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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铁生 当前章节:15821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00

《以前的事》 相逢何必曾相识相逢何必曾相识(2)

我们刚去的那年是个风调雨顺的丰产年,可是公粮收得狠,前一年闹灾荒欠下的公粮还要补足,结果农民是丰产不丰收,我亲眼见村里几个最本分的汉子一入冬就带着全家出门要饭去了。胆大又有心计的人就搞一点“投机倒把”,其实什么投机倒把,无非是把自家舍不得吃的一点白面蒸成馍,拿到几十里地外的车站去卖个高价,多换些玉米高粱回来,为此要冒坐大狱的危险。有手艺的人就在冬闲时出门耍手艺,木匠、石匠还有画匠。我还做过几天画匠呢。外头来的那些画匠的技艺实在不宜恭维,我便自告奋勇为乡亲们画木箱。木箱做好,上了大红的漆,漆干了在上面画些花鸟鱼虫,再写几个吉利的字。外来的画匠画一对木箱要十几块钱,我只要主人顶我一天工,外加一顿杂面条条儿。那时候真是馋呀,知青灶上做不成那么好吃的杂面条条儿;山里挖来的小蒜捣烂,再加上一种叫做CeMa(弄不清是哪两个字)的作料,实在好吃得很。我的画技还算可以,真的,不吹牛。老乡把我画的木箱担到集上卖,都卖了好价钱。画了十几对不能再画了。大家都认为,画一对木箱自家用,算得上是为贫下中农做了好事,但有人把它担到集上去赚钱就不是社会主义。我便再难吃上那热热的香香的杂面条条儿了。

历史总归会记得,那块古老的黄土地上曾经来过一群北京学生,他们在那儿干过一些好事,也助长过一些坏事。比如,我们激烈地反对过小队分红。关家庄占据着全川最好的土地,公社便在此搞大队分红试点,我们想,越小就越要滋生私欲,越大当然就越接近公,一大二公嘛,就越看得见共产主义的明天。谁料这样搞的结果是把关家庄搞成全川最穷的村了。再比如,我们吆三喝四地批斗过那些搞“投机倒把”或出门耍手艺赚钱的人,吓得人家老婆孩子“好你了,好你了”一股劲儿央告。还有,在“以粮为纲”的激励下,知识青年带头把村里的果树都砍了,种粮食。果树的主人躲在窑里流泪,真仿佛杨白劳再世又撞见了黄世仁。好在几年后我们知道不能再那么干了,我们开始弄懂一些中国的事了。读了些历史也看见了些历史,读了些理论又亲历了些生活,知道再那样干不行。尤其知青的命运和农民们的命运已经连在一起了,这是我们那几届“老插”得天独厚之处,至少开始两年我们差不多绝了回城的望,相信就将在那高原上繁衍子孙了,谁处在这位置谁都会幡然醒悟,那样干是没有活路的。

当然,一有机会我们还是都飞了,飞回城,飞出国,飞得全世界都有。这现象说起来复杂,要想说清其中缘由,怕是得各门类学者合力去写几本大书。

1984年我在几位作家朋友的帮助下又回了一趟陕北。因为政策的改善,关家庄的生活比十几年前自然是好多了,不敢说丰衣,钱也还是没有几个,但毕竟足食了。乡亲们迎我到村口,家家都请我去吃饭,吃的都是白面条条儿。我说我想吃杂面条条儿。众人说:“哎呀——,谁晓得你爱吃那号儿?”但是,农民们还是担心,担心政策变了还不是要受穷?担心连遇灾年还不是要挨饿?陕北,浑浊的黄河两岸,赤裸的黄土高原,仍然是得靠天吃饭。

那年我头一次走了南泥湾。歌里唱她是“陕北的好江南”,我一向认为是艺术夸张,但亲临其地一看,才知道当年写歌词的人都还没学会说假话呢。那儿的山是绿的,水是清的,空气也是湿润的,川地里都种的水稻,汽车开一路,两旁的树丛中有的是野果和草药,随时有野鸡、野鸽子振翅起落。究其所以,盖因那满山遍野林木的作用。深谙历史的人告诉我,几百年前的陕北莽莽苍苍都是原始森林。但是一出南泥湾的地界,无边无际又全是灼目的黄土了。我想,要是当年我们一来就开始种树造林,现在的陕北已是一块富庶之地了。我想要是那样,这高原早已变绿,黄河早已变清了。我想,眼下这条浑浊的河流,这片黄色的土地,难道是民族的骄傲吗?其实是罪过,是耻辱。但是见过了南泥湾,心里有了希望:种树吧种树吧种树吧,把当年红卫兵的热情都用来种树吧,让祖国山河一片绿吧!不如此不足使那片贫穷的土地有个根本的变化。

