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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苔 当前章节:14907 字 更新时间:2026-6-26 21:32

遇到知己,是应该纵情饮酒。林清木又要了一瓶黄酒,倒了满满的两杯,递给沈晶莹一杯,说:

“干杯。”

沈晶莹咬着唇,笑道:“我是第一次喝这种……酒。”

“黄酒。”林清木告诉她。

“黄酒。”沈晶莹重复的念道。

“我唯独觉得黄酒够味道。”林清木说。

沈晶莹眨眨眼,露出了可爱的笑容,说:“我没有酒量,不怕喝醉,只怕在不是我男朋友的男人面前喝醉。”

林清木十分自然的说:“那就在我面前喝醉。”

沈晶莹的心咯噔一下,她瞧着他,他一脸的真诚,眼神里却带着玩味般的笑意。他是在暗示想当她的男友?莫非他玩世不恭?还是她会错了意?她总觉得像他这样的男人,应该会更愿意找一个妩媚漂亮的女人。

静默了片刻后,沈晶莹一笑置之,说:“等我练好了酒量,再找你喝酒,说不定醉的是你。”

“我等着。”林清木将一杯黄酒一饮而尽。

不管谁的爱情,都要遵循随遇而安。

--

林清木亲自包装沈晶莹的新书,并授意重点推广。他有信心将沈晶莹捧成畅销书作家。

一帆风顺的生活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惊涛骇浪。

当姜小漠从香港回来的当天,沈晶莹去找她,她转交给了沈晶莹一封信。

信封是那种很普通的白色,左上角贴了一张八毛的邮票,上面写着洋洲出版社姜小漠转沈晶莹(收),没有署名与寄信人地址。

沈晶莹撕开信封,里面是一张浅绿色的信纸,在信纸的中央用红色的笔迹手写着这样的一行字:

【------------

大作家,你应该听听我的故事,它比你写的小说悲壮多了!

陌生人

-------------】

“写的什么?”姜小漠喝着玫瑰花茶,好奇的问。

沈晶莹把信递给了姜小漠,心里在琢磨着这个人的生活到底有多悲壮,为何要用绿纸红字。

“这是个什么人呢?”姜小漠更加好奇。

“这个人肯定还会再写信过来。”沈晶莹又重新看信,发现字写的不错,字体挺秀,行气流畅风流,肯定是练过书法。她觉得这个人一定非同凡响,看这几个字,很大气,就好像是活生生的雕刻在纸张上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13

半个月后,姜小漠转交给了沈晶莹第二封信。

依然是绿纸红字,很长的一封信:

【-------------------------

大作家,你好:

有时,我总不愿意回想自己那些发锈的往事,挺触目惊心的。但转念一想,倘若我不说出来,有谁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会有一个女人过着那般绝裂的生活?它们就好像是镶满钉子的墙壁,即便是随意的触摸,也会疼到唏嘘。

我出生在一个农村,与别的孩子一样,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然而,别人是来世间享受幸福的,而我,是经历磨难的。

在一个暑夏的夜晚,月色很好,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坐着一个女人,她怀里抱着一个婴儿,婴儿很乖巧的吃着小手。在离家数十里地的麦田旁,自行车停了下来,女人说,就这里吧,我可困的受不了了。那男人点头,从女人的怀里拎起婴儿,就把她放在田头,转过身对女人说,希望能有个好人家捡了她吧。

趁着月色,他们就逃了。我就是这个婴儿,那时的我应该没有哭,否则,怎么会有母亲忍心丢弃哭泣的孩子而决然离开呢。我并不恨他们,在农村,重男轻女,而我是这个家庭里的第五个女孩子,他们实在养不起了,但又还一心盼望着能生一个男孩。直到后来,他们也没有如愿,在把我丢弃后,他们又生了个女儿,她是幸运的,被留了下来。

麦浪一波一波的袭来,它们抹去了那对男女逃走的痕迹。

就在第二天的中午,我被捡了起来,是我的哭声惊动了她的脚步,她先是仔细的看着我,随及小心翼翼的把我从地上抱起来,哄着,然后,就把我带回了家。这个女人是我的养母,她给了我生命。

当我来到她家时,家里已经有四个孩子了——10岁的大姐,8岁的大哥,6岁的二哥与4岁的二姐。养父在开始时还有些不悦,后来发现我并不爱哭,也不闹人,他便也就接纳了我。一家七口人,全靠养父做木工赚钱糊口,日子过的还很融洽。

如果日子在这种清贫与和睦中继续下去,也算是一种幸运了,可惜不是。

在我五岁那年,养母死了。那天,她从姥姥家回来,要步行走八公里的路,在半路上,她口渴难耐,就随手从别人的田地里摘了两根黄瓜吃。回到家时,她就开始呕吐、腹泄。养父并没有放下手里的活,他后来说他并不知道她是药物中毒。直到夜里,他才发现不对劲,就找来了医生,而养母已经不行了。

