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早坐稳当之后,确信视线中没有任何障碍,就低下头,笑眯眯地对实习医生踢了踢脚。
她表达的意思是:“你可以走了,我们会慢慢欣赏。”
就这样,在医院后场各种各样复杂气味的包裹中,在身前身后黄色粉蝶和红色瓢虫的飞舞缭绕中,我们肩靠着肩,大瞪着眼睛,屏息静气又惊心动魄地看到了一个婴儿出生的全部过程。期间艾早一直在嚼着什么东西,从嘴巴里一阵一阵冒出难闻的胶皮味。我问她嚼的是什么? 她张开嘴巴给我看:原来是一根扎辫子的牛皮筋。她是用嚼牛皮筋的方法掩盖她的紧张激动。她的眉梢处有几根细细的筋脉鼓突着,口腔开合时,筋脉像虫子一样在皮肤下滑动,神情越是紧张,虫子滑动得越欢。当那个婴儿鱼泡一样带着血水从女人的两腿间滑出来,被产科医生准确地接在手中时,艾早全身往前探出,嘴巴里嘎嘣地一声脆响,如果不是我眼快手疾抓住她的衣肩,她就会从墙头上出溜下去。她伸手从口中扯出那根牛皮筋,皮筋已经被她咬成两段,湿淋淋地、死蛇一样瘫软地躺在她的手心。
现在我们总算知道,小孩子是从女人身体的什么地方、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生的了。艾早激动异常。她把两只手圈起来比画着:“那个洞……”她惊喜莫名地对我赞叹,“它自己会张开! 有这么大! 多么奇妙啊。”
然后我们都不说话了,彼此的目光都盯在对方两腿之间。我甚至想到,如果此刻我们不是摇摇欲坠地坐在医院墙头上,而是在公共厕所或者艾早的房间里,她一定会逼着我把双腿打开,让她仔仔细细观察到位。
此后的好几天中,艾早抓住点滴时间,在我面前陶醉般地回想和复述那个女人生产的过程:每一个细节,每一声嚎叫,每一股血水进出来的恐怖。她对这种生命诞生的奇迹迷恋不止。她复述着,享受着,也许还憧憬着。从小到大她就是好奇心重的人,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不愿意放过。
我抬起一只手,覆在那张构图怪异的窗花上。玻璃上的热量通过手心传递给了我。有一刹那我甚至误以为这是那个女人子宫和羊水的温热。
我说:“艾早,我知道你把猪舌头偷出去给了谁。”
艾早一点儿都没有惊讶,她撮起嘴唇,愉快地吹出一声不成调的口哨,把她的手抬起来压在我手背上,笑眼花花地:“艾晚,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我点头承诺。成长是要有秘密需要互守的,既然我们不能互相代替,我们就要互相帮助。
远处传来零星的鞭炮声,提醒我们这是.一年中重要的日子。阳光白莹莹的,把艾早脸上的皮肤照出花瓣样的柔嫩,一层浅黄色的细细茸毛像飘在花上的粉。空气中有烹煮腊肉腊鱼的香味,它们过于浓烈也过于凶猛,盖过了艾家酱园里那一树腊梅的芬芳。
我们必须抬腿,微笑,迈进十六岁的大门。
清明节那天,艾早神情肃穆地把我叫出大门。“有一件事,我必须跟你说。”她发布完这个外交照会,扭头就往我们碰头的老地方走,完全不必操心我会不会跟上。
巷子里的厕所刚刚被人打扫过,地面有泼过水的痕迹,沿墙角撒了一圈灰白色的“六六六”粉,水的洁净气味和药粉的刺鼻异香奇怪地融合着,使得厕所这个污浊之地突然间变得庄严神圣。
艾早等着我进门之后,探身往外面看了一眼,确信无人走过,便迅速地关上门,身子往门上一靠,一声不响解她的裤带。她身上的这条藏青色薄呢裤子是我妈妈李紊清发胖之后下放给她的,屁股后面已经用缝纫机打了两块半圆形补丁。我记得李素清曾经为了如何让两块补丁看上去整洁体面而煞费苦心,考虑再三之后,拆下了两只裤口袋的布料,才算完成缝补工程。艾早的裤带也比较讲究,她从街上买来不同颜色的粗棉纱,一股一股地搓紧,几股合并起来,编出辫子的花纹,两头再打上花结,看上去既柔软又精细。她曾经编了同样的一条送给我,后来李艳华觉得好,拿走去用,所以我系在裤子上的还是一根旧布条。
艾早把裤带解下,顺手挂在脖子上。她用两只手撑开裤腰,自己先低头看了看,然后命令我:“你把手伸进去。”
我大吃一惊,不知道她什么意思。那时候的女孩子,把自己的身体都看得很紧。我们虽然是姐妹,可是触摸对方的事情从来没有过。
我嘻地笑出了声:“艾早! ”
艾早很严肃,几乎是一眼不眨地盯住我:“你伸进去! ”
