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的他已经和朋友开始合作投资证券,常年在爱丁堡和威士忌之间往来。她总觉得自己不能够再给他添麻烦,增加负担。
偶尔会跟合伙人谈生意的事到很晚,她总是为他留着一盏灯,自己常常看电视看到睡在沙发上,可是早上醒来却在床上,她知道一定是孟如风。这样就能让她的心情好上一整天。
二月初的一天,他又去威士忌,晚上回不来。
苏晓曼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色早已经暗下来,中午出门忘记带手套,这会子手冰凉极了。她走了一会,觉得有些不对劲,上次的抢劫事情,她至今心有余悸,于是加快了脚步,甚是最后小跑起来。“晓曼?”远处的黑影突然发出声音,她停了下来,看到孟如风的脸慢慢的显现出来。她悬着的心一下子放了下来,她跑向他,抬头看他,发现他额角有细细的汗珠,这么冷的天,怎么还出汗,而且他有些微喘,仿佛是一路跑来的。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明天才会回来的吗?”
“手头的事忙完了就提前回来了。”
“哦,你没开车来吗?”
“车子抛锚了。”
“哦。那我们走路回家吧。”
她跟在他后面,一边走,一边哈着手。孟如风停下来回过头来,“很冷吗?”
“嗯。”她回答的唯唯诺诺。孟如风将大衣脱下披在他身上。
可是她又脱下来递给他,“没有这么夸张了拉,只是手有点冷,你快穿上,不然会害你感冒的。”两条眉毛拧在一起,急得不行,生怕他不穿,他拗不过她,就把衣服穿上。然后才继续走,走了许久,她突然从后面将手伸进孟如风的口袋里,握住了他的手,“我的手真的好冷。”她生怕他将她的手从口袋中拿出,于是一边吸着鼻子,一边说,“快走吧,不然真的要感冒了。”
如她所愿,孟如风没有将她的手拿出,中途不知过了多久,孟如风将手反握住她的手,她的心那一刻充满了惊喜,他的手温暖而厚实,掌心有些湿气,还有一些茧,磨得她痒痒的,可是孟如风哪里想得到苏晓曼心里有这般想法,依旧镇定自若地向前走着,后来终于到家门口,他要开门,苏晓曼才依依不舍得将手从他口袋中伸出。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如果不是她厚脸皮,自己将手伸进他口袋,死皮赖脸的握住他的手,那她永远都不知道何时才能牵到他的手。
在一群白人当中,他总是鹤立鸡群的,他不像那些白人男子,脸上会挂着轻浮的笑容,他笑的少,却不让人觉得高傲,虽然有时让人觉得有距离感,但其实他并不难接近。或许从小见父亲与母亲吵得太多了,他渐渐的筑起了别人靠近他的壁垒。他有时也抽烟喝酒,可是她从来不会在他身上闻到烟草味,他身上残留着的总是胡须水淡淡的清香,那是她给他买的胡须水。
两人周末没事的时候,大多数窝在书房。孟如风常常在书房做投资分析,苏晓曼本想缠着他,可每次见他专注工作的样子,便不敢无理取闹。他工作的样子,格外入神,她站在书架旁,刚好看着他的侧脸,他的鼻尖微挺,他的发尖已有些长长,每当他工作的时候才会戴着眼镜。五百多度的近视,可是他平时却不爱戴眼睛。某一天,两人一起去超级市场买东西,苏晓曼一到这个时候总是兴奋的很,一溜烟,孟如风便见不着她的影子。他推着推车,一边找她,一边买东西,看到她在前头蹦达着,便匆匆赶过去,拉着她的手就走,“以后在这样,我就不带你来了,一点都不让我省心。”
他没有听到回应,走了一段路回过头来,竟是一个陌生的东方女子的脸孔。他很淡然的放了那女子的手,“sorry, I got the wrong person.”
