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去了医院,她将事情讲给方子恺听,方子恺略一沉吟,安慰她:“有人喜欢孙悟空,有人喜欢牛魔王,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
之夏凝眉:“你属什么的?”
他默了片刻,慢悠悠吐出一个字来:“猪。”
之夏颔首:“果然。果然和人的思维不在同一个层次上。”她当然知道他属什么,只不过就是想引他自个儿说出来罢了。
他猛然捉住她,在她颈上猛啃了一口。从前就喜欢闹腾,现在有了这层关系,只能是闹腾得更欢了。
最后他扮出个情场浪子的模样,一本正经道:“在爱情里,遇见对的人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君不见……”
她双眼一翻倒在沙发上,他赶忙扑过去,问:“怎么啦?”
她说:“哥哥,酸,我牙倒了。”
他愣了神。
她叫他,哥哥。
(20)
已经习惯了鼻端萦绕着清淡的药水味,哪一天闻不到反倒不习惯了。所以,一个多星期之后,当方子恺告诉之夏,他要出院了之时,之夏很是愣了一愣。然后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问:“什么时候,你彻底好了么?”
他唇边溢着一抹淡笑,静默着看她许久,无声点头。
她就笑了,很是畅快。
9月9日,天气晴,宜祈福,开市,嫁娶。
之夏穿着一身淡粉色的小礼服,规规矩矩地坐在亲属系上,安静又不失闲雅地欣赏了一出庄重肃穆的订婚议式。她看到陆远辰将订婚戒指套在金枝玉叶的左手中指上,然后在她额上落下轻轻的一个吻,再然后,观众席上暴发出一阵又一阵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是为祝福,但是此刻,在这间酒店大堂内,真正由衷感到高兴的,怕不是只有老太太一人。
仪式结束之后,准新郎和准新娘依依送别观礼的众人,最后,只剩下陆家一家子。陆远辰不在,他亲自驾车去送他贵为政府高官的未来岳父岳母去了。于是,老太太,之夏和陆宇航便陪着那位金枝玉叶候在酒店的休息室里。老太太拉着金枝玉叶的手,唠唠叨叨地责她“噫,要改口了,要喊妈知道不?”一边说,一边眉开眼笑。
之夏只觉心口有些堵。虽只是一场为了利益结合的联姻,双方都不见得有多少真情实意,到底,还是将那些有心有情的人伤得体无完肤。
便是在昨天下午,杜可可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没有人去送她,因为她只在离开之后才分别发了短信给之夏和王馨悦,短短一句话,我走了,会想你们的。
收到信息之后,之夏气握着手机极败坏地冲到陆宇航办公室,责问他是不是一早就已经知道了。陆宇航冷着眼睛看了她好一会儿,没有说话。之夏便知道,自己问了个傻问题。陆宇航是她们的顶头上司,下属要辞职离开,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他只说:“我尊重她的意愿。”
之夏闻言,无可奈何地卸了脾气。受伤的人总需要一个孤寂的角落独自舔伤口,她能够理解,只是做不到不去难过。
王馨悦说她这性格就是伪天真,伪善良,之夏想,她就是傻。
金枝玉叶那一身手工剪裁的礼服做得极是精致,雪白的面料上嵌了大颗钻石,映着明晃晃的光线,刺得人睁不开眼睛。之夏随意找了个借口提前出了酒店,走出门口时,远远瞧见马路对面有一辆黑色车子一闪而过,她有些愣神,那一溜儿张扬的“6”字车牌她绝不会认错,那不是方子恺的车?但是此时,他不是应该在医院么?
“在想什么呢?”说话的是陆宇航,见之夏离开,他便也跟了出来。
半晌之后之夏才反应过来,冲他摇了摇头。
陆宇航说:“你也真本事,站在马路边上也能发呆,哪天被车撞了,见着了天使,你是不是还要问一声,‘我是怎么死的?’”
之夏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陆宇航笑了,然后开车送她回家。
到家之后没多久,之夏接到了一个电话。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打电话给她的,居然是杨欣。
四个小时的车程,依然没能够将她心底的那份不安消掉分毫,她紧捏着手机,打开的短信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曾经拿着《情书》找到出版社的那个年轻人留下的地址。
杨欣告诉她,昨天下午,她偶然遇见了曾经的旧同事,正是当时接待那名年轻男子,并经手《情书》出版工作的那位。也没抱多大希望,只是顺便问了一声,没想到那同事居然真的有线索,回去之后没多久,那人便将地址发了过来。只不过他说,事隔多年,不能保证一定能找到当事人,但是,当年留下的这个地址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他清楚地记得,那名年轻人是A大的学生,而这个地址,正是A大附近颇为有名的一个小区。
黄昏时分,之夏站在了紫陌花园门口。
进了门,搭上电梯。随着电梯悄然拔升,心口的忐忑不由自主地达到了顶点,仿佛有两只无形的手,一只在背后拼命推,一只在前方使劲拦,相互撕扯,血流不止。
一路行来,每一步都像踏在刀尖上。
然而,终于走近了,按响了门铃,门后边,却没回应。
之夏说不清楚心底是什么滋味,松了口气,又隐隐有些失望。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探究些什么,更不清楚心底的那股恐惧到底从何而来。只是,有股怅惘,逶迤而生。
“方小姐?你是,方小姐?”
