纸上就是一段风流浪漫。你如果去问男人,十个男人九个会说喜欢长发,剩下那一个还在徘徊,假如有一个长发的女孩儿和一个短发的女孩儿同样美丽,他真是要彷徨的。

丝丝的长发,真的是万种风情,怪不得传奇中的狐狸精和女鬼们都会是长发,比如青蛇和白蛇,她们把长长的发卷盘成蛇状在头上,然后让许仙迷死,别说是美貌如花的白素贞,单是那一头长发,八个许仙也难抵挡啊。

女人有了美丽的脸庞和妖娆的身材,为什么还要留了长发蛊惑男人?有个女孩子说,长发是我们的道具,比穿娇艳的衣服还要灵验,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必然是万种风情的,叫他如何能不爱我啊?得到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是什么?绝对不是打破沙锅问到底——总是追问有多爱我,而是欲说还休,欲拒还迎,让男人为那一头青丝迷了心。

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女子也要留一次长发的。一生之中没有留过长发的女子会很少,那种女子或者是不懂风情,或者是终于看透红尘心清心明,觉得世间的男子没有一个可以配得上她,于是总是简洁的短发,像她简洁的心。其实是谁也看不透的。

古代的女子,和恋人分了手或者爱极了,总是剪了三千烦恼丝给恋人带走,比心还重要的。看破了红尘的女子,也是从头开始走向虚无,青丝飘落之时便是与红尘绝别之时。失恋的女子,总是从头发开始断了念头,先剪了头发,然后洗心革面,梁咏琪刚出道时唱的《短发》,全是因为一个男人。

长发和爱情,有时紧紧相联。剪了头发,很快就能长出来,不过有人长得快,有人长得慢,就像爱情,旧爱情去了,新爱情又长出来。也有人一狠心把所有头发全剪掉,就如同对他死了心,也对爱死了心,然后,一个人,永不再爱。

就像潘虹,总是短发,她却说,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我会为他留一头长发。已过不惑的她还说出这种感人的话来,何况正恋着的我们?

所以,不要问那些不适合留长发的女子为什么还要留长发,你去看,每一个女子,都拼命地想爱上一场。

哭着喊着,还是要爱。

就像我们的一生,无论怎么样,还是要留一次长发,问题是,那个值得长发为他留的男人在哪里?

而被男人抛弃了的女人,最先想到的不是死,而是从头发下手。比如剪了青丝入了佛门,了断了爱欲,没了三千青丝,就没有了让男人心动的道具。没了青丝,就不用再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就不用再轻解罗衫,缓缓地让男人解开头上的凤钗。这几千年来,不知有多少女子为了一个情字剪了青丝入了佛门?

最让我心疼的是秋仪,苏童《红粉》中的一个妓女。解放了,妓女要被收容改造,改造就要先剪她那一头长长的发,大波浪一样,再穿着水蓝的旗袍,让王姬演绎起来就更多了风情万种。为了躲避剪头发的命运,秋仪从窗户里跳着走了,奔了自己的爱情去,因为爱着的老浦是不能忍受头发短短的女人的。两个人温柔乡里尽是缠绵,然后事情总是一波三折的,没有人能和残酷的生活做对,爱情去了,秋仪想到的是入佛门。当她自己哭着用剪子把头发剪得如同一堆柴草,那一刻,她的心必是死了的——有佛无发,有发无佛啊。当老浦再来找时,隔着雨帘,她首先抱住的是自己的头,女人没了头发,没了那三千青丝,还能是一个风情的女人吗?

而老浦嚷着,你怎么把头发剪了?你的头发呢?你的头发呢?

那个时刻,是应该流眼泪的,因为很多时候,留长发是因为男人。十六岁之前,我一直是短发,短到和男生一样,而有一天,忽然暗恋了我的老师,而老师的女友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子,于是开始留起了长发。长发是从暗恋开始的,是从初恋结束的。初恋的时候,我和哀怨的小女人一样,一剪子剪了长发,然后装做不在意,不流泪,这是小说中的情节,用在我身上就滥俗。但没有人能脱得了滥俗的下场,爱了又爱,总是无尽无休,就像烦恼的三千青丝,总是不知道,它会在哪个男人手上被当做珍宝?

但青丝却越来越少,自从被韩流侵略以来,女人们的头发开始五彩缤纷起来,短到可以成为板寸。而男人们的头发却越来越长,男女有别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很少有女人再和自己头发过不去,爱没有了,也不至于把青丝发全剪了去,最起码,女人懂得了自己爱自己。但男人们还是一相情愿地为爱情找着借口,爱上了女孩子总是提这样一个要求:不如留长发吧?因为有一项调查资料表明,90%的男人希望自己的女孩子是长发飘飘的,最起码是中长发,他们不喜欢那种张扬的五颜六色的短发。所以,所有洗发水广告中的女主角无一不是长发飘飘,给宝洁公司代言的美女们总是又黑又亮的长发,那样的返璞归真,那样的艳而不俗。

所以,好多年的主角都是长发,没人能抵挡长发的诱惑,同样的两个女孩子,假如她们是双胞胎,假如她们一个留长发一个留短发,那么被男人爱上的一定是长发的那个,你信吗?反正我信,因为男人们就这么目光短浅,他们喜欢的,先是浮光掠影,至于灵魂,那是以后的事情,你千万不要相信一个男人先爱上的是一个女人的灵魂,这是张爱玲大师告诉我们的。

所以,如果想要当一个迷惑男人的“妖精”,先留了长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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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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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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