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夏只觉大冬天里的一盆冰水从头淋到了脚,拨凉拨凉的。
但她不死心,赶了几个小时的车到A市,去见那位已经嫁人生子,完全沦为家庭主妇的资深编辑。
一路匆忙,在暖洋洋的午后时光里,她终于见着了那位推着一辆婴儿车,脸颊上溢满了魇足笑容的年轻少妇,禁不住狠狠地愣了一愣。
后来杨欣告诉她:“在合适的时候做出合适的选择,称不上激流勇退,也没有什么好稀奇的,你看,我的选择合适不合适?”
这样豁达与安然,之夏只有羡慕的份。
杨欣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将《情书》由头至尾翻了一遍,眼睛里一直带着那股淡淡的微笑,最后抬起头来,问之夏:“絮我冒昧,你为什么要找这本书的作者呢?”
这家咖啡馆有好吃的芒果布丁,还有特别爽甜可口的巧克力冰淇淋,之夏挖了一大勺到嘴里,细细噎下去,这才断断续续地答:“呃……工作需要。”她不是不想说,而是不知道该如何说。
杨欣抿嘴笑了:“我看你也是真喜欢这书,这么大老远赶来,也真难为你了。我也不怕老实跟你讲,这本书我确实有些印象。三年多之前,是一名年轻男子找到出版社,声称是他朋友所写,希望能出版,所需费用全部由他来付。当时接待他的同事非常不以为然,以为又是富家子弟钱多了没处花,兴之所致扮演起文学青年来了,结果粗看了一眼里面的文字,却被深深地震憾到了。同事马上联系了主编,主编看过之后二话没说,当场就同意出版,并和那名年轻男子商量,这本书的作者若有了新的作品,可第一时间与他联系。但那名年轻男子只摇了摇头,‘她不会再写第二本了。’后来,书出版了,而那名年轻男子也再没有了消息。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情况,不过我想,包括当时的主编在内,知道的也就这么多,希望这些不至于令你太过失望。”
之夏万分感激地冲她摇了摇头。
何尝不失望呢,只不过失望之外,又有一种莫名的酸涩悄然滋长。这本书她不知读过多少遍,薄薄的几十页纸,短短十二章,便是十二封用心血凝结成的情书。她丝毫也不怀疑这便是真正的情书,因为字里行间,女孩对哥哥那种固执却无妄的爱几乎能将人的心都撕裂。
后来之夏辞别杨欣,转身离去。
杨欣站在咖啡馆门口,一手推着婴儿车,一手轻轻地朝她挥舞着作别。午后的阳光将翠绿的树梢镀上一层幸福的金色光晕,之夏跳上出租车,从后视镜里看见和她作别的那对母子,禁不住唇角微扬。这一刻,心中竟然一片平静,就好像天空经历了暴雨,大海经历了海啸,最终得到了平静安祥。
回来的路上,她掏出手机来给陆宇航打电话。几个数字按了好几遍,才终于下定决心,拨了出去。
努力争取需要勇气,承认失败也同样需要勇气。
之夏担心的是,再拖下去,半月刊拖成月刊恐怕也出不来。
手机铃声热热闹闹唱了好一阵。之夏的耐心快要磨光之时,电话总算被人接了起来:“扰人清梦是异常可耻的事情,知道不?”
一惯清透的嗓音,又隐隐地带了一股慵懒,之夏甚至还听到了一个撒娇的女声,不由失笑:“乖侄子,这都几点了?”
陆宇航隔了好一会儿才答话:“我亲爱的姑姑,您过糊涂了吧,今天是礼拜天来着,我爱睡几点睡几点,警察也管不着吧!”
手机里又是一阵极轻地娇喘,以及饱含宠溺的一声嘀咕“别闹”,之夏再次失笑,这个电话打得还真是……若让杂志社里那些大小美女们得知,她们眼中气宇不凡的总编大人一旦脱去总编那层皮,便是这么的没个正形,也不知会不会跌碎一地的玻璃镜片,外加震碎一地三五七英寸鞋跟。想说的话一骨脑儿被忘到了脑后,之夏揶揄一句:“不打扰你们的欢乐时光了,但是请尽量避免爱的意外哦,否则姑姑我也救不了你!”干笑一阵,不待陆宇航反应过来,便“啪”一声挂了电话。
挂断电话的同时,好容易积蓄起来的一丝勇气也消失殆尽。
歌里唱“想说爱你不容易”,之夏想,想说放弃也同样不是容易的事。
绵绵不断的叹息声里,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落地窗外的阳光,渐渐从灿烂的明黄褪成了儒雅的淡金色。办公室里有人在收拾台面,有人在关电脑,有人在小声谈论晚上吃什么。之夏将桌面的纸张文件随手一兜,拉开抽屉,铅灰色的封面背景霎时映入眼帘。在王馨悦轻脆的大笑声里,靳之夏第三十八次叹息悄然出口。
这时候,手机铃声叮叮当当地响起来。
之夏接起来。
方子恺在电话那端冲着她吼:“没良心的,将我的号码拖到黑名单去了吧,赶快拖回来!”
