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manAnimals)第十二章里说了下面的一个故事:一七一九年二月八日,.3
可以说第一点是心理上的不同,第二点是经济上的不同,第三点是生理上的
不同。所以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多半是由于这三点不同而生的许多花样。这些,
在以前几个演讲里已经有经济学家给我们说得很详细,现在不必细说。
从宗教方面说起来,由这些不同的现象所产生的有三种对于女子的态
度。第一是婚姻态度,第二是女子解放问题,第三是女子的职业问题。宗教
就是要帮助社会和政府试行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理论和机关。但这三种问题
在宗教上的解决法和理论不是我现在所要讨论的,也不是今天所要说的问
题。我只要把宗教对于女子的态度,宗教的妇女观,略为说明一下。不过在
说明的历程上,我们应当把以上之点记住就是了。
我们中国所谓“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论
语·阳货》),是孔夫子所说的。这话自然不是宗教的话,也不是后来曲解
他这话的意思。孔夫子的话不能当做纯粹的宗教教训看。所以这话不能说是
中国宗教对于女子的态度是这样。实际上说,除非在哲学上儒家有一种不同
的见解,在地位上男女是平等的。“男正位乎内,女正位乎外”,“夫扶,
妻齐”,“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种种说法,都可以看出中国的男女观是
对等的,不是差等的。不过这也不是我要讨论的问题,现时暂且不去详究它。
我们现在且看看佛教对于女子的意见。在巴利典小品(Cullavagga)可
以看出它对于女人的性格持着怎样的态度。大概宗教对于女人的态度离不了
这三样:一样是从女人的性情讲,一样是从女子对于宗教生活的影响讲,一
样是从女人的本分讲。我们要明白宗教对于女人的观念,先要记住宗教是男
子建立却叫女子去崇拜的一种礼制,所以宗教的立场并不是从女子方面来看
女子,是从男子方面说女子应当怎样怎样。
在小品里对于女子的性情说,“女人的本性像鱼在水里头所走的道路一
样不可测度,她们是取巧多智的贼,和她们同在一块儿真理就很难找得着。”
它的态度是很明白的,跟女人在一块儿,就没有方法可以得着真理。我们再
看《智度论》(十四)“风可捉,蛇可触,女心难得实”这句的意思。它说
风你可以捉住它,蛇你可以触着它,但是女人的性情你就不能够摸得着的。
所以宗教对于女人的性情有一种神秘的见解。
实际地说起来这就是没有能透澈了解女人的性情的男子,所以觉得女子
的性情很难捉摸。我们中国的俗语也说女人的心像黄蜂尾后的针刺一样阴
毒。在《毗奈耶杂事》(七)里头说女人有五过像大黑蛇一样。五样过失便
是:瞋,恨,作恶,无恩,和刻毒。《增一阿含》(二七)也说女人的本性
含有五想欲,就是:不净行,瞋恙,妄语,嫉妒,和心不正。《正法念经》
(二五)也说女人有三种放逸就是:自恃身色,自恃丈夫,和骄慢。《增一
阿含》(一二)说佛出世为的是救度女人和救度男子脱离女人的羁绊。
女人应被救度,因为她有五难,所谓秽恶,两舌,嫉妒,瞋恙,和无返
复(见《增一阿含》二七)。所以说“佛不出世时,女人入地狱如春雨雹,
著贪欲,睡眠,调戏故。女人朝嫉妒,日中眠,暮贪欲。”又男女的分别便
在欲多和欲少上头,故《增一阿含》(三四)说:劫初光音天,欲意多者成
女人。《智度论》(七五)说女人著欲故,虽行福,不能得男身。这话的意
思是女人要变男人必得先把贪欲弃掉,不然虽积福修好也没用处。佛教以为
女人要享受来世的福乐必得先变男身才能达到。从宗教方面讲,因为女子的
性情既然那么坏,她对于宗教生活一定发出许多妨碍。
宗教家要找出女人所以能够妨碍男子的宗教生活的根源,除了性情以
外,还有天赋给她的美色美声,和美的行动。所以在生理方面,宗教家常持
着“女人是不干净的”和女人擅于用她的姿色来迷惑人的态度。《佛所行赞》
(四)记佛见庵摩罗女来到,恐怕徒弟们坏了戒行,便对他们说:——“此
女极端正,能留行者情。汝等当正念,以慧镇其心。宁在暴虎口,狂夫利剑
下,不于女人所,而起爱欲情。女人显姿态,若行,住,坐,卧,乃至画像
形,悉表妖冶容,劫夺人善心,如何自不妨?见啼,笑,喜,怒,纵体而垂
肩,或散发髻倾,犹尚乱人心。况复饰容仪,以显妙姿颜,庄严隐陋形,诱
诳于愚夫。迷乱生恶想,不觉丑秽形,当观无常苦,不净无我所,谛见其真
实,灭除贪欲想。”
我们再看《涅槃经》,也是这种态度。它说女色好像妙花干上有毒蛇缠
着它。如果有人贪得这个花就被那蛇咬了。“女色者,如妙华茎,毒蛇缠之。
贪五欲华,如受蛇螫,堕三恶道”。(《南涅槃经》一二)
在《宝积经》里面也是这种意思。它说女色就好像一个被人打怕了的猪,
它不怕死,它看见了粪还要吃,人贪女色也是像猪一样。又好像不要戴金花
而戴热铁冠,那是一定要把他的头烧坏了。“女色者,如被怖猪,见粪贪复
生;加舍金花鬘,戴热铁”。(《宝积经》九七)这个意思是说女子是迷惑
男子的人。还有讲得很明白的,是在佛经里,有一部《大爱道经》(下)说
女色就好像锦囊盛着臭屎一样,外边看很好看,里面是要不得的。众生沉在
女色好像在粪中的虫一样,整天在粪里生活。佛教最注意的《普贤行》愿品
也有这样态度说:“众生愚痴迷惑,依女色香醉其心,如粪中虫,乐著粪处。
(一七)”所以《智度论》(一四)说:“宁以刀剑杀身,也不贪着女色。”
又《增一阿含》(四八)也说:“宁以火烧铁锥烙眼,不以视色与乱想。”
这话是说特别不要亲近女色,女子是能够迷惑人的。这是男子的心理作用。
在《瑜伽论》(五七)里面说女子有八种事情她可以把男子绑起来,第
一种是跳舞,第二是唱歌,第三是笑,第四是送一个好看的媚眼给人,第五
是美颜或好看的样子,第六是妙触就是搽粉把身体弄得很滑教人摸着很细
滑,第七是奉承,第八是成礼就是结婚。这八种事情就是女子使男子受捆绑
的重要的现象。
在基督教《圣经》里头也有这种意思。头一个死罪的就是夏娃。这样看
起来,女人是容易趋于受诱惑或诱惑人的境地。如以在《宝积经》里给女人
的定义说女人是众苦之本,是障碍之本,是杀害之本,是系缚之本,是爱恶
之本,是怨怼之本,是生育之本。女人为生育的根本,故能使众生受苦,因
而造成世界上种种不安的事情。自然,佛教是不赞成生育的,言话以后再替
他辩护。如果男子亲近了女人,照《宝积经》(九七)说,就有四种不好处。
女子如果被男子所爱,那男子一定是倒霉了,第一因为他很容易亲近恶
道,第二就是造成了地狱之本,女人也要入地狱,第三是成就了住恶趣,第
四是完满了恶趣的业。
从心理方面看,女人对于宗教生活的妨碍,就是在她的欲望过多,不但
她自己难以修行,她并且能够妨害男子。《增一阿含》(二七)说女人有五
欲想,所谓生豪贵家,嫁富贵家,使夫从语;
多有儿息,和在家独得由己。还有屡见于佛经的,有女人八欲的说法。
因为她有八欲,所以不如男子。什么八欲呢?她第一有色欲,她喜欢各种的
颜色比男子更甚。第二是形貌之欲。第三是威仪之欲。第四是她有姿态之欲,
她喜欢装模作样。第五她喜欢说话有言语欲。第六她有音声欲,爱唱歌作乐。
第七她有细滑欲爱细滑的东西。第八是人相之欲喜欢强壮和庄严的身相。看
来女人对于世界的欲念欲望比男子多而容易。像英国的俗语说:“男子需要
的很少,并且不难使他满足,但女人——是可爱的——要她所见一切的东西。
( Manwantsbutlittleherebelow , andisnothardtoplease.Butwoman —
blessherlittleheart—wantseverythingshesees.)这也含有女子欲望比男子多的意思。
上头所讲都是关于女子心理和生理方面在佛教上的见解。别的宗教差不
多也有相同的见解,不过没有像佛教说得这样透澈。佛教对于女子多持鄙薄
的态度,但是它并非看轻女人。因为女人的生理与心理在宗教看来是与男子
不一样的。男子能够守宗教的规律,如果与女人亲近,他就有把一切的戒律
都丢掉的危险。总而言之,在修行上,宗教家不得不呵斥女人。但佛教的呵
斥是先斥女人,然后约束自己,这和耶稣所说:“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