篇幅所限,不能再说了。插队的岁月忘不了,所有的事都忘不了,说起来没有个完。自己为自己盖棺论定是件滑稽的事,历史总归要由后人去评说。再唠叨两句闲话作为结束语吧:要是一罐青格凌凌的麻油洒在了黄土地上,怎么办?别着急,把浸了油的黄土都挖起来,放进锅里重新熬;当年乡亲们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再有,现在流行“侃大山”一语,不知与我们当年的掏地有无关联?掏地就是刨地,是真正抡圆了镢头去把所有僵硬的大山都砍得松软;我们的青春就是这样过的。还有一件值得回味的事,我们十七八岁去插队时,男生和女生互相都不说话,心里骚骚动动的但都不敢说话,远远地望一回或偶尔说上一句半句,浑身热热的但还是不敢说下去;我们就是这样走进了人生的。这些事够后世的年轻人琢磨的,要是他们有兴趣的话。

《以前的事》 相逢何必曾相识黄土地情歌(1)

我总觉得自己还年轻呢,跟二十几岁的人在一起玩不觉得有什么障碍,偶尔想起自己已经四十岁,倒不免心里一阵疑惑。

某个周末,家里来了几个客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小伙子们没有辜负好年华,都大学毕了业,并且都在谈恋爱;说起爱情的美妙,毫不避讳,大喊大笑。本该是这样。不知怎么话题一转,说起了插队。可能是他们问我的腿是怎么残废的,我说是插队时生病落下的。他们沉默了一会儿,其中一个说,我爸我妈常给我讲他们插队时候的事。我说,什么什么,你再说一遍?他又说了一遍,我爸我妈,一讲起他们插队时候的事,就没完。

“你爸和你妈,插过队?”

“那还有错儿?”

“在哪儿?”

“山西。晋北。”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一。知青的第二代,我是老大。”

“你爸你妈他们哪届的?”

“六六届,老高三。今年四十五了。”

不错,回答得挺内行。我暗想:这么说,我们这帮老知青的第二代都到了谈情说爱的年龄?这么说,再有个三五年,我们都可以当爷爷奶奶了?

“你哪年出生?”我愣愣地看他,还是有点儿不信。

“七零年。”他说,“我爸我妈他们六八年走的,一年后结婚,再一年后生了我。”

我还是愣着,把他从头到脚再看几遍。

“您瞧是不是我不该出生?”他调侃道。

“不不不。”我说。大家笑起来。

不过我心里暗想,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十分困难的处境。

“你爸你妈怎么给你讲插队的事?”

他不假思索,说有一件事给他印象最深:第一年他爸他妈回北京探亲,在农村干了一年连路费都没挣够,只好一路扒车。(扒车,就是坐火车不买票或只买一张站台票,让列车员抓住看你确实没钱,最多也就是把你轰下来。)没钱,可那时年轻,有一副经得起摔打的好身体,住不起旅馆就蹲车站,车上没你的座位你就站着,见查票的来了赶紧往厕所躲,躲不及就又被轰下去,轰下去就轰下去,等一辆车再上,还是一张站台票。归心似箭,就这样一程一程,朝圣般地向京城推进。如此日夜兼程,可是把他爸他妈累着了。有一次扒上一趟车,谢天谢地车上挺空,他爸他妈一人找了一条大椅子倒头便睡。接连几个小站过去,车上的人多了,有人把他爸叫起来,说座位是大家的不能你一个人睡,他爸点点头让人家坐下。再过一会儿,又有人去叫他妈起来。他爸看着心疼。爱情给人智慧,他爸灵机一动,指指他妈对众人说:“别理她,疯子。”众人于是退避三舍,听由他妈睡得香甜。

我说他的出生一定曾使他的父母陷入困境,不单是指经济方面,主要是指舆论。二十年前的中国,爱情羞羞答答的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得不犯的错误;尤其一对知识青年,来到农村的广阔天地尚未大有作为,先谈情说爱,至少会被认为革命意志消沉。革命、进步、大有作为、甚至艰苦奋斗,这些概念与爱情几乎是水火不相容的;革命样板戏里的英雄人物差不多全是独身。那时候,爱情如同一名逃犯,在光明正大的场合无处容身;戏里不许有,书里不许有,歌曲里也不许有。不信你去找,那时的中国的歌曲里绝找不到爱情这个词。以往的歌曲除了《国歌》,外国歌曲除了《国际歌》,一概被指责为黄色。所以,我看着我这位年轻的朋友,心里不免佩服他父母当年的勇敢,想到他们的艰难。

