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噎住,呛咳了好几声。他把手和腿从我的身上挪开,换了一个姿势,仰面平躺,眼睛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天花板。
“南京的梧桐树应该掉毛了吧? ”他问我。
“还不到时候呢,总要到五月份呢。”
“新叶总该出来了。”
我“嗯”了一声。
“南京的纬度应该跟洛杉矶相近,北纬三十多度。”
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他依然没有忘记在地图上行走。
在我住的这栋公寓里,有一个中国学生自杀了。他是商学院的。这里的商业课程注重实践,学生必须跟指定的客户沟通,沟通的每一个进程都要写出报告,交导师审阅,计入学分。
这个学生生性腼腆,学业优秀,可是不善于跟人交流,每次跟客户见面对他来说都是一次折磨,他会紧张得一夜都无法睡着。久而久之,他得了抑郁症。春天是抑郁症的发病高峰期,他发了病却不肯就医,更羞于找人诉说病症,居然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割腕而死。
公寓罩一片混乱。是看门人的狗首先闻到血腥味,拼命扒拉房间,引起看门人注意,开门发现情况的。此刻他把这条狗牵在手中,神情激动地对警察描述全部过程。狗侧着脑袋,不停地翕动鼻翼,喉咙里轻声呜呜着,似乎还没有从发现尸体的兴奋中醒过神来。越来越多的人涌进公寓,伸着脖子往房间里张望。可是警察已经用黄线拉起了禁区,禁止任何人越界一步。中国同学会的几个热心人在事发现场紧急碰头,商量葬礼如何操办,是否要发动中国留学生为他捐款,因为他的父母都在农村,家境贫寒。
布法罗的春天,气温上升很快,这么多的人拥挤在公寓中,热量散不出去,空气黏稠稠的,我开始感觉头昏眼花。我从楼道的另一边走下去,出门透一口气。
保罗远远地走过来。他步幅很大,肩膀一耸一耸,显得神态急迫。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他的身影出现在一片坡地的顶端,膝盖以下被大片的花草遮没,凸现在蓝天背景上的身形便显得高大。然后,他顺着坡地的小径逶迤而下,身形越来越矮,最终跟我站到了同一个平面上。他其实比我高不了太多,在东欧人中属于纤细小巧的一类。
“天哪,你没事吧? ”他显然是听到了消息,特意过来看我的。因为走得急,他喘气有点粗,皮肤散发出一种松木的气味。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男性化妆品的味道。他的裤腿上还沾了一些花粉,黄黄的,有点像南京六月天长出来的霉菌。
“我没事。谢谢你来看我。”
他仔细观察我的脸,想要确信我是不是真的没事。他的眼睛使我想到一种很可爱的动物:羊。羊的眼睛就是这样温良和友善。我想,要是我真的有事,瞒过这双眼睛实在太容易了。
他终于放松下来,甚至还笑了一笑。“艾,”
他说,“刚才远远看到你站在门口,你知道我心里说了一句什么吗? ”
“什么? ”
“谢天谢地,那个糊涂的中国人不是你。”
“保罗教授! ”
“我这么想,的确有点自私。可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们离开公寓,往化学楼的方向走。路上他说到了对中国人的看法:聪明,肯学,但是太要强,封闭自我,容易夸大自己的失败感。
“希望你不是这样。如果你在学习过程中碰到困难,一定要对我说,要说出来!”
