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 ”胡妈愤愤地说,“世上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把话说在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狼! 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夹出里面的邮票,一边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 如果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么干。”
瞧,本来一桩很窝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说,倒变得美好起来,像馒头沾上一层糖汁一样,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圆了,看上去委实别扭。胡妈是这院子的热心经营者,她那样生气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的手心那么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 ”她说,电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卷,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这种怪怪的味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而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 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坚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爹妈的,”
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朝她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到她会当真呢? ”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么说? 你装什么大方? 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人! ”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 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 ”胡妈咄咄逼人,不依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地,浑浊得像米汤。
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直晃荡。
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捡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
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
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那时候毛线是紧俏物品,要凭票购买,再说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没有奢侈到可以有闲钱购买新毛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做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地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惊奇。他的嘴巴还傻乎乎地张着,口水不断地流下来,把我妈妈的肩头洇湿了一片。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贝母样的光泽。我曾经听她告诉妈妈说,这毛衣是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花了她将近一个月的工资。除了这件毛衣之外,她家里还有一些漂亮时髦的玩意儿:有一个带拉链的拎包,一个月亮形的发夹,甚至还有一对珍珠色耳环。但是耳环她从来没有戴过。她说,如果戴出去,就会被批评,还要写出书面检查,弄不好被扣工资,不合算。她不戴,但是不妨碍她经常拿出来,给我和艾早看看,摸一摸。她许诺说,我和艾早,谁先结婚,她就把耳环送给谁。