但是二十岁上下的人,不谈恋爱尚可做到,不向往爱情则不可能,除非心理有毛病。

当年我们一同去插队的二十个人,大的刚满十八,小的还不到十七。我们从北京乘火车到西安、到铜川,再换汽车到延安,一路上嘻嘻哈哈,感觉就像是去旅游。冷静时想一想未来,浪漫的诗意中也透露几分艰险,但“越是艰险越向前”,大家心里便都踏实些,默默地感受着崇高与豪迈。然后互相勉励:“咱们不能消沉。”“对对。”“咱们不能学坏。”“那当然。”“咱们不能无所作为。”“人的能力有大小,只要……”“咱们不能抽烟。”“谁抽烟咱们大伙抽谁!”“更不能谈恋爱,不能结婚。”“唏——!”所有人都做出一副轻蔑或厌恶的表情,更为激进者甚至宣称一辈子不做那类庸俗的勾当。但是插队的第二年,我们先取消了“不能抽烟”的戒律。在山里受一天苦,晚上回来常常只能喝上几碗“钱钱饭”,肚子饿,嘴上馋,两毛钱买包烟,够几个人享受两晚上,聊补嘴上的欲望这是最经济的办法了。但是抽烟不可让那群女生看见,否则让她们看不起。这就有些微妙,既然立志独身,何苦又那么在意异性的评价呢?此一节不及深究,紧跟着又纷纷唱起“黄歌”来。所谓黄歌,无非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呀,《喀秋莎》呀,《灯光》《小路》《红河谷》等等。不知是谁弄来一本《外国名歌200首》,大家先被歌词吸引。譬如:“一条小路曲曲弯弯细又长,一直通向迷雾的远方,我要沿着这条细长的小路,跟随我的爱人上战场……”譬如:“有位年轻的姑娘,送战士去打仗。他们黑夜里告别,在那台阶前。透过淡淡的薄雾,青年看见,在那姑娘的窗前,还闪烁着灯光。”多美的歌词。大家都说好,说一点都不黄,说不仅不黄而且很革命。于是学唱。晚上,在昏暗的油灯下认真地学唱,认真的程度不亚于学《毛选》。推开窑门,坐在崖畔,对面是月色中的群山,脚下就是那条清平河,哗哗啦啦日夜不歇。“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荡柔曼的轻纱,喀秋莎站在那峻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以前的事》 相逢何必曾相识黄土地情歌(2)

歌声在大山上撞起回声,顺着清平川漫散得很远。唱一阵,歇下来,大家都感动了,默不作声。感动于什么呢?至少大家唱到“姑娘”、“爱人”时都不那么自然。意犹未尽,再唱:“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得这样匆忙,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难道这歌也很革命吗?管他的!这歌更让人心动。那一刻,要是真有一位姑娘对我们之中的不管谁,表示与那歌词相似的意思,谁都会走过去坐在她的身旁。正如《毛选》中云:“民主是主流,反民主的反动只是一股逆流”一样,对二十岁上下的人来说,爱情是主流,反爱情的反动也只是一股逆流。不过这股逆流一时还很强大,仍不敢当着女生唱这些歌,怕被骂作流氓,爱情的主流只在心里涌动。既是主流,就不可阻挡。有几回下工回来,在山路上边走边唱。走过一条沟,翻过一道梁,唱得正忘情,忽然迎头撞上了一个或是几个女生,虽赶忙打住但为时已晚,料必那歌声已进入姑娘的耳朵(但愿不仅仅是耳朵,还有心田)。这可咋办?大家慌一阵,说:“没事。”壮自己的胆。说:“管她们的!”撑一撑男子汉的面子。“她们听见了吗?”“那还能听不见?”“她们的脸都红了。”“是吗?”“当然。”“听他胡说呢。”“嘿,谁胡说谁不是人!”“你看见的?”“废话。”这倒是个不坏的消息,是件值得回味的事,让人微微地激动。不管怎么说,这歌声在姑娘那儿有了反应,不管是什么反应吧,总归比仅仅在大山上撞起回声值得考虑。主流毕竟是主流,不久,我们听见女生们也唱起“黄歌”来了:“小伙子你为什么忧愁?为什么低着你的头?是谁叫你这样伤心?问他的是那赶车的人……”

想来,人类的一切歌唱大概正是这样起源。或者说一切艺术都是这样起源。艰苦的生活需要希望,鲜活的生命需要爱情,数不完的日子和数不完的心事,都要诉说。民歌尤其是这样。陕北民歌尤其是这样。“百灵子过河沉不了底,三年两年忘不了你。有朝一日见了面,知心的话儿要拉遍。”“蛤蟆口灶火烧干柴,越烧越热离不开。”“鸡蛋壳壳点灯半炕炕明,烧酒盅盅量米不嫌哥哥穷。”“白脖子鸭儿朝南飞,你是哥哥的勾命鬼。半夜里想起干妹妹,狼吃了哥哥不后悔。”情歌在一切民歌中都占着很大的比例,说到底,爱是根本的希望,爱,这才需要诉说。在山里受苦,熬煎了,老乡们就扯开嗓子唱,不像我们那么偷偷摸摸的。爱嘛,又不是偷。“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觉还想你。把住哥哥亲了个嘴,肚子里的疙瘩化成水。”但是反爱情的逆流什么时候都有:“大红果子剥皮皮,人家都说我和你,本来咱俩没关系,好人摊上个赖名誉。”“不怨我爹来不怨我娘,单怨那媒人嘴长。”“我把这个荷包送与你,知心话儿说与你,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你就说是十字街上买来的,掏了(么)三两银,哥哎哟,千万你莫说是我绣下的。”不过我们已经说过了,主流毕竟是主流,把主流逼急了是要造反的:“你要死哟早早些死,前晌死来后晌我兰花花走。”“对面价沟里拔黄蒿,我男人倒叫狼吃了。先吃上身子后吃上脑,倒把老奶奶害除了。”“我把哥哥藏在我家,毒死我男人不要害怕。迟来早去是你的人,跌到一起再结婚。”真正是无法无天。但上帝创造生命想必不是根据法,很可能是根据爱;一切逆流就便是有法的装饰,也都该被打倒。老乡们真诚而坦率地唱,我们听得骚动,听得心惊,听得沉醉,那情景才用得上“再教育”这三个字呢。我在《插队的故事》那篇小说中说过,陕北民歌中常有些哀婉低回的拖腔,或欢快嘹亮的呐喊,若不是在舞台上而是在大山里,这拖腔或呐喊便可随意短长。比如说《三十里铺》:“提起——这家来家有名……”比如《赶牲灵》:“走头头的那个骡子儿哟——三盏盏的那个灯……”“提起”和“骡子儿哟”之后可以自由地延长,直到你心里满意了为止。根据什么?我看是根据地势,在狭窄的沟壑里要短一些,在开阔的川地里或山顶上就必须长,为了照顾听者的位置吗?可能,更可能是为了满足唱者的感觉:天人合一,这歌声这心灵,都要与天地构成和谐的形式。

