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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绯毓 当前章节:15397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13:19

只不过一群刚从小学升上来的初中生,哪里遇到过这么‘厉害’的老师,便私底下给他取了个外号,整天老杨头或者杨老头的叫。

当然,其他老师也不能幸免。在林夏的印象中,很少有老师能够避免被学生取外号的命运,除了大学老师。

除了大学生素纸高了些,不屑于做这些幼稚的事,更重要的是:大学期间,能够见到老师的时间太少了,老师没有给学生压力,考试也不多,又怎么会让学生有反叛的心里。

正想着,就见老杨头一边扫视全班,一边将腋下的卷子抽出放在讲台上,“今天早上考试的卷子我已经改出来了,现在我来公布分数。”

正文 012发数学试卷了

老杨头有个爱好,那就是分数是从低到高的排列。最上面那张卷子,就是全班分数最低的。

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他喜欢自己发试卷。也就是说,最上面的那十几个人,就是他重点训斥的对象,而且下面的时间遥遥无期。

你能想象一个正处于爱面子的青少年,考了最低分,站在讲台上被老师训的场景么?

少年能有什么烦恼,总不就是这些小事。但现在的他们看来,却是天大的事儿。

众人都知道老杨的这个习惯,所以皆敛神屏气的盯着讲台上的试卷。

“陈松青,39分。”老杨头开始发试卷了。

被叫到无不哀声叹气,没有被叫到的都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只要不在上面,中间点没关系。

上面老头杨开始训人了,“你要我怎么说你,你爸妈给你取名陈松青,就是希望你像松柏一样能够四季长青,能够像它们一样坚韧,对风雪不妥协,宁折不弯。你是叫陈松青,不是叫陈青松,我看你干脆改名叫陈青松算了。趁着年轻,轻轻松松……”

以下省略500字。

林夏听着老杨头这熟悉的话,看着陈松青耷拉着脑袋的样子,既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里暖暖的。

还是这个时候的老师负责,这个时候的学生纯真。

初二后,班级的同学也算是老油条了,自然是皮糙肉厚的,不怕这些已经算熟悉的老师。而高中后,她遇到其他的老师更是现实。

高中比初中更加残酷,学生的升学率直接影响到老师的工资奖金,所以对那些成绩不好的,只要你不是太过调皮捣蛋,基本上老师都不会管你的。

他们的眼中,永远都只有那些学习好的尖子生。

曾经,林夏就是学生中最尴尬的人群,既不是优等生,又没胆量跟着差生混,只是中等生中的无名之辈。

看着老杨头苦口婆心的劝慰,林夏却是感慨良多。

然,林夏究竟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什么太高尚的理想,只想安安分分的过她的小日子。

不过感叹了一番,旋即便歇了心思,毕竟她不是真正十来岁的小女孩。经历了高考面试等阵战,一个小小的数学测试倒真不放在心上。

遂林夏也不管教室里其他的事,低下头继续做林老妈给她从县里买的课外资料。当然,介于现在老杨在教室,林夏便也继续做着数学题练手。

中国的题海战术可是经久不衰的,从古到今延续了几千年啊。而且是一家独创,别无分号。

将才看的内容的题目都做了一遍,见老杨头还在发上面的卷子,在训前面的人,便又拿了数学书接着看后面的内容。

待林夏又看了一节内容,做完了那小节的课后习题,终于见讲台上的一叠卷子只剩下一小份了。

突然,任洁从后面踢了踢她的凳子,然后就感觉背后被挠了挠,一个小纸团就被扔在了她的课桌上。

传纸条啊,林夏仍有些新奇,要知道,她已经习惯了手机短信和qq聊天了,突然又变得这么原始了,倒真是让人怀恋啊!

这样想着,手也抓过纸条,打开看来,只见上面写着:夏夏,你真的有预习啊!!!我的数学卷子从来没有在卷子都发了二分之一,还没有发下来的情况!!!

林夏勾了勾嘴角,在上面画了个笑脸,写道:那是,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纸团被扔到后面,然后林夏就听到笔在纸上刷刷写的声响,待声音停止,纸团又被扔了过来:胡扯,你经常骗我,上次还骗我一颗糖来着!后面附带一个愤怒的表情。不过,介于是这次帮了个大忙,我就不追究啦!