为了这副漂亮的耳环,我希望我比艾早先结婚。
最后一个人,队伍的尾巴.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备的尿布。
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么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 胡妈一路跟着,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我妈妈对胡妈的心思完全心知肚明,她尽量地满足胡妈,交给她保管两块尿布的任务,实际上也就是给她一个跟着出门的理由。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荫里。半个月没有下雨,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有时候树叶稀薄,影子突然断掉了,必须跨一大步才不至于出局。
还有的时候行道树突然缺了一棵,好几米宽的路面对天空亮出了肚皮,我们不可能伸直双臂优雅地飞过这段空当,只好踮了脚尖,麻雀一样地蹦过去。逢到这种情况,输赢就不计。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店堂的竹匾中堆了约摸十几个干巴巴的苹果,一捧长了虫子的红枣,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泥巴捏出来的土黄色的核桃。一个裁缝店,店门口横着拉起一根绳子,挂着已经完工的长长短短的裤子和清一色浅蓝或深蓝的上衣。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此刻不在饭时,灶火封着,店伙计趴在桌上打瞌睡,苍蝇围着他嗡嗡地转。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店。我不知道布置橱窗的人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换成洋娃娃和小汽车,那样会漂亮得多,最起码小孩子会愿意看。我们还走过邮局。邮局的门窗漆成绿色,街边上竖着一个邮筒,橱窗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玻璃上贴着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字,五个,排成圆弧形。我在城里的很多地方都见到过这五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写法,这使我感觉到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终于把这五个字认出来了,它们就是:“为人民服务”。 ’我们在邮局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妈妈从后面赶上来,因为我们不知道要不要走进邮局,走到最后面的一间办公室,把爸爸叫出来。但是妈妈赶上我们后。轻轻摇一摇头。于是我们又回到路边上,找地上的树影。
我们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一股廉价地毯上散发出来的潮湿味把我裹住了。里面的空气很闷,人们走来走去时全都是小声地说话,仿佛怕惊着了那个黑箱子里的镜头。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上,把艾好塞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屁股下垫一个方木块,以便在镜头中跟我们差不多高矮。我妈妈自己藏身在艾好背后,双手扶住他的腰,不让他滑掉下去。
我这才知道,需要照相的是我们三个孩子,姐弟三个人合影。我不知道的是,照完这张相片之后我就要跟李艳华回家,成为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女儿。
因为面对镜头的紧张,我和艾早都有点过于严肃,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艾好则对钻在黑布下面的摄影师发生了兴趣,他以为那人在跟他捉迷藏,于是眯缝着眼睛咯咯地笑。可是摄影师钻出布笼,捏下橡皮球的瞬间,灯光骤然一亮,艾好吓得一愣,紧跟着哇地大哭,身体用劲地往后仰倒,我妈妈赶紧把他抱了下去。
