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个伤感的真相”,陆玉叹息道。
“你准备拿这只鬼怎么办?”
“先看看她身上到底有什么故事。”他轻晃了一下金铃,把女鬼收了进去:“天要亮了,女鬼会被阳气灼伤。”
他顿了一下:“去我的狐狸洞里听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女主心情不好,男主就想法子逗逗她呗,赏“鬼”就和咱现在看电影一样,老有趣了。
☆、收“鬼”
初次来到阿仁的狐狸洞,陆玉只觉得被温柔的白色所包围。
阿仁的家很小,似乎比陆玉的小木屋还小。一个小小的山洞,地上铺着厚厚的白色兽皮毯子。构成山洞的石块不是寻常的青色、黄色或者棕红色,是一种温柔的月牙白色。山洞的顶端有一盏橘黄色的灯,在妖力的作用下,始终静静地悬浮着。灯罩的底部缀着一溜圈的珍珠,珍珠也散发着淡淡的暖黄色的光。山洞的石壁上镶着好多块玉石,几十块玉石围成一个圈。玉石白净光滑,发出莹莹白光,有的像弯钩,有的像是玉盘,酷似月亮的阴晴圆缺,而它们似乎也是按照月亮的阴晴圆缺所排列的。
一张兽皮毯,一盏橘色的灯,一圈月亮玉石,这三样东西几乎就是狐狸洞的全部。
这一切和陆玉心中所想的大不相同。阿仁是狐仙,是大妖怪,他有着漫长的岁月,陆玉以为他的狐狸洞里会摆满了各个时期各个朝代各个地域的奇珍异宝,会像人类一样在墙壁上挂些自己欣赏的山水画,或者至少会有些名贵的家具。
可是,阿仁的狐狸洞冷冷清清的。
陆玉觉得自己仿佛窥探了他的内心------孤独。
孤独......
阿仁席地而坐,对尚有些惊讶与心疼的陆玉道:“就随意坐一坐吧。”
他盘着腿:“唔,狐狸洞没有椅子,也没好茶,你将就一下呗。狐狸就是这样,没你们人活得精细,原谅原谅。”
他笑嘻嘻的,嘴上骂着自己简陋的洞府,实则还是满骄傲的。活得自在舒服就好。
陆玉学着他的样子,席地而坐,毯子毛茸茸的,很舒服。
“怎么看那个女鬼的故事?”
他取出铃铛,摇了摇,放出了那个女鬼,又笑着对她道:“别急。”
女鬼悬浮在半空中,闭着眼睛,好像昏睡过去一般,她长长的头发柔顺的垂下,竟然能触及到地毯。
女鬼是个美人,美人的无辜死去总是让人有些心疼。更何况她的执念久久不愿散去,生前大约有什么冤屈。陆玉在心里为她惋惜。
阿仁生出一团绿色的火焰,放在女鬼身下慢慢烘烤。女鬼的身体渐渐透明,胸口浮现出几缕五颜六色的烟雾。
陆玉看见阿仁站起身来,他的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也变得透明了。阿仁就用那双透明的手,轻轻划开女鬼的胸膛,又小心翼翼地用指甲捏起一小缕红色的烟雾。
他又坐回毯子上,双手却还是透明的。
他向陆玉眨眨眼,“去看看她的故事。”他一边说着,一边握住了陆玉的手,带着她飞入了那团红色的烟雾中。
陆玉感到一阵头昏目眩,双脚触不到地,所幸的是左手被阿仁紧紧握住,让她心安不少。
她听到阿仁轻轻唤她,叫她睁开眼睛。
他们已经站在一栋宅子里面,宅子的风格古朴,不像是当下的。
“我们就从小姑娘出生时看起吧。”
“这里是多少年前?”
“不知道。”他坦白,不再是无所不能的狐仙样子。
“握紧我的手,我们可能还要飞一会。”
“我不太舒服,可不可以坐一会。”她的脸色苍白。
他蹙着眉头:“这里面不能久留。”
他突然笑的连眼睛都弯起来,妩媚的桃花眼亮亮的,像一只偷到鸡的贼狐狸:“我化为原型背你。”
他一定是想看到陆玉惊诧的表情,他想戏弄她。
“好极了,我还没见过成了精的狐狸呢。”她来了兴致,不适感渐渐消失。她盯着他的屁股那块看,目光灼灼:“你有几条尾巴?”
