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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第二节课的时候,除了班长。所有的班干部都已经选好了人。.21

作者:绯毓 当前章节:153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13:19

等到第二节课的时候,除了班长。所有的班干部都已经选好了人。.21

登了QQ和后台,打开《穿越之钱多多》的网页,林夏发现喵喵居然给她留言了。

第二卷 211 初入国外高中

“到了国外记得经常联系哦!”陈清叮嘱的话还在耳边。

林夏勾了勾嘴角,笑眯眯的点开了陈清的留言。

陈清在点点女生网注册的名字也叫喵喵,还真有点好奇她会写些什么。

“小微啊,钱多多还真是个好名字……喵姐坐等更新,每天来个十更吧,嘎嘎。”

没有理睬陈清的话,林夏打开了作者后台,看了一眼订阅和收藏,也没有涨多少。

看来,点点中文网虽然成立了几年,可女生频道今年才成立,还没有多少读者。

上传了几个章节,然后发布了定时,又回复了几个书评,这才关了电脑。

将电脑放在一旁,林夏闭上了眼睛,想到了前来时候。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透过玻璃机窗,看着窗外越来越小的建筑物,当时心中的感觉难以言喻。

出国!

没想到,真的有这一天。

离开中国,远赴异国他乡!

重生伊始,她还不过是一个小镇上面最最普通的一个孩子,可谁能想到,不过短短几年,从小镇,到县城,再到京城,现在,居然出国了。

离开祖国,那种离家的心情,她终于能够体会到了!

林夏心里有些激荡,一直竭力压制激动的心情此刻才迸发出来。

她,居然出国了!

即便两世为人,即便平时再成熟淡定,现在也有些喜形于色。

靳夜抽空抬头看了她一眼,见林夏如此,了然的勾了勾唇角,又埋下了头。

她是一个有分寸聪慧的女孩,可平时再怎么稳重,也不过是一个高中生。还是没有毕业的那种。

人生的经历确实太少了,有这种表现也很正常。给她一点时间,相信她很快就能平复过来的。

这样想着,靳夜也就没有开口,让林夏一个人好好想想,也安静一下。

闭目躺了一会儿,林夏从沙发旁的杂志架上拿起一本《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看着里面或壮观或精致的图片消磨时光。

“你们过来的时候走的是北极航线,此行看到了北极。”靳夜淡淡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离开的书案后。来到了她的旁边。

林夏笑着点了点头,“风景很漂亮。”

路过上空的时候,北极正好是夏半年。永昼。

天永远不会彻底黑下来,总是黄昏那副将暮未暮的样子。

在快日出之时,天空出现一条红色的带子,贯穿所有人的视野。越靠近太阳的方向,那抹红色越鲜艳。那红,如此的艳丽,如此的纯粹,让看到的所有人的心都生出一股奇异的感觉。

便是林夏平素颇喜爱素淡一点的颜色,也为这抹艳红震撼。

造物者果然神奇,只有大自然才能产出这世间最让人震撼的风景。

而当北冰洋终于映入大家的眼帘时。便是林夏,也不由的叹了一声,“好美!”

空气如此纯净。让所有的风景都秋毫必现,湛蓝的天空,皑皑白雪,仿佛只存在于仙境之中的美景。

看着这样的风景,林夏因为离家而也些忐忑的心情也渐渐变得平静下来。

人生在世。不过短短数十载。

何必瞻前顾后,何不率性而为。走遍天下名胜,看遍天下风景。

然后扬了扬手中的杂志,“这里面的图片也很漂亮,我一定要把这些地方都走一遍,这些风景都看一遍。”

“嗯,我一定陪你将每个地方的风景都看一遍。”他坐在她的身边,如同承诺一般道。

他不是个轻易许诺的人。

看着那双认真的眼眸,林夏点了点头。

窝在靳夜的怀里,两人小声的说起了话。

“让我想起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她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她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你说对我们来说,这里究竟是天堂,还是地狱呢?”林夏小声道。

“佛心见佛,魔心见魔,有时候复杂的并不是这个世界,而是人的内心。”靳夜淡淡道。

恋人之间就是这样,仿佛有说不完的话,而那些话在外人看来,都是些没有营养的话。

靳夜看了看书房里挂着的壁钟道:“时间不早了,你快去休息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林夏眨了眨眼睛,只见时针指向了十一点。

