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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笔娘子 当前章节:14887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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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渣男(高干)

作者:执笔娘子

文案:

对于做渣男终结者这件事,成素素完全没兴趣,浪子回头对她来说就是个笑话。

像沈翟这种花花公子,还是留给小言定律里,那种纯洁美丽的纯真女主去拐入婚姻吧。

问世间渣男为何物?绝对一物降一物。

【执笔娘子】叹曰:既生洋,何生翟!渣男当道,虐他不虐?

【本文总基调】高干男和淡然女的那一味喜怒哀乐。一场欢,一场叹,一场人世奇缘;一人失,一人得,他此生相顾无言,他永世唯你独宠,嗟乎!唯独世间情债,终难偿还。

【闲聊的话】想写一个手难释卷的故事,须先让我自己沉浸。一个念头起,一个故事来。最近天冷,大家注意保暖。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春风一度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成素素,沈翟┃ 配角:简海洋,薛衣冰 其它:执笔娘子曰,渣男当道,虐是不虐?

☆、初见沈翟

这个世界不缺少渣男,只缺少一双速度发现渣男的眼睛,然后绕开他。——by成素素

购物大厦的一家气氛宁谧、服务良好的品牌时装专卖店内,成素素正在穿衣镜前面比较两件款式相似,颜色不一的七分袖上衣。

鹅黄色和天蓝色哪件更好呢?她漫不经心地心忖,鹅黄这件衬得她皮肤更白,天蓝这件更显气质。

成素素绝对是个美人儿,所以只要穿上合身的衣物都不会难看,尽管她自己并不承认甚至曾经至厌恶过这一点。

倒不是说她长得有多倾国倾城,说实话她的相貌只是中等略偏上,身高适中,身材也并不魔鬼,但本来只是清秀的脸庞,被一双特殊的眼睛点缀出了画龙点睛的效果,杏眸桃腮,却因为眼角微勾平添几分妩媚妖娆之气,有几丝丹凤眼的效果,再加上莹润透粉的肌肤,优雅中带点潇洒的书卷气,清澈的声音音质,一下子就把她的外在提升了一个层次。

她不知道上天是宠爱她还是恶整她,它在雕塑她的时候,明明是大刀阔斧,并不精致,却给了她一双顾盼生辉、明眸善睐的眼睛,不得不说是鬼斧神工。但是这样的外貌给她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过很多麻烦,为了躲避上司的骚扰她换过两份工作。

她曾经试图通过增肥来减弱这张脸的效果,结果脸没胖,肉全长到该长的地方去了,不再是平板的身材,于是她急忙停止这个计划,身材就此徘徊在天使和魔鬼的中间,不瘦,略丰腴。

后来她想通了,外在是父母给的,好坏都是上天的礼物,她无须逃避,理当珍惜。只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她还是会在出门前给眼睛画个妆,让上翘的眼角尽量往中间靠,显得普通些,有时候来不及化眼妆就戴副黑框平光眼镜,遮住那灵动的眼。

就连衣服,她往往也是挑略微宽松的休闲装,弱化某些优势,不过也有额外收获,反而更凸显气质,让一旁熟悉她的店员有些羡慕。

就在成素素她比着两件衣服的时候,作为一名声音控,她的耳朵捕捉到了门外由远及近传来的两个人声。

“沈,你今天真好,必须陪人家逛一天哦。”是喜滋滋的嗲嗲娃娃音女声在撒娇。成素素并不反感这种声音,相反还挺喜欢,不过偶尔听之还好,经常的话还是算了。

“呵,我有说话不算话过吗?”一个颇有磁性的粗犷音质穿透进来,是个男人。成素素嘴角微勾,她一听就深深地喜欢并记住了这个声音,因为很有特色,大气又迷人,用来说情话不错,而且会

百听不厌,这是她下的评语。

随着高跟鞋和皮鞋的声音节奏,那两个人走了进来,不过成素素并没抬头去看,她只是单纯喜欢欣赏好听的声音而已,对人倒兴趣不大。

将两件衣服暂时递给店员保管,她出门去了下洗手间。等她上完厕所回来,赫然发现自己挑的那件鹅黄色上衣被另一个娇小窈窕的年轻女子拿在手中,旁边是一个男人高大英挺的背影。

“呃,成小姐……”店员显得有些尴尬,欲言又止,成素素是她们店里的会员,而且没好好保管就是不尽责。

“啊,你回来啦,”原来是刚才的娃娃音的主人,笑吟吟地说,“真是不好意思啊,我以为你走了,——不过,反正有两件,你刚才不是挑不出来,我帮你下了决定怎样?”意思就是鹅黄色那件归她,天蓝色那件归成素素。

娃娃音主人的道歉没什么诚意,不过因为对方甜美的脸和声音,成素素也讨厌不起来,但她也不是一个会盲目忍让的人,相反她很理智精明,只是对于身外之物,她有着一套自己的标准。

