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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丧家之犬

作者:严岐成 当前章节:31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01

两个女人

程军是由北京改乘飞机到达乌鲁木齐的,这是新疆的首府.人烟稠密、店铺林立,还没有积雪的街道上,各种民族、各种服装形成的人流络绎不绝.程军在这里要通了孟梅的电话.孟梅接到电话后压抑不住得意的心情,电话里就爆发了一阵狂笑,然后,她压住笑声告诉程军住她指定的宾馆,等孟梅去接他.

果然,当晚掌灯时分,孟梅来了.她开着一辆普通型的捷达,但这在托尔逊也属高档

次的车辆.她离开程军,带走了巨额财产,这就使她有了生存的本钱.她在这里买了两辆中客,由托尔逊直达乌鲁木齐.一个女人独立支撑门面,开始了她大西北的事业.

孟梅也是很有气魄的女人,她穿着一件烟色的风衣,像新疆人一样蹬着一双高筒皮靴.她长发披肩,星眸皓齿,宾馆门前的九级台阶被她几步甩在身后.一个身着礼服的男子,急忙为她拽开了巨大的玻璃门.

孟梅是一个人来的,她从离开长山市那天起,就相信会有这么一天.程老大太张狂了,树大招风,他失败是必然的.吴庆兰虽然和他两情相许,但孟梅认为他们是两股道上跑的车.程军的那一套,吴庆兰是不理解的.他们迟早会分道扬镳,只有孟梅,她们才是天生的一对.

今天,孟梅是带着胜利者的雄姿,跳上那九级台阶的.程军和吴庆兰万里迢迢来到新疆,是打了败仗来避难的.而她孟梅就是收容队,孟梅要张开翅膀像大鹏那样,他们才会在她翅膀下生存.她的这种想法虽然埋在心里,可吴庆兰和她一打照面就全明白了.她眼神里所包容的蔑视和敌意,那毫不掩饰的只对程军一个人的热情,使吴庆兰马上就陷于了后悔之中.但此时此刻她只能跟着程军走出宾馆,坐上孟梅的红色捷达.她坐在这轿车的后座里,手把着带有密码的小皮箱.她觉得这是她惟一的依靠,因为,那里有钱.只要有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孟梅的驾驶技术已经很熟练了,他们乘车回头东行.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望无际的大戈壁,成片的鹅卵石铺向起伏的远方,枯黄的驼尾草在上边迎风摇曳,中间是一条青徐徐的柏油路.景色单调而枯燥.只有在他们前行的左侧拔地而起的万里天山,在单调中展示着它的雄奇.白雪皑皑嵯峨起伏的山峰横亘新疆大地,屏风般在蓝天和戈壁之间涂上浓重的一笔.

孟梅兴高采烈,在吴庆兰面前一点也不拘束.她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大方地说道:"老程,你这次来就不要走了.何处黄土不埋人!当初兰妹子不远万里回到长山市来找你,这次你们不远万里来找我,我一定让你们在这里过得比哪儿都好."

"好?就你这荒山秃岭、茫茫戈壁能好到哪儿去?"程军听出孟梅话里有话,故意岔开道.

"别看这里荒凉,但这里民风朴实,物产丰饶,要想谋生再容易不过."孟梅完全一副老新疆的口吻.她当初是投奔她的一个在这里包工的舅舅,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她已经在这儿站稳了脚跟.

托尔逊是个两万多人口的小县城,城不大,却秩序井然.城中心的十字街头,站着一位交通警.只有机动车可以在街中心通过,所有行人全在两侧.街道的两旁栽着剪得平平的榆树,此刻虽然已经枯黄,但可以想像,一旦夏天降临,它繁茂的叶片,可以给这座小城带来怎样的生机.

孟梅的捷达车停在一个大院套的门前,大院套里有贴着马赛克的四间大瓦房.这是孟梅舅舅的房子,她自己已独占了西头的两间.

看到这院落和房子,吴庆兰心中产生一种反感.她提议:"我们还是住宾馆吧!"

程军有些犹豫,倒是孟梅,她早已发现吴庆兰的情绪.她说:"我已经给你们租好了房子,但今天晚一点.明天你们再搬过去,如果今天不愿意在这委屈,那就去住宾馆."