她竟然怒不起来了,只觉好笑。挂了电话将他的号码重又拖回来。一瞬间,猛然想起这么一句话来,形容他再好不过。
手指间握住的,即便是伤,也带着目中无人的酣畅。
(8)
第二天是个阴天。
天空被铅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没有阳光,没有风,也没有青鸟扑闪着翅膀自由掠过的痕迹。之夏坐在车里,困得不行,但是思绪却是清明,扭头望着车窗外铅灰色的云朵,愣愣地出神。
方子恺仍然将车开得飞快,丝毫也没有传说中遭遇过车祸应该留下的阴影。之夏愤愤不平地想,别说车祸了,哪天天上掉块陨石下来兜头砸在他脑门上,他也照样能趾高气扬,额角也不带低一下的。
CD里放一首老歌,是《卡萨布兰卡》,清淡的曲调透着上世纪的遣绻味道,自有宁静,别具一格。车子在这个时候拐上高速,之夏总算转过头来,想起要问一声:“咱们到底是要去哪儿?”
方子恺的声音有些淡:“到了就知道了。”
之夏恨恨地哼了一声,想抗议,又生生咽了回去。
昨天晚上下班之前,才刚刚将他的号码从黑名单里拖出来,他便再次打过来了。漫无边际地和她说这三天以来的所见所闻,去市府开了个会,说人民公朴怎么越来越市侩,非得要跟他们这些生意人锱铢必较;出了趟差,说南航的空姐怎么越来越胖,是不是物质生活上去了,精益求精的准则便被丢到了九霄云外。
她随口应和:“也是啊,咱小老百姓出趟远门也不容易,想饱饱眼福都不成,那哪儿行啊!”听他在电话那头笑,又道:“你不是认识他们领导么,去提个意见,就当为人民群众谋福利,我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向你表示由衷感谢。”
他说:“行啊,改天约他们领导一起吃饭,你也来吧,你说的肯定比我说的要有说服力。”
她笑:“那是!谁不知道你醉翁之意不在酒,坐飞机还不就是为了泡空姐,顺便出差。”
他也笑:“你不是吃醋了吧?”
她“切”一声:“我脑子又没病!”
如此有来有往了好一阵,似乎又回到了从前。有些时候,还能回得去,也是值得庆幸的事。
过了许久,方子恺小心翼翼地问:“不生气了吧?”绕了一大圈似乎也就是为了能够顺利绕出这句话来。
之夏没好气地:“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小心眼啊!”他都学会低声下气了,她还有什么好生气的,再说本来这气生的也就不怎么值。
方子恺听着她细微的呼吸声,自顾讲了下去:“我后天有时间,你方便的话便安排采访吧。”
突然变得这么爽快,倒让之夏吃了一惊,愣愣地问:“你别是逗我玩儿吧?”
“你要真想玩的话,咱可以去玩点别的,譬如某些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等等。”
“无聊!你确定你说的是真的,就没有什么附加条件?”
他的笑声很低,但是很畅快,过了很久,才听他说:“没有。不过,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拜托你,这不是条件,你可以选择拒绝。如果你觉得不想面对面采访我的话,我可以打给程二或者容三,但需要另约采访时间。你考虑好了之后再给我打电话。”
之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诚恳态度唬了一跳。印象中,还真没有见过他如此一本正经的模样,更惶论拜托她帮忙。她只觉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反应不过来吧,便晕头晕脑地答了个“好”字。于是,早上七点不到便被他从床上挖了起来,火急火燎地上路了。
去哪儿也不知道。
问他,他也不说。
上了路了,他倒还振振有词:“就你这一逼迷迷糊糊的性子,也不怕被人骗去卖掉!”