就像那句广泛流传的话:得之泰然,失之淡然,争其必然,顺其自然。她分得很清楚,什么是必须,什么是舍得,她的好心情没必要浪费给没有先来后到基本观念的人。

她扶了扶眼镜,镜面挡掉了眼中的一道光,评估了一下这两件衣服在心目中的地位,发现并不值得她冒着撞衫的风险去买另一件。

她的嘴角划出一个微弯的弧度,语声平静,话中却带着几分玩味和警告:“哦?撞衫你也愿意?那好吧,都留给你,省得你撞衫喽。好好享受,不过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还有,你声音很嗲很好听。”先扬再抑后扬。

娃娃音主人还没搞懂成素素这个奇怪的女人的想法时,成素素已经走到角落接起一个电话。

“欣然,又有何贵干?”听到死党的声音,成素素很开心,一直伪装平淡的声音忍不住透出几分清脆,泉水叮咚的好听。

“成——素——素!,你别给我装傻,作为明天我的伴娘之一,你居然都不提前来试穿伴娘礼服!该当何罪?!”薄欣然咬牙切齿地说。

那个高大的男人眼睛斜瞄了过来,成素素也刚好抬头,视线相撞,发现他的长相身材的确对得起刚才那把迷人的嗓音,浓眉大眼,傲视众人的身高,阳光却不失稳重,爽朗潇洒的气质,这种人无论在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永远的太阳和领导者气场,像一头慵懒的雄狮。

r>  成素素低下头,尽量让声音转回平淡:“罚我喝酒如何?”

“你明天的任务本来就是帮我挡酒,素素你个狡猾的狐,我警告你,明天不准你戴那些扮熊猫的眼镜,也不准穿宽松的衣服来,更不准自己给自己化妆扮丑,懂了没?”

呵,她怎么就把一位清纯小佳人气得语无伦次:“好多不准,看来你对我的装扮积怨已久啊,那好吧,看在你薄欣然明天结婚的份上,我一切任你摆布,满意了吗?”

“勉强满意,明天提前来哦,”薄欣然不知在那头想到什么,嘿嘿一笑,“明天你一定会有惊喜的,哈哈。”说着挂了电话。

成素素摇摇头无奈地微笑,总觉得欣然的语气带了几分奸诈,只希望到时候不要是惊吓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执笔娘子开新文喽——希望大家会喜欢,满心期待留言、收藏多多益善,那也是对我的一种鼓励和支持,先谢谢了。娘子的江萝和侬意那两篇重生文,有兴趣也可以过去看看。

☆、好戏连场

“沈,你觉得这件怎么样?”娃娃音再现。成素素抬头看戏。

“很好,挺修身的,适合你。”男人摸摸下巴,思考了几秒钟回答。

“那这件呢?”

男人摇摇头:“不好,颜色太杂,我看着就眼花。”

“还有这条裙子好漂亮哦,我好喜欢。”

“你穿上这条就像个粉色的果冻,会让人想一口吃掉你。”男人邪邪地笑。

“讨厌,你。”胳膊肘拐了一下。

“真的是讨厌?”男人抱臂笑哼。

成素素看了一场好戏,也顺便当做听了一场音乐剧。说实话这男人绝对是上天的宠儿,外在和嗓音条件好也就罢了,而且还挺懂女人心,愿意陪着逛街不说,还知道怎么在女人纠结于“到底哪件比较好”的时候,给予恰当的意见,耐心温柔而不过分啰嗦,一切恰到好处。就连调情,也是高手。

一切都很完美,只可惜——他的眼神太过疏离,夹杂几许冷漠。

这世间不缺少渣男,只缺少一双迅速发现渣男的眼睛。敏感的成素素在他身上察觉到了一丝花花公子的气息。

对于花花公子这类人种,成素素一向漠视之。因为当你讨厌一类人的时候,最好的办法既不是鄙视,也不是退缩,而是绕开他们,因为讨厌这种情绪也要耗费你的好心情,何况只是路人而已。

看完戏,成素素转身离开,打算到别处逛逛。

珠宝专柜前,成素素被一对朴素的珍珠耳环迷住了,她没打耳洞,纯粹只是欣赏。

“沈,这个钻戒一看就很适合我,你觉得呢?”

成素素觉得世界真神奇,又听到这个娃娃音了,算是倒霉还是有缘?

