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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掌上微尘 当前章节:15382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9:18

她却笑不出来。听他自顾讲了下去:“让你失望了,还真不是你想象中那种轰轰烈烈,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方子陌是我爸妈领养回来的,也许小时候相依为命惯了,再加上我这人确实挺有魅力的,唉,唉,别掐,这句去掉好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她究竟爱我什么,我这人,还真像你说的那样,无赖,又没什么优点。直到,直到她离开了,消失了,我才知道我爱她,爱得那样深。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直到她离开的前一秒,我都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我爱她,如果能再来一次,让她知道我爱她一点也不比她爱我少,那该多好。”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我爱她,她却不知道。

她爱我,却非得要在再不能拥有的时候,我才了悟。

之夏笑了,但是轻得像没有:“想不到你还有一段如此伤心欲绝的过往啊!”

他说:“这不叫伤心欲绝,这叫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她仍是顶着那抹轻得像没有的笑:“嗯,很恨,很多情,比唐明皇和罗密欧还多。”

他偏过头来看着她那抹轻得像没有的笑,笑了,很畅快:“不如,咱俩试试?”

风很大,她听不真切,他的声音斑斑驳驳碎在蓝天,白云,海水里。

许久之后,他推她:“饿不饿?”

她抬起头来,眼睛里透着一片锦绣光芒,明明灭灭的,“这一路走来,你都是在找她么?”可惜,我不是她,我也不是我,甚至连我自己是谁我都不知道。杜可可说她是大智若愚,可她觉得应该将前面三个字通通拿掉,一个愚字合她才刚刚好。她说:“其实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洒脱。失忆,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一次全新的生命,一个全新的开始,但对于我这样死心眼的人,我总在担心我是不是丢掉了什么,是不是有一个我很爱很爱的人,但是我却想不起来。”

他一直看着她一脸认真的表情。一段话说得语无伦次,没头没尾,但他听懂了,不仅听懂了,还将她说出这段话的真心与假意通通都听了进去。竟然不敢再看她,不敢看她眼睛里来回晃动的水色光芒。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能够隔着潮汐听见白色的海浪上面海鸥扑闪着翅膀的声音,她推了推他,说:“我饿了。”

地上已经积满了烟头。方子恺吸完最后一口,绕过车头,替她打开车门。他一向绅士。披着恶魔皮的绅士。

之夏坐进去之时,听见他的气息浅浅喷在她耳际:“我是认真的,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考虑好了告诉我答案。”

她胡乱冲他点头。

菩提老祖有句名言:有一天当你发觉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大话西游》中有那么多经典台词,不知为何她偏偏记住了这一句。至尊宝的回答似乎已经无关紧要,此时此刻,她忍不住想要大哭一场,她便知道,玄关已解,劫难已临。

(14)

陆宇航出去之后,之夏将自己埋在被子里。生活似乎远远偏离了她预期的轨道,无论是与方子恺之间的剪不断理还乱,还是与陆宇航之间的理不清道不明,她只怕都已经走上了歪路,更只怕已经回不了头。

接下来两天是周末。

一场声势浩大的流感来袭,整个城市如同遭遇了爱情一般,被单一色的纯白所浸染。时尚潮女王馨悦也未能幸免,乖乖守着早晚一瓶点滴,裹着厚厚的被子,窝在家里做起了宅女。之夏叮嘱她要好好养病,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光荣传统,要像对抗失恋一样勇敢地战胜流感病毒。王馨悦有气没力地吐了一个字,“滚”。之夏撑不住笑了。然后合上电话,垂头丧气地奔回老宅,和老太太作伴去了。

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种人,无论何时何地,无论相隔多远,无论时光怎样变迁,她总能给你最大的包容和最多的温暖。这个人就是母亲。哪怕这个母亲只是经由一场交通意外撞出来的。

之夏刚一进门,老太太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眉毛皱成了个川字:“闺女,这一个月你都干啥去了,怎么瘦成这样了?”

之夏一头扑进她怀里,小声呢喃了一句“哪有”,笑了下,再不做声了。

老太太体贴地拍着她的后背:“到底出什么事了?是不是小航那死小子欺负你了?”

之夏“噗嗤”一声,啼笑皆非:“您都想哪儿去了?其实我就是想你了,就回来了。”

老太太任由她像只树袋熊一样趴在自己身上,两只手臂一上一下地晃悠着,晃得她眉开眼笑。她这一生只得两个儿子,均已人到中年,且在各自的领域各有建树,如今也没有多少事情轮得到她来操心了。所以对于这个半路捡来的闺女,她一向是极疼爱的。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年在医院看见的那一个眼神,那样隐忍的礼貌与坚强,明明一无所有了,却宽容地放过了无意伤害她的人。她看得明明白白,那不是天真,而是真正的善良。一时心软,就将她领了回来。而上天果然是公平的,她给了她全新的生活,她便还了她迟来的母女情。