“啊,已经这么晚啦。”可是她还一点儿睡意都没有。

亲了亲她嘟着的小嘴,靳夜小声道:“你刚过来,时差还有些没有倒过来,过两天就好了。”

两人又腻歪了一会儿,见已经快午夜了,即便林夏没有睡意,靳夜还是劝她回房睡了。

这时差,还得时间慢慢调。

林夏回了房,在床上翻来覆去,根本没有睡意。

现在在国内,正是早上七八点的时候,在国内正是上课时间,哪里睡得着。

在床上烤煎饼一般,林夏十分想进空间,可想到这里是靳夜安排好的屋子,还是忍住了。

起身到书房找到最新的《心悦》看了起来,直到凌晨两三点过后,才有了丝丝睡意,扔了书,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等她终于熟睡之后,靳夜这才打开她已经锁好的房门,亲了亲她的粉唇,自回房睡了。

第二天,两人吃了早饭,先送林夏到了校门口,靳夜这才开车离开。

目送他离去,林夏转过身,就感觉到的扑面而来的美国气息。

身边的人都是金发碧眼,身材高挑之人,对林夏这个黑发黑眸的少女,或多或少投送了注目礼。

就像在中国的学校,突然出现一个洋人是一样的效果。

穿着暴露的少女,来来往往陌生的面孔,或黑或白的肤色。让林夏意识到。她真的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了。

背着双肩包,林夏往宿舍走去。

刚来这几天是不用上课的,给学生一个熟悉校园和美国的时间。

今天林夏打算先逛逛校园,熟悉一下环境,然后明天靳夜带她去市内逛逛。

看着眼前宿舍大门,林夏松了一口气。

总算到了,这一路走来,她的回头率可比当年陈子墨还高,而搭讪率就更别提了。就这么短短的十几分钟的路,就有好几个金发碧眼的帅哥过来搭讪了。

我去。林夏忍不住在心里爆粗口了。

她又不是什么绝色美人,有必要这么夸张了。

林夏却是不知道,这外国人的审美观和中国人是不一样的。

中国人向来喜欢瓜子脸和鹅蛋脸。樱桃小嘴,秋水翦瞳。而外国人的欣赏水平和国外不同,林夏这幅样貌,在中国人看来,不过普通。顶多也就算得上清秀,可看在外国人的眼中,却是美女一枚。

国外民风开放,见林夏貌美,自然纷纷上千搭讪,也就有了先前一幕。

打开宿舍大门。见旁边大房间的门仍然锁着,林夏想了想,便知道她们作业想必也没睡好。今天补眠来着。

毕竟现在在国内正是深夜。

林夏回了自己房间,收拾了一下东西。

刚才查看了一番,发现房间里房间里风扇,暖气,网线等等要用之物都一应俱全。客厅里还有冰箱,阳台上还有洗衣机。

和国内宿舍生活环境一比。这里简直就像天堂了。

想到不会住这里,林夏也没有收拾的心思,她也不需要像另外三人一样去超市买必需品,这些靳夜都已经备好了。

见没什么要收拾的,林夏拿出学校发的《学习生活指南》,窝在沙发上看了起来。

这个东西可是出门生活必备之物,是了解美国学校生活的必读之物!

完全陌生的学习生活环境,在这里,自己上辈子所谓的优势根本就不管用,必须得重新学习。

想要在一个地方生存下去,想要活的好,首先就必须了解这个地方的生活规则。

翻开那千篇一律的扉页,在书的扉页,只印着一行加大加粗的宋体字:

独立思想是美国学界的最高价值。

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严肃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著作或者观点化为己有——即所谓剽窃。每一个这样做的学生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直至被从学校驱逐出去。

当你在准备任何类型的学术论文——包括口头发言稿、平时作业、考试论文等时,你必须明确地指出:你的文章中有哪些观点是从别人的著作或任何形式的文字材料上移入或借鉴而来的。

看着这段文字,林夏极为触动。

没想到这样规范的学术,居然从高中就建立了。

一般学术规范的教育应当从一个人刚刚走进学院或学术领域就开始,可美国这从高中就开始培养学生的这种学术意识,这是林夏没有想到的。

抄袭、剽窃、改头换面地移植,是美国教学、研究和学习的大忌。学生所受到的最严厉的惩罚,不是因迟到旷课、夜不归宿甚至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而是学习上抄袭剽窃。

真可谓以学为本、以学为主。

从小就在就熏陶下成长的学生,就怎么会出现像国内那样的剽窃事件呢?