“你喜欢就买喽。”男人很随意地道,似乎钻戒只是跟项链、耳环差不多的东西,毫无任何特殊意义。

成素素左手也戴着自己买的戒指,偶然遇到对她有意思,她却对对方无感的男人,她会伸出中指:“我订婚了。”如果是纠缠不休的极品,她会戴到无名指:“抱歉,我已婚。”这样至少可以击退大部分。

“真的?沈,那你……”娃娃音显然误会了他的意思,联想到爱情的坟墓——婚姻上去了,以为这是他有意和她结婚的承诺,喜笑颜开,欲言又止。

“戴戴看,不喜欢可以换一款。”男人扬了扬斜飞入鬓的剑眉,避开话茬。

成素素笑笑,她怎么就闻到了一股子分手前的味道,这男人的眼神和话语太

飘了,绝对不是想求婚的那种感觉,她替这位娃娃音提前哀悼了一下。

又漫不经心地看完一场戏,成素素转战一楼的美食广场,没错,她是个地道的吃货,够格当美食家的那种,不仅仔细品尝,享受美味,也把美食当做一门艺术来观赏。

满足了味蕾,结束了今天的购物行程,成素素准备打车回家,今天她把车借给同事了。

走到路边,一幕新戏又让她撞上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香车、俊男、美女,完美。

只可惜美女在掩面低泣,俊男笑得太潇洒。

“怎么了,还想去哪玩?”男人倚在车边,悠悠哉哉,一点也不急。

“沈,难道我手上的戒指没有任何意义吗?你说过很喜欢我的!为什么要分手,我不要,呜呜……”美女抬起头,梨花带雨,看得身为女人的成素素都有点心疼。

“戒指的定义也不过是人们自己赋予的,我有选择‘不’的自由,何必太在乎形式,”男人耸耸肩膀,“我买它送你绝没有你想的那个意思,你也不是第一个收到的人,这样你懂了吗?”原来他的嗓音不仅说情话好听,用来说分手也不错,当然,是在忽略内容的情况下,成素素在心里补充道。

“可是……”娃娃音终于有点明白了。

“没有可是。如果你还要逛,我今天还是会陪你,这是我的承诺我会遵守,”男人维持着潇洒的笑容,但眉间已染上一丝不耐,“但分手是一定的,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好聚好散不好吗?当初我们不是说好的。”

“我不要,除非你告诉我你又喜欢上别人了,你说,你是不是喜欢上别的女人了?”看样子娃娃音还没彻底死心。

男人挑眉:“你猜对了,这样你满意了吗?”

“是谁?媚媚还是小璃?还是其他人?”娃娃音质问道。

男人更加不耐烦了,随手一指:“就她。”正是成素素所在的位置。

成素素只觉得两个字——狗血。这男人以为这是小说还是老套的电视剧?

男人走向她,露出迷人的招牌微笑,走到她耳边轻声道:“美女,帮个忙行吗?事后必有重谢。”

成素素低下头玩味地冷笑,扶了扶镜框,他还真够自信啊,随便拉一个路人就敢演对手戏。

一盆狗血砸过来,挡还是不挡?怎么个挡法也很重要。她势必要扭转狗血的剧情,向现实发展。

成素素本想装作没听见或是直接拒绝

,不过她的衣袖被男人牢牢拉住了,看来是逃不掉了。这男人估计是在自己的圈子里霸道惯了,一种强势的气息扑面而来,也许听惯了所有人的应承,估计是不会接受拒绝的。

面对一头绝对强势,喜欢随地撒尿搞圈地的狮子,如此强烈的领导欲,还是不要硬碰硬,顺毛摸比较好。

成素素也不说话,为了以后不因此惹上一个麻烦的女人,她低下头,拨了拨刘海,挡住半张脸,默默地点点头,跟着男人走到娃娃音面前,不过她躲在男人背后,尽量弱化自己的存在和样子。

“就她?”娃娃音忿忿不平,“她哪里比我好!”

“哪哪都好,这下可以了么?”男人拨了拨刘海。

“我不要,我不要分手,沈翟,没那么简单的事!”娃娃音终于破嗓了,一巴掌就想呼过去。

这个叫沈翟的男人轻松抓住她的手,冷下了脸:“虽然我从不打女人,但这不代表我允许女人骑在我头上。如果你再发疯,我不介意破个例。你觉得有必要吗?还记得当初我说过什么?要跟我沈翟,就先理解什么叫好聚好散,否则免谈。”

“可我付出了我青春,我……”哽咽。

“嗤,”沈翟冷哼,“三个月不到,狗屁青春,我想我已经给你足够的经济补偿,点到即止,你也别把我沈翟当冤大头。乖一点,宝贝,我先送你回家吧,大街上别和我闹,否则结果你不会想知道的。”

“呜呜……”娃娃音终于崩溃认清事实了。

分手已成定局。男人潇洒转过身,正想拉成素素走到别处兑现自己的承诺,手已经伸向自己的钱包。

不过——

人呢?刚才那个女人哪去了?沈翟挑眉:算了,不知好歹的女人,有钱还不要。

成素素早就趁他们对话之际,躲到了大厦柱子后面,她的戏份演完了,功成身退,甩甩裤腿,不带走一丝渣男缠女的气息。

炫目的跑车载着那对男女离开,成素素转身进了一辆出租车,背道而驰。

这一刻的成素素坚信,两条直线交叉,相交只有一点,所以云淡风轻。

作者有话要说:小宝贝们,开头两章看着还行吗?(自己想象下沈翟暧昧挑情的口吻,勾起你的下巴,嘿嘿)