人生一世,祸兮福兮?到头来不得不叹上一句,既有前缘,则得后续,是为因果。

望着老太太笑弯的眉眼,之夏沉下眼睑,悄然扬起了唇角。

晚上吃过晚饭之后,照例趴在露台上,闭着眼睛嗅空气里香樟树的香味。

她有很多俗气的习惯,譬如爱喝茶,爱种花,像老年人一样,如无特殊情况十点左右上床睡觉,哪怕失眠到死,也要睁着眼睛在床上躺着。王馨悦不止一次嘲笑她说,最好盖个大瓦房,再养点小鸡小鸭,如果还有个男人那就再好不过了,夕阳西下的时候,两个人手拉着手扛着锄头从田间回来,临万顷红尘,披满身霞光,简直是神仙眷侣啊神仙眷侣。

其实王馨悦还真没有说错,她隐隐向往的正是这样一种生活,只不过,向往终归只是向往罢了,生活中总有许多需要妥协的地方。所以,之夏有一句口头禅,只要闭上眼,深呼吸,所有的难过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一阵晚风吹来,之夏倚着栏杆,像从前一样紧闭上双眼,深深深呼吸了一口,再长长地吐出来。许久,缓缓睁开眼睛,心底却隐隐有些失望,似乎这次的魔法并没有凑效,心底依然浑浊一片。

最后,她想了又想,终于还是掏出手机来给方子恺发了条短信。

“谢谢你。”

然而,预期中的铃声却并没有响起。一分钟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一晚上过去了,手机屏上依然一片沉寂。她就这样盯着手机看了一宿,不知道几点才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早上醒来的时候,太阳从大开的玻璃窗里照进来,落下一地灿烂的金黄。可是手机里依然没有一丝回应,没有短信,也没有未接来电。她不知道心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几分茫然,几分失落,几分疼痛,绵绵地散落在身体每一个角落里,最后,终于沉寂下去,只剩下一片空蒙的寂静。

之夏翻身起床,趴在露台上,昂首仰望着天空里层层叠叠的白云,和飞鸟腾空而过时浅浅掠过的痕迹。她依然是她,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

早上九点,吃早餐,迷迷瞪瞪。

中午十二点,吃午餐,懵懵懂懂。

下午三点,在花圃种花,浑浑噩噩。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傍晚时,老太太接了个电话,接完之后兴致勃勃地说有一个好消息要宣布。原来,陆远辰今天晚上要带女朋友回来吃饭。

这还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陆家老宅除老太太孀居之外,余下三人便是三名黄金单身。尤其是陆远辰,常年忙于工作,四十出头了身边却连个女人都没有。一提起此事,老太太便恨不得将一头华发都给揪下来。这不,好容易要带女朋友回来吃饭了,可不就是比过大年还令人兴奋。

之夏强打起精神来帮老太太预备晚餐,定菜谱,然后开车出去疯狂采购。八时许,满满一桌盛宴布置妥当,空气里到处都飘散着美食的馥郁芳香,直令得之夏胃口大开。

然而,这顿盛宴她终究还是没有吃成。

陆远辰刚刚领了一名精致淡雅的时尚女子进门,二十七八的年纪,看上去比之夏大不了多少,一家人热热闹闹地招呼完毕,之夏的手机便风风火火地吵翻了天。

王馨悦的声音尖锐得像是防空警报:“夏啊,你快来,快来,可可出事了!”

之夏的脸色“唰”一下变得煞白。这样的场合于情于理她都不应该缺席,但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和老太太交待一声“我朋友出事了”,抓起手机就往外跑。

跑去很远,听到身后隐约传来陆远辰的声音:“哪位朋友?”

之夏边跑边答:“是可可。”

她跑得很快,耳边有风,是以,她再也听不清身后究竟有没有回应。

但是有或者没有,似乎都没有多大关系了。

(15)

王馨悦坐在急诊门口一排长凳上,两只手被自个儿来回紧捏着,捏出了一片红淤。看到之夏从电梯里跑出来,她赶忙迎了上去,说话的语气已是哆哆嗦嗦的。之夏无声地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不要害怕,可是自己一颗心却仿佛有成千上万只爪子同时在挠似的,又痛又痒,简直要破体而出。

其实来的路上已经隐约猜到是怎么回事。前不久和方子恺一起在外面吃饭,因为酒店实行会员制,豪华的欧式餐厅里,并没有多少人,出乎意料的悠静。后来吃完饭出来,隔着远远的回廊,隐约看见两道熟悉的身影,她揉了揉眼睛,推身边的方子恺:“喂,你看,那是不是可可?”也许是太过吃惊的缘故,一吃惊思维就跟不上来,她忘了方子恺并不认识杜可可,这叫他怎么回答?他慢条斯理道:“可可,名字不错,听着便感觉风光旖旎,哪天你介绍我认识了我再来回答你。不过,旁边那人我倒认识,花语出版集团的董事长,他不是你二哥么?”

