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第二节课的时候,除了班长。所有的班干部都已经选好了人。.27
和靳夜的如大提琴般的低沉不同,他的声音清亮,里面却又带着一丝丝察觉不到的慵懒,仿佛丝线一般,缠绕于人的心间。
和这样的男子能够说一句话,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程老师教过我礼仪规矩。”心里虽然胡思乱想着,嘴里也没有闲着,赶紧答道。
靳轩面无表情的微微颔首,瞥了一眼自家弟弟,想了想,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锦盒,递给林夏。“见面礼。”
“这……”哪有才见面就送见面礼的,靳夜的妈妈都还没有给见面的红包呢。
见林夏看过来,靳夜忙道:“赶快手下,大哥出手的,可都是好东西。”
林夏:“……”
他们三个站在一起,特别显眼,会场中的男男女女都看向了这边。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林夏也不会不给靳轩面子,结果锦盒,“谢谢大哥。”
“自家人。不必客气。”靳轩淡淡道。
“轩叔叔,书言都没有收见面礼呢。”他怀里的小书言不干了。
面对小孩,靳轩周身的冷清显然去了不少。“小书言的见面礼在后面呢,叔叔给你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咱们去奶奶那里,叔叔要去给奶奶打招呼呢。”
“嗯,我和叔叔一起去。”
林夏和靳夜跟在他的身后。“诶,我发现你和轩大哥真的是亲兄弟啊,都是冷冷的。不过轩大哥的冷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带着股清冷,仿佛那孤高在上的月华一般;而你的冷是从表皮透出来的,就像冰箱一样。”
靳夜不满了。“都是放冷气,凭什么我大哥就是月华,到我。就变成冰箱了。”
林夏假意抖了抖,假装害怕道:“还说自己不是冰箱,你看看,我鸡皮疙瘩都被冻起来了。轩大哥的冷是那种淡淡的,绝不像你。功率这么大,把人浑身上下都冰冻起来了。”
在亲人面前的靳夜和在外面时很不同。带了点这个年纪男孩子都会有的小调皮,在亲人面前的他,果然放松了很多。
虽然很不显眼,但林夏却能明显感觉到。
靳夜盯着林夏生动的表情,面色淡淡,声音却带着一丝调侃,“那等宴会散了之后,我会让你亲自感受下,我是究竟是火呢,还是,冰,嗯。”
最后一丝语调微微上扬,带着轻轻的颤音,让林夏耳根子微颤,还没有推下去的脸色更红了。
这个家伙,真不正经。
这样想着,不由白了他一眼。
对女朋友的白眼球靳夜很哈皮的笑纳了,耸了耸肩,一手牵着她的小手,一手插在口袋里,往宋老太太那里走去。
沙发上的几人将两人互动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宋老太太笑道,“这回夜儿可真是找对人了,老头子,你不是一直怕日后没有人能治住夜儿,怕以后他妹了牵绊,闯出什么祸来么,现在可不用担心了吧。”
靳老爷子一双眼睛笑的都眯起了,连连点头,嘴里却道:“只是这姑娘年龄是不是太小了点,估计连十八岁都没有吧。”
宋老太太却不以为然,“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你了,还小什么。再说,就是年纪小才好调教,免得学外头那些女人,沾染了坏的习气,没得败坏了门风。你瞧瞧现在的女孩子,都穿的什么衣服,不过两块薄薄的布料,整个身子都快露出来了。”
宋老太太受过良好的古代大家闺秀似得教育,最为老派,最看不得现在的年轻人穿衣打扮。她教出来的女儿受她影响良多,也最喜欢古典的东西,所以对大媳妇韩千雅很看不上眼。
幸好小儿子应禛的眼光不错,找了个书香门第的媳妇,一应门第规矩不错,甚至比她更为保守,这点让她很是满意。
毕竟现在这种年轻人已经很少了。
而对温宁止,宋老太太也很满意,所以这次特意赶了过来。
要知道,韩千雅生第一胎应书语的时候,宋老太太可是没有露面,不过是让人送了份礼物过来。
也就是后来生了书言,是重孙那辈的第一个外孙,这才了露一面。
而中国的富人圈子,又是出了名的混乱,经常被爆各种丑闻。原本以为美国人都比较有钱,风气会好一些,没那么脏,可没想到上次又传出那么大一件事。
让宋老太太极为不满,就怕刚来美国的孙子被带坏了,这才将宋信带在身边。
眼下看了林夏的人,加上对自己这个小孙子看人眼光的相信,倒觉得林夏还真的不错。
至于年纪小,那更好,从小调教,比根不正的大人更好。
至于靳夫人所说的门当户对,宋老太太倒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毕竟以后继承家业的是长子靳轩。给次子找个娘家太厉害的,没得让兄弟生隙。
因有这一层顾虑,宋老太太倒不像靳夫人那样坚决。何况,有靳轩的例子在前,已经毁了一个孙子的幸福,难道还要毁另一个的么?