我答应了他。同时我又声明,我不过是个访问学者,在布法罗进修而已,不读学位,学习上没有太多压力。
他热情邀请我:“你进我的课题组吧。我听说你动手能力很强,实验做得非常好。”
我很高兴。保罗教授的研究项目是进入美国国家计划的,这意味着我将要从事的工作在全世界都属于尖端。我有点受宠若惊。
“你考虑过留下来读我的博士吗? 有全额奖学金的? ”他突然又问一句。
我张了张嘴,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那个可怜同胞的死,我却接二连三地得到惊喜,这让我深感不安。
读博士,有奖学金,意味着我会在美国留下去,我会在毕业后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我最终会成为一个美籍华人。
可我跟陈清风的关系怎么相处呢? 永远像牛郎织女一样,隔着一个安大略湖,一年一次,鹊桥相会? 陈清风不定期地开车到布法罗见我。有时候一个月才来一次,有时候半个月当中会来两次,看他手中业务的忙碌程度。我希望他每周都来,可是这样的话,就说明他代理的客户不多,生意清淡,这又是我不愿意看到的。如果他一个月都没有露面呢,我又非常想他,我在寂寞的异域生活中无法克制对他的思念。这是一对永远都不能解决的矛盾。
他也一样。他来不了的时候,会打电话给我,抓起电话就舍不得放下,我们把从前说过的话翻出来再说,反反复复地说,不知道什么叫厌倦。“你记得青阳广播站那个看门的老头儿吗? ”“艾好那年从我宿舍拿走的一本书,叫什么来着? ”“你以后会把我们的事情告诉艾早吗? ”
我记得那老头儿。艾好拿的那本书叫《雾都孤儿》。我们之间的事情,我不会告诉艾早,永远都不会。
陈清风开车从多伦多他家中出发,三个小时到尼亚加拉瀑布边的小镇,过一座桥,进入美国境内,再开车一小时到布法罗。傍晚时分,他逆着这条路线,驱车上路,回到多伦多。一般情况下他不留宿,因为他没有太多理由夜不归家。偶尔留在布法罗过夜,就需要提前几天对他老婆编出一个说得过去的故事。陈清风不擅长虚构,编故事令他痛苦。从前他曾经虚构过一本长篇小说,结果是以失败告终。
我们之间的话题很少谈及现在,青阳和南京是出现在我们言谈中最多的词。从七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我们有共同的经历和故事,青涩滋味足够我们噙在口中回味。很多时候,“说”
就是一种宣泄,说的过程中我们得到快乐,身心交融到最好的状态。
我的公寓房间在二楼,窗户朝西,窗外有一棵姿态很漂亮的树,陈清风说,那叫“山毛榉”。我相信他是对的,因为他年轻时候就喜欢读各种杂书,对世界万物的认识要强我很多。
夏天,三点钟一过,太阳开始西斜,山毛榉的树影刚好照到我的床上,我们两个人的身体都变得斑驳繁复,像莫奈用油画笔点染出来的图案。陈清风这时候会变成一个快乐的孩子,在床上不断移动体位,让树影分别投射在他的脸上,胸口,或者小腹,让我点评哪一处的图案看上去跟人体更加和谐。他也要求我这么做,可我总是笑得蜷成一团,因为我感觉身上的光点像是一群精灵小人儿在跳舞,它们又踩又蹦,结果就变成无数只小手在挠我的痒痒。我有点受不了这种刺激。陈清风说,这说明我的皮肤比别人更加敏感。
四点钟,莫奈的点彩画从床上移到地上.再抬身移到墙上,成了一幅不花钱就能欣赏到的大师名作。这时候我们两人都黯然神伤:分别的时候到了。
“你就不能吃过晚饭再走吗? ”我要求他。
他沉吟:“太晚了路上的货车会多。不过没关系,我可以晚上再走。我来给你做一顿晚饭。
凉拌面你喜欢吗? ”
他刚要起身下床,我又改变主意:“不,你还是早点走,太晚了我不放心。”
“我会注意的,我车技不错。”
“不行,是我不想让你留下来。”
“真的没关系。”
“走吧,多吃一顿晚饭又有什么意思呢? ”
他回身抱住了我。他的嘴唇滚烫滚烫.像在我脸上炙烤一样。这种灼热会使我们两个人的体温再一次上升,我们必须用理智来克制欲望,否则这种临别拥吻就会没完没了。
五分钟之后,我奔进公寓里的公用厨房,从一长排玻璃窗中看着他的旧丰田汽车飞快地驶上车道,消失在坡地尽头。我猜测他会不会从倒车镜里看见我趴在窗口的身影? 希望不会,那样的话,他继续心神不定,就要影响行车安全。
我的房间里又剩下我一个人了。枕头上还有他的气味。床单上有他掉落的一根头发,半截白,半截黑。地板上也有一根,却是全黑。到哪一天他留在我这儿的头发全成了白色,可能我们之间就会风平浪静。