照片洗出来之后,艾好圆睁的眼睛里全都是吃惊和惶惑。他仿佛对这个世界很不适应,恐惧无比,无路可逃,一副欲哭未哭的沮丧。
那天晚上,在张根本家里吃完了一大碗蒸鸡蛋拌饭,我就开始闹着回家。我扔掉了张根本特地买给我的一个花皮球,使劲掰开他的手,哭得声音嘶哑,几近昏厥。我并不明白领养意味着什么,可是我本能地感觉到我妈妈把我抛弃了,我被我的家人排除在外,遗弃在外。他们谁都不再爱我。我再也不能跟艾早一起玩耍,也不能揪艾好的腮帮子,更不能抠大门上的木屑,而后等着胡妈的一声呵斥。我害怕,惊恐,绝望,有一种坠人深渊的恐惧。我只有用哭声来表达我的抗议和愤慨。
张根本先是盯着我笑,后来就开始五心烦躁,他吼了我一句:“你号丧啊! ”
我不理他,依旧撕心裂肺地哭,一边哭一边扒他顶在门边的腿,要从门缝里挤出去,回家。张根本回头望着李艳华,有一点幸灾乐祸:“我说吧,这孩子太大了,养不熟的。”
李艳华在厨房里慢腾腾地洗碗。她十分沉着,甚至有几分冷峻,瞥了我一眼,说:“过了这一夜就会没事了。抱只小狗回家还要叫唤几天呢。”
实际上我号哭了不是一夜,而是整整一个星期。张根本被我哭得没有办法,跑到我家里。
把艾早接过来,陪我睡觉。我每天晚上都是拉着艾早的手,一直哭到睡着。睡着之后我还紧抓她的手不放。我死死地攥住她,指甲掐进她的皮肉,把她的手背掐到青紫。或者我抱住她的一只胳膊,压在身子下面,不让她动,一动我就会惊醒,更坚决地把她的胳膊搂住,藏在怀中。
那段时间,艾早无师自通地长大了,成了我的名符其实的姐姐。她知道要迁就我,怜惜我,礼让我。她伸出小小的手,让我紧紧抓住,如果我不让她动,她就憋住不动。她说:“艾晚,你不要哭啊,我不会走开的。”
可是小孩子都是没记性的东西,仅仅十来天之后,我就习惯了自己身份的改变。我学会了一个人在单独的房间里睡觉。我平心静气地坐在李艳华和张根本的身边吃饭。如果李艳华不准我出门跟艾早玩,我就乖乖地趴在窗台上,往那个风仙花和鸡冠花次第开放的院子里看。我听到别人叫我“张小晚”这三个字后,不再傻愣着朝别人瞪眼,我知道这是我的新名字,是我的称呼,从此之后我做人的标识。
李艳华松了一口气。她开始训练我做家务,从扫地练起。她站着,手里抱着一个茶杯,很有耐心地指点着我:先扫四边,再往中间;先扫床底桌下,再扫走路的过道。扫帚头往前挥,别往自己脚上扫。腰弯下去,两只手要抓住扫帚柄的顶端和中端,松松地抓,否则扫起来不顺畅。
她跑到我妈妈面前报喜讯:小晚都学会扫地了! 小孩子要让她劳动锻炼,思想才不会变修。艾早也该学学小晚的样,别让胡妈惯得太厉害。
我妈妈看了看在院子里奔跑着捉瓢虫的艾早,一声也不响。也许她心里舍不得我,可是她什么都不能说。
三 开陆虎车的人
贾铭在清晨开车把我送到机场。候机厅里空空荡荡,只有几个扫地的清洁工,和拖着滑轮包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的几个早行的旅客。有个人站在报亭前看玻璃窗内的杂志封面,一边旁若无人地吃着手里的一个糯米饭团。糯米饭包油条是南京人喜欢的早饭,可是他吃几口就要低头看一看饭团里面的内容,饶有兴致地琢磨米粒和油条之间的粘合度,这种研究性的神态,又不像常吃这种点心的人。他穿着一身黑色:一件短袖衬衣和一条休闲长裤。衣裤的款式都很普通,中规中矩,然而看得出来那不是普通商店里买出来的大众品牌,那种内敛的品质,不动声色的尊贵,极其注重细节的裁剪,绝对是价格不菲的国际大品牌的风格。
贾铭看见我盯着那人吃饭团的样子,就问我是不是饿了。我告诉他说,我现在只担心机票能不能买到。贾铭捏了捏我的胳膊,表示安慰。
六点半钟,售票处终于有了人影,是一个满脸倦色的小伙子。贾铭飞快地奔过去,问他最早一班去深圳的机票是几点。
“八点。还有最后一张机票。全价。”
贾铭愤怒地叫起来:“宰人啊! 全价机票加燃油税,要一千五百块! 昨天报上还登着机票四折。”
小伙子嗤了一声鼻子:“报上的消息能信? 现在是旅游旺季,机票都没什么折扣。”
我赶快捅捅贾铭,让他息事宁人。国内航班的机票贵,服务差,这已经是常识,跟一个售票员有什么可争的? 买好票,贾铭的脸上依旧有愤懑之色,说:“我就看不得民航这帮人牛气冲天的样子。一张飞深圳的机票,我公司的工人一个月都挣不回来,太不合理。”
可是贾铭前天给自己买了一双皮鞋,三千多块钱,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合理。贾铭这个人,有时候太偏激,得理不饶人,我觉得这是男人的不成熟。我突然想起了张根本,如果换了是他,他会皱起鼻子,目光一闪,嘿嘿地一笑。一笑之间把什么都包含进去了:生气、不满、轻蔑、指责、抗议……很多时候,微笑比语言更有力量。
可是张根本已经死了。我姐姐艾早杀了他。他们一起生活了六年时间,一起打江山,创业,把公司业务做得红红火火,双双跻身于深圳的富豪行列,居有房,出有车,食有肉,青阳城里的旧朋故友提起他们就要艳羡得眼睛滴血。可艾早居然把张根本杀了。
我想不出来为什么会这样。