那两个孩子,是这么要好。
就是他们这几个旁观的人看了,都能察觉到夜儿发自内心的喜悦。
宋老太太朝林靳两人招了招手,乐呵呵笑道:“说什么呢,笑的这么开心。”
林夏脸色一红。靳夜笑道:“正说吃的呢,中午只用了一点儿,现在早过了饭点。正饿着呢。”
宋老太太看了看壁钟,已经快七点了。
“那你们两个去客厅找点吃得,也别只凑在我们两老这里了。”
“那孙儿就先和夏夏过去了,刚才在客厅看到了不少熟人,还没有过去打招呼呢。”
这就是要正式将林夏介绍给他生意场上的和朋友圈子了。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
宋老太太点头,“你们去吧,你也有几年没有回来了,只怕以前交的几个小辈都不认识你了。”
靳夜笑了笑,和宋老太太和靳老爷子聊了两句,就下去了。
待两人下去。宋老太太对坐在一旁的靳轩道:“轩儿,你觉得夜儿找的这个小姑娘如何。”
靳轩淡淡道:“阿夜喜欢。”
宋老太太沉默了,是啊。先不论人品如何,夜儿他喜欢。只这一点,这个小姑娘就了不得。
“根子不错,值得栽培。”她的身上,有音儿的影子。
想到程音。靳轩心神有些恍惚,不由沉默了。
靳轩看人极准。连他都这样说了,说明这小姑娘投了他的眼缘。
宋老太太对大孙子看人的本事还是挺信服的,加上孙依依领着一双儿女过来给爷爷奶奶打招呼了,倒也没有多问,只和她聊了起来。
而靳轩,在孙依依过来的时候,放下端着的茶杯,丢下一句,“我去客厅待客”就径自离开了。
连一个眼神,都不给这个名义上的妻子。
看着丈夫冷清如竹的背影,孙依依红了眼眶。
为什么他连一个机会都不给她,那个程音究竟有什么好,让他不顾她的同时,连带的连自己的儿女都不要了。
她只是设计了他一次啊!
就是那仅有的一次,让孙依依怀上了靳轩的孩子,让她成功的打败了程音,嫁给了他。
再说靳轩走到会场,找了个灯光有些灰暗,窗帘遮挡着,看不到人的角落,端着酒杯细细观察会场中的靳夜和林夏。
只见那个小姑娘大方得体的站在阿夜的身边,每一次微笑,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的恰到好处,像极了当年的阿音。
看着场中有些夫唱妇随的两人,靳轩的眼里闪过一丝痛楚。
阿音的性子,他时再清楚不过。
她那般的骄傲,在自己做出了对不起她的事之后,她又怎么会无名无分的跟着自己。
看着场中溢满幸福的两人,靳轩掏出了一个早已经被淘汰了的手机,婆娑了几下,最终拨通了那个号码。
阿夜都已经找到属于他的幸福了,难道他还要被家族束缚,放弃这辈子唯一的心动么?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终于被接通了,里面却是一片沉默“……”
靳轩突然觉得自己心中有些涩然,要说出口的话却始终吐不出来。
这对手机,还是当年两人在一起时,她买的情侣款。
他一直都留着,走到哪里都带在身上,没想到,她亦如此。
这是不是说明,这些年,她一直都还想着他。
半响,靳轩才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见到你教的那个小姑娘了,没想到……阿夜居然会找到你。”
正文 235 司徒星辰
那边沉默了半响,才传过来一个淡淡的声音:“我也没想到。”
没想到靳夜会找上自己,还是没想到他会给她打电话。
程音这话说的含糊,靳轩却也不多问。
只有些迟疑道:“这些年,你过得好么?”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靳轩不急,穿过客厅,到花园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两人就这么慢慢的耗着。
一整个晚上,林夏都没有再见过靳轩。
虽然明白自己不是喜欢这个大哥,但这样在电视上面都看不出来的风神俊逸的美男子,真正的贵公子,怎么能不多看两眼。
再次扫视了一眼会场,还是没见到人。
“在找什么呢?”靳夜凑了过来,低语道。
“这宴会都快完了,一晚上都没见到你大哥呢。”
“你要见我大哥干嘛。”嘴上虽然这样说着,面上却若有所思。
“当然是你大哥比你长得好看,想多看两眼喏。”林夏一副理直气壮的表情,倒是把靳夜逗乐了。
“然后顺便了解一下我大哥的性格,然后写到你下一本小说里面去,对不对?”