民歌的魅力之所以长久不衰,因为它原就是经多少代人锤炼淘汰的结果。民歌之所以流传得广泛,因为它唱的是平常人的平常心。它从不试图揪过耳朵来把你训斥一顿,更不试图把自己装点得多么白璧无瑕甚至多么光彩夺目;它没有吓人之心,也没有取宠之意;它不想在众人之上,它想在大家中间,因而它一开始就放弃拿腔弄调和自命不凡;它不想博得一时癫狂的喝彩,更不希望在其脚下跪倒一群乞讨恩施的“信徒”;它的意蕴是生命的全息,要在天长地久中去体味。道法自然,民歌以真诚和素朴为美。真诚而素朴的忧愁,真诚而素朴的爱恋,真诚而素朴的希冀与憧憬,变成曲调,贴着山走,沿着水流,顺着天游信着天游;变成唱词,贴着心走沿着心流顺着心游信着心游。

其实,流行歌曲的起源也应该是这样——唱平常人的平常心,唱平常人的那些平常的牵念,喜怒哀乐都是真的、刻骨铭心的、魂牵梦萦的,珍藏的也好坦率的也好都是心灵的作为,而不是喉咙的集市。也许是我老了,怎么当前的流行歌曲能打动我的那么少?如果是我老了,以下的话各位就把它随便当成什么风刮过去拉倒。我想,几十几百年前可能也有流行歌曲,有很多也那么旋风似的东南西北地刮过(比如大跃进时期的、“文化革命”时期的),因其不是发源于心因而也就不能留驻于心,早已被人淡忘了。我想,民歌其实就是往昔的流行歌曲之一部分,多少年来一直流传在民间因而后人叫它民歌。我想,经几十甚至几百年而流传至今的所有歌曲,或许当初都算得流行歌曲(不能流行起来也就不会流传下去),它们所以没有随风刮走,那是因为一辈辈人都从中听见自己的心,乃至自己的命。“门前有棵菩提树,站在古井边,我做过无数美梦,在它的绿荫间……”“老人河啊,老人河,你知道一切,但总是沉默……”不管是异时的还是异域的,只要是从心里流出来的,就必定能够流进心里去。可惜,在此我只能列举出一些歌词,不能让您听见它的曲调,但是通过这些歌词您或许能够想象到它的曲调,那曲调必定是与市场疏离而与心血紧密的。我听有人说,我们的流行歌曲一直没有找到自己恰当的唱法,港台的学过了,东洋西洋的也都学过了,效果都不好,给人又做偷儿又装阔佬的感觉。于是又有人反其道而行,专门弄土,但那土都不深,扬一把在脑袋上的肯定不是土壤,是浮土要么干脆是灰尘。“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门前刮过”,虽然“高”和“大”都用上了,听着却还是小气;因为您再听:“不管是东南风还是西北风,都是我的歌……”这无异于是声称,他对生活没有什么自己的看法,他没心没肺。真要没心没肺一身的仙风道骨也好,可那时候“风”里恰恰是能刮来钱的,挣钱无罪,可这你就不能再说你对生活没有什么看法了。假是终于要露马脚的。歌唱,原是真诚自由的诉说,若是连歌唱也假模假式起来,人活着可真就绝望。我听有人说起对流行歌曲的不满,多是从技术方面考虑,技术是重要的,我不懂,不敢瞎说。但是单纯的技术观点对歌曲是极不利的,歌么,还是得从心那儿去找它的源头和它的归宿。