按照登机牌上的指示,我找到9 号登机口,在等候区里坐下。我只带了随身的一个小包,是真正的轻装简行。
穿黑衣服的小伙子坐在我旁边,打开一个皮质外壳的手提电脑,开始用手机上网。我知道手机上网是很贵的,看他那副神闲气定的模样,我猜测他不是外企高管,就是IT精英,至少也是某家外国公司的品牌代理。我无意中瞥了一下电脑屏幕,发现他已经进入一个聊天室,正跟一帮网友聊得开心。他打字用的是拼音输入,盲打,指尖飞快地触键,键盘发出极流畅的哗哗声,听上去令人愉悦。我心里想,这样的打字速度,应该是无数次通宵上网聊天才练出来的。
他发现我对他的兴趣,停止打字,转头对我一笑:“苏州你去过吗? ”
我点头。
“胥门? ”
我摇头。
他脸上有孩子样的得意:“我昨天去了。”
我说:“一般人到苏州不去那儿。”
他笑得更像个孩子:“所以我要去啊! 我在网上跟朋友打了赌,赌胥门这个称呼的来历。”
“胥门是什么来历? ”
“我说,胥门因为是伍子胥主持修建的,所以叫这个名称。有一个网友认为我是望文生义,他说伍子胥这个人不会利用修建城门替自己树碑立传。我不服气,前天从深圳飞过来,昨天去苏州看了胥门。”
“结果呢? ”我好奇地问他。
他脸上露出羞惭:“我错了。胥门这个称呼真不是因为伍子胥,是因为这道门通往苏州姑胥山,最早叫姑胥门。”
我很惊讶他的认真,也惊叹他有这样的闲情,为了跟网友考证一个地名,竟然千里迢迢飞过来,眼见为实。
“这没什么。”他轻描淡写地说,“也有时候是别人错。我们常做这样的事,挺有趣。”
这时候登机口的门打开了,值机小姐站到了检票台后面,开始招呼旅客登机。他手脚利索地收起电脑,起身排队。我抓紧时间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时发现队伍很长,可是他已经在身前空出一个人的位置,示意我站进去。他把他的绅士风度做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热情,又不拿腔拿调。他身上剃须水的味道也特别清爽,有一种淡淡的薄荷香味。
“要我帮你提着包吗? ”他问。
我礼貌地谢了他。其实他手里的东西比我多,有一个牛津布的电脑包,还有一个体积更大的软皮旅行袋。他把那个袋子拎在手中时,胳膊上的肌肉鼓起来,显得结实,健美。他一定是那种轮番使用各种器材折腾自己的“健身虫”。
进了机舱之后,我才发现我们两人的座位居然又在一起。原来他选择了靠窗的座位,我选择了靠走道的座位。他对我们的巧遇倍感惊奇,执意要站起来,郑重其事地跟我握一个手。
他介绍了自己的名字:李东。名字倒是朴素无华。我也对他说了我的名字。我们互致敬意。
飞机起飞后,他很快地把插在前面椅袋里的报纸和民航杂志翻了一遍。杂志里有一篇谈论南京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章,其中提到“南京白局”。他问我什么是“南京白局”? 我说,有点相当于北京的大鼓书,天津的评书,东北的二人转,那一类的街头艺术。
“你确信? ”他有点严肃地看着我。
我马上迟疑起来:“不怎么确信。我没有见识过。”
他想了想:“下回到南京,我要去看一看。”
这我完全相信。我甚至想到下个星期六他也许就会迫不及待地飞过来。我告诉他说,如果真想看,到了南京要去夫子庙,听说夫子庙有这一类的民间艺术表演。
“要是我飞过来,你愿意陪我去看吗? ”他盯着我的眼睛,目光是真诚和热切的。
我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我觉得此刻我们两个人的感觉很错位,我在为艾早的杀人凶案心急如焚,他却是一副雄心勃勃玩遍天下的快乐面孔。冰火两重天。
我把坐椅调至睡眠的角度,仰了身子,闭上眼睛,以此宣布要暂时地跟外部世界隔绝。
他好像还凑过来仔细地看了我一下,因为我的脸前被他呼吸的气流弄得微微热了一热。我让自己保持一动不动的小憩状态。他转过身去,不再说话。过了几分钟,他的坐椅咯嗒一响,也放低下去。
此后的航程中,我们一直假寐。飞机发动机就在我的坐椅附近轰鸣,前前后后的邻座都在兴奋地说话,但是声音非常遥远,似乎是从另一个世纪或者另一个星球断断续续地传来,听上去恍惚如梦。乘务员推车过来发了一次早餐.以为我和李东都在酣睡,就没有打扰。我什么都不想吃,没有饥饿感。
两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深圳黄田机场。
同一时间有好几班飞机到达,所以航站里拥挤忙乱,这里那里都是拖着行李箱闷头赶路的人,身前身后一片滑轮摩擦地面的噪音。贾铭掐准时间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一切都好? 还说艾飞已经去少年宫上美术课了,今天老师要教他们画一个石膏手,他挺高兴。接完电话,我想起来应该跟李东道声再见,可是人群中已经不见了他的一身黑色。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排在等候出租车的队伍中时,李东又一次出现。他是开了一辆很漂亮的越野车,从停车场里特意绕过来的。我注意到了那辆车在花坛附近拐弯时的流畅,那是一种机械运动制造出来的美感。有很多人都抬头看那辆车。
