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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蓓佳 当前章节:153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01

我拉了拉艾早的衣角,把远处灯光下的陈清风指给她看。艾早惊奇地扬起眉毛:“是他吗? ”这时候,我们两人嘴里都咬着一朵刚刚从院墙角落里摘下来的美人蕉的花。这种花的根部有很甜的一兜蜜,无聊的时候我们就喜欢吮着花茎玩。

那天院子里的星光很亮,地面上仿佛铺了薄薄一层水银,树啦,花啦,砖石铺出的甬道啦,砌在院里的水池啦,一口被遗忘在院子里的瓦缸啦,全都在星光下熠熠生辉地凸现着,所以陈清风也在同一时间发现了我们。事情几乎过去了一年,陈清风认出我们却丝毫没有费劲,说明他的记忆力极好,又或者是他一直把我们两个记在了心里。他的目光在我们两个脸上轮番停留过之后,下意识地往下,瞥了一眼艾早曾经受伤流血的脚腕,而后又抬上来,龇牙一笑:“怎么不看电视了? ”

艾早反问他:“你怎么不看? ”

我有点惊奇的是,艾早已经很长时间不主动跟人讲话,此刻她却突然地活跃起来,抢在我前面开口。

陈清风扬起脸,往楼上会议室的窗户看了看,带了点自负地说:“那些大报告,我不用听都能背出来……”

有几秒钟的时间我们都沉默着,不知道往下如何再引出话头。然后陈清风像是忽然想起来,站起身,把藤椅往我们这边推了推:“坐……”

艾早笑得很放松:“还是你坐吧,我们两个人呢。”她不由分说把对方推着塞回到椅子里,又拉着我,屁股一抬,坐到了走廊高高的栏杆上。

栏杆很窄,硌人。木头也特别容易吸收热量,被太阳烘晒了一天之后,此刻在屁股下面微微发烫。我们坐着,感觉视线有点高,看陈清风的头顶几乎是俯视,而他的视线又差不多跟我们的腿面平行。这样一来,我开始担心我的裙子太短,盖不住大腿,心里有小小的紧张,不停地用手拉扯着裙边。

艾早穿的是裤子,所以没有我的尴尬。她因此比我放松很多,两条腿悬在空中,悠然地晃荡着,问陈清风看的是什么书。

对方就把书举起来,递到艾早的手里。一本文革前的《世界地理知识》合订本。16开本,装订的纸张很马虎,缝线用的是纳鞋底的麻绳,很不专业。

“我从废旧品商店找出来的。”他欠身,往前探着脑袋,紧盯住艾早手里的书,仿佛那是一件珍宝,他生怕艾早一不小心摔碎,毁掉。

“书太少了,找到一本好书很难。”他感叹。

书旧得真像老古董,纸页泛黄,边缘发黑,我坐在旁边都闻到了一股陈年霉烂的味道。艾早想要看清楚其中的一页,不得不把书举起来,凑近挂在廊柱上的灯泡。她抱怨说:“干吗不弄个瓦数大点的啊? ”

陈清风认真解释:“太亮了招虫子多。”

我一低头,才发现地上已经躺了无数的小虫尸体,都是稀里糊涂撞上灯泡后一头栽死的。说话间,还有更多的小虫仍然环绕在灯前,一圈圈地疯狂飞舞,不撞个鱼死网破不肯甘心。

“你学地理的? ”艾早把书还给了陈清风,又盯住他的眼睛,表示好奇。

陈清风想了想:“实际上……我是学中文的。可我喜欢行走,对地图这些东西着迷。”

艾早炫耀:“我弟弟能背出全世界所有国家的首都名称。”

陈清风笑了:“那我不行,有一些很小的岛国记不清楚。像太平洋中的瓦努阿图、基里巴斯、西萨摩亚什么的,太冷僻,记过就忘。”

“那你出过国吗? ”

“地图上的旅行算吗? ”

我们一起大笑。我不清楚陈清风有多大年龄,但是他看上去年轻。他笑起来的时候,笑纹是慢慢从嘴角漾开的,下巴有一个浅浅的圆弧,鼻孔张得很开,显出一种知足常乐的温厚。

但是他的眼睛会发出不平常的光亮,瞳仁深处闪闪烁烁,仔细看时,就会觉得那里面充满异数,是化学的不稳定式,代表着他的难以实现的渴盼:漂泊,游走,随意,向远方。

一个人面孔表面的东西和瞳仁深处的东西,彼此对立,又和谐地并存。它们在此后的岁月里,共同支配陈清风的灵魂,使他的身体呈现出令人着迷的特质。

我记得那个晚上我们在走廊里还说了很多好玩的事情。陈清风刚看了那册合订本的《世界地理杂志》,他现学现卖,告诉我们新西兰的毛利人见面是如何行“碰鼻子礼”的:他们把屁股撅着,脑袋拱出去,鼻尖顶着鼻尖,模样像两只斗架的鸡。在太平洋另外的岛国上,土著女人们为了脖子修长,从婴儿生出来就一年年地往脑袋下面堆叠项圈,成年后个个都变成长颈鹿。还有个国家,女人以耳垂肥长为美,所以从小在耳朵上挂铁环、石头、成串的玻璃珠儿,把耳朵拉得能够垂到肩头上,一走一晃荡,像脑袋两侧挂着两片帽檐……艾早听他东拉西扯地说,笑得前仰后合,有一次幅度过大,差点儿从栏杆滑落到地上。陈清风也笑,肩膀一耸一耸,细密的牙齿非常迷人。黑的、绿的、褐黄色的小飞虫在我们头顶上绕来绕去,撞到灯泡,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空气慢慢地凉爽下来,晚饭花和蔷薇花的香气变得浓郁。看门的老头儿往院子里又洒了一遍水,水被地面吸收时咝咝冒泡,像是土地在呻唤。

很多年之后想起来,那个夜晚的情景有点像梦,我们所谈论的发生在遥远国度上的趣事,我们背后水银般的星光,凸现在追光灯效果中的陈清风的身影,以及楼上会议室里华国锋读报告的山西腔调,都有那么点非同寻常,仿佛超越了那个时代的现实,让我们提前看到了生命中的另一种可能。

艾早求张根本帮忙,在县文化馆弄到了一张借书证。张根本办这些事情不费吹灰之力。

艾早第一次去的时候,带了一个很大的书包,准备横扫馆内藏书,来个满载而归。可是进到阅览室之后大失所望:稀稀拉拉的几排木头书架上,除了《毛泽东选集》四卷,就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列宁的《国家与革命》,还有浩然的《金光大道》、《艳阳天》,姚雪垠的《李自成》,几本《赤脚医生手册》,一些革命斗争故事的连环画。艾早绕着书架慢慢转了一周,又转了一周,夹着空荡荡的书包出门。

“蒙人啊! ”她对我诉说,“又没有书,办什么阅览室? ”

她还说:“连一本地图册都没有。青阳城里就没有人关心世界吗? ”

她这么一说,我明白了,她不是为自己借书的,她想替陈清风分担求书的烦恼。“书太少了,找一本好书很难。”不,不是这样的,艾早要证明给他看,好书有,喜欢读书的人也有。艾早不希望陈清风在这个问题上失望。

艾早瞪大了眼睛,目光炯炯地在她的周围寻求书籍。她排除了小说,也排除了诗歌,戏剧,故事集,只寻找跟地理有关的文字。她借口求教作文闯进语文老师的家里。老师是五十年代的下放右派,以家中藏书丰富闻名,文革中学生们拼死帮他转移了几大箱的书籍,那些可怜的“人类精神财富”才得以劫后余生。艾早一边请教着“作文的主题思想怎样才能拎出来? ”

一边用眼角贼一样地四下偷窥。最后她摸清了老师家中只有古典名著,没有地理读本。之后她把重点放在废旧品商店。陈清风的那套合订本《世界地理杂志》是从废品店淘来的,艾早认为她也可以同样侥幸地淘到宝物。她一连好多天捂着口罩去翻那些店里的垃圾,回家之后双眼通红,是被灰尘迷的。她很奇怪去废品店的人怎么只卖报纸:“书呢? 难道没有人再去卖书? ”

的确没有人再去卖书了。文革已经结束,出卖知识的时代已经过去,十年浩劫之后所剩无几的书籍都成了宝贝。而新版的图书,那些经过有关部门审慎核准才得以重见天日的政治、历史、文学、经济和法律的圣典,它们还要再过两年才能摆上新华书店的木制柜台。

艾早最后还是从书痴艾好的手中抢到了一本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哈克- 贝里历险记》。她把书的故事复述给我听:哈克不堪酒鬼父亲的虐待,结识了从种植园逃出来的黑奴吉姆,两个人一块儿乘木筏沿密西西比河而下,一路经历了许许多多惊奇和怪诞的事情,也领略了密西西比河流域壮美险峻的自然风光。艾早说:“了不起的故事! 陈清风会喜欢的。可以当地理杂志读。艾晚你想想,乘木筏游历美国啊! ”

艾早说完这句话后,我马上想到一个可能:陈清风是中文系的大学生,他也许早就读过了这本书。

“那也没有关系。”艾早不在乎地说:“他还可以再读一遍。好书还怕多读吗?”

她这么说,我就无话可答了。于是我陪着她去广播站,给陈清风送书。

艾早一路上都显得兴奋,不停地把书从帆布书包里掏出来看看,放回去,再掏出来看看,再放回去。这书看样子曾被无数的人读过,封面剩下一半,末尾少了两页,书页还起皱,变薄变脆,感觉稍不留神就会让手指在书上捅出个窟窿。我很担心艾早兴奋过度,翻来倒去把书弄坏了。要真是弄坏的话,可怜的艾好就没法对他的同学交代。以前艾好弄丢过人家一本《历代名画录》,结果赔出了他自己的一套《水浒传》。艾好心疼得几天都没有说话。

我们在闸桥上碰到了张根本。他穿着一身便装,开了一辆军绿色的警用摩托,大热天气,手上却套了一双浆得很挺括的薄纱手套,显得那么讲究,神气。他停下车,身子从车座上探过来,下巴点一点艾早手里缺头少尾的书:“天天盯我帮你弄借书证,就借了这么一本小破书? ”