我又想笑,又不敢笑,考虑了一下,小心地抬起手,掌心贴着她的肚皮,从她撑开来的裤腰里慢慢插下去。她的皮肤异常滑腻,手伸进去热烘烘的。我一边贴着她温暖的皮肤轻轻下探,一边好奇地盯住她的眼睛。我们两个人的面孔挨得很近,我能够感觉到她鼻腔里吹出来的灼热的气息。她的目光不躲不闪,依旧是肃穆地盯着我,坚定,诚恳,又有一点哀伤。在我的手心刚触到她肌肤的瞬间,她腹部曾经骤然一缩,吃惊一样。但是她立刻抓住我的手,用劲地往下送,示意我继续。,“摸到了吗? ”她小声问我。
“摸到什么? ”
“一个孩子。”她的声音更轻,如同耳语。
我一下子僵住了。我的手心仍然贴在她肚皮上,却像是被毒蜂蜇了一样,火辣辣的。
“有一个孩子,这儿。”她隔着裤腰按住我的手,短促地笑了一下。
我飞快地抽出手.想要挣脱她的魔咒。我的手心火辣辣的,我浑身都在着火,发烫,晕头转向。
“我完了! 妈妈知道了会打死我。”直到这时,她才把脸上严肃的表情完全撕开,显露出无助的悲伤。她仍然用两只手提肴裤腰.而且只用拇指和食指,仿佛猝不及防间把一颗炸弹误拎在手里,那炸弹在嗤嗤地冒烟。她恐惧无比,又不敢贸然放下。
有人在外面推厕所的门.我飞快地冲过去用肩膀顶住。那人推不开,嘴里咕哝着,又僵持片刻,才无可奈何地走远。
我靠近艾早,跟她脸贴脸地站着,扯下她挂在脖子上的腰带,动手帮她把裤子系好。她身上热烘烘的,皮肤上有一股温暖的气息,很像米酒发酵时的甜香。她的腰肢仍旧纤细,柔软,一点儿也不像街头常见的肥胖蠢笨的孕妇。
我把脑袋抵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
艾早把他们的决定告诉了我:由实习医生带她到乡下亲戚家,实施刮宫手术。
我不确切知道什么是“刮宫术”,可我明白这跟那个胎儿有关,也就是说,他们要躲到乡下去,把艾早肚子里的胎儿弄出来,杀死。
这事肯定有风险。我不相信那个实习医生,他的那双过于华丽的眼睛,他嘴唇上的茸毛,看着就叫人不能放心。还有,他是外科医生,处理伤口或许可以,处理胎儿不会内行。一我决定陪着艾早过去。她点头,没有说什么,可是眼睛里是湿的。我知道她希望我陪着她。她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心里恐惧,需要借我的手抓紧。
我们分别在李素清和李艳华面前撒了一个同样的谎,说是同学的乡下表姐结婚,邀请我们去参加婚礼。我们还说,那个表姐挺虚荣的,想在婆家人面前有面子,叫了好几个城里的女孩子去当伴娘。
那一阵我们家里挺乱。我妈妈有一天上课时下身突然出血不止,晕倒在课堂上。医生检查之后说她子官里长了一个瘤子,劝她开刀。
我妈妈一辈子最怕打针吃药,所以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在肚皮上来那么一下。她今天下决心住院,明天又害怕反悔,反反复复,把自己折腾得夜夜失眠.所以无心细察艾早的神色。我爸爸艾忠义被派驻在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上,每个月才能回家一次。本来他出身不好,自己就是被教育对象,轮不上他去指手画脚教育别人.可是邮局系统必须派出一个能写会画的角色,领导把局里的人头排来排去,只有我爸爸是个闲人,就把他硬推出去披挂上阵。工作队一开始还不肯要,想退货,邮局领导是“三八式”老干部,根本不买工作队的账,坚决派定了我爸爸,爱要不要。我爸爸像只皮球一样被人来回踢了几遭,心里很郁闷,回到家里就长吁短叹,干什么都提不起劲。
倒是李艳华对我们下乡当伴娘的事情发生了兴趣,一个劲地问新娘子长得什么样,结婚穿什么衣服? 接亲用拖拉机还是自行车? 在我回答了一连串的“不知道”之后,李艳华忽然盯住我的脸,说出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人家请你们两个去,不怕抢了新娘子的风头? ”
我长到这么大,李艳华第一次用这样隐晦的语言肯定了我。她其实还是在意我的。
因为说好只出门两天时间,所以我们几乎是空手离开了家。实习医生在汽车站跟我们会合,买好了三张到一个叫“窑湾”的小镇上的车票。他随身带了一个鼓鼓的包,路上他告诉我们说,里面是他想办法从妇产科偷出来的一套手术器械,还有一些消过毒的纱布棉花什么的。艾早听他说到“手术器械”这个冰冷冷的名词时,身体开始微微地哆嗦,手脚也变得冰凉。
她马上起身从实习医生的旁边挪开,换坐到我旁边的座位上,好像这样一来就可以离那包“器械”远一点儿。
窑湾镇是实习医生的姑妈家。他姑妈在镇上供销社做会计,看上去挺精明。当然他没有完全对姑妈说实话,只含糊宣称是帮朋友一个忙。这样一来,姑妈看艾早的眼神就不那么友善了,她认准了艾早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浪荡女孩,不停地用锥子样的目光在她肚子上扎来扎去。
