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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芳菲》by掌上微尘
文案:
我不喜欢冬天。
因为冬天的空气里,总是夹杂着风的哭泣。
风,它为什么会哭呢?
它也像我一样,思念着爱着的人么?
明天我就要回去了,回到你身边。
我整夜都闭不了眼睛,
我想看着时间的沙漏,缓慢而又迅速地溜去。
可是破晓之前,我却忽然心悸,
我怕我见到了你,你拥我在怀里,
我却控制不住,这一生,都不想抽离。
太平洋的海水,真咸啊!
那是因为每一次来回,
我都忍不住用眼泪将它灌溉。
所以,海草是咸的,海花是咸的,
我想你的心,也是咸的。
(1)
照例,一晚失眠。
第二天一大清早,靳之夏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来到公司。在电梯口碰见王馨悦,那女人头一句话便讲:“哟,妹妹,是欲求不满还是操劳过度?看把你给憔悴的……”之夏没好气地白她一眼,踩着高跟鞋“蹬蹬”走开了。不是不懊恼的,但是更多的却是一种哭笑不得的情绪,谁都知道她孤家寡人一个,这女人,明摆着临上班前拿她来逗乐。
之夏一手捧着咖啡,一手撑在桌上顶着太阳穴,一下一下的按。最近一段时间她确实有些神经衰弱,究其原因,第一,便是因为杀千刀的陆宇航,吃饱了撑的非得给她升职加薪。若换成别的公司,这也许是求之不得的天大好事,但在花语杂志社里,因为有了一位堪称现代周扒皮的顶头上司,每多拿一毛钱,便意味着要多付出十倍的精神,十倍的体力,十倍的脑细胞,怎么看都不划算。
第二,仍是因为杀千刀的陆宇航,吃饱了撑的非得要将本期主题定为“男色时代”,且一番言辞落地有声——时尚杂志做出来给谁看?还不是女人!最吸引女人眼球的是什么?还不就是男人!所以,我们要将男色进行到底,不仅要写男人,还要个个都是精品男人。
便因为“精品男人”这几个字,惹得杂志社里一片芳心萌动,外加一阵鸡飞狗跳。大大小小的美女们一个个卯足了力气,上赶着争抢此次任务。谁料,向来不按牌理出牌的陆大总编眉眼一弯,弃了妩媚妖娆的王馨悦,知性果敢的杜可可,面不改色地将任务亲点给了整个办公室里头唯一不懂芳心萌动为何物的靳之夏。
之夏立时怔愣在当场。耷拉着脑袋一想再想,陆大总编莫不是担心花痴指数过高会影响公司形象?然而,指数过低的确不会影响公司形象了,只不过,影响到的是工作效率而已。
会议结束之后,之夏在一众儿“好自为之”与“爱莫能助”的眸光中,垂头丧气地接过了“本期负责人”这一神圣称号,再灰溜溜地奔波在与各精品男人的精品秘书斗智斗勇的坎坷道路上。然而一个礼拜下来,不仅毫无进展,便连任何一位精品男人的面也没能见着。
是的,像他们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水平和销量均为中等的时尚杂志,要说服向来只在金融节目中小露半个侧脸的风云人物接受采访,简直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咖啡杯里散发着袅袅热气,之夏半趴在桌边上,忍不住一叹再叹。精英媒体的林总去了伦敦。新威集团的程二少去了南非。致一科技的容公子倒是没跑多远,只在黑龙江看冰雕。昂首望一眼落地窗外那轮明晃晃的太阳,再闭眼聆听了半刻记忆中专属于夏日的蝉鸣,这借口找的,简直无语问苍天。
中午吃饭时,之夏忍不住向陆宇航抱怨:“那些有钱人是不是故意耍着我玩来着?”
陆宇航瞥了她一眼,说:“靳大小姐,容我提醒你一句,在那些有钱人眼里,被耍着玩的对象首先也要具备一定资本的。”
之夏挖了一大勺白米饭到嘴里,撑得腮帮子鼓鼓的,眼睛里冒出噌噌的火花,有如利剑般怒瞪着他。
陆宇航自顾吃菜喝汤,丝毫不受影响:“我让王馨悦给了你一份精品排行榜,二十余位有钱有权有势的单身极品男,我还真不信就找不到一位肯接受采访的。”
之夏放下碗筷,彻底默不做声了。
还真有那么一位肯接受采访的,还是在那份囧囧有神的排行榜上,排第一位置的那一位。只不过,一想到要去采访他,之夏便感觉太阳穴一跳一跳的。
当天下午,之夏仍然去了致一科技,一等便是两个小时。那位风姿绰约的秘书小姐既不为她指路,也不赶她走,问了句“请问您有预约么?”之夏想着先前处处碰壁,便昧着良心答了句“容少让我今天来找他的。”于是,秘书小姐再无言语,点点头,走开了。
之夏牢牢霸占着会客厅一把真皮沙发椅,暗自窃喜,就不信守到下班还等不到你。直到明目张胆打量她的人越来越多,打量她的眼神渐由狐疑转为犀利,再由犀利转为不屑,她才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那些人怕是将她当作容公子惹回来的风流债了。一张脸顿时烧得滚烫,几乎能滴出血来,匆匆起身,恨不得拿块面巾纸挡在脸上,夺路狂奔。
王馨悦有一回讲,真不晓得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倔得要命,偏又死要面子活受罪。
之夏一边逃一边自我安慰,这不是要面子,而是讲原则。
电梯门叮一声打开,之夏慌不择路,几乎撞进了从电梯里转出的那人怀抱里。条件反射似的抽身弯腰致歉,但是过了好半晌,也不见对面那人有任何言语动作。抬头看去,只见对面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眼角斜飞入鬓,正含笑打量着她。
之夏感觉额角猛然一抽。临出门前瞄了眼台历,“诸事不宜”这几个字果然不是写来唬她的,不仅采访任务没有丝毫进展,还惹到了一尊煞神。
方子恺一惯富有磁性的低沉嗓音淡淡然响起:“有采访任务?”