他没想到调戏不成反被调戏,就抿紧了嘴巴,不说话。
“好了,我感觉舒服多了,我们走吧。”她拍拍他的肩。
其实这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飞行。陆玉觉得自己一直站在原地,而女鬼的一生仿佛一幅幅画卷,以极快的速度在他们眼前掠过。
并不是一个惊天动地、缠绵悱恻的故事。
女鬼叫做焦幸,是祀水城的本地人。男孩杨琪住在她家隔壁,两人从小就在一块儿玩耍,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他们渐渐长大,对双方的感情也渐渐发生变化。
他们相爱了。
他们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了解对方这样那样的优点和缺点,双方坦诚心意后的爱情生活很是甜蜜。
年轻的人总是有些冲动和好奇。在一个意乱情迷的夜晚,杨琪和焦幸偷尝了禁果。
那时他们才十四岁。
不幸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焦幸意外地怀孕了。
他们年龄太小,听到这个消息后惊慌意乱,踟蹰了整整半个月,终于决定偷偷打掉孩子。天不怜人,焦幸和那个想被他们抛弃的孩子一起死去了,因为假的打胎药。杨琪不仅心痛欲绝,他还很惊慌,可以说是他一手促成了焦幸的死亡。若被焦幸的父母知道了,怎么办?
这个年轻人有一副狠心肠。
杨琪帮死去的焦幸穿戴整齐,然后在深夜里把焦幸抛到祀水湖中,做出落水死亡的假象。
十年后的杨琪娶妻生子,日子平平凡凡。但是自从妻子怀孕后,他总是做噩梦,梦到惨死的焦幸,他的妻子也总觉得肚子疼,去看大夫,却又没什么病。夫妻二人困扰不堪,只得去城郊的狐仙庙烧香祈愿,希望能孩子能平平安安的降临。
阿仁和陆玉从那团红色的烟雾里钻出来。
陆玉看着悬浮在半空中的焦幸,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青青杨柳树下快乐地嬉闹;
一起咿咿呀呀地背诗词;
他偷偷送她的小布老虎;
她为他缝制的香袋子;
红着脸坦诚心意;
牵手,亲吻,红罗帐;
怀孕,慌张,买药,堕胎;
止不住的鲜血;
冰冷的湖水;
十年的执念。
焦幸的怨恨无法散去,在杨琪的宅子外整整徘徊了十年。那团执念懵懵懂懂,未开灵窍,只知道每日傻傻地沿着宅子绕圈,绕圈。
产生实体鬼怨的,并不是焦幸,而是她肚子里未出生的婴孩,焦幸固然死的冤枉,却没有满心的怨恨。那个孩子尚未出生,就被父母亲残忍地杀害,他不知事,怨恨反而更加强烈与纯粹。他怨,又不知道具体该怨恨什么。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恨呢?他不懂。
好像应该责备男人的残忍与冷血,但是细想一下悲剧的缘由,总归是时间的问题。
在错的时间,即使做了对的事,也会酿成悲剧。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春宵......
又或者两人已经二十四岁,不会再那么不成熟的处理意外......
时间真是折磨人的狗东西。
“这只鬼,你要怎么对付它?”
“给它个痛快吧。”他摸摸嘴唇,思考道。
“既然没有轮回,那是不是也没有超度之说?”
“自然没有。”他答得干脆,想了想又补充道:“和尚道士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的话你千万不能信。”
“奥。”她应道,必须要照顾这位大妖怪的心理。
“那能不能让这只鬼附身在别人身上?”
他挑了挑眉,示意她继续讲下去。
“先把它的记忆洗去,再让它附身到杨琪妻子肚子里的孩子身上,怎么样?”她有些兴冲冲的,觉得这是个了不起的伟大善举。
但是他却从嘴里轻轻吐出两个字:“做梦。”
他用手指狠狠地弹了她的脑袋一下:“这么做是有违天理的。以后少看些话本子,那些东西也不能信。”
她捂着脑袋,揶揄他道:“你不是大妖怪么?”
“大妖怪也怕天命。”
“你老实说吧,你今年几岁了?”她突然问道。
“几千岁吧,我忘记了,以后想起来了再告诉你吧。”
“果真是大妖怪。”她啧啧嘴。
他把女鬼收进金铃铛,叹道:“我暂且把她收起来,若她能开灵窍,再放她出来。”
他的左手燃起一团绿色的火焰,把刚才那团红色的烟雾烧毁了。
“你把它的记忆烧了?”