☆、邂逅海洋

第二天一大早,成素素被暖暖的晨曦唤醒,起床后慵懒地闭着眼睛刷牙洗脸。

睁开眼对着镜子,她本想给自己的眼睛上个“丑妆”,或是戴副黑框眼镜遮住过于明媚灵动的眼,忽然想起死党薄欣然昨天的“严厉”叮嘱和叨叨,只见镜子里的她笑着把眼镜放下,换上素净的白色短袖衬衫和牛仔短裤后,匆匆咬了几口面包,拿着包就素颜下了楼。

用钥匙打开楼下收发室属于她的那个信箱,一个白色信封和许多明信片躺在那里,拆开信封一看,果然,薄欣然早就已经把婚礼邀请函寄过来了。

成素素捏着设计精美前卫的邀请函,仔细阅读了内容,莞尔一笑,看来欣然是真打算要办一场中西式结合的婚礼呢。

“妈,我今天要去参加欣然的婚礼,估计要下周一才能回来,这几天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劝爸少喝点啤酒,海鲜什么的你就别烧了,省得他又像上次那样痛风,脚痛得厉害。”

成素素打了个电话通知家里。现在她自己在大学城附近买了这一套小房子,离她工作的大学和爸妈家里都很近,所以她还是会经常回爸妈家。

“知道了,我会好好看着你爸的,”苏韵慈爱的声音透着喜悦,“欣然这孩子终于要嫁给她的如意郎君了,那孩子是叫杜隋吧?你替妈祝贺她一声。对了,你今天周五不用上班吗?”

“没错,妈,那天欣然不是躲在咱家么?她的老公就是那天那个男的,大雨中在楼下等着她的,痴痴扮演望夫石的那个杜隋,哈哈。妈你放心,欣然说过下次她还要把杜隋带来家里吃饭呢。今天我提前和同事说好换班了,周六没有我的班。”成素素笑着回答。

“那就好,那你出门别忘了带上钥匙、钱包、身份证什么的啊,门也要关好。”

“妈,我晓得的。我什么记忆力啊,我可是你生的宝贝女儿诶,放心吧。”成素素加重“你生的”三字,自豪地说,顺便哄她妈高兴。

“这孩子,”苏韵被逗得噗嗤一笑,“夸自己还不忘顺带把妈捎上。”

苏韵又叮嘱了一阵,成素素等她妈那头挂了电话,才按了挂断。她发现她还蛮喜欢听她妈妈的唠叨的,琐碎而温馨。

薄欣然和杜隋的新家在本市,不过杜家在T市,欣然和杜隋想先在D市的教堂办一场西式婚礼,然后飞回到T市办中式酒席,所以成素素要赶飞机先去D市。

刚下车到机场,薄欣然就已经打电话来催促。

素素,到机场了没?”

“刚到啊,欣然同志,您需要时刻紧盯着我么?我又不会跑了。”成素素打趣道。

“我不是怕你跑了,我是怕你太潇洒,直接睡到自然醒。”薄欣然嘟囔道,“你就好了,自由人一个,每天想睡就睡。我以后还要每天一大早上起床为杜隋做饭,唔,有点不想结婚了。”

“好啊,”成素素知道她只是开玩笑抱怨几句,不是真的不想结婚,再说杜隋哪舍得让她一大早做饭,于是故意反着说,“你甭结婚了,继续陪我单身,免得便宜了杜隋,我也省得飞来飞去。不过我哪有想睡就睡,我也要上班的好不?”

“喂,成素素,明知开玩笑的,你就不能好心假装哄哄我。我比你大,我才不要当剩女。”薄欣然说,“你现在换的工作比你以前可轻松多了,上班也近,而且是在大学城那么好的环境里。你真厉害,这么早就把钱赚够了,开始边轻松工作边享受生活了。”

“得了吧,你嫁给杜隋,就等着宅在家当大少奶奶作威作福吧,还羡慕我呀?”成素素调侃她。

“就羡慕你。换成是你啊,哪怕是给你当,你也不想,我还不懂你嘛。”薄欣然叹气,“遥想当年,我也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小文青一枚。谁知道遇上杜隋这个骗子,明明是有钱人富二代,还给我装穷,伪文艺青年一只,气死人了。要是早知道,我就不会喜欢上他了,更何谈嫁给他,这个骗子!”薄欣然这个怨啊。

“没办法,现在你想清高也清高不了了,谁让你被杜隋骗上了贼船,你还是随遇而安吧。”成素素知道好友的顾虑,“既然已经爱上了,就不要在意那些闲言碎语,他们不知道内情,才会误以为你是看上了杜隋的家世,大家只是落入了一种思维定势,如果我不知情,也许也会这么认为。你不用太在意,日久见人心。谁又知道那所谓的家世,正是你薄欣然避之唯恐不及的呢。”

“素素,还是你了解我,”薄欣然开心地说,“还记得我昨天说的惊喜吗?为了感谢你,今天你来参加婚礼时就会知道了。”

“惊喜,你确定不是惊吓?到底是什么?”

“说出来的就不叫惊喜了,好了先这样,我在D市等你。”

成素素第二次听见薄欣然提到惊喜,心忖不会是初恋男友秦昊宇回来了吧,只是已经分手N年之久,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喜,现在碰面大家只会是相顾无言的路人。想想也应该不会是他,他现在估计还在M国快意人生,享受成功,必是有娇艳美丽的女友相伴

想着事情的成素素撞到了前面的人,鼻子被宽背撞得有点疼,不过自己理亏,还是要赶紧道歉:“不好意思。”

“没关系,其实应该是我说对不起,看也没看后面就退了几步。”一个深沉迷人的嗓音响起,紧紧抓住成素素这个声音控的耳朵。

成素素抬头一看,只觉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缓缓绽放,无声却动听。

好一个英俊的男人。

无论体型、相貌、气质、声音,乃至抢先道歉的绅士风度和极简英伦风的着装,都是成素素所喜欢的。

除了英俊,一向善于描述的成素素竟然找不出什么词汇能够更好地形容,她词穷了,第一次词穷了。她不是没看过更帅的男人,就像她昨天在购物大厦碰到的那个花花公子,不去想本质的话,外形也是和今天这男人有的一拼的。

但是不一样,真的就是不一样。说得老套一点,他很面善,让她看了心里舒服,觉得好像上辈子也是相识的。

“你怎么了?”这个男人看她愣在那里,以为她被撞懵了,在她眼前挥了挥手,好闻怡人的淡淡香水味扑鼻而来。

成素素这才反应过来:“哦,没事。”说完急忙走开。

她实在是太尴尬了,活了二十几年,她还从未看一个男人看到傻眼过。如果说给薄欣然听,她也一定会觉得匪夷所思,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成素素身上。

其实对于男人用香水,她不反感,也谈不上好感。不过这个男人用的香水很特别,前调极清淡,后调却很醇厚,有种木质的味道,缓缓钻进她的鼻子里,留下很好的印象。

成素素安慰自己,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点,说话礼貌点的男人罢了,刚才应该是她早饭吃太少,所以眼睛、耳朵、鼻子、心脏、脑子才会统统出了点幻觉。

机舱里,成素素惊讶地发现刚才这个男人就坐在紧邻着她的座位上,不过他正在低头津津有味地看书,好像没注意到她。

“咦。”成素素轻轻咦了一声,因为她发现他正在看的书,正是她今天带上来看的那部书——《曾国藩家书》。没想到他看书的品味和她差不多。

男人耳尖地听到,抬头看了看她,发现两人手里的书一模一样,不禁挑了挑一边的剑眉,微笑着同她点了点头致意。

成素素爽快地回以一笑,也低下头看书。

可能是早饭吃太干的缘故,成素素无意中咳了几声,只是她自己看书太专注,倒

没有发觉。

过了一会儿,一杯水出现在面前。

“喝点白开水,喉咙会舒服点。”男人体贴地帮她叫了一杯水。

“谢谢。”虽然只是很小的关心,不过成素素还是有点意外,毕竟连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

把昨晚还没看完的部分全部看完,成素素就眯着眼睛睡着了。

等她醒来,看到自己的肚子上盖了条薄薄的毯子,毋庸置疑,一定又是他帮她盖的。

“你醒了?”男人乌溜溜的眼眸像一个黑洞般深邃,“我看你睡着了,怕你感冒,所以……抱歉,好像我有点唐突了?”

“哪有,”就算真的有点唐突,这时候成素素也不会承认的,“你也是好心,我感谢都来不及。”

快要下机了,成素素才想起她似乎忘了问这位好心男人的姓名。

本来只是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不需要去问什么姓名的,只是成素素总觉得如果她不问,心里会留有一点点遗憾。

“嗯,可以请问你贵姓?”一说出口,成素素就觉得别扭,她这算是搭讪吗?还是这么别扭的搭讪,请问?贵姓?哈,够别扭的,直接问他叫什么不就好了。

没想到她成素素也有这么一天。

“海洋,”男人笑起来,五官格外英挺,“简海洋。”

原来叫简海洋,成素素把这个名字在心里咀嚼了两遍。

这个叫简海洋的英俊男人没继续问她的名字,成素素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毕竟只是一场偶然之中的邂逅而已。

更何况——

“各位旅客请注意,各位旅客请注意,飞机已经……”

这段短暂的机上旅程即将结束。

成素素首次感到有些紊乱的心绪,好像是遗憾,又好像是满足。

简海洋,算是这段旅程的一个美好回忆。下了飞机,成素素慢慢把这张英俊的脸抛出脑海,只留下鼻尖淡淡的怡人香气。她的人生,不需要留下意料之外的事情和莫名的遗憾。

这世上总会有一个人,是只属于你的“遇见”。

这个时候,成素素还不知道,那位“遇见”先生已经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路过看文的妹纸们吱一声,不要不说话啊,好寂寞——

☆、再遇沈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外面天气好阴冷啊,还下小雨。看我文的妹纸们,希望不要静默无声啊,我会更冷的,呜呜。

今天的D市可谓是风云齐聚,各路机关大院子弟纷纷出动,为参加好哥们杜隋的婚礼而来,只不过表面上很是低调,很少有人知道罢了。

路上一辆辆疾驰的世界名车,都足够开个世界名车展了:劳斯莱斯、法拉利、布加迪、卡宴、阿斯顿马丁……

这么多名车,按理说一点也不低调,只不过为什么说是“表面上”低调呢?

杜家在T市是一把手,D市在很多资源问题上要依赖T市,两市也算是互助合作的关系。刚好郊外到教堂这一段路有个工程即将开展,于是正好借着这个由头立了修路牌,设了关卡,这一天就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了。

成素素也算有车一族了,不是买不起好一点的车,只是还没到他们这么夸张。她更看重的是车的安全性能和性价比,并不追求所谓的速度或名牌。像今天这样的景象,她可以说是第一次看见,还是拜好友薄欣然的婚礼所赐。

太夸张了吧。成素素暗忖。

“兰博基尼、迈巴赫、世爵、玛莎拉蒂……”成素素坐在好友派来接她的车上,闲着无聊,饶有兴致地数着过往的车子。

又一辆奔驰超了过去。

“至于开奔驰银色敞篷这么……炫吗?”成素素嘴角意味不明地笑,倒不是对车有什么看法,而是敞篷加车后暧昧拥吻的俊男美女可不是平常马路上常见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低调一点的车子。几辆黑色的奥迪成素素看着还稍微顺眼一点,价格不论,至少外观低调了。那些橘色、银色的跑车炫得她一阵阵眼花。

不过也有令成素素心动的车,一辆她叫不出名的,华贵的深紫色车子颇得她心。还有一辆悍马,看得她心痒痒,她挺喜欢这种风格硬朗的车子,一般人hold不住。不过她只是纯欣赏。

“这才是我们男人应该开的车啊!”成素素所在车里的司机为悍马感叹道,看着窗外羡慕不已。

“谁说只有男人才能开悍马,以后等咱存够钱,也买一辆开开。”成素素和司机聊了起来,“只不过那车主今天开出来就有点招摇了,还是白色。”

司机从后视镜打量了一番成素素的衣着,撇撇嘴沉默,明显不相信成素素能买得起。估计是以为成素素作为薄欣然的好友,必定也是普通的工薪阶层。

成素素并没有因此生气,反正她也只是随便说着玩玩。

说实话,以她的能力不是买不起。在她看来,她宁愿用这些钱来再多赞助几个贫困地区的孩子上大学的费用

,或是让家人过得更安稳一点,就是用作风投基金,也比这种华而不实的享受来得好。

这头成素素被人鄙视着,那边各路香车美女,好不惬意。

一个长相极为可爱童真的娃娃脸男子从悍马车窗里探出头来,比了个手势:“沈爷,这路段还行,我们来一下,怎么样?”他想飚一段。

“唐睿,你给我安分点!”沈翟开的倒是一辆极普通的车,缓缓将车窗降得更低,“我前天是怎么和你说的,今天是杜隋的好日子,你看看你叫的是些什么人,开的都是些什么,生怕别人不知道啊,专门来惹事破坏杜隋婚礼的是不是!我就知道你没季昕他们那么听话。你飙个屁!还有,不要叫我沈爷,爷听了腻味!”

“哈哈——”唐睿被沈翟下意识的自称逗得破口大笑,脸上挂着不符合他这张娃娃脸的笑容,丝毫不在意周围被他的笑容所吸引而来的眼光。

好在唐睿虽然猖狂,不知为何倒是蛮听沈翟的话,车速虽说不慢,倒也没有真的开飞车。

到了那所在D市颇为有名的教堂附近的一家酒店门口,成素素才真正意识到这些称得上是龙子凤孙的魅力。

她并不认为大多这些所谓的高干子弟比普通人生活得更快乐,因为相对于他们获得的优势,其实他们因此失去的东西更多更多。

但他们得到的有一点好处是很明显的,就像古代的龙子龙孙一样,为什么不少人长相看似比一般人出众?