之夏点头,勉强盈出笑容,退开一步,摆出让路的架式。
方子恺径直伸长手臂关了电梯,仿似丝毫也没有瞧见对方眼里不豫的神色,一派从容自若:“难得碰上,一起去吃个饭可好?”
之夏想也不想便摇头拒绝,可是方子恺下一句话说:“咱们一起去吃个饭,然后我介绍容三给你认识怎样?”
之夏狐疑地看他一眼,有这等好事?一不留神便被他拖到了车上。然而一顿饭吃完,之夏心心念念地盼着容三公子大架光临,旁边那人却“嗤”一声笑说:“容三这会儿正因为和一小明星玩出了火花,上赶着跪在他老子面前上演浪子回头和二十四孝呢,哪有空接受你采访!要不我牺牲一下,去你们那杂志上露一回脸?就怕你舍不得呢!”
最后一个尾音拖得悠长悠长,气得之夏头顶上火星直冒。恶狠狠地瞪他一眼,扭身便走,一边走一边想,倘若下回我再信你,我便是头猪。
方子恺望着她暴走的背影哈哈大笑,眉眼全部舒展开来,夜色中一盏一盏的路灯星星点点映在他眼睛里,淋漓的全是星光。
(2)
之夏回到家之后仍是余怒难消。
掏出手机来气冲冲地便要给陆宇航打电话,惹不起我躲还不行么!可是手机却赶在她按下拨号键之前欢快地唱了起来。之夏接起来,是杜可可。
总是听说职场之上有各种各样的勾心斗角,办公室里也难有真正情谊。之夏却觉得,上天待她果真不薄的,王馨悦与杜可可,一个妩媚,一个知性,一个豪爽,一个细腻,认识两年,倒都是不错的朋友。
杜可可温婉恬静的声音在电话那端响起:“工作顺利么?采访进行得怎样?”
之夏叹了一声,便开始有气无力地讲了起来,絮絮叨叨老半天,却没个重点。最后总结性地发表了这样一句感慨:“我果然不适合这份工作,一个无赖便将我所有积极性都打到太平洋喂鲨鱼去了。”
杜可可莞尔一笑。她不是王馨悦,明明捕捉到了八卦的影子,却很有风度地充耳不闻,只说:“你别着急,这几天我和阿悦也联系了一下,快有结果了,等落实下来我再通知你。”
之夏“嗯”了一声挂断电话,长长地舒了口气,却有一股怅惘如潮水一般悄没声息地涌上心头,挥之不去。她想她确实不该将对方某人的怒气转嫁到他人身上。她想起在某八卦杂志上看来的一句至理名言,相遇是缘,可这缘也分好缘与孽缘。可不就是。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方子恺是在Seven那条狭长又幽暗的过道里。王馨悦连续三月拿到公司的优秀奖,死活拖了她与杜可可出去庆祝,还神神叨叨地叮嘱说要好好拾掇拾掇,姐姐我今晚带你们去开开眼界。
车子一路呼啸,开到目的地停下,之夏与杜可可对望一眼,原来是这座城市里有名的夜店。之夏向来不喜欢这样的场合,一满屋子各式各样的男男女女,低调的,耀眼的,颓废的,喧哗的,人人都当自己是真实存在,可事实上,却总像是陷在别人的欢闹里,走不出来。
奈何王馨悦兴致很高,她与杜可可只得舍命相陪。
酒过三巡,三人都有些醉了。之夏借着上洗手间的空档,趁机跑去过道里透气。这真是一个委靡至死的世界,各种各样的声调,气味,光线纠结做一团,群魔难舞似地震颤着人的耳膜以及思绪。之夏尽可能地躲避着喧哗,想略寻一方僻静,结果在过道拐角处邂逅了一面偌大的墙镜,以及镜子里一对衣着光鲜的出色男女。
之夏莞尔。王馨悦总说她天生便有招惹是非的本事,她走到哪里,是非便跟到哪里。果不其然。之夏笑笑,打算将这唯一一方清静礼让给这对即将上演琼瑶剧情的男女主角。不期然地,却在镜子里看到了一双深不见底的漆色眸子。
她懵懵懂懂地望着镜子,却见镜子里那双眼睛正一眨不眨地望着她。是真真正正的一眨不眨,仿似怕下一秒,镜子里的人便会消失似的。
诡异之极。
之夏唬了一大跳,便连呼吸也几乎忘记。直到那双眼睛的主人猛然回过身来将她抵在墙上,死死揽在怀里,勒得她生疼,她才猛然醒过神来,叹一句,是非果然又跟过来了。
那一天的最后,那位完全沦为配角的女主角一步三叹地扭着小碎步,梨花带雨似地飘走了。之夏推了推那位借自己演了出苦情戏的男主角,好心提醒他一句“那人走了”,却见对方似乎入了定,一丝反应也没有。
走廊又长又空,顶上嵌着一盏一盏的小灯,桔黄色的灯光只幽幽暗暗的一点,两人同时静默在阴影里,仿似暧昧不明。好半晌,之夏感觉脖子里滚过一行温润,同时,耳边有好听的声音颤微微地响起:“阿陌,你总算回来了。”
心口猛然一跳。
原来,对方喝醉了酒,认错了人。不过一场闹剧。
后来,那人的朋友赶过来,亦是衣着光鲜的年轻男子,将之夏连拖带拽地解救出来,并连连赔礼道歉。之夏倒没怎么放在心上,挥一挥手,径直离去。没想到多日之后,那人却神通广大地打听到她的姓名职业,差花店送了大捧的火红色郁金香过来。
之夏甚是诧异地从花间拈了那张小小的卡片在手里把玩,“方子恺”三个花体字签得龙飞凤舞,倒配得上他那副好皮相。只是之夏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他究竟是如何找到她的?弄出这么大阵仗来又是为何?