“这你都知道,可真是了解我。”
“好说好说,我若真的想了解一个人,必定是最用心的。”
“你就和我贫吧,当心在我面前越来越没有形象,哼!”
靳夜勾了勾嘴角,奉送四个字,“彼此彼此。”
拉过靳夜的左手,看了看时间,“还有多久宴会才能结束啊。”
“应该快了,没见场内都没什么人了么?对了,今天有什么感想没有。大文豪?”
林夏点了点头,略有些兴奋道:“你表嫂真的好漂亮啊,见到她,我才知道‘双眸剪秋水,十指拨春葱’‘借水开花自一奇,水沉为骨玉为肌’是什么意思了。明明这里这么喧闹,可就这么静静在站在这里,仿佛与世隔绝一般,美得就像一个恍惚的梦境。”
当时温宁止出来的时候,逆着光。林夏并没有看清她的样貌,却为她那个风姿所迷。
这时间真有这样的少女,仿佛古代大家族里面的仕女图中走出来的一般。娉娉婷婷,仪态万千。
只一个身影,却能让人生出无限遐思。
这样的姑娘,便是电视剧中,都很难见到。如今却在生活中真正见到了。
林夏的一副心神便都被她拉了过去,便是站在她身边同样优秀的应禛,都没时间注意看。
毕竟应禛给她的感觉,和靳夜太像了。
都是那种沉默内敛霸道型,这样的男人,她身边已经有一个了。
对这个四表嫂。靳夜显然也很欣赏,“所以我姑姑很喜欢这个表嫂,说这是她最满意的媳妇。比女儿还贴心呢。”
听了这话,林夏不可置否。
应夫人说这话,多数是为他表嫂长面子而已。
中国的婆媳关系永远都是一个最大的问题,所以在靳夜说以后回国内长住,不会和他的母亲住一起。这点倒是让林夏很满意。
不过靳夫人出身豪门,待人虽然和气。身上却自有一股天生的傲气。能让她当着所有人的面夸奖,也算是一个本事。
就像她林夏,现在都还没让靳夫人松口呢。
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啊!
不过话说回来,她和人家的四表嫂简直就无法相比嘛。
用古代的话来说,就林夏这样的,最多给她这个表嫂当个小丫鬟,还是个二等三等的那种。
瞧那一身的风姿气度,绝不是林夏能够比的。
可她也不过只比林夏大几岁而已。
书香门第,果然是名不虚传。
“你的四表嫂应该是这个社会上所有女子的楷模了?”林夏道,“虽然容貌普通,可是那一身的绝代风华的气度,却让人不由忽视了样貌带来的感觉。”
靳夜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你说的对,就像在这比弗利山庄,俊男美女何其多,可在我看来,百分之九十都是庸脂俗粉。”
林夏点了点头,“韶华易逝,容貌易老,只有内在的东西才是经久弥坚的。”
“这个社会太浮躁,有几个人愿意这样想?又有几个人愿意看破表面的浮华,去看人们或美丽或平凡面容下那些闪光点。”
林夏歪了歪小脑袋,“这就是你放弃身边那么多美女,而选择我这个普通的不能在普通小姑娘的原因?”
