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军和吴庆兰的再会
程军喜欢兰花,因此程公馆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兰花.程公馆的阳台上,程公馆的客厅里,到处都可见到草一样的翠绿欲滴的兰花.一有时间,他就会换上团花簇簇的睡袍,为这些兰花松土、施肥、浇水、剪枝、造型.他能将这些植物侍弄得枝繁叶茂,他能用这些植物将程公馆装点得绿意纷呈,充满昂然的生机.程军的妻子孟梅却讨厌这些兰花.只要程军不在家,这些兰花立刻缺水少氧,翠绿的叶片就要泛黄.为了这些兰花,程军和孟梅的婚姻几近破裂.
可孟梅却绝非程军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她警告程军:"老大别狂,我想走就走,不想走谁也别想占据这个位置."
她和程军并非青梅竹马,但程军却不能不接受她.程军好赌,他赌得惨烈,赌得天昏地暗.一天,程军赌在兴头上,突然看见他的对面站着一位身材袅娜的女子.那女子不但眼睛会动,耳朵也会动,而且她的每一动,似乎都在向程军暗示着什么.程军又是何等人?很快,他就领会了那女人的信号.于是,他在赌场上开始频频得手.金钱的积累丰富了他的情感世界.他开始知道那女人叫孟梅,而且他还知道她比他小两岁.
终于有一天,孟梅拽着他走进了结婚的圣殿.可在那一刻,程军有些莫名的惶恐.因为他脑海里浮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叫庆兰的女人,一个曾叫他魂牵梦绕的女人.
这就是他喜欢兰花的原由,也是孟梅厌恶兰花的由来.
他和孟梅结婚已十年之久,他在长山市的新区里已建立了他的府邸.远近闻名的程公馆和他程老大的名字一样传向四方.对庆兰这个女人的怀念,已转成程公馆随处可见的兰花.程老大的心腹,为他出谋划策的吴鬼吴晓飞,突然打来电话说,吴庆兰已到长山,他为她安排了通江宾馆,请程军示下.接到这个电话,程军拿着无绳电话的话筒,在地上猛地转了几圈,好半天说道:"天龙酒店,今晚6时为吴小姐接风."
不愧是程老大,当晚,天龙酒店没有接待任何客人.中间大厅里三张桌拼到了一起.程军的手下一溜两行,一色的平头,一色的西装,恭恭敬敬地雁分两侧.吴晓飞跑前跑后,张罗菜肴.辉煌的灯火下,程军身着青色的西装,青色的领结,雪白的衬衣,长发一丝不乱.浓眉剑目,颏下微微青髯,三十多岁的年纪,显得很年轻.也许是身边多了吴庆兰的关系,神情中稍有些局促不安,这在他手下面前是很少见的.
而吴庆兰,身着一件红色的珍珠旗袍,头上云髻高挽,粉面朱唇,一对星眸在灯火下闪闪发光.只是这对星眸总要在程军那里停留好久,而那里面深藏的情意几欲夺目而出.
吴庆兰是程军初恋的女友,只不过阴差阳错,他们断了音信十年之久.
程军没有叫孟梅,他不能叫她,因为她知道他对吴庆兰的恋情.
当程军还是通江一中的学生时,他就认识了吴庆兰.
程军喜欢武术,学习不好,可总愿舞刀弄棒,他拜师学艺,吴庆兰就是他的师妹.
一次通江发大水,狂怒的山洪,使江水暴涨.昏浊的江水打着漩,吼叫着,野马般奔腾而去.
男孩子一样的吴庆兰,在江边观潮,脚下石块松动,身体一晃,栽倒在江水里.只见她身体在浪头一闪,就冲出几百米.是程军,浪里白条般的程军,跳进通江捞起他的小师妹.于是,他们的恋情闪电般地爆发了,闪电般地凝聚了.
说起来,吴庆兰的身材比孟梅要高,模样比孟梅要漂亮,脾气又相投,但他们却没有缘分成为一家,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程军入狱之后,吴庆兰举家南迁.从此音信皆无,就像此刻如此突然地出现在长山.她又回到长山,她又来找程军了,她是来寻求什么呢?
