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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树叶上的眼睛
天很热。睡觉之前,我到浴室里冲了第二次澡。喷淋头的某些部位已经有了锈斑,看上去仿佛经久不擦的污渍,疤疤癞癞,叫人心里像吞了苍蝇似的恶心。莲蓬头出水的细孔也有点堵了,水流变得很不均匀,一边的流速快,水线密集,打在皮肤上唰唰地响,熨帖到恰如其分,另一边却是勉强和无奈,有点像苦了面孔很不情愿的做爱。
贾铭不止一次地提议说,这房子该重新装修。他说,即便我们结了婚,搬到他那儿去住,也得把该安置的事情安置妥当。
他知道我姐姐艾早会时常过来小住。几乎每隔三两个月,她都会从深圳飞过来,看一看我儿子艾飞,带他出去吃顿饭,逛一逛动物园,然后再飞走。艾早不可能跟我们住进新家,所以这房子要给她留着。
贾铭就是这样一个办事稳妥的人。他的那个规模不大的橱柜公司,也被他用这样的方式管理得清清爽爽,有条不紊。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做我的丈夫,应该说是我的幸运。我已经四十多岁了,贾铭比我大五岁,我们两个人到中年,相守就是幸福。这一点,我们彼此心里都很清楚。
贾铭的公司里有现成的熟练工,木工水工电工都有,如果我想装修房子的话,工人们招之即来,用不着我支付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成本。可我就是迟迟不愿意让他动手。我拖延不动的原因,是舍不得让陈清风的最后一点气味和踪迹在这儿消失。一九八九年春天,我从学院后勤处拿到了这房子的钥匙。十月,陈清风如惊弓之鸟一样在这里呆了四天。之后他远去他国,再没有踏回故土一步。他在我床前的地板缝里留下了一根短发,发根上还带着一星皮屑,十几年中我让它留在那道隐秘的缝隙中,以为它会静静地陪伴我一生。我的抽屉里还有他用过的一只指甲钳,一只粗糙的一次性木梳,一把从小店里买回来的简易剃须刀。我小心地保存它们。偶尔拿出来,我会清晰地回忆起陈清风使用这些东西时,他的神态,动作,情绪,他盯视我时眼睛里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嘴角的一边略略抬上去,显出一种意味深长的惊讶。还有,如果他用剃须刀刮胡子,他会把上颚鼓出来,唇边绷在牙齿上,这样的话,皮肤拉开,可以刮得干净一些。
如果我要装修房子,这些东西都会被搬家工人一古脑儿地丢弃,送到某个垃圾转运站,被垃圾处理机压成粉末,成为尘土,随风飘逝。
不,我不想就这样地失去它们。在陈清风去世之后,更不愿意失去。我宁可让水龙头锈着,让地板开裂着,墙漆剥落着,橱门摇晃着。
我留下他的头发,他的指甲钳、木梳和剃须刀,就如同留下了我的青春年华。人的一生不能两次蹬过同一条河,这是希腊哲人的名言,最早陈清风背给我听、令我年轻的心中有阳光照亮的一句话,我永远都记得。
我关了水龙头,拿一块浴巾擦干身体。水汽模糊的穿衣镜里映出我的头颈和胸腹,颈部依然纤细平滑,胸腹却已经略显松弛,肌肉纹理都呈出向下的姿态,仿佛一件穿得太久、无法再挺括有形的衣服。而就在半年之前,有一次在医院做妇科体检,一屋子的女人轮流脱去衣服。我旁边的女人使劲盯着我的胸脯看,她惊叹说,怎么会有这样年轻的乳房! 她还说,你看看我的,都快挂到肚脐了,真是没意思啊。那时候我心里骄傲,我知道我的乳房是因为思念而翘挺,就如同我的目光永远会抬高,越过千山万水,去关注世界另一边的风景一样。
仅仅半年,沧桑巨变。哀痛的心情可以修复,身体不能,它的悲伤不可逆转。
套上一件带圆点的棉布睡裙,我先去客厅隔出来的角落里看艾飞。我喜欢看他熟睡的模样。十岁的男孩子个头已经齐到我的肩膀,睡在那张行军床上,尤其显得长手长脚,仿佛随时随地都会虾一样地弹跳起来,蹦出我的视线。壁挂的小空调机嗡嗡地响着,不间断地把空气压缩,压缩,再轻轻地吹出去。艾飞把毛巾被团作一堆抱在胸前,睡得神闲气定,裸露的皮肤上散发出儿童特有的甜丝丝的气味,草莓棒糖的味道,冰淇淋蛋筒和新鲜面包的味道。
每次我嗅到儿子皮肤上的气味,就要想到我和姐姐艾早,在我们两个十岁的时候,身体上不会有这样的甜香。十岁之前我们没有吃过冰淇淋,没有见过面包和草莓,我们的零食是五分钱一斤的萝卜,两分钱一包的炒蚕豆,和一角钱装满一脸盆的半生不熟的西红柿。我们那时候身上总是有汗馊味,从酷热的阳光下走进屋里时,额头上鼻尖上挂着亮晶晶的汗珠,皮肤的每一个毛孔中嵌满灰尘,油污,和缺少冲淋设备而永远腻在汗毛上的肥皂的干末。我妈妈李艳华走过来闻我的头发,她会皱着眉头说:“你馊得像块抹布。”
就是这样,像一块抹布:破碎,灰暗,油腻,气味难闻,被大人们用两个指头拎起来,在锅台和饭桌上扔来扔去。