艾早不答话,下意识地把书藏到了身后。

跟张根本的摩托车、跟这双洁白的薄纱手套共处在一个空间里,艾早手里的《哈克·贝里历险记》忽然变得可怜巴巴,有几分狼狈。

“大学要考试招生了,邓小平都有指示了。”张根本居高临下地,“你们两个有空多看看正经书,过两年考大学,别在外面架着膀子晃来晃去。还有,交朋友要慎重,女孩子家……”

他知道我们跟陈清风的交往了吗? 还是没有实际内容的泛泛而谈? 艾早鼻子里轻轻地哼了一声,她想说的是:你自己又是怎么做的? 实际上,我心里也这么想了,可是我不敢公然表示这种不满和不屑。

张根本从我们脸上没有看到他所期待的反应,只好叹口气,从车斗里摸出一包什么东西,扔到我怀里。“早点回家,免得你妈妈哆嗦。”说完他油门一踩,摩托车喷出一股热浪,绝尘而去。他手上的白手套在极速奔驰中拉出一一条白线,像空气划过去的闪光。

我低头,发现怀里接住的是一袋话梅。一定是哪个相好的女孩子塞给他,他做个顺水人情扔给了我们。我打开,往艾早嘴巴里塞了一颗,自己也含了一颗。话梅又酸又咸,一时间教们满嘴口水,牙床僵涩得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艾早忽然碰碰我的肩,问我一句:“艾晚,你说他在外面会不会有个儿子跟别的女人牛出来的? ”

我吃惊地瞪眼看她。这个问题太刺激了,简直是匪夷所思,真亏她想得出来。

可是再一转念,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于是就猜,如果有儿子,那孩子会是什么模样? 也像张根本这么神气活现、招摇撞骗吗? 艾早还学张根本骑摩托的样子,胳膊张开,肩膀耸起来,头伸到前面,嘴里“嘟嘟嘟”地哼着,往桥下冲了几步。

然后我们肩膀搭着肩膀,拉扯在一起,疯笑。李艳华说得一点不错,我只要跟艾早凑在一块儿,就不是文静的张小晚了,是成了艾早的翻版,跟她一样疯疯癫癫的女孩。

广播站的门卫老头儿拦着我们不让进去,说陈清风下乡采访去了,宿舍里没人。

“你让我们进去看看! ”艾早把那本《哈里·贝克历险记》抱在胸前,苦苦哀求。

老头儿从花镜下面瞪着我们:“没人还看什么? ”

艾早决心蛮扯到底:“没人为什么不能看? ”

老头儿笑起来,拿两个小姑娘没办法:“进去吧进去吧。不摸摸门锁你们不死心噢。”

我们双双扑进院子,直奔回廊。老头儿远远地透过窗玻璃监视着两个非法入侵者。

陈清风的窗台上有薄薄的一层灰。挂灯泡的廊柱已经空了,电线被重新牵回房间,隔着窗户玻璃,好像看见灯头挂在蚊帐的钩子上。

艾早莫名其妙地生出忧虑,担心陈清风晚上开灯看书会引燃蚊帐。我说不会,陈清风又不是小孩子,这点常识他不会不懂。我们接着开始争论,陈清风床底下的箱子里大概藏了多少书? 我说有一百本。艾早坚持说有一千本。我认为不可能,我们学校那么大的图书馆,总共才有不到三千册的书,还包括教材和教辅。于是我们就说定,等陈清风回来了问问他,谁输了谁给对方买一副扎辫子的玻璃绳。

第二天艾早一个人又去过一次,陈清风仍然没有回来。第三天,第四天,艾早上下午放学都会绕过去看看。她好像来了劲儿,非得把那本《哈克·贝里历险记》递到陈清风的_ 手里不可。到第五天,她垂头丧气地站在我面前。“我去过了。”她说。“他下乡刚回来。”

“书给他了吗? ”我问。

“给了。他说马克·吐温是大作家.可那本书是小孩子看的书。”

我憋不住地笑起来。艾早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可笑吗? 这可笑吗? ”可是过了没多会儿,她也跟着我一起笑。我们都觉得这事挺荒诞。

最后艾早通知我:“陈清风后天还要下乡。

他同意带我们一块儿去。后天是星期日,你负责把张根本的自行车借出来。”

起先是陈清风自己骑一部车,我和艾早合骑一部车。我的车技比艾早好一点,所以她坐在我后面,我带着她。出城拐到乡村公路上,就不行了,石子路面被各种拖拉机、独轮车、载货的小卡车压出一道一道坑坑洼洼的车辙,碾压厉害的地方,路面简直就像被人扒开,五脏六腑都翻弄出来了一样,糟糕透顶,我的双手在这样的路面上把不稳龙头,车轮一个劲蹦蹦跳跳,根本不听我的指挥。艾早就下车,坐到了陈清风的车后。