走出小区大门时,隐约听到背后有急促的呼喊声传来。之夏茫然回首,只见一个身着绿色制服的小保安三步并作两步向她跑来。
是在叫她?
年轻保安顿住脚步,一脸欣喜地望着她:“方小姐,真的是你啊!你不是出国了么,什么时候回来的?”
之夏犹豫了一下,答:“刚回来。”
保安笑了,露出几颗洁白的牙:“我就说,前些天方先生还回来过,都没见你和他一起。你在国外还好么?快三年不见,怪想你的。你不要误会,不会误会,我就是感谢你曾经帮助过我。”
之夏笑:“我很好,谢谢你。”
保安挠挠头,笑得腼腆:“我才晓得你和方先生……我以前还以为你们是兄妹,真是不好意思。”
“没关系。”之夏讲。
“那我不耽误方小姐了,你赶快回家吧!”
之夏叹一口气,露出一脸为难的表情。小保安问她怎么了,之夏想了想,说:“都怪我粗心,居然将钥匙弄丢了,他又在外地,所以,我是有家回不得。”
小保安爽朗地笑了:“这有什么难的,方小姐难道不记得了,方先生曾经留过钥匙在我们保安室,就怕你进不去呢!说起来,方先生可真细心,方小姐你有这么好的男朋友,真是幸福。”
之夏笑笑,跟在他身后,看他从一排抽屉里翻出一小串钥匙递到她手里,背转身时,脸上的笑容却是无论如何也挂不住了。
(21)
第二次走进那部电梯,第二次靠近那扇门。每走一步都像漫步云端,轻飘飘的,落下之时,又沉如铅块。之夏一直在想,从她手里打开的,会不会是潘多拉的盒子?
捏着钥匙的那只手轻轻一转。
门,开了。
房间里静得出奇。黄昏时分的一点微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薄薄的一缕,也是幽静幽静的。之夏踱过去推开窗户。大开的窗户里,渐有风起,将橘黄色的窗帘吹得鼓起来,呼呼作响。然后她踱回来,跌在米白色的真皮沙发上,拿手遮着眼睛,再也起不来了。
这,可是在做梦?
客厅的显眼处,有大片大片的照片墙,穿白衬衣的单薄少年和梳马尾辫的清纯少女;宴会上着燕尾服的白马王子和穿粉色公主裙的美丽女孩;向日葵花田里的打闹;琴房里四手联弹的雅致;雪山顶上一条羊绒围巾相系的温暖……
还有,冰箱上贴着泛黄的便利纸条,有的写,今晚要加班,早点休息,不要等我,乖!落款是哥哥。有的写,笨蛋,你不在,我怎么睡得着?落款是,阿陌……
一颗心瞬间从云霄沉入谷底。这些随着岁月流转的光影,这些微微泛黄的陈昔,这些如刀似斧刻在这一方狭小空间里的记忆,透骨而来,几乎将最后一缕呼吸都要淹没。
之夏不知道她究竟坐了多久,只知道有眼泪无知无觉地喷薄而出。她不想哭,真的不想哭,可是眼泪就是止不住,像破堤的小河流水,无声无息地倾泻下来,仿佛要将这一生未尽的眼泪都流干。她只能将自己蜷成小小的一团,紧紧地缩在沙发里,像鸵鸟一样,将自己深深掩埋。一忽儿又想,曾经的自己,那个叫做方子陌的自己,是否也曾经失声痛哭,也曾经这样将自己深深掩埋过?
之夏觉得凄凉。
曾经,曾经,一遍一遍地想起这个词,一遍一遍只觉唇间发苦。对于一个没有记忆的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莫大的嘲弄。
然而,比莫大还要大的嘲弄就是,明明看到了曾经,却一点印象也没有。明明曾经的那个人就在自己身边,谁料那人对于曾经,却是绝口不提。
他是在拿过去拥有的和她来一场豪赌么?
还是在等着她知道实情的那一天,任这些过往来诛她的心?
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绝望。不是心伤心死,而是轻风吹到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深夜,不开灯的房间,忽然觉得再多呆一秒都是煎熬。逃也似地冲了出来,慌慌张张拦了辆出租车,再忙不迭跳上去。直到,那位中年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她好几眼,她才醒过神来,抹了把眼睛,讷讷地讲:“师傅,您别多心,我心情不好。”一把嗓音已经是支离破碎。好在,那司机也没多问。想来,是见惯了悲欢离合的,自然见怪不怪。
回到B市时已经是几个小时之后了。零晨时分的小区早已经熟睡,连路灯都是困顿不堪,眨巴眨巴眼睛,明明灭灭的。之夏沿着小径一步一步朝前走,她走得很慢,似乎在考虑要怎么迎接明天的到来,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就想这么一直走下去。
回来的一路上,她的手机响了无数次,她按掉,再响,再按掉,又再响……不屈不挠。最后,对方似乎恼了,发了条短信过来:“你死定了,你答应晚上过来陪我的,居然敢放我鸽子,看我怎么收拾你!”