卧室很凉爽,洗澡之前我已经提前打开了空调。薄纱的窗帘被微风吹拂着,旖旎得像一个人独自的舞蹈。透过窗帘,星空微明,远处建筑工地上起吊机的灯光像一颗烟头,时明时灭,缓慢地移动,给夏夜增添了一种幽深和惆怅。草地上有虫子在断断续续地鸣叫,我不知道是不是老家俗称的“纺织娘”。我从小害怕虫子,总是对那些腿脚众多、行动迅速的小东西们敬而远之。我姐姐艾早会知道。她什么都懂,偶尔碰到不明白的东西,总是翻书,询问,打听,直到弄得一清二楚。很小就是这样。
我关闭手机,看着它的屏幕上亮起来,出现“SEE YOU ”的英文字样,而后陷入沉寂。深渊一样的黑暗,死亡一样的亘古。
床头的电话线也被我小心地拔下,放在旁边。最近几个月来,睡前拔掉电话线已经成了我的必做功课。如果有一天忘了没拔,深夜一点钟的时候电话铃声就会惊心动魄地尖叫起来,利箭一样地刺破睡眠之茧,让我的心脏狂跳。陈清风的儿子,那个有点变态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会在电话里一百遍地逼问我:“他给你留了多少钱? 钱在哪儿? ”
我曾经无数次地担心,有一天走在路上时,会有一个面容酷肖陈清风的男子,胡子拉碴,衣服的拉链裹紧脖子,脚上一双脏兮兮的旅游鞋,迅雷不及掩耳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劈头一声喝问:“他给你留了多少钱? ”如果我不说,或者打眼色向路人求救,他会伸手抓住我的脖子,用劲挤捏,非要挤出一个他满意的回答不可。甚至他会出于冲动而杀了我,用一把尖尖的杀猪刀,手起刀落,我脖子里的鲜血喷出,染红路面,让行人掩嘴惊诧。
还好,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陈清风的儿子只限于电话追逼。我怀疑他的职业是类似夜司守门人的角色,半夜三更,万籁俱寂,睡意连绵,他用电话骚扰的方式提神醒脑,寻求开心。
他未必相信陈清风给我留了钱,骚扰仅仅是一种发泄,他把他从小到大对父亲的不满,通过一根细细的电线,通过半夜偷打公家的长途电话,恶毒而又酣畅地倾泻出来。他选中我来做这个承受秽物的垃圾筒,是因为他恨我,他们全家人都恨我。
可我只是在他三岁的时候见过他一次。那一次他跟着他的妈妈和姐姐到县广播站找陈清风,他把脏兮兮的大拇指含在嘴巴里倚在房门口,上身穿着一件带条纹的小背心,下面光着屁股,皮肤的颜色和泥土相似,小鸡鸡上还沾着一些饼屑和石灰屑。他妈妈埋头在洗一大盆衣服,穿着一件男人穿旧的汗衫,透过泛黄稀薄的布纹,能看见里面荡来荡去的乳房和两个黑黝黝的乳头。
当时,艾早的眼神尖利带刺,她满面通红地发问:“你们是谁? 怎么会在这儿?”得到准确的答复之后,她奔过去捡起地上的一捆芹菜,用劲砸在洗衣盆里。灰白色的污水受惊溅起。
子弹般四射,女人和孩子的身上都沾上了污糟糟的肥皂沫。而艾早回身就走,肩膀端着,迈着大步,伤心欲绝。
从那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陈清风的儿子。他们母子三个我都没再见过。可我知道他们一直在跟踪我,监视我,而且是咬牙切齿地恨着我。
每当深更半夜他把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总是睡眼蒙胧地拿起话筒,努力地从梦境中挣脱出来,疲惫应答:“没有钱。从来就没有钱。”
他恨恨地呵斥:“你胡说! 肯定有! ”
我说:“的确没有。我们之间不谈这个。”
“不,一定有! 你这个婊子! 你这个狐狸精! ”他大声叫:“我要杀了你! ”
我放下电话。睡眠就这样消失了。天亮之后我昏头昏脑爬起来,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
我的脸苍白肿胀,像死亡多时的鱼的肚皮。眼球突出,血丝爬满了眼白,眼睑松松地垂挂着,手指按上去,生猪油一样地颤颤巍巍。一夜之间,我提前进入老境,颓废而懈怠,成了我儿子艾飞的祖母。
贾铭帮我打电话到电信局服务台,要求开通一个防恶意骚扰的功能。服务小姐娇嗲地笑起来,说,先生,对不起,固定电话还没有开发这个功能,您可以开通“来电显示”,选择不接某些号码的电话。贾铭说,可是在选择之前,电话铃已经响了,骚扰已经发生,怎么办? 小姐出了个主意:要么您选择去公安局报案? 贾铭真的去了一趟派出所,回来告诉我说,手续太麻烦了,动静太大了,要申请,要开证明,要调查核实,审批,立案……还是拔了电话线吧,天长日久地打不通电话,对方会忘了这事的。