我能够在布法罗呆到那一天吗? 真要呆这么久的话,我在南京的家人怎么办?他在多伦多的家人又怎么办? 我把自己的脸埋在枕头里,不去想这个问题。有的时候,人还是应该学学鸵鸟,暂时地骗一骗自己。
布法罗大学一年一度的毕业盛会又开始了。草坪上飘满了五颜六色的气球,穿各种学士服和博士服的年轻男女喜气洋洋凑在一起,勾肩搭背,倒着走斜着走跳着走,对每一个人展示他们青春无邪的笑脸和喜悦无比的心情。
也有人一手挽着礼服笔挺的父亲,一手挽着穿成花母鸡般的母亲,后面还跟着三两个年幼的弟妹,一家人赶集一样地兴高采烈。美国人天性乐观,少有忧愁,多有快乐,一点点成就会让他们把自己想象成英雄,也因此获得英雄们雄视天下的感觉。他们的确没有什么需要发愁的难处:毕业后找一份工作,娶一个妻子。贷款买一栋房子,然后不费劲地生一堆孩子。退休之后卖掉房产,揣上积蓄,成群结伙地周游世界,最后回到国内,找个养老院度过余生。他们从生到死都被政府安排好了,如果要求不高,吃喝玩乐什么都不干也能够过完一生。颓丧悲苦是东方人的事情,中国人和日本人的事情,跟他们的情绪很少沾边。
保罗被他的几个博士拉着拍完了照片.从人群中挤出来,一眼看见了四处闲逛的我。
“嗨,很高兴在这种场合看到你。”他扬了扬手里抓着的一顶博士帽。“怎么样? 有感想吗? 中国学生在毕业时是不是同样热闹? ”
我摇头:“我们的年轻人会小范围庆祝,不会大范围狂欢。”
他耸耸肩:“心情是一样的。”
“恐怕不太一样。对我们来说,毕业是人生的一道坎,你得努力跨过去。”
他有点迷茫地看着我,不太明白我说的意思。他虽然是东欧人,但是在美国呆得久了,已经习惯了美国人的思维。
“怎么样? 你考虑好了吗? ”
“读学位的事? ”
“坦白地说,我需要你在我的实验室工作。”他的黑色眼睛里只有坦诚,没有陷阱。
“我想……能不能等我的访问期结束再做决定? ”
“没问题。你应该考虑得周到一些。”
他又一次扬了扬手里的帽子,走开去。
如果这顶帽子戴在我的头上,我会是什么样子? 它一定让我英姿勃发,不同凡响。我有点渴望戴上博士帽的前景了。
太阳辉煌地照着,草地上流淌着蜜一样金黄的汁液。几个小孩子在追逐一只飘飞的气球,可是那只球被气流托着,越升越高,根本就没有回转头来的意思。孩子们终于停止追赶,一齐仰脸向天,怅然地望着,每个人都显得若有所思。
我想,我喜欢美国,喜欢周围这些人的纯朴和善良,也喜欢这个民族的乐观和向上。
陈清风在尼亚加拉瀑布的加拿大境内等我。我从旅行团的大巴上下车时,一眼就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份中文报纸站在路边。
仍然是欣喜。已经很多次的相聚,很多次的缠绵和交欢,见面仍然是欣喜。我不知道其他那些双双对对的情人们相见时会是什么样,但是对于我,对于陈清风,一种既没有根基更没有未来的惶恐永远都纠缠在心里,因此,我们把每一次见面都当做最后的晚餐,留恋其中的每一杯开胃美酒,每一道正菜和每一碟饭后甜点。
“跟我走,我订好了旅馆房间。”
“我们能够在一起过夜? ”我感觉到意外之喜。
他不出声地挽住我的手臂,把我带到他的丰田车上。他一直都在微笑,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他脸上的每一根皱纹都显得端庄,平静,美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有一种不安。总感觉他平静的皱纹下面藏着一丝忧虑我想告诉他保罗要我留下来读博士的事,话到嘴边还是没有说。我怕这事会给他带来压力,让他很难处理接下来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从来就没有考虑过婚姻一类的问题,那不是我的目的。人们如果为了一个目的去相爱,美好的程度会大打折扣。
车沿着安大略湖行驶,巨大的瀑布就在我们前方几百米的地方,因为我们是迎着阳光,所以看不清水流排山倒海冲下来的样子,只见到水雾遮天盖日,湖边不时有水花被风吹溅起来,有力地扑到岸上,把探身观瀑的游人打得声声尖叫。水声太大,说话需要对着耳朵大喊,我们干脆闭上嘴,像是看卓别林时代的默片一样,看着一群一群的游人身披湿淋淋的雨披,在亮闪闪的水花中四处奔跑,躲闪,袋鼠一样跳来跳去,故意地让浪头打到身上,又故意地做出逃跑不及的样子。所有岸边的道路、花坛、栏杆、铁索、长条椅、路灯柱,因为水汽浸泡的缘故,颜色都显得深暗,陈旧,这也像是老电影里的场景,有一点伤怀,有一点奢华,还有一点令人始料不及的感动。