她盯着那条短信,笑了许久,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居然要到今天才明白,一切,真的只不过就是一场闹剧。
夜风冰冷而来,将额上的几缕发丝胡乱吹到一边,之夏抬手拂开,然后,脚步和呼吸一道,瞬间定在那里。
一缕一缕宿命一般的光线底下,方子恺倚在车头上,一动不动的。他嘴里叼着一枝烟,一点点闪着腥红的火光。风吹过来,将他的衬衣吹得一鼓一鼓的,还有他嘴里的烟,在风里忽明忽暗。他侧着身体,头仰得很高,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是一个小小的阳台,阳台上摆了几盆绿色植物,都不值什么钱,只是看着绿意盎然罢。阳台左角,挂着一串大大的贝壳风铃,隔得远了根本听不见乳白色的贝壳相互撞击发出的叮当声,可是看他的模样,他似乎听得很仔细,仿佛有清透的声音透过耳膜,一下一下敲在心坎上。
她几乎忍不住要落泪。
他不动,于是她也不敢动。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从车头上跳下来,她以为他终于要驾车离去,终于忍不住长长吐了口气,他却只是拉开车门,从里头摸出一盒烟来,抽出一枝,放在手心里敲了敲,点上。明明灭灭的烟火衬着他略有些苍白的脸颊,有些瘦削,又有些落寞。
再一抬头,他便发现了她。
“之夏?”他有些吃惊,以为她早已熟睡,不料她正站在他身后。
她说不出话来,怕一张嘴,就忍不住哭出声来。
他紧走几步,走到她身边,恼声问:“怎么不接我电话?还有,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休息?”
她不自觉地走了神,这样的语气,到底是像男朋友多一点,还是像哥哥多一点?
看她一径茫然不做声,他靠过来,想拉她的手,谁知她受了惊吓一般猛然退开一步,方子恺这才发觉她的不对劲,大力地拉过她靠在自己怀里,轻声问:“怎么啦?”
眼泪终于还是落了下来。一颗一颗,滚烫滚烫地砸在他胸口。之夏想,她怎么会觉得这么累,累得连推开他的力气也没有了,甚至连思考也不能。这一刻,他抱着她,她只觉得温暖,可是这份温暖里头,究竟有几分是真的,几分是假的?
“你有没有什么事情瞒着我?”她问。
“嗯?”他似乎没有反应过来,过了很久,才听见他的声音:“没有。”
“是吗?你知道我今天去了哪里么?”她依然靠在他怀里,伸出两只手臂,搂在他脖子上,很紧很紧。
“哪里?”他的声音很平静,可是那双跳动着一丝颤抖的眼睛出卖了他。
她却没有回答,仰着那张满布泪痕的脸,停下来,定定地望着他:“我实在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要骗我呢?哥哥……”最后一声呢喃像是从灵魂深处发出来的,凄凉透骨。
(22)
一阵冷风吹来,道路两旁的树叶哗哗作响。
其实在之夏说出答案之前,方子恺隐约已经猜到,可是他仍有些不死心,颤着声音再问了一句:“你究竟去了哪里?”
过了许久,才听之夏的声音,小小的,还有些发颤。
“紫陌花园A栋2701。你是不是还要问我究竟看到了些什么?嗯,有照片,好多好多照片,方子恺和他妹妹的照片,可是他妹妹为什么会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呢?还有,卧房的抽屉里有一沓A4纸,用黑色的长尾夹夹起来的,不用我说你也知道是什么吧?是《情书》的原稿。你不是让我去找《情书》的作者么?可是原稿怎么会在你家的抽屉里呢……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你怎么不说话了呢?你不是很会说话,很会骗人么?你不是一路将我骗得团团转么?
“你带着我去给你妈妈上坟,那也是我妈妈是不?站在妈妈的坟前,我却不知道我就是她女儿,你说这有多好笑!在医院的时候,你爸爸要来看你,那也是我爸爸是不?你就是怕他看到我,认出我来,所以不让我见他是吗?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是他们领养回来的,我是个没人要的孤儿么?
“方子恺,我不恨你,不恨你骗我,真的,因为那些原本就是不属于我的,实在找不回来,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我甚至有些庆幸,庆幸我终究没有想起来,我还可以心安理得地做靳之夏;庆幸我还陷得不够深,还可以在彻底地爱上你之前说,我不爱你了,以后,咱们再无瓜葛。”
这样长的一段话,每一个字她都说得很轻,但是敲在心底重若千斤。她居然没有哭,还缓缓一笑,然后松开放在他颈上的两只手,一寸一寸,温暖,剥离。
最后,她仿佛听见他笑了,低沉的嗓音飘飘忽忽撒落在夜空里:“可是我爱你,我爱你就够了……”
真的够么?
