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就是对未来的信念,让我不会像其它女孩那样内敛、害羞,而是很主动的去接触新环境,去认识新的人。
我需要陪他们喝酒,跟他们聊天,可我根本就不会英语,怎么办呢?我就在会英语的女孩子旁边站着听,并且会请教她们一些话该怎么说,虽然说的很生硬,但我还是去练习。我学会的第一句英语句子是:I am not good at English.
POPO的英语很好,于是,我会把我想学的一些英语句子写下来,请她告诉我英语该怎么写,怎么说。环境因素很重要,也就是两周后,我开始会了一些基本的英语会话。
一个月后,我拿到一千多块钱的工资,当时真觉得很不可思议,拿着那些钱的手在颤抖着。从POPO的住处搬了出来,她帮我找了一个女孩子合租,一个月六百块的房租,我接受了。
当然,工作了一个月,也并不容易,每晚都会喝酒,三天一大醉,两天一小醉的,很难受,但我还会暗示自己:必须要接受这种生活!一定要珍惜这个机会!
工作稳定了下来了,住处也有了,吃饭的钱也有了。于是,我就开始去找社区信息苑,去办上网卡,又去找图书馆,去借书。紧接着,去找学校,我要报读成人高中,先报了三门,语文、政治、物理。
生活进入了新的轨道,每天固定会上一个小时的网,浏览新闻;用三个小时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用五个小时温习、复习三门功课;在路上总共的时间是一小时;工作的时间基本是在八个小时;睡觉时间为五个小时。时间安排的很满,但我却觉得很幸福。
慢慢的,我知道我这份工作叫酒吧女,也叫陪酒女,有人说它很卑贱。必须要喝酒,必须要对别人笑,必须要强打着精神跟别人聊天,但是,它能实现我的梦想,它能改变我的现状,它能让我去创造新的出路,它让我在堕落的边缘去认知人性。
半年后,我已经能说出一口流利的英语,虽然很多单词都不会拼写,但是能说出来。我也开始学着化妆,去买低胸性感的衣服。这是工作的需要,我只能如此。我对自己说:要么离开这里,要么就把面具戴好。我选择了努力去修饰我的面具。
工作就像是游戏,很暧昧的游戏,特别是在酒精与金钱的作用下,情-欲会放的很大,嬉笑的人群就变成了夜色的奴隶,来酒吧的男人,想从女孩子身上得到欢愉,而酒吧女呢,想从男人的口袋里掏钱,很现实的交换。
就这样,我走进了这个沉沦着的环境中,也发现了金钱的魅力。钱是好东西,它能让我去上学,能让我睡在舒适的床上,能让我有书看。可是,我有着很大的不安全感,我怕我会失去现在的生活,我怕我无法完成学业,我怕我还会流露在街头。
于是,我还是堕落了!我不知道当一个人很努力的想要拥有那么一点点安全感的时候,出卖身体,算不算是可耻?我只是想要过上好日子,不会再担惊受怕,不会拎着一点廉价的行李游荡在大街上举目无亲的!我只是不想再过那种贫穷的生活!
在酒吧里,我认识了许多外国的男人,他们是寂寞的,我是可以填充寂寞的,多么好的互补,彼此可以交换着。我对那些男人说我是某大学外语系的学生,晚上来做兼职的。欺骗,总能给人满足虚荣心的机会。
我第一次跟男人回宾馆,是在酒吧里工作的半年后。他是一个新加坡的男人,很迷人,特别是笑的时候。我陪他喝了很多酒,他说一看我就是个大学生,清秀而有气质。他住在离酒吧不远的酒店式公寓,30岁,据说是未婚,谁知道呢。在酒店的大床上,我紧张的像是初夜。早晨醒来,他拿出五百块塞在我的口袋里,说:打车去学校吧。
于是,我觉得我并不是在卖身,而当时也确实没有那种想法,只不过是顺从了自己的内心,觉得他是一个迷人的男人,在酒精的作用下,心甘情愿的跟他回宾馆,随他怎样,没想到他会给钱。
后来,想想那句‘打车去学校吧’,心里竟然会莫名的悸痛。
我会接受那些男人的暗示,在下班后跟他们回去,男人在完事后,会给我钱。理由大多是:打车的路费、买一些书、买一些衣服、多吃点好的…
不可否认,我厌恶有些男人在完事后的猪样,但是有时候,当我回想起自己流落街头时,连猪也不如的样子时,我便沉默了。
有过男人说爱我,让我不要在酒吧里工作了,说是可以养我的。
也有过男人很痛心我熬夜喝酒,说其实挺想跟我一直在一起的,可是…
还有过男人看到我与别的男人在嬉笑喝酒聊天时,生气的吃醋。