她的模样很俏皮,和平时的冷静自持完全不同。
看着这样的她,靳夜的心里很欢喜,揽着她的腰道:“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理由。至于你说的美女,从小到大我见过的不知凡几,最讨厌那些但凡有一点姿色,就搔首弄姿的女人。”
“爱美是人的天性,就好比你去旅游,一定会选择风景美丽让人心悦的地方,而不会去贫瘠的山区。所以男人喜欢美女,女人喜欢帅哥,这不是很正常的么?就像我写小说,但凡是女主,一定得是惊天动地的美,但凡是男主,一定得帅的离谱,让所有女人为之倾倒,不然读者可不干了。”
不喜欢美女的你,才是朵奇葩呢。当然,这句话林夏可没有胆量说出来。
“还有,喜欢女主的男二男三也得帅得不行。”
看林夏那得意的小模样,靳夜薄唇微动,吐出一个字,“俗。”
“你……”林夏瞪大了眼睛,正欲反唇相讥,转念一想,笑眯眯点头道,“对,你说的很是,我就是俗,俗的不能再俗的一个俗人。哪里像您,您就是那悬崖峭壁间的一颗孤松,傲气逼人;您就是那雪山上的白莲花,不染尘埃;您就是那惊涛骇浪中的古岛,任你风吹日晒,我自岿然不动。”
靳夜睨了她一眼,替她夹了块小蛋糕。“你就扯吧,看你怎么扯下去。”
此时的宾客已经不多了,两人又不是今天的主角,剩余的人自有主人招待,他们两躲在这个沙发后面吃吃玩玩,倒也有“偷得浮生半日闲”之感。
两人正说着悄悄话,不时开开玩笑,咯噔咯噔的脚步声清晰地响起,离他们越来越近。
林夏和靳夜对视了一眼,循着脚步声抬头看了过去。
这个女人必定穿着一双性感的高跟鞋。有着妖精般的红唇,还端着一杯红酒。
林夏心里这样想着,抬头就看到了自己的猜测。
一个衣着暴露的美女举着一杯红酒妖娆的走了过来。就像电影里常演的那样。
说她衣着暴露,那是真的暴露。
一身金黄色的礼服,浑身山下闪闪夺目,让林夏想到了一颗圣诞树。那礼服暴露的可以,上身仅是四条窄小的布条前后连成两边。胸前波澜壮观的凶器只堪堪遮住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都露了出来。
不挑随意地挂在肩膀上,前胸后背都开叉直露到腰际,下半身是连体无缝的曳地长裙。
白皙的皮肤,浓艳的妆术,强烈地勾画出一种对比感。
她容貌妍丽。比那画上的明星,也不遑多让。
“夜,今晚上人多。你都没怎么和我说过话呢。” 面对两人的注目,美女红唇轻启,真正的吐气如兰
看着眼前这位美女,林夏用疑惑的目光瞥了一眼身旁老神在在的靳夜。
收到她的小眼神,靳夜立刻像林夏介绍道。“这位是司徒星辰,二姐夫的妹妹。”
又是亲戚。他们家亲戚可真是多。
“司徒小姐,你好。”林夏放下手里端着的蛋糕和叉子,起身对身边的司徒星辰打招呼道。
无视了她伸过去的那只手,司徒星辰的那只安禄山之爪攀上了林夏的小脸蛋,“小姑娘你好啊。”
林夏:“……”
她这算是被女人吃豆腐了么?
正想着,那司徒星辰可能觉得林夏的皮肤好,又揉捏了两下。
靳夜不虞的蹙了蹙眉,警告道:“司徒。”
“安啦安啦,知道啦,看得可真紧。”嘴里这么说着,那烈焰般的红唇却像林夏凑了过来,在她耳边轻轻道,“小姑娘,我对你可是有兴趣的很呢。”
“如果……”说道这里,她眼睛转向靳夜,眼波流转间一股妩媚动人的气质,“如果阿夜不要你了,一定要来找我哦。”
闻言,靳夜的一张脸更黑了。
足以媲美黑将军。
而林夏,强忍着才让自己没有好奇的看向她。
这位星辰女士,喜欢的难道是女人?
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
算了,等回去了问靳夜也是一样的。
忍住心里好奇的感觉,林夏一脸淡然,“黑色。”
没想到被自己捉弄了的小姑娘居然这么淡定,司徒星辰正内心郁闷,听她来这么一句,没反应过来,愣愣问道:“什么?”
林夏转过了头,直直的盯着眼前艳丽的美女,“我说,你适合穿黑色。”
穿上黑色衣服的她,一定会像一朵罂粟,妖娆而动人。
听到林夏的话,靳夜撑不住笑了,“司徒,没想到夏夏会不受你的调戏吧。”
司徒星辰一扫之前的媚态,毫无形象一屁股坐在了林夏旁边,“呼~今晚上真是累死姐了,你们两倒是好,躲在这里逍遥。”
靳夜端起小几上面的酒盏,淡淡道:“谁让你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也活该被你父母催婚。”
说道这个,司徒星辰就有些牙痒痒。
看到靳夜那模样,凑到林夏耳边小声道:“你可别被这家伙人模狗样的样子给骗了,其实他就是个人面兽心。”
正文 236 白菜女与玫瑰女
林夏:“……”
不是她太笨,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刚刚这个大姐不是一脸娇艳和狐媚在和她说话吗。
怎么不过一秒钟,就从狐狸精变成女汉子了。
比那个一秒钟变格格还要快。
没有形象的在沙发上做挺尸状,司徒星辰好奇的问林夏,“你怎么知道我是在假装,我自认为演技还挺像的。”
林夏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装。”
“那你……”
“我虽然不了解你,但我知道夜的性格。”
若是这女的真对她有什么心思,或者真惹人厌,至少靳夜的表现不会这么直白。
他越是讨厌一个人,面上就会越冷静。
冷淡到让你觉得周围的气压瘆人。
闻言,司徒星辰娇笑着对靳夜道:“你小子运气好,找到这么好一个老婆,真是让人羡慕。”
靳夜不屑的瞥了她一眼,“至少比你眼光好。”
司徒星辰谈过几场恋爱,找的都是那种穷小子,典型的凤凰男。
结果越是那种男人,就越是自卑,觉得像她这种女人玩玩可以,娶回家却是万万不行,只是想玩弄她。
谈了几场恋爱,结果却伤了一身的心,变得更加的放浪形骸。
到现在家里人都不怎么相信她的眼光了,所以才让她不断参加各种派对,好相看相看同级别的青年才俊。
听靳夜这么说,司徒星辰眸色一暗,旋即媚笑道“夜,你说我这么好,你当年怎么就不喜欢我呢。还是说……”
她顿了顿,将目光移在林夏的身上。
“还是说,你们男人。都喜欢这种白菜女。”
林夏:“……”
虽然她却是长得没司徒星辰美,但……
好吧,其实她就是一个白菜女。
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缺乏灵魂的深度,却像玫瑰一样拥有妩媚的外貌;另一种像朴实的白菜一样外表平凡,可是蕴含着内在的高洁。
以男子为中心的的社会就像一座房屋,它留给玫瑰女与白菜女的房间完全不同。
玫瑰女人永远不会寂寞,走在街上有男人给你提包,乘坐火车有男人为你让座,步入舞厅有男人殷勤相邀。回到家里有男人端茶送水……
有人说:女人拥有美貌就拥有一切,这句话虽然说得过于绝对,但绝不是空穴来风。
《荷马史诗》写到两个部落为了争夺美女海伦。打了十年仗,死了几十万人,可是胜利了的特洛亚部落的长老见到海伦,居然说:“没有人来责备这场战争,因为她确实是一位不朽的女神啊!”