光有爱是不够的。
这样浅显的道理,她和他都懂,可是她不准备反驳他。
再后来,他的吻落在她唇角,先是浓烈的逼得她透不过气来,那样大的力气,仿佛要将她拆吃入腹;后来越来越轻,越来越缠绵,也越来越辗转反侧。她伸出两手抵在他胸膛上,挣扎着想推开他,可是越挣扎那两只手越像两只毫无意义的道具,最后,每一个指尖都在颤抖,她心下诧异,不是不冷么?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颤抖的那个人,是他。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之夏裹了厚厚的毛毯歪在躺椅上,看着一片微有些泛黄的树叶随风飘落,转悠几圈,然后不偏不倚地落在她手臂上。她捡起来,摊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要入秋了么?
微一凝神,又牵起一连串咳嗽。
是的,她感冒了。那天晚上被风一吹,第二天醒来时才发现自己头昏脑胀。吞了感冒药闷头闷脑地睡了两天,最后老太太一个电话打来,心一酸,跑回老宅闷在家里彻头彻尾做起了宅神。
老太太每日煲了鸡汤,差遣新鲜出炉的陆家二嫂给送上来。陆家二嫂也是敬业非常,每日必得将老太太的叮嘱一字不落地复述一遍:“要趁热喝,然后感冒才会好得快。”之夏哑着嗓子捉弄人家:“二嫂,您真是越来越称职了!”然后姑嫂二人笑做一堆。日子长了,倒发现这位金枝玉叶的二嫂其实也是不错的人,性子温婉,但绝不小肚鸡肠。陆远辰三天两头不着家,也不见她有丝毫埋怨,弄茶伺花,安之若素。
转眼两个星期过去。病冒病毒去得七七八八,只是仍旧恹恹的,提不起精神来。偶尔也会走走神,不经意地想起某人,然而最终还是无奈地叹笑一声,一切,归于平淡。
再次回到公司上班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了。
清早在电梯口遇见王馨悦,那女人围着她转悠了两圈,说:“哟,舍得从王八洞里出来了?看看,气色不错嘛!是用了十全大补丸,还是吃了还魂丹?啧啧,早就提醒过你,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上当了吧,受骗了吧,你个猪脑子,将姐姐我的脸都丢光了。”
之夏扑过去捂住她的嘴,将她拖进电梯,最后掩面而逃。谁知中午在餐厅吃饭时又碰到了她,她完全将之夏当成了一个病号,鸡鸭鱼肉一骨脑儿往她碗里夹,什么油腻夹什么。
之夏叹一句:“你当是喂猪么?”
王馨悦答曰:“一个二个都这样!别的忙我是帮不上了,顶多也就是能将你那副小身板养壮一点,多少能增加点抗受伤的能力。”
之夏先是觉得好笑,后又觉得无比凄凉。
王馨悦停下筷子,欲言又止了好一会儿,最后道:“你打算就这样放弃了么?”
之夏皱了眉,嗔怪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日子清悠似水,叮叮咚咚,缓缓流淌,也就过去了。
周一,在陆宇航的高压政策下,之夏再一次挑起了重担。这一期的主题人物主要在经融界,之夏首先打了电话给发展银行的投资部经理,结果对方二话不说就一口应了下来。放下电话,之夏长嘘了一口气,如此顺风顺水,倒让她心口隐生一股恍恍惚惚的不真实感。
周二,工作顺利进行,对外没有找茬的,对内没有穿小鞋的。晚上约王馨悦吃饭,长叹一句,难道是因为经历过不少风霜的刻画,本姑娘的个人魅力见涨?王馨悦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吃你的饭吧!
周三,按约定好的时间去了发展银行,采访任务顺利进行。不过其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采访即将结束之时,摄影式阿King一如既往地发挥他溜须拍马的功夫,问人家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之夏狠狠地走了神。因为几个月之前,坐在她对面的人也遭遇过相同的状况。那时候阿King问,做方总的朋友一定很幸福吧?方子恺一双眼睛直往之夏身上瞟,似笑非笑地:“这个问题我说了不算,要不我现在帮你问下她?”
周四,在办公室整理稿件,却像是患了病似的,走神走得厉害。泡咖啡时,错倒了凉水,搅了老半天喝到嘴里,心里直犯嘀咕,这咖啡怎么淘米水似的,难道是新口味?好容易熬到下班,结果在公司楼下又碰上了陆宇航。有免费车不坐白不坐。可是坐到中途才想起来,这家伙是究竟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也搬回老宅去住了?
周五,王馨悦去外地出差,之夏去机场送她。回来的路上接到杜可可的电话,可可说,夏,海滨小城的风景真美,闭上眼睛,呼吸到的每一口空气都又香又甜,你有空就来看我吧!之夏说好。抬起头望向那个海滨小城的方向,有风迎面吹来。原来,已经是秋天了。
和一个人相忘于江湖到底需要多长时间?