气得她不行。他却径直往自个儿脸上贴金:“现如今这世道,像我这种有风度有品味有能力还有社会良知的青年才俊可真不多了。不过话说回来,就你这样的吧,要身材没身材,长得也一般,估计卖不出个好价钱。”
她翻个白眼,怒气腾腾地望向窗外,就是不理他。
对付无赖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跟无赖一般见识。
车里开了冷气,凉嗖嗖地吹到她脸上,一丝一丝像被小时候玩过的毛绒玩具蹭啊蹭地,很是舒服。坐得久了,身子有些发僵,她换了个姿势倒向椅背,不知不觉睡过去了。迷蒙中似乎有人拿外套盖在她身上,又伸手探她额头的温度,冰冰凉凉的触觉,久久不愿离去。
梦里头,似乎听见耳边隐约有歌声传来,她竭力想听清楚,始终却只捕捉到一丁点熟悉的腔调。有个轻脆的女声:“哥哥,我拜托你不要哼这么老的歌好不好,听得我胃疼,还有,你一点都不老,不要把自己唱成个老头子!”回应她的是一把年轻的磁性男声:“嗯?你昨天听原声带不是听得挺高兴么,那你究竟是嫌我唱得难听,还是嫌我老?”磁性嗓音仍旧哼唱得津津有味,这回总算听清了,原来正是那首《卡萨布兰卡》。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
年轻的时候似乎总有用不完的细腻情绪,可是到最后总免不了会像歌声一样,慢慢飘散在风里。
最后,之夏是被方子恺叫醒的。她身上果然搭着他的外套,却不是坐在副驾上,而是独自躺在车后座。车子已经停了下来,也就是随意地往路边一靠。车里没有人,她茫然找了一遍,只见他正倚在车门上,有风吹动他额前的几缕发丝,将他的白衬衣吹得鼓鼓囊囊的。他右手指间夹了一支烟,放在唇上吸一口,然后隔了一会儿,吐出浅淡的烟圈,漆黑的眼睛里一丝情绪也没有,凝神望着天空,似乎在想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
之夏翻身坐起,低头一看时间,已经十一点多了,这一觉竟然睡了将近四个小时。迷蒙中依稀记得刚刚似乎做了个梦,但是梦到了什么,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方子恺抽完一支烟,见之夏已经睡醒,伸手敲了敲一侧的车窗。
之夏跳下车,学着他的样子倚在车门上,抬起左手的腕表,冲他晃了一晃。
可是他说:“到了。”
到了?眼前明明就只有一条绿意葱茏,但荒无人迹的小路。之夏诧异至极地顺着那条小路笔直望过去,弯弯曲曲的水泥路面一点一点向上攀升,一丝风,两点绿意,三分寂静,攀到尽头了,却不是曲径通幽。
之夏心里咯噔一声。
那是一片墓地。
(9)
这个世界上似乎永远也不乏令你吃惊的事。
方子恺今天穿一件雪白的衬衣,只领口和袖口嵌了一线黑色轮廓。袖口随意地向上挽了两道,于是那一线黑色便刚刚好挂在他手臂中央。此时此刻,他安然静立在灰色天幕下那一方冰冷的墓碑前,明明没有经过刻意搭配的一袭黑白却静穆得让人不敢逼视,简直像是无声的祭奠。
可是他的声音里居然还带着一丝笑意。他蹲下来,将一束百合放在墓碑前,说:“美女,我来看你了,我带了你最爱的百合花,白色的,你看漂不漂亮?”
之夏默然无声地站在他身后,看着他蹲下来,轻轻放下百合,然后伸出手来一点一点地抚摸着墓碑上被风雨侵蚀过的字迹,就像是抚摸被风雨侵蚀过的容颜一样。顺着他的手指看清了碑文上的落款才知道,原来安然静卧在这里的,是他母亲。但是听着他嘴里不伦不类的话,只觉好一阵无语。
原来他母亲已经不在了。
但是为什么非得拉她来呢!
过了许久,才听到他的声音重又响起:“今天是我母亲的祭日,谢谢你能来。”
之夏无声地摇了摇了头。心里有好多疑问,可在这样的环境里,却不知该怎么问出口。好在,一会儿之后,他转身拖住她的手,顺着来时的那条小路沿路折返,一边走,一边自顾讲了起来:“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和我爸离婚了,因为我爸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这似乎是所有有钱男人的通病。我妈拖了大半年才同意离婚,唯一的条件就是她的孩子要由她亲自抚养长大。很了不起吧!”
他脸上一直带着一抹笑,语声很慢,慢慢地回想起那些并不愉悦的过往,但又并不见得很痛苦,仿佛真的淡到了岁月之外,烟消云散了一样。
他讲:“那之后,我们母子三人便一直相依为命。我妈由来便很倔强,说不要就不要,果然,离开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带走。所以,她一直觉得很对不起我们,因为她的倔强,害得我们必须穷苦度日。其实,那段时光倒是我记忆中最开心的一段日子了,没有大房子,没有成堆的佣人,但是有我妈亲手做的饭菜,晚上睡觉前她还会给我们讲故事,躺在床上,还有风过屋檐吹动细帘的沙沙声,那简直就是梦里头关于幸福的声音。”
那时候真的很快乐。虽然穷,但是母亲总是将最好的留给他和妹妹。记得有一年冬天,母亲领了奖金,下班时便带了一盒龙须酥回来,小小的一盒,拆开来是小团小团雪白的糕点,放在手心,舔一舔,真是甜到心坎里去了。他和子陌都很高兴,围着母亲又是跳又是笑的。母亲揽了他们在怀里,一手一个,一边笑,一边眼泪却扑簌扑簌地往下掉。