手术前,实习医生指挥我在厨房里烧开了一锅水,把几样叮当作响的金属玩意儿扔进去,煮了足足十分钟。捞出来之后,他又认真地用酒精棉花挨个擦了一遍。我觉得他还行,起码没有敷衍了事的意思。我从小跟着李艳华往医院跑,他的术前准备工作专业不专业,我大概地能够判断出来。
他一丝不苟地穿上一件崭新的白大褂,戴了手术帽,口罩,然后扎煞着双手,让我替他戴上一双薄薄的胶皮手套。之后他就清场,不让我呆在那间临时用于手术的屋子里。艾早可怜巴巴地要求了几次,他一点都不肯松口,理由是:家属不可以观摩手术。他用的“观摩”这个词把我们唬住了,这个词听上去很了不起,好像他已经是一个大师级的医生,每一场手术都可以称为经典,轻易不能让外人偷窥。
我摸了摸艾早的脸,安慰她:“你不会有事。我在外面等着你。”
“我会很疼。”她躺在两条长凳拼起来的“手术床”上,双腿绷得直挺挺的,自言自语。
我建议她:“如果太疼了,你可以叫。你一叫我就知道你还活着。”
她点头,眼睛里汪起一泡泪水。
从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一直在里屋闷声闷气地哀叫。我说很长时间,是因为我没有表,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觉得手术进行得太长了,我坐在门外一根一根揪自己的头发,已经把头皮揪得麻木不仁。期间我还奔出去上了两趟厕所,每次只努力地挤出几滴尿水,可我就是觉得内急,觉得便意汹涌,不可遏止。
我终于被允许进屋探视。艾早脸色煞白,死人一样地躺在长条凳上,头发湿得像是刚从水中捞出,一缕一缕地粘在她的脸颊,像是脸上爬了黑黑的蚂蟥。她已经没有力气抬手,只能让手指勾动着,示意我靠近她。
“我还活着呢。”她细声细气地对我说了这句话。说完之后她咧了咧嘴,好像是笑。
我发现艾早的裤子上全是血,条凳上和地上也全是血,那些沾着鲜血的棉花一团一团胡乱扔着,遍地开着红花一样,看上去触目惊心。
因为没有开窗,屋里血腥气很浓。如果懵懵懂懂闯进一个来客,准会认为这地方刚杀了人。
实习医生端来一只粗瓷的饭盆给我看,黏稠的一层污血中,汪着几小团紫褐色的烂肉一样的东西,他用镊子拨拉着,告诉我说,这就是胚胎。他说:“还好,它还没有发育,否则我会吐。”他又说:“也不知道是男孩女孩。”
我忽然有了一种冲动,想抬手打他一个耳光。我痛恨他用这样的腔调谈论盆子里的东西,那是从艾早身体里活生生扯出来的血肉。
这个狗狼养的东西,罪恶由他而起,可他居然这样的若无其事。
艾早的下身一直在流血。实习医生带来的纱布棉花全都用光了,他给了我一块钱,让我去供销社找他姑妈买草纸。女会计幸灾乐祸:“这回知道吃苦头了? 癫狂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 ”我很想告诉她:你侄子是杀人凶手! 可我那时没心思跟她理论。
实习医生安慰我们:“出血是正常现象,子宫收缩才能帮助复原。普通经期还要一个星期呢。”
艾早声明:“我不是怕流血,我是怕明天不能回家。”
“干吗不能回家呀? 无论如何我要回去,不然明天谁替我值班? ”实习医生说得轻描淡写。
他也许是故意要轻松气氛,可是屋里的空气仍然压抑。
艾早蜷缩在两条拼起来的条凳上,看上去很不舒服。她不肯挪到床上去睡,怕身上不停流出来的血把人家的被褥弄脏。艾家的人在这些事情上全都很迂腐:自己都死去活来了,还想着不能给人家添乱。我坐在她旁边,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拿一根棉签沾着开水,湿润她干燥起皮的嘴唇。可是每次棉签一碰上她,她就会哆嗦,不堪重负一样。我一点儿都不知道,她的生命那时候已经脆弱成了一张纸,任何一次不经意的触碰都会把薄纸捅出一个洞。
黄昏,供销社女会计下班回家,一眼就看出艾早的不对。她把实习医生拉出门,斩钉截铁说:“你不能让这个小烂货死在我家里。你现在就把她弄走,回青阳,或者送到镇上医院。”
实习医生坚持:“明天就会好,真的。”
“好你个头! ”他姑妈朝他吼着:“人是好是坏你看不出来? 这事我懂,我生养了三个,小产过两个,女人这时候该是什么样,我一搭眼就有数! ”
实习医生这才慌了。其实他之前也不是完全不懂,而是从心里不愿意承认手术失败的事实。姑妈的一句话彻底打破了他的幻想,惊出他的一身冷汗。