由此可见玫瑰女人的魅力。
而白菜女人却没有这样幸运了。不要说让几十万人为你打十年战争,就是让一个男人终生为你冲锋陷阵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当数量的男人宁可把时间花在毫无希望的对玫瑰女人的冥想和追逐上,也不愿向白菜女人投去一缕哪怕是冷得像冰一样的目光。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从出生的那天起,白菜女人就注定要比玫瑰女人承受更多的落寞和失意。
若单从两人的样貌上来说,司徒星辰是名副其实的玫瑰女。
娇艳的双唇。妩媚的眼神,精致的五官,高挑的身材。饱满的胸部。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所有的一切无不吸引着男人的视线和目光。
而林夏,她这幅样貌在普通的小地方算得上清秀,但在这个以美女帅哥著名的地方。真的是比白菜女还白菜。
但是,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让一个人全部得到或全部失去,白菜女人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
那就是:她们往往比玫瑰女人更容易获得真正的爱情。
玫瑰女人是引人注目的,因为其引人注目,她们无须在内质上下多大的工夫,网络上曾经有人说过,河东狮吼的女人大抵都不喜欢在学问上下功夫,女人的学历越高,外表越漂亮的就越少。
这大概是因为女人漂亮,也就拥有了一种攻克男人的资本,用不着再像其他女人一样去抱清苦的书本。
而内质的虚弱又为玫瑰女人在爱情的悲剧埋下了引线,对玫瑰女人穷追不舍的男人,他们最初看重的往往是女人的外貌,外貌总是要凋零的,而玫瑰女人又没有内在的东西可以替补。
一旦有了新的玫瑰,玫瑰女人在爱情上的前途就可想而知了。
玫瑰女人可以凭美貌找到官员,找到名人,找到大款,但她们不容易找到真心的爱人。
白菜女不同,由于缺乏玫瑰的妖艳和芳香,她们喜欢在内质上做文章,或温柔体贴,或学问渊博,或善良正直,或才华横溢……
她们知道外貌是爹妈给的,想改变也无能为力,她们唯一能够抓住的就是生命中的一些变量。
而那些敢于走向白菜女人的男人大多是看重智慧胜过看重外貌的人,正因为他们首先就没对女人的外貌抱太多企望,现在漫长的岁月过去,他心爱的女人变老了、变丑了,对他们也不是一种如何不堪忍受的打击。
与玫瑰女人相比,白菜女人找到的男人外在的条件也许不那么赏心悦目,却更经得起风雨的侵袭、冰雪的击打,更容易与自己的女人在坎坷中携手同行。
没有一个女人不喜欢自己天生丽质,也没有一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妻子漂亮,然而,当美色与内质不可兼得时,我们也只能为心灵多增加点营养了。
可是,她明明说着不好听的话,为什么语气却又如此的嘲讽和……哀伤。
“外貌易老,容颜易逝……”司徒星辰喃喃道,“我真是羡慕你。”
林夏无语的看着眼前这个美女,难道美貌还成了她的负担?
出身高贵,家财万贯。从小受万千宠爱长大,还长着一副天然的倾国倾城的容貌,居然还闷闷不乐。
可见这俗话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看着眼前这个一副放浪形骸,却一身抑郁气质的美女,林夏无奈道:“司徒小姐,难道你就没有你喜欢做的事,或者是爱好么?”
“什么?”正在惯着红酒的司徒星辰愣了愣。
“比如说看书,画画,弹琴。唱歌,跳舞,演戏。旅游,不管是哪个一个行业,哪一项工作,都没有你喜欢的么?为什么不将时间放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面,而是将所有的精力都花在男人和抱怨上面呢。”盯着她的眼睛。林夏认真道。
“人们常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有魅力,其实这话对女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你和夜一样,从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拥有了。无需作任何事情,一辈子也吃穿不愁,有了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呢。有多少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就是为了存够钱,在某一天不用为生活发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外貌易老。容颜易逝,高尚和智慧却永远不老。也永远不会挑人。你已经拥有了如此得天独厚的一切,羡人的家世,美貌的外表,为什么不让这些东西做基础,去学习那些不管你怎么变,都只属于你的内在呢?”
白菜女没有外貌,所以拼命学习内在,她们就像那一朵小花,淡淡却动人。
可那空泛的玫瑰,若脱去了浮躁,变得雍容,不是比那小花更吸引人么?
“似共东风别有因,绛罗高卷不胜春。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听了林夏着一席话,司徒星辰陷入了沉思中,“任是无情亦动人”。
她自来富贵,身边虽有几个朋友,却大多是男性,没有真正知心的女性朋友。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不会喜欢和一个比自己更漂亮的女人做朋友。
尤其是在她们家世差不多的情况下。
至于男性,比如靳夜这种,哪里会有她这种烦恼。只有女人巴上来,怕被他抛弃的,哪里还怕被女人抛弃。
所以,从根子上来讲,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有优势。
即便是富可敌国,还是改变不了女人天生的劣势。
“你说的很对……”司徒星辰抬起头,哪里还有两人的影子,“这个可恶的靳夜,又把人给拐跑了,下次再找她聊聊。”
她握了握拳,急匆匆的走了。
靠在靳夜的肩上,林夏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后天吧,明天再在家里待一天,处理一点事情。”
“嗯,”闻着鼻息间熟悉的味道,林夏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人恍惚的睡了过去。
今天实在是太累了。
等到她被惊醒的时候,靳夜正在给她盖被子,入目是熟悉的景色,身下是柔软的触感。
林夏坐了起来,抱怨道:“你怎么不叫醒我。”
声音软软的,带着一丝的沙哑,听得人心里一动。
“怎么没叫,你睡得像头小猪,怎么叫都叫不醒。”见她醒了,靳夜索性将她抱在了怀里,在唇上啃了一口,笑道。
“胡说。”林夏白了她一眼。
“好了,又不是第一次抱你,这么急做什么。“
“上次和这次能一样么?”上次是她遇险,是特殊情况,“这可是在你家里,若是被你母亲知道了……还有,这么多人看着,多难为情。”
靳夜捏了捏她的小脸蛋,“你不是自诩厚脸皮么,怎么还知道难为情?”