“Never mind.”刚刚恍惚间从后面看的确有点像苏晓曼,再加上两人衣服一样的样式和颜色。
好巧不巧,苏晓曼见到了这乌龙的一幕,他听到孟如风淡定的说自己认错了人,那女子有些小娇羞,一下子便笑出声来,孟如风循着笑声望去,有些无奈了。
后来她总拿这件事笑他,每次出门就催促他戴眼镜,任是他怎么反抗都没有用,再后来抗争无果,只得去配了一副隐形,苏晓曼这才心满意足。
孟如风的书架上很多都是财经书籍,晃眼一看书架上的书都是干干净净,没有什么折痕和污渍,似乎少有人看过。苏晓曼其实不爱看这些书,她随手抽了一本出来,发现这些书都不仅仅是摆设。可是后来发现上面每一页都有孟如风留下的字迹,有他做的备注,解释,补充。她不是个喜欢在书上写字的人,总觉得有些糟蹋东西。可是当看到他在一页一页的印刷纸上留下的那些笔迹时,心中不禁对这些书和这种习惯都开始有点喜欢了。每一个字都称得上是凌厉俊雅,着实看得人心欢。恐怕是爱屋及乌,竟也将那些晦涩难懂的句子看下去。
她都不知专心工作的孟如风怎么会知道她在翻他的书,他总说,“你就是走马观花,醉翁之意不在酒。”
苏晓曼因此常常生闷气,所以一到这样的时刻,她就认认真真的坐在书架旁研究他的那些书,一丝也不愿让他看扁。
一次,华人聚会,他带着她一起去参加,期间一个叫董妮的富商千金跟孟如风打招呼,一口一个“如风哥哥”,听的她全身起鸡皮疙瘩,以至于全场下来,她对他寸步不离,他问她晚上怎么怪怪的,她笑嘻嘻地说:“如风哥哥,我怕生啊。”孟如风听了她这么一句,哭笑不得,原来她是吃醋了。
她酒量不好,可是却硬着头皮喝了四杯鸡尾酒和两大杯红酒,孟如风不让喝,她却说“别小瞧我,怎么能输给一个小姑娘。”看来真的是气的不轻,他也由着她去。
聚会结束的时候,她拉着他从会场里跑出来,有些醉,路也走不太稳,她牵着他的手走在会场外的皇家哩大道(Royal Mile),竟兀自唱起歌来。现在是冬季,爱丁堡的夜晚还是有些冷,她喝了酒很多酒,又吹了风,他拉住她将她拥进怀里,她的额头顶着他的下巴,“如风,我觉得自己好幸福,你看这里的教堂那么漂亮,我们以后找个最漂亮的结婚好不好。”
过了一会,孟如风回答他:“好。”可是怀里的人已经没了回应,原来睡着了。
回去的中途又醒了过来,估计是难受,一个人开始喋喋不休。
“谁是她哥哥啊,小姑娘不学好。”
“真是太过分了,把我当空气吗?”
“下次再见到她,我一定要狠狠地,狠狠地教训她,如风是我一个人的。”说完还不忘,狠狠地将手一甩。
“如风,你怎么不说话呀,你说,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小丫头。”她开始不依不饶起来,将手放在他的胳膊上使劲的摇晃,孟如风一边要顾着她,一边要开车,好在已经快到家,不然不得一路惊魂了。他要将她扶下车,可是她在车上又哭又闹,就是不愿意下车,“你背我好不好,背我好不好吗?”
他无计可施,只得蹲下身来,她像猴子一样迅速爬上去,然后紧紧地贴在他的背上,“你的背好温暖,和我爸的一样,不对,不对,比我爸的还温暖,还舒服。”她的双手紧紧地扣在他的脖子上,他有些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将她放到房间里,准备给她准备解酒汤,她却一把拉住了他,“你别走。”然后霍的一下子坐起来,然后环住他的腰身,接着站起来。
“来,听话,先躺着,我给你煮解救汤。”
“我才没有喝醉呢,不信你闻闻。”说这边冲他哈了哈气,她的整个重心都压在了孟如风的身上,她再往前移动,;两个人就一起摔在了地板上,她的下巴,刻在了他的鼻子上,那一瞬间,不知到底在借酒壮胆还是真的意识不清,她就那样不偏不倚地将自己的双唇印在了他的唇上,还轻轻地咬了一口,然后像一只偷腥成功的小猫咯咯地笑,“好、、、、、、软。”
“晓曼,你咬疼我了。”
“那里有,我只是很轻地咬了一下下。”然后手指触上他的唇,自顾自的吹了起来。
孟如风怎经得起她这般折腾,顺势抱着她翻身吻住她,然后她不可置信的睁大了眼睛,脑子一下子清醒过来。他的吻完全不同于他的蜻蜓点水,只有几秒钟的功夫就让她透不过气来,她的心脏一阵阵地乱击。他的吻是青涩的,青涩中带着试探,当她完完全全松弛下来,他的舌头长驱直入。过了许久两个人身上都开始发烫,他才放开她。她有些胆怯不敢睁开眼,孟如风看着她满脸绯红,极度的忍住笑,然后起身将她抱到床上,“看来酒醒了,我也不用煮醒酒汤了,早些睡吧,晚安。”然后在她额头留下深深的一个吻,关了灯,退出房门。
这一夜,许青舒睡的格外香甜,连做梦都是笑的。
这一个吻,让她明白自己这些年的辛苦是值得的,不管是最初苦苦的暗恋还是后来的追随,这个吻让她一下子看清了孟如风的心。
高翔说,孟如风其实就是个内热外冷的人,只要你够毅力,能把外面的那层寒冰焐热了,一切就迎刃而解了,如今看来,他的冰雪正在慢慢的融化。
作者有话要说: