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浪漫言情 > 《女昏君诱夫记》作者:百浅妆【完结 番外】 > 女昏君诱夫记.txt

第一章.7

作者:百浅妆 当前章节:154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9:13

柳不归只是将当归抵在墙上,他空出一只手,从当归的圆-润的臀-部滑到当归的大-腿上,又顺着当归的腿弯抬起她的双-腿,夹住自己的腰,继续着刚才的事。只是,动作之间温柔了许多。依旧是肉-体的撞击声,当归脱口而出的那娇-媚的呻-吟声,柳不归释放时的一声闷-哼,此起彼伏。下-面摩擦的灼-热感更像是催-情剂,他更加的用力,让二人都沉醉于这个不眠的夜。

一切的一切淹没在夜里。

黑暗的夜,当归甚至没有看到柳不归一瞬间的皱眉。

他对你无感,又怎么会因你的一句话而痛苦,又怎样会顾及到你的感受。

第二天,当归醒得很晚,甚至没有在卯时自动苏醒,看来还是太疲倦了。

当归醒来的时候觉得有些不舒服,只是觉得有点挤,还有点热。当归不安地挪了挪,蹭了蹭,打算继续入眠。

等等!什么情况!

当归猛然睁大了双眼,她正窝在某人的怀里,重、重点是红果相对好么……还、还、还有,他、他竟然还在当归里面!当归被吓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这样的相连,既让人觉得羞耻,又让人觉得甜蜜。当然,对于如今的当归来说,更多的是尴尬。

该怎么办?是出来还是不出来?

天啊啊啊,当归觉得自己的脸都要爆炸了。

当归一瞬间红了脸颊,哎,自己的手还牢牢地抱着柳不归的窄腰。柳不归依旧闭着双眼,不算太修长的睫毛还是在眼眶上留下了一圈投影。当归静静地深呼吸,试图将自己的手抽出来,然而徒劳无功。当归稍稍一动,自己胸前的两颗红豆就会擦到柳不归红果的肌肤,当归好不容易平静下去的心又再一次像是要跳地蹦出来。为什么抱得这样紧,柳不归,你难道不知道,这样紧密的拥抱只是为了将两颗心贴近,但是我和你的心,距离太远太远。

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当归突然抬起头,柳不归就这样静静地看着自己,没有虚假的微笑,没有深不可测的注视。纸糊的窗户并没有办法完全遮挡住阳光,室内显得很明媚。什么岁月静好,什么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那些文艺的话,全部涌入当归的心头,但是这些都还不够吧。

你的容颜,我心中那个世界的至美。但是这样的美丽我消受不起,我招惹不得。

“寡人要起来了。”当归平静地说完,没有欢愉也没有哀伤。

柳不归一愣,慢慢地松开了对当归的钳制。他也退出了当归的身体,一瞬之间,空虚占据了当归,然而当归并没有被这空虚感控制多久,很快,当归毫不留恋,也并不羞涩,红果起身,脚尖触到地面的一煞那,当归微微地瑟缩了一下,原来刚才是这样的温馨,一个人离开的感觉又是这样的冷清。当归犹豫了一下,又重新把脚放回地面,主动习惯地面冰冷的温度。

伸手,取过昨晚被抛在小几上的肚兜,里衣,一一穿好。

当归再注意到柳不归的时候,他披着被子,站在门边,静静地看着当归。柳不归身材修长,披在他身上的被子根本难以完全包裹住他,他一边的肩就这样暴-露在阳光下。他如瀑的长发披散着,在肩上撂下几缕。他健壮的小腿裸-露出来,和当归一样站在冰冷的地上。

就在当归回眸的一瞬间,他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推开了门扉,懒懒地喊了一声:“来为陛下更衣。”他的声音有些嘶哑,隐隐的有一种魅惑油然而生。

他说完,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当归追出门外,看见他一个人走着,背影有些凄清。

当归漫无目的地坐在龙案前,回想着昨日的一些片段,瑜妃和罗妃之间一定有一个人说了谎。

为什么要说谎呢?那么就说明他们两个中的一个,一定知道那份手札的下落,而且一定是在昏君的允许下知道的。所以她们两个才会在最后选择了离开。

对,就是这样,即使那份手札算是昏君给自己和柳不归的最后一个考验,也同样不会让答案轻易解开。

那么,这两个人之间,谁又更被昏君所信任?昏君并不是一个会放任自己感情的人,虽然他有这么多的妃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当归这些年对昏君的模仿,当归总觉得昏君并不是一个真正轻易就展开心扉的人。

那么,也就是说……那个木簪子,还有那副画得并不是很像的画!对!就是这样,当归突然感到自己在接近一个真相。当归觉得自己的后背都在冒着冷汗,隐隐地慎得慌。

“来人!摆驾,寡人要出宫!”当归像疯了一样,大喊了一声。

当归甚至觉得自己的额头有隐隐地汗,当归顺手一摸,没有,什么都没有。是虚惊。当归深嘘一口气,必须赶在柳不归前面。

28、生死相逼

诱夫大计第二十四记:“娘娘,别来无恙。”当归笑得诡异,微微一欠身,算是行礼。如此不尊,一切的态度,当归都摆在了明面上。

第二十四轮:生死大局,注定瓮中捉鳖。

两个时辰之后,当归终于又赶到了朱宅,瑜妃的新家。

明黄色的龙袍衣摆在地上拖得飒飒作响,当归一步并作两步走。当归头上唯一的一只金步摇在当归的头上晃个不停,惹得当归更加心烦意乱。一队官兵跟在当归的身后亦步亦趋。他们手执长矛和盾牌,整齐划一的步伐似乎在说着皇家的威严。