于是,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拔掉了电话线。拔掉电线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床边。早春二月的天气,我把被子裹在身上,仍然觉得冷,心中倍感凄凉。我知道这不是陈清风想要的结果。不管他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笔钱,这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后来我就睡着了。我出乎意外地睡得非常踏实,就连做梦也没有让我醒来。我记得我做了一连串的梦,一个套着一个,有点绵延不绝的意思。比较清晰的一个,是关于陈清风的。梦中我和艾早推搡着又拉扯着,一脸傻笑地闪进县广播站的院子。我们都是十六岁的年龄,穿碎花的棉布套头衫,藏青色三角裙,浅蓝色塑料凉鞋,额前剪出齐齐的刘海,过于浓厚的头发扎成两个毛刺刺的刷锅把,如果不小心把手指插进头发里,会摸到黏腻腻的头油和污垢。
我们在广播站的两层小楼里上上下下地奔跑,焦急地寻找陈清风。楼里却空无一人,像唐山地震发生后小城里万室皆空的样子。黑洞洞的门窗后透出瘟疫般的死寂和苍凉。我们两个人的凉鞋啪嗒啪嗒地敲打在水泥楼板上,发出来的回声阴森而恐怖,仔细听上去,是一种叹息,沉重的、悠长的、呻吟一样的叹息。艾早找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跺一下脚,大声喊:“陈清风! 你在哪儿? ”
院子里的一棵泡桐树忽然哗啦哗啦地响起来,恶作剧样地重复着艾早的话:“陈清风! 你在哪儿? ”我们抬头看,蓦然发现每一片树叶上都长出了一只眼睛,无数双眼睛在树间快乐地摇晃,眨动,闪闪烁烁。眼睛后面似乎还藏有戏谑的笑声,古怪得让我们头皮发麻。我和艾早争先恐后地跳起来,伸手去够那些眼睛。我们每蹦起来一次,身子就会长高一截,离那树上的眼睛更近一寸。艾早比我长得更快,她的指尖已经触到了叶片。我急得要哭出来。我对树上的眼睛喊:“留给我! ”
这时候嘎嘣地一声响,地面莫名其妙地裂开一个坑,泡桐树整个儿陷了进去,速度飞快,逃遁一样。等我和艾早省悟过来,眼前已经踪迹全无,好像树木压根儿就没有存在过。于是我们两个人拼命地用手刨地。手指所触之处。
泥土如面粉一样松软。眨眼工夫艾早刨出一块淡黄色的琥珀。那块琥珀大小如一只土豆,圆润,柔滑,婴儿皮肤般地腻手。我指着琥珀喊:“眼睛! ”艾早哇地一声惊叫起来,抬头看我。
我们都认出来,这是陈清风的眼睛。陈清风的眼睛藏在琥珀里,晶亮无尘,如一滴硕大的泪珠,凝视着我和艾早。
我应该说一说陈清风的死。陈清风的死的确与我有关。
一九八九年陈清风出国定居。两年后他女儿跟去读书,老婆也同时办了移民,在老家只留下一个农村户口的儿子。他们一家最后的定居地是加拿大多伦多。一九九四年我被学校派往美国布法罗大学进修,陈清风频繁往返于美国和加拿大的边境线上,争取一切机会陪伴着我。第二年我回国,生下了我们的儿子艾飞。陈清风仅仅是在电脑里见过艾飞的照片。
今年的年初,春节过后,我决定跟贾铭结婚。我打电话把消息告诉了陈清风。陈清风接完电话,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脸上泛出一层潮红。沉默了不到十秒钟,他对家里人说,他要出门,去邮局。但是他没有说去邮局干什么。
加拿大的冬天照例寒冷,多伦多的二月大雪封路,滴水成冰。陈清风出门没有开车,一步一步走到邮局,办完事情,再走回家。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选择走路。在那样的天气里,人们一般不在室外行走。果然他滑倒在坡道上,一个跟头摔成脑溢血。他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片刻都没有苏醒。一星期后他溘然长逝。
在那漫长的黑暗无边的七天时间里,陈清风的大脑细胞有没有活动? 他想起我了吗? 他又想起艾早了吗? 他想起我们当年在县广播站里大声朗读的那些诗歌作品了吗? 他记起我们在江边树林里埋下的松树香脂了吗? 我无法知道。连守在医院里寸步不离的他的家人都无法知道。
办完丧事,他老婆和他女儿在家中检点遗物,惊讶地发现家中居然没有一张存折。加拿大的华人都有攒钱的习惯,陈清风做过一段房地产经纪人的生意,虽然是小打小闹,但是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前后。多伦多房价如火箭飞升,他确确实实是赚了一笔钱的。钱呢? 除了口袋里的一点零钞,寻遍家中不见存款。陈清风的钱蒸发了,在家人面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临死前一直昏迷,没有来得及留下只言片语,存款的去向成了一个谜。
全家人细细分析,得出结论:陈清风死前把全部存款留给了我,他去邮局是给我寄一张巨额支票的。
可是我收到的不是支票,是一块琥珀。一块挺昂贵的琥珀,但是远不值他家人想象中的钱数。
这样才有了陈清风儿子深夜里的电话。他认定是我得到了遗产,我应该吐出来,还给他们家,最起码也要平分。
可我确实没有钱。我也不可能接受陈清风的钱。
我睡觉之前有一个习惯:要看几页小说。