林夏心里一动,慢慢地翻阅了下去,里面写得非常详细,林夏也看得很仔细。

正看着,房门响了,显然是她们之中有人起来了。

林夏抬头,见到了昨天说过话的陆云。

第二卷 212 了解学校

“咦,你回来啦,怎么这么早。”一般说着,还一边打了个哈欠,“好困啊,昨天根本就睡不着,一直到今天凌晨四点多才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陆云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墙上的钟,躺在沙发上又打了个哈欠,睡眼迷蒙道:“现在才九点,你怎么起的来啊,这倒时差可真难受。”

想到昨天,明明累了一天了,却因为生活习惯的原因,整个人很亢奋。

结果今天早上就变成这样了。

要知道,她们可都是班级里面优秀学生,自律能力最强不过了。

“难怪学校要给我们放几天假,还真人性化。”陆云一边说着,一边又打了个哈欠,“话说你精神怎么这么好啊,还起的这么早。”

林夏笑了笑,“我也很困,不过是强打着精神,不然等白天睡多了,晚上又悲剧的睡不着了。”

听她这么一说,陆云忙点头道:“对,对,不然晚上又这么干熬着。”

宿舍虽然有网线,确实没有备电脑,国内高中生宿舍都是不许带电脑的。而国外却不同,鼓励学生用电脑用图书馆资源,宿舍都给他们装好了网线,网络也是免费的。

“夏夏,你待会儿打算干什么,巧巧和丽华比我睡的还晚,估计两个小时之类是起不来的。”

“我打算先去逛逛校园。”林夏笑道。

“那你等等我,我先去用冷水洗把脸,然后和你一起。”

“嗯,好。”

纽约市处于纽约州东南部。由于面积广大,又分为五个区域,分别是曼哈顿,皇后区。布鲁克林区,布朗克斯区,斯塔滕岛区。

而林夏她们所在的普菲尔中学则位于美国纽约市布鲁克林区。

也许是美国地广人稀的原因,也许是普菲尔中学是周围有名高中的缘故,学校很大,占地面积约莫几千亩良田,超乎林夏的想象。

相当于国内一个普通大学的面积了。

学校很美,来来往往穿梭着各色皮肤穿着各异的学生,或骑着自行车,或穿着纯白祷告的服饰。或嘻嘻哈哈笑眯眯的。

又一个盯着陆云和林夏,吹着口哨骑着车的金发碧眼帅哥在两人走的林荫道旁边停了下来。

“Can I help you?”

“NO,thanks.”

打发走了洋帅哥,陆云红着脸松了一个口气。

林夏见她像走不下去了的样子。指着不远处的草坪道:“走了这么远的路,咱们休息一会儿吧。”

旁边有几个外国小女孩在那里坐着说话,说明是可以休息的。

“恩恩,陆云垂着头,没有异议。”

两人刚坐定。就听陆云笑声惊奇道:“哇,林夏,你看看那边。”

原来是几个穿着头盔的学生从路的那头走过来了,其中有一个抱着头盔的男孩,长得特别俊俏,所过之处。女孩子无不都盯着他。

而他旁边的男生也都对盯着他们的女生吹口哨。

“哇,布莱恩他们过来了。”离林夏不是很远坐着的几个女生也都惊呼道,完全没有了刚才的谈话的冷静和睿智。

看来。这个布莱恩就相当于定海中学的宋珏等人了,校草级人物。

然后看了看身边的陆云,虽然目露欣赏,却也没有过多的惊艳,实在是国内人对国外人没有太大的感觉。

陆云小声道:“这个男人虽然很帅。但我还是觉得宋珏他们帅一些。”

说完,陆云整张脸都红了。她和林夏交情并不深,这话……

却见林夏也赞同的点了点头,“我也觉得还是我们那边的人,是我的菜,这些洋帅哥,养养眼就好了。”

没想到她这么冷淡的人也会说出这样的话,陆云有些惊讶的看着她。

林夏笑道:“这么看着我干嘛,我脸上有什么东西么?”