写到这儿我怀疑了很久,反省了很久:也许是我错了?我老了?一个人只能唱他自己以为真诚的歌,这是由他的个性和历史所限定的。一个人尽管他虔诚地希望理解所有的人,那也不可能。一代人与一代人的历史是不同的,这是代沟的永恒保障。沟不是坏东西,有山有水就有沟,地球上如果都是那么平展展的,虽然希望那都是良田但事实那很可能全是沙漠。别做暴君式的父辈,让儿女都跟自己一般高(我们曾经做那样可怜的儿女已经做得够够的了)。此文开头说的那位二十一岁的朋友——我们知青的第二代,他喜欢唱什么歌呢?有机会我要问问他。但是他愿意唱什么就让他唱什么吧,世上的紧张空气多是出于瞎操心,由瞎操心再演变为穷干涉。我们的第二代既然也快到了恋爱的季节,我们尤其要注意: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以前的事》 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二十一岁那年(1)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一号二号,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决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一号和二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十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我说:“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也都这样想;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

十号有六个床位。我是六床。五床是个农民,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就一块一毛五,你算算得啦,”五床说,“死呗可值得了这么些?”三床就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死死死,数你悲观。”四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则安之。”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一床不说话,一床一旦说话即可出院。二床像是个有些来头的人,举手投足之间便赢得大伙的敬畏。二床幸福地把一切名词都忘了,包括忘了自己的姓名。二床讲话时,所有名词都以“这个”“那个”代替,因而讲到一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听不出是谁人所为。四床说:“这多好,不得罪人。”

我不搭茬儿。刚有的一点舒心顷刻全光。一天一块多房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一天好几块的药钱、饭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何况为了给我治病家中早已是负债累累了。我马上就想那农民之所想了: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呢?我赶紧松开拳头让自己放明白点:这是在医院不是在家里,这儿没人会容忍我发脾气,而且砸坏了什么还不是得用父母的工资去赔?所幸身边有书,想来想去只好一头埋进书里去,好吧好吧,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地相信这样一个期限。

可是三个月后我不仅没能出院,病反而更厉害了。

那时我和二床一起住到了七号。二床果然不同寻常,是位局长,十一级干部,但还是多了一级,非十级以上者无缘去住高干病房的单间。七号是这普通病房中唯一仅设两张病床的房间,最接近单间,故一向由最接近十级的人去住。据说刚有个十三级从这儿出去。二床搬来名正言顺。我呢?护士长说是“这孩子爱读书”,让我帮助二床把名词重新记起来。“你看他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了。”护士长说。但二床却因此越来越让人喜欢,因为“局长”也是名词也在被忘之列,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平等、融洽。有一天他问我:“你是干什么的?”我说:“插队的。”二床说他的“那个”也是,两个“那个”都是,他在高出他半个头的地方比划一下:“就是那两个,我自己养的。”“您是说您的两个儿子?”他说对,儿子。他说好哇,革命嘛就不能怕苦,就是要去结合。他说:“我们当初也是从那儿出来的嘛。”我说:“农村?”“对对对。什么?”“农村。”“对对对农村。别忘本呀!”我说是。我说:“您的家乡是哪儿?”他于是抱着头想好久。这一回我也没办法提醒他。最后他骂一句,不想了,说:“我也放过那玩意儿。”他在头顶上伸直两个手指。“是牛吗?”他摇摇头,手往低处一压。“羊?”“对了,羊。我放过羊。”他躺下,双手垫在脑后,甜甜蜜蜜地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言语。大夫说他这病叫做“角回综合症,命名性失语”,并不影响其他记忆,尤其是遥远的往事更都记得清楚。我想局长到底是局长,比我会得病。他忽然又坐起来:“我的那个,喂,小什么来?”“小儿子?”“对!”他怒气冲冲地跳到地上,说:“那个小玩意儿,娘个!”说:“他要去结合,我说好嘛我支持。”说:“他来信要钱,说要办个这个。”他指了指周围,我想“那个小玩意儿”可能是要办个医疗站。他说:“好嘛,要多少?我给。可那个小玩意儿!”他背着手气哼哼地来回走,然后停住,两手一摊:“可他又要在那儿结婚!”“在农村?”“对,农村。”“跟农民?”“跟农民。”无论是根据我当时的思想觉悟,还是根据报纸电台当时的宣传倡导,这都是值得肃然起敬的。“扎根派。”我钦佩地说。“娘了个派!”他说:“可你还要不要回来嘛?”这下我有点发蒙。见我愣着,他又一跺脚,补充道:“可你还要不要革命?!”这下我懂了,先不管革命是什么,二床的坦诚都令人欣慰。

不必去操心那些玄妙的逻辑了。整个冬天就快过去,我反倒拄着拐杖都走不到院子里去了,双腿日甚一日地麻木,肌肉无可遏止地萎缩,这才是需要发愁的。

我能住到七号来,事实上是因为大夫护士们都同情我。因为我还这么年轻,因为我是自费医疗,因为大夫护士都已经明白我这病的前景极为不妙,还因为我爱读书——在那个“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大夫护士们尤为喜爱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他们都还把我当孩子。他们的孩子有不少也在插队。护士长好几次在我母亲面前夸我,最后总是说:“唉,这孩子……”这一声叹,暴露了当代医学的爱莫能助。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帮助我,只能让我住得好一点,安静些,读读书吧——他们可能是想,说不定书中能有“这孩子”一条路。