好看不好看倒在其次,需要的仅仅是阅读本身,是文字在眼前一个接一个掠过去的快感,是睡眠之前的姿态。贾铭对我的这个习惯非常无奈,他认为这是一种强迫症,应该治疗。他说,太奢侈了,临睡前必须看书,这太奢侈了,如果发生战争,成了难民,每日颠沛流离,从哪儿弄到台灯给你看书? 从哪儿弄到软垫给你当靠枕?我说,那我就选择不逃难,最好是在亮灯读着书的时候,让一颗导弹炸死。
我最近正在看的一本书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这本书我已经看了无数遍开头,始终没有读完第一部《在斯万家那边》。没有办法。我不是做文学研究的人,普鲁斯特的文字再妙,于我也不过是一些絮叨的呓语。如果大师还活着,知道我把他的作品当做睡眠安慰剂,不知道会气成什么样子。
我这天晚上看的是关于“圣伊莱尔街的钟楼”这一段。普鲁斯特仔细地描写着小时候从巴黎到贡布雷的火车上远眺钟楼的美景。我知道接下去他应该写到暮鸦从塔楼里飞出去盘旋的片断了,因为我已经不下十次地读过了这段文字。之后不久,当我厌倦了那些贡布雷的亲戚和街坊们,我又会合上书页,再一次地从开头读起,旁观普鲁斯特对自己睡眠状态的条分缕析。
这时候我听到了房门被敲响的声音。因为空调机运行的轻微噪音,一开始我没有判断出敲门者是谁。我的心情顿时紧张。深夜敲门和深夜电话一样,带来的消息绝不可能是福音。
但是我也知道不会是坏人,坏人人室是不敲门的,他们有更加便捷和随意的方式。
我跳下床,在吊带睡衣外面匆忙地披上一件上装,走出卧室。走出去我就听清楚了,敲门的是贾铭。我不由自主地松一口气,就手又将披上身的衣服扯去,扔在沙发上。然而我心里仍旧惊讶,因为贾铭从来没有深夜来访的经历,他这个人一向做事稳妥,循规蹈矩。
贾铭是开车过来的,车钥匙还握在手中。
他爬楼爬得有点急,说话的时候微微喘气,发福的脸颊上沁着一层细汗,“雅格狮丹”的细方格领子有一边没有翻好,卷心菜一样地窝着,弄得好像从别人手里匆忙抢了这件衣服套上身似的。这也不像他平常的作风。
“艾晚你先不要急。”他一上来就试图堵住我的口。
“我没有急。”我说,“我还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他愣愣地看着我,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一直把我领到卧室,强迫我在床边坐下。我在想,他是不是怕我吓晕过去,因此提前做好准备,让我倒下去的时候是床垫而不是地板承载我的身体。
“艾晚你千万不要急。”他第二次说了这句话。
我几乎有点火了。我不喜欢男人过分的婆婆妈妈,这也是我跟贾铭交往多年不能下决心走进婚姻的一个原因。
“是艾早出了事。”他握紧了我的手。“艾早杀了张根本,然后去了警局自首。就在今天晚上,一个小时之前。”
我没有吓晕,倒在床上,而是绷直了身体,用劲甩脱贾铭的手。他简直疯了,会说出这样可怕的消息。
艾早是我的孪生姐姐。张根本是艾早的前夫。其实,张根本也是我们的表姨父,而后又成了我的养父,因为我表姨妈李艳华不能生育,五岁时把我领过去做女儿。当年艾早宣布嫁给表姨父张根本时,我妈妈李素清当场痛哭,责骂艾早是自己“作死”。
现在的情况是,艾早真的“作死”了:她杀了张根本,也就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当然“杀”是一个广泛意义上的用词,艾早不可能拿刀杀人,她用的是药。她一直守在旁边,看着张根本完全地咽气,才锁了门奔向警局。这是张根本公司里的律师在电话中简单说出的情况。
贾铭说,律师其实要找的是我,可是我的手机关了,家中电话一直忙音,律师迫不得已找到了贾铭。
张根本公司的律师,知道我的电话还不算奇怪,他能够找到贾铭,就有点匪夷所思。所以我猜测,一定是艾早把贾铭的号码给了律师。
她希望我在第一时间得到这个消息。
贾铭又把我的手抓过去,放在腿上,用劲地摁着,仿佛摁着一只想要逃窜的兔子。隔着米黄色休闲裤的布料,我发现他的大腿肌肉绷得死紧,而且轻微地哆嗦。他的惊恐和担忧一点儿都不比我更少。
“艾晚,我们该怎么办? ”贾铭慌乱得没了主意。
我大概是不可能指望他了。我没有任何人可以指望,只能够独自面对。想了一会儿,我告诉他说,我要搭早晨的头班飞机飞往深圳,先找到那个律师,问明详情,再做打算。
“情况不明之前,我们什么都没法去做。”
贾铭表示要陪同我飞去深圳。我执意要他留下,照顾艾飞。其实我是想单独见到艾早。我能够理解她的行为。不管她做什么,我都明白,而且认为她自有道理。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永远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不能确信贾铭能不能明白,所以我不要他去。
贾铭强迫我上床再睡一会儿。他也明白我不可能睡着。“闭上眼睛,养一养精神。”他这么说。