未及答话,眼前惊鸿一瞥的人影已经消失不见,之夏只疑心自己眼花,并未过多放在心上。但是此刻她只恨自己脑袋是浆糊做的,为什么不警觉一点,如果早一点提醒杜可可,也许今天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王馨悦沙哑的声音里明显带了哭腔:“今天上午我在医院打点滴,没想到竟碰到了可可。她脸色苍白得跟鬼似的,我就问她是不是生病了。她好像没多大精神,只告诉我已经看过医生了,没多大问题。我就信了。后来我们就回去了。我就想说我都在家里闷了好几天了,干脆去她家坐坐好了。可是才刚进门,她就不对劲了,整个人好像虚脱了一样,我赶紧扶她去床上躺着,然后,我就吓傻了,好多血,夏,可可才躺了几分钟,床上,好多血……”

说到后来,已经语无伦次了,反反复复只强调一句,血,好多血……

之夏捉住她两只手,强迫她冷静下来,可是自己也不见得有多冷静,整个人都在抖。然后她俩就这样相互搂着守着急诊室那扇大门,也不知过了多久,听见王馨悦的声音小小的颤颤的散在耳边:“为什么女人总是要犯傻呢?”

不知道。

可是这还真是个问题。

后来急诊室的门哗啦一声打开了,医生护士从里头鱼贯而出,杜可可也被人推了出来。她俩赶紧迎上去,只见杜可可清秀的面颊上一丝血色也没有,紧闭着双眼,正陷入昏迷中。一直强忍着的眼泪瞬时越过了堤幔,啪嗒往下掉。明明医生已经交待过没事了,说血已经止住,并没有造成多大问题,只因她身体较弱,最近两年不适宜要孩子而已,可是她俩仍是禁不住潸然泪下,不是害怕,而是心疼。

但是杜可可醒来之后却是冷静,一滴眼泪也没有,还冲着她俩笑,虽说这笑就跟从石头缝里挤出来似的,又冷又硬。王馨悦照着她的脑袋便是一巴掌,但是打法就跟小时候挨爸妈打似的,扬得很高,其实落下来的时候并不痛。

“你说你怎么就能这么傻?为了个男人,值得么?”

“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合则来,不合则去,只不过多了一点后遗症而已。我并不后悔。”

断断续续的一句话,立时让在场的三人同时默然下来。由来,能够伤得人体无完肤的,无非是情是爱,但是摊上一颗玲珑剔透的玻璃心肝,一个“傻”字竟然再也说不出口了。明知道你带来的无非劫难,我如飞蛾般甘愿承受,那还有什么好说。

之夏只问:“要不要我帮忙,或者给陆远辰打个电话?”

王馨悦听到陆远辰这个名字的时候瞪圆了一双眼睛,张大嘴巴,拖长了调子“啊”了一声。

杜可可摇头:“我和他再无瓜葛,我的事情我自己处理。”

之夏再说不出话来。这样的女子,真真是清醒得让人心碎。

接下来一个星期,之夏与王馨悦轮流来照料杜可可。杜可可没有通知她的父母,又因生病住院的原因讳莫如深,在杂志社也没有言明,只替她签了假条,说是外出旅行。因此,除了陆宇航和另一位高管前来探望过之外,病房里几乎再没有出现其他人的身影。

陆远辰是在某天傍晚时分出现的。之夏坐在床边,打开保温桶,舀了汤出来递给杜可可,王馨悦则陪在一边讲公司里发生的趣事。听到开门声,三人同时抬起头来,陆远辰背光站在病房门口,穿一身手工剪裁的深色西服,手里捧了一束百合花。人近中年,却依然风度翩翩,不减雅致。

没有人做声。

之夏拉了王馨悦出去,顺手将门带上。出了门,两人却吃了一惊,门外边,还有一位风度翩翩的年轻帅哥,正冲着她们笑。陆宇航道:“我给小叔当司机。”

于是乎,三个人像三尊门神一样守在门口,努力竖起耳朵想听清里头的动静。听得半晌,病房里却一丝声响也没有。王馨悦超水平发挥,摇头晃脑感慨了这么一句:“无非也就是爱与恨的角逐,但看一门之隔,是破镜重圆战胜了覆水难收,还是覆水难收击败了破镜重圆。”

之夏扬声附和:“经典,这句话可以写进杂志里头。”

陆宇航道:“可以考虑。”

三人都撑不住笑了。

苦苦压抑了一个多星期的沉重心情,总算在这一秒得到了缓解。

许久之后杜可可才讲给之夏听,你不要怪陆远辰,他不是坏人。十八岁时我便认识了他,那时我刚上大一,他应邀来我们学校作报告。也许是鬼迷心窍吧,隔着层层人海,我只一眼就迷上了他站在讲台前的翩翩风度。后来,我拼死拼活改了专业,逼着自己一步一步地向他靠近。七年,还是八年了吧,无论我怎么努力,却总是隔得太远,到最后,我都已经记不得初衷了。后来偶然遇上,他想要个女人,我便靠了上去。所以,这怎么能怪他呢……