当归走到朱宅门前,略略一顿足,两旁的宫人立即上前砰地一声踹开了朱宅的大门。

朱宅的下人们被吓得挤作一团,像是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朱宅里早乱做了一锅粥,墉州首富并经也是一介商人那里见过这样的阵势。

女帝一停步,头上的金步摇猛地一坠,亮闪闪地如同刺眼的阳光。女帝广袖一摆,双手叠放于小腹前,殷红的嘴唇一勾,似笑非笑,凤眸一扫,倾尽天下。

当归瞄了一眼,伸出纤细的葱指指了指抖得抖得如同筛子一般的首富夫妻二人,红色的蔻丹犹如嗜血的妖花。她冷冷吩咐道:“来人,给我绑了,捆一边去。”瞬间就涌上七八个魁梧的官兵,拿了绳子三下五除二地将那夫妻二人捆了。一时间整个朱宅下人们哭喊的,逃跑的,磕头认罪的,特别是姑娘婆子们更是绞着帕子四处躲闪,哭哭啼啼,小厮一党跑的、逃的,又被官兵一下捉了回来。群龙无首,整个朱宅乱作一锅粥。

“都给我站好!”一声怒喝,喝声之大,谁也没有想到这样斩钉截铁这样声色俱厉的话语居然来自柔柔弱弱的瑜妃。

瑜妃的喊声几乎震惊了所有人,大部分的人都一下子忌讳般地闭了嘴,剩下的一小群人也见事不对,又哭爹喊娘的吼了一声赶忙闭了嘴。一时间整个朱宅安静地就像是死了一般。当归勾唇一笑,真没想到瑜妃一个妾室有如此大的威慑力,果然瑜妃这些年确实不仅仅只是一个妾室而已,当归大约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娘娘,别来无恙。”当归笑得诡异,微微一欠身,算是行礼。如此不尊,一切的态度,当归都摆在了明面上。

瑜妃几乎不可见的一皱眉,轻喝道:“这是陛下和我之间的事,请不要为难他们。”

一声陛下,又一次震惊了朱宅上下,从首富夫妇开始不停地磕头。

“也好,我们屋里谈吧。”当归又是微微一笑,笑得更加诡异似乎带了嗜血的温度。“看好他们,若我一声令下,就将他们的脑袋剁掉,一个不留。”

瑜妃眼睛一眯,贝齿紧咬下唇,唇色几乎像是要滴出血来。“陛下,请。”瑜妃地态度更加的疏离……并且,微微颤抖。

当归一进屋,随手找了一个凳子坐下。默默地打量着瑜妃。瑜妃也不说话,只低着头跪在当归下首。半晌过去了,当归一低头就可以看见瑜妃额头上的冷汗大滴大滴的顺着脸颊脖颈留下来,她的头发也因汗液而粘在一起,狼狈不堪,哪还有原来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瑜妃的风度。

“陛下,您要问什么就直说吧。”瑜妃跪在地上,微微仰头看着当归,眼睛里是不加掩饰的怨恨。

“如你所愿。”当归冷笑一声,“昨天你骗了我,我我不计较。今天,你把实情全部告诉我,要是有一句假话,外面的那群人就人头落地。”

瑜妃很快低下了头去,身子更加明显的颤抖起来。她讷讷地说:“您想听什么?”

嘭地一声,当归猛拍了一下桌子。瑜妃吓得身子猛地一抖。“看来你还是不死心,也好,我问你便是。你先说说看,那个朱首富到底是谁?”

瑜妃猛地一咽口水,说得有些断断续续地:“我,他是我的下属。先帝生前有很多各地的金钱来源,这个姓朱的是先帝当年的棋子之一。先帝驾崩前曾经和我说他要是先走一步,就让我跟了这个男人继续活着。他,他娶我,不过是障眼法,我们没有夫妻之实。”

当归喃喃自语:“果真如此,我没有算错。”当归叹了一口气,接着盘问道:“好,第二个问题,那件凤袍到底是谁的?”

瑜妃听罢,像是自嘲一般地笑笑说:“那件凤袍是我姊姊的,她是先帝这一生唯一爱过的一个女人。先帝曾经想要力排万难娶她做皇后,所以准备了这件凤袍,只可惜她只穿过一次,她也再没有成为他的女人。”瑜妃的口气很淡然,一如往常。然而,当归却突然觉得,她的话语里是隐隐约约的嫉妒和愤恨。

果然,昏君并不是一个滥情的人。当归早就猜到了,当归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昏君后宫三千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相似之处。

当归只是想要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将昏君迷得团团传,甚至迷了一生,昏君这一生是这样的孤寂,一生常有美人相伴然而却膝下无一子一女。当归是知道的,昏君虽然不说,但是当归能感觉到,昏君他常常用那种慈爱的目光看着当归,用他那厚实的手掌摸摸当归的头,甚至,甚至,连最后的最后也纵容了当归。

“你姊姊是谁?”当归甚至问得有些迫不及待。

瑜妃凄婉一笑:“我被赐予封号并不是说先帝有多宠爱我,而是,我的姓氏不能公之于天下。”她像是报复性的一笑:“我姓余。”

“难道说……”当归喉头一滞,没有继续说下去。

“就是她。”瑜妃笑得有些凄婉,又带着一些报复性的微笑:“斗国曾经的第一美人,如今名重天下的铁血太后,余太后。”说到这里,瑜妃笑意更深,像是一个拿着鱼钩的渔夫,只等着当归上钩。她悄悄抬眸打量着当归,面色虽无什么变化,眼角边却是染上了点点笑意,像是胜券在握。

若说是胜券在握也不是夸张的,毕竟如果当归什么都没有准备好就来见瑜妃,此时必定是输定了。然而,瑜妃算漏了一点,当归来之前,是有备而来的。当归的这次突然袭击不过就是一个生死局而已。生死局并不难破,重要的是下一个目标。

当归不等不承认,瑜妃果然是一个手段很高明的女子,当归的一切行动都像是在她的掌控之中,当归或喜或怒,她都只是冷眼旁观,又在适时地时候突然放出两三个勾着当归的好奇心的词,让当归欲罢不能。

一般来说,瑜妃此时放出的饵料已经够大了,而当归已顺利的游到了瑜妃的钩子边,那么,只要当归再想要进一步,瑜妃就会毫不客气的提出条件,那么当归今日所刻意营造的一个生死局就将被瑜妃打破。

当归对这样的局势感到有些厌烦。要打破瑜妃的上进势头,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再取到另一件对瑜妃来说很重要的东西并以此要挟。

所以当归没有继续发问,而是起身缓步走到瑜妃的面前,顺着她跪着的地方开始绕小圈子。瑜妃趴跪在地上,眯着眼顺着当归绕圈子的身影斜望去。当归浅浅回眸,很快捕捉到了瑜妃的眼神,很好。那就说明瑜妃已经开始有所提防了,而在这种情况下当归如果拿到了自认为可以要挟瑜妃得东西,那么只要观察她一瞬间的表情,就可以瞬间判断到当归拿着的东西是否具有当归预先所想的价值。

当归慢慢地顺着瑜妃跪着的地方绕了一圈,作势要离开。当归突然很明显地看到瑜妃浅浅地吐了一口气,那就表示她瞬间松了一口气。很好。

当归此时忽而一转身,使了十足的力气,往瑜妃的发髻上一挑。瑜妃也在一瞬间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伸手,然而已是晚了,只扑了个空。当归拿到那柄旧木簪子的一瞬之间,赶快向后退了一步,果然不出当归所料,当归才退出一步,瑜妃那双涂了红色蔻丹的手就抓了过来。那力道之大,当归暗自松了一口气,瞬间弯下腰以极熟练的动作从自己的小缎子皮靴的缝隙中抽出一柄小刀,并以极快的速度拔去了刀鞘,那一抹银光就闪现瑜妃的眸子里。

瑜妃本要伸出的手不经意间向后瑟缩了一下,就在这瑟缩的一瞬之间,当归向后又退了一步。此时已经已经奠定了与瑜妃的这一战的大局。想来瑜妃也是料到了如今的情况,双眸之间突然染上了一层绝望的神色。

当归坐回刚才坐着的地方,翘了二郎腿,手上握着那柄小匕首,似笑非笑地在那个旧木簪子上刮了几道。

“你不要动它,那是我姊姊的东西!还轮不到你小辈来动!”瑜妃一瞬之间眸光如火,像是要把当归焚烧殆尽。

29、一步之遥

诱夫大计第二十五记:雪,固然高洁无瑕,只是日出之时就将化为乌有。洁白一时,不及雨后初晴。霁,雨后初晴也。只可惜,瑜妃从未注意过这霁字的不同。也就生生地错过了。

第二十四轮:天晴雨霁,然而已是错过。

“那就把你的故事说下去。”当归瞬间有些收敛,像是被瑜妃的话弄得有些忌讳,当归将小刀拿远了一些,慢慢地摩挲着这柄簪子,之后脸色微变。但是很快当归又恢复了原状,皮笑肉不笑的说:“不然你知道它的下场。”当归说罢,手上一用力,那柄簪子就发出微小的变形的声音。

“好,我都告诉你。”瑜妃此时就像是当归的瓮中之鳖,挣扎无用。“他从始至终,只爱着我姊姊一个人。不是我,不是罗妃……哈哈”她笑得有些诡异,像是幸灾乐祸。“她嫉妒了一辈子的我,也不过是一个傀儡而已,她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发现,他只是在透过她和我来看着我姊姊而已。”