我们俩肩并肩地躺在床上,隔了婆娑曼舞的窗帘,看外面起吊机的红灯在远处缓慢移行。他一直抓住我的手,放在他胸口处。也许他是怕我像艾早一样,突然犯下一个可怕的错误之后,从此在人间消失,要趁我一息尚存时感受到我手心里的体温。他蛮横地夹住我的手臂,一动不动,姿态僵硬,呼吸粗重。他的心跳很急,咕咚咕咚,擂鼓似的,让我的一只手跟着这个节奏起伏不停。我们彼此无言,都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这一夜十分漫长,如果推迟一个小时天亮,我就会发疯。
上了飞机之后,我才发现贾铭帮我收拾行装时,把那本《追忆逝水年华》放到我的手提包里了。是匆忙之中随手抓进去的呢,还是他想{ 用这本书提醒我保证睡眠? 不管怎么说,带着一本普鲁斯特的小说去处理一件杀人凶案,这非常荒唐。
二 时间之水
时间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不要用你的眼睛,用脑子去看,用前额正中的第三只眼,时光之眼,直抵深处。
你会发现,从前经历过的一切:城镇,街道,房屋,树木,水井,甚至曾经用过的一只绑了铅丝的淘米箩,一条趴在屋顶瓦楞草中的脊背灰黄的猫,它们都还存在,无声地静立在潭底,被穿过水面的光线折射,发出幽幽的微光。如果风吹潭水,水波荡漾,潭底的风景会跟着摇曳生姿,有了声色气味,炊烟尘土,城镇和街道仿佛活起来了一样。
有一年我和艾早站在青阳城南那座三孔的闸桥上,手里各抓一把甜芦秆,一边嚼,一边噗噗地往桥下水流里吐废渣。那些被我们吸干水分又吐出去的废渣轻飘飘的毫无分量,在半空中飞过去一段短短的距离,摇摇晃晃落进水中,努力挣扎了一下,终于站不住脚,很被动地跟着水流远去。
我们努力地鼓起肚子,比赛谁能把甜芦渣吐得更远。这不光需要力气,还需要技巧,要用上舌尖的爆发力,弹射力。还有,如果不把芦秆里的水分吸干,废渣分量重一些,相比而言就容易吐出速度,让它们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飞行距离更远。这是我在仔细观察艾早的动作后得出的结论。她总以为我不够聪明,可我的优点是善于学习,我会不声不响把别人弄明白的东西拿过来,变成我自己的。这一点,在我以后的生活中会越来越多地得到彰显。
艾早很快玩厌了游戏,歪头看着我:“你信不信? 一个人要是跳进水中,有本事逆着水流一直上,一直上,终归有一天能够回到清朝,明朝,唐朝,能看见匈奴人骑马打仗的样子。你信不信? ”
我目瞪口呆地盯住她的嘴巴。她的嘴周一圈被甜芦秆戳得微微发红,嘴角的某一处还破了口子,渗出血丝。这使我恍惚觉得她的话中有血腥味。
我为什么总是跟不上她的思路呢? 她是一只蹦跳的青蛙,行进过程呈现点状的痕迹。而我,我是爬行动物,身后拖着蜿蜒的细线,不间断,也没有超越。
那一年我们上小学四年级,刚开始学历史,开始背朝代、历史年表、农民起义大事记。
我记得艾早穿着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子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捡到的玻璃糖纸。她的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回纺布裤子,裤裆肥大,裤管挽了一道边,膝盖处两个鼓鼓的包,而且往两边撇着,看上去好像长在她身上的是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
她在桥上站着,绿色的,纤细的,又是迷狂和兴奋的,被芦秆戳红的嘴巴像绿树上开出来的一朵红花。
从一九六六年开始,往前倒数二十年,艾家开着青阳城里最大的一家酱园。起码有半个城的人家,早晚饭吃的都是艾家酱园里腌出来的甜瓜和萝卜头。我妈妈李素清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酱园里跟伙伴们捉迷藏。
他们屏住呼吸,掩身在一人多高的酱缸后面,发现有人找过来了,一闪身就扑到另一口酱缸后,根本不担心对方在那个迷魂阵一样的园子里能够抓到人。
酱园的空气咸得叫人喉头发紧,打喷嚏,流眼泪。酱园出来的人皮肤都黑,吃东西口重,而且不言不语,像我爸爸艾忠义那样。我妈妈说,那是他们习惯了闭着嘴巴做事,因为园子里苍蝇太多,嗡嗡地在人脸面前乱飞乱撞,张嘴的时候不留神,苍蝇就飞进嘴巴去了,再不留神的话,还会咽进肚子,叫人拉稀。苍蝇多脏啊! 我妈妈说这番话,其实有贬低酱园家族的意思,可我和艾早却对那样的生活羡慕不已,原因就是自从我们上了小学之后,老师号召“除四害”,每年九月开学的一天,交学杂费、领取新书本的同时,每人要交上一百只装进火柴盒的死苍蝇,算是暑假中做的一项作业。一百只苍蝇很难打,如果不是胡妈帮我们的忙,我们就会像那些交不出苍蝇的女孩儿一样,开学第一天眼泪汪汪地竖在黑板下罚站。所以我们就想,要是爷爷的酱园还在,堂屋里院子里苍蝇翻飞,伸手就能逮住一把,那多开心! 解放之后,酱园公私合营,后来完全收归国有。院子里数以百计的一人高的酱缸,统统搬到了城东酱菜厂里,成为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我爸爸一点都不伤心,因为他从小就不喜欢呆在这个家庭式的作坊中,跟着爷爷学做大酱。他脑子聪明,读书能读得进去,一心一意要考进清华,学电机。那时候电气化的工业革命刚刚进入青阳小城,爸爸感觉到了随之而来的生活会是一种天翻地覆的变化,从胶皮电线里传送过来的不仅仅是能量,还是梦想,传奇,色彩和诗篇。他好奇,激动,期待,想要把自己投身进电气化的革命当中,成为掌控世界的那一部分能人。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酱园消失之后,家中很快陷入贫困,他仅仅读到初中毕业。
他十六岁进邮局做事,拿薪水养家,养我那个瘫痪在床的爷爷。二十五岁上,他熬到科长的职位,从此不再动窝。他的家庭出身注定了他的政治生命到此为止。
然而我爸爸不是一个安于小城平凡生活的人,邮局职业开发出他的另一个爱好:集邮。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集邮曾经成为一个疯狂挣钱的手段,如果手中碰巧有一张“全国山河一片红”,或者一张清代“龙票”,都可以在邮票市场上昂头挺胸地走上一遭,享受众目睽睽之下的艳羡和敬重。可是在这之前的六十年代,集邮还只是一个悄无声息又带着点奢侈的爱好,我爸爸不得不用每天早晨省下来的买烧饼钱,燕子衔泥一样点点滴滴丰富他的收藏。
他书桌的抽屉里有装备齐全的一套集邮工具:金属的镊子夹,带长柄的放大镜,多功能的量齿尺,各种胶水纸。我还见过他自制护邮袋:用一张玻璃纸和一张衬纸,裁出所需要的尺寸,将它们的底边粘合,再往衬纸背面刷上胶,晾干之后,便可使用。他每天早晨上班之前,都要把几本集邮簿小心收到床后箱子里,挂上一把黄铜大锁,箱子外面还要遮上一层油布。在我们那儿,油布是公认为可以防潮的。可是胡妈背地里嘲笑他,说这叫“放屁拿手捂”,捂了以为人家闻不见,其实臭味照样扩散。胡妈的意思是,我们家的房子实在太老了,“三年困难”时期把地板和板壁都拆掉了换山芋干吃,房子里面就更加潮湿,地气没有了木板的阻隔,砖头地上永远都汪了薄薄的一层水,像是老房子永远都眼泪汪汪地悲哀着。这样的房间,遮一层油布管什么用?-下班之后,我爸爸会打开箱子,搬出集邮簿,再洗手,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记事本,本子里总是夹着一枚或者两枚崭新的邮票。他拿出小钢镊,小心地夹起邮票一角,屏住呼吸,把娇嫩的邮票从本子里转移到护邮袋中,再放进集邮簿。有时候,他还会拿量齿尺测量一下新邮票齿孔的度数,也会把集邮簿举起来,跟目光平齐,让窗外光线水一样地漫过册页,留心那些邮票表面是不是留下了污渍或指纹。
如果我和艾早想看看那些邮票,他也能同意。他会让我们在桌子对面站着,手背到身后,由他把集邮簿倒过去朝向我们,再轻轻翻动页面。每页的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好像多一秒那些邮票就会氧化得快一些。我记得他给我们看过一套“广播体操”的特种票,全套总共四十枚,整整齐齐排满了集邮簿的好几页。他还有几大张没有裁开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
纪念邮票,面值是八百元。我们都以为八百元是个大得吓死人的数字,可是爸爸说,这是旧币的标价,实际上也就是现在的八分钱。
九十年代,我父母到南京小住,偶尔逛进了一个邮票市场。他在市场里看到一张“集邮报”,报上的消息说,四枚一套的“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票,拍卖价5.5 万人民币。我爸爸当时就血压升高,头晕要吐,叫了出租车才勉强回到家。
原因是,早在“文革”中的一九六八年,随着“清查阶级队伍”运动的深入,我们家中被抄,爸爸的十几大本集邮簿全部不知去向。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的那些宝贝。他一直怀疑是张根本暗中搞鬼,联手那些不谙世事的红卫兵,扫荡了他的家。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如果是张根本搞鬼的话,不知道他把那些集邮簿藏匿在哪儿,因为我在他家中生活了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张邮票的影子。
我妈妈李素清说,张根本是当公安的,他多鬼呀,他昧下了你爸爸的东西,会让你看见? 绝对是这样。论心眼儿,我父母斗不过张根本。
我妈妈的家族历史跟艾家截然不同,不是那种靠家庭作坊辛勤工作而成殷实的,她家族的一夜暴富带着更多的机缘和偶然,有着接近于民间传说的浓烈色彩。