“嗯。走吧,我送你回家。”他淡淡道。
作者有话要说:
☆、狐狸尾巴
太阳刚从地平线上冒出脑袋,半透明的月亮还没落下,陆玉就起身练剑了。
晨起练剑几乎是每个剑客的习惯。早晨空气新鲜,安静清幽,人也神清气爽,是练武的好时机。更重要的是,晨起代表了剑客们勤奋刻苦的精神。什么都可以丢,意志和精神不能丢。精神这种虚无的东西,最是需要表面现象来体现。
就在小木屋前面的空地上,陆玉练了十遍基础的剑法,满身是汗。
其实陆玉并没有晨起练剑的习惯。她对剑术的领悟能力高,没有必要靠勤奋来补拙。她的个性懒散,喜欢自然,也不会为了所谓的精神意志来牺牲睡眠。但是她今天有点烦闷,辗转反侧地睡不着觉,只能练练剑,出些力气,来消消心头堵着的一些思绪。
昨日去程府教授剑术,小姑娘一反常态地高兴。陆玉问她缘由,她起先还支吾着不肯说,后来实在是憋不住,就和陆玉分享了藏着掖着的好消息。
“姐夫去东面查账,要路过程府,就带着姐姐顺便来程府小坐一会。姐姐偷偷跟我说她现在可幸福了。哼,那些传言都是瞎说的。”
“传言大多不可信。传言里,我们武院的姑娘们各个长得跟母猪一样呢。”
小姑娘咯咯一笑:“不过姐姐不让我告诉其他人,尤其是父亲,她要让父亲后悔。父亲当初明知道姐夫的腿是残的,还送姐姐去联姻,真是冷酷。”
小姑娘又掩着嘴,小声在陆玉耳边道:“姐姐爱上了姐夫。她终于把以前仰慕的那个男人忘掉了。”
“不过,你说,在爱着一个人的情况下还能重新爱上另外一个人吗?”
“这,我不知道。”陆玉摇了摇头,到目前为止她的情感经历还是空白的呢。
不过陆玉经常和子金看话本子,理论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你就像是一把钥匙,和你相配的锁,并不只有一个。你当然能够同时爱着两个三个男人。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哪个会陪伴你一生,哪个更加适合你或者你更加爱他。
你的选择决定着一切。
又或者是上天并没有给你安排多选题,他一次只赐给了你一个人。你爱着第一个人,但是由于种种客观主观原因,你们不能在一起,你们必须分离。这时候,第二个人出现了,他抚慰了你在第一段情感中受到的伤害,把你拖出了痛苦的泥潭,如果恰巧第二个人的性格脾气相貌都对你的胃口,你对他的感激便能慢慢化j□j情。
不是有句经典的言论么: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方法就是重新开始另一段感情。这两种情况的本质是相同的。
不过难的是,你是否真正爱上了第二个人?就算爱上了,那你对第二个人的爱是否比第一个人深。
最好的检测方法当然是再和第一个人见一面。不过,大多数人并没有这种机会,有机会的人中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刻意地尝试------他们不愿意辜负了第二个人的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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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人不能思考感情问题。一旦想的多了,他们会更加孤独,更加渴望。
陆玉就j□j裸地渴望了,对象是那个夜夜来她屋前唱歌的狐狸精。
她今年二十有一,却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向她表达过爱慕。她至今都没有机会体验一下爱情的滋味。
陆玉不是个美人,尽管她的名字很美。她只是个普通的姑娘,有着普通但还算耐看的相貌。她脸蛋微微有些方,但幸运的是她有个小巧的下巴和精致的唇瓣,衬得脸型很是可爱。她的眉毛很淡,眼睛却黑亮。她的身形较一般女子高,可能是从小练剑的缘故。她的手脚却都小小的,微微有些肉感,尽管她很瘦。
她的相貌不出众,也没有和同院的男剑客们特意的接触,所以一直是孤身一人。
陆玉相信一见钟情。她觉得,一个人活了这么些年岁,总该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异性。自己心里有了衡量的标准,等遇到了那个合适的人,总是能够很快察觉出来的。有的“很快”就只需要一眼。
陆玉当然有一套衡量的标准,只是现在,这套标准失了效。
她对阿仁产生了一种道不清的感觉,像是爱情的感觉。
阿仁不是人,是只成了精的狐狸。但是正是因为他是狐仙,他才神秘,才带给了陆玉那种道不清的感觉。
或许,有些时候,心里那套衡量的标准是无效的,这套标准总结了你活过的岁月,却不能精确的预料你的将来。
谁又能理得清?
所以,陆玉很是烦闷,心里头乱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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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完剑,陆玉简单地用冷水冲了下身子,擦干后就裹了一件白色袍子,坐在椅子上喝茶。喝的是菊花茶,在瓷城买的上好的甘菊。
陆玉练完剑后只觉得口干舌燥,就用一个脸盘子大的奶黄色瓷盆缸泡茶,瓷盆缸容量大,一次能喝个痛快。她本身就不是个讲究的姑娘。
忽然间,她听到有人敲门。天刚微微亮,此时会是谁呢?她心生警觉。
“是我,阿仁。”他的声音温柔,就像她刚刚喝下去的菊花茶。
陆玉连忙开了门。
门外是一人一狗。阿仁牵着一只雪白的大狗,狗的皮毛光滑,眼睛圆溜溜的,看起来很机灵。
“我听见你的练剑声,知道你醒了,就想找你一起溜溜狗。”他的目光先是凝着她,然后偏向一边:“不请我进来坐坐?”