我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后来村子里的人说,如果养父能早点找来医生,养母就不会死。那些‘如果’都建立事情已经发生后,多可悲。

在我六岁那年,大姐出去打工了。她是离家出走的,跟养父吵了一架,因为养父要让她嫁人,她连夜逃去了北京。这一去就是很多年,是在她离家的三年后才第一次回家,穿着时髦,擦油抹粉的,给家里扔了很多钱,还带回来一个男人,油面小生,我们都以为她会嫁给他的,可谁知,此后的每年春节她带回来的男人都不一样。一直以来,她谁也没有嫁。我们都不知道她在北京做的是什么工作,后来,一个同村人带回了消息,说大姐是在北京的街边发廊里打工,整天穿的很妖娆在招揽客人,其实是个‘小姐’。当初,我们都不懂什么叫‘小姐’,那人神秘兮兮的也没说透。

在我八岁那年,上了学前班。养父是不想让我上学的,我不停的求他,跪在地上哭,二哥见我执意要上学,他也帮我求养父,村长也过来劝,后来,我如愿的上了学。这时,我有了第一个好朋友,她叫晶晶,是我的邻居,她比我小二岁,六岁的她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我经常看到她坐在院子里写作业,清晨,听到她在背课文。她很好心,教我拼音字母,教我数字与加减乘除,还教我背唐诗,她虽然只是在读一年级,但她的父亲早就把三年级以前的课全教给她了。

在我九岁那年,大哥也去了北京打工。是在一家餐厅里给别人打杂,一天要上十五个小时的班,一个月只休息半天,他轻描淡写的说他的手和脚都磨的起泡,然后,磨破了再长泡,累得倒在床上就睡,怎么打他也不会醒。那是首都北京,承载着很多人的梦想,而像我大哥这种人,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活下去,但付出的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尽管环境恶劣,大哥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就那样工作了三年,每天都像是在炼狱。在三年后,他收获了一份婚姻,是同一个餐厅里的服务员,与我们村相隔数十里地,他们是奉子成婚的。

在我十二岁那年,二哥也出去打工了。是去了温州,在一家鞋厂里打工。他是家里最善良的人,是他在家里人都反对我上学时,跟我一起求养父的,也是他把好吃的都偷偷的留给我。等他出去打工后,每半年都会给我寄零花钱,他是把钱寄到我的好朋友晶晶家里,由晶晶转交给我。他还给我买文具盒与书包,告诉我一定要好好上学,他说我是这个家的希望,的确,在这个家里,除了我上了初中,其它人都是在读小学时辍学的。

在我十四岁那年,二姐结婚了。并不光彩,她是与邻村一个男孩在一起偷尝了禁果,而且是在怀孕五个月后才被发现。尽管我与她同床睡,只觉得她一天一天的胖起来,也特别的能吃,很贪睡,我们都不知道那是怀孕。自从养母死后,养父根本就不关心我们,他当初一心是想再找个老伴,命运还挺眷顾他的,还真有一个寡妇与他眉来眼去的。还是晶晶的奶奶发现的,她说二姐这样子像是怀孕,果然,去检查后,确定是怀孕了。在开始时,她还不肯说是谁的孩子,后来被养父狠狠的打了一顿后她才承认,而那个邻村的男孩被大哥打的鼻青脸肿的,还逼着他娶二姐。没办法了,只得结婚。两个才十八岁的人,就这样结婚了。他们根本就不会过日子,小孩子生出来后,就整天吵架,那男人还经常打二姐,有次春节,二姐身上的伤被大哥和二哥看到了,大年初一,他们去找二姐夫,把他的左胳膊打断了。

在我十五岁那年,被养父强-暴了!二姐嫁出去了,其它人都出去打工了,他们只在春节的时候回来。平日里,家里只剩下我和养父,他的那个‘女朋友’也有自己的儿女,没有搬过来同住。我月经初潮也是在这一年来的,惊恐之下,是晶晶的妈妈给我讲生理知识。我第一次觉得养父可怕是在一天晚上,我正在洗澡时,发现窗外有个人影,定睛一看,是养父,他用那种狼一般的眼睛盯着我的胸部,我吓得赶紧从澡盆里跳出来钻进被窝里,他走开了。此后,他看我的眼神就变样了,还会主动问我缺不缺零花钱,还带我去买衣服,给我做好吃的,同样,他也开始对我动手动脚,那时,我只会怕,是一种恐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并且,谁也不敢说。有一天的夜里,他喝了很多酒,进了我的房间,他在威胁我后,蛮横的强-暴了我。此后,我开始在睡觉时把门从里面栓上,还用木头把房门顶上,可很奇怪的是,无论我怎么做,他总有办法进得了我的房间。我白天的时候开始看到底什么地方能进来,晚上则是在噩梦中处于半梦半醒间。我不敢一个人在屋子里睡了,就央求好朋友晶晶来陪我,她在陪我睡一晚后,死活也不愿意来陪我了,甚至每天晚上我去她家的院外叫她,她死活不出来,还让她爸妈来打发我离开。就是这样的好朋友,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逃离我,而我的痛苦与苦楚又没法说出来。

