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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双生年华
作者:若依_
简介
她们是一对芳华正茂的姐妹,
热情勇敢、自由独立的黎若莎,
文静安和、敏感执着的黎若希,
她们才华洋溢,掀起演艺圈的惊涛骇浪,
她们勇敢无畏,在各自的爱情世界里乘风远航,
看这一对锦绣双生,如何演绎她们的风舞年华……
☆、叛逆
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很慢很慢地修改双生。内容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动,只是在文字上再雕琢一下。
双生的读者少一直让我很灰心。
我很矛盾,坚持写自己喜欢的题材,哪怕非常冷门,却又渴望得到读者的共鸣。
一度想要弃坑,但是为数不多的那几个读者的坚持令我感动,所以等《茧》完结后,将会开始重新填双生。
已经隔了一年,如果大家还有时间的话,也可以随着我的修改,一点一点地重温之前的文。
2013.5.2
恢复更新预计在九月左右吧,也许更早也许更迟,一切还要看《茧》的进度。
如果有未曾冒泡的读者,也请不要大意地留言吧,你们的鼓励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因为对于双生,我比你们想象的要更玻璃心,它是我写得最艰难的一篇文,却是读者最少的一篇,消极的评论常常令我不能自抑地难过,负面的情绪在一点一点地累积,停止更新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我一直坚持做一个有责任心的作者,也认为自己还算做得不错。
常常被完美主义逼到近乎疯狂。
我想我只能对自己说,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这篇文的完结,不是为了任何人,只为自己。
“‘天王巨星黎华与着名钢琴家方若绮之女黎若莎私家清凉写真’,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老妈生气地把写真集往桌上狠狠一扔,封面上的我笑得明媚灿烂,在此刻气氛紧张的餐桌上显得格外突兀。
看看坐在一旁的爸爸和若希,俩人都闷着头乖乖地吃饭。唉,早就知道他们两个是指望不上的,孤军奋战已经习以为常。
“这个只是出版社的噱头而已啊,毕竟我是新人,总要有点吸引眼球的东西吧!”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塞进嘴里,趁现在抓紧时间多吃几口,一会儿开溜了就吃不上了。
“你自己丢人现眼的就算了,还要把我和你爸扯上,是嫌我们不够丢人吗?”老妈继续发难。
往嘴里扒了几口饭,一边嚼,一边含糊不清地说:“拜托,你以为我很喜欢把你们的名字写上去吗?谁不一眼就看出来我是黎华和方若绮的女儿?与其让人瞎猜,还不如开诚布公。”
“你居然还知道把姓改成‘黎’,你也怕丢欧家的脸吗?”
“爸都改姓黎了,我当然也要改!”盛上半碗汤,咕咚咕咚地喝下去。
“你爸可没拍过性感写真!”
“咳……咳……”无辜的老爸不幸正在喝汤,一口呛进气管里,咳得脸都涨红了。
“再说了,”我放下碗筷,用餐布抹了抹嘴,“你就不能先看看再下评论吗?这哪里是性感写真集?不就是穿了夏装吗?”
“就算你没露,这字眼让别人怎么想?你才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就不知道要重视自己的名节吗?你不喜欢弹钢琴我不逼你,那么多路你不走,非要进演艺圈,还靠这种方式,你是想气死我吧?!”
我站起来,把椅子推回去,说:“我吃完了,妈,你都没吃两口,我就不在这影响你食欲了,你慢慢吃,我先上去了!”