子陌很懂事,扑到母亲怀里,伸出小手抹去母亲脸上的泪痕,软软糯糯地讲:“妈妈,你不要难过,我和哥哥都很乖,我们都很听话很听话,等我们长大了一定会很孝顺你的,给你买好多好多好吃的。”
母亲的眼泪却掉得更凶了。子陌吓住了,跟着一起哭。他却知道母亲那是高兴的。高兴她失去了华而不实的富贵皮囊,却拥有了充实的生活和如此可爱的两个孩子。
但是这样清贫快乐的日子也没能够持续多久。
母亲的身体本就不好,何况每日操劳,没几年,便撑不住了。那段时间,母亲一直咳一直咳,他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去卖了,带着小小的子陌去医院给母亲买药,但是吃过药之后母亲却仍是不见好,越发咳得厉害了。那一天,母亲看着似好了一些,他和子陌都很高兴,趴在床边上一动不动,听母亲小声地跟他们说话。
一直说到太阳落山。
似乎怎么也讲不完似的。
十岁的少年隐约觉得不对劲了,爬起来就往外跑,叮嘱子陌说看好妈妈,我去买药。子陌说哥哥你有钱么。他摇头,固执地就是要出去,似乎怕再不去就来不及了似的。可是,每个人的一生中,总有些人有些事注定要离去,怎么留都留不住。母亲拉着他怎么也不肯放手,眼泪就这么流出来了,哗哗地,止都止不住。
于是那天晚上,他揽着子陌一直跪在母亲的床前,看着母亲一阵又一阵猛烈的咳簌,有血丝从她嘴角溢出来,然后慢慢地,气息淡了下去,慢慢地,天亮了。
竟然不觉得害怕。
太阳照进来的时候,他抹着眼泪骗子陌说:“妈妈睡着了。”
可是子陌却那样懂事,红着眼眶道:“方子恺你骗人,我知道,妈妈死了。”
他其实不是为了骗她,更多的是想骗骗自己,可是他的宝贝妹妹却连做梦的时间也不留给他。
多年之后,他总是忍不住叹息,她一向比他勇敢。
下了山,回到车旁,之夏回过头来再看了一眼那墓地,说:“你母亲是个很伟大的女人。”
有风吹动她的额发,他笑了一下,伸手替她挽到耳际:“嗯,否则也教不出那样聪明懂事的孩子。”
她没有忍住:“你还是管管你那张嘴,你母亲在天上看着呢!”
他似笑非笑地:“你以为我是在说我自己呢?”
她这才想起来,问一句:“你说你们母子三人相依为命,你还有个弟弟还是妹妹?怎么一直没听你提过?”
他从口袋里摸了一支烟出来,点上,说:“方子陌,我妹妹,聪明懂事说的就是她了。你想见她么?好像……就在那里……”说着,他辨了辨方向,伸手往墓地深处一指。
之夏再一次怔愣,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惊愕得说不出话来。
他却低低地笑出声来。
她才知道他又一次捉弄了她。
可是这一次捉弄,她却一丝恼怒也没有生出来,只觉茫然得厉害。她不会错过他抬手一指时眼睛里闪过的一丝凄楚,那样痛,那样无妄。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哪怕天打雷劈,黄河倒流,她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眼神会出现在他所认识的方子恺身上。
今天之前,她认识的方子恺风流倜傥,有钱有势,豪放不羁,黑心黑肝;今天之后,方子恺仍然是方子恺,这些形容词依旧可以一个不落地安在他身上,可是隐隐又有些不同了,究竟哪里不同,又说不上来。
他说:“这次真没骗你,方子陌,死了。”
(10)
一个星期之后,《花语》七月刊顺利面市了。
月底领奖金的时候,之夏的心情特别地轻松愉悦。用王馨悦的话来说,简直就跟顺利渡过了发情期的野猫似的,乐得眉眼不见。之夏也不恼。头一回靠着自己的努力拿到奖金,总比靠着皇亲国戚的身份领到的要令人愉悦的多。
下班之前,同事们七嘴八舌地撺掇说要请客,又说一家人不够豪华,要君悦,君悦吃完了还要去泡吧,Seven或者CE都行。王馨悦在一旁摇头叹息,这小妞的心情果真好得没边,但有所求,一律来者不拒。好心提醒她一句,她却讲:“人生得意须尽欢,要及时行乐,及时行乐知道不?”
王馨悦失笑,及时行乐都抬出来讲了,也不知她到底是乐疯了还是受了什么刺激。
给靳大小姐当了回秘书,订好了君悦的包厢,又打电话给杜可可,却被告之没空。一连两个星期都没空,也不知这杜可可究竟在忙些什么。究竟是着了什么魔,怎么一个二个的通通都不对劲起来。一声叹息悠然出口,王馨悦若有所思。
结果那天晚上,靳之夏果然喝得烂醉。
第二天一觉睡醒,只觉头疼得厉害。迷迷糊糊睁开眼,想爬起来倒杯水喝,却发现并不是睡在自己的公寓里,也不是老宅。直到陆宇航穿了身家居服推门进来,之夏才恍惚想起,怪不得这房间隐约有些熟悉,可不就是她的顶头上司乖乖侄儿的狡兔三窟之一。
说起来,昨天晚上最终为那顿饭买单的人并不是之夏。吃到一半的时候,打开门来,走廓里出现一个熟悉的人影。有了总编大人的加入,一干同事们吃得越发带劲了。之夏也是乐,依陆总编一贯豪爽派作风,这顿饭钱算是省下了。抱着一丝有不便宜不占白不占的心思,不由自主地多喝了几杯。
可见,没有大智慧的人果然伺候不来酒这等高级玩意儿。
陆宇航捧了杯水递过来,居高临下地凝视着她微蹙的眉头:“装什么酒国英雄,头痛了吧?”
她坐起身来,胡乱冲他摇头。她现在只关心一个问题:“我昨晚是怎么回来的?”
“当然是坐车回来的,你还以为你能飞不成。”
“不是,我的意思是……”
一着急竟然找不到合适的言辞了。怪只怪德才兼备的陆大总编真真是个古怪至极的人,明明在自家公司里工作得风生水起,却偏不许人透露他的身份,尤其是之夏进来杂志社之后,三令五申,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他和她是这样一种亲戚关系。于是,便出现了这么一种奇怪现象,她这个半路出家的残次品光明正大地担起了皇亲国戚的这一重要名份,而他那位名副其实的陆家人却逍遥自在地“靠着自己的实力勇闯江湖”。
同事小王满眼冒着星光向她阐述这番言论时,她几乎没能把持住,忍不住当场喷笑出声,如果再背把七尺砍刀,便是十足十的江湖浪子了。萧十一郎,还是燕南天!?
她说得没头没尾,陆宇航却听懂了,挑起唇角,溢出满脸的笑意:“我亲爱的姑姑,昨天晚上可是你侄子我亲自将你背出了酒店大门,再抱上车的,你说,你是否应该为向我这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表达由衷的感谢?”
感谢?感谢你陷我于水深火热之中?感谢你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之夏仰天翻个白眼,扬声怒吼:“你,现在,立刻,马上,去杂志社里向人解释清楚,我是你姑姑!”
他笑出声来,只觉愉悦之极,“这就担心了啊?可是解释有用么?咱们都是做记者、编辑出身的,你说,是一出普通男女的感情纠葛有看头,还是一出挑战伦理、突破尺度的乱伦大戏更有看头?”
“死小子!”又没有血缘关系,哪有什么伦理和尺度可言!胸腔里一股怒火蹭蹭直往上冲,她瞪住他:“逗着我玩很有趣是不是?”
他却不笑了,冷了眼睛:“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凭我的年纪怎么也轮不到靳大小姐你来唤我‘死小子’,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在逗你玩呢?”
这人真是不可理喻。她只觉累得慌,怎么这些人突然都跟变了个人似的,一个是这样,两个也是这样。无力地叹口气,缩回被子里,心道我管不了你,总有能治你的人,改天回去跟老太太请教两招,就不信拿你没辙。嗡声嗡声地唠叨一句:“不论如何,多谢你昨天替我付了饭钱,但是你可别指望我会还你!”
陆宇航已经走到了门口,听到她这句话又折了回来,蹲在床边上,认认真真地凝视着她睡得迷蒙的双眼,以及脸颊上捂出的一抹酡红,心底却有恼怒渐生:“你醉糊涂了吧,虽然我不缺那几个钱,但这等好人好事我可不敢冒认,昨天替你付饭钱的可不是我。”
“不是你,那是谁?”
可是她家侄儿明显没有了答话的兴致,瞪她一眼,径直走了出去。出去之时,还带得门哐当一声响,仿似摔的不是他自己卧室的门,而是别人家的,丝毫也不心疼似的。
有时候,不是我们喜欢复杂,而是生活本身,要比我们的思想复杂千倍万倍。不知道是哪个天生喜欢绕弯子的人,吃饱了没事干研究出了这句话。可是这会儿,之夏只觉得这弯子绕得还真哲学。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想起来除了喝醉酒被陆宇航拖回来之外,到底还发生了什么惊悚的事。但是这一想起,却忍不住整个人风中凌乱一回。
吃饭,喝酒,陆宇航进来,再吃饭,喝酒。
然后头有些晕,王馨悦拎了她的包包,要送她回来,没站稳,差点跌倒。
再然后陆宇航扶起她,拖她出门,她闹,他发火,快到门口时撞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有一双深不见底的漆色眸子,仿似一不小心能将人的灵魂都吸进去。吸进去之后他问你愿不愿意跟他走,你满心欢喜地点头还不算,满头满脑地想,他是真的要带我走,莫不是哄我不!
遇上这样的人,只能说是宿命。
醉成那样她居然还能认出他来,挥舞着爪子笑眯眯地打招呼,说你也来吃饭啊。
他牢牢看住她,似笑非笑地:“这就是你的答案么?”
(11)
其实在这之前,她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见过他了。
不敢面对他,也不知该怎么面对他。
杂志出来的时候,王馨悦指着封面上那张英俊到令人发指的脸孔,惊讶得几乎能一口气吞下三个鸡蛋,说话的语气都不连贯了:“方,方子恺?这就是方子恺?之夏妹妹,你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上哪儿捞着了这么一全钻级别的金龟?”
之夏从她手里抽出那本杂志,左右端详了一会儿,照片是她挑的,可能见他本人见得多了,觉着也就一般吧,没想到杂志出来之后的效果,仍是震碎了大票人的眼球。
她傻笑着告诉王馨悦,根本不是她想的那样,她和他,顶多只能算是合得来的朋友。
王馨悦骂她不开窍,一脸婉惜地敲她额头,说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啊,这男人对你还真不错的,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她一径只是傻笑。
方子恺待她好,虽说这好也跟他的人一样,飘忽,不可捉磨,她心里多少也知道一点。就拿这次的事情来说,他嘴里说得难听,到底还是帮了她,并且帮得不声不响。杂志面市之后,她特意发了短信向他道谢,谁知他很快回过来说,你这人真有意思,就不气我先前破坏你工作么?还谢什么,就当扯平吧!
她盯着这条短信,有些哭笑不得。这人从来都是这样,好心帮了人,却不敢承认,好似当了回活雷锋,便会降低他一贯的魅力与风度似的。
还是在刚认识不久那会儿,她独自去赶一个预约好的采访,可是到了约好的时间,那位老总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遣了秘书出来推脱,让她一等再等。她就是傻,根本不知道因为之前的一时失言已经得罪了人家,人家只不过是故意在耍着她玩。一连几天,她一趟一趟地跑,说尽了好话,赔尽了小心,直到后来,那位秘书大发慈悲提醒她一句,她才明白过来。她几时受过这种委屈,几乎没当场掉下泪来。
偏在出门的时候,遇见了前来办事的方子恺。他向来没有好话,望着她瞥得通红的眼睛当场就笑了出来,说:“老远就看见你杵在这儿,红着双眼睛,跟兔子似的,出什么事了啊?”
话是人话,可配着他那副哈哈大笑的表情,就是个碉堡也能无端憋出怒气来,她懊恼一句“没事”,转身就走,谁知第二天一大清早,那位老总居然亲自打了电话过来,好生好气,赔礼道歉,只差没痛苦流涕,幡然悔过了。
她一边握着电话,一边在心里嘀咕,莫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后来顺利完成采访之后,对方极是恳切地握住她的手,唯唯道:“还请靳小姐在方总面前美言几句,多多关照我们公司。”才恍然明白过来,原来打从西边出来的不是太阳,而是方子恺那颗乌漆嘛黑的玲珑心肝。
再一次一起出去吃饭时,她特意提起了这件事,别别扭扭,七拼八凑地,总算将一句完整的感谢词道了出来,谁知他却毫不在意地反问一句:“那你想怎么感谢我呢?”
她说:“我请你吃饭吧!”
他皱眉:“真没新意,咱们一起去吃的饭还少么,等你想出个有新意的办法再来感谢我吧!”
她便真的闷到一边冥思苦想去了。结果他沉声一笑:“靳之夏,我说你傻不傻啊,还真被我给骗到了?你以为我真想帮你来着?就知道你这人好骗,我再多帮你几次,你一感动起来,指不定就以身相许了,那我就功德圆满喽。”
她只有干瞪眼的份。
好好的氛围,硬生生地就这么被他给搅和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打来电话,理直气壮地跟她说还欠他一顿感谢。于是乎,两人就着“一顿感谢”,足足吃了一个月。直到她火起来,冲他吼,不要脸,姑奶奶我早就还完了,才终于告一段落。当然,付钱的一直都是他。
那天在墓地里,她忽然想起这件事来,心里头竟然有些酥酥麻麻的感觉,就好像隔着无数的年月去品一坛陈年的酒,有些酸,有些涩,但更多的却是萦绕心头那股挥之不去的香浓。
有些人有些事,必须沉淀到岁月中,静下心去品,方知去芜存精。
最后回来的时候已经将近傍晚,下了车才反应过来,这一整天居然都没吃过东西,不提起还好,一说起来,只觉饿得不行。方子恺提议说一起吃了东西再回去,之夏便随意地指了一家清静点的餐馆。
菜端上桌,两人都不挑了,均是狼吞虎咽。
酒足饭饱之后,之夏有感而发:“好久没有吃得这么畅快了,简直像小时候,生怕有人来抢似的。”
方子恺猛然抬头,看她的眼神都有些颤抖了。
之夏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脑海里仿似有灵光闪过,讷讷地问:“我刚才,说了小时候?”