在我十六岁那年,被大哥强-暴了!那时候,养父跟他的‘女朋友’住在一起了。正好到收麦子的时间,大哥回来干农活的。那个夜晚是如此的屈辱,我拼了命的反抗、大叫,我跪下来求他不要这样对我,我哭着给他磕头,我只求他能放过我,他并没有,他像只老虎一样扑向我,见我不顺从,还抽打着我的耳光,嘴里恶狠狠的说我的命是他们家给的。我还是被他强-暴了!撕心裂肺的痛楚使我的尖叫声在那个寂静的夜晚不断的响起,我以为会有人会救我的,可是没有。在那样的农村里,他们只会在背后指指点点,说这个女孩真可怜,被她的养父和大哥相继强-暴了,但是,却不会出手相助,多么的冷血而麻木,是否,都是在各扫门前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如花般年龄的女孩,她只能默默独自承受着这种欺凌,一点也无能为力。

在后来的后来,我又遇到了晶晶,她哭着对我说:“你知道这辈子最让我愧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吗?就是在当年,你来找我与你同睡时,我没有想到可以让你跟我一起在我家里睡。我不敢跟你睡,因为那天晚上,我看到有人影来到你的房间里了,我好怕好怕。”,她又说:“如果当年,我让爸妈把你收养过来,一切都会不一样了吧!”

听完她的话后,我反而笑了,我说: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永远就这样愧疚下去,并且,我绝不会原谅你。

陌生人

--------------------------】

信看完了,沈晶莹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不由得自言自语:后来呢?

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下一封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14

沈晶莹的第二篇小说写完了,在从头到尾的检查了三遍后,才拿给姜小漠看。

姜小漠接过沈晶莹递的U盘,并没有看的意思,而是说:“你的第二本书下周一就要上市。”

这个第二本书就是沈晶莹花了两万元买的。

“太好了。”沈晶莹自是喜悦不已。

“那本书的原作者将她的另一篇小说发给我了。”姜小漠意味深长的瞧着沈晶莹。

“还是两万元?”沈晶莹表现出了很感兴趣的神情。

“不,三万。”姜小漠一脸的严肃。

“谢谢,我很想要。”沈晶莹真诚的望着姜小漠,说:“只是我希望,我的第二篇小说能先出版。”

“不,你的第二篇小说将作为你的第四本书出版。”姜小漠说。

沈晶莹咬着唇,有点难以接受。

姜小漠喝了一口玫瑰花茶,笑道:“不管是知名的书评人,还是行业内的一些图书策划人,在看完你的第二本书后,都发自内心的认同。”她停顿了一下,“林清木相信它会畅销,市场部已决心投入大量的精力宣传推广,我相信林清木的判断力。”

沈晶莹微微的点了点头,面露尴尬。毕竟那本书不是她写的,而她却将要以它出名。

姜小漠用指间轻点着桌面,以商人的口吻说:“你的第三本书自然要与第二本书的风格一致,紧随其后的推出,不能让大众失望了。”

沈晶莹很想说:我的第二篇小说绝不会让大众失望的。

她没说,她的确需要‘畅销书作家’的地基能够牢固一些,但她告诫自己:这将会是最后一次,以后由她笔名出版的本都必须是她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

权衡过后,沈晶莹捊了一下额前的头发,表现出了慎重思考后的确定,感激的说:“我听你的,我知道你是站在我的角度替我考虑的,谢谢,”她用恳请的目光看向姜小漠,说:“那三万元能不能等第二本书的稿费到帐后,再给你?”

“为什么?”姜小漠将准备好的版权转让合同拿了出来。

“我暂时没这么多钱。”沈晶莹耸耸肩,坦言说道。

“可以,”姜小漠拿出笔低头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抬起头后,用一种装出来的夸张的滑稽腔调说:“我以为你中了一笔永远也花不光的大奖。”

“怎么说?”沈晶莹也在合同上签字。

姜小漠环抱着胳膊,歪着脑袋打量着沈晶莹,用近乎冷嘲的口吻说:“看看你这身装扮,项链、裙子、小外套、高跟鞋、挎包,”她像模像样的拿出计算器开始算着,“如果一身全是最新款的正版Dior,至少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沈晶莹听出了姜小漠的挖苦,挖苦她穿山寨货。事实上,她并不知道身上的行头值那么多钱。这些全是许知行送的。

只有一次,是许知行带着沈晶莹去商场购物,之后的每一次见面,许知行总会将准备好的礼物送给沈晶莹。礼物都是一些衣裳和配饰。沈晶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礼物的价格,也并不关心,只觉得好看,便就穿戴。

经姜小漠一说,沈晶莹简直惊呆了,许知行怎么如此慷慨的消费?他到底还有什么神秘的身份?她不禁有些心虚,就像是乡下姑娘坐在了女王的宝座。她希望她穿的是山寨货。

其实,比起奢侈品,沈晶莹宁愿要可以自由支配的现金。

姜小漠抿嘴笑了笑,低声说:“你怎么没有再配上一款最新款正版Dior的手表?”