“你……”
不顾她在身后的唠叨和责备,一溜烟地跑回房间,往床(和谐)上慵懒地一躺,随手拿过床头的那本写真集,虽然翻过无数遍,仍是爱不释手。写真集是在市郊的海滩和小树林拍的,色调是清新的蓝绿色,每张照片都是阳光明媚。因为顾及妈妈的感受,我特意要求服装不能太过性感,最后穿的也不过是一些花色连衣裙和背心短裤之类的。可即便如此,这还是激怒了她,她向来反对我进演艺圈,对写真集更是毫无好感。明明早就猜到了妈妈的反应,但当自己的梦想刚刚起航,却不被最亲的人支持,心里难免失落。
在我两岁的时候,妈妈获得了肖邦国际钢琴大赛的冠军,成为享誉世界的钢琴家,她一心想把我和妹妹也培养成钢琴家,所以我们的童年几乎都是在钢琴前度过的。若希一直都是妈妈的乖宝宝,而我,则成了让她头痛的那一个。我喜欢弹琴,却不喜欢反复练习那些乏味的曲目和指法。除了钢琴,我还喜欢唱歌和跳舞。我想,比起做钢琴家,做一个歌手对我来说要合适得多。可是妈妈坚持认为演艺圈太过复杂,不愿意让我踏足,为此,从小到大,没少跟她闹过矛盾。
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去开门的时候就猜到是爸爸,他跟着我走进房间,我仍回到床上躺着,他就在我身边坐下:“刚吃完饭就躺着了?刚刚吃得这么快,对胃不好。”
“在妈的谆谆教诲下还能安然地吃完一顿饭的,也只有爸爸你了。”
爸爸浅浅地笑起来。他从不向我们发脾气,不管我做了多少他不喜欢的事,说了多少顶撞他的话,他都只是温和地笑着。他顺手从床头拿起写真集:“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些玩意儿,不过这本拍得还是不错的,整体基调很阳光,与你的形象和个性相得益彰。”
“爸,你最好了,”我腾地起身,用手臂圈住爸爸的脖子,撒娇般地把脸埋在爸爸肩头,“要不是你叫我把姓改成黎,妈一定会更生气的。”
“这点你妈可没说错,我也不想你哪天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丢了我们欧家的脸。”爸爸故作严肃地说。
“切,你才不会这样想呢,”我松开手,又随意地枕着自己的手臂躺下,“你要是这样想,我偷偷告诉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替我出主意还帮我瞒着妈妈了,只有妈妈才是我做什么都看不顺眼的。”
“你可别这么说,你们两个都是妈妈带大的,她对这个家付出的比谁都多,让她听到她会伤心的。”
“真搞不懂她,明明已经有希希这么听她的话了,为什么还非要把我也弄成她想要的样子呢?养两个一模一样的乖乖女,多无聊……”
爸爸笑着,不言,安静地翻看写真集。
“爸,这本写真集你真的觉得好吗?说实话哦,不要安慰我。”我紧张地问。麻木于老妈的责备,但对爸爸的意见一直都很重视。
“质量的确是不错的,可惜……”他把写真集合上,颀长的手指抚过封面上的文字,“商业意味还是浓了点。”
不愧是爸爸,一句话就点中了要害,我爬到爸爸身旁抱着他的手臂娇嗔而委屈地说:“谁叫我是黎华和方若绮的女儿呢,光是这个卖点,就盖过我所有的努力了。爸,我真不想活在你们的光芒下。”
爸爸温柔地撩过我散落在额角的发丝,满目慈爱:“莎莎,爸爸一直都相信有一天你一定会比我们更加耀眼的。”
“爸,我爱死你了!”得到爸爸的肯定和鼓励,我兴奋地跳起来,亲吻他的脸颊。
“好啦,”爸爸站起来,宠溺地揉了揉我的脑袋,“这阵子好好收拾收拾东西,下个月就要陪希希去华沙比赛了,你妈最近忙着陪她练习,你就乖点,别惹她生气了。”
“知道啦,她不管我,我才不会去招惹她呢!”
“那你早点休息吧,我先出去咯。”
“呃……爸……”我盘腿坐起来。
爸爸刚打开门,转头看到我坐起来,又把门合上,露出一贯优雅的笑容:“怎么了?”
爸爸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迷人的男人——其实现在也是,只是没有人可以同岁月抗争——每每见他笑起来,就像在心田里开出了一地繁花,清风拂过,扬起一阵醉人的馨香,沁人心肺,不知不觉就叫人沦陷。
“你说我能找到像你这么好的男人吗?”怔怔地看着爸爸,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
“傻丫头,谈恋爱了?”
“那倒还没有……”
“那是有喜欢的人了吧?莎莎,小川也走了有一段日子了,你该放下了。”
“爸,别提他了。”
“好,不提。有什么话想对爸爸说的,爸爸随时愿意听你倾诉。”
“嗯,爸晚安。”
☆、续梦
“最后几个八度和弦已经进步很多了,可以再巩固一下。情感上的处理要多加注意,稍微有些松散,过度的时候可以再圆润一些,整体听起来会更饱(和谐)满更完整,”妈妈一边讲解,一边在标满笔记的曲谱上做些记号,“希希,休息一下吧,从起床练到现在了。”
这段日子,除了偶尔去学校上几堂课,其余时间,我都在钢琴旁苦练,连梦里都萦绕着一串串流动的音符。离比赛仅剩下一个月,十几年的等待,似乎只为了那一刻的绽放,为此,我愿意倾尽自己所有的心力,这不仅是我的梦想,亦是妈妈的希冀。
“不用了,马上就比赛了,我想再练一会儿。”我又开始弹今天的第十六遍《幻想波兰舞曲》。
从我有足够的能力演奏肖邦的曲子起,波兰舞曲就是练习得最多的,我知道,虽然妈妈从未提及什么,但这是她无法弥补的遗憾——那年的肖邦国际钢琴大赛,她不但获得冠军,还斩获了最佳玛祖卡、最佳奏鸣曲和最佳协奏曲三个单项奖,独独遗落了最佳波兰舞曲奖,离大满贯仅是一步之遥,成了一场残缺的胜利。后来的很多次演奏会上,波兰舞曲都是妈妈演奏最多的曲目,她极力地想证明,她是最好的,但即便如此,她亦清楚,自己早已与那唯一一次成就完美的机会擦身而过了,于是,下一次的期待和机会,落到了我的手里,我必须全力以赴将它付诸现实,才能为妈妈填补缺憾。
“若希,你弹得越来越好了。”这一遍弹完,我才注意到一凡哥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家的客厅里。他穿着一件短袖的白色棉布衬衫,卡其色的休闲裤,看起来很干净,头发微长,却因没有卷烫过而毫无颓然或不羁的感觉,显得极为自然和精神,颀长清瘦的影子落在客厅的白色大理石地板上,阳光照耀下的每一道轮廓都是温润而柔和的。
高一凡是姐姐的小学和中学同学,也是我的学长,因为他父母高明权和莫筱筠和我的父母是好朋友,经常往来,他和我们姐妹俩也走得很近,一凡哥温柔平和的个性与姐姐的热情爽朗截然不同,所以他与我相处得更加融洽。
“一凡哥,你来找我?”