人的自私,人的怯懦,人对自己错误行为的遮掩,对自己处理事务能力的可笑的高估,关键时刻暴露无遗。
但是医生也不是傻子,人命关天的时候还能够作出正确判断。他决定把艾早送到镇上医院。医院里有正规的妇产科,那些有经验的医生懂得如何收拾残局。
艾早那时候非常恐惧,实习医生提出送她去医院时,聪明的艾早马上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拼命摇头,反复强调一句话:“我要回家。送我回家。”她喘气粗重,因为开始发烧的缘故,脸色由苍白变成通红,一双眼睛也显得混浊无神。她用这双眼睛绝望地盯住我。我能够明白她的意思,她已经不再相信除我之外的任何人,她以为她快死了,死之前她要回到家里,要在父母家人的身边。
我要求实习医生照她的话做,立刻送我们回家。他当时满头大汗,已经是精神快要崩溃的样子。事情糟糕到这种地步是他完全没有料到的。他是家中的独子,因为某种关系被推荐读了大学,三年当中写批判稿的时间比读医书的时间更多,在艾早身上动刀也许是他生平第一次手术实践,他以为简单,结果却一塌糊涂。
他会因为这次糊里糊涂的从医经历毁了一生。
他脸上流着汗,可怜巴巴地对我解释,天实在晚了,镇上没有班车进城了,他和我两个人不可能步行二十里路把艾早背回青阳。“就算我们能背,她也折腾不起。”他哀求着,声音颤抖,稍不留神就会大哭出来。
艾早蜷在条凳上听见了我们的争执,她拼尽全力说了一句话:“去给张根本……打电话。”
我始终觉得世界上有事情非常奇怪,比如说张根本,艾家的人都对他嗤之以鼻,戒备防范,背地里骂他是小人,流氓,投机分子,骗子,喂不饱的狼,谁也不愿意沾上他的气味,连他的老婆李艳华都会时不时摆出一副清高女人的模样.把他扣在桌子的带脑油味的警帽用两根手指拎起来,扔到旁边,以示轻蔑。可是一出大事,夫家本能地要想到他,请他出场,靠他摆平。这种时候他就成了艾家的一件工具,逢山开山逢水过水的用着.没人再提他的小人,他的流氓,他的狗性和狼性。
同样,张根本也是如此,他在内心深处肯定是瞧不起艾家的老老少少的。乡村贫民的出身,一步一步摸爬滚打混出人样.他即便住上了艾家的房子.用上了艾家的桌椅板凳和锅碗瓢勺,也仍然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外人,是一块格格不入楔在艾家墙上的榫头,看着碍眼.少他不行。那么.很多时候他顾蓿艾家,把家里人置于他的保护之下.鞍前马后侠胆义心,是出于强者对弱者的怜悯,还是心机深藏的另外一种形式的报复? 人惟是一团纠缠不清的乱麻,它们常常是一股股一丝丝地绞杀在一起.你就是把手指头扒拉出血来.也无法理出一个清晰的头绪。
九岁时我和艾早跟大人去看电影,对男性角色不感兴趣,专门研究银幕上出来的女性是奸人坏人。剪着齐耳短发.或行梳黑油油大辫子.穿一件毛蓝布大襟短袄,糊眉大眼,说话声音脆亮,这一定是好人。烫发、穿紧身高衩旗袍、眉毛修得细成一条线、说起话来像胶皮糖一样黏腻,毫无疑问是女特务,资本家小姐太太。我们就会用口水啼她,拿瓜子皮扔她。
到我们上小学五年级时,党的领导人要求各级干部们用阶级斗争眼光去读《红楼梦》,古典名著于是重新出版,我们成了新版书的第一批读者。我记得我和艾早为贾宝玉是好人坏人争执不休。我说他出身富贵,讲究吃穿,游手好闲,肯定是坏人。艾早说他心地善良,对丫鬟们好,对一些孤苦无依的穷人们也好,所以是站在劳动人民一边的好人。
我们争得面红耳赤,谁也说服不了谁,差点儿为一个贾宝玉翻脸赌气。那时候我们模模糊糊知道了,人性的划分好像没有办法弄得泾渭分明,天堂和地狱可以同时在某个人的身上共存。
张根本出动警车把艾早带回青阳的第二天,下班回家时,把一挂滴着鲜血的猪肝交到我手里:“补血的。送去给艾早煨汤喝。”
捆猪肝的麻绳刚刚扣到我手上,李艳华劈手夺过去:“别送! 她不配! ”
张根本斜睨着她,似笑非笑:“别这么过敏好不好? 艾早是孩子,你又不是孩子。”
李艳华把猪肝啪地往地上一摔,扑上去揪住了张根本:“你说清楚,我怎么过敏? 我怎么是过敏? 艾早出的丑还不够大吗? 你不是艾家的人你凭什么鞍前马后弄得像个真的? ”
猪肝很嫩,一摔就破了,四分五裂地粘在砖地上,看上去烂糟糟的。我蹲下去,一点一点地捡起来,用报纸兜着。这样的猪肝是不是还能够煨汤? 我不敢确信。地上有一摊污秽的血,母狗黑子磨磨蹭蹭过来,用鼻子小心地嗅了嗅,然后抬头看尾里人的脸色,判断它能不能舔.上一小口。
“张根本,我知道你别有用心! 你为什么这么护着她啊? 她是烂女,你是嫖客,你们是一路货,惺惺相惜! ”李艳华拉扯着张根本的袖子,哭腔哭调。
张根本脸上露出很厌恶的神情,忽然抬于。打了李艳华一个耳光。“我让你懂点规矩。”
他冰冷冷地说。然后他转头出门。
李艳华披头散发地靠在墙上,咬牙切齿咒骂张根本,骂他流氓.凶手,杀人犯。骂着骂着她把矛头转移到艾早身上:“从小一看,到老一半,小时候我就看她不是个正经女孩。艾家的人都是蠢东西,从你妈妈开始就蠢,只养不教! ”她把目光转向我:“幸好你到了张家,要不然的话……我让你别跟艾早搅在一起,这话是没错的,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那个小烂货,你将来也是个偷人养汉的料……”
我一声不响,收拾桌上的碗筷,再拿小铁锹进来,把黑子赶开,铲去砖地上的血污,铲下来的地皮送到院子里,充当花肥。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心平气和,因为我在心里把李艳华的咒骂想像成狗叫。想到一个白白胖胖的女人居然会伸着脖子发出狗的叫声,我甚至忍不住地偷笑起来。
我父母心里的想法跟李艳华没有本质差异,都觉得艾早这事弄得太丑,有辱家门,也让他们无脸见人。艾早在医院只住了三四天,高烧止住之后,我妈就给她办了出院手续回家,赃物一样地藏在房间里。我妈让我到学校给艾早请假,说是急性肝炎,要隔离休养。
艾早那时候非常虚弱,躺在棉被下的身子薄成了一张纸,隔着脸上几近透明的皮肤,能看见血管在脸颊和额头上蜿蜒枝蔓的走向。她.的脑袋上还非常可笑地包了一块黄绿格子的头巾,头巾的两只角折下来系在下颏处,看上去像一个头部负伤的病号。艾好有一次懵里懵懂问大人,艾早是不是脑袋里长了什么东西,是不是病得要死了? 被我妈妈不客气地甩了个嘴巴,严责他不许出去乱讲。
稍稍地恢复一点力气之后,艾早为打发无聊,便坐在床上剪纸。她最喜欢剪的是蜡光纸,因为那种纸挺括,厚实,涂蜡的那一面亮光闪闪,任何一个图案剪出来都非常漂亮。她在床褥子下面藏了好多这种纸,红黄蓝绿都有。她告诉我说,这都是实习医生买给她的。那时候城里的每一个杂货店里都能买到各色蜡光纸.写标语、做花环、布置大批判专栏、节日制造喜庆气氛……统统用得着。
赵三虎在第一时间把艾早生病请假的事情告诉胡妈。胡妈立刻装了一篮子的柿饼、花生糖、云片糕和几只白白胖胖的猪蹄儿来看艾早。我妈妈拦在门口不让她进去,她说:“胡妈呀,艾早是肝炎,传染病。”
胡妈说:“不怕,我从小把她带大,我有抵抗力。”
我妈妈又现编一个理由:“可是艾早自己的抵抗力差,医生不让外人探视,怕病菌感染了她。”
胡妈生气了,把满满一篮子吃食往地上一礅:“我是外人吗? 我在这个家里忠心耿耿十几年,如今进个门都不让? ”
我妈妈就是不让。她宁可得罪胡妈,也要隐瞒住艾早的丑事。她早就下了决心,把该烂的烂在家里。
一直到五月,艾家酱园里的那棵枇杷树长出几嘟噜粉绿粉绿的小果子时,艾早才第一次下床出门。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府绸布衬衫,一条因为过短而吊在脚踝上的灰色咔叽布裤子,棉纱袜筒松松的,堆在松紧带的鞋面上,裤边和袜筒之间便露出一段细骨伶仃的腿。她真是瘦了很多,连模样都变得厉害,下巴骨突了出来,皮肤干涩发黄,嘴唇总是抿着,目光常常往上,对天空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李艳华是唯一对艾早的变化感到庆幸的人,她告诉我说:“现在你们两个站到一起,谁都不会相信是双胞胎。她比你丑多了。”
她这是挑拨离间。我不允许有人说这样的话。艾早没有变丑,她只不过是死了一回又活了一回,她血肉分崩,灵魂破碎,需要时间恢复。
艾早病愈后的第一次出门就去了医院。之前她跟谁也没有招呼,否则我不会让她去的。
她去找那个实习医生,结果人家告诉她,实习生不在了,调到乡下卫生所去了。
艾早冲进艾家酱园,活捉俘虏一样地把我拎出门,目光尖利地逼视我:“告诉我实话,是不是张根本做的? ”
一具薄瘦如纸的身体,居然还能够进发如此大的力量。我小心避开她的眼睛:“他活该! 什么鬼医生嘛,让他去卫生所是便宜了他。”
艾早轻轻跺脚,带着凄婉而又绝望的哭声:“张根本凭什么呀? 他又不是我爸,我的事情干吗要他管啊? ”
我默默地退了一步,靠在墙上,万分同情地看着她。我不能够理解她的伤心:实习医生到底有什么好? 再说,是她自己要求我给张根本打电话的,她怎么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七 松树的眼泪