陈清风的车技好,带上艾早丝毫不显得吃力。那些车辙、洼坑、凸成馒头状的路面,他总能扭转龙头,轻快地让过去,流畅得像是跳舞。

他说是因为经常下乡、走惯了这种乡村公路的缘故。他在县广播站当通讯员,日常工作就是往下面跑,到四乡八镇采访,碰上一些有意思的事,赶回来写成文字稿,让播音员播报出来。

有些稿子也会往地区和省里寄,会在省报发表。我问他,什么是“有意思的事”?他笑笑,好像不太愿意回答似的:“就是你们在报上常看到的那些事吧。”

初秋的田野是一种沉甸甸的绿,庄稼刚从漫长夏季的干旱和暴晒中缓过气儿来,又知道不久之后将是生命的结束,枝枝蔓蔓就拼命吸吮着地里的养分生长,放眼望去一片蓬勃,一片撒着欢儿的兴旺。那一年农村还没有分田到户,社员们必须踩着钟点出工,成群结队地聚在同一块地里忙碌,我们经过那些人头攒动的地块时,会有很多人直起腰来朝我们张望,皱纹密布的面容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神一片空洞和茫然。那时候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一年之后,安徽凤阳的一个小村子里,十八户农民秘密签订的一个分田到户的契约,会从此改变他们自身连同他们脚下这片土地的命运。

艾早规规矩矩坐在陈清风身后,不用操心看路也不必费力气蹬车,久了她就无聊,提醒陈清风说,他应该讲点儿什么。陈清风讲了一个南极帝企鹅的故事。帝企鹅繁衍后代的程序跟人类迥异,跟它们的很多同类生物也有不同,是由母企鹅下蛋,公企鹅孵卵。公企鹅像个任劳任怨的老妈妈一样,把蛋搁在自己的脚背上,用肚皮捂着。南极洲的严冬来临,狂风肆虐,太阳也冻成了蛋黄,它瑟缩着站在冰天雪地里,几乎是靠消耗自身脂肪来孕育一个小生命的成长。

“母企鹅不管了吗? ”

“冰层太厚了,母企鹅也打不到食,它自身难保。”

艾早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是低等动物的很多行为比高等动物伟大? 它们一点儿都没有私心杂念? ”

陈清风嗬嗬地笑:“有可能吧。简单的反而是崇高的。”

艾早被这个故事勾出瘾来:“你再讲一个! ”

陈清风又讲了一个关于树叶的故事,他说这是美国作家辛格写的童话。深秋降临到一片森林,落叶像金黄和鲜红的酒液泼洒在地面,枝头上只剩两片分别叫欧里和楚珐的叶子,它们深信,是因为同胞姐妹的彼此相爱,才使它们一次次地逃过风雨和寒夜而留存下来。严冬渐渐来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它们互相鼓励着活下去。“只要一片叶子维持不坠,就决不撒手。”它们在猛烈的暴风雨中,庄严地讨论着什么是爱什么是美。“在我们所有的力量中,爱是至高至美的,与宇宙同样伟大和永恒。”当欧里最终消失不见时,楚珐哀求大树把欧里还给它。大树沉默不答。于是楚珐毅然决然表示:“既然你已经把欧里从我身边夺走,那就把我也拿走吧。”这两片曾经在秋天的枝条上战战兢兢度日如年的树叶,终于获得了解脱的快感,体会到了躺在大地上与宇宙一体的幸福。

在它们从萌芽到坠落的漫长季节里发生的,不是死亡,而是拯救。

陈清风讲述这个故事是在一九七七年九月,隔了整整一年,写这个故事的作家辛格获得了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的一九七八年诺贝尔文学奖。

很久之后,在我和艾早分别长大成人,我们终于被风吹落到地球不同的角落之后,我常常会想起陈清风说的这个故事。陈清风不是巫师,他应该不会预测到我和艾早未来的命运,他讲这个故事的初衷,也许是刚刚阅读过辛格,也许是因为我们相似的面孔而灵机一动。

不管如何,这是一个巨石一样压在我心里的声音:森林里有无数树叶,只有我和艾早彼此相爱,一片维持不坠,就不能撒开另一片的手。

决不。我说,我不会撒手。

决不。

接下来的经历同样神奇,陈清风刚说完森林和树叶,路的两边就出现了连绵不断的各种林木。先是一段白杨树林,挺拔耸立的枝干泛着银色光亮,叶片薄而透明,浅绿中微微地染了灰白,把林中筛漏的阳光摇曳成满地碎金。

然后出现的是水杉,羽状的树叶如抖开的水袖,排排列队的美人在原野中寂寞而又婀娜地起舞。再下来是松树,是塔松、罗汉松,还是紫皮松,我不能确定,总之那些树干粗壮沉郁,树皮一片片地鳞状凸起,龟裂剥绽,看上去树龄不会年轻。

陈清风招呼我们下了车,到林中歇脚。我们惊奇地发现自己踩上了陈年落叶铺就的地毯,脚下软和得让我们忍不住轻唤。弯下腰,就看见了遍地掉落的松果,它们经过一年的风化,已经褪成土灰色,脚尖轻轻一辗就碎成粉末,扬起一小股带松香味的灰烟。墨绿色的爬虫、黄色的甲虫、黑色的蠕虫在松软的土层里穿进穿出,努力搬运着土块和它们需要的食物,也许什么也不干,仅仅是玩耍。