“是啊,民歌餐厅要重新装修,想叫你来看看设计方案,提提意见。”
“哦?”对于这个来由我有些诧异,“可是我还要练琴。”
“不会耽误你很久的,再说最近你练习得这么辛苦,偶尔也该放松一下。”
“希希,既然一凡已经来了,你就跟他去吧,今天也练习了好几个小时了。”妈妈在一旁说。
既然她也开了口,我没有再推辞。再说,能见到一凡哥,我本来就很高兴。迅速把摊开的谱子整理成一摞,合上琴盖:“那好,我们走吧。”
初秋的下午,阳光仍是很灼人,也许因为最近练琴时间太久,坐在一凡哥的车里,枕着从车窗晒进来的阳光,意识渐渐模糊。
“若希?”
“……哦,”我睁开眼,车停在民歌餐厅门外,“一凡哥,对不起,我差点睡着。”
“你太累了吧?要不要我送你回去休息?”
他的眼里尽是温柔,我仓促地避过他的目光:“不用了,我不累,既然都来了就去看看吧。”
“若希好久不来这里玩了啊,要喝些什么?”每次见到莫筱筠都觉得很亲切,仿佛是自己的亲阿姨一样。
“莫阿姨好,不用客气的,我坐一下就回去了。”
民歌餐厅是莫筱筠家里传下来的餐厅,据说当时只是个小餐馆,后来因为发掘出很多明星而越来越红火,餐厅也一再合并周围的店铺扩大面积,目前已是极具规模并且名声在外了。高一凡今年大学毕业后便继承了这家餐厅。
莫阿姨给我倒了杯橙汁,便去厨房帮忙了。
下午是餐厅的淡时,食客稀稀落落,阳光透过偌大的玻璃窗照进来,餐厅显得明亮而安静,与夜里歌声袅袅灯火幽幽的慵懒和雅致大相径庭。无论什么时候来,似乎总能在此找到一种契合自己心情的感觉,不愧于餐厅的赫赫声名,亦不得不佩服莫阿姨他们的用心。
“我觉得这里已经很好了呀,还需要怎么改善呢?”小啜了一口香甜的橙汁,我环顾着四周问道。
“对不起,若希。”
“嗯?”
“其实这里没有要装修,是我随便说的。”
“为什么呢?”我疑惑地看着满脸歉意的一凡。
“是你妈妈说你这几天拼命地练琴,一刻也不肯停下来,有点担心你身体和精神上的压力都太大了,所以叫我想办法带你出来走走。”
“哦,原来是这样呀。”嘴角刻意地扬起,玻璃窗上映着我云淡风轻的笑靥,失望的潮汐却悄然地漫上心头。局促地喝了一口橙汁,香甜散尽,唇齿只余淡淡的酸味和微微的苦涩。
一阵窘迫的沉默。
“若希,你要不要上台唱一首?”一凡突然问。
“不要了,有客人在,不太好。”
他了然我的心思:“就是有客人在才应该要唱啊,如果现在都怯场,等你比赛的时候台下那么多观众,不是就更紧张了?而且现在客人也不多,怕什么?”
在台上表演并非第一次,从小到大参加过不少学校和全国的钢琴比赛。只是比起钢琴,我对唱歌实在没什么信心。但我却不想拒绝一凡的要求,还是点了头。
走上舞台,为数不多的客人都还在用餐和交谈,似乎并没有太多人会注意我,这样的场面使我稍稍宽了心。什么也没说,安静地坐到钢琴前,自弹自唱了一曲。
曲终,餐厅里却响起了阵阵掌声,声音虽然不大,但在此时空旷的餐厅里显得格外整齐。看到自己得到了肯定,欣喜又羞怯地走下舞台。
还没坐上座位,一凡哥就迫不及待地夸奖起来:“若希,你太棒了,虽然很少听你唱歌,没想到一开口就技惊四座!”