不怪他。

那么,只得这么一句,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

之夏想,那到底是一盏什么样的灯,总引得人,如飞蛾扑火。

(16)

杜可可还有一句话说:“你啊,别光顾着装傻,自己的心总要自己来定。”

彼时,她正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鸡汤,坐在病床前那张小方凳上,傻了眼。这个世界上糊涂的人和难得糊涂的人这样多,没成想,清醒的也不是没有。

但是有些事情并不是有心就够,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是为情势,而非为情动。

收拾了碗筷出门。之夏坐在出租车里,漫无目的地望向车窗外,有风,拂面而来。

下意识地打开手机翻到收件箱。

距离她发出短信三天之后,总算收到了回应,她给他三个字,他同样回了她三个字。

“怎么谢?”

头一个反应是“那我请你吃饭吧”,可想而知,这样发出去铁定要被方某人肆意嘲笑,灵机一动,改了个“我请你喝酒”。

——孰不知这样换汤不换药,更能引人啼笑皆非。

过了很久,他回:“不行。”

还得寸进尺了,她问:“怎么不行?”

这回,方子恺倒是没有再卖官子,很是痛快地撂下话来,只不过一句话气得她半死:“除了拿你自己来谢,否则,永远不要对我说那个‘谢’字。”

那一刻,忽然恨极了他说话的这种腔调。从来都猜不透,他说出的话里究竟有几分真心,几分假意。或者这份真心当中,又有几分是留给她的。

之夏倒在床头上,将手机往床边随手一扔,砸在被祷上,扑扑憋响。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叮叮咚咚划过芭蕉,连打窗台,可不正好敲在她心坎上,软绵绵地疼。

这之后,又是好长一段时间不曾联系。

杜可可出院那天,之夏没有去接。不只她没去,王馨悦也没有去。陆董事长拨冗而来,无论他出于何种心情,是求和,是致歉,还是弥补,总要给他腾出位置。何况,既知道了杜可可这么多年的隐秘心情,这二人背着她同时落下了结论,既认定了要做飞蛾,那么,再多扑一次火又何妨。

王馨悦笑说:“咱俩这样像不像操碎了心的红娘?”

之夏蓦然想起前不久还戏称了一声“二嫂”的那位金枝玉叶,忍不住揉了揉眉心,这光景,怎一个乱字了得!

这天下午,之夏和陆宇航招呼了一声,顶着太阳出了门。

沁春街位于城南,颇为安静的一条路,弯弯绕绕地掩映在两旁的高楼大厦之中。下了出租,走过两个路口,往左边拐进去,逼仄地行去一段,一抬头,总算看见了一块掉了漆的蓝色牌子。

泌春街53号。

之夏抹了把额头的汗,掏出名片来仔细地核对一遍,确认无误之后,这才沿着狭窄的楼梯,拾级而上。

走到尽头却是豁然开朗起来。整整一层被打通成一片开放式的办公区,浅绿色的墙面,配上深绿色的棉布窗帘,天花板上甚至用五颜六色的彩灯布置成天女散花的模样,临窗一排,摆满了绿色植物,之夏迈步进去,徒然生出一种曲径通幽的感觉。

一路行来,走到这里,总算不那么忐忑了。

之夏递上名片,说明了来意。接待她的是一位小姑娘,二十岁上下,一双清透的眼眸滴溜溜地将她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这才领着她上楼。

之夏跟在她身后摇头失笑。

然而下一秒,她便笑不出来了。

当她看见办公室里头坐着的那人时,大大地吃了一惊。

怎么会是他?

还记得头一次和方子恺在Seven相遇,他喝醉了酒,抱着她不放,后来他的朋友找过来,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才将她从他怀里解救来来。

解救她的,可不就是眼前这人!

后来和方子恺熟了之后,跟着他出去吃喝玩乐又碰到过几次。实在是风度翩翩的一个人。结果方子恺指着那人对她说,这回看走眼了吧?这小子可是咱这群人里头最难缠的一个了,十个我加起也自叹弗如。想当年,和他爹倔,死活也不肯去公司里上班,硬是空着两手从家里出来了,吃糠咽菜的,还别说,还真给他混出名堂来了,现如今爹管不着娘骂不着,别提多逍遥!

她笑,吃糠咽菜的那是猪。

心里还是由衷佩服的,成功的人不少,但是靠着自己的双手勇敢闯出来的人,那才是真正的成功。

然而,之夏没想到的是,这人所走的成功之道,居然是开了家侦探社。不由莞尔,怪不得方子恺这样的人在他面前也自叹弗如。

那人见了她也是一愣,好在很快反应过来,伸出手和她打招呼:“靳小姐,好久不见。”

“幸会,樊少。”便连方子恺也很久不见了,何况是他。之夏淡笑着和他握了手,既是熟人,也就没有什么好客套的了。打开手袋,将《情书》拿出来,摆在他面前。

没有想到的是,听之夏讲明来意,樊益头一个反应居然和当日的杨欣如出一辙:“冒昧问一句,靳小姐为什么要找这本书的作者呢?”