一行人又来到县宾馆,宾馆是一处大院.客房是一幢两层楼房,服务员操着生硬的汉语接待了程军夫妇.孟梅也不计较吴庆兰的态度,亲自为他们拎着行李上了二楼.

孟梅的大度,倒使吴庆兰有点惭愧.她知道,这里是新疆,这里是卦上说的"生门",这里是孟梅先入为主的地盘.她不能和孟梅弄僵,她说:"孟姐,麻烦你了!"

"兰妹子,咋这么说话呢?你们能来就是没拿孟姐当外人.明天,你们先安顿好住处,咱们再商议怎么办!你们放心,这边有这边的好处."

当晚,孟梅引着他们看了给他们准备的房子.房东是个汉族妇女,她是来自兰州的移民.她善谈,也热情.房子已打扫得十分干净,程军看后觉得很满意.他决定就在这儿住下,孟梅立刻旋风般的给他们准备好了吃、住的一切用具.

这里使用北京时间,却比北京有近三个小时的时差.这时差弄得吴庆兰有些昏昏然,她早晨起来,一看表8点多了,可外边还是漆黑一团.常常是十点多了才吃早饭,下午3点是中饭,开始真有点阴阳倒错,久了才慢慢适应.

这里是低于海平面的吐鲁番盆地的边缘,从地图上看这里真是弹丸之地.可身处此境,就不能不觉得它的广漠、浩翰.就这个两万人口的县城来讲,虽然人口不多,却占地极广,在这坦荡的戈壁滩上延伸出去好远.这里楼房较少,鳞次栉比的板式平房沿着宽畅笔直的马路看不到尽头.

吴庆兰拽着程军去压马路,去看小城的风情.这是典型的少数民族集居的地方,汉族只占20%,更多的是维族、哈萨克、回族.鲜艳的民族服装在这冬季就显得简朴多了.维族老大爷翻卷着羊皮帽,穿着条纹长袍,用手工缝制着长筒皮靴.那长筒皮靴既结实又便宜.

最有特色的是街头的瓜果,琳琅满目.葡萄干是这瓜果中最具特色的产品.吴庆兰对此特别钟情,常常是整袋地买进.

这里的民风纯朴,所有的农副产品几乎都是明码实价,用不着讨价还价.

孟梅每天晚上是必到的,除了陪他们吃饭,还要陪他们消夜.有时还找人来和他们打上几圈麻将,个别时候还给程军找来一些医腿的药物.

每当这时,吴庆兰总有些不舒服.她夜深人静时就要问程军:"咱们不能总在这儿住呵!孟梅到底还欠咱多少,该要就要,算清了我们好走人哪!"

回答她的是程军的沉默.程军到了这里,发现孟梅过得确实不错.他还发现孟梅对他一如既往,既没有埋怨程军的负情,又没有对落难的程军冷眼相看,而且把许多事情安排得比他想的还周到.程军心里早产生了悔意.孟梅也偷偷给他算了一卦.说程军本来可以青云直上,就是因为吴庆兰是个克夫之星.她本身就克死了一个丈夫,现在又克得程军命星不旺.程军不能不从心里去思索,从他和吴庆兰结婚以来,他的事业,他的队伍都如江河日下.难道真是吴庆兰的缘故?

另外,程军到这里来决不是和孟梅算什么账.因为他知道无账可算,夫妻之间如何算账?只是他从心里判断,大西北,苦寒之地,公安人员想不到他能逃到大漠里来.而且,他到这里后,被这宁静、详和的氛围迷住了.这里没有都市的喧嚣,没有都市的繁闹,更没有与他有关系的纷争.他带来的钱可以使他在这小城里度过余生了,他喜欢上了这夕阳西照、平静如水的生活.

吴庆兰的问话,奸诈如程军早听出了她的弦外音.他很不满,从他和孟梅见面时起,他就发现了她们两个女人之间的永恒的敌意.而孟梅的大度和宽容,她的精明和能干,都很有成效地使程军的心理天平向她的方向倾斜.也许这时他才发现,吴庆兰不历世,在孟梅面前她怎么像个娃娃呢?

程军还没有想好回答她的话,因此,他转过身去将后背给了吴庆兰.受了冷落的吴庆兰,看着天棚上一个爬动的蜘蛛,好久没有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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