陆玉连忙把他迎进来,清晨的来访是在太叫人意外了。
桌上是陆玉刚才喝茶的大瓷盆缸,凳子上还搭着陆玉刚换下的练剑服,陆玉身上穿着稍稍透明的白色袍子,一切都让她有些害羞。
“我先去换身衣服。”她急忙转进睡觉的小房间,换了件淡青色的绣花衣裳,整理好头发,才推门而出。
阿仁坐在椅子上逗狗,听见动静就抬头冲她一笑:“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和我去遛狗?”
她甩了下头发,做潇洒状:“方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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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儿在前面慢悠悠地踱着步,时不时小跑一段,阿仁和陆玉在后面并排着走。山间的晨风吹来,分外凉爽。
“你这狗有名字吗?”
“旺财。”
“怎么这么俗气?”
“教我养狗的那位大婶帮忙取的。俗气的名字好养活。”
“你这狗养了多少年了?不会和你一样是妖怪吧?”她好奇道,眼睛直直盯着那条狗,寻找着蛛丝马迹。
“三年前养的。”他用手指弹了她的脑瓜一下:“他是正常的狗,不像我,大妖怪。”“大妖怪”三个字拖得格外的长,像是嗔怒。
气氛很是融洽,她就提出了一个略有些冒犯的问题:“狐狸不是怕狗的么?它怎么这么听话,没吠你、咬你?”
“我会怕它?”他挑眉看着她:“养只对头才好玩。”
“你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她恭维道,揶揄的语气。
“就是很厉害,没有好像。”
太阳刚刚升起,所以格外的红,那红光照射着陆玉的双颊,使她觉得脸上微微有些发烫。太阳周围的云朵都被染成了鲜艳的玫红色,瑰丽极了。在这么一个美好的早晨,和阿仁一起遛狗,真是闲适啊。
阿仁抬头看着那瑰丽的天空,道:“我们去上去玩玩?”
“啊?哪里?”
“云彩上,你看,今天的云真美!”他赞叹道。
他的一只手揽在她腰间,另一只手轻轻握住她的手,轻点地面,就飞了起来。
真像是在梦中。他和她就随意地躺在云彩上,什么也不做,懒懒的,漂浮着。
她忽然来了兴致,撕下一片云彩,捏成一个长条状,前细后粗:“你猜猜,这是什么?”
“打狗棒?”
“不对,再猜。”
他看着她,一双桃花眼,眼珠黑亮亮的,像旺财一样,有种让人心软的魅力。他用眼神诱惑她说出答案。
“好吧,我告诉你,答案是......”她故意停顿:“答案是狐狸尾巴。”她放声大笑,用云做的狐狸尾巴骚他的脸。
“这才是真的狐狸尾巴。”他的腰下忽然长出了毛茸茸的东西。
她惊呆了,喃喃道:“怎么只有一条?”
“怎么?应该有几条?”他把雪白的毛尾巴伸到她的脸颊旁,轻柔地抚着。
“成了精的狐狸不都是九条尾巴么?”
“难道你只是那种小妖怪?”她躲着毛尾巴的骚扰,发问道。
他嗤笑一声,“又是在哪看的胡七八糟的话本子。”
他轻轻摆着尾巴,神色骄傲:“是不是很美?”
她岂有不恭维之理,连忙称是。
“让你看个绝技。”
他降下云头,落至一颗大树顶端处,又用手轻轻在云朵上掏了一个洞,从洞里把尾巴垂下去。尾巴时不时轻摆着。
“嘘,不要闹,看下面。”他用一根手指轻抵着唇瓣,语气诱哄。
不多时,她听到鸟叫声,然后,她张大了嘴,瞪着眼看见一只傻鸟被他的尾巴钓上钩。
他神色得意:“小时候的绝招,抓了不少呆鸟呢。”
毛茸茸的尾巴,可爱的男人,她都忍不住想要抱抱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八阿哥李景云
陆玉照例去程府教授剑术。小姑娘程纪茵现在练剑愈发的刻苦,有种玩命的意思。真是个让人心疼的小孩。
子女承受着父母的恩情,也同时承受着父母的压力与自作主张。父母子女之间的恩怨矛盾,大多数都是理解的问题。但是,大多数的父母子女又都选择不去理解对方。理解代表着让步,谁愿意让步呢?