“不,不是。”陆云连忙摇了摇头,“我就是很惊讶,她们都说你很冷的,对宋珏都那样,对我们肯定更冷。”

结果就昨天和今天短短的接触,发现她并不是那样的人。

林夏冲她眨了眨眼,“就是因为他是宋珏,所以我才要冷漠一点啊,不然不是要被宋珏的后援团给淹了么?”

她说的俏皮,陆云也掩嘴笑了起来。

可不是,就算她心里偷偷喜欢他,却也不敢和他说话。只怕多说一句,班上的女生就会群起而攻之了,林夏现在可不就是这样。

陆云虽然性格软绵和善,却也不是笨蛋。

而能够进入试验班,更说明了其聪慧,她抛却了以前听来的一些流言,心里和林夏更为亲近起来。

而这点小小的改变,林夏自然感觉到了。

伸了个懒腰,林夏看着这典型国外哥特式模样的建筑,笑道:“真是有些不真实。”

“嗯嗯,我也觉得,我到现在都觉得心里很紧张很兴奋呢,就怕在这里学不好,浪费了时间,愧对父母。”毕竟这学校可是在纽约市,消费水平很高。

陆云家虽然不算贫寒,但也只是中产阶级。她们四人当中,曹丽华的家境是最好的。

林夏笑道:“我们来这里主要是开阔眼界和学一些书本外的知识,至于书本里面的东西,可学不到多少哦,要知道,国内初中的知识,比他们高中的都还要难,等过几天开学了你就知道了。”

“不是吧。”陆云惊讶道。

林夏奇怪的看着她,这不是很正常的事么,在国外这么个宽松的注重培养学生穿造力的环境下,怎么可能和国内一样。

“阿云,你打算以后考国内的大学么?”林夏问道。

她点了点头,“我本来只打算到这么见识一下,我父母也是这么想的。”

林夏有些无语,“我来这边主要是为了学习英语,然后顺便看看国外的环境,然后远离父母了,旅游什么的也方便很多。要知道在国内的时候,老爸老妈看得太紧,出去玩一趟还要打报告,太无趣了。”

陆云这才像看到鬼怪似的盯着她,“你到这边来就是为了旅游。”

“还有学英文。”林夏纠正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你看看外国人为什么生活的这么滋润,就是因为他们的人生观和咱们国内人不同,他们无拘无束,像咱们国家古代竹林七贤的那个时代,那时候的人真的是身心都向往大自然,无拘无束,放浪形骸。”

“那你打算将来做什么呢?”陆云问道。

“将来的事,谁知道呢。”林夏道,“就算我现在问你,你打算将来做什么?你能肯定的回答我么?”

陆云认真想了想,“我从前的路都是父母选的,就算现在,我也能看到他们为我打算的路。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然后找一个好工作。”

“然后年纪到了,找一个人嫁了,然后相夫教子,然后就步入中年,碌碌无为的过了一生。”林夏叹道,“人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能够看到未来。想来,也觉得没什么意思。”

“所以在B市的时候,我看着教室内幸苦学习的同学们,再想到未来,只觉得没什么意思。人生在世,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当然,我也并不是说钱没有用。你看看,要是没钱,咱们在这里一定读不下去。”

见陆云若有所思的样子,林夏怕轻易让她们失去的朝气,因笑道:“算了,你也别听我胡诌了。咱们来到这美国知名的学府求学,看着这些年轻的活力四射的学子,看着那树荫下捧着厚厚书本阅读的同学,心里不是不生气了一股万丈豪情和激动!既然来了,就要勇往直前,不能让别人看低了我们,看低了我们国家。”

被她那有些煽情的语气一说,陆云点了点头头,看着这以及国内有了些年月,日月沉淀下来的校园,一股激情也从她心里升起。

不管怎么样,既然来了,她就不会退缩。

她,会一直是父母眼中的骄傲。

林夏看着不远处红砖白瓦的图书馆,心里暗自思忖,来到这里,不单单是语言的障碍,最主要是的文化之间的冲突。

而语言不通,又何来了解他们的文化。

正说着,就听陆云的电话想了。

“是巧巧。”陆云道,接通了电话,“喂。”

“你在哪里呢,我和丽华一醒来就没见你的人了。”卢巧道。

“我和夏夏在一起逛校园呢,早上见你们睡得香,就没吵醒你们。”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然后道:“哦,那你快回来吧,咱们一起去吃午饭。”