“哪里,”我心里漾起了甜蜜,“跟姐姐比,我还是差了不少。”
“你姐姐毕竟是声乐专业的,你能唱成这样已经不容易了。这首歌好像没听过,是你自己写的吗?”
“嗯,是啊,你觉得怎么样?”我紧张地问道。
“很完美!”他的表情很诚恳,使我相信这绝非恭维,“你和若莎都这么有天赋,真不愧是黎华和方若绮的女儿。说不定哪天你们都会成为最红的歌手!”
“这是姐姐的梦想,我更想像妈妈那样成为钢琴家。”
“我相信一个月后你就会梦想成真了。”
作者有话要说:
☆、邂逅
写真集上市后反响甚好,陆陆续续有些杂志和厂商邀我拍摄平面广告。实际上,从我上大学起,就有不少爸妈的圈内朋友登门邀请,想让我进他们的唱片公司或者电影公司,只是我始终不希望太过依靠爸妈的人脉。现在虽然每天辗转于不同的摄影棚进行拍摄,有时候会忙得连饭都没时间吃,却过得极为充实和满足,每天都仿佛可以看到自己又向着梦想迈进了一步,心里溢满了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很好!再来张微笑的!”
“非常好,很自然,继续保持!”
“好的,最后一组!”
闪光灯无数次亮起,不断地在镜头前变换姿态,时而妩媚,时而清纯,时而冷艳,时而甜美,在镜头前,我总是可以做到收放自如,绽放自己不同的一面。也许这正是一直以来支持着我对演艺圈执着向往的力量——我始终坚信,自己是属于舞台,属于镁光灯的。
“OK!很完美!收工!大家辛苦了!”摄影师一声令下,今天的拍摄工作告一段落。
“黎小姐,你的表现太出乎我的意料了!”厂商经理走过来满意地夸奖我。今天是为一个知名服装品牌拍摄新一季的杂志照,这是我至今接到的最大牌的一个平面广告,自然是要打起一百二十分精神完成的。
“王经理,您的意思是觉得我不该这么好?”我戏谑地说。
“哈哈,哪里,”他爽快地笑起来,“只是没想到黎小姐作为新人会有如此出色的表现,我们跟很多大牌模特、艺人合作过,你一点都不输给他们。”
“太谢谢您的夸奖了,能为你们拍摄这辑照片是我的荣幸。”
“不用太谦虚,你的表现绝对值高分。过两天我们秋季款女鞋的电视广告要进行拍摄,不知道你有没有意向呢?”
“您是说电视广告吗?我当然很有兴趣!只是我并没有拍摄电视广告的经验。”虽然很兴奋,我仍坦诚地答道。
“这一点黎小姐不用担心,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足够证明你的能力了,我们绝对相信你可以胜任的,那就提前预祝我们合作愉快了,广告本子你先回去看一看吧,并不是太难的。”他把广告本递给我,我粗略一翻,只是两页的内容。
“王经理,谢谢你的信任,我一定会用表现证明你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很好,有你这句话我就更放心把广告交给你了。天色不早了,黎小姐要回家还是去哪里,我可以送你。”
“谢谢,不用了,我还有事。”
换了衣服,匆匆收拾完东西,稍稍补了个妆,赶去附近的西餐厅。走进餐厅,服务生把我引到包厢便退了出去,推开门,舒扬正站在窗边抽烟,烟圈袅袅绕绕地糅进窗外深邃的夜空里,化作夜幕里的一层薄雾,迷离了月色。
他转头看到我,淡淡一笑,掐灭了指间尚才燃起的烟:“欧小姐,你来了。”
只这礼貌的一笑,竟拨乱了我的心绪,暗觉荒唐,这仅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而已。背身将门合上,用这短短的几秒整理表情,回身扯出一个同样的笑。他已经替我拉出椅子,我便顺势走过去坐下:“对不起,我来晚了,让你久等了。”
“不,你没有迟到,是我来早了。欧小姐今天的拍摄还顺利吗?”
“嗯,其实今天已经提早收工了,只是没想到紧赶慢赶还是来得这么晚。还有,叫我若莎就好了。”
和舒扬是在两个多月前我的毕业典礼上偶然认识的。他所在的建筑公司负责了我们学校新教学楼的建设,那天刚好是新楼落成的日子,也是我们的毕业典礼,作为建筑公司的代表,舒扬被邀请来观看我们的毕业演出。我们在后台第一次见了面。
他长得并不算出类拔萃,我却在第一眼见到他时就有想了解他的冲动。他的脸轮廓十分分明,有着深邃的五官,眼睛略微陷下去,眉宇间蕴着令人看不透的神韵,这样的人看起来都是有些过于严肃和深重的,可他的下颌却很柔和,好似所有的凌厉到了这里都被缓缓化开。
只是寥寥数句寒暄,我的目光竟不自觉地被他牵引,他问我要了电话号码,我也没有拒绝。未料到,他会真的打电话约我出来,而我也毫不犹豫地赴约了。
“若莎,你喜欢吃什么菜?”他把菜单放到我的面前,“因为我常来这家店,所以就约你来这里了,也不知道你的口味。”
“我不太挑食,你比较熟悉,还是你来点吧。”我没有伸手去接。
“那好,我就点一些这里比较出名的菜吧。”
他把服务生叫来点菜,我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他看起来很谦和,举手投足都恰到好处,可是他做事却很果决,譬如在后台认识不到十分钟就问我要电话号码;譬如打电话给我时直接定下了见面的时间地点;譬如现在点菜也是没有半点踌躇。
“这样可以吗?”盯着他看了太久,他突然抬头问我。
“可以了。”我慌乱应道。
点完菜,我们不咸不淡地聊着一些他的情况,舒扬比我大六岁,是美国一所知名大学毕业的,毕业后在美国最着名的建筑公司工作,短短几年就成为了亚太区域经理,常常往返于美国和亚洲之间,昨天他刚刚从美国飞回来。最近正在负责国内的几个项目,所以会在这里留一段时间。
菜很快上了桌,都是些清淡可口的小菜,氲着腾腾的热气,吃着不觉就暖了心。
包厢为了情调需要,灯光是昏黄的,散发着浓浓的暧昧,吃着吃着,两个人就都沉默下来,方才的自在荡然无存,又开始莫名地紧张起来。夹菜的时候筷子相碰,两个人都仓促地避让,尴尬地朝他一笑。
他似乎也有些耐不住这窘迫的气氛,开了口:“若莎,说说你吧?”
“呃……我今年音乐学院毕业,现在在拍一些广告,想进演艺圈,就是这样吧。”
“为什么会想进演艺圈?”他饶有兴致地问。
“因为我喜欢站在舞台上的感觉啊,当耀眼的灯光打在身上,所有人都为我的一颦一笑、表演和歌声欢呼尖叫,好像整个世界都因我而疯狂,这样的感觉多好啊!”
他似乎完全能够体会我天马行空的描述一般,了然地笑着说:“看你的毕业演出,就知道你是很适合舞台的,不过听说演艺圈很复杂,你又这么年轻,你的父母不会担心吗?”
“妈妈是不太支持的,不过我的事向来自己拿主意,她也拿我没辙,再说他们本身也是圈里人,我真要进了演艺圈,到处都是他们的眼线,他们才不用担心呢。”
“哦?你的父母都是艺人?”他似乎有些惊讶。
“嗯,我的父亲是黎华。”
“你的父亲是天王巨星黎华?!那么你的母亲就是方若绮?”
“没错。你大概并不太关心演艺圈的动态吧,前一阵我刚出了写真集,现在很多人都知道黎华和方若绮的女儿要进演艺圈了。”
“抱歉,我工作太忙了,所以不知道你的写真……”
“不是性感的……”我慌忙补充。
他扑哧一笑:“我并没有这样认为,以你的能力和背景并不需要靠性感写真来出名。”
“我也不想靠我的‘背景’出名。”我低头抿了口饮料,悻悻地说。
“对不起,我没有那个意思。如果你要靠父母的关系成名,相信早就出唱片拍电影,不用忙着接广告了。”
“理解万岁!”能被舒扬这样了解,心里竟有些雀跃。
“那就祝你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对了,我忘了问,你约我出来是有什么事吗?”