之夏再一次失笑,这还真是一个问题。总不能说,只因为她一时好奇,或者说她想完成曾经答应过某人的一个条件。这样的理由,说出来连她自己也觉得滑稽,何况旁人。但事实确实如此。

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干脆也就不答了。只说:“不知道樊少肯不肯帮这个忙?”

樊益却捧着那本书皱起了眉头。过了许久,听他道:“最近怎么不见你去看Ken?”

Ken?

足有十秒之夏才反应过来,Ken是方子恺的英文呢称。

同样的,这个问题也遭到了搁浅,她依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樊益叹了口气,最后的一句话是“容我想想”。

于是那天,之夏带着一肚子疑惑回到公司。

晚上,破天荒地接到了方子恺的电话。如果不包括那条气死人不偿命的短信,和醉酒之后毫无意识的相撞,他们已经有将近一月没有联系。

方子恺说:“听说你今天去找樊少了?傻不傻啊你!我也就是随口一说,你不要放在心上。”

隔着重重夜色听他的声音,依然低沉如水,可不知为何,她居然没来由地生出了怨气,偏又发作不得。最后,只得闲闲地讲:“你在哪儿呢?真没良心,还是好哥们儿呢,这么久都不打给我。”

他的声音里带了笑意,但是越发低了:“终于想起来要问了啊?咱俩个到底谁比谁更没良心些,我在医院呢!”

(17)

后来方子恺想过许多次,如果他一直坚持,一直苦苦地坚持下去,不给之夏电话,他们也许真的能随着岁月淡成陌生人,彼此站在天涯的两端,再无挂念。

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

也是凑巧,樊益去过他的办公室,鬼使神差的也看到了那本书。是以,当之夏拿着书找到他的时候,他理所当然地以为这小两口在耍花枪呢!当下,便给方子恺打了电话,笑问这唱的到底是哪一出。

方子恺摇头苦笑,谁知道这究竟算是哪一出?

哪一出都逃不过,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之夏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翻来覆去地想,他怎么就会在医院呢,别是又想了什么新招来骗她吧!然而,直觉告诉她,这回他并没有说谎。勉强熬到了第二天清晨,早早打了电话给陆宇航请假,套上衣服便往医院而去。

路上的行人多是匆忙,因此,或多或少地掩盖了她心底的一些慌乱。

到达医院门口的时候时间还早,她猜想他也许还没醒来,于是绕到马路对面,打算买束花。花架上玫瑰娇艳,百合清纯,直逼人眼,看了一圈,仍是不知道要买什么好。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方子恺的声音有些气极败坏,“没良心的女人,不是告诉你我生病了么,怎么还不来看我!”

一句话堵得人直欲吐血。

到底还是冲出花店,穿过马路,三步并作两步朝他所在的病房跑去。

推门进去时,方子恺正坐在床头看文件。穿一件宽松的睡袍,闲适得一如在自家卧室,气色也未见有异,但是脸部轮廓却是瘦了,五官线条加深,越发显得刚毅。看她进来,他抬了抬眉毛,笑了,“你也忒小气了吧,来看病人,连束花也没有。”

之夏彻底无言了。歪着脑袋上下打量他,就他这一副能将人气得死过去又活过来的模样,哪里像病人。周星星跟他比也差得远。

“都说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今天我算是见识到了。”跟他一般见识,那还不是自找不痛快。之夏强压下心底一口长叹,也不怒了,只觉无力,“既然你没事,那我回去上班了,公司还有事呢。”

等了半天,却没有回应。凝眉看去,只见他一双漆黑的眼眸牢牢定在她身上,直愣愣地,像是要穿透层层肌理看进她灵魂深处。之夏彻底失了力气。

王馨悦说她欺软怕硬,现在,不只硬的怕,软的也怕了。从前,她有胆子与方子恺斗鸡眼一样的掐来掐去,骂他混蛋,咒他彻底残废,如今,却连他一个眼神也承受不住,像头受惊的小鹿似的,连心带肺都在颤。

那时候,方子恺念叨她整一个没心没肺的疯丫头。倘若别人这样说,兴许她也就认了,事实如此。偏说这话的是方某人,于是当场,她一跃而起,一把揪住他领子,恶声问:“说谁呢?”

那会儿正跟一大帮子人在山庄钓鱼,她跳起来的时候,方子恺只感觉眼前徒然一暗,所有的光线都被那一道灵动的身影给吸了进去,不自觉地愣了神。待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个人像连体婴一般缠在一块儿,外人不知,只当他两个在打情骂俏,问一声:“谁赢了?”之夏想当然地:“那还用说,当然是本小姐啦!”