贾铭用车子给我搬来了两盆菊花,一盆是金黄色的,花瓣细长卷曲,一层一层很他满地
向花蕊部分蜷缩,像是已经长大的身体要重新缩回到婴儿,缩回到母体,没有发育成形之前的状态。另一盆是紫灰色的,花瓣肥厚舒展,光泽如丝绸一样温润,比肩而立的两朵花球分不出大小高低,也说不上谁淡谁浓,它们盈盈绽放的样子,就像是一朵克隆了另外一朵。
贾铭随口说了一句:“这盆紫色的,像不像你和艾早? ”
话一出口,他忽然想到艾早正遭遇的事情,怕我伤感,马上打岔:“今年的菊花开得真早,学校这才刚刚开学。”
我把花盆搬到阳台上背阴的一面。“我小时候,菊花都要到下霜才开,可见它们喜阴耐寒。如今的栽培技术太过先进,花和人都无所适从。”
贾铭顺便从超市买来一些菜,他把浇花的小喷壶交接到我手上之后,就去厨房里准备晚饭,说要给我煲莲藕排骨汤。
我浇完了花,也跟着去厨房,看着他哗哗地放水冲洗排骨,然后又在锅里煮开一遍,水滗干,冲去浮沫,肉和骨头都洗出岩石般的灰白,才正式开始坐水炖煮。
我感慨:“我小时候,胡妈是绝对不允许把肉洗成这样的,她说肉洗多了就没了肉味,不鲜,又没营养。”
贾铭又在水池子里哗哗地冲洗藕段,一边笑着回答:“现在不同过去,鲜度不够放味精,营养过剩会发胖。”他忽然关了水龙头,抬头看我:“你怎么啦? 总提你小时候的事? ”
“是吗? ”我说,“真不好意思。我自己没有觉得。”
他把湿淋淋的手搭在水池边:“我是替你担心。你现在的年龄还不该有怀旧情绪。”
“情绪这东西,”我伸手拈起他衣肩上的一根落发,“自己没法控制。就好像一个生手骑上了一匹儿马,天知道那马会把你带到哪儿,你不得不随便它走。”
贾铭显得有点激动:“艾晚,我会帮助你,让我来做那个牵马的人。”
我把拈在手里的头发举起来,对光照了照。发丝的一端是黑的,另一端却已经呈现出灰白。由黑变白的过程,不是渐进,是从三分之一的地方突然截开,果断地从一种色彩跳到了另一种色彩。
贾铭的头上,有了多少根这样黑白间杂的头发呢? 我应该嫁给贾铭的,被他照顾的感觉真好。就像现在,我们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喝汤,贾铭把盛好汤的青花瓷碗小心放在我的手边,把小瓷匙递到我的手上,一边还嘱咐着:“烫! 小心点。”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直到我安全地喝下第一口汤,才放下心去一样。接下来他又询问我咸淡如何,要不要蘸点酱油? 藕块的烂熟程度是不是正好? 他一定要看着我一勺接着一勺把一碗汤消灭得差不多了,才端起自己的一碗,用汤匙搅和几下,稀里哗啦倒进喉咙。
我真的应该嫁给贾铭,像他这样的男人世上不多。我从前熟悉的那些做丈夫的人,陈清风不是这样,张根本和艾忠义也不是这样,他们都比他更加自我,他们不会煲汤给对方喝,更不会把看着对方喝汤当成自己的享受。
贾铭的另外一个优点就是恋家,他虽然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橱柜公司,但是他不喜欢出差,离开南京,离开他公司的办公室,离开他整洁舒适的家,都令他畏惧。他驱赶着公司里的其他人员代替他外出:订货啦,看样啦,签合同啦,参加会展啦。有时候因为他的缺席,已经谈成的生意会白白泡汤,公司职员们难免抱怨,贾铭自己并不在意,他说他不能为了赚钱把我丢下不管。他像孩子一般黏住我,摸摸我的头发,拉拉我的手,真心诚意地说:“艾晚,有你什么都够了,只求你这辈子不要离开我。”
艾早跟我谈过贾铭的事,她说我们两个人很相配,我们都喜欢安静,习惯在某个地方呆得长久,对物质没有过多追求。她感叹说,贾铭这样的男人就像出土文物,存世的概率越来越小,因此,如果我一不小心弄丢了他,出动雷达部队都追不回来。
我承认艾早说得很对,可是我为什么心里如此烦躁呢? 我越是享受贾铭的照顾,背后越是感觉出有一股蛮横的力量,在拉扯我离开,在制止我深陷其中。
谁在嫉妒我的安逸和平静? 什么样的生活是我最终的需要? 我非常惶惑。父母生了我和艾早,把果断给了她,把迷惘给了我。
贾铭又在我碗里添了一大勺汤。把汤勺放回锅中时,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那个女孩跳楼的原因,我调杏清楚了。”
我抬头,惊讶:“哪个女孩? ”
他说:“从十八楼跳下来的女孩啊! 你不是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晚报没有报道吗?”