他垂下眼帘,沉默片刻,又抬起头,眼里噙着灼热的光焰:“只是想见你罢了,所以就打电话给你了。”
我怔怔地望着他,仿佛被卷入了那一汪温热之中,一时语塞。
“对不起,是我冒昧了。”他扯出一个牵强的笑。
“不,我也想见你,所以就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疏离
关叔叔每个月都会来我家和爸妈小聚,从我记事起便是如此。几年前他接手EAMI唱片公司,工作日益繁重,但这个习惯一直没有被打破过。关叔叔很热情亦很亲切,同时还弹得一手好琴,我和姐姐都很喜欢他,自幼就和他很亲。
关叔叔是下午来的,我正在弹琴,爸妈都在一旁看书。他一来,整个家就热闹起来。
“希希,是不是影响你弹琴了呀?”他一进屋就走到我身边。
“才没有呢,今天练了很久了,正好休息一下,”我合上琴盖站起来,才看到站在关叔叔身后的卓宇,“卓宇,好久不见。”
“嗯,好久不见。”他漠然一笑。
关卓宇大我两岁,和我们姐妹两个念同一所音乐学院。虽然关叔叔和我们家走得很近,他却极少和他爸爸一起来,所以与我们姐妹俩也并不算太熟悉,即使在学校遇到,也仅是点头招呼。一年前他在EAMI举办的一场声势浩大的选秀比赛中脱颖而出,夺得冠军,成为歌坛最引人瞩目的偶像。虽然外界纷纷传言,这场比赛是关叔叔为他量身举办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蹿红的速度的确很惊人,新专辑一发行就占据了排行榜和销量榜的榜首,足足十几周都未下榜。
其实也不难理解这股热潮,卓宇本身就像极了他爸爸,长得清秀俊俏、高大阳光,十足一副情窦初开的少女梦中情人模样。自他走红后,学校门口每天都被他狂热的女歌迷包围,最后校方不得不决定为他破例,让他免修大部分的课程,这样他便不用经常去学校了。
“希希,爸妈要和关叔叔商量些事情,你带卓宇去花园坐坐吧。”爸爸对我说。
“爸,我回房间好不好?这样就不会打扰你们了。”我不情愿地回答。
“黎叔叔,我自己待着就行了,不用特地叫若希陪我。”卓宇亦推搪道,不知是出于客气,还是不愿与我相处。
“那怎么行,你难得来一次,再说你们又是校友,希希,你陪陪卓宇。”
“好吧。”我撇了撇嘴答应道。
我们家有个很大的花园,爸爸在那里种了各种不同的花卉,并且花了很多时间悉心灌溉、修剪,所以,花园里一年四季都是茂盛的景象,从不曾萧索过。
我喜欢秋天,这个时候黄澄澄的向日葵和红艳艳的夹竹桃都是最美的,阳光充足的下午,黄色和红色都很浓烈,站在繁茂的花丛里,像赴了一场脂酒醺香的盛宴,一不留神就醺然自醉。
妈妈在花园的一旁放上了小圆桌和凳子,我们一家四口常常在云霞很红的黄昏时分坐在花园里,那时候一切都镶上了暖色,热闹的繁花便和心一起沉静下来,安然地陪我们度过许多温馨的时光。
我和卓宇对坐在花园,天还晃晃地亮,向日葵和夹竹桃都被打上了一层薄薄的晕,泛着油亮的光泽,透出逼人的冶艳。
这袭人的芬芳与我和卓宇的疏离格格不入。我急于想打破尴尬,唐突地问:“你今天怎么有空来?不用赶通告吗?”
“宣传刚结束,难得一天休息,就被老爸拉来了。”他不看我,目不转睛地望着郁郁丛生的向日葵。
“哦,”我停下来,他也没有要接话的意思,我只好又问,“你很久没来学校了吧?”
他没有回答,却倏忽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对着我说:“其实刚刚你再向你爸坚持一下,就不用在这里勉为其难地找话题了。”
本就十分不自在,又被他一语点破,脸烧到了耳根,不悦地答:“既然你知道我跟你说话很累,为什么还不配合一下?”
他又别过头去,不以为意地说:“你可以不说话,我没意见。”
艰难的对话戛然而止,空气停滞下来,花园美好的气息消散无踪。这就是我不喜欢和关卓宇相处的原因。人前的他看起来明净阳光,朝气蓬勃,可是私底下的他,从我认识他的那天起,就是淡漠疏离,不可一世的。或许像他这样的人,更应该成为偶像明星,他懂得怎样在镁光灯下释放自己美好的一面,光焰散尽,他亦能自如地回归自我。
爸爸来叫我们吃饭的时候,已近傍晚,天色有些暗下来了,晚霞刚刚升起,静坐了近两个小时的我终于可以和白昼一起理所当然地离席,情不自禁地伸了个懒腰。
“你们很安静啊。”爸爸笑意盈盈地走过来。
“聊了很久,有点累了。”卓宇站起来,礼貌又淡然地对爸爸说。
“好了,进去吃饭吧。”爸爸摸了摸我的头。
我也迫不及待地站起来:“不等姐姐了吗?”
“莎莎这几天都没回来吃晚饭,我们先吃吧。”
饭桌上的气氛很和洽,关叔叔很健谈,只要有他在,便绝不会冷场。卓宇也常会和他爸爸一起眉飞色舞地说,把爸妈都逗得很开心,我极少说话,大都只是附和着他们。
姐姐回来的时候晚餐已近尾声。因为写真集的事,她见了妈妈总是避开,所以她一回来,向关叔叔和卓宇打了个招呼,就准备要上楼。
“莎莎,等一下,”爸爸叫住她,“关叔叔有事要跟你说。”
姐姐狐疑地在我身边坐下:“关叔叔,什么事?”