他在路边停下来,打开车窗,招呼我:“上车,我送你进城。”
我觉得不妥,委婉谢绝。人群中有目光从车的身上转移到我的身上。我穿着一身藏青色修身连衣裙,一双白色软皮凉鞋,唯一醒目处是脖子上挂的一块琥珀,一块温润朴实的蜜蜡饰品。我的年龄和我的装扮,应该不会让人产生歧义。
他拍拍方向盘:“上车吧。顺路,没别的意思。”
这时候我发现,如果我再僵持下去的话,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会让我更加难堪。
上车以后我才猛醒,这辆车的名字叫“陆虎”。我在艾飞收集的汽车图片中见过这款车型。艾飞说,这是他喜欢的车。艾飞喜欢的车都是价格昂贵、外形超酷的车。难怪刚才有那么多人对这辆车看了又看。
开陆虎车的小伙子。
我再一次感觉不安。在我的生活中,还从来没有跟这种时尚阶层打交道的经验。贾铭开的车是“帕萨特”。陈清风在加拿大开一辆“日产丰田”。张根本活着时,司机为他开车,是比较老款的“奔驰”。开陆虎越野车的人是怎样的生活状态,我完全不知情。
“你去哪儿? ”拐上了广州往深圳的建成多年已经破旧的高速公路之后,李东转头问我。
我跟艾早的律师约在事务所见面,所以我告诉李东,在罗湖火车站附近。我问他那附近有什么酒店可住? 我强调说,不要太贵。
他打开车上的一个电子导航系统,一边开着车,一边拿遥控器熟练地搜索。从我坐的副驾驶座上,只看见一块一块红红绿绿的市区地图在半块砖头大小的屏幕上掠过。
“五月花酒店,行吗? ”他征询我的意见。
听上去不是太豪华。跟着我想起来,“五月花”应该是一艘船的名字。十七世纪初,一群逃亡状态中的英国人驾着这艘三桅帆船漂过大西洋,落脚在新大陆,制定了著名的“五月花公约”,而后开始拓荒者的充满传奇和艰辛的生活。在他们的后人手中,终于诞生出一个了不起的美利坚合众国。
“没错啊! ”李东利索地换挡,右脚点着油门,在车海人河中把他的“陆虎”开得左右逢源。“开那个五月花酒店的老板,听说是从宁夏过来的人,西部移民。从宁夏到深圳,不必横渡大西洋,可也得过黄河,过长江,挺了不起。”
我望着他优雅地搭在方向盘上的那双手,问他:“你是移民吗? 或者你父母? ”
他不直接回答我:“走在深圳街上的人,十个人当中起码有九个是移民。”
我忽然又想起艾早。艾早也是这个城市的移民,还有张根本。当年他们是随着大潮游进这个欲望之海的两尾鱼,经过惨烈的生存搏斗,经过大鱼吞吃小鱼的优胜劣败,他们幸运地活了下来,长成为某一个级别的“鱼王”。可是为了什么,曾经的王后要起杀戮之心? 张根本,我从前的养父,一个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商业国王,他对于艾早还会有什么样的威胁和伤害呢? 我不急着去酒店了,我想先赶到律师事务所,弄清这个巨大而阴森的秘密。我觉得我已经被一种无形之影压迫得透不过气。
李东什么也没有说,把陆虎车开得更快更急。他坐在我的身边,离我这么近,一定能够感觉到我的心急如焚。他感觉到了却没有主动提问,只是把车速提高到一个与“焦急”适配的程度,这是一种修养和文明。
电梯口拥满了人。因为不在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四部电梯只开了两部,其中一部还只停十五层以下。人们都急着办事,免不了骂骂咧咧,还说要投诉这幢大楼的物业管理会。穿制服的保安无动于衷地站在一边,大概他已经看惯了每天、每时这样的混乱。他没必要费口舌过去安慰,调解,这跟他的饭碗没有关系。他个子矮小,皮肤黝黑,眉毛上有一个破相,脸颊上还带着长年累月在田间劳作留下的晒痕。也许还要过个十年八年,这种带有身份标志的痕迹才会完全地从他面容上消失,使他成为一个底气十足的深圳人。
一个穿白色上衣和玫红色裤子的女人,大概要上到高层,可是稀里糊涂挤进了只达十五层的电梯,片刻之后一脸愤怒地随着电梯又下到一层。保安忍不住噗哧地笑了一下。那女人有点恼羞成怒,张口就骂了一句广东粗话。保安听懂了,他面红耳赤。我看见他的一只手在裤袋旁边动了一动。如果是在工作场所之外的任何地方,他可能就会豹子一样扑上去了。可是在这儿,他只能选择忍耐。他也用他的家乡话嘀咕了一句什么,声音却很小,完全是自己给自己解气。
高层电梯终于来了,穿玫红裤子的女人顾不上再吵下去,一个箭步插到我的前面。她身上有一股浓得发腻的香水味,也许是摩丝或者睹喱水的味。她的头发高高盘在头顶,用太多的化学材料固定得僵直梆硬,仿佛脑袋上顶着一个黑糊糊的鸟窝。这样的发型,十年前我到深圳的时候,见得很多,没有想到十年之后在这儿还有市场。深圳城市的变化很大,可是深圳本土人的生活观念并不想跟城市发展同步,他们有自己的习惯和喜好。