这些男人,都有着很不错的工作,均是跨国企业的高管,有许多是世界五百强企业里的,他们借出差之际,在酒吧里,装糊涂像傻瓜,口无遮挡的。想必,他们也懂得,不过就是寻欢而已。
而我呢?纯粹的活着,故作纯粹的与他们调情嬉笑,就好像是个纯情的女子,单纯的如一张白纸般。而内心,快烂掉了。
生活里没有‘可是’,也没有‘如果’。生活里只有着相互利用与交易。彼此之间可以逢场作戏,给对方保留着足够的尊严,总也要面露着些许的痛心。
灵魂变得很丰盛,身体相对就空虚了。我会为了钱,半夜跟男人回去,然后趁着夜色再回到住处。我的生活茫然了,找不到方向了,我沉沦在夜色里,不能自拔了。我活得很累,脸上的面具太厚了,压得我快无法呼吸。
曾几何时,会发现自己是个天生的演员,为了生计,为了万恶的安全感,为了能在某天趾高气扬的站在高处…
就是这样的环境,改变了我的心境,它让我清楚的看到了人性的可恶与可憎,也让我意识到了灵魂的单薄与空虚,就是在万丈迷雾中,我强迫自己坚持着最初的梦想。有时,我恨自己的身体,它践踏了我整个青春。是我这辈子都抹不去的黑点。就好像永远都见不得光的影子。
这封信写到这时,我的心情难以平静,似乎,以前那混乱的光阴又回到了面前,挥之不去,挺吓人的。它们在向我张牙舞爪的。不可否认,那段时间是我的暗伤,会跟随着我一辈子的。
大作家,看到这时,你会不会觉得我的人生没戏了?在当时,满是泥泞的路上,我艰难的走着,确实已经完全看不到希望了。然而…
陌生人
-------------------------】
25《一个小xx女人的小手腕》25
即有钱又懂情的男人,会有女人不爱吗?
有时候,沈晶莹会思考一个问题:在当初,我爱上的是许知行的钱还是他这个人?
每当她在想这个问题时,她就提醒着自己:我现在爱他的全部。
往往,在爱上一个人时,并不知道爱上他的到底是什么,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只不过是爱情的载体。
虽然许知行并没有对沈晶莹说过‘我爱你’,这不重要,两个人只要能在一起,比说任何话都甜蜜幸福。沈晶莹并不会问许知行爱不爱她,她说,只有那些不自信的女人才会追问,而其实,她何尝不是带着隐隐的自卑与许知行相爱的呢?
沈晶莹将第三本书的稿费,按约定给了姜小漠一半后,剩下的全给了爸妈。她对爸妈说:“我们很快就能买一幢大的房子了,要四室二厅。留一间屋子用来写作,一间屋子用来展示我出版的书。”
她的第四本书即将上市了,也就是沈晶莹亲自写的第二篇小说。
在一家法式餐厅里,沈晶莹请林清木吃饭,并将她准备要动笔写的小说,与林清木探讨。
林清木依然是一身休闲装扮,永远是那么的有活力。
在看到沈晶莹戴的奢华腕表时,林清木问:“新买的?”
沈晶莹耸耸肩,为了暗示她与许知行的爱情很新鲜、幸福、甜蜜,就说道:“我男朋友送的。”
林清木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还扫了一眼她的拎包,问:“都是他送的?”
沈晶莹承认道:“是的。”
林清木将一杯葡萄酒一饮而尽,定睛瞧着她,问:“这个法力无边的财神亏欠你什么?”
沈晶莹不理解的问:“亏欠我?”
“补偿、弥补、惭愧、内疚、自责。”林清木冷静的直视着她,说,“你可以随便挑出任何一个词,概括他对你的感情。”
沈晶莹打了个寒噤,皱起了眉头。
林清木用他的‘上知天文,下知女人’的判断力,说:“他不爱你。”
沈晶莹的心咯噔一下,将视线随意的看向窗外,理智在劝说自己千万别动怒的去辩驳。她能体谅林清木的心情,他这一年以来的真诚相待,她为之动容。她笑了笑,说:“谢谢你的提醒。”
林清木倒满了一杯葡萄酒,眸色稍显冰冷的看了沈晶莹一会,随及双眼一眨,说:“你的这本新书与前两本的风格完全不同。”
风格当然不同,前两本是买来的。沈晶莹绝不打算告诉林清木,也不能。她咬着唇,捊了捊头发,说:“题材也不一样。”
“文风差异很大。”林清木吃着吐司。
“我也这样认为。”沈晶莹装着很淡定的抿了一小口葡萄酒。
“如果只看书的内容,我会以为是不同的人写的。”林清木又将一杯葡萄酒一饮而尽。
沈晶莹的心有点慌乱,她必须隐瞒。于是乎,要转移话题,她目瞪口呆的瞧着空的葡萄酒杯,惊讶的说:“你喝酒总能这么豪爽?”