陈清风告诉我们,这些树林是三十年代本地一个很有想法的实业家开垦栽种出来的,那人雄心勃勃要在漏水漏肥的沙土地上建大片林场,又不清楚哪种树木最适宜在此地生长,就试种了这么几片树林,每个树种占地一百公顷。除了白杨、水杉、松树之外,再过去还有榆林,还有榉树林,樟树林,白果树林。“后来,”他说,“树长起来了,那个实业家却在抗战逃难时死在云南。再后来,他的儿子去了台湾,据说现在定居美国。森林收归国有。树都活着,可是林场始终没有建起来。”

“为什么? 国家不再想建林场了吗? ”

陈清风拿一根树枝,专心挑逗地上的一只爬虫:“国家只想种粮食,高产丰收。几亿张嘴巴要吃饭。”

艾早发现了松树上好玩的东西,大惊小怪地送来给我们看:“这是什么? 黏糊糊的。里面还有树叶,还有小虫子! ”

我伸头看她的手掌,一团蜜黄色半透明的软体物质颤颤地趴在她掌心中,边缘毛糙,像玻璃弹子儿被小孩子滚动得太狠,失去了表面的光滑纯净。一截枯黄的松针和一只深褐色的小甲虫静静地躺在那团东西中,甲虫的腿脚都张舞着,呈现出挣扎呼救的姿态。另外,在艾早细嫩掌心的衬托下,我还看见那里面密布着无数细小的气泡,跟街上吹糖人的小贩在一口小锅里熬出的热腾腾的糖浆一样。

陈清风也走过来看,还伸出一根手指,轻轻触了一下那团东西。“松树的眼。泪。”他说。

“什么? ”我们都没听清。

“从松树伤口中流出来的树脂,有人叫它‘松树的眼泪’。”

艾早抬头看我。我们的目光在空中碰撞,彼此都明白了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松树的眼泪”,如此华丽又如此忧伤的一个名字! 那一瞬间我们都感觉艾早手里的东西活了起来,有了温度和呼吸,并且在呻吟和呜咽着。

陈清风看见我们屏息静气的样子,觉得好笑,问我们知不知道有一种东西叫“琥珀”? 我想了一想,说知道,好像《红楼梦》里就提到过,挂在脖子上的饰物?陈清风点头。琥珀就是脱生于松脂。比如艾早手里的这一团,如果这时候突然间地震了,松脂被埋到地层深处,里面的成分经过千千万万年的挥发聚合,凝固成美丽的天然化石,就是琥珀。埋下去的松脂是什么形状,长出来的琥珀便是什么形状。松脂里包容进去的树叶小虫,将来的琥珀里历历在目。

艾早目瞪口呆地愣在松树林中。她把掌心抬起来,仔细地研究这团松脂。她不敢相信眼前软乎乎的东西会在千万年后变成一颗美丽的化石。风卷起地上掺和着松针和树皮的腐殖泥土,在她的脚边打着旋涡。一只淡黄色的小虫落在她头发上,慢慢爬动。她手心轻轻地握着一团松脂,怕握疼它,手指只弯出很浅的弧度。

突然她扭头,奔向附近最挺拔最粗壮的一棵松树,把凉鞋脱下来当锹,飞快地刨土。泥土四下飞扬,艾早前额的发丝上很快就沾了细碎的腐叶草根。她刨出一个瓦罐那么大的浅洞后,仔细地往洞底撒上一层枯叶,然后把松脂放进去,再撒一层枯叶,重新填埋好泥土,站起;身来,用劲踩实。

迎着我和陈清风惊讶的目光,她笑眯眯地解释:“我想要它变成琥珀。假如我在五十年后还活着的话,我就来找它。”

我提醒她,变成琥珀需要几千万年,她不可能看得见。

“五十年很长的! 总会变一点点的吧? 会是一块软软的琥珀,握在手里像橘子软糖,对吗? ”她在对我说话,眼睛却盯着陈清风,向他求援。

陈清风于是说:“有可能啊,一块软糖一样的琥珀。”

艾早笑得非常灿烂。她开始点数,从最靠路边的一棵树往里数,确定她埋下松脂的地方。“第十二棵! ”她报出数字。

陈清风感觉有趣,开玩笑说,既然我们对琥珀如此着迷,那么,如果有一天他能够离开青阳,走遍世界,他就去寻找两块一模一样的琥珀,送给我和艾早一人一块。

“如果没有呢? ”艾早严肃地看他。

“没有什么? ”

“两块一模一样的。”

陈清风蹙眉,用手指轻敲脑袋,做出苦思冥想的样子。忽然他张开双臂,张牙舞爪地扑上前来:“那就把你们两个变成琥珀! ”

我和艾早拉着手跑,笑得喘不上气。

八 掌纹

这一年过春节的时候,艾家酱园和小偏院里的人气格局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年三十的这天,李艳华照例拣出家里一些暂时吃不完而且又不能久放的生鲜食品,用竹篮子装着,让我跟随她去前面小偏院“送礼”。