也许一秒,也许一生。
(23)
《花语》十月刊面市的那天,杂志社里一大帮子人照例叫嚣着要让之夏请客。之夏略一沉吟,笑了笑,也就同意了。只不过到了晚上,被侍者领着走进包厢的时候,她有些恍惚,因为这间包厢正好是她和方子恺第一次吃饭的那一间。
之夏揉了揉额角。
那天的音乐,还有那天放在桌角的白玫瑰,以及从窗外渗透进来的月光,海水倒灌一般从记忆的碟片里淌过,仿似毫不经意,却已经刻得那样深。撰笔的人总是告诫普天下的人们要莫失莫忘,须不知,有些过往,想忘记又谈何容易。
这天晚上,之夏掏出手机来看了许久,11个数字一个一个用力地按下去,最后,终于还是一个一个删掉了。删掉的那一瞬间,仿似一声长长的叹息沉甸甸压在心底,纠缠着那颗巴掌大的心脏,痛入骨髓。
再一次得知方子恺的消息,是在集团举办的一次慈善酒会上。酒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之夏借口上洗手间跑到走廊外头去透气。好巧不巧的,走廊里早已经有人霸占着那块风水宝地偷得浮生半日闲。还是熟人,是方子恺的好哥们,开侦探社的樊益。
之夏规规矩矩地打招呼:“樊少,你好。”
樊益看见她先是一愣,接着莞尔一笑,俊朗的眉眼使得夜色都璀璨了几分:“我很好,但是阿恺不怎么好。”
之夏猛然吃了一惊,“他怎么啦?不是早就出院了么?”
樊益挑高了眉,也带了几分惊诧:“谁告诉你他出院了?”
之夏猛地瞪大了眼睛。
樊益踌躇了一下子,叹了一口气:“靳小姐,你去看看阿恺吧,无论如何,请你去看看他。”
一颗心瞬间沉入谷底,无论如何也静不下来了。之夏提起裙摆就开始往外跑,坐在出租车上才意识到虽然她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但中途跑掉似乎也不大好,于是打了电话给陆远辰,知会了一声。
事隔一个多月,再一次立在那间病房前,心里头竟然五味陈杂,酸,甜,苦,辣,咸,满满地萦绕在舌尖。举起手来,却是怎么也敲不下去。鼻端已然闻到了那股清淡的药水味,可是汹涌而来的,却是一腔涩然。一路上只知道发了疯一般地想见他,可是见了他又能怎样呢?既然早已经从他的生命中剥离,又何必苦苦痴缠?
她静静地呆了几秒,终于还是转身离去。
然而,几乎就在她转身的同时,那扇门悄无声息地拉开了一条窄窄的缝隙。方子恺将头抵在门框上,从那条窄窄的缝隙里贪婪地凝视着那道瘦削的背影,仿佛失明的人在贪念最后的红尘,仿佛红尘里卑微的蜉蝣在攫取最后的生机。
许久,手机“嘀”地响了一声。
方子恺拿起来看。
“你为什么不叫住我?”
原来,原来……
他猛然拉开门,发了疯一般地向电梯跑去,手指不听使唤地朝下行键按去,几乎不是在按,而是在捶。终于,电梯门叮一声打开。之夏安静地立在光线里,和电梯一道,一动未动。
时间仿佛一下子静止了下来。
他一个大力拉她到怀里,仿佛是在抱住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用尽全身的力气,很紧很紧。她被他紧箍着,几近窒息,可是心口却骤然生出一股清甜,是这辈子从来也没有尝过的味道,那样欢喜,那样愉悦。眼泪一滴一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砸在他领口,又沉又烫。
她哽咽着:“你瘦了,瘦了好多,你又骗我了……”
耳边只有他的呢喃:“你不该来的,你为什么要来呢?”
她语音凄凉:“我尽力了,可是我还是放不下你,我有什么办法呢?”
他说:“对不起,是我不好。”
她的眼泪淌得更凶了。电梯顶端灰白白的光线笔直落下来,将死命依存着的一双人影剪辑成一道无声的黑白画。他终于也知道是他不好了么!这么多日子以来,他终于知道他给予她的是怎样的煎熬了么!她呜咽着几乎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你没有良心!你这个死没良心的混蛋!”
他一寸一寸收紧手臂:“嗯,我混蛋。”
许久,她哽咽一句:“可是我爱你。”
他说不出话来。漆黑的眼睛里一点一点地渗出了凄惶,灼热的,湿漉漉的,又苦又咸,浓烈得几乎能将窗外面的夜色都淹没。
他说不出话来。所以只好慢慢地低下头寻到她的唇,极轻地落下去,却是重重地纠缠上来,天荒地老,海枯石烂,花开花落,百世轮回,也绝不放开。这一瞬间,如醍醐灌顶一般,方始明白过来,一生所求,也不过就是这抵死缠绵的一刻,刹那花开,芳菲满世,纵若不能携手苍桑,那也总好过平白错过花期,此生未曾拥有。
他有些遗憾,他为何明白得这样迟。
良久,她终于挣扎着大力推开他,嘴唇,脸颊,连同耳廓都红得能滴下血来,“这里会有护士经过的。”
他依依不舍地松开手,在她唇上亲啄了一口,终于笑了起来,凑在她耳边说:“那么,我们换个地方再继续?”