“等等。”当归比了一个手势,示意瑜妃暂停,然而此时的瑜妃更像是入了魔障,已经再听不进去当归的话。她自顾自的说着:“他遇到我姊姊的时候,她还是那样一个温婉动人的女子,有着绝美的面容,却从不争不取。罗妃更本不知道自己就是长了一张别人的脸而已。而我,我才是更可笑的,为了还原那时的姊姊,就这样用她的性格活了一辈子,哈哈哈……”她说着说着,双眸如雾,再也让人看不清。

当归坐在椅子上,脑子飞速运转着。她没有说谎。因为或许别人不知道,而当归却知道,昏君的画艺,尤其是肖像画,绝对是上上之品,即使不说是一个顶尖画师的水平,也是毫无悬念的极好的作品。

惟妙惟肖只是一个形容昏君的画作的一个最低级的词汇而已。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昏君的画作很少,也并不喜欢宣扬自己的这种才能。并且,在他完美的外表和超高的政治能力的光环之下,画艺简直是微不足道。久而久之,谁都忘记了昏君的这一项过人之处。

然而当归没有忘。原因很简单,因为当归最初成为储君的时候,唯一的目标就是成为像昏君一样的人。所谓的一样,也就是说,昏君有什么样的技艺,当归都会在私底下不断地练习。因此,当归根本不会忘了昏君画得一手好画。

所以当归那天听到罗妃说,一副画得并不是很像的罗妃的肖像画的时候,当归已经隐隐约约地猜到了一些什么,只是还不确定而已。

果然,昏君这辈子爱的人另有其人。只是,当归没有想到昏君一来就搞了个大的。

“我第一眼看见罗氏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从没忘了我姊姊。我和我姊姊都是斗国人,我们曾经都只是平民。早年的时候,我和姊姊不得已还要时时做些女红来补贴家用才足以维生。后来,姊姊被卖入宫。他遇见我姊姊的时候,我姊姊已经是斗皇的女人了。可是那时的她,空长了一副倾国倾城的容貌,却什么都不懂得争取,什么都不懂得在意,就这样被斗皇遗忘,被整个后宫遗忘,被所有人遗忘。可是,或许就是因祸得福,她被派遣出宫为斗国先太妃守陵,就遇上了那个他,那个让人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男人。”

她一顿,有些哽咽,“为什么,为什么不是我先遇到他?凭什么!我不过是晚了一步而已!”她的手无意识地扣在地上,指甲刮在地上,发出刺耳的响声,像是一种呻-吟,又像是一种最为狠毒的诅咒。她又想起了什么,仰头长笑一声:“他们最后还是决裂了,哈哈,我就说,一个别个国家君主的女人怎么可能和另一个国家的君主长相厮守?做梦!我可怜他们!”她无力地趴在地上,依然在妖冶地笑着,可是脸上却已是泪流满面。

“……可是我更可怜我自己。披着姊姊当年的皮,就这样活了一辈子。什么壶国的两大宠妃,罗氏批的是姊姊的面皮,我披着姊姊的性格的皮,说到底壶国宠妃只有一个!就是斗国的太后!我恨!我恨……原来的我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谁能告诉我……”她喃喃地说着,双眸失去了焦距,像是瞎了一样,趴在地上像是在摸索什么。

当归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瑜妃,这样大的情绪起伏,第一次活的像一个活人。但是这样的她,居然是如此的歇斯底里。她像是一朵即将枯萎的白茶花,慢慢在风中凋零。白茶花这一生唯一一次有自己的颜色的一瞬,就是被血浸透,这就是最美丽的红山茶。

不知道为什么,当归突然想起了自己。自己和她又有什么不同,都是这样地用尽全力地去爱一个人。可是,这样用尽全力的爱又能换来什么,当归说不清。

可怜红尘痴男女。

当归突然就动了恻隐之心,缓缓起身,再一次摩挲着簪子,之后将那柄旧木簪子递给瑜妃:“呐,这是你的东西,还给你。”瑜妃像是木偶人一般地抬起头来,冷漠地看着那柄簪子,不知从何而来的大力气,她一挥袖就将木簪子扫了出去,那柄木簪子一下砸到墙壁上,受不了强大的撞击再加之已经年久,木质已脆,一下就断成了两截。她趴跪在地上,笑得有些邪:“我扮了她几十年,凭什么还要戴着她的簪子几十年!”

递当归回转头,恰巧看到木簪子断成两段,缘断成两段。

“你姊姊的闺名是霁?”当归问得有些漫不经心。

瑜妃翻了翻眼,回答得毫无生气:“我姊姊闺名单字一个雪,霁是我的字。雪,纯净无暇,高洁淡雅,而我永远也装不像……哼,你问这个干什么。”

“哦。”当归回答得不以为然。说罢,她回转身,走回自己的座位上,懒懒地倚着,像是随口一提:“那个簪子的簪尾刻着一个霁字,我以为是你姊姊的名字。”

“啊……”当归隐隐听到一声难以置信的惊叹声,那声音像是来自瑜妃。当归抬眸,看到瑜妃猛地从地上一跃而起,手脚并用地爬到那只断了的簪子的旁边,拾起了那柄断簪子。手还在微微地抖着。她像是仔细地在摩挲着,一遍又一遍。慢慢地终于抬起头,泣不成声。