篮子很重,把我的手勒得生疼。我记得那里面光是黏糊糊的猪肚就装了三个,它们散发出猪内脏特有的熏鼻子的气味,让我怀疑这些东西是不是因为摆放得太久已经腐烂变质。

李艳华边走边责怪着到家里给张根本“上贡”的人,嫌他们没脑子,土,一说送礼眼睛就盯着猪,再就是鱼,吃吃吃,就不想到嘴巴之外还有穿,还有用,还有摆设,那些时髦漂亮让人看着喜欢的东西。“他都结交些什么人啊! ”李艳华半是幸福半是遗憾地抱怨着。

我觉得李艳华其实很可怜,她分享到了张根本身边多余出来的权力、财富和体面,却不认为自己失去了更重要的,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依恋。

我们推开偏院大门的时候,我妈妈李素清刚好站在院子里试穿一件崭新的墨绿色人字呢短大衣。大衣的颜色很正,沉郁中不失娇俏。

做工也讲究,领口袖口用黑平绒镶了一道窄窄的边,三颗核桃那么大的纽扣也同样用黑平绒包了起来,前面有两个大大的贴袋,衣服的下摆恰到好处地包住了臀部,把我妈妈衬得端庄,丰满,散发出含而不露的时尚气息。她把胳膊平举起来,前后地转着,呼唤艾早拿剪刀,帮她剪去肘下的一段线头,还让艾早替她看,后面的衬里是不是长了点,穿出去会不会闹笑话。

李艳华一声不响地站在门口,看着我的妈妈、她的表姐兴冲冲试穿新衣。李艳华在衣着打扮上从来都比我妈妈讲究和时尚,偏偏那天她因为收拾过年的食品,穿得比较马虎,是一件藕色的对襟棉袄。藕色本是一种优雅别致的颜色,但是太别致了,经不起旧,一旧就显得灰暗,显得特别的憔悴落魄。李艳华就这样憔悴着站在门口。那短短的几分钟里,她一定感觉到了某种变化,在她和李素清之间将要发生的,某种角色和身份转换的变化。

李素清回头看见了我们,笑嘻嘻地:“刚好,帮我掌掌眼,衣服做得怎么样?还合身吗? 我的一个学生,她爸爸是上海红叶服装店的大师傅,回来过年,一定要帮我做件大衣,还死活不肯收钱。学生家长太热情了。艳华你看,这颜色,这款式,是不是太时髦了点? 我这样的身份能不能穿? ”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她说话说得多了。

她的语气,她的神色,她话中透出来的意思,都让我觉得过了一点火候。不,我宁可相信我妈妈不是故意炫耀,她仅仅是因为偶尔穿上一件新衣而开心快乐。

李艳华强迫自己笑。她从我的手里接过那只沉甸甸的竹篮,大声地抱怨:“年年家里都是吃不完的东西! 你说这些人,找小晚爸爸办事就办事吧,非得要送这送那。她爸爸也真是,你说搅那些破事干什么? 有那工夫回家喝喝茶种种花不好? 我现在是看到有人上门就头疼。还亏得你家里人多,能帮忙解决点问题。”

李素清破例没有接那只竹篮。她朗声说:“艾早,把你小姨领到厨房看看,今年我们家里的年货也多了,恐怕帮不成这个忙了。我有个学生今年参加高考,历史是我替他复习的,那孩子争气,考上了南京大学历史系,前些天拿到录取通知书,一家人上门谢师,光年货就扛来一麻袋,我还正发愁吃不完该怎么办呢。”

李艳华回头看看我,白寥寥的脸上像挂了一层霜:“那么,李小晚,是你拎过来的,人家不稀罕要,你只好还拎回去了。”

我妈妈终于意识到这事情做得有问题。拒绝李艳华每逢春节的例常惠赐,她自己心里是摆平了,可是这会牵连到我,会让我夹在当中异常尴尬。那一篮子年货最后还是留了下来。

我妈妈甚至摆出了连抢带夺的样子,抓住李艳华的手,一迭声地称:“要要要!东西再多也架不住我家里能吃的人多。再说还有胡妈那儿,还有艾家的七大姑八大姨,送谁谁不高兴啊? 艾早快谢谢你小姨! ”

艾早忽然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出门,把我可怜的妈妈晾在那儿,想生气又不能生气。

我明白她是看穿了大人之间的这种虚伪,不屑于做出配合。在这一点上,艾早和我之间永远不能达到同步:她在疼痛的时候会哭,在快乐的时候会笑,而我,我习惯了先观察别人的脸色,然后决定自己如何表达。我希望面面俱到,希望你好他好,希望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够对我满意。满意我而后忽略我,让出一个小小的空间,我就是这个狭窄空间的王,遮蔽了别人的眼睛,自己静悄悄成长。

我上前拉起李艳华的手:“篮子放这儿吧,我们先回家,晚上我再过来取。”我又回头对李素清做出一个乖巧的笑:“妈妈穿这件衣服真好看。”