沈晶莹的尊严受到了挑衅,她尖锐的自卑被唤醒了,不允许她的自尊心有丝毫的委屈。于是,她随意的摸了摸盘起的长发,心平气和的说:“瞧,这里还有一支金丝楠木的簪子,你觉得值多少人民币?”

姜小漠皱了皱眉,用居高临下的口吻诧异的问:“你真的中了大奖?彩票?”

沈晶莹的自尊心开始了盛装游行抗议,使她不能隐忍,她满面幸福的说:“是交了一位了不得的男朋友。”

“了不得的男朋友?”姜小漠很怀疑,像听到一个好笑的笑话般,几乎忍不住想笑出来了。她紧紧的看着沈晶莹,像是要把她的虚伪看穿似的,

难道一定要有天仙的容貌、狐狸精的身段才能交到了不得的男朋友?沈晶莹暗暗的竖起了锋芒,女人的本能使她不能示弱,她笑了,笑容浅浅的,很真诚,一点也没有做作的痕迹,自然也不带任何的负面情绪,她态度温和的问:“你帮了我很多忙,如果你有时间,我和我的男友请你吃一顿饭?”

沈晶莹就要让姜小漠在看到许知行后,羡慕嫉妒恨!最好眼红到退回子宫里重新活过。

姜小漠用审视的目光久久的看着沈晶莹的胸有成竹,用压迫的语气说:“我今晚就有时间。”

沈晶莹不愿意她的自信受到威胁,她冷静的回视姜小漠,故作平静的笑了笑,当机立断的说:

“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他,让他在他的西餐厅预留好位置。”

“他的西餐厅。”姜小漠傲慢的缓缓的念着这几个字。

“是的,”沈晶莹受不了姜小漠总带着狡猾的嘲弄味,理性提醒着她要克制,而女人的感性则以野兽本能的恶毒使她必须竖起长矛,她勉强保持着常态,说:“他的西餐厅开在一个不算太繁华的地段。”

事实上,那家西餐厅开在最繁华的中心区。

“你现在是要打电话给你的男朋友吗?”姜小漠优美的转了一个身,落座在转椅上,手里把玩着一支笔,饶有兴趣的瞧着沈晶莹。她精致的轮廓里,流露出阅人无数的冷漠。

“是的。”沈晶莹从挎包里取出手机,本想去电梯口打给许知行,但转念一想,免得姜小漠一会再用那种令人极不舒服的语气盘问。于是,她就在姜小漠的办公室里拨通了许知行的电话。

“行行。”沈晶莹亲热甜蜜的唤着。

许知行应着。

沈晶莹瞬间整理了一句话:“我的新书下周就上市了,这要特别感谢我的出版策划人,我们今晚请她吃顿饭如何?”

“明晚怎么样?”许知行歉意的问。

“好,明晚,西餐厅见?”沈晶莹声音温柔。

“说个地址,我明晚去接你们。”许知行做事一直很周到,说话简明。

“就是洋洲出版社大厦,你来过好几次了,”沈晶莹看向姜小漠,“晚上六点钟?”在看到姜小漠点头后,她确认道:“晚上六点钟见。”

“行。”

挂掉电话后,沈晶莹说:“今晚他有安排了,约在了明晚。”

姜小漠怪里怪气的说:“我还以为你的男朋友对你爱得发狂,能随叫随到。”

沈晶莹漫不经心的回应:“随叫随到的不是男朋友,是外卖。”

女人之间的攀比就是像一场赌博,而爱慕虚荣的女人总在作弊。

--

在第二天的晚上六点钟,当沈晶莹与姜小漠一起下楼到大厦门口时,许知行已经到了。

在看到许知行开的车时,姜小漠的心脏差点停止。由于常关注奢侈品,姜小漠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一辆限量版的定制豪车,价格以千万计。