水同样打到了陈清风的车窗上。他打开雨刮器。可是,前窗的积水被刮去了,侧窗的水流只好任它流淌。风吹过来时,水会往后飘散,在玻璃上淌成一道一道倾斜的花纹。有时候风小了,浪也小了,湖水扑不到岸上,玻璃就闪闪发光,从某些特定的角度,还能看见空气中水汽凝成的彩虹,它们像巨大的拱桥跨越在天空中,美丽到令人目眩。
忽然间我想到,我们现在的日子就像前方的彩虹,虽然美好,却虚妄异常,仅仅是由空气组成,抓在手中最多能留下一点潮湿。我渴望彩虹中能够多出一点别的东西,哪怕是灰尘,哪怕是人体的皮屑,好歹这些都是物质,多少可以称出分量。
门扇是木制的,涂了一层米黄色的漆,边框有一些剥落,露出暗色的木纹,像老人额间显露的沧桑。镀黄铜的球形把手上掉了,一颗螺丝,把手便微微地偏在了一边,即将要被淘汰、又很不甘心的那种样子。,墙纸是一种规则的花卉图案,新的时候一定非常鲜艳,现在已经蒙上了一层陈旧的灰色,可是我觉得比新纸更好,因为看上去有了历史,有了一种不动声色的矜持。墙上那面半人高的镜子,经不住瀑布城水汽的终日氤氲,洇出一圈一圈泛黄的水渍,照出来的人影有点鬼魅,仿佛上个世纪的人物再现。床头的那面墙上挂了一排镶木框的铅笔素描画,纸质是浅米色,线条则是深褐色,作者签名一律向上倾斜,稍稍多用一点力道,就要冲出木框飞翔起来。我奇怪的是这些素描画的都不是尼亚加拉瀑布,而是旧日伦敦的风景:白金汉宫,大笨钟,伦敦塔桥,西斯敏教堂……加拿大是英联邦国家,墙上的这些小画也算是殖民地国家的宗主情结吧。
我告诉陈清风说,我喜欢这间有气息的旅馆,它比那些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的建筑要亲和许多,我躺在这房间的床上有“家”的感觉。
说完这句话,我忽然想到,我跟陈清风呆在一起的绝大部分时间,姿态都是躺着的。我很少站起来,走动,喝水,做一点什么事情。我总是懒洋洋地躺着,像一个婴儿,等待抚爱,渴望覆盖。我还喜欢陈清风俯身看我的样子:如果室外阳光灿烂,他的眼睛就显得明亮,眸子里的光点是扩散的,热浪蒸腾。如果逢到阴雨绵绵,他的瞳仁会变成漆黑,目光内敛,像从遥远的地方看过来一样,隔着千山万水的艰难。
这很奇怪,他的眼神会跟天气同步,而不是跟我们当时的情绪同步。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与众不同的特质,或许这就是陈清风区别于别人的地方? 这间维多利亚风格的房间,以后我会永远记住。一同记住的还有远处尼亚加拉瀑布的水声。我们关紧了门窗,而轰轰的声响是从地板下面传过来的,就像岩浆在我们房间的深处翻滚和沸腾.排山倒海地呼啸,要颠覆我们的床,我们的身体。我蜷在陈清风怀中,膝盖顶住他的小腹,聆听瀑声轰鸣,真希望忽然有一个大浪卷过来,把我们连同这个房间卷走。这样的话,在世界的另一边,我们还能够肩并肩地躺着,还能够这样十指相扣,肌肤紧贴。
天黑了,我们离开房间,找餐馆吃晚饭。
天边的浮云变成深紫和灰蓝。橙黄色的路灯从头顶和脚边一盏一盏亮起。瀑布远看成了一片泛着微光的幕帐,但是巨大的轰鸣声没有丝毫止息。湖边游人已经非常稀少,他们开始转入餐馆,酒吧,游乐场和赌场,体验又一轮的狂欢。在空气炽热的室内场所,他们喝着冰啤,盯着露出肚皮和屁股蛋子的小妞,一边往嘴巴里扔爆米花和多味花生豆,一边放肆地交谈和大笑。间或会有人站起来去乐池里点一支歌,“一分钟都市,一分钟恋爱”,或者“你的眼冒烟”。收到钱之后,那些乐手就会抱起各自的器具,眉飞色舞地晃动身体,把所有乐曲都演绎成轻松愉悦的摇摆。
这样奢华的时空,这样令人心醉的夜晚! 在一条缓缓盘旋的坡道上,一间出售工艺品的小店还没有打烊,射灯交叉着照亮了橱窗里晶莹剔透的物品:水晶的印第安“因纽特石堆”,盈盈一握的银色毛皮海豹,碎钻镶成的枫叶形胸针,漆成水蓝色的木制项链,一套深栗色细瓷的嵌银茶具。在茶具上方的一层玻璃台板上,一个深蓝色丝绒衬底的纸盒中,躺着一块茶杯底大小的饰物,形状如水滴,边缘光滑而不对称,酒红色的光泽温润柔软,高贵得像一个女神唇边的微笑。
这是一块极品琥珀。商标上用英文清楚地标出了“Amber ”。旁边还注明了琥珀的拉丁文名称“Ambmm ”。
我平生第一次见到的真正的琥珀。十六岁,我和艾早跟着陈清风骑车下乡,我们在松林中埋下一块松脂。陈清风说,松脂是松树流出的眼泪,经地质作用掩埋于地底,千万年之后,凝固成绝世的美丽。古代人把它当做有魔力的石头,希望它带来幸福、平安和健康,并赶走噩运、咒语及不幸。所以中国的史书上称它为“虎魄”,也称为“遗玉”。艾早说,她希望我们埋下的松脂五十年后就能变成琥珀,因为五十年后我们还会活着,还能见到。陈清风许下的愿望,则是有一天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寻来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分赠我和艾早。
店主是一个矮小和善的法裔老头儿,他招呼我们进门,打开橱窗玻璃,拿出那只精美小盒,又热情地递过来一柄放大镜,示意我们仔细看琥珀里的秘密。那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小虫,墨绿色,须足俱全,翅膀还泛出金属般的光泽。一只虫的体型稍大,另一只则显得玲珑娇小。大的那只张开手足,低下脑袋,把小的一只紧紧拥在怀中,像母亲抱着孩子,又像男人抱着女人。它们中一个的下巴抵着另一个的前额,在低语,又或者是在亲吻,无尽的缠绵。它们动人的姿态就这样一瞬间裹进了琥珀,成为永恒。
“这是极品,原料来自俄罗斯西伯利亚,世间很难见到。”法裔老头儿用口音很怪的英语对我们赞叹。
的确,这样的一块饰物值得掏出毕生积蓄收藏。可惜我们两个人的积蓄凑起来还不够价格的十分之一。陈清风离开小店的时候脸色怅然,他苦笑着说,就是为了这块琥珀,他也要拼命工作,多多挣钱。
那天晚上入睡前,他不让我关灯。他说他要好好看看我,要记住我从平静呼吸到沉人梦乡的每一个细节。这句话令我心中一沉,我觉得我们之间可能要有什么事情发生。我转身对着他,要他告诉我实话。他用胳膊把我的肩膀环过去,一再地说,睡吧,睡吧,什么都不会改变,一- 切情况都不会发生。
可是半夜里我被满屋的烟雾呛醒。他一直没睡,下床坐在沙发上抽烟。他这副样子绝对不同寻常。在我的追问下,他终于说,以后他开车到布法罗看我可能不那么方便了。家里人从他的银行账单中发现了他频繁来往于多伦多和布法罗。他老婆看不懂账单上的英文,是他女儿发现了父亲的秘密。女儿很厉害,她藏起了他的护照,这样他再不能自由往来于边境。
“我女儿受过打击,情绪一直偏激,我不能再伤害她。”
“可你已经伤害了她! ”我尖锐地指出。
“我答应了她到此为止。”
说完这句话,他马上扭过头,不再看我。我想他是在忍住眼泪,父亲和情人的眼泪。
我沉默,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总是要有这一天的,不管延迟到多久,这一天总是会来的。
我一直一直都有准备,所以我不应该抱怨,平静接受是最好的选择。
“艾晚,如果你留下来读书工作,等我女儿大学毕业了,我就离家找你,我们结婚。”他站起来,往前走了一步,说:我猜他想要过来拥抱我,可是中途觉得不合适,又放弃了这个动作。
“哦,再说吧,我还没想好。”我这么回答他。
学期结束前,我确信我怀孕了。我的孩子孕育在尼亚加拉瀑布的轰鸣声中。
我去找了保罗,告诉他,我不能留下来读他的博士,因为我的孩子需要照顾。
“你从来没提过你有个孩子! ”他惊讶地睁大眼睛。
我笑起来:“现在说能算晚吗? ”
他无奈地摊摊手:“这是女人的使命。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交了论文,打点行李,愉快地回国。
一切都很圆满。我告诉系里的同事说,我在美国有过一段很短暂的婚姻,结果就是留下了这个孩子。我不是未婚妈妈,只是单身母亲,这符合法律原则。
艾飞出生后,陈清风每年给他寄一套衣服,衣服的胸口一律绣着北极熊的图案。偶尔我会想,他为什么不挑选加拿大的枫叶图案呢? 是因为他在精神上从来没有认同那个国家? 在他一次次从温暖的梦中惊醒,聆听屋外冰棱裂开的声音,他盼望着有一天能够回到国内终了残生吗? 无论如何,我没有想到他在从邮局步行回家的路上滑一跤溘然长逝。这样的死法太不负责任。他说过,要寻找到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给我,给艾早。可是给我的这一块寄出来了,给艾早的一块还不见踪影。他应该继续寻找,别丢下我们,别丢下责任。