之夏窘得不行,捏成拳头去捶他的胸膛,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吓得她不行,连忙问:“哪儿不舒服?是不是我打到你了?是不是很痛?”
他却趁她不注意,再次逮住她密密匝匝地吻了下来,一边吻一边呢喃有声:“这三年多以来,我最开心的就是今天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一句话让她的眼泪几乎又要掉下来,她说:“你就当我是天字第一号大傻瓜,随便你怎么笑话我都成。上次我是骗你的,我这么傻的人,怎么可能做得到说不爱就不爱。我不知道方子陌是从什么时候爱你的,但是作为靳之夏,她爱你的每一天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往后,不论我是谁,方子陌也好,靳之夏也罢,我都不会再离开你,除非我死。”
“小傻瓜。”他语气清悠,满满的都是宠溺。
“喂——”她不满嘀咕。
“不是笑你,真的不是,还有人比你更傻。”
“谁?”
“不告诉你。”
(24)
后来之夏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比她更傻的人。
后来才知道,有些话的确不能乱说,因为,会一语成谶。
一辆黑色的小轿车不偏不倚地朝她驶过来的时候,她毫无知觉,不仅毫无知觉,嘴角还挂着一抹满足的笑,手里拎着一只盛满了鸡汤的保湿桶,一边慢慢走,一边在心里细细地规划着,首先要等方子恺病好,然后就结婚。说到结婚不禁又生出一股造化弄人的感觉,若放在从前,兄妹俩个要结婚该有多难啊!好在,老天捉弄他们的同时又给了他们好处,她现在姓靳,她只需要考虑婚礼到底是选择中式的还是西式的,度蜜月到底是去欧洲还是去夏威夷。
她这样说的时候,方子恺躺在病床上嘴角溢出了一抹志得意满的笑容,他说咱还是去美国吧,去波士顿。之夏问为什么。他说想去你读书的学校看看啊,可惜你不记得了,当年你可是MIT的高材生呢!
之夏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啊”地尖叫了一声,说,“不是吧!”
方子恺望着她吃惊的样子,无声地笑,最后越笑越大声,“是啊,我也没想到当年我那个聪明得不得了的高材生妹妹被车一撞,居然变成了如今这么一副迷糊样。”
之夏抬手去掐他,他赶忙躲,一边躲一边牵起了一连串咳嗽,直咳得一张脸毫无血色。
其实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
之夏始终不知道他得了什么病,每次都被他搪塞过去。医院里的医生全都被他或警告或者恐吓过了,根本不敢透露一丁点消息给她。她只好看着越来越苍白,越来越精神不济,然后安慰自己,不怕不怕,会好的,一定会好的。
于是,她便同他商量,“现在秋天快过完了,冬天太冷,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他笑得促狭,然后点头说“好”。
她说:“真的?你不会骗我吧?”
他笑:“真的,不骗你。”
结果他还是骗了她。
那辆黑色的车子风驰电掣地驶过来,她只来得及听见一阵尖锐的煞车声,是轮胎磨擦地面所发出的那种刺耳的声响,但是到底还是没有得来及煞住。她的身体,以及她手里拎着的保温桶轻飘飘在半空中转了几圈,最后咕噜噜滚到了地上。鲜红的色泽飞速地弥漫住了她的双眼,她还想看看,保温桶是不是洒了,老太太辛辛苦苦熬好的鸡汤是不是一骨脑儿喂了马路,但是什么也看不见,眼前只有一片火红火红的颜色,像是黄昏时分的晚霞,那般凄艳,绝美。
之夏有了生平头一次被急救的经历。
当然,对于方子陌来说是第二次。
从医院醒来的时候,全身上下疼得厉害,每一块骨头都疼。她睁开眼睛,眨了眨,又眨了眨,总算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她没有死,她确实活过来了。而且,她不仅活过来了,还成功想起了三年前丢失的记忆。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知这算不算。
终于知道,三年前她为何会遭遇车祸,为何会从方子陌变成靳之夏,可是她想不明白的是,曾经那样痛彻心扉的记忆,怎么说忘就忘了呢,还忘得那么彻底。
靳之夏的泪水破堤而出,将属于方子陌的记忆毫不吝啬地打湿。
其实她的记忆里始终没有旁人,只有她和那个被她唤作“哥哥”的人。
年少时的方子陌瘦削,苍白,勇敢,又执着。二十多年的人生,于她来说,活脱脱就是一场追逐。上小学的时候,她只是想像方子恺一样成为年纪第一名,那么她的名字就可以和他的一道,写在学校宣传栏的红榜上。然而,等到她终于考了第一名,他却已经升入了初中,风风火火地在中学校园里开始叱咤风云。
小学五年级时,她参加了跳级考试,顺利通过的那天她差点没乐疯,盘算着这回总算要和方子恺在中学校园顺利会师了吧!谁知,她穿上中学校服的那天,方某人得意洋洋地告诉她,因参加全国数学竞赛得了金奖,他可以提前上高中了,并且是省重点。