许知行漂亮硬朗的形象、刚毅非凡的气场、有涵养的谈吐举止,扼住了姜小漠的灵魂,嫉妒的毒蛇在她心底活跃了,并发出尖厉的咝咝声,激起了她恶毒的掠夺欲。

姜小漠对沈晶莹的好运气嗤之以鼻,却在不由自主的开始装腔作势。

沈晶莹看到了姜小漠眼里几乎隐藏不住的惊恼时,她原本应该觉得很爽的,但她没有,她却有一种自己招摇过市的罪恶感,同时,她竟然厌恶这种自己。

他们在许知行的西餐厅用餐,沈晶莹与姜小漠并排坐,许知行坐在沈晶莹的对面。

姜小漠还是忍不住好奇的问:“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许知行望向沈晶莹,发现沈晶莹正看着他,于是,他脉脉的一笑,温和的说:“一见钟情。”

姜小漠有些难以置信,但她已经在许知行的眼神里融化了。

沈晶莹接道:“小漠,你相信你一见钟情吗?”

“不相信,因为我还没有遇到。”姜小漠向许知行露出了温柔、妩媚的笑,手掌不经意的抚摸着裸-露在外的洁白光滑的胳膊,慢慢的咬一下红艳的下嘴唇,再慢慢的松开,娇态慵懒,有着撩人的性感。

许知行清楚的看到了姜小漠的挠首弄姿,抿嘴笑问:“姜小姐还没有男朋友?”

姜小漠幽怨的轻叹了口气,胸前雪白滚圆的耸立乳峰很引人注目的起伏了一下,撅了撅诱人的小嘴,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许知行,用撒娇的口吻满怀柔情的说:“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一个?”

沈晶莹的脑袋快要炸了,她已经意识到了可怕的后果。姜小漠是在勾引许知行?还当着她的面勾引?尽管她知道姜小漠一直以来的风情万种,但当着人家女朋友的面也应该稍稍的收敛些吧?她很想立刻发作,但她还是用力的握着拳头忍住了,她无事般的说:“我去下洗手间。”

当沈晶莹站起身时,身子因过度的愤怒而有些颤抖,她大步的向洗手间走去。她需要调整一下情绪,同时,也想在暗处看看这对男女单独相处时会发生什么,再见机行事。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15

那是一盆兰花,泛着幽静的香。

沈晶莹假意在欣赏兰花,躲在兰花后面观察着许知行和姜小漠。

是一个恰当的距离,沈晶莹听不到他们说什么,但能看清楚他们的脸,这很关键,两个人是不是相谈甚欢的勾当上,表情是会说明一切的。

沈晶莹不放弃任何可能的机会,是因为她想要有个好的结果。

姜小漠与沈晶莹一样,一样不愿意错过好时机,她的初衷是及时享乐。她不想要得到许知行的爱情,只想要从沈晶莹手里赢得许知行的拜倒,即使只是一夜。她看不惯一个如此迷人的男人竟然与一个普通的女人相爱,她简直无法想象他们在亲热时会有多么难堪。

不管人们是否承认,秀色可餐是女人非常稀有珍贵的资本。姜小漠的胸有成竹不是没有理由。

姜小漠趁着沈晶莹去洗手间后,就开始施展出她的妖娆,她有能耐,并有绕指柔的本领。她愿意冒险,热爱刺激。她长长的睫毛眨了眨,伸手抚摸着纤细脖颈的曲线,鲜花般的媚笑道:“我做梦都想找一个像你这样的男朋友。”

许知行穿着很合身的天蓝色的衬衫,袖口的别针小巧精致,他微笑的迎视着姜小漠的媚眼,说:“是吗?”

“嗯,千真万确,”姜小漠白皙光滑的小脚从高跟鞋里伸了出来,向斜对面伸着,碰到了许知行的小腿,并肆意的挑逗,“你说,我能找到吗?”

许知行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纹丝不动的,表情也没有丝毫的变化,微笑说:“那要看你的本事。”

姜小漠的小脚沿着许知行的脚脖缓缓的向上攀,细细的触摸他的肌肤。

许知行依然没有动,心平气和的看着姜小漠。

沈晶莹清楚的看到这一幕,她喘着粗气,所有的血液都在向心脏涌着,她几乎忍不住想要冲过去了。她愤怒,但又害怕。她咬着唇,提醒着自己必须保持清醒。

姜小漠舔了舔唇,轻声的呢喃说:“你说,我的本事大吗?”