林清木沉默的看着她,带着强烈的情感,和难以言明的复杂情绪。
沈晶莹缓缓的垂下眼帘,轻咬着唇。每当看到林清木的深情目光时,她总觉得尴尬。
如果没有许知行,会不会就接受了林清木?沈晶莹从来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因为她已经不去理会那些让人头疼的‘如果’。
“看的什么书?”林清木看到了她拎包中露出的书的一角。
“《聊斋》。”沈晶莹将书拿出来示给他看。
“看到了什么?”林清木想吸烟,注意到是无烟区,他就将烟收起了。
“爱情,女人,男人,因果。”对于一个热爱写小说的敏感女人而言,这四个词可谓就是她眼界的尺度。
“讲一个?”林清木颇有兴趣。
沈晶莹想了想,讲道:“有一个女狐叫阿霞,她遇到了一个叫景生的书生。她期待景生才德兼备,便将自己托付给了景生。于是,两个人就在一起了,日夜欢爱。女人想要的是归宿,要名正言顺的,现如今呢,不过是情好虽佳,纯属苟合,阿霞便希望能让双方的父母见面,定下婚事。而其实,这个景生是有妻子的了,于是,他回到老家,见妻子没什么有失妇德的言行,就对他妻子打骂,逼她离开。怎么会有女人总能接受平白无故的责骂呢,景生的妻子就中了景生的诡计而离开了。景生开始安心的等待着阿霞的到来,结果,等了好久后,阿霞并没有来。你可知道为什么?”
林清木问:“为什么?”
沈晶莹接着向下讲道:“事隔一年后,景生和阿霞相见了,阿霞说:‘负夫人甚于负我,结发者如是,而况其他?’,阿霞说,你对你的结发妻子都辜负,何况别人呢。”她赞道:“一语中的。”
“女狐都神通广大,有千里眼和顺风耳。”林清木疼惜看向沈晶莹,意味深长的说:“现如今有很多有妇之夫在外面装单身骗女生,那些被激情冲昏了头的女生眼睛都遮住了,耳朵被堵了,一味的听信于男人的谎言,不曾会细心分辨。”
沈晶莹很认同的连连点头,按照她的思路继续说了下去:“我觉得蒲松龄比曹雪芹还懂女人,他笔下的女狐大多妖艳多情,报恩的凄美绵长,报仇的畅快淋漓。然而,大多都是情缘多麻烦,爱的死去活来,痛的撕心裂肺,深情款款,凄凄切切的,却只为了与一个男子共走一程,挺可惜的。不过,也就是那些敢爱敢恨的女人让爱情百转千回,让人唏嘘不已。”
蒲松龄即懂女人,还懂男人,应该能称得上女人的情感导师。比如他《聊斋》里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个叫恒娘的,她教女人用三个步骤将自己的丈夫从他的小妾身边夺回,第一个步是:善待小妾,视小妾如亲姐妹,任劳任怨,还将丈夫推到小妾的房内;第二步是:朴衣素面,就是不再化妆,不再打扮,一副素颜的像个保姆,蓬头垢面的;第三步是:惊喜,一下子从一个保姆形象摇身变成高贵的夫人,从妆容到穿着,无不考究,而在眉宇间也万般风情,尽显妩媚之态,由于在形象上有着极大的落差,会让男人惊喜万分。于是,一句话便总结出来了:丈夫之爱妾,并非其美也。
“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聊斋》里的这个故事。”林清木喝了一口葡萄酒。
“你讲。”沈晶莹颇有兴趣的准备听。
“有个仙女叫云萝公主,她问安大业:‘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笫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林清木停顿了一下,解释道:“这位公主的意思是:跟我上床,我能跟你在一起六年,否则,就能在一起三十年。”
“安大业怎么选择的?”沈晶莹好奇的像是没看过这个故事似的。
“你会怎么选择?”林清木的眼神里闪烁着野性的光。
“我啊,”沈晶莹想了想,笑问:“那你呢?”