旁边一阵哄笑。

她才反应过来。

他黑着一张俊脸连连求饶:“疯的那个是我,行了不?”

结果待得她志得意满地松开他,他下一句话说:“跟一疯女人一般见识,疯的那个果然是我。”气得她直磨牙。

到如今再回过头去看,这些丝毫也没有实际意义的片段,却恰恰将记忆填满。

方子恺看了她许久,最后说:“我长是不好看么?”

之夏一愣。

他说:“就你那水平,我还真不信在公司里能有啥事,还不就是翻翻报纸,看看帅哥。我自觉我长也还行,你就凑合着看看算了,还能省点路费。”

他怎么就叫方子恺,他应该改名叫方妖孽,就他这一张嘴巴,如来佛也能被气得学孙悟空大闹天宫。她怒极:“你有水平,不就是能将《长恨歌》张冠李戴么,多情自古空余恨,此恨绵绵无绝期。”

他笑:“总比某些专会揭人伤疤的人要强些。”

“就你这种没心没肝的千年祸害,知道什么是伤么?你要知道什么是伤,就不会……”

“不会什么?”

她怔愣在当场。也不知是受了什么蛊惑,几乎就失言了。

对望许久,两人似乎都急切地想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几分端倪,但是折子戏里的青衣遇上了秦腔里的白面小生,一个比一个更有道行。他倒是笑了:“我要是祸害,那你是什么?”她没好气地:“那我就是祸害头子,专治你这种败类。”

正争闹间,护士端着托盘进来,之夏之才反应过来,这是在医院,她竟和一个病人乌眼鸡一样斗了半晌,不由好气又好笑。看着方子恺在护士的监督下乖乖地吞下药丸,虽然很不应该,但她还是生出了这么一句感叹,原来,原来,他还真是个病人啊!

方子恺吃了药放下水杯,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当然猜到了她脑子里正在想些什么,禁不住摇头失笑。

护士离开之后,方子恺继续倚在床头看文件,之夏歪在沙发上翻时尚杂志。先前剑拔弩张的气氛,竟名其妙地缓和了下来。后来陆续有人推门进来,大约是方子恺公司的职员,之夏也未多放在心上。

就这样到了中午。之夏伸了个懒腰,从沙发上直起身来,想问方子恺饿了没有,结果正赶上他抬头看她。于是,那双黑色的眼眸熠熠生辉,笔直落在了她清浅如水的瞳孔里。

已经记不清,这究竟是第几次脉然而视。

不知道这是否叫做心有灵犀?

就这样默然对望着,也许只一秒,也许是一小时,也许苍海桑田,已是须臾一生。

最后,手机铃声颇为扫兴地响了起来。是方子恺的电话。他接起来,“现在过来么?好,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嗯,那我等你。”

(18)

电话是方子恺的父亲打来的,之夏听到他不咸不淡的喊“爸”,是那种对长辈应有的稳妥称呼,但是用在父亲身上,实在有种说不上来的别扭味道,恭敬,淡漠而疏离。

之夏有些忐忑不安,无意识地拽紧了手中的杂志,狠狠地捏出了大片皱折。这就要见家长了么?那么她又该以哪种身份自处呢?是好朋友,好哥们儿,还是红颜知己?似乎哪一种,都缺了那么一丁点距离。

允自胡思乱想时,方子恺已经讲完了电话,淡淡然看着她,说:“那书跟你有仇么?”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之夏念叨一句,思绪仿似仍在挣扎,“方子恺,我……”

他却根本不给她挣扎的余地,一句话,将她截得彻底:“我有点饿了,想吃翡翠居的红豆汤圆,你去帮我买回来好不好?”

静了片刻,她反应过来,说“好”,似乎也只能说个“好”字。一边胡乱冲他点头,一边还记得给了他恬然一笑,然而背转身时,鼻端却骤然一紧,只觉涩得慌,仿似有股莫名的潮汐要喷薄而出。

走出医院大门时,远远瞧见一群西装革履的精英人士,领头的两位两鬓略微斑白,但雅致依然,耳边有交谈声随着风向淡淡飘来。

一说:“这次真是多谢你了,李院长,小恺的病,唉,劳您费心了。”

一说:“方董不必客气,咱们这么多年的老朋友,再说小恺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无论如何,我也不希望他有事,我会尽力的,放心。”

之夏心有愤愤,真不愧是社会主义社会,士农工商,三六九等,人和人果然是有差距的,底层小老百姓缠绵病榻吃不起药的比比皆是,有些人生个小病却恨不得连国家主席也要下发一号文件通知。