那天晚上她蒙在被子里大哭了一场。然而一直哭到喉咙沙哑,也没闹明白自己到底在哭什么。然后,她像着了魔一般地日夜苦读,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像方子恺一样拿奖,然后提前升入高中。但是那一年数学竞赛举行的时候,一场流感击溃了她,在床上昏昏沉沉地躺了两天,和方子恺漫步在同一个高中校园的愿望毫无悬念地破灭了,一年之后,她走进高中的时候,他已经升入了大学。
这时候,她隐约察觉到了自己心里那一丝隐秘的悸动,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更不知该如何说出口。暑假时,在父亲的资助下,他们一道去了云南旅游,爬上玉龙雪山的时候,她难得低声下气求了他一回,说,“哥哥,你在大学等我好不好?”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雪山顶上那一层薄薄的金光,好半晌才吐了个字出来,“好。”听在她耳里,只觉欢喜丛生。
这一年,她15岁,他18岁。
然而三年过去,就在高考前夕,她从他的抽屉里翻出了一堆雪花片一般从国外名校寄来的offer。他到底还是不准备等她了么?她呆坐了半宿,无奈地叹了一回,最后无声地笑了。几个月之后,她拿到了MIT的录取通知书,她想,这次总算要换你来追赶我一回了吧?结果,当她即将飞越半个地球去完成自己的梦想时,他却不声不响地办了休学,义无反顾地挑起了家族企业的重担。
那一天,她打翻了家里的酒柜,劈头盖脸地沷了他一身。
后来才知道方子恺也是被逼无奈。那时候,在父亲的纵容下,公司几乎被他现在的妻子以及她的兄弟们蚕食一空。董事局向父亲施压,要么追回款项,要么引咎辞职。但是,已经吞下去的钱哪里还能找得回来,又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家产业落在别人手上。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方子恺被迫走马上任。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宝贝妹妹居然会用这样的方式来为他庆贺,他等了她三年,结果趁他一眨眼的功夫,她就从他身边溜走了。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飞机轰隆一声冲入云霄,方子陌到底还是没能忍住,痛快淋漓地大哭了一场。她想,爱一个人怎么就这么难呢?
有道是,人间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
(25)
就在方子陌哭得撕心裂肺的时候,突兀一只手伸了过来,两根纤长玉指夹了片薄薄的纸巾,脆生生的嗓音:“擦擦吧,好多人都看着你呢。”
子陌哽咽着接了过来。
这个有着一副脆比黄鹂的好嗓音的年轻姑娘,就是魏紫一。后来在麻萨诸塞州的三年时间,就是她陪着子陌一起渡过的。
当然,魏紫一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情书》的作者。
在一个飘着白雪的午后,子陌看到了电脑屏幕上闪烁不定的文字。那时候,《情书》刚刚写到第三篇,然而仅有的三篇已经足够让她吃惊和震憾了。
“你没有看错,我喜欢魏紫轩,他是我哥哥。”魏紫一捧着两杯热腾腾的咖啡倚在门口,平心静气地告诉她。
子陌偏过头来看她,半边脸隐在长长的发丝后面,吃吃地笑开了,“真巧,我喜欢的那个人,也是我哥哥。”
魏紫一笑:“怪不得咱俩能做好朋友,原来,咱俩个都心理变态。”
子陌也是笑,但是透了几份悲哀:“我只不过刚巧喜欢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刚巧是我哥哥而已。”
魏紫一调皮地冲她眨眼:“既然你都明白了,那还有什么好难过的,有了目标就去争取,说不定你喜欢的那个人刚巧也喜欢你哦!”
子陌笑了,很开怀。
转眼冬去春来。《情书》第四篇写完的时候,子陌第一次回国休假。她犹豫了很久,终于决定要趁这次机会找方子恺问清楚。
那一天是个阴天,A市的天空里,和风轻送,柳絮飘飞。方子恺静静地守在接机的人群里,目光有些飘忽,似乎心不在焉,但是那双紧捏着的手出卖了他,他想她,想得发疯。子陌远远地瞧见了他,一年不见,他似乎长高了些,也更成熟了些。提起脚步,三步并作两步奔到他面前,终于鼓足勇气,想问一声,“哥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结果话未出口,他的吻已经不管不顾地落了下来,耳边反复萦绕着他低缓的呢喃,“没良心的丫头,该拿你怎么办……”
那一瞬间,她只觉天空里居然布满了绯色的云,轻飘飘的,又绵又软,一如她此刻的心情。原来,两情相悦竟是这么美好的一件事情。
晚上窝在被窝里给魏紫一发短信,“一一,你说的刚巧真的很灵哦,我现在感觉好幸福!”