“……为什么、为,他那天把这柄簪子丢给我,说,说这是送给我姊姊的……”

当归看着瑜妃的眼神渐渐地变得有些鄙夷,又有些怜悯:“我刚才是第一次摸到这柄簪子,我就找到了那个字,你插了这柄簪子这么些年都没有发现,可见你和先帝之间的感情是你先不珍惜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她只先你一步,就超越了你一生。”

瑜妃像是什么也没有听到只是拼命地摇头,瑜妃的表情明摆着是无限的懊悔和难以置信。当归更加嫌弃。你和他之间确实有距离,但是你却一直在抱怨这距离太远太远,从不曾看见他为你曾经停下的脚步。是你先放弃了你二人的羁绊,还能怪谁。

雪,固然高洁无瑕,只是日出之时就将化为乌有。洁白一时,不及雨后初晴。霁,雨后初晴也。只可惜,瑜妃从未注意过这霁字的不同。也就生生地错过了。

“把那个手札的下落告诉我,我知道它一定是落在你的手里。毕竟他爱过你,就算是一点点,所以在他弥留的时候,这个偌大的后宫他只有相信你,他一定会给你。”当归一字一顿地说着,语气不容置疑。

瑜妃趴在地上,嚎啕大哭。当归没有说话。渐渐地,声音平息,归于沉默。

半晌,瑜妃终于开口:“你亲手把这柄簪子送到他的陵墓里,与他合葬。你再回来找我,我就告诉你。这是我最后的一个要求。你必须完成,不然我就咬舌自尽,我们谁也得不到好处,你看着办吧。”

当归深呼吸了下,平复了自己即将爆发的小宇宙,咬牙切齿的说:“好,我答应你。但是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你不得自尽,不然我就将你鞭尸示众。”当归说罢,一愣。自己……何时开始这样的狠毒?

“好。”瑜妃说着慢慢地闭上了眼。像是累极而眠。

三日后,女帝病愈起驾回宫,大射宴优胜者三百人随行进京封赏。

一旬【一旬,十日】之后,女帝回宫,宣布休憩一日,第二日正常上朝。

并不是所有的微服私访都是与艳-遇和悠闲相关的,这一日,当归要把一切安排好。此时的当归一路快马加鞭赶往皇陵,宝蓝色的披风在猎猎秋风吹拂下,发出瑟瑟的响声。这次当归并没有多带别人,只是带了良辰。二人一路急行,终于到达皇陵。

皇陵正门常年有军队镇守,当归一马当先,拿着良辰的腰牌在镇守将军的面前晃了一晃,就马不停蹄地赶路。

30、昏君地宫

诱夫大计第二十六记:昏君曾经有一个题目就是让当归和柳不归给他设计陵寝,虽然最后昏君没有公布到底是谁赢了,但是当当归亲手将昏君的遗体送入皇陵的时候,当归就知道这一仗是自己赢了。

第二十六轮:谁算到,昏君死了还给当归留了一个难题。这世界上,最大的魔术师就是以死为题。

终于到达孝明帝之墓。当归喊了一声吁,再用力一拉缰绳,马儿的速度很快慢了下来,然而当归已是等不得,双手一撑,翻身下马。将马鞭一扬,扔给良辰,之后转身就如同兔子一般一溜烟地不见人影了。良辰见状,见怪不怪,默契地接住马鞭,再双脚一夹马肚子,加快速度追上当归的枣红马,吁的一声,将两匹马都停下来。

再说到当归,当归并没有从皇陵的正面进去,而是见四下无人,转身往侧门跑去。来到一处阴暗处,几株大树歪歪斜斜的栽在陵寝旁边,其中一棵更是倚着陵寝而生,树下一堆乱石,杂乱的毫不见章法。

当归浅浅回眸,顾盼之间,确定四下无人,快步走到那乱石堆前蹲下,一颗一颗的石头仔细摸过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归渐渐紧皱眉头,额前的汗珠也顺着当归的脸庞,划入当归的衣襟。

当归一噎,定了定心神,又逐一摸过去。终于在摸到一处突起的地方,当归眉头一松,用力按了下去。

只听得轻微的“轰”的一声,当归面前的石缝瞬间张大了一个弧度。然而已算是能容得一人通过。当归再四处打量了一下,从荷包里拿出了一柄小小的竹笛样的东西,吹了一声。那竹笛的声音短促而尖利,瞬间而收。音落,当归很快侧身挤进了石缝。

而那柄竹笛,就是当归和良辰私下联系的媒介,是请特别的工匠打造的。音色介于笛子和巴乌之间,又有一点像芦笙。实在是罕见。

当归才进去没有多久,那石缝很快又缩回原来的宽度,再不能容人穿过。而此时,良辰也赶到了这里,她皱了皱眉,躲到了乱石堆不远的地方的阴暗处,拿出了一个小小的沙漏。

沙子在一点点的流逝,时间也在一点点的逝去。

当归拿着一个火折子现在快步走在阴暗的密道里,这密道阴暗狭窄仅容一人通过。这是昏君最后的杰作,昏君活着的时候,就致力于这座坟墓的建造。这座坟墓外观上与壶国历代皇帝的陵寝并没有什么不同,重点就是在这条密道上。