林夏:扯把你,我不吃糖,要是巧克力,还稍微考虑一下。要是这次你进了全班前三,请我吃巧克。

任洁:ok,没问题,五个金元宝。

林夏:画了个挂着黑线的小人,才五个金元宝,你真是个葛朗台,吝啬鬼!

任洁:我还吝啬,我早餐费才1快钱,我都分了一半给你了。ps:葛朗台是谁?

林夏黑线,她忘记了葛朗台是高中才会接触到的一个人,便向她解释这个世界有名吝啬的人。

这次回复的时间有些长,任洁刚打开纸团,就听见老杨头叫了她的名字:任洁,112分。

听到老杨头叫她的名字,任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纸团塞进文具盒里,讪讪的站了起来。

班上本就安静异常,任洁坐的凳子与水泥地面间急速的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班上的人倒是被这个声音给弄蒙了,一时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林夏这边。

林夏死死垂着头,心里默念:我不认识她,我不认识她。

真是有够丢脸的!

因为任洁这次考的不错,老杨头倒也没给她脸色看,只点头道:任洁同学这次考的不错,激动点我们也都理解。

任洁红了一张脸,讪讪的笑了笑,走到讲台前接过老杨头手里的卷子。

老杨头貌似和颜悦色道:“好好保持。”

任洁乖巧的点了点头,“老师,我会的。”

回到座位,见老杨头继续发卷子了,任洁这才继续看林夏给她的纸条,只见上面写着:葛朗台你都没听过,你山顶洞人啊!

葛朗台——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重要人物,欧也妮·葛朗台的父亲。他是法国索漠城一个最有钱、最有威望的商人,但他为人却极其吝啬,在他眼里,女儿妻子还不如他的一枚零币。

是守财奴的代表。

ps:附上世界四大吝啬鬼名单

1.夏洛克(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

2.阿巴贡(法国剧作家莫里哀喜剧《悭吝人》,或译名为《吝啬鬼》、《悭吝鬼》)

3.葛朗台(法国作家巴尔扎克长篇小说《守财奴》,原译名为《欧也妮·葛朗台》)

4.泼留希金(俄国作家果戈里长篇小说《死魂灵》)

最后的最后:有时间多看点书,别借了书就将它们仍在抽屉里,让它们苦守空房。

任洁看的乐不可支,差点笑了起来。

拿起圆珠笔正打算在后面继续写,就听老杨头说道:“这次我们班有两个满分,一个是赵强,一个是林夏。”

正文 013第一个第一名

对这次结果,林夏本就胸有成竹,此刻面上倒是淡淡的。

好歹是大学毕业的,就算是个三流大学,可那也是大学啊,对初一的知识,稍微梳理一下,考满分还是很容易的。

这边老杨头在夸林夏,那边任洁、林静和任霞可是惊呆了。

便是林夏复习了,可这考了全班第一,还是太不可思议了一点。

要知道,任洁和林夏打小玩到大,她数学成绩怎么样,她可是再清楚不过了。

林夏整体成绩中上游,除了语文稍微强一点,其他也没有特别优秀的。何况数学向来是她所有科目中最弱的一项,这家伙,竟不声不响的就考了个全班第一。

这,这也太不可想象了!

林夏可不知道几个好朋友心中所想,只淡淡的坐在位上,低头盯着课本,好容易老杨头说完,起身从老杨头的手里领了卷子。

“这次虽考的不错,可这次卷子简单,你要戒骄戒躁,争取下次考出好的成绩。”老杨头教书十余载,自然知道松紧之道。

先夸她一番,在告诫一顿。

林夏点头道:“老师,我会的。”

见她不骄不躁,老杨头更是满意,脸色开出一朵朵的菊花,“学业虽重要,身体也重要,须知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下次万万不可因为复习功课,而忘了休息。”

见老杨头笑的灿烂的样子,林夏心里先是一阵恶寒,旋即涌起淡淡的感动。

这才是真正的老师,这才是为人师表的样子。

因学生的优秀而高兴,为学生的堕落不听话而头痛。

林夏接过卷子,转身时扫视了一眼全班。看着一张张稚嫩天真不知世事的面孔,日后,她们入了社会,才会知道,初中曾经教过他们老师的好。

她,林夏,不也是上了高中和大学后,才怀念当年么。

幸好,老天怜悯,她重生了。

能再一次感受这份纯真的善意,将这些争吵笑闹深深的藏进心里,写在书里。

温柔的感觉缓缓侵蚀着林夏的心,她从未觉得世界是如此干静。

所有的浮华褪去,只留下一些淡淡的馨香,在空气中徐徐散淡。

流光交错间,林夏缓缓闭上了眸子,落满心底的尘埃,被干净的声音一层层的洗去。

“这次考试并不难,都是一些基础的题目,可还是有很多同学考的不理想,你们看看自己的卷子,在上面找找原因……下面我们看选择题第一题,这一题我上课的时候讲过,我不知道为什么还会有人做错。”老杨头转过身,在黑板上写起了板书,任洁用圆珠笔戳了戳林夏。