李家本来世代务农,养一头骡子,支一盘小磨,闲时做做豆腐挣几个铜板。可是有一年乡间土匪横行,官兵大肆围剿,眼见得包围圈越缩越小,土匪头子成了瓮中之鳖,无处可逃。
那天夜里李家老爷子听见磨房里骡子把门板蹬得咚咚直响,他胆小,没敢出去查看。天亮后才发现骡子不见了,是被人割了缰绳强行牵走的。磨房草堆里却藏了一袋东西。他弯腰去拎,手里一沉,差点儿闪了老腰。打开看,光灿灿一袋金银珠宝。李老爷子心中狂跳,知道是土匪头子用这袋财宝抵押,换走了逃命用的骡子。
老人家担心土匪报复,不敢报官,小心地挖个坑藏起钱袋。他等了一年又一年,胡子都等得白了,取钱的人始终不来。他于是想到,那人肯定早已被官府逮住,砍掉了脑袋。藏在他家磨房里的宝贝,就这样成了无主之财。
李老爷子当然不够高尚,没有做到“拾金不昧”。他小心翼翼地开始花掉这笔天上掉下来的巨款。怕人起疑,他不敢在乡间买地,就背了钱袋进城,买房子,买店铺,买一堂又一堂的红木家私,买昂贵的古董字画。老爷子读过乡村私塾,颇识文墨,知道钱财要怎么花出去才有价值。李家境况最火时,城南绵延一条街都是他的房产。
然而俗话说得好,最富不过三代。日本人占领县城时,我舅舅才不过十五岁,却已经是青阳城里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吃喝嫖赌不算,还抽大烟,卖空了家中一切,最后为了争一个窑子里的女人而当上汉奸。新四军打过来时,一颗子弹结束了我舅舅的小命。青阳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铺全部作为汉奸敌产没收,寡居的外婆只能带着我的妈妈李素清赁屋而住。我妈妈还有个表妹叫李艳华,自小父母皆亡,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边,饭一口粥一口拉扯长大,我们称她做“小姨”。
我妈妈靠外婆变卖首饰一直读到师范毕业。李艳华的学历稍低,却也读完了小学。在当年的青阳城里,这已经是女孩子当中数得过来的文化人了。我妈妈毕业后在县中当老师,教历史。李艳华参加工作,当县医院的外科护士。
外婆死前曾经嘱咐我妈妈,李家就剩素清和艳华这一对表姐妹,无论什么时候两个人都要互相帮衬,同心协力地过好日子。所以,我妈妈嫁给艾忠义的同时,也给李艳华找到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刚从部队转业到青阳县公安局的科员张根本。
我妈妈和爸爸住在艾家从前的酱园里,酱园前面有三间门面房,让李艳华和张根本住着。五十年代的年轻人都单纯,对私有财产的厌恶远远超过渴望,房子给李艳华两口子住就住了,谁也没提过交房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产权归属的问题。
张根本那时候赤贫。胡妈不止一次讲述给我们听:张根本头一次上我们家的门,穿着一件部队里穿旧的绗缝棉袄,棉袄的领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渍,梆硬梆硬,凑近前都能闻到那股油哈喇味,脱下来随便一扔,棉袄支棱着都不带歪倒。胡妈嫌恶地说,他怎么就不洗一洗啊! 他居然能穿得住啊! 那身衣服能叫衣服? 根本就是油坊里的抹布! 很久之后艾早跟张根本提这事,他嘿嘿笑着,解释说,就那么一件棉袄,罩子是它,里子也是它,怎么洗? 洗湿了穿什么? 我妈妈当年没有以貌取人。李艳华也没有。她们都从这个嘿嘿千笑着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后的能力和前程。我妈妈做主,把李艳华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没有如王洛宾的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妹妹和嫁妆,而是带上了三间修葺一新的青砖小瓦房。
艾家酱园的房屋格局是这样的:三间门面房临街,其中一扇后门通向大院。大院极深极阔,中间有石头砌出的一条路。顺着这条路往前走,是一溜五间朝阳的正房。院子的左边还有三间厢房,比较破旧,没什么用处,平常就堆堆柴草杂货。大概在我三岁的时候,厢房里好像还养过一头母羊,我记得我曾经抓过门边的羊屎当玻璃球玩,被胡妈尖叫着扑上来打落了。她立刻把我揪到巷子里的水井边,打了一大桶水,用肥皂使劲洗我的那只手,还低下头闻我的指尖,确信没有羊屎味了,才放我走开。
后来羊就不知道去了哪儿。院子的右边有两间厨房,那是胡妈的领地,得不到她的允许,连我妈妈都很少进去。院子的南边是大门,门开在状元巷的巷口,门楼极高,门扇也厚,门轴有一点紧,小孩子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开门和关门。