她看着他缓慢但是认真地点了头,然而,再去想时,脑海里又是一片空白了。
实在是厌极了这种空白。
“有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我到底叫什么名字,是个什么样的人,家里可有父母亲人,兄弟姐妹?我就这样消失了,他们是当我死了呢,还是会拼了命地找我?一想到这个世界上会有人在拼命找我,而我却想不起他们来,我便会止不住地沮丧,还有难过。我从没有告诉过别人,我每天晚上都睡不好,就是因为我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这些问题,像数千只蜜蜂同时在嗡嗡似的,没完没了……我真的很想知道自己是谁,但是又很害怕,怕我万一想起来,却没有人在等我,从此,这个世界上只剩我孤零零的一个人,该多么难过……”
也许是月光太好的缘故。
也许是对面的人变了个人的缘故。
也许是她自己撑得太辛苦了的缘故。
一边说一边就笑了出来,只是这抹笑怎么看怎么虚无。
(12)
方子恺好几次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结果仍是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最后抬起头,一言不发地望向窗外。之夏看他望着窗外,于是也一言不发地望着窗外。
其实窗外边什么都没有。只余了夜色如水,灯影重重。
后来开车回去的时候,他们彼此心里都在想,这一天总算过过去了,只是闹到最后也没有弄明白,究竟谁才需要安慰的对象。
一声叹息,既轻也浅,不知是他还是她。
然后,就到了采访的日子。
出门之前,之夏仔仔细细地化了个妆,面霜,精华素,隔离露,遮瑕膏,粉底液,一气往脸上涂,直到完全看不出一丝苍白,才打给摄影师,约好时间出门。第二次坐上直往28层的那架电梯,电梯门合上之时,她几乎忍不住想拔腿而逃。好歹忍了下来,又对着墙镜左看右看,直到确定看不出一丝瑕疵之后,才艰难万分地挤出笑容来。
电梯门叮一声打开。
如果她知道办公室里头的那人和她一样,情绪起起伏伏,像潮汐一般退了又涨,涨了又退,应该就不会这般忐忑了。
一大清早,总经理办公室之外,几位秘书和助理几乎没将眼珠子给瞪出来。向来视时间如生命,以身作责,并勒令全公司首先必以遵守时间为准则的总经理,居然迟到了。赵秘书左盼右盼,总算盼了他来,从接到前台电话时便挺直脊背目不斜视守在电梯口,只想赶在第一时间将今天的重要行程报告给他。结果,电梯飞速升到了28楼,却定在那里,迟迟不见开合。她实在忍不住了,伸手按了墙面的按钮,一抬眼,刚好从打开的缝隙里看到他们的总经理居然低着头一动不动地靠在墙角,魔怔了似的,出了神。
方子恺愣了好大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浑然不觉有人盯着他看了许久。信步走到办公室,赶在秘书开口之前交待了一句:“今天除了花语杂志的采访,将我所有的行程都取消。”
采访便在这样诡异低迷的情形下展开。
采访的人与被采访的对象同时心不在焉,于是乎,谁也别理会谁的偶尔失神,倒也顺顺利利,中规中矩的进行了下去。只是摄影师阿King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明显感觉不对劲,又死活琢磨不出来不对劲的地方究竟是哪里。
采访完成之后,之夏和阿King收拾好资料,礼貌作别,方子恺执意相送,于是三人一同进了电梯。阿King扛着相机和三角架站在最前面,再一次道谢:“今天真是多谢方总了,实在想不到方总日理万机,却是这样的平宜近人。”任谁都听得出来这实在是一句没什么养分的恭唯话,方子恺只说:“不用客气,应该的。”
这小子却恭唯上了瘾,又道:“今天听过方总的采访,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怪不得方总的企业发展得如此之好,以后还请方总多多关照。”
方子恺说:“没问题。”
之夏垂下眼睑,默不做声地听着旁边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言语。三个人的电梯,其实并不拥挤,反倒宽敞得很,可她总觉得压抑非常。余光捕捉到方子恺时不时递过来的眼神,心底憋着一口气,只觉烦闷得不行。
陆宇航有句话说:“你就是喜欢装傻。”
她倒宁愿她是真的傻。没心没肺,混吃等死,不是正好。许多事情不用去猜,不用去了解,也不用去理会,简直是塞神仙似的逍遥自在。要知道装傻也是一门学问,不仅要傻得能骗住别人,更重要的是要能唬住自己。管得住自己一颗心,知己知彼,何愁不能百战百胜。
但是这会儿,她却有些装不下去了,心若一乱,还何谈攻与御,防与守。
电梯门应声打开,站在前面的阿King率先走出电梯,嘴里又一句恭唯话说了一半,当他察觉到身后没有动静之时讶然回首,电梯门已然合上,极速下沉。由是,他没来得及看见方子恺一边无声地拖住之夏让她挣脱不得,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上了电梯。
电梯里,方子恺一直维持着拖住之夏的姿势不变,牢牢将她襟固在自己的臂弯里。头顶灯光闪烁,半尺不到的距离,近得能看清对方脸上细小的绒毛,和眼波之前光芒的流转。之夏无声地咽了口口水,不是她自做多情,而是这样暧昧的姿势很难不令她心生遐想,她是真的以为下一秒他就要俯身下来吻住她,甚至有些害怕,因为第一次那个突然的吻那样灼热,几乎没将她整个人都给融了。然而,他只俯身过来将她额际掉落的一缕发丝掠至耳后,然后一阵温热的气息萦绕在她耳际,他说:“不用发窘,我是真的想吻你。”
很好,将她惹怒了,他便功德圆满了。
驶出停车场,之夏以为他又要载她去吃饭,正琢磨着这不早不晚,到底算是喝早茶,还是吃中饭。可是方子恺却方向盘一打,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车子已经驶在了一条坎坎坷坷的小路上。
她懊恼地冲他叫嚷:“这是去哪儿啊?”