突兀一只手伸过来,之夏尚未反应过来,便见王馨悦举着那张卡片冲她挤眉弄眼,紧跟着,抑扬顿挫的声音此起彼伏地回响在狭小的格子间里:“方子恺?何许人也?之夏妹妹,最近是否惹上什么桃花啦,快快从实招来!”
之夏额角一抽。余光瞥见十余位同事们探究的眼神,以及陆大总编一闪而逝的背影,懊恼一声:“瞎说什么!”扑过去便抢。
闹得不可开交之时,手机铃声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之夏接起来。耳边有好听的磁性嗓音,“你好,我是方子恺。”
一瞬间,仿若被点了穴道似的动弹不得,之夏感觉心内所有浮躁,似流云一般远去了,只余下一片细腻的清明透澈。
方子恺说要请她吃饭。
之夏想了想,好言拒绝了。
方子恺便说:“我此时便在你们公司楼下,你若不答应的话,我便上去找你,我只想当面向你道声感谢,这应该不算过分吧?”
如此明正言顺,岂与过分挨得着边。
后来之夏才知道他说话由来便是这种腔调,真真假假没个正形。听在耳里只觉心惊肉跳,回过神来方知,那不过又是一个小小的无伤大雅的玩笑。
之夏叹一口气,安安静静躺在床上,却是心思澄澈,无论如何也不思睡。手边摊开着一本薄薄的书册,她捧起来随手翻上一翻,这是她最近迷上的一本名为《情书》的散文集,此时正安安然敞开在这苍茫夜色里。
哥,飞机刚刚飞驶离地平线,我便开始抑制不住的想你
我安慰自己说,每一次离去,都是为了能更好的在一起
可是我却总是害怕,害怕哪一次离开,便再也回不去
我一眨不眨地望着窗外边海一样蓝的天空
那里,有你穿白衬衣的年少时的模样
有你微微扬起的唇角,还有你每一次懊恼或者皱眉
我多么希望我们永远都是年少单纯的孩子
可是时光,却将我们生生拉开一寸距离
……
(3)
之夏没有睡好,隔天仍是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去公司上班。打开通迅录,厚着脸皮拨给那些精品秘书们做回访,如预期一样,均是客客气气的回绝。
她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花语杂志虽不像某些一级刊物那样引领时尚潮流,名声在外,但总归有自己的独特视角与特定读者群,再加上拥有一大批颇具时尚触觉的前卫人士,如陆宇航,王馨悦等,这几年在业内也算小有名气,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尚未接触便遭到一口回绝。
如若不是杂志本身的问题,那么,便是处理这件事情的人或者方法不对?
想至此处,之夏脸色煞白。
陆宇航有句话说:“大小姐,你都菜鸟了两年了,你还想菜到什么时候去!”之夏当时的反应是喷笑一声,没有做声,心里头却是极不以为然的。她想,有些人生来便喜欢做菜鸟,那也没什么打紧的。
事到如今,想到陆宇航说这句话时一脸无奈却咬牙切齿的表情,仍然止不住想笑,可是之夏却不得不承认,这句话的的确正确万分。她总不能一辈子生活在别人的羽翼之下,总不能一辈子靠着朋友的拉扯过日子。尤其,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大小姐,她只不过是顶着靳这一姓氏,靳之夏这一身份,死乞白赖地混日子罢了。
“混”这个字眼,让之夏没由来地好一阵失落。
翻来覆去地想了好一阵,终于,规规矩矩地打去方子恺的公司,报上自己的名字,和他的秘书预约采访的相关事宜。
虽说这也算是走后门,可好歹这后门是靠着她自己走来的。
方子恺的电话回得极快。倘若不是刚才听他的秘书提到过他有一个很重要的会议要开,之夏都禁不住要怀疑,他别是没事干了专等着她的电话来着。
一惯低沉的嗓音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他那股戏谑的语调:“你说你若早一点打来该省却多少功夫!你不至于来回奔波,我也不至于一个一个地去拜托程二容三之流。你是不知道,教他们编个顺口点的谎话费了我多少脑细胞,也不知他们的秘书究竟是要来干嘛的。”
之夏脑子里“嗡”一声响。
这世上居然会有这样的人。好人坏人都叫他做了个遍,他倒还抱怨上了。强忍住胸腔里直往上涌的一口血气,反倒从容淡定了:“那么请问方总,什么时候能抽出时间接受我们花语杂志的采访?”