她迷离的目光瞧着他,大胆的放射出奔涌的情-欲浪潮。她轻扭了扭蛮腰,挺拔柔软的体态是她致命的武器之一。姜小漠对自己一直很有把握,那些为她魂不守舍的男人们,足以使她相信自己的成就。

“你觉得呢?”许知行的嘴角始终带着一丝沉稳的微笑。

姜小漠有些慌了,她发现许知行对她丝毫没有反映,就像是不管她怎么做,都影响不到他,他根本就没有将她放在眼里似的。他的气势稳的像大山一样。她的脸几乎一下子就红了,羞愧不已,眼睛里燃起了怨恨的怒火。只是一瞬间,她就调整好了心态,不甘心的准备发动最直接的进攻。

不等姜小漠再自取其辱,许知行就说话了,用一种自然的语气,说:“你漂亮、性感、灵活,在两人世界里,会是一个使对方欲罢不能的尤物。”

姜小漠顿时满心欢喜的看到了希望,脸上隐约已经挂好了征服欲得到满足时的神气,她简直想把小脚向上伸,伸到他的双腿之间。

只停顿了片刻,他接着说:“如果我年轻十岁,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成为你的猎物,与你共享两人世界。”

许知行说的很真诚,整个五官都在很真诚的看着她。

姜小漠也看着他,从他的神情中,看不出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许知行在委婉的拒绝时,没有提沈晶莹,是不愿意姜小漠因此牵怒到沈晶莹。同时,他在帮姜小漠维护最起码的尊严。

姜小漠强忍住愤懑,整个人略显僵硬,她高傲的下巴扬起,在男人面前游刃有余的她,当然不会显露出自己的心胸狭窄,她柔情似水的笑着问:“而你却成为了沈晶莹的猎物?”

许知行纠正道:“确切的说,我和她相互喜欢。”

姜小漠冷漠的问:“你喜欢她什么?漂亮?性感?灵活?还是她的正经?她的端庄有余?”

许知行很尊重对方的问题,他思忖了一会,说:“她有着强有力的旺盛生命力,这本身就是一种美,且无以伦比。”

“你是承认她只有所谓的内在美?”姜小漠咄咄逼人的追问。

“如果你允许,可以等我的女朋友回来后,一起探讨‘内在美’的可贵。”许知行温和的说着,对这样一个不够端庄的女人,他毫不矫作的保持着他该有的涵养,并没有看不起她。

姜小漠停止了进攻,在与他的眼睛对视时,她的头脑意外的清晰了,有了自知之明——他是一个不可能攻克的堡垒,没有任何迂回之地。他柔的像水一样。他对女人有礼貌也有距离。除非他愿意,任何女人也别想驾驭他。

于是,姜小漠缓缓的收回了脚,轻轻的拍了拍手,赞道:“沈晶莹挑选男人的眼光也很可贵。”

沈晶莹一直在目不转睛的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在看到姜小漠收回脚时,暗自松了一口气。但又在隐隐的担心,难道他们已经达成了某种一致?因为她在姜小漠的脸上看到了满意的笑容。想到这,她的一颗心又提了起来,并疼得张扬。

姜小漠的确是带着满意的笑,她喝了一口葡萄酒,用正常的语气说:“恭喜你,你通过考验了。”

“是吗?”许知行的态度始终如一的谦和。

姜小漠手托着下巴,冲他眨眨眼,说:“沈晶莹请我帮忙,让我偷偷的试探你,看你能不能经得起诱惑,”她又喝了一口葡萄酒,将之前的举动要彻底的摆平,“我现在就去洗手间找她,偷偷的告诉她,你是一个很合格的优秀男友。”

许知行但笑不语。

姜小漠的身子向前倾了倾,她可不愿意她的行为被揭穿,轻声的说:“恋爱中的女人嘛,总会犯些莫名其妙的疑心病,她想试探你,说明她在乎你,你应该不会因为她出的这个可爱的傻点子而与她有争执吧?”

许知行笃定的说:“我只字不提。”

姜小漠这才站起身,向洗手间走去。

沈晶莹见状,立刻急步的走向洗手间,免得被起疑。

他们之间到底怎么样了?沈晶莹忐忑不安的琢磨着,她拽着衣角,心里乱糟糟的没有主意。

当沈晶莹到了洗手间后,打开水龙头,疯狂的洗了洗脸,想让自己清醒。

“你怎么还不出去?”姜小漠从沈晶莹的背后拍了她一下。

“我肚子有点不舒服,”沈晶莹耸耸肩,“现在好多了。”

“怀孕了?”姜小漠从包里取出一支口红,对着镜子涂着。

“才没有呢!”沈晶莹露出了小女人的幸福样,她忽的凑过去,满怀期待的紧张的问:“你觉得我的男朋友怎么样?”她的样子,就像是小学生写完作业后,希望得到老师的认可。

“他啊,”姜小漠将口红塞回包里,抿了抿红艳的嘴唇,摇摇头,说:“好像很不解风情,”她带着同情的目光看向沈晶莹,问:“他在床上也很一本正经?”