陆玉正在给小姑娘演示一招攻击的剑术时,突然有小仆来报,说外面有一个斯斯文文的公子哥找陆剑师。
陆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阿仁,她在这个小城市里没有其他相熟的朋友。
阿仁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来找她遛狗;当夜空变成墨蓝色,月亮升起的时候又来她屋前唱歌。他在她屋子门口种月桂树,在她略有惆怅的时候邀她去赏鬼,带她飞上云端,给她看狐狸尾巴。他容貌无双,风流倜傥,幽默风趣,又有些小可爱,时不时也会展露出那种活了千把岁的脱俗之气。他能够让世上任何一个女人为他着迷。
陆玉也不例外。
不过,欣赏、喜欢、爱、相守、婚姻,这五样东西大不相同,给人的感觉也是大不相同的。尽管很少有人能够完全分辨得清。而很多伤心□的源头也正是由于痴男怨女们尚未分辨得清这五种感觉,就匆匆忙忙做出选择。人是脆弱的小动物,任何一点情感的差错都能成为一辈子的心结。
陆玉虽然是个剑客,但是她的内心却还是有些敏感的。她明白,自己欣赏阿仁,甚至有些喜欢他。可是她要不要向他坦诚心意,要不要与他厮守,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他们之间的鸿沟在于阿仁的属性------他是千年狐妖,完全不一样的品种。更何况,他莫名其妙的出现,和她亲近,却始终没有交待缘由------是因为喜欢她吗?哪有如此无缘无故的喜欢?
而且,感情的开端难道不应该由男人们来主动吗?姑娘们应该是红着脸,等着男人们的甜言蜜语、山盟海誓,然后选择答应或是拒绝。
阿仁固然是她生命中的一段奇遇,可她难道就应该急躁进取吗?奇遇和爱情是不同的。爱情是一项意志、一项决心、一项允诺。陆玉在心里偷偷劝自己:他们现在的关系就是普通的朋友,她可不能做出什么太过主动的出格事情。且行且看,一切自然发展就好,时间会告诉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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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拜访陆玉的是同在武院学习的瘦弱斯文的八阿哥,不是阿仁。她松了一口气。
八阿哥李景云穿着一身暗青色的粗布衣,头发也仅仅用金色纹边的黑锦布束起,身上背着一个竹箱子,就像是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他的名字“景云”取自名篇《楚辞》的一句话:龙举而景云往,大约是他父亲圣德皇帝对他的殷殷期盼吧。“景云”二字大气磅礴,却又不失斯文秀气,是个极好的名字,可偏偏凑巧的是,武院同级的学生中有个叫龙举的人,还是个男人。大家都知晓八阿哥名字的由来,自然就少不了拿他俩开玩笑:龙,“举”,而,景云,往。偏生八阿哥因为体弱多病而面容苍白,身材消瘦,那个龙举又是个强健有力的汉子。他俩放在一起,倒真让人往那方面想。
在陆玉的印象中,八阿哥李景云是个安静的青年。他总是独自一人在竹林里看书,练剑,平日里也不常说话,因为体弱的缘故他不和众多的学子一起上课,像是个独行侠,与武院的众多男剑客们格格不入。陆玉听闻,男剑客们很不待见他------李景云是皇子,总有些特殊的待遇,加上他平日里不和其他男学子来往,一副孤高不合群的样子。男剑客们以强为尊,李景云的剑术勉强能让他少受些病痛的折磨,但离好还差的远呢,更别说强了。在武院里没有扎实的剑术,别人很难瞧得起你,没有强者的实力却要享受强者的待遇,那别人更加会在心里暗暗鄙夷。
但是,八阿哥很受女剑客们的欢迎,因为他的高贵与清冷,也因为他的病,他的孱弱。
陆玉和李景云没有什么交情,他们在一个武院一起学习了好些年,但交谈的次数却屈指可数。陆玉不明白此时李景云找她做什么。
不太相熟的人见面总是无话可说,分外尴尬。李景云是个寡言的人,只能陆玉先打招呼,开始这场交谈。
“李景云,你好啊。”他们是同级,现在也不在朝堂之上,所以陆玉就直呼其名。
李景云对她报以微笑:“你好,陆玉。”
“怎么想到来看我?”
他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只说道:“将近午饭的时间了,我请你去酒楼坐坐?”