人心里已经与她犯了奸淫了”(《马太》五:二八)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在经济方面,宗教对于婚姻和妇女解放问题有什么见解和主持什么态度
呢?论到这一点我便要看宗教对于女人的本分的态度。也可以说这是宗教对
女子经济生活的态度。女子经济独立不过是近世纪的新运动,故并没注意到
这一点,以古人的见解为神怪的宗教当然没想到要主张什么,它不过照着流
俗所要求的女人本分加入一种神圣的规律而已。现在先拿印度婆罗门教来说
说。婆罗门教对于个人过结婚的生活男女都是应该的,在《曼奴法典》(印
度古来的法典,到现在英国还采用这个法典来作根本的法律)里头说丈夫是
妻的主人,等于我们中国所说丈夫是妻子的“所天”的态度一样。妻子不能
怠慢丈夫,就是丈夫把他的爱移给别人,她也不能够不爱他。在宗教的圣典
里,也这样说,丈夫如果死了,妻子也不能再嫁,最好是跟他一块死,如果
她再嫁,她就不能够死后同她前丈夫活在同一个天堂里。所以女人再嫁,将
来就不能见她以前的丈夫了。女人不能独立。在印度的法律上,女子没有承
继权,丈夫死了她就跟她的最大的儿子过活,与中国“夫死从子”的意思一
样。但是我们不能怨《曼奴法典》所讲的,因为它里头也有讲敬重女人的事
情。它说,“丈夫如果待他的妻子不好,教妻子不高兴,那圣火一定会灭掉。
圣火就是供神的火。假如妻子有时候不喜欢家庭,那么所有的东西都灭亡
了。”所以丈夫妻子必要相爱才能成就宗教的本性。佛教的成具光明定意经
也举出贤女居家二十事所谓:——
(1)持戒不毁;
(2)捐妒心;
(3)减镮钏之好;
(4)除脂粉之饰;
(5)无姿态;
(6)衣服真纯不奢;
(7)育养室内以慈;
(8)奴婢不加楚痛;
(9)摄护孤独,衣食平等;
(10)孝事上,仁接下;
(11)下声下意自责;
(12)谦卑知惭愧;
(13)清净香洁施姑父母,供养三尊师友;
(14)亲疏善恶,无差别相;
(15)一人在私室不念欲;
(16)精一心常在法;
(17)所欲报所尊,然后乃行;
(18)无专心诫身会如正法;
(19)不垣窥有邪念;
(20)坐起言语终不调戏常应法律而无轻失。
波斯是这样主张,男女婚姻都是应该的,男女都可以要求父母在成年的
时候跟他找一个妻子或是丈夫。在波斯教里头女子嫁了丈夫以后在宗教上所
要行的责任是什么呢?她就要像念祈祷文一样每天早晨问她的丈夫九次说,
你要我最好干什么事情呢?男子就总说让她施舍作好事等等,她就照样去
作,所以每天早晨必得向丈夫说这样相同的话说九次。这是表示妻子尊重丈
夫的意思。女人应当常时敬重丈夫。后来的《圣颂》(Gatha)把女人的地位
提得很高,女人甚至于有绝对的自由来选择她们所爱的男子。
我们讲婚姻的态度同对于女子的态度不能不看看回教。回教是被人看为
看不起女人的宗教,因为回教是主张多妻主义的。但是这个问题,社会学者
还有怀疑,到底它是否有利益,还待研究。在回教里女人没有地位,但是自
从摩哈默德以来,把亚拉伯女人的地位已经提高了。因为女子在亚拉伯受许
多宗教的束缚,社会的束缚,不能自由。在现在的回教国家,像土耳其,埃
及,她们的上等女人大多数都能够受教育。回教社会里女人有绝对的自由可
以选择她爱的男子。自然在宗教上承认男子可以同时娶四个妻子,她们不是
妾,是四个平等妻,不像中国的多妾制度一样。
基督教对于女人的态度有许多地方好像是带罗马色彩的。罗马的女人观
整份地搬到基督教来用。罗马的女人虽说是很自由,但是地位很低。就是现
在的欧洲女子,都免不了受罗马法律所影响。她们从一般的眼光看来很高。
但实际上她们并不比东方女子的地位高到若干程度。在罗马女人被她的丈夫
看待像自己的女儿,由丈夫教训她,管束她。但在基督教以前,罗马人对于
婚姻的见解却好多了。当时的结婚的定义说:“结婚是男女的结合,是生活
的完全团体,是在神圣和人间的法律里的连合的共享。”
( Marriageistheunionofmanandwoman , completecommunityoflife,joint-
participationindivineandhumanlaw)所以在《新约圣经》里耶稣也持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