其一,往往父方或母方的外貌遗传基因好,可选择的范围内,谁不想娶漂亮的或是嫁帅气的?其实单纯高干强强联合,完全不看长相的,并不是绝大多数。

其二,就算遗传基因不够好,或是发生了突变,长得不够体面,也能靠那些名家手工制作的服装来尽量提升一个人的气质。

其三,父母的言传身教也很重要。

有几个长得惨兮兮,大概投胎时头先着地的,至少表面上气场还是足足的,在他们心中,权势就是最好的品牌嘛。

也不乏低调之人,只是手边挽着的俊男或是美女不太低调。

这些人一个个下车,都是一撮一撮的聚在一起走,看得出来,都有各自的小团体。其中有一群在今天来的宾客中最为耀眼,正是以沈翟为首的那一群人。

沈翟手边已经换了人,不再是昨天成素素遇见时的那个甜美娇嗲娃娃音,而是一位艳冠群芳的妩媚女子。

说来也怪,沈翟那个圈子的人都以沈翟马首是瞻,倒

不是因为他家在军政商三界的地位,大部分其实是因为沈翟的个人魅力。最好笑的是,就连挑选女人的品味,也有不少人以他的女伴类型作为那个圈子里换女人时流行的风向标,这让沈翟哭笑不得。

成素素刚下车,薄欣然的夺命追魂call已经来了。

“素素,到了吧?时间差不多了,限你十分钟之内来322试伴娘礼服,延期一秒你就等着我的如来神掌吧。”薄欣然威胁说。

“那好,我决定在十分零一秒的时候到达,看你拿我怎么办?”成素素一边赶紧大步走,一边跟她开玩笑。

“素素——”薄欣然拉长音调,阴森森地说,“我人生中仅有一次的婚礼,如果因为你变得不完美,那么……”

“仅有一次?不是明天在T市还要举行一次中式的婚礼嘛,”成素素调侃,不过怕再说下去惹急了薄欣然,马上笑着保证,“放心,我马上到。”

虽说酒店内有四处电梯,不过今天的人实在是有点多。这不,成素素在电梯外就被一个人不小心推挤了一下,刚好角度不对,她的脚被重重地别了一下,还被那人踩了一脚。

“诶哟,怎么回事?”成素素还没抱怨呢,对方就已经先说话了。

成素素抬眼一看,是个身姿相貌都极为妖娆的女子,如花般摇曳生姿,正紧紧倚在身边男人的身上。唯一的缺点是,声音有点沙哑。不过成素素这个声音控,还蛮喜欢这种音质的。

“不好意思啊,这儿太挤了,不小心踩了你一脚,对不起。”妖娆女子撅撅唇,习惯性地稍微打量了一眼成素素,说了句对不起算是道了个歉。

“没事。”虽然脚略有点不适,好在没什么大问题,加之赶时间,成素素也随意应了句,就走到电梯里。

说来好笑,成素素一贯记忆力不错,但是却没认出电梯里那妖娆女子牢牢贴着的男人——引发人挤人现象的诱因之一,正是昨天她刚见识过,在她心中被自动列为花花公子一类的沈翟。

不是他沈翟长得不够帅,气场不够强大,而是对于不顺眼的路人,成素素习惯于自动忽略并遗忘,尤其是沈翟这样的渣男气颇重的男人。

“沈,真的好挤啊,你看我都踩到人了。”妖娆女子抱怨说。

“站直点,别老靠着我,很热。”沈翟稍微推开了一点身边的女人,毫不在意她因不满而嘟起的性感厚唇。

成素素听着声音有点耳熟,这得归功于沈翟与众不同的浑厚磁性嗓音,不过

她还是没认出来,只是觉得眼熟。毕竟今天沈翟一身正装,衣服、发型什么的都和昨天稍有不同。

从电梯里一出来,成素素就往322赶。

“素素,你终于来了。”薄欣然开心地一把把她拉进酒店房间。

“三分零五十六秒,我没超吧?”成素素低头看了看手表。

“神经,你还真在算这个啊,快点来试试这套伴娘礼服吧,”薄欣然轻轻拍了她一下,拿起一件糖果色礼服,“素素你最近是不是节食减肥了,怎么好像瘦了,待会衣服会不会有点松啊?”

“胡说,我这么注重养生的人怎么可能会去节食减肥,松的话大不了后面别个别针好了。”成素素毫不在意地说。

“别针,你想得美!那太破坏画面感了。我的婚礼不仅我自己的婚纱要够漂亮,你的伴娘礼服穿身上更要漂亮才行,”薄欣然知道成素素曾经想过增肥的往事,于是说,“知道你不会减肥啦,增肥倒有可能,只是你吃那么多,怎么就不见胖呢?想羡慕死我对不对!”