沈晶莹的心情已经多云转晴天了,她意识到姜小漠没有成功,只有对得不到的,才会露出这种挑剔的、故作不屑一顿的清高。她脸上洋溢出满足,天真般的轻声说:“他在床上很猛,每一次都能让我到高-潮。”

姜小漠的呼吸中,瞬间就涌出了大量的锐利的嫉妒,她尖刻的一字一字说:“想不到,你在床上很浪荡。”

沈晶莹眉头一皱,随及大方的说:“还好吧,遇到个给力的男朋友,是他调-教的好。”她冲着姜小漠笑笑,说:“你要是遇到个猛男,恐怕要当淑女也不合适哩。”

姜小漠不说话了,弯腰用湿纸巾擦拭着涂着鲜红色指甲油的脚指甲。

沈晶莹拿起纸巾擦拭着脸上的水迹,决心要打击一下姜小漠,以回敬刚才她在一旁盯着他们时受得折磨与煎熬,她叹了口气,说:“你知道吗,跟许知行在一起我很有压力的,我知道我长得不那么漂亮,气质也不怎么高贵,以至于总会有一些自视貌美的淫-荡-女人想要勾引许知行。尽管许知行对我一心一意,而由他招来的那些举止轻浮的下流货色,还是很让我觉得没有面子。”

听罢,姜小漠的脸色瞬间苍白,她假意在镜子前左顾右盼的整理低胸吊带连衣裙,含糊的说:“那就看好他呗。”

沈晶莹自信的说:“许知行会替我看好他自己的。”

她们都没再说话,而是一同从洗手间走了出去,空气中的火药味还在弥漫着,她们表面上都显得很和气。

姜小漠不甘示弱,这笔帐她记下了。

沈晶莹本是不愿意得罪姜小漠的,是爱情中女人特有的力量,使她对入侵者绝不姑息。

他们仨个人相安无事的继续用餐,有说有笑的,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餐后,许知行与沈晶莹一起,将姜小漠送回家。

当姜小漠下车后,沈晶莹以免姜小漠有心结,而影响到以后的合作,她大声的说道:“小漠,我会催促着我男朋友,让他遇到适合你的优质的男人时,第一时间介绍给你。”

姜小漠打了一个响指,笑道:“够姐们!”

两人相视一笑,好像她们的关系又像以前一样和谐了。事实上,女人戴的面具往往不止一个。姜小漠已经想好对付沈晶莹的招数。

在第二天,姜小漠打电话给沈晶莹,说:那个陌生人又来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16

陌生人的第三封信来了,沈晶莹发现,这个人写来的信总是绿纸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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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作家,你好:

雨后的彩虹很美,夏天的冰水很好,如果不是他,我不会再相信生活中有任何美好的事情,谁又能知道,命运会给生活降临什么呢?而他就是我的彩虹,是我的冰水。

是的,他就像是天使,他张开着受伤的羽翼走向我,靠近我,朝着我呆呆的笑。

在读初二时,他转学来到了我们班。我一直是一个人独占着最后一排角落里的那张课桌。他坐在旁边,我一眼就看到了他胳膊上的一条很长的刀伤,吓得我赶忙向旁边挪了一下,想要离他远点。

他发现了我的慌乱,就抓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刀疤上,咧咧的笑着说:“它不会咬人的!”

“疼吗?”

“不疼,很舒服!”

我怀疑他是疯了,他一定是疯了!

后来,我发现他并没有疯,他对我说他的事情。

原来,他是私生子!一个女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怀孕了,并且生下一个男孩,这种事情在农村是绝对不能发生的,父女关系断绝了,然而,那女人自始自终沉默着,然后独自的养着他,从不说孩子的父亲是谁。

就是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与嘲弄中,他一天一天的长大了,村子里的人都骂他是野种。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并不知道什么叫‘野种’,他就问他的妈妈,他妈妈听到后只是不停的哭,一直哭,一直哭。从此,他再也没问过。

日子过的很艰难,收玉米割麦子种庄稼,全都要一个瘦弱的女人去做,她从来都没有喊过累。有些人,被允许又聋又哑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别人的冷言冷语就好像是一面墙,直立立的竖在她的面前,她总会撞得头破血流的,但还是要拼了命的无视它的存在。

只有一次,同村的一个女人说她是个不要脸的婊-子,她狠狠的抽打着那个女人的耳光,就像是发了疯的猫。他就站在一旁看着,她撕心裂肺的大吼道:“躺在你们这种圣女身边的男人都有着只为你们跳动的心脏吗?你们知道什么叫爱情吗?你们为一个根本就不懂爱情的男人生孩子做饭,有什么资格说我是婊-子?!”

那女人送他进了学校,她为他洗衣做饭包揽一切家务与农活,不停的告诉他:你一定要好好上学,一定要有出息,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人看不起!