话说回来,方某人到底生的啥病?耗了一上午,连个基本点也没能抓住。之夏恨恨地想,管你啥病,姐姐我不奉陪了,还红豆汤圆呢,想得倒美,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眨眼一个下午过去了。公司里确实没有多少事,之夏果真找了大堆杂志书刊出来,靠在椅背上,偶尔翻一翻,权当打发时间。四点多将近五点的时候,助理小王神神叨叨地靠过来,道:“之夏姐,怎么最近一个月都不见陆总编给你安排事情?从前他那么关照你,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之夏笑了一笑,斥她,“胡说八道!这年头怎么专门盛产八婆。”心底却是烦闷不堪,跑到洗手间冲了把脸,冰冰凉凉的水渍,像是要透过皮肤,渗进血管里。

晚上约王馨悦一起吃饭,忆起小王说过的话,想了一想,拿出手机打给了陆宇航。因为有了陆总编的加入,他们吃饭的地点蹭蹭往上涨了好几个档次,最后选了在法国餐厅吃牛扒。

王馨悦和她咬耳朵:“吃错药啦?怎么突然想到请客吃饭?”

这一咬没咬好,声音略大了些,陆宇航放下刀叉,要笑不笑地朝她们瞥了一眼。

之夏一把掐住她,恨恨地讲:“有得吃你就吃,哪那么多废话!”

王馨悦继续保持咬耳朵的状态:“妹妹,我是心疼你的钱包。”

之夏默了一默,她有些怀疑,这女人就是故意说给某人听的。

果然,陆宇航干脆笑出了声:“你以为她叫我来是做什么的?请一人来吃饭,再请一人来买单,懂了么?”

之夏“噗嗤”笑了出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之夏的电话响了,犹豫了十秒钟她才嘟囔着接起来,踱到人烟稀少的走廊尽头,对着电话讲:“方大少,又有何指教?”

方子恺说:“哪敢指教靳大小姐你啊,不过拜托你买份吃的,结果买了一整个下午,人影都不见了,你不会告诉我你迷路了吧?”

他倒还有理了!之夏懒得同他啰嗦,没好气道:“到底有什么事?”

他像是突然没了气力,闷闷地说:“我饿了。”

之夏福至心来,拔高了嗓音,一字一顿地问:“你不会告诉我从中午到现在,你一直都没有吃饭吧?”

“是啊,我一直在等你回来。”

方子恺果然如是回答,之夏忍不住揉了揉眉心。

赶到医院已是晚上十点多了。走廊里格外幽静,没有一丝多余的声音,之夏一路走来,只听见自己的高跟鞋蹬蹬作响。推门进去之前,她闭上眼深呼吸了好几次,以前总告诉自己,只要深呼吸,就不会那么难过,可是自从遇上了方子恺,这个方法就再也没有灵验过。

睁开眼睛,门却从里面打开了,方子恺穿着睡袍的修长身影,笔直立在门后边。

他弯着眼睛,笑:“我刚才做梦梦到你来了,一打开门,你果然在外头。”

她只觉心里憋屈得厉害,只怕他再多说一句,她就能扑漱掉下泪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静下来,打开带来的保温桶,盛好汤递给他,又将买回来的水饺拿出来,有点黯然地说:“时间太晚,红豆汤圆卖完了,你要真想吃的话,我明天再买给你。”

他点头,几乎是在狼吞虎咽,看在她眼里,心下又是一软。

等他吃完,之夏收拾好碗筷,陪他窝在沙发里坐着,这才想起来问一声:“你身体到底怎么样?在医院还住多久?”

他握着她一缕青丝在手上把玩,闲淡的话语听不出一丝情绪:“也许明天就出院了,也许这一辈再也出不去,谁知道呢!”

他知道他是在说什么不?她忽然就恼了起来,倏地直起身来:“你爱怎样怎样吧,我多余管你!”

“我又不会现在就死,你急什么!”

在医院说个死字多不吉利!可她却没有了再同他纠缠下去的力气:“你好好休息,我回去了。”说完,径直往外走去。

他抱臂倚在门口,目送她,很轻的声音,几乎是在呢喃:“靳之夏,你是不是真的喜欢上我了?”

黯淡的光线里,她似乎能听见自己心脏的痉挛,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像一颗颗珍珠。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叶:“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种混蛋,我疯了才会喜欢你。”可是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电梯门叮一声打开,她迈步进去,可是他却抢先一步拉住了她。下一秒,他的脸已经近在咫尺,时间仿佛突然静止了下来,天地间一切都不存在了似的,只剩下他和她,只剩下这缠绵一吻。

月亮在云端,欢喜在心底,一声轻叹,轻飘飘散在风里。

(19)

后来之夏才知道,方子恺得的是肺炎,感冒发烧引起的一系列并发症。但是,得了肺炎何至于在医院一住半月,甚至连院长也惊动了?转念一想,像他们这种有钱人,小题大做也不无可能。

第二天再去医院的时候,之夏远远地绕开了护士站,活像是做贼似的,一口气跑到病房,再一把将门带上。饶是如此,一张脸仍是红了个透底。方子恺望着她贼头贼脑的模样,大笑出声,之夏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他才捂住嘴,再也不敢露出一丝声响。