听到这句话,林夏仿佛回到了上辈子和小伙伴一起对骂的时候,脱口而出一句,“你才厚脸皮,你全家都是厚脸皮。”
“那可不是,你和我都是厚脸皮,正好一家人。”
看他那一本正经的样子,林夏牙痒痒,真想咬他一口。
PS:
好吧,刚开学,百废待兴,苦逼的学生党。看文的亲们也要开学喏,一起加油吧!PS:某毓也是苦逼的白菜女啊,渣渣渣……
正文 237 锦绣
事实上,她也这样做了。
顿时,靳夜的脸上就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牙印。
林夏呲牙咧嘴的笑了笑,露出了两颗洁白晶莹的小虎牙,看着可爱极了。
看得靳夜心里一动,嘴里却道:“行了,夜已深沉,你还是先休息吧,我不吵你了。”
林夏真的有些困了,打了个哈欠点了点头。
目送他离开,简单梳洗了一下,就睡下了。
第二天吃了早饭,靳夜出门了,林夏便坐在书房里上网。
点点女生网已经成立了半年,而公司也将网络和实体联系起来,陈清作为 站建立起来之后,迅速升值了。
成为了网络和实体这两块的总主编,旗下有不少主编和责编。
陈清虽然对网络小说不是很懂,但她人聪明,学习的很快,加上林夏劝她很及时,从网络 络文学的很多特点,所以在点点女频成立后,很快就适应了这个身份,并且做的还不错。
而琉颜作为她旗下的一员大将,自然也在上面挂号了。
而自她入驻以来,女频首页就一直挂着她的名字。
上面写着琉颜最新力作——《锦绣》。
书名很文艺,内容也是琉颜一贯冷静的风格。
《锦绣》没有《谋尽天下》大气,也不像《小富即安》那样质朴,像它的名字一样,缱绻而华丽。
这是一篇宅斗文,是琉颜继权谋文,种田文之后的又一力作。
将高门大户里面的宅斗情节,以及古代大家族里的规矩写的丝丝入扣,让人看着就觉得严谨。
打开点点女频首页,入目就是粉红色的页面,她的名字和书籍在右侧稍微偏下一点的地方推荐。
点开 《锦绣》的页面。
她是侯门嫡女。却识人不清,误将狼人当亲人。
最后落得远嫁他乡,客死异地的下场。
重活一世,她要改变命运,护住家人,一世锦绣。
文章并不长。也才二十多万字的样子,下面的书评区却已经开始闹翻了。
被她置顶的几篇长评已经有一百多楼了,林夏随意的翻着。
1楼:果然还是颜大的书看着有感觉,没有考据过的书像小孩子过家家,看几页就没看下去的欲望了。
2楼:楼上的说的很对。为了颜大特意注册了一个账号,这下幸福了,以后每天都能看到颜大的更新。比等实体好多了。
3楼:等颜大的实体等的我花儿都谢了。
4楼:你们别这么说大大嘛,她写书的速度算是很快的了好吧。偶是颜大的脑残粉,路过……
5楼:你们都歪楼了,我是来替楼主正名的。楼主的评论写的很好,文采斐然,作为颜大的书评,很适合。
6楼:偶是楼主,嘿嘿。颜大已经私我了,说这本书要是出版了,会把偶的书评印上去呢。偶居然能和颜大的书近距离合影。各种兴奋ing
7楼:啊啊啊,楼主你好幸福啊,人家也要
8楼:楼上的淡定。你要能写出楼主这种集古诗散文骈体文于一体的长评,相信颜大也会私你的
9楼:8楼的是坏人,画个圈圈诅咒你……
因为没有多少时间,所以写这本书基本上都是在空间里面写的。
虽然省了林夏不少功夫,那段时间林夏却各种精神恍惚,都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在空间里面写文休息,休息写文,如此反复,这才有了这本《锦绣》。
现在文文已经二十多万字了,手里也只有二十多万的存稿了。
林夏是打算将手里的存稿用完,然后直接出版,并不打算在网络上将文章全部都贴出来。
这点也和陈清商量过。
将存稿搞定之后,林夏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从空间出来的时候累的不行,可外面的时间几乎没有动,菲佣劳拉还奇怪为什么她睡了一觉之后,越睡越累了。
看了下书评区,回复加精等等忙活了一会儿,然后将所有的存稿定好时间,便打开了书架。