可我已经没了读书的兴致。整日躺在床上,听各种脚步从门外走过;希望他们停下来,推门进来,又希望他们千万别停,走过去走你们的路去别来烦我。心里荒荒凉凉地祈祷:上帝如果你不收我回去,就把能走路的腿也给我留下!我确曾在没人的时候双手合十,出声地向神灵许过愿。多年以后才听一位无名的哲人说过: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会忽略着科学,向虚冥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正如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

《以前的事》 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二十一岁那年(2)

主管大夫每天来查房,每天都在我的床前停留得最久:“好吧,别急。”按规矩主任每星期查一次房,可是几位主任时常都来看看我:“感觉怎么样?嗯,一定别着急。”有那么些天全科的大夫都来看我,八小时以内或以外,单独来或结队来,检查一番各抒主张,然后都对我说:“别着急,好吗?千万别急。”从他们谨慎的言谈中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我这病要是因为一个肿瘤的捣鬼,把它找出来切下去随便扔到一个垃圾桶里,我就还能直立行走,否则我多半就把祖先数百万年进化而来的这一优势给弄丢了。

窗外的小花园里已是桃红柳绿,二十二个春天没有哪一个像这样让人心抖。我已经不敢去羡慕那些在花丛树行间漫步的健康人和在小路上打羽毛球的年轻人。我记得我久久地看过一个身着病服的老人,在草地上踱着方步晒太阳;只要这样我想只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我回忆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是什么感觉?想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是什么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踢着它走是什么感觉?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老人走后我仍呆望着那块草地,阳光在那儿慢慢地淡薄,脱离,凝作一缕孤哀凄寂的红光一步步爬上墙,爬上楼顶……我写下一句歪诗:轻拨小窗看春色,漏入人间一斜阳。日后我摇着轮椅特意去看过那块草地,并从那儿张望7号窗口,猜想那玻璃后面现在住的谁?上帝打算为他挑选什么前程?当然,上帝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我乞求上帝不过是在和我开着一个临时的玩笑——在我的脊椎里装进了一个良性的瘤子。对对,它可以长在椎管内,但必须要长在软膜外,那样才能把它剥离而不损坏那条珍贵的脊髓。“对不对,大夫?”“谁告诉你的?”“对不对吧?”大夫说:“不过,看来不太像肿瘤。”我用目光在所有的地方写下“上帝保佑”,我想,或许把这四个字写到千遍万遍就会赢得上帝的怜悯,让它是个瘤子,一个善意的瘤子。要么干脆是个恶毒的瘤子,能要命的那一种,那也行。总归得是瘤子,上帝!

朋友送了我一包莲子,无聊时我捡几颗泡在瓶子里,想,赌不赌一个愿?——要是它们能发芽,我的病就不过是个瘤子。但我战战兢兢地一直没敢赌。谁料几天后莲子竟都发芽。我想好吧我赌!我想其实我压根儿是倾向于赌的。我想倾向于赌事实上就等于是赌了。我想现在我还敢赌——它们一定能长出叶子!(这是明摆着的。)我每天给它们换水,早晨把它们移到窗台西边,下午再把它们挪到东边,让它们总在阳光里;为此我抓住床栏走,扶住窗台走,几米路我走得大汗淋漓。这事我不说,没人知道。不久,它们长出一片片圆圆的叶子来。“圆”,又是好兆。我更加周到地侍候它们,坐回到床上气喘吁吁地望着它们,夜里醒来在月光中也看看它们:好了,我要转运了。并且忽然注意到“莲”与“怜”谐音,毕恭毕敬地想:上帝终于要对我发发慈悲了吧?这些事我不说没人知道。叶子长出了瓶口,闲人要去摸,我不让,他们硬是摸了呢,我便在心里加倍地祈祷几回。这些事我不说,现在也没人知道。然而科学胜利了,它三番五次地说那儿没有瘤子,没有没有。果然,上帝直接在那条娇嫩的脊髓上做了手脚!定案之日,我像个冤判的屈鬼那样疯狂地作乱,挣扎着站起来,心想干吗不能跑一回给那个没良心的上帝瞧瞧?后果很简单,如果你没摔死你必会明白:确实,你干不过上帝。

我终日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心里先是完全的空白,随后由着一个死字去填满。王主任来了。(那个老太太,我永远忘不了她。还有张护士长。八年以后和十七年以后,我有两次真的病到了死神门口,全靠这两位老太太又把我抢下来。)我面向墙躺着,王主任坐在我身后许久不说什么,然后说了,话并不多,大意是:还是看看书吧,你不是爱看书吗?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将来你工作了,忙得一点时间都没有,你会后悔这段时光就让它这么白白地过去了。这些话当然并不能打消我的死念,但这些话我将受用终生,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我频繁地对死神抱有过热情,但在未死之前我一直记得王主任这些话,因而还是去做些事。使我没有去死的原因很多(我在另外的文章里写过),“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亦为其一,慢慢地去做些事于是慢慢地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有一年我去医院看她,把我写的书送给她,她已是满头白发了,退休了,但照常在医院里从早忙到晚。我看着她想,这老太太当年必是心里有数,知道我还不至去死,所以她单给我指一条活着的路。可是我不知道当年我搬离7号后,是谁最先在那儿发现过一团电线?并对此作过什么推想?那是个秘密,现在也不必说。假定我那时真的去死了呢?我想找一天去问问王主任。我想,她可能会说“真要去死那谁也管不了”,可能会说“要是你找不到活着的价值,迟早还是想死”,可能会说“想一想死倒也不是坏事,想明白了倒活得更自由”,可能会说“不,我看得出来,你那时离死神还远着呢,因为你有那么多好朋友”。

友谊医院——这名字叫得好。“同仁”“协和”“博爱”“济慈”,这样的名字也不错,但或稍嫌冷静,或略显张扬,都不如“友谊”听着那么平易、亲近。也许是我的偏见。二十一岁末尾,双腿彻底背叛了我,我没死,全靠着友谊。还在乡下插队的同学不断写信来,软硬兼施劝骂并举,以期激起我活下去的勇气;已转回北京的同学每逢探视日必来看我,甚至非探视日他们也能进来。“怎进来的你们?”“咳,闭上一只眼睛想一会儿就进来了。”这群插过队的,当年可以凭一张站台票走南闯北,甭担心还有他们走不通的路。那时我搬到了加号。加号原本不是病房,里面有个小楼梯间,楼梯间弃置不用了,余下的地方仅够放一张床,虽然窄小得像一节烟筒,但毕竟是单间,光景固不可比十级,却又非十一级可比。这又是大夫护士们的一番苦心,见我的朋友太多,都是少男少女难免说笑得不管不顾,既不能影响了别人又不可剥夺了我的快乐,于是给了我9.5级的待遇。加号的窗口朝向大街,我的床紧挨着窗,在那儿我度过了二十一岁中最惬意的时光。每天上午我就坐在窗前清清静静地读书,很多名著我都是在那时读到的,也开始像模像样地学着外语。一过中午,我便直着眼睛朝大街上眺望,尤其注目骑车的年轻人和5路汽车的车站,盼着朋友们来。有那么一阵子我暂时忽略了死神。朋友们来了,带书来,带外面的消息来,带安慰和欢乐来,带新朋友来,新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来,然后都成了老朋友。以后的多少年里,友谊一直就这样在我身边扩展,在我心里深厚。把加号的门关紧,我们自由地嬉笑怒骂,毫无顾忌地议论世界上所有的事,高兴了还可以轻声地唱点什么——陕北民歌,或插队知青自己的歌。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那便是我创作欲望最初的萌生。我一时忘记了死,还因为什么?还因为爱情的影子在隐约地晃动。那影子将长久地在我心里晃动,给未来的日子带来幸福也带来痛苦,尤其带来激情,把一个绝望的生命引领出死谷。无论是幸福还是痛苦,都会成为永远的珍藏和神圣的纪念。

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我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我没死,全靠了友谊。后两次不是我想去勾结死神,而是死神对我有了兴趣;我高烧到40多度,朋友们把我抬到友谊医院,内科说没有护理截瘫病人的经验,柏大夫就去找来王主任,找来张护士长,于是我又住进神内病房。尤其是二十九岁那次,高烧不退,整天昏睡、呕吐,差不多三个月不敢闻饭味,光用血管去喝葡萄糖,血压也不安定,先是低压升到120接着高压又降到60,大夫们一度担心我活不过那年冬天了——肾,好像是接近完蛋的模样,治疗手段又像是接近于无了。我的同学找柏大夫商量,他们又一起去找唐大夫: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父亲?他们决定:不。告诉他,他还不是白着急?然后他们分了工:死的事由我那同学和柏大夫管,等我死了由他们去向我父亲解释;活着的我由唐大夫多多关照。

《以前的事》 相逢何必曾相识我二十一岁那年(3)

唐大夫说:“好,我以教学的理由留他在这儿,他活一天就还要想一天办法。”真是人不当死鬼神奈何其不得,冬天一过我又活了,看样子极可能活到下一个世纪去。唐大夫就是当年把我接进十号的那个女大夫,就是那个步履轻盈温文尔雅的女大夫,但八年过去她已是两鬓如霜了。又过了9年,我第三次住院时唐大夫已经不在。听说我又来了,科里的老大夫、老护士们都来看我,问候我,夸我的小说写得还不错,跟我叙叙家常,唯唐大夫不能来了。我知道她不能来了,她不在了。我曾摇着轮椅去给她送过一个小花圈,大家都说:她是累死的,她肯定是累死的!我永远记得她把我迎进病房的那个中午,她贴近我的耳边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倏忽之间,怎么,她已经不在了?她不过才五十出头岁。这事真让人哑口无言,总觉得不大说得通,肯定是谁把逻辑摆弄错了。