律师事务所在二十四层。大楼进门处的一面墙上钉满了各间公司、中心、办事处、事务所的锃亮铜牌,其中就有一块写着“二十四层A 座:宏伟律师事务所”。
从电梯门出来,拐一个弯就是A 座。透过一排玻璃门,事务所的标牌用黑色的隶字铺排在迎门墙壁上。推门进去,室内空调打得很低,冷不丁地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个很年轻的女孩,长着讨人喜欢的大眼睛和小虎牙,笑微微地从桌子后面站起来,问我有没有预约。
我说了“纪宏林”这个名字。女孩点点头,说一声:“请跟我来。”
我们走过了一个一个用玻璃钢和铝合金制品隔开的空间。开敞的空间里,每张桌上都有一个白色塑料的姓名牌。名牌后面的主人都很年轻,有人在接听电话,有人在电脑上起草文件,还有人用裁纸刀和订书机装订材料。他们无一例外地紧张,严肃,脸上有一种与年龄不太相称的老成,甚至是漠然。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去时,他们知道不是自己的客户,眼皮都不抬,完全的与己无关。
纪宏林的姓名牌钉在一个房间门上。沿着走廊大概有五六个这样的房间,彼此紧挨,亲密共存。我猜这些房间里的律师应该具有更高级的身份,是事务所的合伙人。这些房门全都紧闭,门内悄无声息,气氛不无神秘。偶尔外面的某个桌上有电话铃响起,坐在桌后的年轻人接听之后,立刻起身,拎起手边早已准备好的一份文件,小跑着走近其中一扇门,抬指轻轻一敲,而后转动门把手,恭身闪进,回手习惯地将门又关上。我很难猜想门内律师手里代理着一个何种性质的案件,是替一个被玷污的灵魂申冤讨债,还是筹谋着将一个原本清白的好人打入地狱? 无论如何,每一扇紧闭的门内都是一个小小的战场,文件和文件、档案和档案时时刻刻都在厮杀搏斗,硝烟弥漫中打出钞票的腥甜。
纪宏林是一个小个儿、精瘦、剪着一个利索的平头的中年人,一件浅灰色衬衫扣得严严实实,左手的无名指上戴一枚圈形婚戒。他面前的桌子上,除了电脑之外,电话机,传真机,扫描仪,手机,笔形录音机,超薄相机,U 盘……全部高科技的电子设备一应俱全,闪出金属特有的幽秘之光。拍纸簿上搁着一支拧开套子的黑色钢笔,刚刚他就是用这支笔在签署一份文件。我已经好久没见人用过这样老派的书写工具了,一瞬间又觉得恍惚起来,仿佛时间沿着这支笔杆倒退了二十年。
最现代的和最传统的,在这间小小的律师办公室彼此相安,和谐共存。
他起身,客气地跟我握了手。目光落在我身上的时候,他眼睛里曾经流出过一丝诧异。
或者说,是一种近似于恐惧的惊讶。他心里想的肯定是,艾早明明已经投案自首,怎么又会在他的办公室里出现? 很多人第一次见到我们姐妹之后,心里都会惊叹我们的相像。我们生下来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而后渐渐出现差异,二十岁的时候差异明显,甚至高矮胖瘦都有区别,没有人相信我们是一胞双胎。到了现在,容貌却又有重合的趋向,眉眼神情,声音腔调,步态动作,惊人的相似,活像由一个克隆了另外一个。
纪宏林伸手向墙边的沙发:“你请坐。我们早晨已经通过了电话,不算陌生。”
我迫不及待提出要求:“我姐姐在哪儿? 我想见她。”
他苦笑一下:“对不起,这不可能。她现在是杀人嫌犯,就连律师见面都要事先申请。”
“你申请了吗? ”
“我提出保释。四十八小时会有答复。”
“这就是说,我要一分一秒地等完四十八个小时? ”
“其实你不需要等。以我的经验,像艾早这样的情况,保释要求基本不可能答应。我提出要求,不过是要走完一个法律程序,以免留下遗憾,也是给家属一个交代。”
他嘴里的每句话都像一颗子弹,简洁,冷峻,置人于死地。
“为什么? ”我问他,“艾早为什么要这样? 他们已经离婚十年了! ”
他摇了摇头。“他人是地狱。”他说,“黑暗而幽深的地狱。我们这些置身事外的人,无法窥见一个人完整的内心。”
“张根本的太太呢? 她在场吗? ”我想说的是,张根本被杀时,他年轻的老婆是否亲眼见到? 她做出了什么反应? 纪宏林告诉我:“半年之前,张太太办妥了投资移民,带着小孩子去了澳大利亚。”
我张大嘴,惊愕不止。这事张根本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艾早也没有提起。
纪宏林又说:“其实我已经没有义务介入这个案件,因为张总的公司不久之前已经清盘,作为张总公司的律师,我跟他之间同时结清了一切。如果你需要我继续服务,你要签署一份家属委托书,另外,我必须按小时收费。你同意吗? ”他冷静地看着我。
我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愕中走出来。我此刻的模样,一定像个傻瓜,浑浑噩噩什么都不知情的傻瓜。
我问他:“为什么清盘? 公司不是一直做得很好? ”
纪宏林摊开手:“是张总的决定,我不清楚原因。张总把公司股份卖给了一家香港商业集团。谈判时间很短,几乎没有什么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