“嗯,我马上回来。”挂了电话,陆云对林夏道,“夏夏,咱们回去吧,巧巧和丽华都醒了,说一起吃顿饭呢。”

林夏点了点头,两人往宿舍走去,她脸色平静,心里却是透心亮。

这曹丽华不喜欢自己,卢巧是她的跟班,也只会在她身后附和。至于陆云,她虽然良善,却也不会为了另外俩人和自己一处。

毕竟那两位和她可是有一年同学的情谊,卢巧更是陆云的初中同学。

算了,反正以后她也不会住学校,陆云和她们较好也对她有利些,毕竟人都是群居动物。这样一番打算,林夏便歇了同陆云较好的心思,面色也淡淡的。

PS:今天双更,补上昨天的。

第二卷 213 人海中遇见你

缘分之事,可遇而不可求。

这是林夏经历世事之后总结出来的。

强求来的,总会在某一天,被老天收回去。

回到宿舍,那两人已经起来了。

见陆云和林夏在一起,也没有和她说话,只当林夏是空气,然后把陆云叫了过去。

这点小儿科的排挤,林夏还不放在心上。

见陆云有些愧疚的看着她,她面色淡淡的撇了她一眼,也回了自己房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陆云选择了那两人,那自己又何必将她放在心上。

昨天怕靳夜就等,不过简单的收拾了两件换洗的衣服,而常用护肤乳等东西并没有取走,所以现在林夏收拾了一下,打算先搬点东西过去。今晚上等靳夜开车回来,再将所有的东西搬到小洋房去。

然后明天去办理外宿手续,林夏将所有的事情都想好了,将简单的东西放在书包里,锁了门,离开了宿舍。

她们不喜欢她,她又何必舔着脸凑上去。

再说她都三十岁的人了,和这般小孩计较什么。

这样一想,被人排挤郁闷的心也淡了很多。

当然,心里还是有些讨厌宋珏。

都是这花花公子害的,简直是无妄之灾。

想她林夏从初中开始,哪里会有这样的人缘,就是搬家入了初中也是交到了不少好朋友。可自从搬进了B市之后,她的人缘好像就开始走下坡路了。

首先是平行班只有一个交好的,其次入了实验班之后,也只有今天早上的陆云和她说了两句话。

至于曹丽华和卢巧是因为宋珏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事儿迁怒于她,她在怎么淡然,不由心里还是有些膈应。

这都叫什么破事儿。

她也没想过人人都喜欢她,可现在连最基本的平常关系都不能保持了。她能不郁闷么。

不能交好,也不能交恶啊。

难道她也有不对的地方,林夏开始反省自己了。

却说林夏离开之后,陆云小声对曹丽华和卢巧解释道:“咱们这么对她,是不是不好啊,毕竟大家都是一个地方过来的,以后若是老师知道了,这……。”

卢巧想了想,也小声道:“丽华,林夏也算是我们同学。这样敌视她是不是不好啊。”

曹丽华哼了一声,道:“说的好听,那她怎么不主动找我们说话。干嘛让我们主动过去找她。”

“有说过啊,分宿舍的时候她说过,只是你们两都没有理睬她,后来她就不主动和咱们说话了。”陆云积极道,“今天早上我起来后她也主动找我说话啦。昨天还主动把杂志送给我,我本来只打算借阅的。后来我们两一起参观学校的时候,夏夏给我讲了好多我不懂的美国习惯,她人真的很好,我们都错怪她了。”

曹丽华道:“阿云,你心思善良。可别被她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我一看林夏那高傲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看曹丽华一脸扭曲的样子。陆云和卢巧面面相觑,最终没有说什么。

却说林夏回了小洋房,自己在厨房随便弄了点吃的,然后就上了二楼的书房。

昨天晚上发现书房里各类书籍都有,品种很齐全。想必是靳夜想到她要写文查资料,所以就备了这么多数。

而其中。专门有一个书柜放着语言类的书,都是关于英语发音和朗诵的书籍,由浅入深应有尽有。

林夏拿起一本《生活英语读物》,翻了翻,觉得这个浅显易懂,后面还有光碟。

将光碟放入电脑中,跟着书籍读了起来。

虽然读物里面所有东西她都认识,但里面很多单词和句子用法,她虽然会用,但没有融入到她的脑子里。

毕竟她以前所有的学习都是为了应试教育而准备,强项是笔试。而现在,她要学的是那种美国式的思维,还有那正宗的美式语调,听得懂美式的笑话。

而这些都学下来,一年的时间并不长。

于是一下午的时间,林夏就在纯正的美式英语和自己的学习中度过了。

等靳夜回来的时候,林夏正在房间里休息,书房的电脑没有关,还停在那个ending 的画面上,旁边是反扑着的书。

见主卧的房门关着,靳夜想了想,下楼进了厨房,打算先做晚饭。等饭做好了,再喊她也不迟。

所以林夏下楼打算做晚饭的时候,正好见到靳夜穿着围裙,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的样子。

“醒了啊,正好饭了熟了,洗把脸过来吃晚饭。”

林夏看了看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灯光混合着饭菜的香味,让林夏有一阵恍惚,好温馨。

而那个一脸硬朗和冷峻的男人,围着围裙,正将饭菜端上桌。

他周身的冷淡慢慢褪去,添了丝温馨和甜蜜。

林夏回过神来,坐在桌边,看着桌上的菜,托着下颌道:“我来看看都做了些什么,唔,糖醋鱼,清炒豆芽,红烧排骨,蚂蚁上树。”

“哇,好香啊。”林夏吸了吸鼻子,一副馋虫模样,“一觉醒来就有吃的,真是太幸福了。”靳夜拧了拧她的鼻子,“快去洗把脸吧,厨房里还有一锅山药玉米山鸡汤,我去端出来,你先上去收拾下巴,瞧瞧你邋遢的样子。“

听他说邋遢,林夏碰的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我先上去了。”

话说间,人也冲上了楼梯,速度之快,看得靳夜瞠目结舌。

等林夏下来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妥当了,脸颊上残留着淡淡的红晕。

靳夜幽深的瞳孔微微缩了缩,一把将林夏揽入怀,闻着她身上的馨香,靳夜觉得自己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宁静。

眼前这一切,就是他朝思暮想了许久的。

自从表哥结婚之后,看了他们两人幸福的婚姻。他总是幻想有一天,能得到这样的最平淡最普通的幸福。

他为她煮饭,她为他留一盏灯。

只要看着她微笑的样子,他工作了一天的疲惫就会一扫而空。

“我来摆碗筷,”林夏笑眯眯的跑进厨房帮忙。

“吃点这个,尝尝味道怎么样。”靳夜夹了一块排骨放到林夏碗里。

“你也吃。”礼尚往来,林夏也夹了一块放在他碗里。

看着她笑意盈盈的眼睛,靳夜心里一动,猿臂一伸,将她抱进了怀里。

“你……”林夏猝不及防。惊呼了一声。

靳夜亲了亲她的唇,凑在她耳边低语道:“我喂你吃。”

被他这一番动作搞得晕乎乎的,林夏还没有缓过神来。

“乖。张嘴。”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旁响起,林夏觉得这个声音这么动听,像一片羽毛在心上骚刮,痒痒的。

让人不由的想听话,乖乖的张开嘴巴。嘴巴里异样的感觉让林夏回过神来。

一抬眸,就撞进了靳夜那深似寒潭的眸子。

那双眼睛,平时偶然间林夏扑捉,却是像猎鹰般锐利,高傲而冷酷,但现在。那里面只有幽深,如同黑洞一般,能将所有的一切吸灭。

那一闪而逝的柔情。温柔的语调,为那刚毅冷硬的表情平添几分男性魅力。

想起第一次见他时那充满凛冽气息的男人,再看到眼前这个直直盯着自己的男人,林夏不由有些感叹世事无常,无法预料。

“我要好好吃饭。肚子饿啦。”林夏扭了扭,小声道。

感觉到身体的异样。靳夜还是将她放开了。

虽然想时时刻刻将她禁锢在自己身边,但眼下孤男寡女,又容易擦枪走火,还是保持点距离吧。

只是,到了嘴的肥肉却不能吃,靳夜有些郁闷。

但想到将来,他心里不由嘀咕,既然把人诓到这边来了,还是先让她见见家人才是。

免得那些人总是在耳边说三道四,乱点鸳鸯谱。

正在吃饭的林夏抖了抖,总觉得落在身上的目光在算计什么,可当她抬头,撞进了仍是一波汪洋之中。

那里面蕴含的情谊让林夏都有些脸红。

想了想,她还是岔开话题,“今天我逛了一下校园,然后下午在家里学了一会儿英语。哎,越学我就越感到自己的差距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还有两天的时间适应呢,明天去干嘛?”林夏本来是只是为了转移情绪,随口问的,没想到靳夜的回答还真的让她收获不少。“明天我们去百老汇剧院看看,在纽约的街上逛逛,给你买几件衣裳,晚上我给你网上选课一些建议。”

“高中还有网上选课?”林夏有些惊讶的问道。

“嗯,国外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从初中就很注重培养学生这方面能力。”靳夜替他解惑。

林夏还是有些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到国内上大学呢?”

“我十八岁就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文凭,那时候我太过锐利高傲,爷爷说这样对我成长不利,就安排我回了中国,在京大读书。”靳夜淡淡道,“当时我还不明白,还很抗拒,后来认识了天昊之后觉得有朋友的感觉也还不错。而现在,我很庆幸爷爷安排了这一切。”

看着那蕴含着情意的眸子,林夏心里一阵悸动,忙地下了头不断往嘴里扒饭。

谁教他说的这些情话,真是让人难为情。

我很庆幸爷爷安排了这一切,然后,在人海中,遇到了你。

他未说完的话,她都明白。

正文 214 传说中的天才

十八岁拿到大学文凭,这智商,放在国内也是个天才少年班之类的人了。

难怪当年的他会那么傲气,让他爷爷都看不下去了。

一山更比一山高,若说陈子墨他们的智商只是林夏羡慕的话。

这靳夜就完全让人生不起一点儿羡慕的心思,当一个人太过强大,就只有仰望的份。

难怪靳夜还在读书,还成为了陈清的学弟。

她说怎么当时知道靳夜还在读大学的时候会有那么一点怪异,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他已经拿到国外的文凭了,国内读书不过是一场历练,为了锻炼他的沉稳而已。想必大部分的时间,靳夜都在公司处理事务。

看着林夏有些崇拜的眼神,靳夜突然觉得他向来不放在眼里的文凭,分量突然重了很多。在他们这种家族长大的,文凭算什么,不过是锦上添花的工具。

有,当然更好,没有,也不影响什么。

毕竟这种大家族,对文凭这种东西都不太看重。那些有着哈佛剑桥文凭的学子,还不是替人打工的。

而此刻,看着喜欢女孩那种眼神,虽然表现的不是很明显,却比当初他收到通知书更让他高兴。

“当年你这么聪明,为什么不等一年,然后去哈佛大学呢?”林夏有些疑惑。

要知道,哈佛可是世界第一名校,去那里读书是多少学子的梦想。

与其这么早读斯坦福,真还不如等一年,考入哈佛呢。

靳夜撇了她一眼,淡淡道:“当初收到了十几所大学的通知书,不喜欢哈佛的学风,所以没去。”

然后他蹙了蹙眉,“哈佛名气太大。不需要任何人锦上添花,当年的斯坦福不也是这么来的?”

林夏了然,斯坦福是人名,是一对美国夫妇已她们的儿子命名的知名大学。

多年以前,美国哈佛大学的校长为一次错误判断,失去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却造就了斯坦福大学。

斯坦福是哈佛大学一名普通学生,为了救人溺水生亡,他父母伤心之余,便想为儿子做点什么。因为斯坦福在生前最喜欢哈佛。最崇拜哈佛,于是那天,那老夫妇没有事先预约。就直接去拜访哈佛大学的校长。

女的穿着一套退色的条纹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则穿着布制的便宜西装。

校长的秘书在顷刻间就断定这两个乡下老土根本不可能与哈佛有业务往来。

老先生轻声地:“我们要见校长。”

秘书很礼貌地回答:“他整天都很忙。”

女士回答,说:“没关系,我们可以等。”

过了几个小时,秘书一直忙自己的事。把他们冷落在一边,希望他们知难而退,知趣地离开。他们却固执地等在那里。

秘书终于决定通知校长:“也许他们跟您讲几句话就会走开。”校长不耐烦地同意了。

他接待了这对夫妇。

女士告诉了他这件事,并告知她和她丈夫想在校园里为他留一纪念物。

校长并没有被感动,反而觉得可笑。

“夫人,我们不能为每一位曾读过哈佛而后死亡的人建立遗像的。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的校园看起来不和墓园一样了吗?