方子恺只略笑了一笑便接受了她对他的新称呼。成日里听人方总来方总去,却唯有她这温温婉婉的一嗓子喊到他心坎里去了,像情人间的软语。他讲:“要么,我们见面详谈。”
“那好,那我下午便带了摄影记者过去,还请方总提早准备一下。”
“别!”电话那端猛然提高了声线:“我说你怎么就这么不待见我呢?对别人都跟对诸葛孔明似的,三顾芧庐,礼贤下士,到我这儿便成了赶鸭子上架了,合着我便是那只煮熟了的飞不跑的烂鸭子是吧?”
“待见你的人多了去了!”之夏怒极低吼了一声,紧紧地皱了眉。倘若不是碍着是公事,又是在公司里头,她几乎忍不住想破口大骂。哼哧哼哧地喘了好半晌粗气,才咬牙切齿地蹦出这样几个字来:“你想怎样?”
“过来吧,我们见面说。”
这会儿他倒是眉开眼笑,语笑嫣然了。
之夏“砰”一声挂掉电话,她想她怎么就会招惹到这么一个人。
一直到拎了包包出了门坐上出租车,胸腔里那口恶气仍是没找着倾泄的出口。
其实和方子恺的第一顿饭,倒也称得上愉悦。金碧辉煌的五星饭店,豪华气派的大包厢,之夏推门进去之时,以为会遭遇到一满屋子耀眼的男男女女探究的眸光,可是偌大的包厢里头却连一丝影子也没有。晕黄的一盏壁灯,安安然将光影投向桌角的一束纯白色玫瑰,有舒缓的钢琴曲随着窗外的月光婉转流泄,时间与空间,仿佛同时静止了一般。
这样雅致安然的气氛里,似乎连任何情绪的波动都是多余。之夏就着方子恺伸过来的纤长十指,翩然落座,不矜持也不做作。她喜欢这样的氛围。
方子恺如她一般静坐一隅,偶尔招呼两声,也不多言语。静谧的光线在他细长的眼睫上投下浓重的阴影,弯弯的,像两弯小月亮。之夏偶尔看过去,发现他居然有一对深遂狭长的丹凤眼,只不过此时微微阖了,随着它的主人一起出了神。她想,这样一双眼睛如若笑起来,该是怎样的万种风情。
可是那天他至始至终都没有笑过。
好笑的是,这样的氛围里,这两人居然都喝高了。没有人劝酒,只是自个儿捧着杯子小口小口地抿,真真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后来离去时,他们踉踉跄跄好半天,方才平安走出酒店大门。
却仍是出了点小意外。
下台阶时走得太急,她不防高跟鞋突然扭了一下,脚下一滑,下意识地便想攀住身边那人,身边那人也下意识地想一把捞住她。可是脚下却像是突然失了力气,冲到嗓子眼的一声惊呼还没来得及冲出口去,两人同时仰天一跤,栽倒在台阶上,“扑通”一声响。
之夏挣扎了好半晌才爬起来。其实她跌得并不重,因为有人垫在她身下。爬起来之后看了一眼,这一看却顿时惊呆了。
方子恺一动不动地仰躺在台阶上。此时春寒正浓,可他额上居然沁出了大颗大颗的汗滴,一手扶着左腿,一手撑在地上,一张俊脸皱成了一团咸菜,隐忍的痛苦的表情。之夏吓得不行,赶忙弯下腰,连拖带拽折腾了好半晌才扶了他坐起来,又喘息了好一会儿,他额上滚滚而下的汗滴才渐渐消失了踪迹。
后来他说:“吓着你啦?”
她默然,固执地摇了摇头。
听到他的声音在夜色中清凉如水:“两年前我出了车祸,左腿完全废了,好容易才给接回去的。哎哎,你那是什么表情,我只不过不能跑不能跳而已,你可别歧视残疾人。”
她声音淡淡的:“真巧,两年多之前我也出了场车祸。”
他愣了一下。略显苍白的脸颊完全隐没在阴影里,看不出一丝情绪:“是吗?那还真是巧了。”
(4)
如此有一有二有三之后,两人渐渐地熟了起来。一来方子恺这人实在自来熟,偏又无赖得紧,十回中倒有九回拒绝不得。二来,念及他平日的讲究以及排场,两人的生活圈子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之夏骨子里其实极保守的,如老一辈一般信奉着“门当户对”,她想两人之间既生不出什么旖旎风情,轻轻松松做个酒肉哥们儿也未尝不可。
直到有一天,王馨悦逮住她讲:“你最近都忙些什么呢?约你十回九回都没空,别是真惹上什么桃花啦?”