林清木抿嘴一笑,说:“我选三十年床笫之欢,整天喝酒还行,下棋太伤神。”
沈晶莹接着问:“安大业选的是什么?”
林清木摸了摸鼻子,说:“安大业道:‘六年后再商之。’,他要先上床再谈以后。”
沈晶莹笑了笑,道:“蒲松龄笔下的男人都是肉体凡胎,很有人性。”
一瓶葡萄酒喝完了,林清木又点了一瓶,他一边倒酒一边问:“你还没告诉我你的选择。”
“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本来就不是问一个女人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对女人的偏见。”沈晶莹耸耸肩,接着说:“我能理解男人的选择,很理解。”
“对女人有偏见?”林清木问道。
“是的,”沈晶莹说,“之于女人而言,如果不能跟一个男人在一起一辈子,六年与三十年没什么区别。”
“你指的在一起是什么概念?”
“共同生活。”
“怎么样的共同生活?”
“相爱、平等、自由、信任,”沈晶莹在认真的思考着,又加了一个关键字:“默契。”
“柏拉图式的精神结合?”林清木凝视着她,他喜欢看她认真的模样,就像是一朵在暖阳下盛开的花。
“要有性,而且必不可少,”沈晶莹坦言道,“我指的默契是双重的,身体与灵魂。”
林清木沉声问:“他有给你这种默契?”
沈晶莹下意识的咬着唇,笑了笑,说:“有,给的很足够。”
事实上,沈晶莹根本就无法否认,她与许知行无法进行灵魂的沟通。他们永远都只谈现象的表面,而没有去探究过更深层的本质。他们只是在床上很默契,其实,她也不知道算不算默契,她只是比较容易满足。
说起灵魂上的沟通,她与林清木的结合是完美。
然而,沈晶莹当然不能承认,她需要让林清木知道她的幸福,不留余地的,不给林清木希望。
她装着没看到林清木眼睛里的疼痛,自顾自的抿了一小口葡萄酒,转移话题的说道:“你一次最多能喝几瓶葡萄酒?”
当沈晶莹不经意的一暼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许知行。
26《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人26
许知行一个人坐在二楼的窗旁,面前摆放着一些法式点心和一杯咖啡,正在打电话。
沈晶莹不知道他是何时进来的,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她。
他在这里干什么?在等什么人?
沈晶莹远远的张望着许知行,带着疑问,不经意间忽略了林清木。
林清木顺着她的视线看去,看到了一个男人,那男人穿着精致的蓝色衬衫,神态自若的模样,好像整个天下都是他的。
“我听到某个人的心脏快要跳出来了。”林清木的嘴角带着一抹笑。
“我……”沈晶莹一慌,耸耸肩,她坦言说:“我看到我的男朋友了。”
林清木拿起一小块涂着牛油的面包,漫不经心的道:“他看上去很有钱。”
沈晶莹敏感的灵魂被击打了一下,她认为林清木是挖苦她迷上的是金钱,反驳是无意义的,她宁愿承认自己是个花痴,便说道:“他长得也很帅,脸上的线条很和谐,五官很漂亮。”她笑了笑,用调皮的口吻更显花痴的说:“他就像是小说里常出现的男主角,温蕴如春,除了他的影子,没有谁能与他相提。”
林清木喝着杯中的白葡萄酒,说:“他并不快乐。”
沈晶莹赶紧说:“他成熟稳重,不轻易表现出自己的心情。”
林清木像看一个蠢货一样看着她,简直要将她看穿,看得她心悸。
沈晶莹咬着唇,提醒自己要冷静,可要命的沉默几乎要使她窒息。有时候,她不敢看林清木的眼神,总觉得那就像是利剑一样凶狠,能轻易的刺痛一个人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暗伤。
过了片刻,林清木问:“你不过去找他?”
“他看上去是在等人。”沈晶莹拿不定主意去不去。
林清木喝了一大口葡萄酒,缓缓的站起了身,移开椅子,漫不经心的走开了。
沈晶莹诧异的瞧着他,不知道他要去什么地方,他是要走了?还是去洗手间?当她的视线一直跟着他移动时,她的心脏怦然跳得越来越震颤,只见他是朝着许知行走去了。
他去找许知行干什么?