“好,不过容我先去和学生告个假。”在程府门口聊天叙旧是不太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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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玉带着李景云去了经常光顾的小饭馆。小饭馆的菜肴美味,而且价格公道,不过对皇子而言可能稍稍简陋了些,陆玉暗中观察了下李景云的神色,他并没有任何的不满和不自在,她就放心了。
因为还没有到正午,所以小饭馆里的人并不多。陆玉挑了张靠里的位置,和李景云面对着面坐下了。是陆玉点的菜,她有一种主人招待客人的感觉。
李景云要了两大坛子酒。
陆玉心中有些疑惑:喝酒对病体不好吧。不过他们并不相熟,所以她就没有多说什么。
李景云从竹箱子里掏出一包东西递给陆玉:“这是子金托我带给你的。她还说下个月要来看你。”
“子金”、“子金”,叫的这么亲密,莫非陈子金这货和八阿哥好上了?陆玉暗暗揣测,心理活动没藏得住,脸上浮现了一个贼贼的笑。
李景云在桌子对面看到了这个贼笑,不由暗叹:两人都是这么可爱有趣,难怪是好友。
东西的外面用黄色的牛皮纸包着,陆玉想也没想就拆开了外层。是一本书。子金爱看话本子,遇上喜欢的话本子总要推荐给她,她让李景云捎给自己一本书,陆玉毫不惊讶。不过,让她略略有些惊讶的是书的名字:《我在你身后》,标题的下方还写了一行小字作为书的简介:柔弱的他遇上强势的他,会有怎样的火花?翻开书的扉页就是一张两个男人亲吻的美图,陆玉一瞬间就懂了。美图的下方是子金的附注:李景云喜欢龙举,准备千里迢迢去找龙举表达心意呢,你可千万要鼓励鼓励他。他们,老不容易了。“鼓励鼓励”四个字还格外的大,用红颜色的笔加粗了。
陆玉假装淡定地合上书,重新用牛皮纸包好,眼睛却忍不住打量坐在对面的柔弱公子。她在心中暗暗惊叹:没想到,他们还真的有一腿。
陆玉试探的问道:“看你风尘仆仆的样子,是要到哪儿去?”
“玉澜城。”
她眨巴着眼睛,兴致勃勃地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李景云估计子金早就把他的事告诉了陆玉,就不再隐瞒:“我要去找龙举,我爱他。”这不是件见不得人的事,他要能够大胆的面对。
尽管刚才已经知晓了这件事,可是陆玉还是惊讶地张大了嘴。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人能够坦诚地说出禁忌之爱。这份勇气,让人敬佩。
“我支持你,有什么困难尽管和我说。男追女,隔层山;男追男,隔层纱。”陆玉站起身来,豪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她是真心有些敬佩他。
“谢谢。”李景云苦笑道。然后他不再说话,连喝了小半坛子酒,他大约还有很多的苦恼和困难。不过,他已经跨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不是吗?
“去我家坐坐?”她提议道。一般情况下她不会邀请任何男子去她的住所,但是,李景云和她一样喜欢的是男人,就像是姐妹,而且他又受了情伤,她不忍心看他继续喝酒。
“好。”他扯着嘴巴勉强对陆玉笑了一下,然后背上竹箱子,带上没喝完的一大坛子酒,略有些蹒跚地向门外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厚着老脸皮,求收藏,求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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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举而景云往
李景云和陆玉是坐轿子回去的。
回去的路上,李景云还是闷闷不乐,不停地灌着酒。
他大约有些醉了,就喃喃自语道:“男追男,隔层纱?哼。”然后,又语气凄惶地道:“我那么狠心地拒绝了他,他怎么还可能和我好?”
陆玉只能无奈地拍拍他的背。
好不容易到了城郊南山脚下,李景云已经醉的不成样子。
陆玉扶着脚步虚浮的李景云进屋,心中苦恼的很,暗暗后悔请他来家里坐坐。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付喝醉了的李景云。而且,她付了好大一笔轿夫钱,险些把身上所有的铜板掏光。她现在不帮朝廷做事,挣的少了,生活上有些清贫。
不过,陆玉赚到了一点:李景云喝醉后反而有些话多,开始絮絮叨叨讲自己的苦恋。陆玉大饱了耳福,满足了那颗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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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云的故事,就是从八卦开始的。
那天,李景云独自一人坐在竹林外的石凳上吃午饭,巧的是,龙举也在那里,和他隔着两张石桌椅。更巧的是,那两张石桌是空着的,不知是大家刻意的还是巧巧的巧合。不过,大多数故事总是由巧合引发的。
有种巧合,我们称之为天意。