女士说:“不是,我们不是要树立一座遗像,我们是想捐一栋大楼给哈佛。以我们儿子命名。”

校长再次审视了一下乡巴佬身上的条纹棉布衣服及粗布便宜西装,然后吐了口气说:“你们知不知道建一栋大楼要花多少钱?我们学校的建筑物价值超过750万美元。”

这时,那位女士沉默了。

校长终于如愿以偿,可以把他们打发走了。

这位女士转向她的丈夫说:“只要750万就可以建座大学?那我们为什么不建一座大学来纪念我们的儿子?”

就这样,斯坦福夫妇(mr standford and mrs.)离开了哈佛。来到加洲,成立了斯坦福大学(standford uniwersity)以纪念他们的儿子。

1887年。小斯坦福生日那天,斯坦福大学开始修建,1901年,开始招生。

明白靳夜的意思,林夏有些不可思议,就是因为哈佛太把自己当回事儿,所以他就拒绝了哈佛?

“而且,硅谷也在那边。”靳夜淡淡道,“大学的时候,经常在硅谷那边的公司打零工。”

难怪他已现在的年纪,就能独掌国内的一些分公司了,想必当初在美国读大学的时候学到了不少东西。

“那有时间一定要带我去你母校参观一下。”林夏挤眉弄眼道。

靳夜勾了勾唇角,“这是自然。”

两人吃了饭,回到了厨房。

至于碗筷,自有洗碗机,看着就是高档货,还很方便。

“高中学业并不繁重,每天上午三节课,下午三节课,晚上并没有晚自习,所以你空闲的时间很多。”靳夜道,“不过这里主要是培养创造能力,所以要参加社团,有计算机协会,舞蹈社,击剑协会……还有绘画社,表演社等等。”

听到他说起击剑,林夏想起今天在学校里看到的那几个带着头盔的男生。

“这么多社团,要选几个呢?”林夏问道。

“选几个你感兴趣的就可以了,高中老师一般不会太严厉都很和善,并且学习压力根本不大。”靳夜淡淡道,“不过,要取得优秀的成绩,就会比较辛苦了。”

亲了亲林夏的侧脸,“不过你现在最主要的事就是学好英文,其他的事自有我安排。”

“嗯。”林夏点了点头,靳夜则和她说起了一些学校的注意事项。

“和老师多接触,不要抗拒,也不要怕自己英文说不好出丑。这段时间我和你会主动用英语交流,当做给你训练。”

“还有。遇到学术问题不要逃避。学习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这个时候要多问,不要怕丢脸……当然,这个前提是要能够用英语表达出来,不然老师都听不懂你的问题,或者他听懂了你的问题,但你听不懂老师的回答,那也没有用。”

听着他略带一点调侃的语调,林夏拧了他一把,哼哼道:“别小瞧人。我会好好学英语的,到时候定要你刮目相看。”

“唷,那我就拭目以待。”

然后。靳夜又细细的提醒了她一些事情,“比如选课不要太多,不然学到最后发现自己忙碌了一年,却什么都没学到。还有要做好细密的计划,每天按照计划上去做。至少一年之后,能将计划表上的事情昨晚,就算没浪费这一年的时间。”

“当然这里上课都是小班里上课,学生被老师指导的机会较多,学习成绩提高也会快得多,不过很多课程都是要手动的。就算是国内纯理论的生物课。也会在讲桌上摆上显微镜和实验仪器,对中国学生而言,学到的东西更多也更直接。”

“还有你可以多学点外语。像哈佛和斯坦福这类的大学,学生外语成绩都很高,也是大家‘最喜欢的课程’之一。像我,大学就选修了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还有一些生意做的比较大,需要经常出差的国家的语言。”

“那我也要学法语。据说这是世界上最优美的语言。”林夏道,“虽然在我心中中文才是最美的。不过这也不妨碍我学它,哈哈。”

“不过,我还是先搞定英语吧。能把英语学的像母语一样,也算是我一年学到的东西了。”要知道,她现在的英语发音,就是标准式的中式英文。

在溪水镇根本没有什么时间读英语,后来到容城,时间也都用来写小说了,说起来,她的私人时间还真是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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