沈晶莹紧张的搓着手,咬着唇,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那种不知道会发生什么的压迫感像漩涡一样,她简直在眩晕了。
她看到林清木走到了许知行的桌旁,说了句什么,许知行抬起了头,并点了点头。林清木坐在了许知行的对面,又说了一句什么,许知行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林清木站起身,就像他走过去时一样慵懒般的走了回来。
当林清木坐回到沈晶莹的对面时,她还沉浸在狂乱的焦虑里。
“你在害怕?”林清木拿起酒杯,一杯葡萄酒一饮而尽。
“我……”沈晶莹扶了扶额,借机呼出一口气,恢复了平常的状态后,耸了耸肩,问:“我想知道……”
林清木打断了她的话,问:“你想知道我对他说了什么?”
沈晶莹承认道:“是的。”
林清木一丝不苟的看着她,正色的说:“我对他说:我爱沈晶莹。”
沈晶莹顿感惊愕,她下意识的看向许知行,恰好许知行也在看她。她尴尬的脸红到了脖子。
林清木将沈晶莹用的筷子,从她的小碟上弹到了桌面,说:“去吧,去找他,就像是你平时在我面前伪装得好像很成熟,成熟的好像能足以应付全天下人那般的大方、从容的去找他。”
沈晶莹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林清木野性的眼神直直的刺向她,沉声道:“你在害怕什么?你不过就是跟一个你的追求者一起吃饭,你以为他会嫉妒?愤怒?吃醋?还是天真的恐惧他会跟我决斗?”
沈晶莹的脸色变得更甚了,她的心被揪得很紧。
林清木的拳头握住了,身子向前倾了倾,发出了野兽般痛苦的低嚎:“去啊,去找他!”
沈晶莹咬着唇,一声不吭,一动不动,她深呼吸着,惊讶的看着他反常的疯狂。
他们在对视,不是猎人与猎物,而是像极了猎物与猎物。
气氛由紧张到窒息,再由窒息慢慢的变得松散,淡了,更淡了,仿佛万物都不复存在。
面对林清木的轻蔑、诋毁与鄙薄,沈晶莹在眨了好几下眼睛后,隐藏好了她受折磨的灵魂,恢复了镇定,露出了她的怜悯,轻声的说:“我想你是喝醉了。”
林清木收回了他的乖戾,因为他注意到许知行正朝这边走来,他摸了摸鼻子,为她考虑的问道:“你不去洗手间?”
沈晶莹也看到了许知行走过来,便站起身,耸耸肩表示她的确想去洗手间。是的,她需要喘一口气,也需要整理一下思绪如何应对接下来的三个人的局面。于是,在许知行走到他们的桌前时,她微笑抚面的说:“你们先聊,我去下洗手间。”
在到了洗手间时,沈晶莹的双腿一软,浑身发冷,差点摔倒。
她不得不回想起刚才林清木的眼神与言语,那简直让人无法忍受。她忍了,因为她知道他的痛苦是她造成的,那是一种求之不得的狰狞,尽管是她的无心之过,但她愿意承受这种后果。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伤害不了她。
不管他的言语如此的刻薄、冷漠、野蛮,都只能让她有点压抑,却没有能力伤害到她。她认为这就是友谊的伟大,使人们能没有理由的原谅自己的朋友。
沈晶莹提醒自己不能在洗手间里待太久,她需要尽快的加入到他们的谈话中去。当她走出洗手间时,并没有立刻回到桌边,而是想先悄悄的观察一下他们,试着通过他们的神色去分析他们。
然而,她看到的却只有许知行,以及收拾干净的餐桌,和刚摆放好的两套新餐具。
林清木已经离开了。
回到桌旁后,沈晶莹笑道:“洗手间里的那块浮雕真漂亮,五颜六色的花,面积很大,这家餐厅的老板真奇怪,为什么把那么漂亮的东西放在洗手间里,而不是餐厅区?”
“可能是他想表达什么?”许知行就是这家法式餐厅的老板。
“表达什么?难道是说,一件东西的价值取决于它所摆放的位置?如果把那块精美的浮雕摆在餐区的正中央,所有的看客都会为它的工艺惊讶;而将它放在洗手间,只会让人惋惜。”
“可能是的。”许知行温柔的点点头。
他们谁也没有提林清木,当两杯法式咖啡端上来后,沈晶莹忍不住问:“你在等人?”
许知行的手机响了,他取出手机时,随手将一件礼物盒放在了沈晶莹的面前,示意她打开看。
沈晶莹打开了礼物盒,是一只玉镯子,手感冰凉润滑,特别的透亮,玻璃绿,如清澈的泉水,油脂光泽。想必所有看到它的人,都会如沈晶莹一样双眼放光。
她把它戴在了左手腕上,大小刚刚好。
沈晶莹心想:或许在不久的某一天,没有任何预兆的,许知行送给她的礼物会是一枚戒指,这枚戒指可以不是宝石的,不是玉的,不是钻石的,不是珍珠的,不是金的,它可以只是一个铁环,也可以是一根枯草编织的。那时,她肯定会喜极而涕,幸福万倍。
许知行挂了电话,说:“我的执行秘书过会就到。”
沈晶莹有点醋意的问:“你一直在等她?”