只怪得他们都忘了这里是医院,头天晚上,她被他吻得神魂俱灭,几乎连站立的力气没有,却骤然听到身后哐当一阵脆响,原来巡夜的护士刚好巡到这一层,于是连惊带诧地,免费欣赏到了一出世纪之吻。

后来那位年纪稍长的护士姐姐好心提醒他们:“病人还是要多注意身体,不要太过操劳。”窘得之夏羞愤欲死。谁料方子恺在她唇上轻啄了一口,一本正经道:“多谢护士姐姐提醒,主要是我女朋友太不听话,我们这就去休息,我会记得的,不会太劳累。”

之夏无语,如果脸皮厚也是一种武器,那么方某人已经接近无敌。

正是从这一吻开始,两人的关系来了个180度大转变,扶摇直上,一日千里。之夏每天都会抽空去医院陪着方子恺,有时只一会儿,有时一整天都窝在他怀里,各看各的文件书刊,互不打扰。偶尔对望一眼,眼睛里都是带着笑,只觉欢喜丛生,远处的天空和近处的每一阵清风,莫不透着醉人的甜意。

再一次去看他时,她果然带了翡翠居的红豆汤圆,还买了花。花店老板极力向她推荐火百合,说这个好,喜庆,看着也养眼,送病人正合适。结果之夏仍是挑了大捧的纯白色百合花。她想,他母亲喜欢的花,铁定他也会喜欢的。

果然,她没有猜错。

方子恺拿着那捧花怔怔地看了许久,久到什么程度呢?她已经歪在沙发睡着了。是以,她不知道方子恺一动也不敢动地抱着她在沙发上呆愣了许久,最后,在她额头落下极轻的一个吻,状似呢喃:“阿陌,你总算回来了……可是,你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回来……”

都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有了爱情的滋润,之前的阴霾一扫而光,上班之际也不再不长吁短叹了,一颗心整天都是飘飘悠悠,走在路上仿似都能飞起来。例会上,之夏居然主动请缨,说哪个版面忙不过来的,可以安排她来做。一满屋子人都瞪圆了眼珠,跟看打从西边出来的太阳似的,尤其是陆宇航,诧异地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到底还是指派了工作给她。

会后,王馨悦贼眉鼠目地逮着她笑得暧昧。

她说:“怎么,就不兴我奋发图强么?好歹本姑娘也是一年轻有为的有志青年不是!”

王馨悦哪里会听信她信口雌黄,一句话点明主旨:“老实交待,桃花一朵开灿烂了吧?”

她“咯咯”笑起来,“怎么,难道姑娘我天生就是一副倒霉相么,男朋友也交不得?”

“你啊!你啊!”王馨悦拿手弹她额头,“天下红雨了,不过,某人可是要一片痴心错付流水了哦!”

之夏没有再开腔,不由自主地朝总编室投去一眼,脸色瞬间沉了下来。青山对明月,明水照沟渠,圣人也参详不透,何况她这等俗世众生。

想起前日和陆宇航一起回老宅,一路上,她思量再三想找个稳妥点的话题,始终也没能如愿,终是将时光全部贡献给了沉默。到家之后,陆宇航泊好车子,和她一道绕着院前的香樟树走进家门。时至九月,香樟树的芳菲已经淡了,枝头上坠满了翠绿的果实。陆宇航定住脚步,在一树翠绿底下侧目看她:“你决定了么?”

其实她一向都挺笨的,但这一句话她却连个盹也没打,立马就听懂了。听懂了之后,却不知该如何回答,只好抿唇,昂首望向头顶的树叶,和那一片辽远无边的绯色天空。

他倒笑了,领头朝前走:“不就是个花花公子么。”语气清悠,似叹非叹。

可想而知,那一顿饭吃得甚是煎熬。

结果吃完了饭也并未消停,老太太眯缝着眼向众人宣布,陆远辰要订婚了,而订婚的对象,正是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位金枝玉叶。

天!飞蛾扑火,再一次被大火灼烧得尸骨无存?!

之夏几乎赶在第一时间打了电话给杜可可,也顾不上时间晚,约了她在公司楼下的咖啡馆,不见不散。

杜可可一径淡然的姿态,静水微澜的眼眸里,没有丝毫多余情绪的波动。之夏始终想不明白,她怎么就能够做到这般坦然,结果杜可可说:“你要是能想明白,那你就不是靳之夏,而是杜可可了。我也难过的,可是难过也解决不了问题。其实我知道他并不爱我,只是有些歉意罢了,所以,他离开我去娶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女子是理所当然的事,而我需要做的,就是忘记这段感情,然后重新生活。”

之夏握住她的手,一脸痛惜:“可可,你这样通透的女子,怎么也会有人舍得放弃?”

杜可可说:“之夏,其实我羡慕你,你不通透,但是你勇敢。”

之夏不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只看见半空里飘忽来去的感伤,没影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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