她“嗤”她一声:“瞎说什么啊你!”
王馨悦学着她“嗤”了一声,掏出镜子递到她手上:“你自己好好看看,眼角眉梢都是风情,姐姐我是怕你上当受骗才提醒你一句,男人这回事,可不能陷得太深。”
之夏果真就着那块化妆镜细细端详起来。哪里来的风情?她怎么瞧不出来?只不过头天晚上多喝了几杯,再加上原本就有失眠的毛病,憔悴了些,脸色苍白了一些罢。
待王馨悦走开之后,她收了镜子,细细地琢磨了一番,这才渐感不安起来。
和方子恺相处由来便是极随性的,他不摆什么绅士风度,她也少有温柔娴淑。有时两人面对面坐着静静地吃菜喝汤,有时他也带她同别人呼朋引伴,大桌小桌。无非就是吃饭,喝酒,唱歌,打麻将。其实她并不排斥这样的场合,那些人虽未刻意的西装革履,却有种说不出来的从容淡定,风度翩翩。有句老话讲,什么样的环境孕育出什么样的人,真正纨绔子弟的纨绔风度,也是别具一格的。
头一天晚上,照常吃完了饭他开车送她回家。兴许是喝高了的缘故,他将车开得飞快,只见路边的树影屋影风驰电掣地闪。之夏笑话他说,残疾人等还敢将汽车当飞机来开,就不怕再彻底残上一回?
其实她原本不是这样刻薄的,只不过确实有些心情不好。饭桌上,那些原本正在讨论股市期指行情的人不知为何突然兴之所致,起了文艺腔,纷纷忆苦思甜起来。说到最后,统统酒杯一举,有人高呼一声“做人难,做好人难,真想一觉睡醒失了记忆,那大爷我又可以豪情万丈从头再来,好不快哉!”
之夏当时就变了脸色。
两年前的那场车祸,她别的没失去,恰恰将记忆丢失了。一觉醒来,不知自己姓甚名谁,多大年纪,身处何时何地,这种滋味没有尝过的人又岂能了解。
方子恺握着方向盘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细长的眼角略往上挑,满满的都是戏谑:“你就这么不待见我,巴不得我死啊!”
之夏心里憋闷,扭过头去望向窗外,只不理他。夏至未至时节,风从车窗里吹进来,还是有些凉的。城市夜空里星星点点的灯火,像一只只探看的眼睛,冷冷的,嘲讽的。而她,便是被嘲讽打量的那一抹渺渺无依的孤寂身影。
过得好半晌,听他喃喃地讲,也不知是讲给她听还是讲给他自己听:“有时我真想狠狠地一踩油门,也不管你乐意不乐意,都拉着你陪我一起死。”
她听得失神,这人从来这样胡说八道,哪个晓得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百无聊赖地回他一句:“死了还得拉我垫背,你该有多恨我啊!”
他回得飞快:“生同衾,死同椁,这哪是恨啊,你也太不了解我了。”一边说一边再一次回过头来看她,眼睛里最后一丝情绪也淡了下去,只余下一片空蒙。
车子还在不断提速,那只小小的指针仿佛要破茧而出似的。她莫名觉得害怕,嘀咕一句:“要不,咱们还是打车吧!”话音未落,他果然猛地一踩煞车,扳过她的脸,狠狠地吻了下来。
仿佛一场掠夺。
她又捶又打,他却始终不肯放过她。
后来总算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望着她几欲喷出火来,偏又莹莹一色的双眼,异常空洞地嘀咕了这么一句:“怎么会是你。”
眼眶里那一丝温润终于没有掉下来。她听着车窗外一片呼啸来去的声响,极轻地笑出声来,原来,不过又是一场闹剧。
如果不是王馨悦的好心提醒,之夏她还真没打算过这场闹剧该有个怎样的收梢。经这一说,她捧着杯子站在茶水间里,脑海里反反复复只那一个炽热绵长的吻,实在头痛得不行。她想,她果真逾越了。可是,她从来没有起过奢望的性子,怎么就逾越了呢!想来想去,只得草草落下这么个结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果然强求不得。
于是,方子恺再打来时,她便堂而皇之地找了各式各样的借口挡了回去。她向来不习惯说谎,所以找来的这些借口莫不天马行空,荒诞不经。她也不甚在意。他是绝顶聪明的人,聪明人哪有不懂好聚好散的道理。
于是,那之后他们便再没有过多交集。
直到后来因为这次采访,再一次不期而遇。
之夏坐在出租车里,慢慢回想起过往总总,不由百感交集。车窗外骄阳正好,黑白红绿的车子像河里的一叶叶扁舟,千帆过尽,风景旧曾谙。竟莫名生出一种像是跋涉千山万水,前去赴一个生命之约的错觉。