回到艾家酱园以后,李艳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里,还插上门,不让我进去。

我在厨房里一心一意地忙家务,先用吃过了油的细沙子炒熟一锅花生,又接着炒了一锅葵花子,晾在箩筛里,等它们冷却、变脆,再装进瓷罐。然后我用煤球另外生了一炉火,坐上汤锅,慢慢地炖鸡,炖猪肚和猪肺。这边的炉子上,我开始煎带鱼,做糖醋排骨,还用排骨的边角料剁肉馅,做了一盘金黄色的蛋饺。

在家务事上,我从小就比艾早心灵手巧。

艾早煎鱼会把鱼皮煎成一块破抹布,我不会,我煎出来的鱼两面焦黄,眼珠鼓突,嘴巴微张,表皮上鼓着细小的油珠,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是大饭店厨师的手笔。胡妈以前总喜欢说,拙妈妈养个巧女儿。她以为是李艳华不善家务,才把可怜的我逼成一把好手。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我喜欢做家务,是因为我喜欢一个人静悄悄守着一炉微红的火,喜欢等待炉火把锅中食物由生变熟的过程。

李艳华许久不从房间出来,我不放心,偷着从门缝里看了她一回。我发现她在翻箱倒柜,把她春冬四季的衣物统统摊开在床上,一件一件拎起来,对着镜子比试,搭配。我不能确定是不是我妈妈那件墨绿色镶黑平绒的大衣刺激了她,她现在动足脑筋要临时搭配出更加出彩的一套。对于很多女人来说,穿衣打扮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问题,它背后隐藏的东西太多,多到能够把一个人的腰椎压折。

艾好蹑手蹑脚地推门进来。他嗫嚅道,是妈妈派他来邀请我们,晚上过去一块儿吃年夜饭。“妈妈叫你们去,要去的,她准备了好多菜。

去不去啊? ”他把一段简单的邀请词说得支离破碎。

艾好才十四岁,可是已经长成了一个体重一百五十斤的肥胖少年。十岁那年他生过一场黄疸肝炎,住院两个星期,喝进去很多杯葡萄糖水,从那以后开始吹气球般地长胖。他面色苍白,行动迟缓,走起路来大腿根的赘肉互相摩擦,一条新裤子穿上身,总是裤裆那儿先磨破两个洞洞。大多数时候,他神情恍惚,不跟人搭话,仿佛生活与他无关,书本之外的世界统统都跟他无关。我妈妈曾经逼他学过一段乐器,吹黑管。以为他胖,肺活量大,先天有优势。

结果上了一星期课就鸣锣收兵了,原因是吹着吹着他就会缺氧,嘴唇青紫,咕咚地栽倒在地上,把老师吓一大跳。

艾好很听话,我妈让他等个“准信儿”,他就规规矩矩站着不走。我只好去敲李艳华的房门,告诉她我们被邀请的事。李艳华隔着房门回答我:“让艾好谢谢他妈妈,我们就不去了.晚上小晚爸爸答应了人家吃酒席的。”

晚上我们没有去吃酒席。没有哪家会在大年三十请人吃酒席。李艳华很早就让我闩上了院门。我们做了好几个不错的菜,还备了一瓶甜米酒,在桌旁坐着,等待张根本下班回来。

我们一直等到九点钟。桌上的菜总共热过两次,一条红烧桂花鱼因为反复回锅,已经被糟得不成样子,鱼肉和鱼骨全都分离,看上去像是一盘残汤剩羹。四邻八舍都在家里过年,空气中飘浮着鱼香肉香和酒的辣味。性急的小孩子迫不及待地在巷子里放起了鞭炮,笑声一阵阵地扬起来,又次第地沉下去。我看见李艳华的脸在灯光下显得很虚浮,皮肤白白的,没有一点血色,下眼睑鼓出两个半圆形的肿泡,嘴角缩起来,沿唇边有一圈细细的浅纹。

那一年她大概多大呢? 四十岁吧? 她好像是属兔子的。我不能确信。 .她不断地对我解释着张根本的迟到:“一定是碰上案子了,脱不开身了。”说了很多遍之后,她自己也觉得不可信,便闭上嘴,靠在椅背上,茫然地看着桌上结了一层白色油脂的菜,目光中有一种孩童式的迷惘。

突然她肩膀抽搐了一下,哭起来。她哭得非常伤心,嘴紧紧地闭着,声音从鼻腔里喷出来,吭吭作响。眼泪和鼻涕同时聚在上唇,然后顺着两边唇角慢慢流到下巴,滴在衣襟上。她整张脸都显得浮肿,眼泡泛红发亮,鼻尖上的皮肤撑得透明,仿佛随时都会绽裂。

我坐着不动,看着她哭了一会儿,才起身递了一条毛巾给她。在这样的时刻,我总是手足无措,不知道怎样应对。她接过毛巾的同时,猝不及防地抓住我的手,使我吓一大跳。她的手柔软,冰凉,手指像紧缠的皮绳。我感觉非常紧张。