我记起来了,我从互联网上看到的那则消息。
“是这样的,她爱上了教他们班数学的男老师,给人家发了好多次手机短信,还威胁说,不理睬她的话,就自杀。男老师怕真的出事,就告诉了女班主任,班主任当然要找学生谈话,了解情况,结果女孩抹不开面子,真的回家跳了楼。听说女孩跳下去时,她妈妈已经在门外掏钥匙开门了。一步之差! ”
我呆望着贾铭的脸,无言。想像那女孩和她母亲一道房门生死相隔的情景,心里不由得哆嗦。
“女孩的爸爸跟我公司的副总认识,所以我的消息都是事实。现在的孩子,唉,也不知道整天心里想些什么。”贾铭沉重地起身,准备收拾桌上的碗筷。
我抢着在他前面站起来,动手收拾。我不能过分心安理得地享受一个男人的照顾。可是我站起来的时候动作过大,挂在胸口的琥珀饰物被桌边卡了一下,皮绳忽然断开,琥珀骨碌碌地滚落在桌底。
贾铭马上低头:“我来捡。”
我探身抓住他的手:“不,我来。”
他奇怪地望着我,有点惊讶我的过快的反应。
我弯腰钻进桌底,伸手抓住那块琥珀。
温润的一握,在掌心里不松不紧,多边形的每一条棱角都极为光滑,贴紧了皮肤,那样的真切和舒适。它就像陈清风的生命,被我紧紧地握着,我们肌肤相亲,灵魂相合。
早在1976年元旦之后周恩来总理去世的那段日子,青阳城里很多人就已经领教过了电视节目的魅力。人们呼朋唤友地从大街小巷涌进几个购置有电视机的单位,里三圈外三圈,踩在凳子上,攀在树干上,挂在屋檐上,想方设法从那个小得可怜还雪花频闪的十四时屏幕上看到长安街出殡的场景。所有的人都惊讶万分:生活中普普通通的面孔可以在魔鬼般的镜头里同步重现! 从那之后,能够自由出入那几个拥有电视机的单位,随时随刻观赏到令人称奇的电视节目,成为小城里的一种特权,成为一件身价倍涨无比荣尚的事情。
八月,有一天张根本下班回来很早,吃过晚饭他换了一件白色的确凉的短袖衬衫,笑眯眯地招呼我:“张小晚,跟我到县广播站看电视去。”
我甩着正在洗碗的湿淋淋的手,奔过来问他:“什么节目? ”
“罗马尼亚电影。”他心情极好地眨眨眼睛。
李艳华正端着茶杯往嘴巴里送药,听到这话马上撇嘴:“我当是什么好东西呢!罗马尼亚电影也叫电影?从前我看好莱坞电影的时候……''张根本不客气地斥责她:“少宣传那些事啊! 不看看你什么出身。”
李艳华哑巴了。非劳动家庭出身是她的软肋,在这个问题上她从来都是心怀戚戚。
我飞快地从洗菜盆里捞起碗,沥干,绞一块抹布把桌子擦了,然后净手,用牛皮筋重新绑了绑头发,换上一件淡粉色府绸布小褂,一条藏青色三角短裙,甩掉脚上的木拖板,蹬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追着张根本往外走。
李艳华在我身后冷笑。我知道她是因为心里嫉妒:张根本招呼了我,没有招呼她。可是我也不害怕:张根本要做的事,她不敢反对。
八月中旬还是酷暑季节,被太阳暴晒了一天的院子正在反吐出热气,粉色的风仙花和艳红的美人蕉憔悴不堪,母狗黑子趴在一只倒扣的水桶上享受肚皮下那一点点可怜的凉意。张根本大步流星走得很快,他衬衫的最下面一个纽扣大概没有扣好,迈步时衣服的下摆飘开,忽闪忽闪像粉蝶翅膀一样。
我紧走几步赶上他,小心提议:“我们叫上艾早吧。”
他那天真是心情不错,扭头看看我,一摆手:“行,叫上吧。”
我立即扭头,冲向门口的小偏院。我兴奋的声音在夏日傍晚的空气中极速荡开,像是撒到艾早身边的一把碧绿的饱满的豆荚。
经过几个月的休养调整,艾早的身体看上去已经大致复原。我妈妈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所以同学当中没有人知道艾早出过那样的事情。实习医生就像一个影子,阳光下一闪便不见了,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只有我明白艾早受到的伤害。她一直保留着养病期间剪出来的那些窗花,期盼有一天能够交到实习医生的手上。那些窗花是艾早为他剪的,少女的初恋顺着剪刀的尖刃流淌出去,沾着红,染着绿,有一些羞涩,还有更多的憧憬。她对我说,她不恨那个实习生,他不是故意要伤着她的,相反,她想念他身上酒精和药棉的气味,有时候放了学,她会不由自主地走到医院后面的巷子,只是为了闻闻那股味道。