她想起这样一个故事。曾经有一对可爱的恋人,在学校里就相恋了,他们相约毕业之后留在这座城市里一起打拼,用自己的双手为对方建造一个幸福的家。后来毕业之后,他们果然留了下来,只不过女孩的工作在市中心,男孩的工作则在偏远效区。于是每个周末,男孩都徒步三小时赶来见女孩一面,又匆匆地赶回去,只为了省下一块钱给女孩买她爱吃的冰淇淋,或者豆腐花。就这样坚持了两年,同学们都以为他们会很顺利地结婚,生子,携手一生。但是那个女孩最终却因为受不了清贫,和自己的上司一起出国了。多年以后,女孩和上司分手,独自一人回到国内,她想再看一看曾经生活过的城市以及曾经爱过她的男孩,却只远远地瞧见他拎了外套,奔跑着披向一个在夕阳下静静等待的女人的肩头。
这才知道,原来失去的远比得到的,多得多。
之夏不知道自己究竟从哪里看来的这个故事,只知道偶然想起时,心底猛然生出一丝隐秘的悸动与欣喜,她将之归结于失忆人士的专属福利。可见,这世上由来便是祸福相倚。
(5)
因为路上堵车,之夏迟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到达方子恺的公司。秘书问过她的姓名,引她到他的办公室坐下,告诉她他正在开会,顺便递了一张纸条给她。
龙飞风舞的两个字,等我。
之夏莞尔。
这是她第一次来他的办公室。自相识以来,不长不短也有大半年时间了,以前从不知道他从事哪一行,做什么工作,也实在想象不出,他那样的人端端正正坐在办公室里,不苟言笑,庄严肃穆,该是怎样一副滑稽模样。然而此时此刻,当她站在这间偌大的办公室里,28楼的层高,有明媚的光线从大片的落地窗里透进来,安然陪伴着线条简洁流畅的红木桌椅,几幅空灵的山水字画,又觉得他那样的人,似乎本该如此。
之夏绕着办公室转了一圈,对着那张超大超舒适的大班椅念叨一句“奢侈”,觑见壁柜里排得整整齐齐的锡兰红茶,又忍不住嘀咕了一声“伪小资”,最后百无聊赖地跌坐在椅上,摊开那张仅有两个大字的小纸条,一遍遍止不住地弯了唇角。
后来才知道,有个不错的开始,并不意味着也会有个令人满意的结局。
方子恺开完会推门进来的时候,之夏已经等了足足两个钟头,墙上的挂钟嘀嘀哒哒响了一阵又一阵,她也懒得去看,估摸着应该十二点过了。她从来没有好耐性,好几次踱到门边想拂袖而去,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折回来,不知不觉,迷迷瞪瞪睡着了。
方子恺进来的时候,一眼瞧见缩在椅上睡意正浓的那一抹纤细身影,心底略有些歉意。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工作例会,很快便能结束,没想到一个星期之内居然连着两项工程出了问题,惹得他一阵恼怒,不得不探讨出应对的办法,再安排人手尽快解决。
轻手轻脚地踱过去,拿遥控调了冷气的温度,又从衣架上取了自己的西装外套盖在她身上,这才斜倚在办公桌上,一手撑在身后,定定地看她。眉如远黛,樱唇不点而朱,黑发如瀑,正有几丝俏皮地纠缠在裸露在外的白晰脖颈上。
就这般不言不语地看着,心底竟有浮躁渐生,海藻般缠缠绕绕地疯长起来。他掏出烟来,点上,吸了一口,吐出氤氲的烟圈。再抬眼时,却见她睁着一双迷迷蒙蒙的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
这一次,两双同样深不见底的眼眸之间没有了镜子的阻隔,更专注了些,也更理不清道不明了些。
刚刚睡醒的人理智明显没那么快回来,之夏揉了揉眼睛,噌怪地:“你这人怎么回事,开了空调呢,还抽烟!”
这样的语气在这样的空间里略显突兀,却让人心生暖意。方子恺掐灭了烟头,声音有些暗哑:“咱们去吃饭吧。”
之夏仍然有些朦胧,静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答“好”,一个大步从椅上跳起来。她今天穿一套米色的职业装,窄窄的一字裙,还有七公分的高跟鞋。这一跳因没找好着力点,身子一歪,已经撞到了桌角,厚厚的一叠文件资料纷纷扬扬被扫落在地毯上,轻盈似雪。
她有些窘,低在及时扶住她的方子恺臂弯里,只觉脸红得不行。她是没了记忆,可良好的家教还没丢。然而,她扫了一眼七零八落散了一地的纸张书籍,一时竟怔愣在那里。
铅灰色的封面背景,寥寥几笔勾勒出一片迎风轻拂的雪白芦苇,细长的梗子似承载不住那份悲凉的重量,像单薄女子遗失了美好之后的哭泣,左角上倒有两个清晰字迹——《情书》。
之夏很是吃惊,她每晚睡前都要翻上一翻的书当然不会看错,讷讷地问:“你,你也看《情书》?”问出口了方才疑惑渐生,这份吃惊究竟从何而来?有谁规定大男人便不能看小女人爱看的书么?
果然,方子恺弯腰将地毯上的书籍文件一一拾起来,浓眉微挑:“怎么,有谁规定我不能看么?”