“诶,把你的卷子给我看看。”

林夏将卷子从肩膀处递过去,微微侧了侧头道:“你这次不也考的不错么?”

“切。”任洁皱了皱鼻子,觑了一眼黑板,小声道,“这成绩大半都是你的功劳,要我自己做,顶多80分左右。”

林夏想了想,“你以后少看你那些什么《花火》、《少男少女》之类的杂志,多看看书,做做题,自然能考高分了。这些题都很基础,不难。”

任洁想了想,正打算说什么,就见老杨头转过了身子,忙住了嘴。

待下课铃声响起,李静和任霞也从坐位起身,围在任洁四周,传看着林夏的卷子。

“行啊林夏,不声不响就考了全班第一,这回你可要请客。”李静道。

任洁也在一旁符合道:“就是就是,请客请客,我要吃巧克力。”

任霞接口道:“诶诶,你们也太没追求了,怎么着也得来一支5毛的的雪糕。”

“对对,我要吃黄玫瑰。”李静喜欢吃菠萝味的。

“我要黑玫瑰。”任洁喜欢吃巧克力味。

“我要小布丁。”任霞喜欢奶油味。

阳光从有些破损的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任洁眉飞色舞的脸上,带着暖黄的气息。

林夏抿唇笑道:“那行,我回去找老妈申请。若有奖励,一人一支雪糕。”

事实上,林夏并没有将卷子拿回家。

回到家后,林夏钻进床底下,从下面抱出一个小铁罐子,上面写着xx饼干。

没错,这就是林夏的私人小金库。

费了老大的劲将铁盒撬开,林夏将里面的钱翻来覆去的数了两遍,颓然的倒在床上。

12块5毛1分。

林夏躺在枕头上仰看着手中一分钱的硬币,没错,就是一分钱。

天,她金库里面居然还有一分钱,这可真是老古董了。

林夏从金库里取出2块钱,将剩余的零钱又数了一遍,然后整齐的叠好放进小铁盒里面,再翻过身将铁盒塞进床底下。

这可是她全部的财产,可不能让老妈找到了充公。

揣着这两块钱,午休后,林夏到学校买了四支雪糕,最后一支塞给同桌杨艳菊了。

这种雪糕吃多了对身体不好,这还是林夏进大学之后才慢慢改过来的。

她读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可喜欢吃这个了,一连吃三支都不带喘气的。

晚自习后,回到家,林夏简单冲了个澡,又跑到阳台上看了看那两盆被林夏用来做实验的花草,这才回了屋子。

拧开台灯,林夏将今天老师将的内容粗粗的回顾了一下,这才打开《红楼梦》细细翻看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喜欢看书,但大多都是网络小说之类的,对这些经典繁复的古典文化向来是避而远之。

倒不是说她不爱看,而是看那个东西比看通俗的网络小说费脑子,里面言语简练,人物繁多,看着后面,你已经忘了前面出现过的人了。

而且林夏看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龟.毛,喜欢逐字逐句的看,每个人物都力求弄清楚,自然对出场人物很多的四大名著敬而远之咯。

现在,在找不到别的小说这种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林夏自然将家里仅剩的几本小说拿出来看。

更何况,她现在有的是时间来研究名著里面各个人物的关系。

能静下心来读古代文章,对培养她的文笔可是很有帮助的。

翻开书,就见上面写着:“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

刚看了开篇第一段,就难住了林夏。

这“茅椽蓬牖”是什么意思?这个“牖”字,怎么读?

林夏找出一个空白的笔记本,将这个词写在了上面。

心里却叹了一口气,想要成为文学工作者,要靠这个吃饭。

现在看来,好像也不是这么容易啊!

得,万丈高楼平地起,她还是好好打好基础吧。

反正,她现在有的是时间,也有这个心。

正文 014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二天,朝读课上,林夏再一次打了个哈欠,用手抹去眼角处的泪渍,任洁用笔端戳了戳她的背心。

林夏迅速将背靠到任洁的书桌上,然后耳边响起任洁的声音,“你昨儿做贼去了啊,今天没精打采的。”

“你才做贼呢,我昨天做题目到半夜三点,喏,这是成果。”林夏甩给任洁一本数学课外习题册。

任洁随手翻了翻,讶异道:“你竟然做了一大半,天!这些内容你都预习了么?”

“这个自然,不然你以为我怎么会做?”林夏反问道。

其实她心里也郁闷的很,她的数学向来就是弱项,为了不让数学在高中拖后腿,她现在当然要拼命打好基础。

要知道,高中文理分科之后,文科数学可是拉分的关键。

“你可真行,对了,你看昨天那集没有,两人终于结婚了,好浪漫……”任洁梦幻道。

林夏黑线,泼冷水道:“这《金粉世家》号称现代版的《红楼梦》,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你难道不知道麽?”

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终究只是一场悲剧。

当年,她也曾为金燕西爱上灰姑娘冷清秋而感动过,而后来,再次回顾时,留下的却只是深深的遗憾。

也许金燕西谁都不爱,他最爱的,还是他自己。

又或许,在追求冷清秋时,他爱上的不过是爱情本身,与那个人无关。

齐大非偶,古人诚不欺我!

电视剧还是美化了金燕西,到最后,他爱的只有冷清秋。可在张恨水的原著里,金燕西最后还是背叛的冷清秋。

当爱消失后,竟连其生死,也不管不顾了。

真是让人心寒!

但毕竟,作者是相信爱情的,所以他塑造了小怜和柳春江这两个悲剧性的人物。

一个身亡,一个出家。

与《红楼梦》何其相似,林夏一阵唏嘘,对任洁道:“我虽喜欢清秋,但更欣赏柳春江和小怜之间的爱情,金燕西太不成熟,注定要辜负冷清秋。冷清秋被爱迷了心智,注定要承受爱情的背叛和家庭的离散,凄苦一生。”

任洁不赞同的撇了撇嘴,“可爱情就是这样啊,清秋既然选择了,就该不顾一切的往前,即便日后不是完美的结局,可当回想起当年,也无怨无悔了。”

林夏皱眉,“可他们并不合适,一个喜欢交际喜欢应酬,喜欢热闹,而另一个喜欢安静恬淡,喜欢看书,明知道在一起是将来是悲剧,为何还要开始?”

“那照你这样说,世间岂不是没有爱情了。爱情本来就该是不顾一切的,爱情就是青春,就是飞蛾扑火,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就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可爱情并不是生命的全部,我不相信你口中的爱情。”林夏反驳,“真的爱情,并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应该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噗呲”,有人笑了起来,是任洁的同桌陈娜。

任洁立刻找外援,“你觉得我说的对,还是夏夏说的对。”

听完陈娜的回答,林夏立刻对她刮目了三分。

她是一个很奇特的女孩子,当年她怎么就会忽视了她呢。

“两者我都不赞同。”陈娜淡淡道,“若是照任洁所说,那爱情未免太过可怕;可照林夏所说,未免又太过悲凉。这日复一日平淡的日子,可真的给人折磨疯了。我喜欢平淡中带刺激的,可这个刺激要有一个度,不能太过,超出我的承受范围。”

与任洁面面相觑了片刻,林夏这才由衷叹道:“原来我身边一直藏着一个世外高人,我竟不自知,果然是井底之蛙了。”

陈娜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爱情结束了,剩下的还有美好的生活。姑娘们,你们的爱情论也该停了,马上有英文测验。”

“嗷——”任洁一把扑在桌上,唱着她那不变的咏叹调,“万恶的考试啊,老天,你收了我吧!”

林夏勾了勾嘴角,“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经过我的鉴定,你是一只祸害,并且是很大一只。”

说完,林夏便转过了身子,留任洁一人在座位上呲牙咧嘴的。

这时,陈娜在一旁火上添油道:“哦,任洁。”

“是么。”

“她说你是祸害。”

“……”

“你们,你们……你们俩狼狈为奸,蛇鼠一窝,狼心狗肺,一丘之貉。”任洁气急。

“哦,还有‘沆瀣(hàngxiè)一气,狼顾之相’,你语文可真差。”陈娜凉凉道。

“沆瀣一气?”任洁果然被转移了视线,“那是什么?”

陈娜翻了翻辞典,递给任洁,“骂人连词语都记不住,喏,瞅瞅。”

沆瀣一气,成语,比喻臭味相投的人结合在一起。出自宋·钱易《南部新书·戊集》:又乾符二年,崔沆放崔瀣,谭者称座主门生,沆瀣一气。

“天啊,我不要坐这里了,简直是前有狼旁有虎,还让不让人活了。”任洁闹腾。

陈娜瞥了她一眼,凉凉吐出两字,“测试。”

任洁立刻消停了,赶快合起字典,拿出英文书,复习了起来。

林夏勾了勾唇角,这就是青春啊!

刚回到家,就听见林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是夏夏回来了么?”

“唔,老妈我回来了。”林夏一面逗弄着脚边的阿毛,一边往屋里走。

到了饭厅,就见她妈从厨房出来,一面用围裙擦着手,一面兴奋道:“今天卖菜时碰到你们杨老师的老婆,听说你这次数学测验考了全班第一。”

林夏拿了水杯喝水,随口道:“唔,并列的,还有一个同学也是满分。”

“嗳,林家贵你还有心思看你那个国家大事呢。”听林夏这么说,林老妈对这正在看新闻联播的林老爸吼道,“你听到没有,你们家闺女给你争气了,考了全班第一诶,你们林家可真是祖坟冒烟了。”

见老爸老妈喜于言表的样子,林夏心里一酸,忙转过身子,“老妈我上楼看会书,吃饭时叫我。”

“诶,好的,今天老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爆炒牛肚,犒劳犒劳你。”

林夏一面上楼,一面喊道:“谢谢老妈!”

然后,泪如雨下。

谢谢老妈,谢谢老爸,谢谢你们在过去的三十年里都不曾嫌弃过我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在全世界都背叛了我的时候,只有你们,永远站在我的身后,不曾说过一句重话。

即便,这个女儿,曾经让你们那么的面上无光!

正文 015开始写文

林夏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突然,她伸手抹去了眼角的泪珠,发了狠劲:既然上天让她重活一次,这一次,她绝不辜负父母的期望,不浪费宝贵的光阴。

收拾好心情,林夏进卫生间拿了脸盆,进了空间。

很快,身形一闪,她端着半盆水从屋子里出来,给昨天试验的花草浇水。

左边三盆浇空间里的水,右边三盆淋自来水。

六盆花草,六六大顺。

浇了水,林夏仔细观察对比了一番,从外观上看,和从前一样,也没什么变化。

林夏隐隐松了一口气,至少这个水没有什么毒,对花草的伤害不是很大。

浇了花,回到屋里,将《红楼梦》翻到昨天晚上看的地方,正好是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才看了一页,就听林老妈在楼梯口喊道:“夏夏,下来吃饭。”

“嗳,来了。”合上书,“蹬蹬蹬”的跑下了楼。

林辉洗完手,来到饭桌前,惊讶道:“哇,老妈,你发财了么,这么多好吃的。”说完,就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糟溜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含糊嘀咕,“好吃……”

林夏洗了手,只见饭桌上摆着,香辣碎骨鸡、炒双菇、白水滚鲜笋、千张炒牛肚、清炒小白菜、糟溜鱼片和卤鸡翅。

居然还有一碗莲子龙眼汤,算上甜汤,加起来有八盘菜了。除了来客人的时候,哪户人家吃个家常饭会做上这么多菜,也难怪林辉会这么问了。

林老妈嗔笑的点了点儿子的头,“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说着,将手里的饭递给林夏,“夏夏,快吃,尝尝这牛肚味道如何?”