如果这样的话,艾早就不会去杀张根本。
十六 告别时刻
又一次地,我独自一人飞往深圳。我愿意生命中永远持续这种飞翔,就像刘欢歌里唱的那样:千万次地……可惜再也不能,因为纪宏林律师打来电话,说艾早已经在看守所自杀。
不要哭。不要哭啊。这是迟早的事情,艾早已经抱定了死的念头,她就决不会让自己活下去。
只是,我没有想到她这么迫不及待,连最后的宣判结果都不想听到。她对她的生命厌倦至极,只想飞快地推开它,像撕一张过期发票一样地撕碎它。
领取艾早的尸体时,看守所管教交给我一些东西:一套崭新的运动服,一块女式“欧米茄”手表,一串房门钥匙,一个手机,一只钱夹,一些现金,还有一封信。
衣服和现金都是我第一次去深圳时托纪律师带给她的。衣服她没有穿过。现金存在她的账上,管教说她只是买卫生用品花去了一点。手机里还有电,我试着打开,屏幕亮起来,地址簿里的第一个名字就是我:艾晚。很奇怪,无论从关系的重要性,还是字母的排列,我在她手机里都是第一。
永远的第一,因为这只手机中从此不会再存入新的名字。
管教说:“还有一张照片,她放在身上,老看。我先以为照片上是她和她儿子,现在才知道那女人是你。你们两个长得真像。”
我问她:“照片呢? ”
“哦,我扔了。浸透了血,污糟糟的。”
我想象我和艾飞的合影照饱浸鲜血的样子,想象我们的面孔在血中泡得肿胀,眉眼洇开,烂糟糟一团,被管教的两个指头捏在手中,滴落着暗红色的黏稠的液体……
管教提高声音:“嗨,你没事吧? ”
我摇摇头。
“……脸色不好。你得想开点儿。怎么都是个死。”
管教跟我讨论,艾早为什么要给她前夫下药? 她又不是山沟沟里的愚昧妇女,肯定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她知道了还要下药,可见是男人太坏,伤她伤得太狠。“她活不下去了才这么做的。可怜的人! ”管教叹息。她又去拿来一个塑料拎袋,帮我把衣服啦手机啦手表和钥匙什么的装进去。“手表挺贵的吧? 当心别让袋子漏了。”她嘱咐。
这么看,管教是个心眼简单的善良女人,艾早的最后一段日子应该没受什么大罪。
我郑重其事地谢了她。
现在,我躺在艾早的床上。是用她留给我的钥匙打开的房间。她跟张根本离婚后,一直都是独自居住在这个安静的小区里。这么多年,我一次也没有来过,没有关心过她、看一看她一个人必须对付的生活。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从来就不对等,她习惯了照顾我,我习惯了被她照顾。
我已经很累了。料理后事是一件让人心力交瘁的苦活儿,你不仅要付出体力,还会悲伤,痛哭,回忆,陷在往事的泥淖中拔不出脚,结果就是筋疲力尽。
在殡仪馆的时候,看着装殓艾早的棺木缓缓滑入焚烧间的一刹那,我非常想放声大哭。
奇怪的事情是,尽管我浑身颤抖,尽管我感觉脚下的地砖开裂,我比艾早更快地坠入地狱,被几千度高温的烈火焚烧,筋骨可怕地纠缩成一团,皮肤滋滋地冒出油泡,我的眼泪却顽固地拒绝出来。它被我体内的某种物质凝固了,结成琥珀那样的晶体,堵在泪腺的某一处,居心叵测地生长和膨胀。
我想,那些在葬礼上能够号啕大哭的亲人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得到了死者的特许,可以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尽情释放悲痛,把伤心秀给世人,得到同情,从而减缓压力。
可是艾早为什么要制止我的眼泪? 她不希望我顺顺利利度过这个可怕的关口,而后一点点地忘记她,一天天地挣扎活下去? 她恨我,决心要在最后的时刻惩罚一下我? 不,不是这样的,她留给我的信上不是这么写的。这封信,几天当中我已经读过无数遍,闭上眼睛都能看见信纸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用圆珠笔写上之后又划去的标点。
薄薄的、看守所小卖部里通常出售的普通信纸,没有任何抬头和标识,红色的双线条,因为纸质不佳和出墨不畅,有的地方线条断断续续,像一个口吃者在结结巴巴说话。与此相反,艾早所使用的圆珠笔又出油太猛,表现太过积极,几乎每写几个字就要留下一摊蓝色的油迹,仿佛一个偷懒的人在地里喷药水,只盼着三下五除二喷完拉倒,才不管药水是否均匀。
断断续续的红色和淋漓不尽的蓝色,使艾早的遗书看上去异常寒酸,有一种弥漫纠结的悲苦。
亲爱的艾晚:你永远都不会想到我曾经背着你做过一件卑鄙的事——我为艾飞做了亲子鉴定。
这是在去年,我们的父母还活着的时候。你记得我那次去青阳给他们送花旗参吗? 就是我们公司在深圳代理的一种滋补冲剂? 老两口无意间嘀咕的一句话让我悚然心惊,他们说:艾飞这孩子怎么越长越像一个人? 我马上想起来,艾飞的确是像他,像陈清风。耳朵像,说话的腔调像,就连喜欢研究地图的脾性也像。我们的父母发现了,可我这么多年居然没有感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那句话:灯下黑。还有就是“旁观者清”。也可能是我的潜意识一直制止我朝这方面想。
那次路过南京时,我偷偷剪了艾飞的一撮头发带回深圳。你还记得你读大学的时候,有一年我们和陈清风去爬紫金山,他抱着我摘树上的一团松脂,手被我的腰带扣划破了吗? 包扎他伤口的那块手帕,很多年里我一直保存在身边。我把艾飞的头发和那块沾了血的手帕一并送到广州医学院的血液鉴定中心,结果就是这样:艾飞是陈清风的儿子。
我那时候就差点儿崩溃。我甚至已经上街买回一包刀片,想要割脉。可是我又想,我们的弟弟艾好刚刚去世,如果把年迈的父母扔给你一个人照顾,你的负担就太重了,做人不能这么自私。
我不知道当年我决定嫁给张根本时,你曾经是怎么看我。父母是非常怨恨他的。
作为他的养女,你一定也恨过他,可能还会有一点点同情他吧,因为两家人很多的积怨其实是出于人的自私本性,是那个时代在纵容和催化一切。说来说去,他跟李艳华生活得并不幸福。我怎么会嫁给他的呢? 陈清风那次在家乡打死了人,张根本答应暂时地压下案子,让他走,出国,永远都不要回来。张根本是公安局长,这事想做就能做到,当然条件也很苛刻:我必须跟他结婚,我们双双离开青阳。我用我的身体做了交易,他用他的局长位子完成了交易。
只有为陈清风,我才愿意牺牲一切,舍弃一切。我和他之间从没有任何交换。
我的想法是,他活着我才能活着。与“活着”想比,我嫁给某个人又算什么呢?张根本一直对我很好。他信任和倚重我,我们两个人几乎是白手创业,打下这片天地。如果我坚持不准他要孩子,他说不出半个“不”字。可是我觉得这么做有点残忍,我干吗要剥夺人家繁衍后代的权利呢? 这么做对我有趣吗? 所以我主动提出离婚,给他自由。我还有一个藏在心里的想法,那就是陈清风有一天会回来,他会找到我,我希望那时候我是干干净净一个人,他想怎么待我都行。
后来就发生了一连串的事:陈清风突然去世。我们的父母煤气中毒也双双去世。
‘张根本被确诊出不治之症。
万念俱灰之中,我不可救药地迷上了赌博。只有在赌场上我才能得到暂时的快乐,感觉我还活着,还能兴奋,还有欲望。
我把公司清盘时分到的钱全部打在现金卡上,一次次地去到澳门,输了,又赢了,又输了,就这么没完没了地掠夺自己。
有一天,我终于发现卡上只剩最后的二十万。我只要再去一趟澳门,这笔钱一定是血本无归。那天夜里我睡着了又惊醒,耳朵里忽然听到艾飞婴儿时的哭声。
我想,他是陈清风的孩子啊,他父亲死了,我有责任帮你抚养他呀。所以第二天我改去香港,拿这些钱在汇丰银行买了一份保险。
如果我活着,我必须每年往账户上打进二十万,十年后才能拿回全部的本钱加利息。那是三百万,足够艾飞读书和长大。
可我再没有第二个二十万了,我也不想再活着了。天从人愿,张根本希望由我来安排他的死亡。他死了,我是杀人凶手,我也会死。我以为这种死是在保险范围之内,受益人艾飞能够得到我的惠予,所以我把那杯水送到张根本嘴边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很平静,都很愉快,我们是互相借助遗书到此结束,因为圆珠笔已经拉屎一样地把油墨在信纸上拉光了。
事情还得怪我:我冒充律师,告诉艾早说,因为杀人被判死刑也算是骗保,艾飞不会得到那笔保金,所以她在绝望之中做了一件最最愚蠢的事情。
我记得我说过这句话后,艾早面如死灰的神情。她一直在按照自己设计好的方向,一门心思地前行,以为自己会摸到一扇门壁,打开来就有她想要的结果。是我摧毁了她在世上的最后一点温情,最后一点点的欣慰。