我妈妈希望我经常把艾早叫出去散散心,家里有一个艾好成天窝着不动拿书本当饭吃,已经够叫人心烦了,她不想女儿也退缩回来变成一个同样沉默的人。所以我一说要去广播站看电视,我妈妈马上催着艾早换衣服出门。
艾早的衣服十分素净:米色小碎花的圆领短袖衫,浅蓝色的确凉的长裤。裤子是我妈妈新给她做的,裤缝笔挺,裤腿修长,臀部也包得恰到好处,看上去非常合身。我妈妈最近给她做了好几身衣服,似乎有点讨好艾早的意思。
她是在检讨从前对艾早关心不够呢,还是乞求艾早不要再给她弄出麻烦呢? 也许两种意思都有吧。总之,艾早穿着这一身素色而且体面的衣服,再把头发挽上去,露出长长的脖颈,就显得比我成熟了很多,完全是一个端庄沉静的年轻女人的模样。
我们在县广播站门口碰到了另外一个女孩,她约摸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微黑,欢眉笑眼,辫子盘在头上,穿着一条式样很夸张的连衣裙:领口是方的,袖子的肩部像鸟儿翅膀一样高高撑起,跟她的脑袋组成一个有趣的“山”
字形状,腰间紧紧勒着一条硬邦邦的腰带,勒得仿佛呼吸都有点艰难。她看到张根本,笑靥如花地扑过来,表情异常的丰富:“哎呀你怎么才来? 人家都等了很久了! ”
张根本顾及我和艾早在场,把她推开一点,皱皱眉头:“怎么穿了这么件衣裳?跟只花母鸡似的。”
“不好看吗? ”她拎起裙摆原地转一个圈。
“电影里的马科斯夫人就穿了这件衣服,人家还是自己琢磨着裁剪出来的呢,费了好多心思呢,人家以为你会喜欢嘛! ”
难怪我看着眼熟,来我们国家访问的菲律宾总统夫人的确是穿着这么一件衣服,我们都从新闻电影短片中看到过。总统夫人穿着这种衣服会见毛主席时,毛主席就低头亲吻了她的手。毛主席之前还没有亲吻过其他女人的手,可见漂亮衣服自有它的魅力。
张根本对我和艾早介绍:“她在服装厂工作,姓洪,叫洪果,你们喊她红果儿吧。”
我和艾早对视一眼。现在我明白张根本看电视为什么要叫上我了,我不过是为红果儿做了个掩护,醉翁之意不在酒。
县广播站是执掌政府舆论大权的地方,对进门的闲杂人等向来盘查很严。可是张根本的派头更大,他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甩着胳膊长驱直入。门卫探出身,眼瞪着我们三个明显是来蹭电视看的女孩,想制止又不敢,那副皱眉嘬牙的苦瓜样,让我的心里一个劲想笑。
我们从楼梯上去,到二楼会议室。青阳城当年最大的一台二十一英寸黑白电视机就搁在这个大房间里。电视机前密密麻麻排满了狭长的条凳,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前几排的座位,正昂着脑袋四处张望,脸上洋溢着早来早好的庆幸和快乐。张根本跟其中的不少人认识,他们热络地打着招呼。有人赶紧让出位置,请张根本落座。他嘿嘿地笑着,像个首长一样地摆手。然后他在中间的一张条凳上坐下。红果儿马上挤过去,挨坐在他的身边,山头一样耸立的袖肩紧贴住张根本的白的确凉衬衣,一双灵动的眼睛左顾右盼。而张根本神态自若,怡然大方,看起来对这样的陪伴已成习惯。
我和艾早知趣地坐到了最后。张根本回头找过我们一次,招手让我们往前。艾早很坚决地摇头。
结果当天晚上的罗马尼亚电影并没有如期播出,临时转播了白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的十一届中共全会。华国锋在会上宣读政治报告,讲的全是粉碎“四人帮”、文化大革命如何“伟大正确”什么的。我和艾早听了不到十分钟,觉得百无聊赖,就挤出人群,下楼到院子里转悠。
我们都没有料到在院子里会碰到一个认识的人:陈清风。当时他只穿一件旧得毛了边的汗背心,一条晃晃荡荡的西装短裤,趿拉着塑料拖鞋,坐在一排平房前回廊的藤椅上看书。那盏灯应该是临时从房间里拉出来的,挂在廊柱的钉子上,25瓦的灯泡马马虎虎照亮了藤椅周边一小块地方,他的身影仿佛被一束追光灯凸现,看过去好像是从三十年代的旧电影里剥离出来的一个场景,陈旧却又安详。
第一眼认出他的是我。艾早骑车跟他相撞跌倒时,因为惊慌疼痛,没有在意背她上医院的那个人的长相,可是我有印象。我撕过他的衬衣,还知道他抽烟,身上有烟味。特别是,他的牙齿不像一个抽烟的人,非常整齐,密密的,不那么洁白,但是闪闪发亮,温润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