“是这样的,最近我们EAMI有个培养新人的机会,所以……”
“关叔叔,你都跟我提了好几次了,不过我还是一样坚持,不会靠你们的关系进演艺圈的。”姐姐断然拒绝道。
关叔叔了然地说:“我当然知道你的意思,不过我还没说完,去年的星之年华选秀比赛办得很成功,今年我们打算举办女生版的,既然你希望通过自己的实力来获得出唱片的机会,那不妨参加看看,表现好就可以获得和唱片公司签约的机会。”
看得出来,姐姐是心动的:“听起来似乎不错,不过马上我们就要启程去华沙了。”
“不着急,比赛大概在十月末到十一月初开始,那时你们应该已经回来了,”关叔叔说道,“我觉得希希也可以来试试。”
“关古威,”妈妈听得着急了,“你可别给我添乱,莎莎生性叛逆,我也就由着她去了,她已经够让我头疼的了,你再敢在这里教唆希希,小心我跟你没完!”
“哈哈,”关叔叔爽朗地笑起来,“年轻人嘛,就要干点疯狂的事,免得以后年纪大了再后悔,所以我从不约束卓宇,只要他不惹什么乱子,想做什么就去做呗。你们年轻的时候不也没消停过,现在何必管着孩子呢。希希,你来参加比赛,关叔叔支持你,帮你摆平你爸妈。”
被他说的我倒有些羞怯,说:“谢谢关叔叔,不过我觉得我不适合参加选秀。”
一旁的卓宇插话道:“你没参加过又怎么知道自己不适合呢?”
“关叔叔,这可不是若希想不想参加的问题,”姐姐接过话,“两星期后若希赢了钢琴大赛的冠军就扬名国际了,怎么还会来参加选秀呢?”
“哟,这倒是,”关叔叔笑着说,“那,莎莎,我就等着看你的表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倾心
电视广告的拍摄进行得十分顺利,只是我还来不及看到它播出就要收拾行囊启程去华沙了。虽然刚刚起步的工作要暂停一个月,但关叔叔带来的有关歌唱比赛的消息令我满怀期待。
然而,令我意外的是,最让我牵挂的,不是未播出的广告,更不是一个月后的比赛,而是舒扬。那天分开后,我们联系得并不频繁,只是每天发一些无关痛痒的问候短信,我常常担心,这若即若离的联系会在我们彼此尚都浑然不知的时候就已悄然中止。
直到我临行前三天,接到舒扬的电话,问我明天能否做他的女伴陪他去参加一个宴会,我欣然应允。
第二天下午,舒扬来接我,给我买了礼服,又陪我去美容院做了头发,在宴会开始前将我打扮得焕然一新。他给我选择了白色的短款小礼服,简洁的抹胸款式,腰际缀着缎面的玫瑰花,裙摆处镶了一些碎钻,在灯光下华光潋滟。栗色的头发束起一个温婉的发髻,穿上精致的银色高跟鞋,霎时觉得自己成了一个高贵典雅的公主。
虽然拍广告也试过不同的造型,却从未像今天这般美不胜收,我在美容院的镜子前目不转睛地端详着自己,竟有些舍不得将目光移开。
“你真是太美了!”舒扬低缓却饱含赞叹的声音在身后响起,蓦然回神,他站在我身后,穿着正统的白色衬衣黑色西服,比平日更显儒雅和沉稳。
娇羞地避过他的目光,却见镜中的自己面颊浮上两抹红霞,平添了几许妩媚。
他将一个黑色的丝绒盒递到我面前,我迟疑着接过,打开盒子,里面是两颗珍珠耳环,没有任何雕琢,却显得愈加素净,浑圆的珍珠透着饱满的光泽,嵌在黑色的丝绒里,宛若悬挂在天幕的皓月,美得皎洁而宁静。
见我发愣地看着它们,舒扬说:“我帮你戴上吧?”