魏紫一回:“乖阿陌,祝福你哦!”
方子恺凑在她旁边边看边乐,“有这么幸福么?”
子陌捧起他的脸,叭叽亲了一口,“哥哥,我很幸福,真的。”
他笑弯了眉,将她整个儿揽在怀里,嘴里念念有词,“傻瓜,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幸福。”
这一年,她19岁,他22岁,自此,地球的两端,一半甜蜜,一半晦涩,700多个日子,被粘稠的恋爱的味填满。
又到白雪覆盖时,日子依旧过得平静,子陌每天最为重要的两件事情,一是给方子恺打电话,二是查看《情书》的书写情况。她已经完全被这本书给迷上了,却不是出于对于文字的喜爱,而是单纯地希望那个美丽的女孩也能够像自己一样,拥有完美爱情。
然而,正是这一个看似平静无波的冬天,将她二十一年以来的生活完全颠覆,甚至来不及惊诧,来不及恐惧,来不及和命运道一声不公平,夙世的魔音已经扑面而来。
魏紫一是从她们租住的公寓楼顶上跳下来的。她只来得及捕捉到一道灰白的身影凌空一跃,“噗”一声闷响,紧跟着,皑皑雪地上绽开了一朵血色玫瑰。她忘记了尖叫,也忘记了恐惧,呆呆地愣在那里,找不着言语。
后来才知道,原来魏紫轩在三年前已经过世,紫一的情书从一开始,便已经无处可寄。
她给子陌最后的遗言是,有一件事情比爱上自己的哥哥更残忍,那就是在他还不知道我爱他的时候,他已经离去。隐忍了那么些年,到头来终成无望,我好累。所以阿陌,要幸福,一定要幸福知道么!
子陌泪流满面。
几天之后,她简单地收拾了几件衣服,带着薄薄的一册《情书》回到了A市。紫一说她要幸福,她的幸福在A市,所以她选择回来。
那时候,方氏企业已经基本稳定下来,经营状况良好。方子恺正打算回A大继续修完学业,于是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之陌回来之后,两人便一起搬了进去。
搬家的那天,子陌看着满满一墙的照片,笑了又哭了。
方子恺为了逗她开心,自作主张将《情书》拿去出版了。子陌得知之后想反对,但是已经来不及,书已经上到书架上了。
方子恺说,虽然主角不是我和你,但是愿用此书来纪念我们的爱情。
子陌难免要想到紫一,黯然神伤了一场,也就释怀了。
就这样平静安然地渡过了一段时光。
后来子陌隐约察觉到方子恺有一些不对劲,具体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不久之后的某一天,具体是哪一天她也记不太清,也许放晴,也许落雨,她绕过秘书径直推开他办公室的大门,正好赶上他将一位娇艳欲滴的天姿国色揽在怀里,吻得正起劲。她站立的角度很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将将可以看清天姿国色欲拒还迎,以及他一脸陶醉的表情。
她笑得嘲讽。
父亲可以出轨,然后和母亲离婚,那么他们的儿子自然也可以背着她另结新欢,是为遗传,不是么。
后来有这样一场对话,子陌说:“幸好,我爱你还不够深,所以从今天起,我决定不爱你了,以后,咱们再无瓜葛。”
他不做声。
她转身离去。
他却拉住她不肯撒手。
她说:“别让我讨厌你。”
他便看着她的背影一点一点远离,似乎有风吹过,零零碎碎地飘来一两丝凄哀的语声:“我爱你,我爱你就够了……”
如果故事从这里结束,那么顶多只能算做是一个悲剧。但显然这个悲剧还悲得不够彻底,它还想再折腾一番。再折腾的结果就是,后来,子陌总算反应过来不对,折回来想向方子恺求证,但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的身影。父亲告诉她,方子恺患有非常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并且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合进行移植手术,如果强行手术的话,顶多只有三成希望。
她只有一个问题:“他现在在哪里?”
“美国。”父亲答。
然后,她赶去机场。
然后,遭遇车祸。
然后,一别经年。
(26)
之夏扯过被子蒙住眼睛,眼泪将被面打湿。
A市,繁花一样七彩流光的过往,豁出命去追赶的记忆,还有这辈子她唯一最爱的人,现在怎样了?
许久,有白衣护士端着托盘推门进来,之夏这才知道,原来她伤得很重,全身上下有多处骨折。她不管不顾地挣扎说要出院,护士一把按住她,万分不解地摇头直叹:“再重要的事,有你的命重要么?”之夏又急又痛,“对,很重要,比我的命,重要……”
护士当然不理会她的胡搅蛮缠,自顾唤了医生过来,给她做全身检查。灰白白的灯光灼灼地直晃人眼,之夏眼前一花,又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