昏君的陵寝要是从正面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这件事只有当归和柳不归知道。当然,昏君一度也是知道的,只是对于现在只是一具尸身的他来说,也不算是知道了。

当归一点也不敢停留,生怕错过了时间,因为要是错过了时间,当归也再也出不去了。

这个通道,只能从外面打开。本来,还是有一条密道可以通到外界的。但是,这个机关是当归后来改过的。而修建陵墓的工匠们,正躺在这地宫中的某一处,与昏君一同享受另一个世界了。

昏君下葬的时候,当归下令将那条密道封死,所以,只要错过了开门的时间,当归就再也出不去了。当归的手心里满是汗。心慌意乱之间,当归脚下一绊,差点摔了个趔趄。

当归眼疾手快,另一只手一下掰住了一块突出的岩石,才不至于被绊倒,当归终于站稳的时候,定了定神,将火折子移近了一看:原来是一具尸骨。

原本白生生的骨头已经变得发慌甚至在有些地方还变得发黑,头骨还剩着大半,眉骨下的地方,是两个黑漆漆的洞。那曾经是一双眼睛,然而现在什么也不是。

当归一滞,不敢做任何的停留,快步向前走去。当归并没有太过惊讶,死在这里的人,除了本来尚有一息工匠,就只有心怀鬼胎的人,不管他生前是谁,反正他现在就只是一个死人,而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终于在火折子渐渐快要熄灭的时候,当归见到了昏君的石棺。在这个密道里,唯一可以掌控时间的,就是这个火折子。这个火折子是特制的,火折子自然熄灭的时间就是一个人正常走路穿越密道的时间。这个火折子和皇陵外良辰所拿的沙漏,就是陵寝外面的人和陵寝里面的人唯一的联系,而且这种联系还是间接的。

如此,就确保了昏君陵墓不被人打扰。因为打扰的人,多半都已经回了另一个老家。

昏君曾经有一个题目就是让当归和柳不归给他设计陵寝,虽然最后昏君没有公布到底是谁赢了,但是当当归亲手将昏君的遗体送入皇陵的时候,当归就知道这一仗是自己赢了。

终于来到了一个并不是很宽敞的石屋面前,石屋没有门。石屋里为数不多的几盏永明灯发出了微弱的光亮。

当归足下一顿,双腿一弯,直接跪在了地上。尖利而阴冷的石头硌着当归生疼。

当归虔诚地磕了两个响头,突然就觉得双眼有些涩涩的。昏君不在的这一段路,当归走的艰辛。昏君是自尽的,也是当归逼死的,昏君的死或许就将是当归心里永远抹不去的一处阴影。

“父皇。”当归轻轻地,试探性地喊了一声,没有指望任何人会回答。是啊,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笑着回答当归一声哎,也不会慈爱地摸摸当归的头。

当归的声音回荡在空空荡荡的墓室中,幽幽的,让人感到阴寒。

当归走到昏君的石棺前,从自己的小荷包里拿出了一块帕子,那块明黄色-的帕子上还写着一个权字。当归慢慢地顺着昏君的石棺走了一圈,仔仔细细地擦拭着。当归用另一只手从小荷包里拿出了瑜妃的那只断簪子,随手放在了昏君的石棺上,之后当归也没有多在意,只是继续擦拭昏君的石棺。

然而,突然间。当归摸到了一处凹陷,那个凹陷很小而且有一点深。当归试探性地将手探入,可是才探入一些就被堵住了,然而,那个小洞还似乎有着不小的深度。当归随手拿过瑜妃的断簪子,向里面一伸。大小正好合适,只是长度还是有些不够,当归又拿过另一半断簪子,继续戳了进去,轻轻一捅,只听得砰地一声。当归骇了一跳,立即闪开。

呈现在当归眼前的,是一个小的石匣。当归甚至被惊呆了。那个石匣镶嵌在离当归不远的石壁上,几乎看不出与其他岩石的不同之处。如此巧夺天工,当归实在是被骇了一跳。而这个机关又是什么时候搞进去的,当归也不知道。可能只有一个,那些当归后来请来封死另一条密道的人,其中有昏君的预先安置好的棋子。昏君或许早就猜到当归会对陵墓进行改变,所以也就将计就计,转移手札。

当归试探性地走进,隔着帕子伸手向那石匣里一捞,果然,就是那份失踪已久的手札。当归眼皮一跳,右眼。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当归慢慢松开了手,但很快咬了咬牙,又重新取出了手札,没有翻开,只是紧紧地揣进了怀里。

当归拿着手札,一路急行回到石缝处,又略略地等了一会儿,良辰才启动了机关。当归一低头钻了出去。良辰也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她又好像是想起了女帝进去陵墓的目的,又试探性地望了当归一眼,当归像是察觉到了良辰的目光,回头略略一点头,二人这才相视一笑。当归一摸荷包,那条伴了当归几年的帕子忘在了里面,还有那支断簪子。

倒也好,圆了瑜妃把那柄簪子与昏君合葬的愿望,真是无巧不成书。当归回眸,远远地看了一眼那条石缝,没再说话。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良辰一边说着,一边为当归牵了马来。