“小晚,张根本怕是出事了。”她抬脸,泪水模糊地看着我,说了这么一句话。

李艳华猜得很对,张根本是真的出事了。

世上没有什么比得上妻子对丈夫行踪的敏感,这是多少天多少年睡在同一张床上,肌肤相亲呼吸与共形成的猎犬般的本能,条件反射和嗅觉,日夜不停搜索的雷达网。

张根本出的是政治问题。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那天,他们公安局的一帮人在窑湾查案子,抓到一个五十多岁的乡村教师搞逼供信,那教师耿直仗义,不愿意配合他们往一个无辜的村民身上栽赃,结果被他们打得肝肾破裂而活活死去。全村人集体愤怒,连夜开着大型拖拉机长途跋涉往南京申冤告状。也是无巧不巧,村人们破衣烂衫在省革委会门前静坐时,偏偏就遇上了眼里不容沙子的军区司令员,司令员听完诉说,怒发冲冠,一个电话,青阳县革委会马上拘捕了从公安局长到下面打手的一千人等,顺便开始了对文革中本县公检法单位所犯罪行的全面审查。

打死乡村教师是导火索,中央形势大变、文革全面清算即将开始是风向,火借风燃,刹那间呼呼地点着了张根本。这个骄傲的人,嚣张的人,霸道的人,眼睛一眨,莫名其妙地就面临了灭顶之灾。

据说“公检法”部门的问题很多:文革中搞打砸抢的时候推波助澜;随随便便扣人一顶“反革命”的帽子就能枪毙人;开公审大会时让老县委书记“坐飞机”令老人血管破裂当场身亡;惯于搞逼供信致死人命多条;警车横行轧死过一个六岁男童;借出枪支参与文革两派大规模武斗;七六年借地震之乱居然强奸在押女犯;民愤极大、影响尤为恶劣的一件事,是他们在江边村追查一起杀人命案时,打死打残了四个嫌犯,两个证人,期间真正的杀人犯却潜逃回村,故意在他们眼皮下制造了又一起灭门惨案,而后远走天涯,至今都未能捉拿归案……

传言像地火一样在青阳城里嗤嗤乱窜。凶犯猖狂至此,公安部门的人无能至此,这些腰上挂皮套的除了鱼肉乡里欺压百姓,还能够干些什么? 人们压抑了多年的对政局和社会的不满,此时一古脑儿地倾泻到了张根本和他的同事们的头上,县革会门口日夜不停地出现大字报小字报,强烈要求“斩除公安系统的黑手”,要“还全县人民一个清平世界”。

一整个春节李艳华都是躺在床上。她要求我每天上街去看大字报,回来一条一条地说给她听。她关心其中有多少条是写张根本的,都写了些什么。每当这时候,她紧张得眼睛都不敢睁开,就差用被子蒙住脑袋。我忽然想起毛主席说过的一句无端自大的话: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李艳华当然算不上老虎。她是纸做的人儿,立在桌上的时候娉娉婷婷,威风八面,风一吹过来,她就倒了,纸页散开,分崩离析。

她头晕,脸肿,嘴唇青得发灰,小便浓赤如酱油汤。她自己知道这是肾脏出了毛病,但是死活不去住院,怕熟人见着了拿她当话题。她心里明白张根本在青阳城里的的确确是横行霸道过的,也明白“落井下石”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几年之后她肾病加重去世,起因就在这一次劫难。

我妈妈送来一锅莲子红枣羹。她说:“我放了红糖。红糖养人。”

李艳华勉强坐起身,伸手去接我妈妈递过去的碗。她的房间因为门窗紧闭,有一股马桶间的污浊气,被窝热烘烘的,嘴巴里呼出的气息像煮熟的胡萝卜味。“我要怎么谢你啊? 别人都巴不得躲事,你不嫌弃我。”她用目光去捕捉我妈妈的眼神。

“我们是姐妹。”我妈妈不看她的脸,敷衍了事地说了这一句。

李艳华不再出声,把那只盛着羹汤的青花细瓷碗端在手里。“好烫啊。”她嘴巴里吸了一下气,然后手一哆嗦,碗里紫红色的汤汁洒出来,一部分滴滴答答流在地上,一部分不偏不倚泼在我妈的衣服上。那件上身不久的墨绿色外衣前襟顷刻间缀上了一朵暗紫色的花。

李艳华很慌乱,“哎呀哎呀”地叫唤着,端碗的那只手抖动得拿不住东西。我只好走上前,帮她接下那只碗。

“小晚,快帮你妈弄弄! 这可怎么好? 这是件新衣服……”她有气无力地摊开着手,样子像是要哭出来。

我妈妈起身,自己找了一块干净布,沾水擦着衣襟上的污渍。

“我又犯下大错了。”李艳华眼泡浮肿,目光无神。

“没事,我回家洗。”我妈妈只好说。

李艳华嘱咐她:“不能自己洗,要送到洗衣店干洗。”

“我知道。”

“送到正章洗染店,那家洗得最好。我以前有件丝绒外套,就被闸桥口那家小店洗坏了,倒绒,没法再穿。”

我妈妈笑了笑:“放心,洗衣店里有我的学生家长,人家会尽心。”

“那你趁湿送过去。我这儿你别记挂。”

我妈妈答应了,礼数周全地退出房间。李艳华对我抬一抬手,示意我替她送客。

一出房门,我妈妈头也不回地走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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