有时候胡妈会拿个油瓶过来,把瓶里的油脚子滴上几滴在门轴上。木门再打开时,就滑溜了许多,发出令人愉悦的“咿呀”声。可是没几天灰尘又把门轴腻住了,厚厚的一层污垢巴在门窝里,门轴移动时重新“吱吱”地叫唤,比以前更加懈怠。
大门从前上的是黑漆,漆皮很厚,现在虽然剥落了,一道一道斑驳开裂,威严却仍然还在,邻居们推开大门进这院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还有一点肃然起敬。
没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用指甲抠东西。墙壁上的石灰啦,脚趾里的污垢啦,铅笔上的橡皮脑袋啦,砖缝里的泥土啦。抠东西的时候我很专心,精神集中,情绪安宁,目光深邃,完全是享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我特别喜欢抠家里的那两扇黑漆大门,漆皮剥落后,门缝里的油泥干透了,变得生脆,用指甲去抠,嘎嘣下来一块,嘎嘣又下来一块,爽得不行,非常有成就感。还有,大门的木质天长日久之后已经松软得不堪一击,抠出来的木屑嵌在指甲缝缝里,闻上去有一种古老陈旧的气味,让我的脑袋瓜儿迷迷糊糊。
胡妈见不得我碰那两扇门,我只要一伸手,她就会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旁边扯。“你这个小把戏! ”她恨恨地叫。
她大概是扬州人,说话总有一点扬州腔。“好好的门都要被你抠出一个洞啦!贼要钻进来啦! 要不要剁了你这双手? ”
我赶快把两只手藏到背后,用劲地绞在一起,不让她看见。
有一次她在院子里剥蚕豆,莫名其妙地想起什么,叹息一声:“门也跟人一样,老啦,要喂点好东西才行。”
我问她什么是“好东西”? 门怎么会吃东西? 她不耐烦地答:“桐油不是好东西吗? 生漆不是好东西吗? 人知道要吃好的,木头就不要吃? ”
她在这样的事情上总是对我父母牢骚满腹,觉得这一对夫妇基本上是一副败家子的做派,千金散尽还复来的那种架势,什么都不肯爱惜。胡妈坚定地认为,家中的院子、大门、正屋和厢房,要是有个人好好照管,出出新,喂喂桐油生漆,不晓得要比现在派头多少。可是她不知道,正是如今这样的败落和破旧,艾家酱园才能够在解放后的一次又一次运动中保全下来,成为我们一家人遮风避雨的地方。
胡妈对我和艾早的态度明显两样,因为艾早是她奶大的,我不是。我妈妈生下我们两个孩子时,国家正在困难时期,粮食定量不足,副食品少得可怜,妈妈奶水不够我们两个人抢,就把艾早寄放在胡妈家里养。艾早断奶之后,胡妈又跟着过来,带孩子,做家务,俨然成了一家之长。艾早小时候皮肤黄,眉眼也不如我清秀,我妈妈说,可能因为吃了胡妈的奶,多多少少有一点随胡妈。胡妈听了就高兴,嘿嘿地笑,想方设法把好吃的东西藏在厨房里,再偷着把艾早喊过去,一个劲地往她嘴里塞,还催着:“快吃! 快吃! ”
也不怕噎死了她的宝贝儿。
如果艾早用指甲抠门板,胡妈是肯定不会骂她的,最多把她拉到怀里,心疼地举起她的手指头看,怕她抠坏了那一片片粉白透明的指甲盖。
胡妈最看不入眼的人是张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表示这个人不值一说。
起因是张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门面房不算,几年之后,又不打招呼地占据了一角院子。
院子从前真的很大,几乎比半个足球场还大,因为艾家从前开酱园的时候,要在院里放置大大小小的酱缸。后来酱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来了,就长树,长花,长草。胡妈总是向包买我们家粪水的吴麻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橘树,什么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吴麻子的那些树苗,每一棵都用金黄色稻草绳仔细地捆好根须,显得贵重而矜持。他把它们从肩头卸下来,交到胡妈手上时,又心疼又不舍地说:“吴妈呀,树苗能卖到钱的哎! 三角钱一棵要卖的! ”
胡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着,朝他翻翻眼睛:“我们家的粪从来都不掺水。”
吴麻子于是无话可说。那时候,粪对于乡下人是很要紧的东西。
我们家的院子就在胡妈手里一天天地花红草绿。花是很俗气的花:白风仙,紫鸡冠,鲜红耀眼的美人蕉。草更是叫不出名字的草,要是长在正经花园里,是要让花匠们除之而后快的东西。可是院子里有了这些泼皮的花花草草,就引来了蜂飞蝶舞,显得喧闹而热烈,红红火火过日子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