“嗯,此地不宜久留,快走。”当归一边说着一边翻身上马。

行至途中,猎猎的狂风,吹得当归发丝飞扬,当归伸手挽了挽耳旁的碎发,回头看了一眼良辰。良辰紧跟在当归后面,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远不近。

“良辰,如果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一定要忍着,才能拨云见日。”当归回转过头,喊了一声。

“陛下您说什么?风太大了,奴婢没有听清。”良辰紧皱着眉头回了一句。

当归也没有听清,只是笑了笑。天地间之余,马儿奔腾,风沙呼啸。

当归前脚才回到宫里,刚刚脱下了披风随手丢给了一个宫人,后脚就有人报金九求见。

当归蹬了鞋子,一屁-股坐在龙椅上,扯过一柄扇子扇着风,一面牛饮,嘟囔了一句:“没什么事儿就叫他等着,我喝盏茶再说。”

一旁的小太监急得汗都要流下来,“陛下,这个事儿,金大人说是万万等不得的!”

当归手一顿,站了起来:“宣。”

金九进来的时候,没敢看当归,只是一骨碌地滚在了地上,有些瑟缩:“陛下……斗,斗国人发兵了!”

当归一愣,一屁-股坐在了龙椅上,喃喃自语:“好快……来得好快。”

金戈铁马篇:寡人不死,尔等都得去死。

31、乱世佳人

楔子:

“或许是我错了,我不该来招惹你的。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反惹一身灰尘。或许是我错了,错不该走上这条无情无血的帝王之路。或许,我该是在人群中远远眺望你的那一个。我时时在想,若是当初不这般,如今又会怎样?不过,再多说也是无用,属于我帝王的舞台已经落幕,没有人会去关心一个台下的戏子。是我错了,我所钟爱的,我紧抓着不放的,最后,最后终必成空。终必成空。” ——当归

“我从来没有想到,一个女人会让我魂牵梦绕十年之久。或许,远不止十年。她在的时候,我觉得她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个过客,最多不过是而会在我的心上画上几笔涟漪,如是而已。如今她离开了,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一切才变得可有可无。我才开始怀疑,这过去的十几年,我生活的中心是不是就是那个女人。” ——柳不归

距离产生美,有些情意绵绵之间注定隔着千山万水。或许,真的,或许太近了,或许太像了,或许太爱了,才是阻挡我们之间最为可怕的东西。

假如,这一次让他来做帝王,故事会变得怎样?

假如,这一次她不再是帝王,故事又会变得怎样?

金戈铁马,峥嵘岁月。你我一别,竟是经年。

*************************************************

涅槃手札第一记:莲,出得淤泥却不沾染;青衣,入得红尘却不落俗。

当归把手中的茶盏猛地掷了出去,茶盏碰到墙壁,碎成好几瓣,溅出无限的水花。

“说详细些。”当归的声音大得像是咆哮,却又含而不怒。

金九一吞口水,连忙磕了几个响头,回禀道:“是这些年臣费力埋下的一个探子拼死回来禀告微臣的,斗国准备东征舒国。臣以为……”金九没有说下去。

如今天下四分,分别是斗国、舒国、金国、壶国。其中斗国最为强势,东征西战,这些年虽然没有大的战争,但是依旧不断地强势扩张着自己的领土;其次是舒国,舒国人口众多,土地辽阔,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但是相传舒国皇室奢侈糜烂,早已亏空多年;再者是金国,金国富庶,善商,控制着四国货源;最末的,才到了壶国,壶国人口较少,主要还是处于自给自足的阶段。

壶国唯一的优势就是地理优势。大体上来说,壶国位于三国中央,控制着三国之间沟通的命脉。如果说,还有什么是优势的话,那就是断峡,一道天险,壶国的屏障。易守不宜攻。这也就是为什么壶国孱弱,却存在了那么多年不曾灭亡的原因。

金九并不是凭空担心,三国之间的战争必定涉及壶国。征战必定借道于壶国。借与不借,就在于君王的决定。若是不借,必定少不了一场恶战。若是借了,壶国便有被灭的危险。

“滚出去。”当归的手慢慢握紧成拳,咬碎一口银牙。“等等,传赵随。”

不多时,赵随匆匆赶到。赵随赶到的时候,看到当归坐在龙椅上紧蹙双眉,眸子半眯。女帝见到他的一瞬间睁大了双眸,那冷漠的眼睛似乎泛着莹莹绿光。赵随脚下一滞。

“你说过,你会效忠于我!”当归像是怒吼。

赵随没有回话。

“你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么?!怎么,做两面派的感觉很好?”当归冷笑一声。

赵随抬眸。

当归快步走到他的面前,啪的一声,给了赵随一耳光。当归下手很重,当归的手也红肿起来。“柳不归给了你什么好处?你为什么要效忠于他!”

赵随没有说话。

“说话啊,你是哑巴吗?!”当归顺手从靴子里拔出了那把小匕首压在赵随的脖子上。

赵随叹了一口气,脖子立即被划了一条血痕。赵随轻声说:“没有。”说着,拨开自己最贴身的里衣,拿出挂在脖子上的玉佩。取下,递给当归。

当归一愣,慢慢地把刀移开了些,但是没有移开。用另一只手,接过了那块玉佩。

“虎符?那三百精将的调度虎符?”