更早一点,我用艾飞的出生和长大击垮了她的精神。精神先去,肉体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
手机响起来,嘟嘟的蜂鸣音,屏幕也一闪一闪。刹那间我产生了一个错觉:是艾早的手机在响,有人拨通了她的电话。我一骨碌地从床上蹦了起来,心脏猛跳,脑子晕眩,不知所措。
电话是李东打给我的。“你在哪儿呢? ”他问我。
我告诉他艾早家的地址。
“等着,我马上就到。”他吩咐。
李东一进门就观察我的神情。他看上去比我第一眼见他的时候要老成一些,依然穿着他喜欢的黑色衣裤,只不过衬衫换成了翻领针织套衫,更显出精干和挺拔。
他直截了当地看着我,确信我没有失常也没有痛不欲生,才放下心。
“我过来是想提醒你,应该把这间屋子到处看一看。也许艾早会留下一些什么东西。你们是姐妹,你一定想对她了解更多一点。”
李东到底有多大? 我对他越熟悉,就越觉得他比我成熟,凡事都考虑得周到,而且行动果决,不拖泥带水。
我扮成律师去见艾早的那一次,她嘱咐过我一句话:保险柜在卧室里,号码艾晚知道。
不是李东的提醒,我失神落魄中根本就忘了有这回事。
我在卧室里找到了保险箱,它被艾早藏在壁橱的衣服中,那些衣服可能很长时间都不穿了,放了过多的樟脑精,有一股刺鼻的清凉油的气味。其中有一件米灰色束腰短风衣,是她早年为见陈清风特意去夫子庙买的,腰带上的金属扣曾经刮破了陈清风的手。还有一套也是我熟悉的:1994年我在深圳过春节时,她穿过的一套藏青色裙装,衣边镶着的仿水晶小钉子已经掉落了几颗,显出一种风光不再的寥落。
我还在她的壁橱中发现了另外的一些东西:老爸早年集邮用的一把小镊子,我妈给我们扎辫子用的发带,她小时候用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青蛙,这只红红的青蛙夹在艾好用过的一本《高等数学》书中。甚至我还找到了一块绣着“好宝宝”字样的粉红色婴儿小围嘴。这围嘴是我们的小弟弟艾多用过的,我记得那时候是鲜红色,年深月久褪色成了粉红。
所有的东西,带着陈旧的时光气味,被她宝贝一样地收藏在壁橱里。每样东西都是一段历史,艾早一直是带着这些历史生活,所以,看上去嘻嘻哈哈的她其实背负很重。
艾早说,保险柜号码我知道。实际上她根太沿右告诉过我.我猜测应该是我们两个人都熟知的一组数字。我按了我们两个的生日,号码锁沉默着不作反应。我又按了我的电话号码,还是不行。
“沉住气,想好了再按。”李东提醒我。
我站着,脑子里被樟脑味搅得有点乱。我飞快地想了几组数字,又飞快地排除。
忽然我瞥见了放在她床头柜上的那本艾飞的《成长手册》。我试探着按下第三组数字,那是艾飞的生日。
号码锁发出“咯嗒”一声轻响,柜门弹开。
两层。上面一层放着一个厚纸套封,是香港汇丰银行的一本“人寿保险单”。
保单的“受益人”一栏用英文字母拼写出“艾飞”的名字。
“跟被保人的关系”一栏填写的是“侄子”。这份保单现在已经作废。下面一层只有一个做化学试验用的玻璃烧杯,里面放了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乒乓球大小,看不出形状,陌生人完全猜不到是什么东西。
玻璃烧杯是艾早从我的大学宿舍里拿走的。黑乎乎的那团东西是松脂。
二十年前,在南京的紫金山,陈清风抱着艾早从高处取下这团松脂时,发生过小小的流血事件。
我还能再说什么呢? 那天下午,在艾早睡过的床上,我把自己的身体交给了李东。
如果贾铭对我的选择感到愤怒,那就让他愤怒好了。我压抑了太多的哀伤,实在需要有一次肌肤之亲的安慰。我要从动作中,从快速的心跳和流汗中得到发泄,好让我借着一次大喊痛痛快快地哭出来。
从我的不能抑制的行为中我忽然发现,我、陈清风、艾早,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其实一直在错位:陈清风始终梦想着行走,他喜欢的却又是我这样坐得住的安静女孩;艾早浪迹天下,却无时无刻不在渴望一个安定的家庭;而我,我貌似平和柔顺,心里总是不断地翻江倒海,我的假象欺骗了所有的人,也包括我自己。
回到南京,我应该怎么跟贾铭摊牌呢? 我如何告诉他:我们两个并不合适,我想要的人远在天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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