许知行隔桌摸了摸她的头,温和的说:“是,她要送份文件给我。”
沈晶莹笑着问:“她的工作能力很强?”
许知行搅拌着咖啡,说:“嗯,能把很多事情放心的交给她去完成。”
沈晶莹忽地想到了一个人,就瞧着他问:“她跟水亦婧比,谁的能力更强?”
许知行喝了点咖啡,语气稍有点硬的问:“怎么提她?”
沈晶莹坚持要提下去,说道:“她不是你父亲的执行秘书吗?”
许知行的眸色稍稍一暗,过了好一会,才说:“她是。”
“她结婚几年了?”
“二年多。”
“有没有孩子?”
“没有。”
“也是,现在的女精英都怕生了孩子影响事业。”沈晶莹接着问:“你见过她老公吗?”
“见过。”
“她老公也很厉害?”
“没她厉害。”
“她和她老公的感情生活好吗?”
“你关心这事?”
沈晶莹当然关心这事,她还想问:你对水亦婧动过心吗?有没有跟水亦婧上过床。
她没有问出口,也不合适这么直接的问,但她真的很想很想很想知道。因为水亦婧莫名的让她心中不安。
就在这时,许知行的执行秘书来了。
沈晶莹倒是清楚的觉得,水亦婧的老公肯定不是许知行的父亲,因为许知行说了,说她老公没有她厉害。
许知行的秘书穿着米黄色的职业套装,踩着高跟鞋,很有气质,看得出她很精明能干,声音很稳很和蔼的说:“沈小姐好,许总好。”
沈晶莹诧异的笑道:“你知道我?”
“听许总说起您,他说您是个很棒的作家,还把您写的几本书送给我看。”
沈晶莹听后,就笑了,心里自是倍感骄傲。因为,许知行将她介绍给身边的人。她能想象许知行在介绍时说的话:送给你几本书看看,这是我的女朋友沈晶莹写的,她是个很棒的作家。
秘书在离开之前,轻声的对许知行说:“许董和许太太还在办公室等您。”
午餐后,许知行在回办公室前,帮沈晶莹约了去做SPA,晚上还安排了去听音乐会。
沈晶莹很幸福。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27
陌生人寄来的第六封信:
【----------------------
大作家,你好:
不可避免的,我沦入风尘了,为了一份安全感,把让自己迷失在金钱与床笫之欢中。
有次,我问自己:如果时间可以逆转,我会不会还如此的践踏自己?
我竟然什么也说不出来,说不出会还是不会。或许,生活就是一条线,有泥泞、有平坦大道、有沼泽,还有着一望无际的沙漠,我们必须要穿过它们,才能到达一种理想的彼岸,而这个彼岸却也那么的脆弱,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自我,需要我们不停的修复自己,需要不停的放下,不停的拿起,不停的追逐,不停的放任…
所以,我感激我的过往,尽管它很不堪,尽管它让我在此后的生活中刻意回避那样的一段时间,但我还是会感激它,它练就了的坚韧,让我能无畏此后男人带给我的波折。有时,生活给我们上课总是有道理的。生活是仁慈的,我们要笑纳它。
尽管生活变得颓废不已,然而,我并没有放下自己的梦想的,那些计划好的时间安排,都是铁打的。我仍旧是上一个小时的网,用三个小时看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用五个小时温习、复习三门功课;这是我唯一的希望,并且,我对未来的生活还是充满希望的,这就像是一种病态的乐观派。
一年半后,我成功的拿到了成人高中的毕业证。第一学期报的是语文、政治、物理;第二学期报的是数学、地理、化学;第三学期报的是英语、历史。其中,我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的成绩均是全班第一,有些同学读成人高中只是为了一个文凭,而我把它看成很重要的学习途径。
接下来,我想要读大学,考研,甚至还想着一直念到博士后。
理想很远大,甚至以为读书就是唯一的出路。
就在我寻找以何种方法读大学时,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贵人,他的出现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让我一下子‘活’了!后来,我对他说我特别的感激他,他则是说:是你把握住了机会,你应该感激你自己。
听完他的话后,我似乎也才意思到,无论是以前从老家逃离到大城市里,还是从那个小房子里逃出来,随及又从那个小饭馆里逃出来,这些都是我在选择生活,都是我主动出击去挑战生活,都是我自己去创造着自己的世界。是的,我应该感激自己,感激自己那些在绝望中诞生出来的勇气,这也是这些勇气让我在困境中异常的强大。