旁边的人眉毛也没抬一下。这人就是有这么些臭毛病,他不想说话的时候,任你将嗓子喊哑了,将他耳朵都给震聋,他也不带吱一声的。
道路越行越窄,两旁绿意渐浓,空气里也渐渐地氧份充足起来。之夏这才知道他是要驶去海边,忽然就没了脾气。
“要去看海么?”她问。
“小朋友不要这么聒噪,听叔叔的话,系好完全带,坐好。”他答。
她盯着他一本正经的侧脸,忽然失笑,然后车厢里又静默了下来。
忽然想到了什么,她问他:“有个问题我想了好久了,你为什么喜欢《情书》?”问出口了,才反应过来这实在不是个好话题,情书,情书,难道是因为书么,当然是因了这个情字。
方子恺没想到她居然有此一问,怔了一怔,飞快地看了她一眼。
他等她这个问题实在是等了很久很久,久到他以为她不会再问他了。
结果等到他不想再答的时候,她却问出口了。
终究还是一场夙缘。
他语声轻浅。
我不喜欢冬天。
因为冬天的空气里,总是夹杂着风的哭泣。
风,它为什么会哭呢?
它也像我一样,思念着爱着的人么?
明天我就要回去了,回到你身边。
我整夜都闭不了眼睛,
我想看着时间的沙漏,缓慢又迅速地溜走。
可是破晓之前,我却忽然心悸,
我怕我见到了你,你拥我在怀里,
我却控制不住,这一生,都不想抽离。
太平洋的海水,真咸啊!
那是因为每一次来回,我都忍不住用眼泪将它灌溉。
所以,海草是咸的,海花是咸的,
我想你的心,也是咸的。
(13)
这是《情书》第七篇中的文字。
一字一字地念出口,似乎也没有多难。海水,海风,距离,爱而无妄……远够不上他第一次看见时的那种震憾。那时候,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由不得他不信,因为那书除了叫做《情书》之外,还有另一个名字,叫做“事实”。
他念完第一句,之夏便反应过来了,带着笑意淡淡然听着。方子恺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略有些低沉,或许比不上新闻联播中的男播音大气沉稳,但增一分失了雅致,减一分又失了魅惑。
念完之时,她眼中已有雾气渐生。
车子已经停了下来,隔着挡风玻璃,远远看见前方有大块的黑色礁石,礁石下面,层层海浪翻滚起来,蓝色的海水腾起一片片雪白的浪花,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生生不息。
方子恺拉下安全带,推门下车,随意找了块岩石坐下来,摸出烟来,一手拿着打火机,一手拢住小小的蓝幽幽的火苗。许是风大,许是他一时走神,试了两次都没有点着。
之夏靠着他旁边坐下,一抬头,正好看见蓝幽幽的火苗倒映在他眼睛里。这种蓝,和天空,和海水的颜色都不相同,只衬得他一张脸格外立体,瘦削而落寞。原本伸出手来是想夺他的烟来着,结果触到之时却临时改了方向,拿过那只zippo,斜过身挡在他面前,轻轻一按,蓝幽幽的火苗瞬时引燃了腥红的烟火。
他笑着道了声“谢谢。”
她说:“一句谢谢怎么够,这可是我生平第一次帮人点烟。”她的声音很低,被风吹散,听着竟有些不真切,像撒骄。
他愣了一下,然后大笑:“那抱歉得很,你不是第一个帮我点烟的女人。”
她说:“多么?”
没头没脑一句,他却听懂了,“不多,就一个,”又补了一句,“能给我点烟,也是要福分的。”
她就笑了起来。
听着像是玩笑,但是谁知道是真是假。
方子恺看着她笑,近乎贪婪。想来有趣得很,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他这副好皮相不去演戏真是可惜了。现在想来,这出戏被他演得,简直炉火纯青,拿出去参赛指不定都可以搬一座奥斯卡小金人回来了。
可演得愈久,却渐渐地失了方寸。
“《情书》中的那个女孩,很像我曾经深爱过的一个人。”他终于忍不住说出口。
“方子陌?”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回答她先前的那个问题,于是心目中徘徊很久的猜测一冲动就脱口而出了。脱口而出之后,便忍不住再一次后悔,除了像她这样失了记忆的人,谁没个正常点的过去,尤其还是他这种专吸引女人的发源体。她后悔不迭,揭人伤疤,何苦来哉。
听他简短道了个“对”字,下一秒,他已经对着海风笑了,“你那是什么眼神,怕我会想不开,还是担心我会拿你来撒气?什么女人啦,一点同情心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