竹林外的石桌,是很多武院学子吃饭的佳地,三五一群,幽幽竹林,徐徐清风,既有情调,又很热闹。大家吃着饭儿,讲着闲话儿,话题很快就转到了龙举和李景云身上。有两个学子喝的多了,就开始胡侃,声音还特别的大。两人乐呵呵地编造着龙举和李景云的相遇、相恋,还时不时插入些黄段子。周围的一群人也兴致勃勃地做着看客,竟还有人鼓掌。男剑客们不拘小节,粗鲁豪放,大家凑在一起讲讲晕段子,本来就很平常。可是拿自己的同院同学作为笑料以取乐,就不应该了。更何况,故事的主角们还就在旁边啊。
在又一次有人鼓掌的时候,龙举站起身来,给了那两个胡编乱造的学子几记拳头,直打的两人流了鼻血。那两个学子自然不服气,就双双掏出剑来,要大干一架。
事端以两败俱伤为结局。
三个人以及无辜的李景云都被关了禁闭。其实,李景云并没有参加这场混战,可负责汇报事情始末的学子却把他也编入了打架闹事的人中。大概,他的人缘实在不好。
于是,李景云和龙举就被押至武院后山的一个山洞,开始为期十天的禁闭。因为害怕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李景云、龙举和那两个学子是分开处罚的,也就是说,李景云和龙举有十天的单独相处时间,可谓是二人世界。
一切都是这么的巧。
武院特意在后山修建了十来个禁闭室,用于惩罚违纪闹事的学子。后山的土质呈棕黄色,易于挖凿,却极难坍塌,所以十几个禁闭室都是山洞状,没有窗户,光线的唯一来源就是洞口的铁门。后山山脚下有一小木屋,住着看管关禁闭学子的老余,老余负责运送饭菜,每日一次。
起先,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山洞中,龙举和李景云都很沉默,两人本来就寡言,而且外面的那些传闻让两人都有些尴尬。
不过,白日里洞中只有一束光线,到了晚上,洞中更是漆黑一片,若是再加上恐怖的寂静,不到十天,人就会发疯。
这也是武院从来没有让人单独关禁闭的缘由。
人,是社会动物。
到了第三日的晚上,两人实在是忍不住,便开始讲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聊聊剑术,聊聊武院的一些故事、历史和那些成了名的剑客。渐渐的,话题深入,他们开始谈论自己的家乡、家庭,自己的喜好、习惯。在这么一个孤独寂静的环境里,语言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就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然后,突然,你有了一个朋友来陪伴你,给你有继续下去的勇气。交一个朋友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总之,李景云和龙举成了朋友,夸张点讲,他们是患难之交。
在这关禁闭的几天里,还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第七日的时候,一直给他们送饭的老余没有来。两个正值青壮年的剑客,饿一天没什么大事,可是饿了六天然后断粮一天,这滋味真不好受。
第七日的晚上,两个男人都饿的肚子直叫,但心思却不一样。
李景云从小生活在宫中,幼年时母亲就逝世了,所以没有人可以护着他,他经常受到嫔妃们各种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的波及。最严重的一次,一个受到主子指使的小宫女骗他吃了带毒的马蹄酥,他呕吐的脸色发青,肠胃痉挛,险些性命不保,幸好发现的还算及时,灌了无数的汤药,保住了小命,不过这辈子身体都很孱弱。他心中真是恨。
现在,李景云饿的肠胃痉挛,就像当初被下毒时一样。想起伤感的往事,他免不了忧郁惆怅。然后,他神使鬼差地和龙举讲了小时候受过的各种委屈事,收到了对方的简练但是贴心的安慰与宽解。第八日的凌晨,他起床清醒后,才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中吐露了埋藏在心底深处多年的秘密,他立刻羞红了脸,几乎都不敢面对龙举了。他们,本来只是普通的朋友。
黑夜的魔力啊,多么的强大。
不可否认的是,两个人的内心,贴近了一大步。
从禁闭室出来后,龙举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给李景云打饭、送饭,再加上陪着吃饭。
有了前车之鉴,爱八卦的学子们都收敛了一下,不再那么起哄,毕竟,流言蜚语都是一时的。
就在人们都以为龙举和李景云是正常的兄弟之情时,两人的关系却发生了质的变化。
李景云在吃龙举送的宵夜糕点时,嚼到了一张纸条。他连忙吐出来。纸条上的字被口水湮开了,有些模糊,但是不妨碍辨认。
是五个字:景云,我爱你。
李景云惊呆了,混乱了,矛盾了。他不知所措,一整日都浑浑噩噩。
第二日,他又收到了同样的字条,以及,龙举亲口表达的爱意。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龙举,尽管心里踟蹰不定。
被拒绝之后,龙举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仍旧每天为李景云打饭、送饭、陪吃饭,就像没有发生过那件事一样。不同的是,李景云每日吃的宵夜糕点中都有那张写了五个字的纸条:景云,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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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男人,一个巧舌如簧却不够专注,另一个沉默寡言却能够默默地做事,你会选择其中的哪个?
大多数人会选择沉默寡言者。
他们都在说谎!