与他相识是在我工作的酒吧里,那天没什么特别的,像往常一样招呼客人,陪男人喝酒聊天,任男人的眼光从我的胸部溜遍全身。
他走进了酒吧里,与另外的两个男人一起,他们并没有坐在吧台前,而是坐在宽敞的沙发上。
我还能记得看到他时的感觉,一个男人,约摸五十岁,有着强大的气场,气宇轩昂的,西装革履,就像是久经杀场的英雄。尽管与他同来的还有两个年轻的小伙子,但是他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磁场,能把目光全吸引过去,使身边的任何人都黯然失色。我走向他们,问他们喝点什么,我的眼睛始终看着那位中年男人,他没有看过我一眼,只是点了一瓶洋瓶。他们都是中国人,很显然,在众多外国人中,很特别。我预感着会有些事情发生,但我又不能等待着‘事情’来找我。
我把酒和杯子连同冰块一起端了过去,蹲下来,把杯子放在他们的面前,分别加上两个冰块,再给他们倒酒。
他们在谈话,我仔细的听他们在说什么。这时,我听到一个年轻的青年人说的一句话,他说:“《道德经》里这样说:‘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所以…”
还没等他说完,我连忙改正道:“这不是出自《道德经》,而是出自《庄子-人间世》,原话是:‘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当时很奇怪,我不知道为什么就那样说了,完全是不由自主的,他们仨个人都很愕然的看着我,特别是那位男青年,他有些不知所措。
我接着说:“因为老子与庄子都是道家学派的,主观相似,所以,会有人把他们的话语颠倒的。”帮他们倒好了酒,我就准备离开了,在离开前,我又说了一句,“我觉得《道德经》里说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高下之相盈也…’,这个观点与庄子的那句话的观点有些相似,都是在表达是:世间不会有绝对的好与坏,因为每人对好与坏的认定标准不同,有用或无用是会相互转换的,关键是怎么去看。”,还没有忘记加上一句话:“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他说话了,就是那位从他一进来就被我注意到的男人,也就是我说的贵人。他特别的彬彬有礼,问我:“有时间吗?能坐下来聊聊天?想向你请教一些问题。”
“好啊,不过要等我的那位朋友走了之后才行,”我指了指坐在吧台上的那个外国男人,“他已经喝了很多酒。”尽管我特别的想留下来,但是,却不能很唐突的扔下我的那位‘朋友’。
“可以,我等你。”他朝我微笑了一下,特别的凝视,就像是一位父亲。
我回到了吧台,喝着酒,聊着天,我的眼睛时不时的会看向他,他总是在与对面的二个年轻人在聊着什么,很专注的样子。不可否认,我喜欢男人很专注的神情。等待是煎熬的,我即要忍受着内心的渴望,又要耐心的等待着这个‘朋友’快点离开。
我倒是想说说这位‘朋友’,他是英国人,叫什么名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他是来中国出差的,有一项工程,他需要亲自审查。他是那种像洋娃娃的男人,有些内敛。从他来到中国的第二天,一直到他回英国的前一天,我跟他每天都会见面。他说他爱我,想让我跟着他去英国,很奇怪,原本我应该是可以很激动的,但我却异常的冷静,含糊着。一直到后来,他回到英国了,写邮件给我,还打电话给我,催着我去英国。我决然的拒绝了。而我一直铭记的是他回英国的那天,我送他到机场,他哭了。大作家,你能想象吗?一个大男人,在众人面前竟然流泪,为了一个因为想让他掏钱而逢场作戏的酒吧女。
终于,‘朋友’走了。我走向了他,说:“不知道你刚才说的话,现在有没有过期。”
他赶忙站起身,示意我坐在他旁边。这时,他对面的两个年轻人很知趣的就道别离开了。然后他问我喝什么,我要了一杯鸡尾酒。
他说:“很难想象,现在会有像你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读诸子百家的著作,你是学生吧?”
“不是,我正准备读大学。”很奇怪,我竟然说了实话。如果是在以前,我一定会说,我是某大学的大学生,晚上出来兼职的。我又补充了一句:“小时候家里穷,就一个人来到这大城市里打工,一心想着靠上学谋出路,就报读了成人高中,前不久拿到了毕业证书,再想着继续上大学呢。”
“会不会很辛苦?”