“不用了,”下意识地拒绝,怕他与我太近,会听到我奔腾的心跳声,“我自己来就好。”
他也不坚持,微笑着站在一旁看我故作镇定地戴上耳钉。它们巧妙地成了画龙点睛的点缀,将我隐隐透出的锐气打磨得温润平和。
“走吧?”舒扬绅士地向我伸出手。
我顺势将手放进了他的臂弯。
宴会是为一家公司的总裁生日而举办的,舒扬作为合作公司的代表出席。我是第一次出席这种场合,它实在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来的人个个都是锦衣华服,见了面纷纷虚以委蛇地客套,所有的笑容只是浮于表面的假象。
出席这个宴会的确不是什么好主意。不断地有人上前来和舒扬攀谈,我只得在一旁端着酒杯,保持着不冷不热的笑靥,偶尔还得附和着,为一些似懂非懂的话频频点头,或是为索然无味的玩笑而刻意发笑。餐台上的食物从温热到冰冷,我也未动过一样。两只脚被高跟鞋勒得生疼。香槟酒虽寡淡,几杯过后,也还是有些昏沉。
席间,开始放音乐,渐渐有双双对对的男女进入舞池。舒扬出于礼数邀请了一些女士跳舞,我默默地退到一边,享受这个夜晚片刻的难能可贵的安静。有几个人来邀请我跳舞,我都婉然谢绝了。
“美丽的小姐,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舒扬倏忽出现在我面前,微含着腰,向我伸出一只手,我安然地将手放进他的手心。
是一支舒缓的曲子,音乐袅袅绕绕地穿梭在我们之间狭细的空间里,不知是由于酒精的后劲还是动情的音乐,我似乎有了些许醉意,借着这暧昧的情绪,将头轻轻靠在舒扬的肩膀上,跟着他娴熟的舞步,慢慢地旋转。
“真抱歉,要你陪我来这么无聊的地方。”舒扬带着酒精的气息温软地吹在我的耳畔。
我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回答,仍旧慵懒地抵着他的肩膀。
“把你闷坏了吧?有没有吃东西?”他又问。
“你经常要出席这样的场合吗?”我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地问。
“是啊,常常这个老总结婚纪念日,那个老总生日,就会有这样的应酬,想躲也躲不了。”他无奈地说。
“真可怜。”
“我们逃出去吧?”他的声音突然因为兴奋而生动起来。
“啊?”我愕然抬头。
认真的眼神告诉我,他并没有开玩笑,他又重复道:“我们逃出去吧?”
“去哪里?”舞步停下来,我怔怔地问。
“哪里都行。”他的嘴角挂着恶作剧般的笑意。
心头一个念头闪过,亦笑起来:“好,带你去一个地方!”
舒扬牵起我的手,在众人讶异的目光里,飞快地穿过人群,跑出舞池,一路飞奔到车库。
他根据我指的路线,将车开上了山。
那里的餐厅,是爸妈年轻时常去的,有些年头了,换过两任老板,格局一再翻新,菜的水准也并非那么稳定,但是位于山顶,环境清幽,夜幕降临的时候,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的夜景。爸妈常带我们来这里,后来我们也会和朋友一起来。
我带舒扬进了VIP包间,点了一些简单干净的菜式,不紧不慢地吃着,刚才被酒精折磨的胃在温热的食物安抚下,舒服了许多。
餐后,已近午夜,我们站在包间宽敞的露台上,脚下是整个城市渐渐零落的灯光,虽不似华灯初上时的绚烂绝美,亦是一派祥和宁静的浪漫。秋夜晚风习习,扑面而来的是恰到好处的清凉,明明吹散了酒气,却始终绕不出迷醉,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境界,大概也不外如是了吧。
肩头传来一阵暖意,舒扬将他的外套披到我身上,其实不冷,我却没有拒绝,朝他嫣然一笑,以示谢意,才蓦然意识到,我们已经安静许久都未说话。
“谢谢你今天愿意陪我出席这么无聊的宴会……”他似乎也感到过分安静,便开口说。
“我已经收了你的礼物了,所以你不必再道谢了。”我抚过自己耳垂上的珍珠耳钉。
“还有,谢谢你陪我过生日,我很开心。”他淡然地笑着说。
“今天是你的生日?”我讶异地问。
他微笑着点头。
“啊……我不知道,不然我不会带你来山上,这里连一个蛋糕店也没有,而且我也没有准备礼物……”我失措地嚅嗫着。
“若莎,”他轻声地唤我,专注的眼眸里流转着不明意味的光芒,“你陪我过生日,就是最好的礼物了,而且,这里环境很好,我很喜欢……”
一时迷惘或是情不自禁,我竟踮起脚尖,亲吻了他的面颊。他的身体微微一颤,似是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全然没有准备。
我难堪地低下头,羞愧地从嗓子里挤出一句:“对不起……”
他却拉起我的手,将它捧到手心,我惊讶地抬起头,迎上的是他深情款款的目光:“若莎,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是这样想的,对吗?”
我茫然地望着他,失语。
“我觉得自己太疯狂,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但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无法忘记你。今天我明知道那样的宴会会令你不舒服,却很想和你一起度过生日,请原谅我的私心。”他的声音带着灼人的温度,融化了我所有的倔强和骄傲。
“我相信一见钟情。”我坚定而又有些羞赧地回应。
他温柔地将我揽入怀中,空气中的每一粒尘埃都包裹了甜蜜的气息。“我可以常常见你吗?”
“恐怕不行。”
他一愣,迟疑地问:“为什么……”
“我要陪妹妹去华沙比赛了,会有一个月见不到你,你记得要想我。”我狡黠地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
☆、幻灭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为之魂牵梦萦的地方,每每想起它就会充满力量和希望,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抛开一切,就这样匆匆上路,看看沿途风景是否是自己梦里曾顾盼流连过的一世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