林夏点了点头,夹了一筷子放入嘴里,笑道:“自然是妈妈做的饭菜最合我的口味。”

得了女儿的夸奖,林老妈笑眯眯的看着儿女,又见林老爸埋头苦吃,吼道:“林家贵,你女儿这次考这么好,难道你没什么表示吗,吃吃吃,只顾吃……”

见老妈又开始数落老爸了,林夏忙岔开话题道:“妈妈,今年林辉也五年级了,明年六年级,正是关键的时候,我想从这个学期开始,每天给林辉补课两个小时,给他打基础。”

听女儿这么说,林老妈自然是乐的合不拢嘴,想了想迟疑道:“你的时间都浪费给他讲课了,这样会不会影响你的学习。”

林夏笑道:“谁说给人讲课会影响成绩的,这是误传。其实讲题目的过程就是一个查漏补缺的过程,这讲课的过程中,也会巩固讲课人的基础,这是双赢。”

“可你晚自习回来辉辉已经睡了。”

林夏倒没有想到这一茬,上了高中的他们从来没在11点之前睡过,可现在林辉不过是个小学生。

沉吟片刻,林夏道:“那我上晚自习之前给他补一个小时,然后再布置一个小时的作业。您和老爸在家里督促他把作业写完了,才能放他出去玩。”

“妈,我不要姐姐讲课。”见不知怎的,话题就移到了他的身上,还比剥夺了晚间的欢乐时间,林辉忙咽下嘴里的菜,急急抗议道。

可谁会听一个小毛头的?

最后,林老妈挥了挥手,一锤定音道:“好,就这么决定了。”

林夏笑眯眯的看了看林辉,“妈妈都决定了哦,以后每天都给你补课,还布置作业。若是你完不成,哼哼。”

想到他未来的那个媳妇冷眼冷语对待她母亲,而林辉却无能为力,管教不了的样子,林夏冷哼两声,狠狠道:“完不成作业就给姐加倍,我看你还想不想玩,还做不做作业。”

看着这样威严的姐姐,林辉不禁打了个寒颤,却不敢反驳。只瘪了瘪嘴,拼命往嘴里刨饭,化悲愤为饭量。

傍晚的空气并不算太热,正午阳光炙烤的大地吸收了过多的热量,黄昏十分的晚风吹来,将那暑气吹散,只于干净的气息。

晚自习的途中,早有三三两两的老人,端着竹椅放在门口,拿起了蒲扇,恣意的说着闲话。

余晖下的溪水镇,显得这么宁静,近出小孩的闹声,远处传来的犬吠,让空气中都染上了几分人气。

林夏没有像从前那般快步劲走往学校赶,而是慢慢踱步,或是看着远处似棉花糖的云,或是看看街道两边已有了年岁的斑驳的屋舍。

电线杆上贴着不知过了多久,已经看不出原貌的小广告,细细辨认,才发现上面写着什么“疑难杂症”之类的话语。

属于她一人的,独处的时光。

晚自习依然是千篇一律的做题,结束前,林夏向任洁借了本《少男少女》和《青春校园》。

任洁一边把书递给她,一面挤眉弄眼道:“前两天还说什么爱情怎么样平淡之类的话,现在又原型毕露了吧。”

林夏无语,“我借书有用的。”

“安啦安啦,”任洁拍了拍她的肩膀,一脸我懂我懂的样子。

林夏撂开她的手,拖上李静,“咱们走,不理这个疯子。”

看着林夏气冲冲的离开,任洁觉得扳回了一句,笑眯眯的在身后挥手,“白白,明天咱们俩讨论讨论情节啊!”

回到家,林家其他三人早就睡了,林夏冲了个澡,花了半个小时将两本书看完,选定了其中一篇名叫《别跑!我的王子》,开始虚构起一个校园故事起来。

是的,林夏决定从这种最简单的校园杂志入手。

这些故事情节简单,不需要太大的文笔,都是千篇一律的灰姑娘和王子型,实在是适合她练手。

花了一个小时,仿造这个文风,林夏写了一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将文章用稿纸腾了一遍,林夏合上了杂志。

这类文章过于简单,要是想靠手里的这支笔杆子吃饭,仅仅写出这种文章肯定是不够的。

想到未来网络文学发展迅速的时候,这种文章哪里还会有人看。

看来必须得买几本现在流行的小说回来,好好研究研究才是啊!

可是,买小说的钱从哪里来?

就靠她那仅剩的10块零五毛?

林夏叹了一口气,当务之急,是要多写点这种文章,凑够稿费才是啊!

想到这里,林夏又打开了杂志,开始的虚构之路。

普遍撒网,总有那么一两个杂志社会看中她的文章吧!