“你的婚礼,你够美就行了,我只要能把你衬得更美,就达到目的啦,傻妞。”成素素拿起那件伴娘礼服到浴室试了起来。

橘黄色的露肩伴娘礼服颇为艳丽,柔滑丝缎的质感,高腰的设计,穿在成素素身上颇为修身,显得腰细腿长,玲珑有致。尤其是胸下一条打了蝴蝶结的粉色缎带,凸显出她颇为丰满的胸部,看起来颇有女人味。

☆、各色型男

成素素正在试礼服的当头,酒店楼上一间娱乐会所包厢内,正在展开一场纯男性的对话。

包厢内部,或坐或躺或立着几个极为出众的男人,个顶个的出众:英俊、有型、帅气、可爱、硬朗、阴柔、贵气……反正只要是你能想到的赞美男人的词,都能在这里的某个人身上找到。

这所有人里面,沈翟绝对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沈翟是谁,国内鼎鼎有名的华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总,在省内更是风头鼎盛,多少同行仰视。当然,这只是他明面上的工作,暗地里的实业就不一一赘述了。

他的背景家世就更是让人难以望其项背,横跨军政商三界,好些都是咱们电视或杂志上天天见面的人物。不提他爷爷辈的,光说他父亲,正是省内一把手,她母亲亦是国内经济较为发达的J市的实权人物,市里的二把手,而且两人都拥有实打实的能力,绝不是尸位素餐的无能之辈。

但以上这些,统统都不是沈翟出众的最重要的理由。

用唐睿的话说,即便沈翟没有华谋地产的这个头衔,也没有背后的身家背景,光凭他个人的魅力,就够招人的。女人像蜜蜂蝴蝶一样往他身上叮,前赴后继,跟飞蛾扑火似的,哪怕知道迟早会被踢也在所不惜。

沈翟还有一点好处,特别有领导魅力,永远像是领头的狮子,魄力十足。兼且做事思路清晰,有条理,点子还多,够担当够义气,这些男人们都自动往他身边凑,从小就乐意听他指挥。

从小到大,除了几个被迫读专门院校的,但凡沈翟读哪个学校,这几个男人就非得缠着爸妈给转学到他那里,个人领导魅力可见一斑。

“海洋,你现在才回来,我们大家都想死你了,总算把你从M国给盼回来了。”沈翟勾住简海洋的肩膀。

“我总要回来的。”简海洋一身宝蓝色西装,更显英挺。他曾经是沈翟他们的高中同学,后来就出国到斯坦福大学了。

“抽烟么?”严博眼角有一道淡淡的刀疤,脸型线条分明,硬朗而且男人味十足。他正是成素素所在K市的副市长,是凭着自己的实力和对K市的贡献,破格提拔上去的。

简海洋摆摆手,表示不抽。

“严大哥,海洋从小就是乖宝宝,有好烟应该上贡给我。”唐睿拿了烟,放在手中把玩了一会儿才点了火,朝上吐出一个个完整的烟圈。

“乖宝宝。”沈翟玩味地笑笑,冲简海洋挑眉,显然并不十分认同唐睿的看法。

“海洋,你回来咱们这一群人就完整了,干杯!”杜隋和其他人一样,都对简海洋的回归表现得十分开心。

“你拿的那几个是什么奖?发明了一个叫……叫啥名来着?还有一个是攻克什么数学难题的。”唐睿皱眉,一下子想不起来,一张包子脸发愁的样子特别可爱。

“呵呵,说这些干嘛,知道你不爱学习,名字记不住很正常。”简海洋打趣道,说着和大家干了几杯酒。

说起简海洋,也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从小到大,沈翟都是众人环绕。在高中,简海洋的人气可以说是和他平分秋色。

这些机关大院出身的子女,因为家世背景,从小就不得不低调,在校的衣食住行都尽量朴素。不是他们自己最亲的那几个,周围同学根本不可能知道他们的身份。

当年沈翟受欢迎,大部分是因为他本身的魅力,而且他运动细胞也不错。简海洋很英俊,他比沈翟学习好。除了女同学,两人都很得老师们的重视。

一开始,他们俩并不熟。沈翟那伙人起初觉得简海洋特拽,对人不冷不热的,考试随便考考都是全年级第一。你说女生喜欢他,向他表白,他若不喜欢,好好拒绝不就得了。简海洋不,他把向他表白的校花给惹哭了。

具体怎么惹哭的,沈翟他们不知道,只是觉得刚好可以借着这次机会压压简海洋的锐气。放学后,沈翟他们把简海洋约到一个他们的秘密基地,沈翟光膀子和简海洋打了一架,才知道简海洋绝不是个花架子,两人势均力敌,都落了个鼻青脸肿的。

于是,又一段在外人看来莫名其妙的男人间的坚固友谊从此开始,算是不打不相识吧。

“过两天给你搞个归国派对Happy一下。”沈翟说。

“不用这么隆重吧。”简海洋微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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