但愿柏大夫这一代的命运会好些。实际只是当着众多病人时我才叫她柏大夫。平时我叫她“小柏”,她叫我“小史”。她开玩笑时自称是我的“私人保健医”,不过这不像玩笑这很近实情。近两年我叫她“老柏”她叫我“老史”了。十九年前的深秋,病房里新来了个卫生员,梳着短辫儿,戴一条长围巾穿一双黑灯芯绒鞋,虽是一口地道的北京城里话,却满身满脸的乡土气尚未退尽。“你也是插队的?”我问她。“你也是?”听得出来,她早已知道了。“你哪届?”“老初二,你呢?”“我六八,老初一。你哪儿?”“陕北。你哪儿?”“我内蒙。”这就行了,全明白了,这样的招呼是我们这代人的专利,这样的问答立刻把我们拉近。我料定,几十年后这样的对话仍会在一些白发苍苍的人中间流行,仍是他们之间最亲切的问候和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后世的语言学者会煞费苦心地对此作一番考证,正儿八经地写一篇论文去得一个学位。而我们这代人是怎样得一个学位的呢?十四五岁停学,十七八岁下乡,若干年后回城,得一个最被轻视的工作,但在农村呆过了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干的呢,同时学心不死业余苦读,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之后又被轻视——因为真不巧你是个“工农兵学员”,你又得设法摘掉这个帽子,考试考试考试这代人可真没少考试,然后用你加倍的努力让老的少的都服气,用你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让人们相信你配得上那个学位——这就是我们这代人得一个学位的典型途径。这还不是最坎坷的途径。“小柏”变成“老柏”,那个卫生员成为柏大夫,大致就是这么个途径,我知道,因为我们已是多年的朋友。她的丈夫大体上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们都是朋友了;连她的儿子也叫我“老史”。闲下来细细去品,这个“老史”最令人羡慕的地方,便是一向活在友谊中。真说不定,这与我二十一岁那年恰恰住进了“友谊”医院有关。

因此偶尔有人说我是活在世外桃源,语气中不免流露了一点讥讽,仿佛这全是出于我的自娱甚至自欺。我颇不以为然。我既非活在世外桃源,也从不相信有什么世外桃源。但我相信世间桃源,世间确有此源,如果没有恐怕谁也就不想再活。倘此源有时弱小下去,依我看,至少讥讽并不能使其强大。千万年来它作为现实,更作为信念,这才不断。它源于心中再流入心中,它施于心又由于心,这才不断。欲其强大,舍心之虔诚又向何求呢?

也有人说我是不是一直活在童话里?语气中既有赞许又有告诫。赞许并且告诫,这很让我信服。赞许既在,告诫并不意指人们之间应该加固一条防线,而只是提醒我:童话的缺憾不在于它太美,而在于它必要走进一个更为纷繁而且严酷的世界,那时只怕它太娇嫩。

事实上在二十一岁那年,上帝已经这样提醒我了,他早已把他的超级童话和永恒的谜语向我略露端倪。

住在四号时,我见过一个男孩。他那年七岁,家住偏僻的山村,有一天传说公路要修到他家门前了,孩子们都翘首以待好梦联翩。公路终于修到,汽车终于开来,乍见汽车,孩子们惊讶兼着胆怯,远远地看。日子一长孩子便有奇想,发现扒住卡车的尾巴可以威风凛凛地兜风,他们背着父母玩得好快活。可是有一次,只一次,这七岁的男孩失手从车上摔了下来。他住进医院时已经不能跑,四肢肌肉都在萎缩。病房里很寂寞,孩子一瘸一瘸地到处窜;淘得过分了,病友们就说他:“你说说你是怎么伤的?”孩子立刻低了头,老老实实地一动不动。“说呀?”“说,因为什么?”孩子嗫嚅着。“喂,怎么不说呀?给忘啦?”“因为扒汽车,”孩子低声说,“因为淘气。”孩子补充道。他在诚心诚意地承认错误。大家都沉默,除了他自己谁都知道:这孩子伤在脊髓上,那样的伤是不可逆的。孩子仍不敢动,规规矩矩地站着用一双正在萎缩的小手擦眼泪。终于会有人先开口,语调变得哀柔:“下次还淘不淘了?”孩子很熟悉这样的宽容或原谅,马上使劲摇头:“不,不,不了!”同时松了一口气。但这一回不同以往,怎么没有人接着向他允诺“好啦,只要改了就还是好孩子”呢?他睁大眼睛去看每一个大人,那意思是:还不行吗?再不淘气了还不行吗?他不知道,他还不懂,命运中有一种错误是只能犯一次的,并没有改正的机会,命运中有一种并非是错误的错误,(比如淘气,是什么错误呢?)但这却是不被原谅的。那孩子小名叫“五蛋”,我记得他,那时他才七岁,他不知道,他还不懂。未来,他势必有一天会知道,可他势必有一天就会懂吗?但无论如何,那一天就是一个童话的结尾。在所有童话的结尾处,让我们这样理解吧:上帝为了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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