赵随点了低头。当归握紧了手中的玉佩,把刀一收,熟练地入鞘,没有一丝的拖拉。“是从什么时候?难道说你一开始就背叛了我?你难道不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么。”当归像是喃喃自语。

“我从没有做过任何一件对不起你的事,我发誓。”赵随说着,像是有难言之隐。“除了,我从一开始就背叛了你。”当归是实在是很少听到赵随说这样长的句子。

“难道我遇到你,不过就是遇见了一场精心的演出?什么落难小公子,什么塞北赵家都是假的?”当归的语气有些难以置信。

“是。”赵随回答得比当归想象中还要坦白。

呵。当归笑得有些凄凉。“好、好。其实也算不上谁背叛了谁,实话告诉你,在我第一次遇到你之前,我就派人查过你的资料,我早就算好,你会有求于我,所以才向你伸出的援手。就是这样,假的,都是假的。”当归唇角微微勾起,似在自嘲,似在反讽。

赵随缓缓抬头,微笑了一下。眼里似有泪光闪过,但是应当不是的,谁会想到这样一个铮铮铁汉子会流泪呢,没有人会相信,所以不是。

赵随只是突然想起来,那时候他接到任务,去接近一个叫做柳当归的人,成为他的亲信。或许是那时的赵随还小,他并不懂得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只知道,这是一个任务。甚至不知道这个任务会进行了这么多年。

他只记得,那时的他,收剑入鞘,身后传来了一个清脆如银铃一般的女声:“好功夫!”他一回头,看到一个芙蓉笑靥的女孩,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这天地间第一次为一个人而黯然失色。她笑的眉眼弯弯却不减眉间英气,樱唇不曾点脂却依旧红唇似血。赵随不是没见过漂亮的女人,但她和那些女人是不同的,她是一个无法用笼子关住的女人。她有自己的蓝天,谁也无法阻止她翱翔。这样的女人注定让人仰望。

“不如我们比试一番?”她笑得灵动,眉眼像是和煦的风,像三月的阳。她抽出一把小匕首,与他切磋。他那时又怎么会想到,终有一天。那把匕首会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自己倾慕的那个女孩子,原来就是他任务的对象;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隐藏自己的心意这样困难;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她是高高在上的女帝;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她和他一样,这样钦慕着一个人;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那个人就是自愧不如的、风华绝代的男子,自己的主人。

当千帆过尽,当万事看透。赵随还是赵随,但又好像不是赵随了。

“来人,把他绑了,关到密室里去。”当归闭着眼睛说完了这句话,随即从暗处冒出了几个人,有一个拿了一块帕子,捂在了赵随的口鼻处,赵随很快,就闭上了眼睛。剩下几个拿了绳子把赵随绑得结结实实,拖到了密室里去。其间,赵随从不曾挣扎过。

“传令下去,司制在三天内为我赶制一套戎装,记住秘密进行。”

当归看了看手中的虎符,又握紧,当归愿意再相信赵随一次。这也是逼不得已,国难当前。

“还有,从那三百精将中抽调一百,这一百人每人分管一百军队连夜赶到国境处,记住要乔装打扮之后,分散开来。一旦斗军入境,立即断其后路。”当归面无表情地说完了,这句话。暗处有一个人喏了一声,很快消失不见。

当归说罢,立即快步走到龙案前,拿起毛笔舔了舔墨,奋笔疾书。

很快,当归把笔一摔,走到窗前。一声口哨,很快飞来了一只灰白的信鸽,当归拿了一张空的棉帛塞到了小信筒中,再绑在鸽子的腿上,把鸽子向窗外一送,鸽子随即展翅高飞。

之后又换了一个调子,又是一声口哨,与第一只相似,只是把有字的棉帛塞了进去。

再然后,就是第三只鸽子,当归依然塞了一张空棉帛。

三只鸽子从三个方向消失不见,当归才叹了一口气,慢慢把窗子合起来。

崇阳殿。柳不归眯着眼,看着三只鸽子消失不见,慢慢放下手上已经拉满的弓。随手把窗子合起来。

三个时辰后。

“青,有新信。您过目。”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手里捧着一只灰白的鸽子,另一只手上拿着一张空的棉帛。

黑暗中突然转过来一张芙蓉鬼面,缓缓地在舞台上轻移脚步,慢慢挥动水袖,青色的长衫简洁却不失高贵大方。道不尽的委婉含蓄,说不出的娇俏动人。只道是庄重娴静,秀雅柔婉。那女子目不斜视,笑不露齿,袖不露指,行不露足,依依呀呀地唱着些什么,只叫人觉得细腻委婉,勾着台下人的心。原是个唱青衣的。

32、番外:昏君与匹夫

那时,当归还是储君,全国上下尊称一声女太子。

柳不归和当归此时正跪在昏君的寝宫内看着昏君调戏他新纳的美人。总之,在一系列的不和谐的声音都结束以后,脸上印着红唇的昏君抬起头来疑惑道:“诶?你们还在这啊?”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