“不会,觉得很充实。”
“喜欢看书?”
“嗯,喜欢看名人自传,读历史方面的书,看国学。”书籍确实是可以改变命运的,它能让我们学会如何创造生活,如何坚强而认真的活着,并且活的很有韧劲,特别是历史,它如一面镜子,是教训,也是自醒。
“你今年多大?”
“20岁。”
“比较喜欢哪位名人呢?”
“清朝的孝庄太后。”
“对未来有什么打算吗?”
“我想到正规的公司里上班,做一名白领。”
“然后呢?”
“等我能当上白领后,再计划下一个。”是的,我想做一份见得了光的工作,我不能这样一直活在黑暗里。
“很务实。”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
“你能帮我在一家正规公司里找一份工作吗?虽然我没有工作经验,文凭也低,但我愿意学习,我不怕吃苦的,我只是需要有一个机会,你能帮我吗?我这一辈子都会报恩你的。”
他笑了笑,问我:“大学准备选什么专业?”
“我想读计算机专业,现在的正规公司都离不开电脑的…”
“去读工商管理,或者国际经济与贸易如何?”
“好,我都听你的。”
他从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我,说:“明天下午拿着这张名片到这个地址,会有人给你安排一份工作的。”
我很激动的接过名片,兴奋的差点想要给他跪下来了,他补充道:“这是我朋友的一家公司,还挺大的,应该属于你所说的正规公司,我明天跟他打个电话说下,他应该会给个面子。”
“谢谢你,太谢谢你了。”
“加油。”他只是说了这样简单的两个字,但在我以后的生活中,这两个字时常在我的耳边响起,一次又次的提醒着我要加油。
随及,他站起身,提出买单,我说我来付钱,就当是表示感谢,他拒绝了,他说以后有很多机会。
我以为他会提出什么条件或要求,但是没有,一直到我把他送到门口,他都缄口不言,而我却沉不住气了,在道别时,我吞吞吐吐的说:“你这样帮我,想要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可能是因为见识的男人多了,总觉得他们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企图的。
“以后要少吸烟,或者干脆不吸烟,对身体不好。”他应该是看到我在吧台旁抽烟的样子了。
“我以后再也不吸了。”是的,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再碰过香烟。
“别忘记了,明天下午去名片上的地址。”
“我一定会去的。”
我目送着他进入一辆私家车后,转过身回到了酒吧,心情豁然开朗,脸上停不了的笑,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我跟POPO说我要辞职,她同意了,没有问为什么,也没有挽留,只是说了一句话:当初让你进入酒吧里,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她眼睛里满是疼惜,想必是回想到了我很单纯的进入酒吧,直到现在能不动声色的与男人**,和颜悦色的与男人周旋后,她在反思了。莫非,她意识到这是一种罪恶的行为?她把一个女孩拉入了地狱,并眼睁睁的看着女孩在地狱里挣扎、深陷、沉沦、迷失,她没有阻止,也没有劝说,什么都没有做,就那样任女孩自生自灭。
我说:POPO,我很感激你,是你救了我。
后来我想,POPO就是一个猎人,我是一只羊,有天,她捡到了垂死的我,把我带了回来,让我跟狼一起生活。如果她没有救我,我肯定会死,但她把我放在狼群里后,我或许会活,只要能活下来,就生活的很好。有时,命运就是这样安排的,它让你遇到一些人,这些人可能是善良的也可能是邪恶的,但是,关键是你如何去面对,上帝只会冷眼相观,并不会出手相助,即使是你被逼到地狱的角落里,差一点就沦陷到混沌的空间里,永世不得超生。
我离开了那个酒吧,离开了POPO,离开那个需要带着面具生活的地方,虽然后来我发现,只要是生活,就必须要戴着面具。
那些曾经从我的身体里经过的男人,都被我遗忘着,人总是要从一个环境踏进另一个环境中,然后坚决的重新开始。
这一次,又是一切归零,又是重新开始。我无法预知会发生什么,但我只能是硬着头皮的去冲,就好像不知死活的顽强与命运博斗下去,不管是身受重伤或是奄奄一息,只要活下去,就能柳暗花明。
后来,我再也没有踏进过那家酒吧,有过很多次从它的门前路过,我总会加快脚步。那家酒吧一直到现在还有,不知道POPO还在不在,我会试着忘记那段经历,毕竟它们挺狼狈的,此后我没有对任何人提及过,除了你,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