你必然会先对那个巧舌如簧的人产生兴趣,忽视沉默寡言的那个人,进而忽视了寡言者的专注,进而完全淘汰掉他。
人是社会动物,耐不住寂寞,他们更加喜欢用语言吸引关注,交流感情。
但是,要捕获一个人的内心,唯有行动,而不是语言。
只有行动才能在以后悠悠的岁月里一直散发出温柔的光芒,打动任何一颗坚硬的心。
龙举就是一个沉默寡言但是默默行动的人。
虽然李景云明明白白地拒绝了他,但是他不争吵,不纠缠,只是每天默默地写纸条,送糕点,安静的诉说着爱意。
一送就是两年。
龙举比李景云大一级,是景云的师兄,同时意味着,他比他早一年完成学业,要先离开了。
龙举离开的前夕,约李景云私下见面。他先是送了李景云一把精巧的短剑,然后就不顾一切地吻了李景云。
压抑的情感啊,是时候爆发了。
龙举的父母双全,还瞅着他能够为家门续香火,他却爱上了不爱他一个男人。龙举的愁思,不少呢。
李景云呆了半饷。当龙举的舌头撬开他的牙关时,他狠狠地推开龙举,咆哮道:“我不想再见到你!”
李景云真的再也没见到过龙举。
听说龙举回了老家玉澜城,开了一家武馆。分开的两年里,他一直没有勇气去见龙举,直到被思念折磨的痛苦的要发烂,他终于才肯承认:那盘糕点和那张字条,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事实证明,行动比语言来的更加深刻。
明白自己的心意后,李景云开始装发疯,求圣德皇帝让他去出家做和尚,然后在去寺庙的路上狸猫换太子,逃出皇宫。
那假扮的八阿哥,还是子金帮忙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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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云一边流着泪,一边喝着酒。他发酒疯,从带来的竹箱子里拔出两朵鲜艳的玫瑰,硬要塞给陆玉,他说自己要带着新鲜的玫瑰去见龙举。他的竹箱子分两层,下面一层的底部铺着泥土,种着好多娇艳鲜红的玫瑰。
真是一个呆子。
龙举还时不时闹道:“你,也喝酒,喝,喝!”他的双目瞪着陆玉,陆玉只得小呡上一口。
李景云和龙举的苦恋,陆玉很是唏嘘。
他和他,首先要有天时地利的巧合,然后要跨越自己心中的障碍,还要面对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最后,才能迈开相爱的第一步。他们是多么的困难,又是多么的勇敢。
绝佳的求爱时机,被思前想后的顾虑所耽误,真是会让人气得发疯。
酒的作用下,陆玉变得冲动与果敢,她甚至在心里暗暗地想:等晚上阿仁来的时候,她要跟他说自己喜欢他。
虽然,陆玉都不太明白自己对那只狐狸精的感觉。
不过,他是很特殊的一个,唯一一个。
所以,又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阿狗想推荐一部小电影:《面纱》。看了这部电影之后,真心有了改观。
看言情的人通常都对冰山冷男有种好感,可是真正的生活中,一个男人不会说话,不会讨女人欢心,他绝对最后只会是孤单一人。
谁愿意总是贴着冷屁股啊。
☆、月儿弯弯
夜晚,月儿弯弯,像情人微笑的眼睛。
阿仁在老远的地方,就能闻见陆玉的小木屋中散发出的刺鼻的酒气,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头。狐狸的嗅觉,灵敏的很。
他推开小木屋的门,环视一圈,眉头就更加皱了------陆玉和一个瘦弱苍白的男子双双趴在木桌子上,旁边搁着一个大酒坛子。男子醉的一塌糊涂,睡死过去;陆玉闭着眼睛,嘴巴里却还在喃喃自语,声音细微如蚊子叫,模模糊糊的,也不知道在讲些什么。陆玉的手里攥着两只玫瑰,玫瑰带刺,她的手上已经有几处见血的划伤。
阿仁的心情顿时不太好。他伸手抚摸了几下胸前挂着的弯弯的月亮状玉石,然后才大步走向陆玉。
他叫着陆玉的名字,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脸,想唤醒她,让她去床上睡觉。但是陆玉浑身软软的,黏在凳子上不肯动,嘴里还要大叫:“喝酒,喝!”
他弯下身想去抱她,陆玉那厮却挥着手臂打他,娇声道:“不要,不要~”
他只得轻柔地哄陆玉:“乖,要乖”,就像安抚毛躁的小狗一样。
陆玉不领情,她意识模糊,只想倒在桌子上睡觉。迷迷糊糊中,她觉得什么毛茸茸的东西轻轻抚着她的脸。她有些发痒,就一把抓住那个东西。
“嗯,手感真不错”,她下意识的赞叹道。
陆玉费力地睁开眼睛,打量了好一番,才认出那毛茸茸的东西是条尾巴。
“尾巴?尾巴......阿仁?”她呓语。
突然,那条尾巴挣脱了她的手,在离她不远处轻轻地摆动着。她想也没想,就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来去捉那条毛茸茸的尾巴。耳边好像还有人温柔地说话:“乖,跟着我~。”
在尾巴的诱哄下,陆玉来到床边,却怎么也不肯躺下睡觉。她的眼睛直直地盯着那条毛茸茸的玩意。她舍不得闭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