吴晓飞没有讲,也许他根本不知道.程军手下三个组的组长:马龙、苟连君、王星海,他们是知道程军这段历史的.但他们绝不会知道吴庆兰此行的目的.程军也没有问,他也不需要问.来了客人就要接待,这是程军的规矩,何况是吴小姐.先摆出场面为兰子接风洗尘再说.
吴晓飞今天安排的是最高的规格,天龙酒店最高的档次.菜是"霸王别姬",酒是五粮液.
程军虽为老大,但他不擅酒力,也不好酒.可他知道吴庆兰好酒,而且酒量颇宏.于是,他也斟满了一杯先解释道:"大家知道,我这人不喝酒.但今天兰子来了,我要喝一点,从今后,兰子就是你们大姐,你们管她叫兰姐."程军话音刚落,他的手下以马龙为首,举起酒杯,双手擎向吴庆兰,齐声说道:"兰姐,为你接风洗尘."
庆兰虽是女流,但她性格豪放,不拘小节.她高举酒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的同时口中说:"谢谢军哥!"
十年的时间,吴庆兰观察,程军仍然没变.微微突起的前额,剑眉下一双锐目射出逼人的寒光.四四方方的下颏,一见面就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兰子喜欢这样的男人.她也知道程军在长山干得很好.他操纵着长山市的房地产,拥有一个颇具规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而且她也明白,程军今天为她摆出的是他的保镖兼打手的阵容.他们随时可以为程军去卖命,只要程军一声号令,制造一起流血事件是轻而易举的.
程军本身就是一个好勇斗狠的亡命之徒.十年前,他就因打架斗殴被劳教二年.正是这两年,使吴庆兰和程军失去了联系,因为她就是在这两年中举家南迁的.
到南方后,她父亲给她找了个女婿,可她瞧不起那男人,总要给那男人气受.那男人真也没办法,一个大男人对吴庆兰是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过,积劳成疾,终于去了.留下了百万家产,成了吴小姐一人所有.她放不下程军,携带着巨额钱财回到了长山.
这么一个百万富婆回到了长山,竟无人知晓,倒是绰号"吴鬼"的吴晓飞,探到了这个消息,而且还知道她和程军的恋情.他马上就嗅出,这个携带百万巨资的富婆,会给他的团伙带来什么.他机灵地安排了这个场面.
吴晓飞小有才气,在程军团伙中是个师爷的角色.他的长相与香港影视明星周润发有些相似,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玩世不恭的外表包含着一颗千变万化的大脑.
他熟读中外典籍,充分了解社会行情.他对意大利西西里的黑手党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在经济发达的西方社会里,在民主与法制的外衣下,黑手党作恶多端却顽强生存.从总统到流氓,对他们都噤若寒蝉.
他发现,进入90年代的中国,经济在高速发展,社会环境也在变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似乎可以发展了.这就是他投向程军的原因之一,他想利用程军的实力,开辟他梦寐以求的黑社会帝国.这个帝国,以两大特点为它的核心,那就是暴力和金钱.
今天,在酒店里,程军和吴庆兰的再会,包含着吴晓飞的良苦用心.
吴晓飞希望暴力和金钱都为他所用,因为他是智慧的化身,智慧玩弄暴力和金钱是理所当然的.
聪明如吴鬼者,不会失去任何一个机会.他抓起酒杯在吴庆兰酒酣耳热、含情脉脉、几欲喷薄欲出的时刻说道:"兰姐,让我代替老大敬你一杯酒.希望你这次回长山要有所作为,老大的房地产生意急需你这样的帮手."
吴庆兰听到这话正中下怀.她举起手中的酒杯和吴晓飞碰了一下说:"一家子,说话算话,明天我给军哥划过去一百万."
尽管吴庆兰当时舌头都喝硬了,但她说话算话,第二天将一百万的银行存款单交给程军,让他斟酌使用.凭这一百万,让孟梅目瞪口呆,自然气短.趁此机会,程军提出让吴庆兰先住程公馆,一个是吴庆兰在长山不能老住宾馆,再者有事也好商议.
孟梅尽管一肚子不高兴,但看在一百万的份上,一时也说不出什么.吴庆兰终于下榻程公馆,而且以程总经理的秘书身份,出入茶楼酒肆,露面公开场合,招摇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