她“切”一声,用眼神将他从头到脚鄙夷一番,再不做声了。
他也不与她计较。
中午在君悦饭店吃淮扬菜。要了间大包厢,又吩咐侍者换了轻柔的钢琴曲。之夏陷在椅上,瞪他一眼说,“穷讲究”。方子恺捧着青瓷茶杯,轻抿了一口雨前龙井,明明是再寻常不过的动作,被他做来却是优雅至极,“光吃不付钱的人,就不要那么多废话。”
其实两人都是讲究的人,倒不是对环境排场的讲究,而是对美食本身的讲究。奇异的是,他们的口味竟出奇的一致,不排斥辛辣,亦钟爱清淡,对各色小吃也颇有热情,唯一不能忍受的便是各种膻腥,以及任何带异味的食物。
起初,陆宇航他们并不知道之夏的饮食习惯,往往一桌菜点下来,只见她伸着筷子够盘子里的青菜。杜可可止不住地担扰:“怎么都不吃呢,再瘦下去怎么得了。”陆宇航却是一脸戏谑:“你倒是个好养活的,往后谁若娶了你倒轻松了,还不就跟放羊吃草似的。”之夏也懒得做声,总不能让所有人迁就她一个人的口味。
自从和方子恺熟了之后,她才恍然惊觉,原来“放羊吃草”也可以吃得如此痛快淋漓。她想,她之所以和方子恺合得来,并不咸不淡地保持着哥们儿情谊,或多或少与美食脱不了干系。是以,当初下定决心和他断了联系那会儿,也不是不遗憾的。尤其每次吃饭时,那股怅惘便像春天的毛毛细雨,绵绵入骨,让原本就食之无味的食物越发地食之无味。
这样一想,方某人倒还真能挑出个把优点来,只不过这挑法就跟在鸡蛋里挑骨头似的,还得打着2000瓦的探照灯来挑。
饭后,方子恺仍然开车回公司,之夏站在洒店门口,一手扶在额上遮着明晃晃的太阳,一手指着渐行渐远的车影,怒气冲天,止不住地吼:“混蛋方子恺,你去死!”
声音够洪亮,架式也摆足了,只可惜他压根听不见。
他讲:“采访呀,随时都可以啊,只不过我有一个小小的条件。”
她问:“什么条件?”
他语声轻悠:“你说,我这人到底哪里不好?有钱有地位长得也不错,偏你就是不待见我。你伤害了一颗纯澈的心灵你知道么!条件么,就是要将这颗受伤的心灵给找补回来,做我女朋友怎样?”
气得她气窍生烟:“我若不同意呢?”
他笑了一声,他倒还笑得出来,也不怕被人生吞活剥:“那便将《情书》的作者找出来让我见一见怎样,说实话,我真挺喜欢那书的。”
(6)
下午两点的太阳光,比方子恺那张嘴巴还毒。
之夏怒气冲冲地骂完了,用余光扫了一遍酒店门口来来回回的人,只想干脆晕死过去算了。
有一回王馨悦喝高了,在Seven幽幽暗暗的光线里,不胜唏嘘地大发感慨:“情情爱爱这回事,哪有成败对错!说白了,都是自个儿找的,天生有欠虐的气质。”之夏当时不懂,但也不敢反驳,跟一喝高了的女人驳是非,那还不是没事找事。
并没有过去多久,可是她却突然理解了这句话,几次三番和方某人的交锋,可不就是欠虐?一时间,忽然觉得既滑稽又感伤。
回到公司,也没有了工作的兴致,一整个下午便在这种空泛的惆怅中过去了。临近下班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响起,陆宇航的声音在听筒中格外清透:“大小姐,今天谁又惹你了?”
之夏有气没力地朝总编室那扇透亮的玻璃墙望了一眼,声音闷闷的,并不答他的话,只说:“总编大人,有何指示?”
陆宇航隔着玻璃望过来:“靳大小姐,小的哪敢指示您啊!接老佛爷旨意,今天晚上全家人一起回老宅吃饭。”
之夏“哦”了一声,没好气地嘀咕一句“您指示的还少么”,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总编室里,陆宇航极轻地弯了唇角。
他总喜欢用这样的语气和她说话,不远不近,不冷不热,不上不下。其实要真论起来,他们自己也分不清楚究竟谁为上,谁为下。
之夏想起第一次和陆宇航见面的情景。下午时分,她穿一身雪白的公主裙歪在沙发上打盹,客厅里叮叮当当响了一阵,她赶忙跳起来去看,正见一道清俊的身影掀帘而入。他们两人都不防自己家里怎么会有陌生人出入,互望一眼,同时怔愣在那里。老太太适时出现,笑眯眯地招呼他们坐下,之夏这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人就是老太太日日念叨的,她最最亲爱的小孙子。这一个“小”字,让之夏刚喝进嘴里的一口茶差点没喷出来。然后老太太又指着她对陆宇航讲:“小航,快快过来见见你小姑姑。”之夏默不做声地瞟了一眼,只见对面沙发上那人脖子猛地一梗,她晓得,那是因为一口茶喝得太急,生生呛住了。
起初,陆宇航死活也不肯喊她姑姑。似笑非笑地对他奶奶和他叔叔讲,你们要认干女儿、干妹妹,我管不着,但我有权利不认这个干姑姑。之夏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对于突然冒出这么一个大侄子来,其实她心里也不大轻松。
后来,之夏便跟着陆宇航去杂志社里头上班了。谁知他不仅心甘情愿地喊她姑姑了,还一而再再而三地讲:“小姑姑,小姑奶奶,您就当可怜小的,稍微认真那么一点点,OK?”