只要有杂志社看中,建立关系,不就有收入来源了。

打定主意,林夏埋头苦写,半弓的身影映在窗帘上,颇有些孜孜不倦的味道。

正文 016效果貌似还不错

2003年,郭敬明的幻城席卷了整个文坛,横扫各大书市,是继韩寒《三重门》之后,又一名少年天才似的种子型选手。

而在溪水镇这个小地方,却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名字。

林夏捧着手里的《零下一度》,不是不感叹。

韩寒果然是一个天才,这确实不可否认。

看着那个18岁的少年辛辣老练的笔调,在看看自己这个30岁的老女人,还在写着校园童话式的故事,林夏不禁一阵脸红。

没错,溪水镇就是个连正规书店都没有的偏远小镇。

只有一家买文具的杂货铺的架子上放在两本类似《学王一拖三》的辅导教材。

而她手上的这本《零下》,还是从她表弟柳皑的手上夺过来的。

林夏老妈有兄弟姐妹五人:大姨夏春姣,二姨夏梦姣,表弟柳皑就是二姨的小儿子。林夏的老妈夏瑶姣,还有四姨夏元姣,小舅夏泽淼。

大姨生了两个儿子,大表哥陈显,二表哥陈赫,加起来就是显赫的意思。可两位表哥志不在读书,大表哥初中未完,便到外面闯荡去了。二表哥倒是读了个大专,现在刚读大一。

二姨家有三个,老大柳雪,老二柳皓,老三,自然就是柳皑了。三个娃秉承父愿,都取了个冰清玉洁的名字。

雪,皓,皑,都是洁白盈素之意。

柳皑比林夏迟了那个五个月,但就是这五个月,柳皑不得不乖乖管林夏叫声姐。虽然次数很少,但小时候的柳皑可没少为这事闹腾。

柳雪比林夏大5岁,眼下正在县里读高二,柳皓大林夏2岁,和林夏在一所初中,现在正是初三关键时期。

而这本《零下一度》,正是柳雪从县里面带回来的。

原来的林夏,在初三中考之前,都没有出过小镇,那时候的县城,对她而言,就是“大城市”了。

而现在,重来一次的林夏,自然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

“夏夏,夏夏,这几篇文章写的可真好,你还有么?”任洁拍打她的肩膀道。

“诶,真的不错。”陈娜手握稿纸,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篇《少女,不哭》,很独特,虽然只有一个短短的开头,却能让人从中看出你的风格,有你的烙印。按照这个写,说不定你真的能够在青春文学杂志上面创出一番天地。”

“那个不好,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写的才好呢,你听听:当两片温热的唇畔相接,天地似乎也模糊遥远了起来。暧昧的夕阳斜斜的打在伊宁的身上,和欧阳熙长长的影子叠在一起。树叶悠然飘落,伊宁能清楚的看见他长长的、密黑的睫毛和那鼻翼上一颗浅浅的小痣。”

“还有这个:天空滑过飞鸟的痕迹,伊宁独坐在山坡上,仰望宁谧的天际,期望时间停止。”

“没有任何理由的,就是这么喜欢,喜欢到在他身边,没有一丝距离。”

“啊啊啊!夏夏,你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我太喜欢了。那个《别跑!我的王子》和你的这篇《灰姑娘的水晶鞋》比起来,简直是弱爆了!”任洁将稿纸一拍,假装严肃道:“林夏同志,我命令你必须把这篇文章投稿,一定会发表的!”

林夏接过稿纸,犹疑道:“真的假的,说实话,我觉得这篇文章很一般,完全没有特色。”

“不,你听我的,一定要投稿,这个一定会被选中。实在是看不出来,你一个晚上就写了三篇文章,还都这么好看。”任洁立刻换上一副哀怨的脸,“你那个《似水年华》写的好是好,就是太虐了,你能不能改一个结局,让莫似水和戚年华在一起啊!拜托!”

林夏从她手里抽过稿纸,“大姐,我不是写了一篇喜剧给你么,还没能治愈你啊!我这是普遍撒网,看我是适合写悲剧还是喜剧,是适合写校园言情,还是青春疼痛,亦或是小清新励志。”

陈娜将目光从稿纸上移到林夏脸上,拔冗开口建议,“既然你无从选择,就交给市场去淘汰,读者喜欢的,才是最好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

校园言情、青春疼痛和小清新励志,她确实不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读者会选,市场会淘汰。