她是一个作者,更是一个读者。
一个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让人感同身受的文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看的文章多。
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熟读唐诗三百遍,不会作诗也会吟。
如果你不爱看书,自然感受不到书中的乐趣,也自然写不出让读者喜欢的文章了。
反正加盟点点之后,公司送了个高v的账号,里面还有10000块钱的点币,目前来说,想看什么书都没有问题。
而现在,她正在追一本清穿小说,书名——《清穿记事》。
上次她在书下面留言了,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回复。
点开那本 评,发现下面有了一条回复。
琉颜:“绯大,我发现,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合起来就是琉颜绯毓呢。哈哈,文章很温馨平淡,偶很欢喜,加油~”
琉颜绯毓,流言蜚语。
绯毓:“谢谢,很有缘,原本想叫琉颜的。”
看到这条回复,林夏有些惊讶。
她虽然不说像张爱玲,郭敬明等等这么红,可在内地也算是小有名气吧。
这本《清穿记事》的作者居然没有听过自己,还打算叫这个名字,真是让人诧异。
要知道,她看书也算是比较挑剔的了,这本书她可以找出很多缺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情节不多,故事太过平淡。
这本 ,没有其他小说中的曲折起伏,勾人心魄,欲罢不能的感觉。
比如小说中必要的三章一个小高潮,五章一个大冲突,还有人物的脸谱化,事情发展进程要适中,不能太流于生活等等之类的。
其次,很多地方描写的有些生硬。不够生动。女主很普通,缺点一大堆,有点女孩子的小清高,善良。喜欢优秀的男子,会有点阿q,会反省自责。但通常也会故犯。
不过对这个,林夏倒是能够理解。
女生嘛,立场总有那么点点的不坚定。
至于男主么?总感觉她把四四写的太温情,没历史上那么冷酷铁腕。在林夏的感觉中,历史上的胤禛应该不是这样内敛而温柔的男人。
最后。也是文章的硬伤,那就是每天更新的字数不够多了。
就算是她,用琉颜这个名字。每天都要写3000字,不敢轻易的请假和断更。不然,等着她的就是陈清的小皮鞭和小黑屋。
当然,即便是缺点一大堆,在文章的内容方面,她倒是比较满意。
里面有写她喜欢的诗,词,佛经。曲子,文章很符合作者的标签,种田文。
没有太多的勾心斗角。没有太多的宫斗宅斗。
关于阴谋和勾心斗角的,很多地方都被作者一笔带过了。
一本书看下来,林夏总能感到淡淡的温馨。眼前仿佛出现一个浅浅微笑的美丽女子,始终用她那样的一颗心,包容这一切。
淡淡温馨,淡淡情。
刷新了一下书架,发现这个作者居然又断更了。
林夏无语了,这都断了快两个星期了,到底干嘛去了嘛,都不和读者说一声,太伤心了。
心里抱怨了一通,想到自己这段时间也是忙碌的很。
若不是有空间,要不是空间的时间是静止的,她不也一样要断更十天半个月的。
这样想着,心绪也平静了很多,在自己的留言下面又写了一条,“是嘛,太有缘了,会保持关注的,o(n_n)o~”
这本书没有更新,林夏便回到了首页,找到清穿的标签,点了进去。
现在正是清穿文大肆流行的时候,她喜欢看清穿,但却没有想过写它。总觉的面对这段历史,她缺少了点什么,没有写文的感觉。
唔,要不要再写一篇文玩一玩呢?
林夏靠在真皮转椅的靠背,微微仰着头,闭着眸子,食指轻轻敲击檀木桌面,在空荡的房间里发出沉闷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