轮到之夏满头黑线了。
但是莫名其妙地,姑侄俩便这么和平共处起来,一处两年,有帮有扶,有掐有打,有说有笑,倒也不亦乐乎。
陆宇航口中的老宅是位于江边的一栋江景别墅,清雅闲静地掩映在重重绿荫中。从外观上看颇有些年代了,但是内里经过不只一次翻新,中式布局与欧式家具巧妙结合,豪华大气又不失舒适典雅。
华灯初上时分,之夏坐着陆宇航的车回家。夏日的晚风正好,轻拂过路边的香樟树叶,吹面而来,清清淡淡的香气霎时溢满整个心房,所谓岁月安然,莫不静好。
之夏忍不住出声:“咱家门前这条小路可真美。”
陆宇航瞥了她一眼:“那你搬回来住好了。”
之夏瞪他,不咸不淡地讲:“好心提醒你一句,要叫我姑姑,别喊错了被老太太罚,到时又来怨我。”
陆宇航侧过脸来,眸光冰冷。幽幽暗暗的光影里,她一袭长裙背光而立,仿似从古典仕女图里走出来的,冷清悠然,不卑不亢,怎么看都是一个丽质天成的美女,但她自己偏偏毫无所觉。这样的人与其说她天真,还不如说她笨。陆宇航“噗嗤”笑了一声:“你还是自求多福吧!”
之夏不以为然,这人从来不懂得尊重长辈,丝毫言语上的亏也不肯吃,这一点倒和方某人有得一比。
因陆宇航的爸妈都是研究生物工程的科学家,常年驻扎在南极,饭桌上也不过就是陆宇航的奶奶,小叔,以及他与之夏四人。
一顿饭照例吃得其乐融融。老太太首先询问了各人的生活状况,陆宇航舀了一勺金丝官燕到嘴里,闷头闷脑地说“都好”,之夏忙不迭地扬声附和。然后话题便由陆宇航的小叔,之夏的干哥哥,也就是花语出版集团董事长陆远辰转到了工作上。
陆远辰高度赞扬了花语杂志近年来取得的成果,顺便小小地褒奖了一番陆宇航的总编工作,乐得陆宇航唇角上扬,眉眼弯弯。最后话题再次一转,鬼使神差地就转到之夏身上来了。
陆远辰说:“听说小夏最近升职了,不错不错,我就说咱们陆家人个个都是好样的。”
之夏没来得及做声,陆宇航淡淡然接过话来:“小叔,她不姓陆。”没出口的是,您要怎么样鼓励她都行,可千万别将我和她拉到一块儿说。
陆远辰摆摆手:“小夏跟着你奶奶姓靳,当然也是咱陆家人。小夏,你别理这死小子,好好做,做出成绩来给大家看,二哥看好你哦。”
之夏揉了揉眼睛,勉强挤出一抹笑来。
晚上宿在老宅。
陆远辰和陆宇航坐在露台上,开了私藏的白萄葡酒来饮,空气里,顿有酒香婉转流泄开来。
之夏倚在二楼的栏杆上,闭着眼睛去嗅空气里香樟树的馥郁香气,不肯睁开眼。
不是不知道这个家对于她来说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如果不是身为花语出版集团前董事长的女儿,现董事长的妹妹,也许杂志社里每个人都可以对她颐指气使,肆意嘲弄。就连王馨悦与杜可可,起初也不过是看在她的身份才与她相交。但她却并不反感,不论她们出于何种目的,最后总算与她成为了推心置腹的好朋友,那又何必非得揪住过往不放。
放过他人,亦即放过自己。
倏然睁开眼时,似乎轻松了不少,但是转瞬一颗心又直往下沉,因为她想起她二哥让她“做出成绩来给大家看”。
(7)
电脑屏幕上打开的文档里,写着这么一句话:努力不一定会成功,但是不努力就一定不会成功。一字一字地敲上去,又一字一字地删掉。话虽白了点,好歹是至理名言,可之夏托着脑门,忍不住一声长叹。
这已经是她今天下午第三十七次叹息了。
王馨悦抚额:“夏啊,你再叹下去,零丁洋都要翻转过来了。”
之夏歪着脖子看她,最后趴在桌面上,彻底不动弹了。
哪里知道,想靠着自己的努力做成一件事情,会是这么难呢!
那天之后,经过层层思索,两个条件她选择了后者。信息时代,找个有名有姓的有出处的人出来,总比和某个无赖凑作一堆要好。可没想到的是,《情书》出版之后没过多久,那家出版社因经营不善,已经破产倒闭了。之夏花了两天时间,才联系到曾经在那家出版社工作过的一位资深编辑。但遗憾的是,那位编辑不仅对《情书》一无所知,还斩钉截铁地讲,才五百本的印制份数,如果不是托关系走了后门,十之有九便是由作者自己出资印出来的,就算没倒闭的话,出版社里应该也不会有太多有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