在这个80后青春文学即将正式崭露头角的时代,她,这个90后的初一新生,应该用她手中的笔,写下稚嫩的,属于她的,独特的感悟。

写下她的,青春的光芒。

“对了,你这个《少女,不哭》,确实很独特,很治愈。连我自认为千疮百孔、百毒不侵的心看了,都会感到温暖。”

陈娜是单亲家庭,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从小是父亲养大。

当年,林夏也曾和她说过一两句话,可她语言犀利,说话做事也有些阴阳怪气的,青春期的小孩哪个受得了这样怪异的女孩,林夏自然和她说不上话来。

林夏一行人关系交好,小团体也团结的很,她不是很喜欢的人,其他三个自然也不喜。这个时候的小孩都是敏感的,而林夏四人在班上人缘颇佳,很快,陈娜便被人孤立。

因林夏的关系,任洁和她同桌了不到一个星期,便和班主任反应。陈娜的学习算不上好,中等模样,任洁家里又是在老师那里打过招呼了的,陈娜也就被调到了四组倒数第二排,和一个同样沉默寡言的男孩坐在一起。

后来她怎么样了,林夏自然也没关注。

那时候林夏是个孩子王,任洁她们都喜欢聚在她周围,虽然成绩不算极好,偶尔也有一两次超长发挥。而且林夏歪点子多,玩的花样不少,自然能在小团体里面有点地位。

看着陈娜清秀的脸,林夏笑了笑,“你都说行了,那我把这个《少女不哭》修改一下,一起发到杂志社去。”

“可是,你这个才写了一点?”任洁问道。

“哈,这你就不懂了吧,要是被选上了,我就慢慢连载,懂不?笨蛋!”林夏状似轻蔑的瞥了她一眼。

“你居然说我笨,胆子肥了啊你,杨艳菊,咱们俩上!”任洁假模假样的搓了搓手,看我的“龙爪手”。

“九阴白骨爪。”

“六脉神剑。”

“降龙十八掌。”

“哼,看我必杀绝技,尖尖碰碰拳!”

“噗,行了,别搞笑了,还有两分钟就上课了。”杨艳菊做和事佬。

“本小姐就看在杨长老的面子上,不与你这小子计较了,哼。”任洁用大拇指一携鼻子,做**状。

“神经,才不和你说话,不睬你了。”

“你……”

“任大小姐,请别和我说话!”林夏一字一句道。

“你……”

“哼!”林夏转过身子。

身后传来陈娜凉凉的声音,“任大小姐……”

“什么事?”恶声恶气,犹自气愤。

“你鼻子气歪了”

“你,你们,哇哇,合起来欺负我,我不活……”老杨头夹着书本走进教室,声音戛然而止。

正文 017文章发表了

林夏的稿子确实被采纳了,原因无他,因为此时正是青春少年文学崛起的时期。

80后独特的文笔独领风骚,或哀怨,或细愁,或无病呻吟。

但不论如何,他们的文字,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精致。

是的,精致。

无论是遣词还是造句,用一句古诗形容,那就是“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有郭敬明的“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有安妮宝贝的“四十五度忧伤”,更有“美女作家”这种职业的存在。

作家,已经学会了炒作。

林夏经过几番筛选考量,将所有的杂志都投到了《细雨》。

《细雨》杂志于2000年创刊,从创刊初始便走的是青春路线,将读者群定位15-20岁的青春女生类杂志。

2005年,《细雨》改版,开始以现代都市时尚情爱为主题的女性期刊。那时候,它的读者群定位为15-25岁的感性、时尚,且对引人入胜的爱情小说情有独钟的都市白领阶层。

不得不说,后来的《细雨》档次提高了很多。

现在的它,在杂志社里面,勉强能算前十。

林夏选它,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改版后的它,一跃而上,稳居青春杂志前三。最重要的一点,即便是现在,《细雨》的稿费也是这类青春杂志里面比较优厚的。

现在《细雨》是每千字50-120元,而两年之后,稿费则变成了每千字150-200元,这对目前缺钱的林夏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她的三篇文章中,最短的那篇《灰姑娘的水晶鞋》也有4000字,就算千字50元,也有200快的稿费了。

这对私款只有10块钱的林夏来说,实在是一笔巨款了。

自稿件投出,不过短短一个星期,林夏便受到了回信。

是《细雨》杂志【青涩森林】栏目组小编喵喵给她的回信,大意是说三篇文章都很优秀,只是有些地方略显稚嫩,杂志社打算稍微修改一下,便将其采纳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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