她对他报着很大的希望,把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以至于他的考试成绩一旦不理想,她就会打他,拿着棍子狠狠的打,打的他鬼哭狼嚎的叫,打过后,再抱着他哭,抚摸着被打的红肿的身体说:“妈妈错了,妈妈只是太伤心了,答应我,你一定会好好的上学,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将来才能出人头地!”,每一次,她在打他的时候就像是得了失心疯,在打过后,心疼的泪流满面。

就这样,他以优异的成绩升入了初中,妈妈终于笑了,他说那是他十几年来第一次看到妈妈的笑,那么的美。也就是在读初一时,他过上了自出生以来的第一个生日,妈妈问他的生日愿望是什么,他说:我要转学,转到离家几十里地外的那所初中。

他原本并没有指望妈妈会同意,意外的,妈妈在沉默了许久后,说了句:安心的把初一读完,升初二时再转学!

从此,妈妈不再跟他说话,他主动跟妈妈说话时,她也只是简单的应和着。

在初一读完后,他在学校申请了转学,获得了批准,他把消息告诉了妈妈,妈妈只是愣愣的点了点头,这时,他才发现妈妈老了,在她的发间有很多白头发,三十多岁的女人,竟然像是六十多岁,是什么让她苍老的?

我问他,你胳膊上的刀伤是怎么来的?

他淡淡的说:“在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家的时候,妈妈躲在自己的房间哭,开始时,声音很小,到后来,哭的很大声,悲痛而绝望。我不敢去劝她,也不想留下来,我一定要离开,但是,听着她的哭声后,心里很痛,就抓起旁边的镰刀,在自己的胳膊上狠狠的划了一道,然后,心里的疼就转移走了。”

我问他,为什么一定要离开?

他说,我不能永远做一个牺牲品,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所谓爱情的牺牲品。

他又说,我爱她,但我更可怜她。

就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眼睛里满是绝望,他的生活被一个女人裹挟着。我没敢把自己的生活告诉他,我只是说我刚生下来时就被抛弃了,然后被一个好心的女人捡了回家,从此快乐的生活。

一个人,不能拿自己的生活与别人比,比不出结果的。

我不知道是我的生活悲惨,还是他的经历让人唏嘘,而我更想去见见他的母亲,那个‘疯’女人。他拒绝了,他说,如果可以,他永远都不想再见到她。

在渐渐的接触中,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好朋友,在周末时,他会来我家里找我,帮我做农活干家务。

他还是知道我养父强-暴我的事情了。是个周末,他照例来找我,而我的养父喝多了酒又想欺负我,尽管知道是徒劳,但每次我总会反抗。他应该是听到了我的尖叫声,闯了进来,随手拿起板凳就在那禽兽的头上砸了一下,顿时,鲜血直流,禽兽昏了过去。我吓的动也不敢动,他抱着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哆嗦,他不停的说:没事了,没事了…

就这样,他带着我逃了,在不确定养父是死是活时,我们逃离了那个村庄,两个人把零花钱凑在一起买了两张去大城市的车票。

在火车上,我问他:你怕吗?

他说:我怕。

我说:我也是。

后来我得知,养父并没有死。

我跟他应该算是私奔,不顾一切的奔赴两个人的世界。

我们把剩下的钱租了一间房子,是很偏远的郊区,只是小小的15平方米的房子,我无怨无悔,或许,那时,我也不知道什么叫怨悔。

他在餐厅里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收入很低,但每月的工资全都给我,让我去买好吃的,穿好看的,虽然在缴了房租之后,所剩无几了。

我只是在家里呆着,无聊时就整天整天的看电视,他说打工太辛苦了,不希望看到我受罪,他还说他能让我过上好日子。

他不让我洗衣服,他说所有的家务都不允许我做。他不让我做饭,鼓励我去外面饭馆里吃;他帮我洗脚、剪指甲,买许多好看的头饰给我。

尽管我们睡在同一张床上,但他从来不会碰我,顶多只是相拥而睡,他纯净的像个婴儿,而我…。我问他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他说,他觉得我和他的灵魂挨的很近很近。

日子过的挺苍白的,就好像是松软的饼干,随时都有可能发霉变潮。

当心里堆积着很多颓废的情绪时,我就会肆意的抹眼泪,他则是紧紧的抱着我轻颤。

有时,他的收入被我花的缴不起房租了,他就低头下气的向他的老板借钱,拿到借来的钱,缴了房租后,把剩下的都给我。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生活,他说他要对我好。他把我从火坑里拉了出来,却又把我带入了另一个困境中,不晓得这算是什么。他对我的好,超过了他对自己的好。

这种生活过了半年后,我还是离开了,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离开了,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我不愿意与你一起承受贫穷!

如果不是因为看到他跪在房东的面前,求他再宽限几天房租,我不会在一个雨夜光着脚哭着离开的。我恨自己的无能,贫穷我不怕,再苦我都不怕,我怕的是他为我失去尊严,他为我活的像只畜牲!我只能让他恨我,只有这样,他才会忘记我,虽然我知道,恨比爱的时间更长,但是,如果他恨我,就能记住我的狠心,从此不会对我再有任何的幻想,这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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